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标志工程监理实施细则验收的监督管理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细则(三篇)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交通安全设施的监理工作,提高道路交通安全保障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监理工作,包括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交通信号灯、交通指示标志、安全岛等交通安全设施。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的交通安全设施监理,是指在交通工程建设过程中,对交通安全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监管的工作。
第二章监理要求第四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应符合以下要求:(一)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进行,确保交通安全设施的符合规范、准确、美观;(二)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熟悉交通安全设施的设计和施工要求;(三)监理人员应严格按照监理合同和相关规定履行监理职责,确保监理过程的公正、有效;(四)加强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沟通和协调,解决监理过程中的问题和争议;(五)及时发现和处理施工中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六)做好监理工作记录和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第五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设计监理:对交通安全设施的设计方案进行审查,确保符合规范要求;(二)施工监理:对交通安全设施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三)验收监理:对交通安全设施的竣工验收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章监理人员第六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工作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监理人员进行。
第七条监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或相应资质证书;(二)具有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工作经验;(三)了解国家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四)具备较强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五)熟练运用计算机和相关软件进行监理工作。
第八条监理人员应定期进行培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四章监理合同第九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应与建设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监理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一)监理工作的范围和目标;(二)监理费用和支付方式;(三)监理报告的提交和验收;(四)监理工作时间和工作进度;(五)监理期限和延期、解除合同的条件;(六)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监理实施细则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要求
监理实施细则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要求施工现场管理是建筑工程施工中至关重要的环节之一,直接关系到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等方面。
为了规范施工现场管理,监理实施细则作为指导工程监理实施的依据,对施工现场管理提出了一系列要求。
本文将详细介绍监理实施细则对施工现场管理的具体要求。
1. 安全管理监理实施细则要求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施工单位必须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
同时,施工单位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合理的防护设施,包括围挡、安全网、警示标志等,确保工人的人身安全。
2. 现场秩序管理监理实施细则强调施工现场必须保持整洁、有序。
施工现场应划定安全区域和临时工地交通区,确保人、车分流。
同时,细则还规定了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噪声和粉尘管理等方面的要求,以确保现场环境的安全和舒适。
3. 材料与设备管理监理实施细则对施工现场的材料与设备管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施工现场必须设立专门的材料堆放区,并按照规定要求对材料进行分类、编号和记录。
设备使用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同时需要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4. 现场质量管理监理实施细则要求施工现场必须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配备专业质量管理人员。
现场质量管理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包括材料验收、工序质量检查和施工记录等。
检测过程必须及时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5. 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对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提出了严格要求。
施工现场必须按照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施工,包括垃圾分类和处理、废水排放等方面。
对于可能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的施工活动,必须提前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6. 监理报告与记录监理实施细则要求监理人员必须编制监理报告和记录,并及时上报。
监理报告和记录内容必须真实、客观,包括现场管理情况、质量问题、安全事故等。
