关于我国会计法律规范体系的探讨
我国会计法规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会计法规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进步,我国的会计活动越来越法治化。
如今,已经初步形成了以《会计法》为核心,包括会计监督、会计核算、会计管理等方面的会计法律规范,会计工作的各个层次形成了数量庞大、内容丰富、种类繁多的会计法规体系。
我国会计法规体系是指用来指导和约束会计实践工作和会计人员行为的各种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会计规章制度和会计职业道德,由此按照一定的逻辑关系或法律效力等级所组成的整体。
虽然我国的会计规范体系建设取得了很大成就,但是仍存在着一定的问题。
所以,唯有尽快完善我国会计法规体系,才能从根本上治理会计信息失真,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这既是在实际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又是理论上尚待研究的课题,也是今后要着重探讨的问题。
一、会计法规体系概论(一)会计法规体系的涵义会计法规指国家管理会计工作的法律、条例、规则、章程、制度等的总称。
它是以会计理论为指导,将会计工作所应遵循的各项原则和方法,用法规的形式肯定下来,保证会计工作正常进行,以达到一定目标的经济管理法规。
其主要内容包括会计事务的处理以及有关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规定。
我国的会计法规体系具体包括:1、会计法律,即《会计法》。
它是调整我国经济生活中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会计法》是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也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
2、会计行政法规。
它是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会计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发布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经国务院批准发布,制定依据是《会计法》。
3、会计规章。
它是指由主管全国会计工作的行政部门——财政部就会计工作中某些方面内容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其职责制定的会计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如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等,也属于会计规章,但必须报财政部审核批准。
4、其他。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同宪法和会计法律、行政法规不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发布的会计规范性文件,也是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会计法》的法理视角思考
我国《会计法》的法理视角思考简介:我国《会计法》的修改与完善,既应考虑会计专业问题也应加强对相关法律问题专门是法理方面问题的研究。
《会计法》的地位决定了其应发挥上承宪法下统其他会计法律规范的作用,它规范的内容应是社会属性层次而非技术操作层次;《会计法》的法律规范应符合国家意志性、概括性和可推测性的法理特点,且须从法律的角度建立自己的概念体系;在相关法律和谐过程中,会计界和法律界应通力合作,以便《会计法》和其他法规能各司其职;《会计法》的运行过程应当符合法理原理的差不多要求。
一、引言《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作为系统规范和调整会计行为关系的一项基础性的专门法律,颁布实施二十年来,上承宪法,下启各种会计规章制度,发挥了统领其他会计法律规范的作用,取得了专门大成就。
为了使其能够更好地将会计专业问题与相关法律基础问题综合考虑,以进一步提高它的法律地位并强化其执法威慑力,需要从法理学理论的角度来摸索其修订与完善问题。
本文拟围绕这一主题作初步讨论。
二、《会计法》中的法律规范:需遵循国家意志性、概括性和可推测性的法理要求法律规范是在法律原则指导下构成具体法律内容的要紧组成部分,具有国家意志性、概括性和推测性三个差不多特点,其结构一样由行为模式、条件假设和后果归因所构成。
行为模式是法律规范规定的行为本身,属于法律规范的中心内容;条件假设指适用该法律规范的条件和具体情形;后果归因则规定遵守或违反该规范时所引起的法律后果问题。
法律规范必须规定相应的法律后果,否则其制定机制与执行机制便无法和谐一致(孙笑侠,1996)。
据上述法理要求分析现行《会计法》中的法律规范,有三个方面的问题需要逐步完善:1.有关条款所表达法律规范的内容与法律规范的结构应当一致起来,以便使国家意志性的原则能有效地得到表达。
如《会计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会计的法律法规和准则
会计的法律法规和准则在商业世界中,会计是一项至关重要的职业。
作为会计人员,没有充分了解和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准则是不可想象的。
本文将探讨会计领域常见的法律法规和准则,并解释其对会计实务的重要性。
一、国家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体系1.1 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法律法规是会计工作的基石,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
这些法律法规规范了会计的基本原则和职责,明确了会计人员在财务报表编制和税务申报方面的义务和责任。
1.2 会计准则体系会计准则体系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的具有约束力的规范,主要包括《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
会计准则规定了会计确认、计量、报告和披露的规则,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和真实。
二、会计法律法规的重要性2.1 规范财务报表编制会计法律法规要求会计人员按照一定的规则和程序编制财务报表。
这些规范确保了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可比性,为投资者和利益相关者提供了可靠的决策依据。
