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医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卡
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1997年制订,2014年11月第四次修订)为了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健全成人教育学籍管理制度,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原广东省高等教育厅《广东省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粤高教成〔1995〕43号)和《广东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粤高教〔2004〕21号)的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订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实施学年学分制管理制度的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第一章入学与学籍第一条凡按招生规定批准录取的新生,须持我校录取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件,按规定的日期报到,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用电话向学校成人教育处、继续教育学院说明情况,并持有关证明在开学后两周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条新生在办理入学注册手续时,姓名必须与统一招生审批表以及考生信息表相一致。
第三条新生入学三个月内,经复查合格方可取得学籍。
如发现有不符合招生规定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属徇私舞弊入学者,经查证属实,即予取消学籍,并不受上述期限限制。
第四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按学校规定时间办理注册手续,凭按规定缴纳学费及相关费用的交费证明进行注册,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必须请假,假期一般不超过两周,否则以旷课论。
无故逾期三个月不注册者,作自动退学处理。
第五条凡取得学籍的新生,学校发给学生证。
(一)学生证是我校成人教育学生身份的证件,是成人教育学生参加学习、考试、办理注册手续和其它活动的重要凭证。
学生必须妥善保管并正确使用。
(二)学生证只限本人签领、本人使用,不得涂改,不得转借他人,不得利用学生证从事任何违纪违规活动,否则,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三)学生遗失学生证,须向成人教育处提出申请补发的书面报告。
申请报告要如实、详细地反映遗失情况,由班主任加具意见,经成人教育处审查同意后补发。
学生证遗失或转借他人,被他人利用以致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1997年制订,2014年11月第四次修订)为了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健全成人教育学籍管理制度,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原广东省高等教育厅《广东省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粤高教成〔1995〕43号)和《广东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粤高教〔2004〕21号)的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订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实施学年学分制管理制度的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第一章入学与学籍第一条凡按招生规定批准录取的新生,须持我校录取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件,按规定的日期报到,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用电话向学校成人教育处、继续教育学院说明情况,并持有关证明在开学后两周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条新生在办理入学注册手续时,姓名必须与统一招生审批表以及考生信息表相一致。
第三条新生入学三个月内,经复查合格方可取得学籍。
如发现有不符合招生规定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属徇私舞弊入学者,经查证属实,即予取消学籍,并不受上述期限限制。
第四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按学校规定时间办理注册手续,凭按规定缴纳学费及相关费用的交费证明进行注册,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必须请假,假期一般不超过两周,否则以旷课论。
无故逾期三个月不注册者,作自动退学处理。
第五条凡取得学籍的新生,学校发给学生证。
(一)学生证是我校成人教育学生身份的证件,是成人教育学生参加学习、考试、办理注册手续和其它活动的重要凭证。
学生必须妥善保管并正确使用。
(二)学生证只限本人签领、本人使用,不得涂改,不得转借他人,不得利用学生证从事任何违纪违规活动,否则,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三)学生遗失学生证,须向成人教育处提出申请补发的书面报告。
申请报告要如实、详细地反映遗失情况,由班主任加具意见,经成人教育处审查同意后补发。
学生证遗失或转借他人,被他人利用以致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为加强学校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根据≪xx省成人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入学与注册第一条凡经学校录取的成人高等教育新生,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办理入学手续者,须持有关证明向学校国际交流与继续教育学院请假,请假一般不得超过半个月。
未经请假,逾期半个月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新生一经入学注册,如果本人要求退学,原则上不退学费。
第二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
新生取得学籍后,学校发给学生证,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凡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学籍,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第三条每学年开学时,学生应按面授通知规定的时间办理报到注册和缴费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办理者,必须向所在学院履行请假手续(病假附医院证明,事假附单位证明)。