监理人员还要提交监理意见和建议,以帮助施工单位改进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交通标志标线及沿线安全设施工程监理细则
交通标志标线及沿线安全设施工程监理细则1.标志标线的设计监理:监督设计单位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规范进行道路标志标线的设计,包括标志、标线的种类选择、布设位置、尺寸、颜色、文字和图案等。
2.施工监理: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标志标线的施工,包括材料的选择、施工工艺、施工规范、线形精度等。
3.质量检验监理:进行标志标线的质量检验工作,包括标志标线的亮度、清晰度、反射性能等,确保标志标线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4.变更和更新监理:监督施工单位进行标志标线的变更或更新工作,包括原有标志标线的清除、新标志标线的设置和布设位置调整等。
1.设计监理:监督设计单位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规范进行沿线安全设施的设计,包括路灯、护栏、隔离带等的位置、尺寸、材料选择等。
2.施工监理: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沿线安全设施的施工,包括材料的选择、施工工艺、施工规范等。
3.质量检验监理:进行沿线安全设施的质量检验工作,包括设施的稳固性、结构完整性、保养状况等,确保安全设施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4.变更和更新监理:监督施工单位进行沿线安全设施的变更或更新工作,包括原有设施的清除、新设施的设置和布设位置调整等。
三、其他监理要求1.监理单位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理规定,执行监督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2.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过程、质量、安全等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3.监理单位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工程的施工进度、质量情况和安全状况,提出监理意见。
4.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进行技术指导和建议,协助施工单位解决工程问题和质量纠纷。
5.监理单位应对工程变更、停工、验收等工作进行监督和协调。
总结起来,交通标志标线及沿线安全设施工程监理细则是指导交通工程监理工作的具体细则。
通过对交通标志标线和沿线安全设施的设计、施工、质量检验和变更更新等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保证道路交通的安全性和通畅性,提高交通运营效率。
道路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模板
一、前言为确保道路工程顺利进行,保障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监理实施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本工程道路工程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全过程。
二、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XXX道路工程2. 工程地点:XXX3. 工程规模:XXX4. 工程概况:本工程主要包括道路路基、路面、排水、照明、交通工程等。
三、监理工作范围1. 路基工程:对路基填筑、压实、排水、防护等施工过程进行监理。
2. 路面工程:对路面基层、面层、标线等施工过程进行监理。
3. 排水工程:对排水管道、检查井、雨水口等施工过程进行监理。
4. 照明工程:对路灯、电缆、电缆沟等施工过程进行监理。
5. 交通工程:对交通标志、标线、隔离设施等施工过程进行监理。
6. 附属工程:对绿化、照明、交通等附属工程进行监理。
四、监理工作内容1. 施工前准备(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图纸等文件。
(2)检查施工单位资质、人员、设备等条件。
(3)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安全措施等。
2. 施工过程监理(1)路基工程监理①路基填筑:检查填料质量、压实度、施工工艺等。
②路基压实:检查压实度、施工工艺等。
③路基排水:检查排水沟、涵洞等排水设施施工质量。
④路基防护:检查防护设施施工质量。
(2)路面工程监理①基层施工:检查基层材料、施工工艺、压实度等。
②面层施工:检查面层材料、施工工艺、厚度等。
③标线施工:检查标线材料、施工工艺、位置等。
(3)排水工程监理①排水管道施工:检查管道材料、施工工艺、接口等。
②检查井施工:检查检查井材料、施工工艺、尺寸等。
③雨水口施工:检查雨水口材料、施工工艺、尺寸等。
(4)照明工程监理①路灯施工:检查路灯材料、施工工艺、安装高度等。
②电缆施工:检查电缆材料、施工工艺、埋设深度等。
③电缆沟施工:检查电缆沟材料、施工工艺、尺寸等。
(5)交通工程监理①交通标志施工:检查标志材料、施工工艺、位置等。
市政工程交通标志标线监理细则
市政工程交通标志标线监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市政工程交通标志标线项目的监理工作。
第四条市政工程交通标志标线的监理工作应履行以下职责:(一)对施工方的工程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施工符合相关规范要求;(二)对施工方的质量控制措施进行评估和监督,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三)对交通标志标线材料的验收进行抽查,确保材料满足质量要求;(四)对施工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进行检查和指导,确保施工过程安全;(五)及时发现和处理发生的施工质量问题,提出合理的整改措施;(六)对交通标志标线工程的竣工验收进行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合格;(七)对施工方的工程结算进行审查,确保结算金额合理。
第五条监理单位应制定并严格执行监理计划,并及时上报监理进度和问题。
第六条监理单位应定期对监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监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相关文件和记录,对市政工程交通标志标线项目的监理工作做好档案保存。
第二章监理过程第一条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提交的质量管理文件,进行监理。
第二条监理单位应对施工方的质量管理文件进行审核,并制定监理计划和方案。
第三条监理单位应对施工方的材料进行验收,并逐步进行施工中工程质量的抽查。