2.2 预防和发现会计舞弊会计法律法规对虚假财务报表和会计舞弊行为进行了禁止和打击。
会计人员必须了解这些法规,在日常工作中积极预防和发现潜在的违法行为,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2.3 保护会计师和企业的权益会计法律法规为会计师和企业提供了法律保护,例如规定了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和职业道德要求,避免了不合格和不道德的行为。
三、会计准则的重要性3.1 统一会计处理方法会计准则规定了企业在确认和计量财务报表项目时应遵循的规则,确保了不同企业之间具有可比性。
这有助于投资者和利益相关者了解并评估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绩效。
3.2 提高信息透明度会计准则要求企业对财务报表进行全面和准确的披露。
这提高了企业的信息透明度,增强了投资者对企业的信任和决策的准确性。
3.3 支持决策和评估会计准则确保财务报表反映了企业真实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绩效。
这为企业管理层提供了有关经营决策和绩效评估的重要信息,有助于企业实现长期的可持续发展。
我国会计法规体系存在的问题与思考
我国会计法规体系存在的问题与思考一、背景1999年修订的《法》在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完善会计监督体系、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明晰会计责任等方面有了性的进步,标志着我国会计法制化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
然而由于市场条件下复杂的经济活动和经济关系,特别是资本市场对会计信息要求的加强、会计处理技术飞速对传统会计的冲击以及新兴工具的不断涌现,现行的会计法规渐显不足。
因此,我们应当研究和思考如何建立以《会计法》为核心、促进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会计法规体系,理顺《会计法》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关系,这是当前会计研究的_个重要课题。
它对进一步发挥会计法规及相关法律在打击会计造假、保证会计信息真实性、维护经济秩序等方面的作用具有重大的意义。
二、对我国会计法规体系的基本评价从整体上看,会计工作的各个层次、各个方面在我国的会计法规体系中都有涉及。
在会计核算方面,已形成“《会计法》→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分行业会计制度”的�枵�套会计法规体系;在会计监督方面也形成了以《会计法》、《审计法》和《注册会计师法》为统帅,包括各种行政法规在内的共同指导会计监督和审计执业的法规体系;在会计基础工作、会计人员管理等方面也有不少的规章制度,如《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和《会计人员继续暂行规定》等。
我国的会计法规体系既体现了特色,又借鉴了国际惯例。
尽管我国的会计法规建设在各方面取得了重大的成果,但也存在一些,仍需不断完善。
1.《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的一些已经不能够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具体会计准则绝大部分只适用于上市公司,也远远不能够满足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
2.从预算会计体系上看,虽然在1997年已发布了《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处于基本准则的地位),但政府会计准则尚未制定。
因此,从完善会计准则体系角度看,客观上要求加紧制定行政单位会计准则、总预算会计准则、事业单位的具体会计准则,同时更有必要建立一个财务会计概念框架来指导预算会计准则的制定。
我国现行会计法规体系简要分析
我国现行会计法规体系简要分析[摘要]1999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经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
新会计法的公布和施行,进一步规范了会计行为,保证了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连续性,同时以会计法为核心的我国会计法规体系也日臻完善,在现行会计工作中,指导着财会人员按照会计法规体系的规章制度办事。
[关键词]会计法规体系简要分析一、会计法规概述会计法规是一切财务会计实物的法律、法规、准则、条例、章程和制度等的总称,它以会计理论为指导,将会计工作应遵循的各项原则和方法,用法规的形式肯定下来,保证会计工作的正常进行,以达到一定目标的经济管理法规。
它是约束会计行为的标准,又是评价会计工作的依据。
我国现行的会计法规以会计法为核心,以企业会计准则为主要内容。
它规范了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有效,加强了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二、会计法规的构成层次从宏观上分析,我国会计法规体系分四个层次:1.会计法律,包括会计法(在我国会计法规体系中的母法地位。
)、注册会计师法等。
2.会计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拟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如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
3.会计部门规章,比如: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等。
4.地方性会计法规,比如:某某省或市制定的会计管理规定。
三、我国会计法规体系四个层次之间的关系我国会计法规体系的四个层次即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会计部门规章、地方性会计法规呈现金字塔式结构,会计法律处于顶部,是整个会计体系的核心和灵魂,一切会计法规皆需服从会计法的规定和约束,如同一切法律皆需服从宪法一样,会计法是会计法规的百法之法;会计行政法规是由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即国务院制定的,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完善会计法律规范的思考