未经请假,逾期半个月不缴费注册者,作自动退学处理,注销其学籍。
各学院班主任或辅导员负责所管班级的注册工作,学生凭缴费发票请班主任或辅导员在学生证上写上注册时间后加盖注册章。
学生持注册后的学生证,可开具在籍或学业成绩等证明。
第四条因当年无法开班以及特殊原因当年不能入学者,经教育厅备案,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随下一级新生一起办理入学手续。
第五条新生的年级以省教育厅规定的新生正式入学年份定称,如XXXX年底录取,XXXX春入学的新生年级,简称“XXXX级”。
第六条新生入学后,按照省教育厅要求,按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信网上进行电子学籍注册。
第七条已取得学籍的学生由学校建立学籍档案,档案包括报名登记表、学籍管理登记表、奖励与处分、学籍变动、毕业生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学生毕业或中途退学时,学籍登记表由学校归档备查,其它档案材料交学生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归档。
二、考核与考勤第八条学校成人高等教育学生考核,包括思想品德与学业两个方面。
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总5页)-本页仅作为预览文档封面,使用时请删除本页-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一章入学与注册第一条按国家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及有关证件,按成教中心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成教中心或成教中心指定的函授站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成教中心请假。
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条新生入学后,成教中心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
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
复查不合格者,由成教中心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学籍。
情节恶劣的,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三条新生入学3个月内,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坚持学习者,本人可持所在单位证明(因病须持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向成教中心提出申请。
经成教中心批准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随下一年级重新办理入学手续。
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
期满复查不合格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条在籍学生每学期开学时,应当按成教中心规定办理注册手续。
不能如期注册者,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暂缓注册。
未按成教中心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未经请假而不按时报到注册和不符合注册条件者,不准参加本学期所有课程的考试。
第二章考核与成绩记载第五条学生应当参加成教中心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以下统称课程)的考核。
考核成绩记入成绩册,并归入本人档案,作为升级、留级、降级及毕业的依据。
第六条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
成绩的评定,采用百分制记分。
第七条学生要按时参加成教中心统一安排组织的活动。
学生上课实习、上机等都要实行考勤。
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事先请假。
第八条考试课程成绩的评定以期末考试为主,平时成绩占20%,考查课程的学期总成绩应包括期末考查、平时成绩、阶段作业、实验等几部分。
第九条课程考核不及格的学生,可参加补考。
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卡(正面)
政治
语文
数学
物理
化学
历史
地理
生物
外语
体育
个人简历
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止
在何地何学校或何单位任何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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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查
考试
3
考查
考试
5
考查
家庭主要成员
称谓
姓名
年龄
政治面目
工作单位和职务
考试
7
考查
考试
9
考查
考试
11
考查
考试
13
考查
补考
科目
成绩
科目
成绩
考试
15
考查
考试
17
考查
考试
说明
1.此表由学校填写一式一份经毕业证书验印后留校存档。
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卡
学校(盖章)办学类型专业年级班别学制学生证号码学籍号码
姓名
性别
民族
籍贯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入学时间
入学文化程度
毕业证号码
家庭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毕业时间及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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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
入学考试
2.办学类型: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级中学。
19
考查
考试
11
毕业成绩
广东省教育厅职业与成人教育处制年月日
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卡片学生
学号:_________________
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卡片
专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班级:_________________学习形式:________学历层次:________ 姓名 性别
籍贯
省 县(市)
小二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民族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本人成分
政治 面貌 入党(团) 时 间
年 月 日 文化程度
婚否
家庭详 细地址 省 市 区 街(楼) 号
(县) (乡) (镇) (村)
邮编
详细工作单 位
邮编
联系电话 (宅电)
(办公)
(手机)
本人履历(从中学起到填此卡片时间止,时间连续不可中断)