第四条监理单位应对施工方的施工现场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整改。
第五条监理单位应参与竣工验收工作,并对验收结果提出监督意见。
第六条监理单位应参与施工方的结算工作,对结算金额进行审核。
第三章监理要求第一条监理单位应有充足的监理人员,并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
第二条监理单位应按照监理工作进度要求及时提供监理意见,并对施工方的整改措施进行评估。
第三条监理单位应按照相关要求对施工方进行监理记录和监理报告的填写,确保监理过程有据可查。
第四条监理单位应与监理方、设计方和施工方进行良好的沟通和协作,共同完成市政工程交通标志标线的监理工作。
第四章监理责任第一条监理单位应对市政工程交通标志标线施工质量的监理负责。
交通标志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交通标志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交通标志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的规定,已经开展或者拟开展的交通标志工程的监理活动,应当遵守本细则的规定。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城市道路、高速公路、铁路、轨道交通等交通标志工程的监理活动。
第三条交通标志工程监理的目的是确保交通标志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能够保证交通安全、顺畅和便利。
第四条交通标志工程监理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对交通标志工程的设计、施工过程以及交通标志的质量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五条交通标志工程监理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监理人员应当熟悉交通标志工程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六条交通标志工程监理应当遵守诚实、公正、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的原则,保证监理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得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其他利益相关方发生利益冲突。
第七条交通标志工程监理应当及时、真实地记录监理过程中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报告和备案。
第二章交通标志工程监理的任务和职责第八条交通标志工程监理的任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对交通标志工程的设计文件进行审核,确保设计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设计方案合理、科学和安全。
(二)对交通标志工程的施工进行监督,确保施工过程合规、质量优良,材料使用符合要求。
(三)对交通标志的制作、安装和维护进行监督,确保交通标志的质量完好、清晰可见。
(四)对交通标志的验收进行监督,确保交通标志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并进行相应的验收报告。
(五)对交通标志工程的竣工验收进行监督,进行相应的竣工验收报告。
第九条交通标志工程监理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组织起草监理程序和方案,确保监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参与交通标志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等各个环节,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三)参与相关会议和讨论,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四)评估交通标志工程的风险,及时进行预警和预防措施。
交通标志标线及沿线安全设施工程监理细则
交通标志标线及沿线安全设施工程监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交通标志标线及沿线安全设施工程的监理工作,保障工程质量,提高交通安全水平,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交通标志标线及沿线安全设施工程的监理工作。
第三条交通标志标线及沿线安全设施工程的监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进行。
第四条交通标志标线及沿线安全设施工程监理应由符合以下条件的单位承担:(一)具有独立承担民用工程监理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二)具有交通工程监理资质;(三)具有独立核算能力和良好的信誉;(四)具有配备合格的监理人员,并具备必要的监理工具和设备。
第五条交通标志标线及沿线安全设施工程的监理应对标志、标线及设施的布设位置、数量、材料、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六条交通标志标线及沿线安全设施工程的监理应按照合同规定的范围和工期进行监督,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的合理控制。
第七条交通标志标线及沿线安全设施工程项目的监理人员应具有以下条件:(一)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持有对应的执业资格证书;(二)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和沟通能力;(三)熟悉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能够正确指导施工方按照规定进行工程建设;(四)具备独立处理问题和解决争议的能力。
第八条交通标志标线及沿线安全设施工程监理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和监理行业规范,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二章监理程序第九条交通标志标线及沿线安全设施工程的监理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范围、工期和质量进行监督。
第十条交通标志标线及沿线安全设施工程的监理应根据施工方案、技术规范和相关标准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程施工中的质量问题。
第十一条交通标志标线及沿线安全设施工程监理人员应当定期进行工程巡视、检查,并向建设单位提供监理工作报告。