完善会计法律规范的思考作者:罗莉来源:《财会通讯》2007年第12期会计法律规范作为经济法规的有机组成部分,应有助于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促使市场平等竞争,保障国家有效获取宏观管理所需的经济信息,使微观经济效益与宏观经济效益基本协调。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以来,我国先后颁布实施了《会计法》、《公司法》、《证券法》、《税法》等,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众利益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确立了经济活动的基础秩序,为其他经济法律规范发挥作用创造了条件,强化了社会主义市场主体的责任意识,对推动会计模式转轨、促进会计工作更好地为经济发展服务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目前我国仍处于经济变革时期,会计法律、规章、制度等建设尚不完备,尤其是会计执法力度不足,会计信息失真、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流失等问题突出,其主要原因是会计法律规范体系配套设施程度较低,影响了整体实施效力,会计法律规范的某些内容、结构、规范的要求不一致,缺乏严谨,会计法律规范与相关法律不能有效衔接与协调,会计法律规范执法环境和会计人员素质欠佳,会计法律规范与国际会计准则存在差异等。
我国应尽快完善相关会计法律规范立法程序、加强会计法律规范体系和各项工作法规制度的协调与沟通,实现既与国际接轨,又有助于保护自身利益的会计改革目标,适应当前经济发展趋势。
第一,健全会计法律规范体系,尽快制定《会计法实施细则》解决操作难问题,对会计制度、会计工作管理体制和会计人员职权操作作出具体的法律规定,对会计的法律责任作出明确界限制定标准,以便对照执行、增强可操作性;要形成以《会计法》为中心的法规体系,对会计记账管理、会计决策编报等问题撰写相应法规;立法部门应对会计法律规范的制定进行统筹安排,有步骤地出台相关政策法规,同时对原有会计法律规范进行梳理,对某些会计法规进行修改、理顺其关系。
第二,会计法律规范应与相关法律规范协调一致。
一是充分认识会计法律规范与其他法律规范衔接与协调的形式和途径。
关于完善我国会计法律责任的思考
关于完善我国会计法律责任的思考1. 引言1.1 背景介绍我国会计领域的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各类企业和组织都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会计核算和报告。
近年来不少会计违法违规事件频频发生,给企业经营和社会经济秩序带来了严重影响。
在这种背景下,完善我国会计法律责任成为当务之急。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市场竞争的加剧,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透明度越来越受到重视,因此相应的法律制度也需要不断完善和强化。
只有加强会计法律责任,才能有效地防范和惩治会计违法行为,保护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利益,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为此,我们需要认真思考如何进一步加强我国会计法律责任,构建健全的法律体系,提升会计行业的规范化和透明度。
1.2 问题意识在当前我国会计法律责任体系建设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值得我们关注和思考。
由于我国会计法律责任的立法与实施存在一定的滞后性,部分涉及会计领域的违法行为往往难以有效惩处,给不法分子留下了可乘之机。
部分企业存在会计造假、违规披露会计信息等现象,严重影响了市场秩序和经济健康发展。
个别从业人员缺乏职业道德意识和责任意识,导致了会计活动的不规范性和不透明性。
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和市场环境的变化,会计法律责任体系也亟需与时俱进,更加贴合当前社会的需求。
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应该认真思考并找到相应的解决方案,以促进我国会计法律责任体系的不断完善和提升。
2. 正文2.1 加强会计法律责任的重要性加强会计法律责任的重要性在于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市场秩序、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以及提升国家经济治理水平。
会计信息是投资者决策的重要依据,企业若存在会计造假或不当会计处理行为,将误导投资者,引发市场混乱。
加强会计法律责任可以有效遏制企业不端行为,减少市场风险,维护市场秩序。
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透明度对企业经营发展至关重要,加强会计法律责任可以促进企业规范经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推动企业持续发展。
完善会计法律责任不仅可以提升国家经济治理水平,还可以增强国际间的信任和竞争力,有利于我国企业的国际化发展。
试论我国会计规范体系的发展和完善
制 定 和 实 施 相对 于西 方 发 达 国家 来 说 较 为 落后 ,并 且 由于 社 会
的 有关 会 计 财 务 的制 度 、 定 。国 家规 定 可 借鉴 国 际会 计 准则 委 规 员 会 制订 和 国 际其 它 公 认 的会 计 国际惯 例 。
2 我 国 会计 法 律 规 范 会 计 法 律 规 范 是调 整经 济 活 动 中会 计 关 系 的法 律 规 范 的 总 称 , 社 会 法律 制度 在 会 计 方 面 的 具 体体 现 , 整个 社会 法 律 制 是 是 度 的 有 机组 成 部 分 , 由 国家 制 定 或 认 定 , 由 国家 强制 力 保 证 是 并 实 施 的有 关 会计 工 作 的 行 为规 范 , 旦 违 反势 必 受 到 惩处 。 我 一 在 国 , 计 法 律 规 范 集 中体 现 在 1 8 会 9 5年 5月 1日实 施 的 《 中华 人
会计 信 息 是 属 于 不 具 备 消 费或 பைடு நூலகம் 用 的竞 争 性 和 非 排 他 性 的
公 共 物 品 . 了公 平 调 整各 利益 相 关 者 的 利 益 分 配 , 护 正 常 社 为 维
业 会 计 制 度 是 指 国家 各个 企业 根据 我 国实 际 情 况 和会 计 人 员 整 体 素 质 制 定 的具 体 会 计操 作规 定 。
5 国际 会 计 惯例
范 就 是一 套 用 于 规 定 、 束 会 计 信息 系统 的数 据 加 工 、 理 与 信 约 处
我国会计规范体系的完善
、
准 ,说明违法违规可能导致的后果等。
( 二 )会计理性规范 会计理性规范是会计人员从事会计活动的具体行动指南 ,在 规范体 系中居核心地位 。会计理性规范是人们根据会计实际工作 总结提 出的行 为准则 和会计判断标准 ,在我 国,会计理性规范主要包括会计 准则规范
