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同业部管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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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业部经营责任协议书

甲方北京市中韵旅行社有限公司

乙方

为创造效益,规范经营和管理,并保证甲乙双方相对合理的经济利益,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部门的经营权承包给乙方,甲方将依据法律和本公司的《管理制度》,对乙方进行管理和监督。

二.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管理和监督,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的《管理制度》,签署《使用支票承诺书》。不得使用非正式旅游车,无证导游;不得带游客进违法违规操作的商店和非正规旅游点;组团必须签正式《旅游合同》,合同原件要在团队出发前交甲方备存,并为组团游客上“旅游意外保险”。如乙方违反本条约定,则乙方将就给甲方造成的相关费用和损失,向甲方双倍赔偿。

三.甲方对乙方实行“经营责任包干制”。乙方自主经营,甲方统一进行财务管理。逐步走向完善统一操作,统一管理过渡。在完全统一管理之前,暂按此协议执行。

四.乙方可设立分账户,资金往来自行支配。其支票的购买和使用状况及存根,乙方须逐张造册留存,已备查验。如乙方出现不当操作,造成影响,乙方须对其后果承担责任;并就其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五.乙方自行负担本部门的日常开支;并及时书面向甲方报告人员使用和变动情况。

六.乙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的管理要求缴纳税金,开具发票,报销账目,使用支票和业务报表。

七.乙方不得使用正式公章对外经营,操作。在本协议解除后,将使用与甲方有关的印章,票据交甲方当面销毁或封存。

八.在本协解除后,乙方不得继续使用与甲方有关的任何名义,印鉴,标识等。如乙方继续使用上述内容中的任何一项,乙方将就每一项内容的每一笔业务,向甲方支付赔偿金一万元。

九.乙方向甲方缴纳管理费用一万元。管理费应于上年度协议期满一周前交清,不得逾期。如逾期,则按每延迟一天支付10元一天滞纳金。如此时解除本协议,乙方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乙方在经营中不得采用拖欠款的方式操作业务。如乙方发生欠款纠纷,无论在本协议解除前后,或是否已经给甲方造成实际损失,乙方均应向甲方支付该债务数额两倍的赔偿金,以及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费用及其他连带损失。

十一.乙方向债权人或向甲方支付债务或赔偿金时,依法以乙方的个人财产作抵偿。

十二.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自己和所使用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的必要手续或有关证明材料。如未办理,乙方承担因此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所有相关损失。

十三.甲方对乙方实行“信誉风险保证金”制度,乙方风险额度一万元。此协议终止时,乙方无违反此协议事项,待终止程序完毕后,甲方按实际数额将保证金退还乙方,保证金不计利息。

十四.保证金用于:若乙方违反本协议或由于乙方的其原因,给甲方造成经济或名誉损的事实出现时,甲方将扣除乙方的保证金;并依法追偿乙方给甲方造成的连带损失;以及甲方因乙方而刊登启事,宣传等使用。

十五.乙方保证金被扣除后,乙方应在一个月内将差额部分补足。如未能按时补足,则视同乙方单方解除本协议,甲方将收回乙方的经营权,扣除乙方的保证金,且管理费用不予退减。

十六.甲方为乙方垫付的各种费用,乙方不能正常归还的,均可从保证金中扣除,并按前条约定处理,如乙方的保证金不足以抵偿时,则以乙方的其他财产作抵偿.

十七.乙方发生下列情形,本协议即解除,甲方将收回乙方的经营权,且保证金和管理费用不予退减。如在保证金和所缴纳管理费用退还之后,发现下列情形,甲方将依法追回所退保证金和管理费用,乙方将双倍赔偿给甲方造成的连带损失:

1.乙方发生或向甲方隐瞒发生,拖欠第三方债款或者物品的事实;或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被投诉,处罚,起诉,仲裁,或甲方起诉,仲裁乙方或第三方等情况。

2.乙方发生违法或违规,发生较大影响等情况。

3.乙方打欠条造成债务或纠纷,或代他人签合同,盖公章,开发票等情形。

十八.由于乙方的原因,出现第三方与甲方或乙方间的诉讼.仲裁.赔偿或被投诉.处罚等情况,无论是否需要甲方出面,其相关费用支出,均有乙方承担;如给甲方造成连带损失,乙方将甲方双倍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十九.甲方应严格规章制度,突出人性化管理。如有甲方的原因给乙方造成不应有的损失,则在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后果由甲方承担。

二十.如因公司改制,合并,转投,注销等原因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时,双方本着互利互让,共同发展的原则,妥善安置,解决。如因上述原因提前终止本协议,甲方按月退减乙方管理费用和全部保证金。

二十一.协议有效期自2010年3玥10日起,至2011年2月28日止;此协议中有关损失,债务和赔偿的约定,延伸到2007年3月1日起至2013年3月28日前止。

二十二.此协议接近期满时,如一方欲按期终止协议,应提前一个与通知对方;如双方愿意继续合作,乙方也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于此协议期满前半个月,续签协议和缴纳下一年度的管理费。

二十三.违约责任:甲乙无论那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其所涉及的违约金额及造成损失数额两倍的违约金。

二十四.此协议未尽事宜,有甲乙两方另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发生争执,甲乙双方均可向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起诉,并由违约一方承担有关损失和费用。

二十五.此前所签《协议书》内容与《经营责任协议书》内容相悖的,以此《经营责任协议书》为准。

二十六.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印章,签字) 乙方(指印,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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