第十二条交通标志标线及沿线安全设施工程的监理人员应当对施工方提出的工程变更、调整等要求进行审核和评估,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工程监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工程监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保障工程建设过程中相关人员和机动车辆的交通安全,提高工程监理的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特制定本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章监理单位的职责和义务一、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加强对施工现场的交通安全管理;二、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和权利;三、监理单位应当保证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对监理过程中出现的交通安全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四、监理单位应当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交通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紧急应对能力;五、监理单位应当与相关单位建立通畅的沟通机制,共同维护施工现场的交通秩序和安全。
第三章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完善一、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确监理单位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二、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应当定期进行评估和修订,确保其与实际工程监理情况相符合;三、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应当具有操作性和实施性,便于监理单位全员理解和执行。
第四章交通安全管理的具体要求一、施工现场准入管理:监理单位应当建立施工现场准入制度,对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和人员进行审核和登记,并配备安全标识;二、施工现场交通分流:监理单位应当合理规划施工现场交通通道和分流措施,确保人车分流,避免交通混乱;三、交通设施设置: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实际需要设置交通标识、标线、禁行区域等交通设施,指引车辆和行人安全通行;四、临时交通管理:监理单位应当根据施工需要合理设置临时交通管理措施,如临时施工标志、路障等,确保施工现场交通安全;五、应急处置能力: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应急处置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人员,应对可能出现的交通事故;六、监督检查和记录:监理单位应当定期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记录,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整改;七、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监理单位应当定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遵守交通规则的意识。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范文(三篇)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和要求,保障公路工程质量,提高建设管理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路工程竣工验收的主要任务是根据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路工程的设计、施工、质量和验收结果进行综合评价,确保工程符合要求,保证公路的安全运行。
第三条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实事求是的原则,维护工程建设和验收中各方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公路工程竣工验收的主体为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有关部门。
第五条公路工程的竣工验收要根据工程的性质和规模确定不同的验收级别。
第六条竣工验收应按照先评审、后验收的原则进行,建设单位在施工完成后应及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验收评审。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配备有专业技术人员和验收人员参与竣工验收工作,并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八条勘察设计单位应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工程勘察和设计,并提供完整的勘察设计资料供施工和验收使用,并为竣工验收提供技术支持。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作业,并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技术规范进行验收,提供施工记录和质量报告。
第十条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对竣工验收提供技术支持。
第十一条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核后进行验收。
第十二条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应包括设计文件审查、工程技术条件的核实和验收及验收报告的编制等环节。
第二章设计文件审查第十三条设计文件审查是竣工验收的重要环节,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
第十四条设计文件审查应对道路线形、标准断面、技术标准和材料选用等进行评审核实,并比对设计变更和施工记录。
第十五条设计文件审查应对勘察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文件进行核对,确保设计文件、图纸、资料的完整和正确性。
第十六条设计文件审查应详细记录审查过程和结果,并提出审查意见。
第十七条设计文件审查结果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反馈给建设单位,供其整改。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3篇)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以下为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的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交通安全设施施工、质量和维护等工作的监督,确保交通安全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使用,保障交通参与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监理范围和职责第二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的范围包括交通信号、路灯、标志标线、防护设施等各类交通安全设施的施工、质量和维护等环节。