和会计制度规范 。
( 一) 强化会计 法பைடு நூலகம்规 范体 系建设
会计职业道德规范是会计工 作者在长 期 的会计 实践 和工作过程 中 , 根据会计这一职业 的特点形成了职业道德的标 准 ,并 自觉维护和普 遍遵 守 。会计职业道德作为用来约束会计行为的一种精神上 的手 段 ,强化 了 会计人员 的职业责任感 ,提高 了会计人员的思想境界和道德 修养 ,是会 计人员实施会计行 为,客观 、公正 、合理地处理各方面经济 利益关系 的 思想基础 ,为会计 工作 的顺利进行提供 了有力 的保障 。 二 、我国会计 规范体 系存在 的问题 ( 一)我 国会计 法律规 范不 完善 1 .我国会计法律 规范执法力度不够 以 《 会计法 》为核心与各个法律法规相互配合的我国会计法律规范 在会计实践工作过程中 ,许多方面仍需进行改革和完善 ,在实际的执法操 作中。 存在着执法力度不严 , 处罚力度不够的现象 , 不能对违法乱纪行为彻 底惩治。使得违法者感到违法成本低 , 没有起到使其望而生畏的作用 。 2 .我 国会计法律规范操作性不强。我国的会计 法律规范不够 集 中, 存在着多部 门交叉立法现象 ,相关的法律用语也存 在着遗漏或不 准确的 现象 ,各个会计法律法规 的协调工作还不够完善 ,这就会使得 我国法律 规 范体系 出现总体效力不高 的情况 。《 会计 法》作 为会计 领域 内的核心 法律 , 其 规定较 为原则性 ,不够详细 ,缺乏可操作性 ,因此需 要更为 明 确具体 的配套法规 和补充说 明来完善我 国的会计法律规范体系 。
论我国当前会计规范_理论结构_体系及其完善
论我国当前会计规范:理论结构、体系及其完善侯雯婧(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辽宁大连116025)一、我国会计规范理论结构研究会计规范理论结构,应明确何为会计规范理论。
目前会计理论专著和会计辞书中对会计规范理论尚无确切的定义。
笔者认为,会计规范理论是人们依据会计的性质与特征在长期会计实践的基础上,吸取成功与失败的经验教训,对会计规范行为和现象的理性化、系统化的认识。
它是借助于一系列的概念、范畴对会计规范行为和现象的理论性描述。
规范理论结构是指规范理论的构成要素及其有规律的排列组合。
它是由会计规范主体、规范客体和会计规范范式三部分所构成。
会计规范主体是指会计规范的制定者和实施者,如政府有关部门、会计学术团体、注册会计师协会、证监会、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等。
会计规范客体是指会计规范的对象,如会计人、会计技术手段等。
会计规范范式是指会计规范的理念、方法、途径等。
会计规范的客体不同,采用的规范范式也不同,例如对会计人的规范采用法律、会计制度、会计伦理等范式,对会计技术和手段则采用准则等。
会计规范理论结构是会计规范理论体系中的主要子系统,处于重要的地位,具有鲜明的特性。
二、我国当前会计规范体系及其存在的问题1.我国会计规范体系的构成我国现行的会计规范体系是以会计法!为导向,以会计行政法规和行业会计制度为补充的三级体系。
( 1)会计法律。
会计法律是规定会计制度的基本法律,是调整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目前我国正发挥重要作用的会计法律主要有两种:一是会计法!。
会计法!是由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于1985年1月21日通过, 1985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 1993年12月29日,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修订。
此法明确规定我国会计监督的主体、内容、方法及外部监督。
二是注册会计师法!。
我国注册会计师法!于1993年10月31日八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 1994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 2)会计行政法规。
我国的会计行政法规由财政部统一制定。
完善会计规范体系的思考
该 公 司 比例 9 % .说 明 公 司 经 营 现 金 净 流 量 满 足 资 5 本性 支 出 的 能 力 不 是 很 强 .除 了经 营 活 动 提 供 的现 金 净 流量 外 . 需 要 企 业 外 部 筹 集 部 分 资 金 还
3销 售 现 金 比率 : 营 活 动 现 金 净 流 入/ 售 额 . 经 销 例 如公 司 的销 售 额 为 50 0 元 . 营 活 动 净 流 人 现 .1 万 3 经
会 计 规 范 采 用 了 法 律 、 规 、 则 法 准
三 金流 量 与 偿 债 能 力 分 析 现
传 统 的偿 债 能 力通 常 有 资 产 负 债 率 、 动 比 率 、 动 流 速 比率 等 以总 资 产 、 动 资 产 、 动 资 产 为 基 数 来衡 量 与 均 流 速 应付 债 务 的匹 配情 况 这 些 指标 或 多 或少 会 掩 盖经 营 中 的
当:
一
本 期 存 货 比上 期 存 货 略 有 增 加
2再 投 资 比率 : 营现 金 净 流 量/ 本性 支 H . 经 资 ;
、
统 筹 与 协 调 会 计 规 范 体 系
它 反 映企 业 当 期 经 营 现 金 净 流 量 能 否 支 付 资本 性 支
的 需要 。 比例 越 高 , 业 的 实 力越 大 , 大 生 产规 模 该 企 扩
系. 比率 越 低 . 业 支 付 现 金 股 利 的 能 力 越 强 . 更 能 体 企 它 现 支 付 股 利 的 现 金 来 源 和 可靠 度 如 果 该 公 司 的 比率 为 2 % . 本 期 公 司 支 付 投 资 者 的 股 利 10 元 . 占净 利 0 则 5万 仅 润 的 1% . 业 足 以支 付 如 该 比例 大 干 l , 况 不 容 乐 9 企 时 情 观 .说 明企 业 在 经 营 活 动 中产 生 的现 金 净 流 量 不 足 支 付
释析我国会计法律规范的缺憾与不足
释 析 我 国会 计法 律 规 范 的缺 憾 与 不 足
姜 桂 莉
( 春税务学院 会计系 , 春 长 长 10 1 3 17)
摘要 : 世界各 国在制订会计 法规时必须根据本国经济 建设 的实际需求 , 以会计理论 为依据 , 并在 立法思 想的导引下选择最能适合 本国需要 的法律规 范范式 。中国的会计立法思想 的定位有待于进一步改革 , 因此 , 会计法律规范要适应经济环境 的变化 , 重新进 行会计法规范范式 的选 择, 将政 府会计法规体系与企业会计法规体系分开 , 采用混合立法 型。
观经济效 益协 调发展 。
二、 会计 法律规范范式的选择不能适应 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需求
西方 经济发 达国家 的成功 经验是 : 将政府 会计 法 律体 系与企业 会计法 律体 系截然 分开 , 之 间的界 限 也 它们