起 止 时 间 在何地何单位学习或工作
担 任 职 务
证 明 人
年 月 年 月
家庭成
员
及
主
要
社
会
关
系
成
员简况 与本人关系或称谓 姓 名
年龄 政治 面貌 职务 工作单位或详细住址
联系电话。
成人高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
成人高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规定,成人高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如下:一、学籍的建立和管理:1. 学籍的建立:学校招生和注册后,成人高等学校负责为学生建立正式学籍。
2. 学籍档案管理:学校建立学生的学籍档案,包括个人信息、学业成绩、奖惩记录等。
学生须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并对其学籍档案的准确性负责。
3. 学籍的保密:学校对学生学籍信息属于个人隐私,应严格保密,仅在有关部门和需要知晓的工作人员之间进行必要的信息共享。
二、学籍的使用和变更:1. 学籍的使用:学籍是学生身份的重要标志,学生在校期间必须使用正式学籍。
学生须按时参加注册、办理学籍证明、学位证书等相关手续。
2. 学籍变更:学生因转专业、留级、休学、退学、复学等情况发生学籍变动时,应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学籍做出调整。
三、学籍的管理和监控:1. 学籍管理责任:学校负责对学生学籍进行定期审核和监控,确保学生学籍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学籍信息核验:学生须定期核对学籍信息的准确性,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交相关的材料和证明。
3. 奖励和处分记录:学校将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和行为表现,记录奖励和处分信息,这将对学生的学籍产生影响。
四、学籍的注销和归档:1. 学籍注销:学生因毕业、结业或退学等原因离校时,学校负责注销其学籍,同时学生须办理相关手续,领取相关证书和档案。
2. 学籍档案归档:学生离校后,学校将其学籍档案归档保管,并将信息提供给有关部门和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必要的证明和证书。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成人高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具体规定可能因学校和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学生在入学时应了解学校的具体规定,并按照规定的要求履行相关手续。
广州医学院成人高等教育
广州医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校外教学点)2008—2009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任务审批书教学进度表专业年级专升本/专科班(学生人数:人)课程名称:教研室:校外教学点:填报日期: 年月日填写要求1、请按表格内容要求认真填写,不要有缺项。
2、教研室用电脑填报、打印,需用A4复印一式三份(双面),同时上报电子文档。
3、合班、分班上课的课程只填一份《教学任务审批书》,并在审批书“备注”栏注明,但《教学进度表》应分班填报。
4、教材选用原则:①教育部(高教版)或卫生部(人卫版)成人高等教育的规划教材;②卫生部(人卫版)普通高等教育的规划教材;③其它合适的教材或自编教材。
5、请教研室严格按照课程表安排教学(原则上理论学时与实验学时的比例为3:1~4:1),并按教学大纲的要求安排教学内容。
6、授课教师安排原则:专升本各专业公共课、基础课要求副高以上职称教师理论课授课时数达50%,专业课要求达60%;专科各专业课程要求副高以上职称教师理论课授课时数达30%;初级职称教师授课应填写在“培养性讲课教师”的表中,各类课程培养性授课不能超过20%。
考虑到师资力量的具体情况,达不到以上规定的教研室,要求教研室内每个副高以上职称教师的教学周学时数,不得少于《广州医学院教学工作量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广医办[1999]28号中教师的教学工作量。
7、建立课程教学组长负责制,教学组长应是具有丰富教学经验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
其职责是组织该门课程教学及组织该课程的期末考试(含命题监考、改卷、考试分析等)工作。
8、教研室应严格按照课程表编排教学进度表(为了保证教学秩序稳定,课表原则上不再进行调整)。
课程表上安排的学时数少于计划总学时数的课程,不足学时均安排为远程与自学,凡采用远程与自学的课程内容,在进度表中不要填写“周次”、“星期”、“日/月”,而要在“讲授内容”栏左前加“△”(教师应把远程与自学内容的课件在上课时拷贝给该班班长,由班长发至全班同学)。
广东药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广东药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加强和完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管理,保证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广东省成人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结合我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办学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二条按照国家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规定,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持我校签发的《录取通知书》,按入学报到须知要求,在规定期限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在规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校继续教育学院请假,并附上有关证明。
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
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资格复查。
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
复查不符合招生规定者,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入学者,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学籍。
第四条新生因特殊原因当年不能入学,应持有关证明提出申请,经我校继续教育学院批准,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
通八达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可在下一年新生入学前向我校继续教育学院提出入学申请,重新办理入学手续。