第三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的职责包括:(一)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确保施工符合规划和设计要求;(二)监督施工单位的材料选用和施工质量,确保交通安全设施的使用寿命和稳定性;(三)监测交通安全设施的运行状态,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四)参与交通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提供技术支持和证据;(五)组织开展交通安全设施的维护和维修工作,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监理机构和人员资质第四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的机构为交通部门设立的交通设施监理机构,具体设置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五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机构的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获得相关资质证书。
第四章监理程序第六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应在交通设施的规划、设计、施工和维护等各个环节中进行,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七条在规划和设计阶段,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应参与对设计方案的审查和确认,确保符合交通安全标准和要求。
第八条在施工阶段,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应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和监督,并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检查和现场会议。
第九条在维护阶段,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应对维护计划进行审查和监督,定期检查维护情况,并进行维修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第五章监理报告和处罚第十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应及时编制并提交监理报告,包括各个环节的情况和问题,并提出改进和建议。
第十一条对于违反规定的施工单位和维护单位,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报告。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应与相关部门、单位进行配合和协作,共同保障交通安全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道路标线的施工管理及监理工作重点5篇
道路标线的施工管理及监理工作重点5篇篇1一、引言道路标线是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施工质量直接关系到道路交通的安全与畅通。
本文旨在探讨道路标线的施工管理及其监理工作的重点,以期为相关从业人员提供借鉴和参考。
1. 施工前准备(1)现场勘察:对道路施工现场进行详细勘察,了解道路状况、周边环境及交通流量等信息,为标线设计提供依据。
(2)设计规划:根据现场勘察结果,制定合理、科学的道路标线设计方案,明确施工流程、材料需求及人员配置等。
(3)材料采购:选用质量优良、性能稳定的道路标线材料,确保施工质量。
(4)设备检查:对施工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提高施工效率。
2. 施工过程管理(1)施工顺序:按照设计规划,合理安排施工顺序,确保施工进度。
(2)施工质量:严格控制施工过程,确保道路标线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3)安全保障: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设置警示标志,确保施工人员和过往行人的安全。
(4)环境保护:施工过程中,注意环境保护,减少噪音、尘土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 施工后验收(1)质量检查:对施工完成的道路标线进行质量检查,确保标线完整、清晰、无瑕疵。
(2)验收报告:编制详细的验收报告,记录施工过程中的重要信息和数据,为后期维护提供依据。
1. 监理规划(1)制定监理计划:根据道路标线施工方案,制定详细的监理计划,明确监理目标、任务及责任。
(2)人员配置:合理配置监理人员,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2. 施工现场监理(1)安全监督: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确保施工现场符合安全要求。
(2)质量控制:对施工质量进行全过程监控,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3)进度监控:监督施工进度,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4)信息记录:做好信息记录工作,为后期验收和评估提供依据。
3. 验收与评估(1)初步验收:对施工完成的道路标线进行初步验收,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2)质量评估:对施工质量进行评估,分析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意见。
城市道路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城市道路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 前言城市道路工程的建设是保障城市交通运行和发展的重要环节。
为了确保城市道路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监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介绍城市道路工程监理的实施细则,包括监理职责、工作流程、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等方面。