是泾渭分明, 互不交叉。首先 , 两个法规体系分属于不 同的法律所管辖。政府会计属《 行政法》 管理 的范畴 , 如
关键 词 : 计 法 ;法律 规 范 ; 计 法 律 规 范 范 式 ; 计 立 法 思 想 会 会 会 中图 分 类 号 : 92 2 文献 标 识 码 : 文 章 编 号 :0 8 7 3 2 0 )4— 6 5 3 D 2.6 A 10 —9 1 (0 6 0 0 1 —0
20 0 6年 2月 1 5日我 国发布 了新 的会 计准 则体 系 , 于 20 并 07年 1月 1日首 先在上 市公 司 中实行 , 这标 志着 我 国会 计 与 国 际会计 准则 实 现 了实 质 性 的融入 。它必 然要 求 《 会计 法 》 也应 进行 必 要 的改 革 , 由此 , 析我 国 探 会计 法律 规范 存在 的缺憾 与不足 , 进一步 改革 和完 善我 国会 计法 律规范 建设 , 就具有 理论 价值 和现 实意 义 。
关于我国会计法制建设的思考
中图分类 号 :2 0 F 3
会 计法
规范
文 章编号 :0 9 9 4 (0 9 0 () 0 4 - 2 10 - 1 X 2 0 ) 6 b 一 1 30 '
文献标识 码 : A
中国会计 的发展 处于 法制化 阶段 , 中国会计 改革 和发 展最 具代 表性 的主题 是会 计法制建 设 。伴随着 经济体 制改革 行进 , 中国会计 不断地 变革 。在会 计 改革
着 2 0 年 2月 财政部 新会 计准 则 的发布 , 中国 已形成 了包括 一项 基本准 则 、 06 三
制定 。因此 , 从完 善会计 准则体 系角 度看 , 观上 要求 加紧 制定行 政 单位会 计准 客
则、 总预 算会计 准则 、 事业 单位 的具 体 会计 准则 , 时更有 必 要建立 一 个财 务 会 同
《 厶计 法》 《 、 审计法》 《 册会 计师 法》 和 注 为统 帅 , 包括 各种 行政 法规 在 内的共 同指
导会计监 督和 审计执业 的法规 体系 ; 会计 基础 工作 、 计人 员管 理等 方面 也有 在 会
不 少的规 章制 度 , 《 计基 础 工作 规范》 《 如 会 、 会计 人 员从 业 资格管 理 办法》 《 和 会 计人 员继 续暂行 规定》 。我国 的会计 法规 体系 既体现 了特 色 , 等 又借 鉴 了国 际惯
例 。尽管我 国的会 计法规 建设 在各方 面取 得 了重 大的成 果 , 也存在 一些 , 但 仍需 不 断完善 。一是 《 企业会 计准 则》 基本准 则) ( 中的一 些 已经 不 能够适 应形 势发 展 的需要 : 具体会 计准则 绝大 部分只 适用 于上 市公 司 , 也远 远不 能够满 足规 范会 计
我国会计法律规范体系的探讨
会 计法 律是 由全 国人 民代表 大会 及其 常委 会 制 定 的有关 会计规 范 方面 的法律 。在 我 国 ,会计 《
法》 是指 导 和规范会 计行 为 的母法 , 整个会 计 法 在
会 计核算 的特别规 定 、 计监 督 的基本 规定 、 会 对会 计 机构 和人 员的基 本规定 、 律责 任规 定和 附则 。 法
除《 会计 法 》 , 外 还 《 券法 》 《 公 、证 、注册 会计 师法 》《 、 企业 法 》 、
我 国 已颁 布实 施 的 3 8个 具体 准则 , 它根 据基本 会 计 准 则 的要 求 , 经 济 业务 或 会 计 事 项 的处 理 方 对 法 及其 程序 作 出具体 规定 , 2 0 自 0 7年 1月起 已在
上 市公 司 内实施 。 ( ) 计法 律 规范体 系之间的 关 系 二 会
第 9卷 第 1期 江苏科技大学学报 ( 会科学版) 社 V l9 No 1 o・ ・ 2 0 年 0 J u n l f in s ies y o e n e a d Teh oo y ( o il c n e E io ) 09 3月 o r a o a g u Unv ri f S i c n c n lg S c i c dt n j t e aS e i Ma・2 0 r 09
会 计 法规 中 定 义 不 准 确 、 事 赔 偿 制 度 缺 失 等 问题 , 一 定程 度 上 削 弱 了会 计 法律 规 范 应 有 的 作 用 。 因 民 在
此 , 议 建 立 我 国会 计 信 息 失 真 民 事 责 任 制 度 , 时 注 意 法律 规 范 的 协调 。 建 同
中国会计制度体系
中国会计制度体系
我国会计法规体系包括四个层次: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地方性会计法规。
1、会计关系的法律总规范:我国现行的会计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它是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
2、会计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制定发布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3、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会计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4、地方性会计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不相抵触的前提下,根据本地区情况制定、发布的会计规范性文件。
我国会计法律规范体系的建设与完善
现代经济信息328我国会计法律规范体系的建设与完善张云容 安徽绿海商务职业学院摘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蓬勃发展,我国会计法律规范体系正在逐步健全,但是依然存在诸多问题,会计法律制度不完善,会计法律制度不严谨,许多相关法律凸显滞后。
本文结合我国会计法律的现状,就我国当前会计法律、法规、准则的建设与完善进行分析,并提出几点相关建议,希望有利于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会计法律;规范体系;建设;完善中图分类号:D922.26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8)006-0328-01当今世界信息技术创新日新月异,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浪潮发展,推动了会计行业不断升级和转型,2017年财政部会计司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密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财政中心工作,积极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健全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完善会计法律体系建设、明确划分会计法律责任,结合我国会计发展实际情况,及时修改会计法律法规、深化“会计法律工作建设”,推动我国会计法律规范体系的建设与完善。