逾期不办理有关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条已注册的新生由学校统一编定学号,建立学生学籍档案。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不予办理更改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手续。
学籍档案由我校继续教育学院负责管理。
学生离校后,学籍档案由我校继续教育学院移交学校档案室保存。
第六条在籍学生在每学期开学时,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学生证办理注册手续。
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注册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未经请假或逾期一个月不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七条在籍学生在每学年按学校规定缴费,未按时缴费者,不予注册。
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缴费者,必须办理缓交手续。
未经批准无故拖欠费用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八条凡自动退学者,学籍不得恢复。
第九条学生必须妥善保管学生证,如有遗失,应向发证部门提交书面报告,申请补办。
成人教育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广东医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成人教育管理规章制度汇编广东医学院成人教育学院二00六年三月目录第一部分成人教育学院工作职责广东医学院成人教育管理规定 (1)广东医学院成人教育二级管理实施细则 (6)成人教育学院工作职责 (10)成人教育学院会议制度 (12)成人教育政治辅导员的管理和工作职责 (13)成人教育选用教材的暂行规定 (15)成人教育学院院长岗位职责 (17)成人教育学院副院长岗位职责 (18)成人教育学院成人教育科工作职责 (19)成人教育学院成人教育科科长岗位职责 (20)成人教育学院学籍管理科职责 (21)成人教育学院学籍管理科科长岗位职责 (23)成人教育学院继续教育科工作职责 (24)成人教育学院继续教育科科长岗职责 (25)第二部分成人教育学院管理制度广东医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 (26)广东医学院成人教育学分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34)广东东医学院成人教育校外教学点教师聘用的暂行规定 (49)广东医学院成人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试行) (52)广东医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54)广东医学院成人教育学院试卷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62)广东医学院成人高等教育课程缓考的暂行规定 (66)广东医学院成人高等教育课程免修、免考暂行办法 (67)广东医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毕业证书管理办法 (69)广东医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73)广东医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考试作弊处理条例 (81)广东医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表现综合测评办法 (84)广东医学院成人高等教育业余形式学生“三好”活动总评办法 (88)广东医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听课制度 (90)广东医学院成人教育学院试讲制度 (91)广东医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教师任教、讲评制度 (92)广东医学院成人教育学院集体备课制度 (93)广东医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教学督导制度 (94)广东医学院《关于青年教师培养实行导师制和填报青年教师培养计划表的通知》 (95)广东医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教材管理暂行规定 (102)广东医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珠海会议摘要 (104)广东医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实习医生守则 (111)广东医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实习医生职责 (113)广东医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证和校徽管理暂行办法 (115)广东医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考试规则 (116)广东医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教室规则 (118)广东医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校外教学点管理办法 (119)广东医学院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工作章程 (125)关于调整广东医学院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成员的决定 (129)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试行) (130)成人教育二级学院提成经费的分配及使用原则 (132)关于实施《广东医学院成人教育管理规定》的细则 (134)广东医学院成人教育管理规定广东医政发[2004]92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成人教育是国家发展国民教育的重要战略任务,是国家实施终身教育的基本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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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专业 姓名 性别 籍贯 工作 单位 家庭 地址 家庭 主要 成员 及 社会 关系 起 本人 主要 学历 及 经历 年 年 年 年 年 年 学年 1 2 3 毕业时间 奖励 记录 学期 1 2 3 4 5 6 年 月 日 止 月-月-月-月-月-月-年 月 年 年 年 年 年 年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学年 4 5 6 电子注册号: (毕业证书号) 学期 7 8 9 10 11 12 注册日期 异动情况及处理意见 学校名称(由初中填写)及工作单位 职务 关系 姓 省 培养层次 学习形式 身份证号 出生日期 市 邮政 编码 邮政 编码 名 年龄 政治面目 年 月 日 业余 班级 2012 级 入学时间 年 民族 婚烟状况 镇(乡) 电话 号码 电话 号码 职 业 村
入团 入党 年 年 月 月
班 月
贴 相 片
区(县)
工作单位及地址
注册及异动情况记录(以下由学院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