2. 监理职责2.1 设计阶段监理职责在设计阶段,监理人员应对道路工程设计方案进行审核,确保设计符合规范要求,包括道路布局、交叉口设计、标志标线设置等方面;同时还需对相关设计文件进行综合评价和初步造价控制。
2.2 施工阶段监理职责在施工阶段,监理人员应组织施工图纸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并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和监督;监管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施工进度管理、材料使用和设备维护等方面,并及时报告和处理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2.3 竣工阶段监理职责在道路工程竣工阶段,监理人员应对竣工质量进行验收,核实工程量和工程质量,确保达到规定标准;同时,还要评估施工队伍和各方参与者的绩效,并编制竣工档案。
3. 工作流程3.1 设计阶段工作流程设计阶段工作流程包括:审核规划条件-审核初步设计-审核施工图纸-审核设计变更。
监理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组织、协调和参与上述工作。
3.2 施工阶段工作流程施工阶段工作流程包括:组织施工图纸审核-组织施工图纸会审-巡查施工现场-检查质量验收-报告工程质量差事-施工档案归档等环节。
监理人员应在每个环节中及时参与和监督,确保施工按照规定要求进行。
3.3 竣工阶段工作流程竣工阶段工作流程包括:审核竣工报告-核实工程量和质量-验收工程质量-评估绩效-编制竣工档案等环节。
监理人员应对竣工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和评估。
4. 质量控制4.1 设计质量控制监理人员应对道路工程设计方案进行审核,确保设计方案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
同时,还需对设计文件进行综合评价和控制造价。
4.2 施工质量控制监理人员应定期巡查施工现场,检查施工质量、材料使用、设备维护等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三篇)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公路工程竣工验收是指公路工程完工后,验收人对工程质量、设计要求、施工技术和安全标准进行检查和评价的过程。
为了规范公路工程竣工验收的操作流程,我国制定了《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及其实施细则。
下面将对《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进行详细的解读。
一、总则(一)《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适用于公路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条件和标准。
(二)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依法接受监督。
(三)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应主要依据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工程施工合同的规定进行。
二、竣工验收的程序(一)竣工验收的步骤包括申请、组织、审查、勘察和审定。
(二)竣工验收由申请人提出申请,竣工验收单位组织开展各项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验收负责人和组织人员。
(三)竣工验收需要对施工质量进行全面检查,验证工程设计的合理性,并进行各项技术性能的测试和评价。
(四)竣工验收的结果应由竣工验收单位和申请人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并按照程序进行审定。
(一)竣工验收的基本条件包括:工程环境符合规定、结构安全稳定、建筑质量合格、交通运输功能正常。
(二)工程环境符合规定是指工程周边环境整治和绿化达到相关要求,无影响交通安全和周边居民生活的不良因素。
(三)结构安全稳定是指工程各部分结构的承载力、变形和稳定性能达到设计要求,不影响正常使用和安全运营。
(四)建筑质量合格是指工程各部位的材料、工艺和质量达到设计和施工规范的要求。
(五)交通运输功能正常是指工程交通流畅且安全,各项交通设施正常运行,无影响交通运输的问题。
四、竣工验收的标准(一)竣工验收的标准应根据工程的类型和性质进行确定。
(二)公路工程竣工验收的标准主要包括设计标准、施工标准和安全标准。
(三)设计标准是指工程的设计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范,包括线路布置、几何设计、标志标线、桥涵设计、路基路面设计等。
(四)施工标准是指工程施工过程符合规范要求,包括施工工艺、施工技术、施工质量等。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一、引言交通安全是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重要保障,而交通安全设施的有效监理是确保道路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
为了进一步规范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工作,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水平,特制定本细则。
二、监理任务1. 安全设施监理的任务是对道路上的交通标识、标线、信号灯及相关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以确保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
2. 监理人员应全面掌握交通安全设施的相关知识和技术,并具备相应的执法能力和素质,以便能够有效履行监督职责。
三、监理程序1. 设施前期评估:监理人员应在设施安装之前对道路交通状况进行评估,确定设施类型、位置和数量,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商,确保设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2. 设施监理:监理人员应对设施的材料、制作工艺和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3. 设施验收:监理人员应对已安装的交通安全设施进行验收,确保其安装位置、数量和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实际需要。
4. 设施维护:监理人员应定期对交通安全设施进行维护和保养检查,确保设施的完好性和正常使用。
四、监理标准1. 设施合规性:监理人员应查验交通安全设施的制作和安装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包括设施的尺寸、颜色、反光性能等。
2. 设施可视性:监理人员应对交通安全设施的可视性进行检查,确保设施能够在各种天气条件下清晰可见。
3. 设施稳定性:监理人员应检查交通安全设施的固定情况和稳定性,确保设施不会因外力作用而倾斜、松动或脱落。