一、我国会计法律规范体系的构成我国会计法律制度体系是以《会计法》为根本大法的基础准则,处理各种会计事务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和会计规章。
《会计法》是会计从业人员的最基本法律规范,也是会计法律法规中最高法则,对会计工作总的原则、会计核算、公司和企业核算。
会计行政法规、会计规章制度、地方性会计法规等,都是对《会计法》的有益补充,在整个会计法律体系中,以《会计法》为根本,结合实际会计事务,制定合理完善的法律法规,全面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会计法律体系。
二、我国会计法律规范体系的现状随着我国新常态经济的发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财政云”会计工作的推行,我国会计法律规范体系的建立进入到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同时也出现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会计法法律制度不完善近几年来,随着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军民融合发展、新一代人工智能等重大举措,导致会计信息获取、会计监督、会计核算、会计机构等方面都发生了许多变化,但修订或者废止工作跟不上,过去制定的许多会计法律法规不能适应当前会计工作,诸多环节会计信息存在高危安全隐患,许多会计信息填制缺乏相关法律依据,存在诸多漏洞,给会计工作带来诸多不便。
我国新会计法的法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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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会计监督
特别强调要建立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制度包括两个方面: 一、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主要与财产安全和财务记录可靠性有关,如授 权和批准制度,财产的实物控制和内部审计制度等; 二、内部管理控制制度,主要与经营效率和贯彻管理方针有关,如统计 分析、业绩报告、职工培训和质量控制等。 理论上讲,内部控制不应该作为—个单纯的会计问题写到《会计法》里, 但是,由于内部控制制度非常重要,加上其他的法规里也没有涉及内部控制 问题,所以在《会计法》中专门作了规定。我国是一个公有制为主体的国家, 财产管理尤其重要,现在很多触目惊心的案子.作案时间长,金额大,都是 内部失控的直接后果,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对反腐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 高经济效益,将发挥很好的作用。
贯彻执行新《会计法》
中国科学院新疆分院
2000年7月25日
《会计法》总论
一、我国的会计法规体系: 1、会计法律; 2、会计行政法规与会计规章; 3、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 4、完善与会计法相配套的法规制度。 二、新《会计法》的主要变动: 1、明确了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 2、增加了第三章“公司、企业会计核算的特别规定” 3、增加了会计监督方面的内容 4、法律责任方面更加明确和严格
下列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2)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4)资本、基金的增减; (5)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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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会计核算
1、会计核算的基本内容
2、会计凭证
3、会计账簿 4、财务会计报告 5、会计处理方法 6、或有事项的披露 7、会计档案管理
对《会计法》修订的探讨与建议
ACCOUNTING 047对《会计法》修订的探讨与建议根据会计发展趋势,对《会计法》部分内容进行了深入探讨,并提出如下修订建议。
文/李航王哲近期财政部就《关于会计法修订的调研》征求意见,我们结合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现状以及会计发展趋势,对《会计法》部分内容进行了深入探讨,并提出如下修订建议,内容以问答形式组织呈现。
财务管理是财政传统的职责,没有专门的法律规范,是否应当纳入会计法予以规范?如何作出规定?答:(1)财务管理应当纳入《会计法》予以规范,但应侧重规范管理原则。
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核心组成部分,涉及企业的方方面面。
当前会计工作范围已不仅是传统的会计核算,而在逐步向管理会计转型和升级,国家应将财务管理工作纳入《会计法》予以规范。
但财务管理同属于企业内部管理工作,《会计法》仅需从财务管理的原则方面进行规范、指导,放权让利的改革思路仍需坚持,给予民间会计主体的财务管理一定自主性,提高主体活力。
(2) «会计法》应在以下方面作出规定:明确财务管理的内容及方法,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做到预算管理科学化、经费管理制度化、业务流程规范化、队伍建设专业化、内部审计日常化,有效推动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系统化,降低企业财务风险,推动企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依据现行《会计法》的规定,除了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政府会计主体的财务报告和决算报告、民间非营利组织财务会计报告、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报表.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报表、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外,实践中财务会计报告的类型还有哪些?如何更准确地对财务会计报告的定义和范围作规定?答:(1)除了上述财务会计报告外,实践中财务会计报告类型还有以信托公司和资产管理公司发行的各类投资计划、资管产品为主体的财务会计报告、专项报告等。