4. 设施易懂性:监理人员应对交通安全设施的图形、文字、数字等进行检查,确保设施能够被广大驾驶员和行人准确理解和遵守。
五、监理记录1. 监理人员应对监理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和问题进行记录,包括设施安装、验收和维护等情况。
2. 监理记录应详细、准确,并包括相关照片、图表等证据材料,以备后续查看和分析。
六、监理措施1. 对于存在的问题和不合格的设施,监理人员应立即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相关单位及时进行修复和改进。
交通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云南城市建设监理公司官南路改扩建工程交通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交通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编制依据1、监理规划2、设计图纸有关规定3、《城镇道路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4、《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5、国家行业标准《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二、工序部位工程质量控制签证流程图三、开工前准备阶段监理1、审查承包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一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即作为以后施工应遵照的纲领性技术文件,成为施工承包合同文件的一部分,不得任意更改。
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组织设计的审核着重抓以下几个方面:(1)交通施工技术措施要具有针对性,冬、雨季等特殊条件下施工必须有可靠的技术措施。
(2)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科学、可行的施工方案。
(3)施工机械设备的选择、配备和组合,除应考虑施工机械的技术性能、工作效率,还应保障施工进度、质量。
(4)承包人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保证组织、技术、经济、合同措施,建立健全质量管理组织机构,认真落实、履行“企业自检”。
(5)承包人必须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
2、审查承包人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人员是否到位。
监理工程师将依照招投标文件对承包人选派的施工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特殊作业人员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员有权要求承包人撤换。
承包人必须根据工程特点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机构和质量管理制度,质检人员不得兼职,其人数必须满足工地现场管理的需要并经监理工程师认可。
3、严格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技术能力、管理水平和分包工程数量以确定能否分包。
4、依据招投标文件及相关规定审查承包人工地试验室的资质和试验人员的资质情况,审查试验仪器设备是否满足工地试验检测的需要;相关仪器设备是否经标定检测并处于有效使用期;试验工作人员是否满足具有相关技术职称、专业证书。
5、审查承包人提交的验证试验、标准试验报告,进行见证取样、平行试验并予以批复。
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保障人身及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省交通行业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交通建设工程新建、改建、扩建等活动,以及实施对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适用本细则。
军事港口、渔业港口、专用航道的工程建设和抢险救灾工程建设活动不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 省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市、县(市、区)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单独设立港口管理部门的,由港口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和港口管理部门可以委托监督机构具体实施对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依照本条规定承担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的部门或机构,统称为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监管部门)。
第四条 监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一)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按照法定权限制定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二)依法对交通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情况和安全生产条件实施监督管理,组织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管理工作;(三)建立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制,制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四)建立交通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安全生产信用体系,作为交通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部分,对从业单位和人员实施安全生产动态管理;(五)受理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方面的举报和投诉,依法对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检查和相应的行政处罚;(六)依法组织或参与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按照职责权限对交通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进行统计分析,发布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动态信息;(七)指导下级监管部门开展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八)组织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推广应用;(九)开展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经验交流、培训教育、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十)法律、法规、规章授予和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港口管理部门依法委托行使的其他职责。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交通标志工程监理实施细则验收的监督管理