(2) «会计法》第二章会计核算第二十 条规定“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
论我国的会计法律规范体系
关毽词 : 计 法律 规 范; 系; 会 体 企业会 计 准则 ; 业会 计制 度 企
中图分类号 : 9 2 6 文献标识码 : 文章编号 :0 3 8 8 (0 6 0 - 0 2 0 D 2. 2 A 1 0 — 3 8 2 0 )4 0 9 - 5
会计法律规范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 会计法律规范体系作为经济法律 制度结构 中 律规范的总称 , 的重要组成部分,高度依赖于其他法律制度安排 , 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 包括 尤其是直接受到企业法律制度 的影响和制约。 以所 会计法律、 会计行政法规 、 会计规章等I 。会计法 孵 有权与法人财产权相分离为特征的现代 企业制度 律规范体系就是 由各项会计法律规范所组成的具 的迅速发展 ,尤其是上市公司数量的不断扩大 , 有一定结构和功能且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有机整 直 接推动了我 国会计法律规范体系的改革和建设。 体 , 会 从系统论角度来看 , 它是具有结构性 、 功能性和 计信息已不再仅仅是提供给宏 观管理者 的政府 , 开放性的完整体系 , 直观上看 , 而 从 会计法律规范是 是要提供给包括政府各级管理机构 、 投资者 、 债权 会计行为的标准 , 但从 其最终效果看 , 会计法律 规 人、 客户及社会公众等在 内的众多利益相 关人。这 范实际上是会计信息 的标准 , 由对会计人员、 会计 些利益相关人要依赖会计信息和其他信息进行决 工作和会计信息处 理具有约束 、 评价和指导作用的 策。 而会计信息是属于不具备消费或使用的竞争性 系列标准所构成。一般应具有如下特征 : ( ) 一 形式上的权威性和公认性。 会计法律规范 和非排他性 的公共物品, 为了公平调整各利益相关
论我国会计监督法律体系建设
体 系中, 无论何种 法律规 范形式 均缺一 不可 , 都有其各 自
2 各种会计 法律 规范 相 结合 。对 于会 计法 律 、 . 会计 法
独特 的作用 。 规、 税法 、 会计规章而言 , 依我 国现行立法体制 , 一旦制定、 实 施, 即具有直接的法 律效力 。在 实践 中, 有立 法权 的机关 所 制定的法律规范不可 能就每 一个会 计主体 的具体行 为做 出 规范 , 这就需要各种会计 法律 规范有 机地结合 起来 , 这是会 计法制化的必然要求 。 3 专 门性规定与散见性规定相结 合。专门性规定 , . 是指 会计法的形式 是专 门规定会计法律 问题 的法律文件 。如《 中 华人 民共和国会计 法》 。散 见性规 定 , 等 主要是 指在相关 经
( ) 国会计监督 的法律体系的特征 二 我
1 完整性 与层 次性 相结合 。我 国会计 法制化体 系 , . 不仅
[ 收稿 日 ]0 6 1 2 期 20 —1 — 0 [ 基金项 目] 江苏省高校社科基金项 目( 3 J 70 2 ) 0 SD 90 5 。 [ 作者简介 ]陈 澎 ( 99一 , , 15 ) 男 上海人 , 徐州工程学院财会系副教授 , 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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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6 1 月 2 年 4 1 2O卷第2期
徐州教 育学院学报
J c" u.o d ct n C l g .aX z u E u a o ol e h i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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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 我 国会 计 监 督 法律 体 系建 设
其它各部 、 、 委 局依 据宪法 、 会计法律及会 计法规的规定所 制
表现形式或者是某 一法律 文件 中有一部 分专 门对会计方 面 的规定 , 《 如 中华人 民共和 国公司法》 有专章对公司会计与财 务作 出了专门规定 ; 或者是在一个法律文件 中包 含有若干会 计方面 的规定 , 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税 收征收管 理法》 如《 规定 : “ 从事生产 , 经营的纳税人 的财务 、 会计制度 , 或者 财务 、 会计 处 理办法 , 当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 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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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经济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关于我国会计法律规范体系的探讨一、我国会计法律规范体系会计法是调整经济关系中各种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会计行政规章等。
会计法律规范体系就是由各项会计法律规范所组成的具有一定结构和功能且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有机整体。
(一)会计法律规范体系的现状1.会计法律会计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有关会计规范方面的法律。
在我国,《会计法》是指导和规范会计行为的母法,在整个会计法律制度中处于最高地位。
我国《会计法》主要分为七个部分:总则、会计核算的基本规定、公司、企业会计核算的特别规定、会计监督的基本规定、对会计机构和人员的基本规定、法律责任规定和附则。
除《会计法》外,还有其他涉及会计问题的法律,如《公司法》、《证券法》、《注册会计师法》、《企业法》、《合资企业法》、《破产法》等。
这些法律从不同角度对会计工作进行了规范,对《会计法》起着补充作用。
2.会计行政法规会计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并颁布的适用于全国范围的会计规范,其法律效力低于《会计法》。
由于《会计法》的规定比较原则,实践中对于具体问题有时无法解决,会计行政法规对《会计法》中未能明确的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规范,较全面、具体、容易操作。
现阶段,我国的主要会计行政法规有《总会计师条例》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