适用于本工程项目地下室工程施工及验收的监督管理。
3.职责:
本细则由本工程项目部土建监理工程师编写,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项目监理部组织实施,项目土建监理工程师具体执行并对其负相应的责任。
4.工程概况:
(按本工程项目地下室工程设计内容略述)
5.监理工作内容:
5.1监理工作流程:见图1
5.2主要材料、地下室半成品、成品核定流程:见图2
5.3质量控制要点及目标值:见表1~表4
监理质量控制要点
序号质量控制要点及目标值控制手段与方法
1 原材料(水泥、砂石、外加剂、钢筋、钢板、焊条接头防水材料)检测 出厂合格证、质保书、检测报告及现场取样试验报告
2 建筑物定位轴线、标高测量 经纬低度,水准仪测量
3
地基基坑土方开挖尺量
4基坑回填、夯实 控制分层夯实厚度、压实系数
5 模板、钢筋、砼浇筑见主体工程细则
6 施工缝留设位置不应留设在剪力弯矩最大处,观察。
7 变形缝的密封性在变形缝处应设置止水环等防水措施,观察。
8 后浇带施工后浇带砼等级比两侧砼高一级,砼配合比报告。
9 各种预埋件,穿墙管埋设
保证预埋件端部及穿墙管处的防水密封性,观察、抽检。
10 回填土施工工序
地下室四岩均匀高度回填,不得先集中回填一侧,地下室顶板分层回填土人工夯实达500MM后,方可用机械夯实回填,旁站。
11 大体积砼的温控
大体积砼应分层分区施工,随时监测砼内外温度,旁站。
12 附加防水层见防水工程细则
5.4施工监理内容
5.4.1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
1.熟悉设计图纸及有关施工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
2.审核施工方案,其施工方案要点符合土方工程、地基基础工程、砼结构工程、地下防水工程的施工验收规范以及《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3.检查施工单位质保体系,并对照检查质安人员到位情况;
4.审查承包单位编制的本项目作业计划,其工期应符合施工组织设计总工期的要求并与其它分项工程衔接,依据工程合同造价控制市场采购材料的价格,控制专业工程造价,避免投资费用的增加。
5.检查施工材料准备情况,监督见证取样抽样送检:a.钢材庆有出厂合格证和现场取样送检的检验报告;b.商品砼配合比试验报告,水泥宜采用变通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石子最大粒径不宜大于40mm,吸水率不应大于1.5%;砂宜采用砂;外加剂应符合设计要求,应有出厂合格证。
6.检查施工机械设备进场情况,审批“进场机械设备报验单”。
5.4.2施工阶段质量监理工作:
1.模板工程施工监理工作:
(1) 审核施工单位填报的《施工测量放线报验单》(监A—
15)和模板分项的《工程报验单》(监A—
14),复核模板的定位轴线、标高,检查模板的平整度、垂直度和截面尺寸。
(2) 检查模板及其支撑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
(3) 检查模板的起拱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4) 检查模板的接缝宽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 检查模板安装偏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6)
经检查合格的,签回有关报验单,同意进入下一道工序;不合格的,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B1表),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后重新报验。
(7)
检查拆模时间是否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92)和福建省地方标准(DBJ13—20—99)的规定。
2.钢筋工程施工监理工作:
(1) 审核《建筑材料报审表》(监A—
06),检查施工单位报送的钢筋出厂质保书,核查其是否现场按批见证取样,检查试验报告各项技术数据是否符合标准规定,试验项目是否齐全。
(2)
检查进场钢筋的型号、级别、规格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查对钢筋表面标志或铭牌;检查钢筋的外观质量,表面应洁净,无损伤、油渍、铁锈等,带有颗粒或片状老锈的钢筋不得使用。
(3)
检查施工单位提供的框架结构受力钢筋检验报告所得强度实测值是否符合规范抗震要求的规定。
(4) 检查焊条的选用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96)的规定,有无出厂合格证。
(5)
检查钢筋的焊接(接头方式、接头位置和接头长度等)是否符合《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
96)的规定,是否按规定逐批现场抽样送检,批量总和与需用量是否基本一致,试验结果及结论是否正确。
(6)
严格依据设计图纸和《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平面整体表示方法制图规则和构造详图》(96G101)的规定进行实地检查。
检查钢筋的规格、数量、形状、尺寸、位置、间距、锚固长度、搭接长度、二排筋位置、保护层厚度、间距、弯钩长度等安装偏差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规定。
签署隐蔽工程验收意见。
3.砼工程施工监理工作:
(1) 审核《建筑材料报审表》(监A—
06),检查施工单位报送的砂、石、水泥等原材料的出厂合格证、质保书,检查其是否按规定现场见证取样送检,检查试验报告各项技术数据是否符合标准规定,试验项目是否齐全;检查混凝土施工配合比,核对其各种原材料是否与现场使用的相符。
(2)
检查工序交接记录,模板、钢筋经检查合格隐蔽签证后,方可浇筑混凝土。
(3) 检查模板内是否清扫干净,木模是否浇水湿润,模板内是否无积水。
(4)
检查商品混凝土供应商提供的混凝土配合比和开盘记录是否与工程实际需要相符。
(5) 检查混凝土坍落度是否符合要求,每一工作班不少于2次。
(6) 检查是否有专门的护模、护筋人员,随时处理出现的问题。
(7)
检查并监督施工人员,在浇筑竖向结构混凝土前一定要先在底部填以50—
100mm厚与混凝土内砂浆成份相同的水泥砂浆。
(8) 检查混凝土运输、浇筑及间歇的全部时间,是否不超过下表规定:
混凝土等级气温
≤25℃〉25℃
≤C30 210分钟 180分钟 〉C30 180分钟 150分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