3.会计规章会计规章主要是由财政部就会计工作中某些方面内容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主要有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
会计制度包括《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会计准则分为两个层次,第一层次为《基本会计准则》,其对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和会计核算的主要方面作出原则性的规定。
第二层次为《具体会计准则》,即我国已颁布实施的38个具体准则,它根据基本会计准则的要求,对经济业务或会计事项的处理方法及其程序作出具体规定,自 2007年1月起已在上市公司内实施。
(二)会计法律规范体系之间的关系在我国的会计法律规范体系中,从会计管理的具体实施和最终成果角度看,会计准则规范和会计制度规范是其中的核心内容,是规范会计活动的具体标准,是财务会计生成财务信息的行为准则;会计法律法规统领、约束和影响会计准则规范和会计制度规范的确立。
以上三个方面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会计法律规范体系,通过对会计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引导和控制会计行为以及指导会计工作,从而维护社会经济关系和经济秩序以及微观经济利益和宏观经济利益的统一,使会计行为朝着合法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并最终与会计法治的目标相一致,即实现一种稳定有序的会计工作秩序和状态,这是各种规范在调整会计关系的过程中相互作用和演进的结果。
二、我国会计法律规范体系存在的问题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变革时期,会计法律、规章、制度等建设尚不完备;会计法律规范体系配套设施程度较低,影响了整体实施效力;会计法律规范的某些内容、结构、要求不一致,缺乏严谨;会计法律规范与相关法律不能有效衔接与协调。
(一)会计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制度的缺失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让会计造假者最为却步的不是刑事诉讼或行政处罚,而是民事赔偿,尤其是会计造假频发的证券市场,一旦被要求进行民事赔偿,那么可能面临倾家荡产的命运。
当前,我国的会计法规体系中,就法律责任而言,着重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而民事赔偿在法律规定上则比较模糊。
《会计法》第六章“法律责任”的规定基本上是围绕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而展开的,没有涉及民事责任的内容,法律责任体系不健全;《公司法》、《证券法》的“法律责任”规定中,虽然对民事责任均有涉及,但适用主体范围狭小,主要针对证券发行公司、证券承销商及其重要责任人、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会计师,而且条文内容笼统、概括。
也许有人会提出会计违法行为的民事责任应由民法加以规范,然而,就平等主体关系的法律调整来说,民法处于普通法的地位,它对民事法律责任制度的供给只能是“基本原理/基本原则/基本制度”性的,而对特殊领域尤其是“公”“私”兼顾的法律调整领域,如商事、环境、会计等的民事法律责任制度的规定还须特别予以具体化和特殊化,这是市场经济关系日趋复杂和变化多端的必然要求。
《会计法》是关于会计行为和组织的核心法律,它的相应条款应为民法和其他同一层级的法律规范(如公司法、证券法等) 实务中,由于会计法规民事赔偿制度的缺失,导致会计信息披露不充分,使用者遭受到经济损失时难以获得民事赔偿。
现行财务指标在设计上有局限性,使报表使用者不易获得诸如存货结构、资产结构、季节性生产变化等更详尽的财务信息。
总之,企业管理者要想真正说明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必须把财务报表分析与企业的实际情况、生产过程、经营战略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理解财务指标中的经济内涵,做出正确的经营决策。
(二)法规冲突影响会计法律规范体系的总体效力1.《刑法》与《会计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范围不一致《会计法》的法律责任规定中,有六条明确规定“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由此可见,《会计法》中可以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主要有六个方面,而是否追究刑事责任主要是看其造成社会危害后果的程度。
但在《刑法》中与《会计法》对应的仅在第161条和162条中规定对“公司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且产生严重社会危害的行为给予刑事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中,与《会计法》中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相对应的也只有两种罪名:一种是“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另一种是“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
《会计法》和《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范围并不一致按《会计法》相应条款应当认定刑事责任,而在量刑的基本依据《刑法》中没有相应的条款以及应予认定的相应罪名,导致了《会计法》中关于刑事责任的规定缺乏刑法中的法律依据,《会计法》与《刑法》之间形成冲突。
2.执法的标准尺度不统一主要表现为处罚数额尺度不一致,即同一会计违法行为,其处罚标准各异。
如对提供或编制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法》规定,对违法责任者可以处以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公司法》规定,对违法责任者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证券法》规定,对违法责任者(发行人)处以30 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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