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省医械采购政策出台:200万以下不用公开招标,100万以下国产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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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省医械采购政策出台:200万以下不用公开招标,100万以下国产优先!
不久前,财政厅、卫计委明确要求:三甲及以下医院严格限制采购进口,三甲医院严格审批!四川省三甲及以下医院严格限制采购进口,三甲医院严格审批!而且允许进口设备数量急剧减少!而湖北省更是把限制国内产品参与竞争的列入政府采购负面清单!
限制进口产品,督促各省国产优先的意图可见一斑!国产设备的崛起是必然的,进口垄断将被逐步打破,我们要做的就是跟着政策调整我们的步伐!
年关了,各省最新的采购政策陆续出台,小编做了一个大盘点!
2018年(部分省份2018-2019年)最新各省采购政策汇总
北京市2018-2019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一、部门集中采购项目
医疗设备及服务(卫计、医管部门主责)实行部门集中采购,具体项目由主管部门确定。部门集中采购可以共享中央主管部门的协议采购招标结果。
二、分散采购及限额标准
除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外,各部门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达到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项目、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工程项目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实行分散采购。
三、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必须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因特殊原因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本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公开招标的具体数额标准如下:
1.货物或服务类: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一次性达到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
2.工程类:按照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四、鼓励优先采购国产
北京市2018-2019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相比之前新增一条:
全市各部门应统筹确定本部门(含所属各单位)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在满足
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应当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天津市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
一、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0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纳入市级政府集中采购。采购人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实施分散采购。
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货物类、服务类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为200万元,工程类项目按照建设工程项目的相关规定执行。购人采购货物或者服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
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同级财政部门的批准。采购人不得将应当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
湖北省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一、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目录(注:下表中只筛选和医学相关产品目录)
采购人本部门、本系统基于业务需要有特殊要求,可以统一采购的项目,列为部门集中采购项目。
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未列入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目录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目录的,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达到50万元(含)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执行,实行分散采购。三、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省级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达到200万元(含)以上的;市(州)、县级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达到100万元(含)以上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政府采购工程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鼓励优先采购国产
采购人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政策目标。在
政府采购活动中,应优先购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优先采购节能、环保清单内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等的发展。
广西省2018-2019年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
一、集中采购目录
医疗设备(其中包括手术器械、医用仪器、设备、材料等)、医用材料、医疗卫生和社会服务、医疗卫生服务纳入专用类政府采购目录:可委托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采购,也可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
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在采购限额标准(含本数)以上的项目,实行分散采购。采购人可以自行采购,也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采购人自行采购需具备编制招标文件、组织招标的能力,有与采购项目规模和专业性相适应的专业人员等条件,不具备开展采购条件的,必须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采购限额标准如下:
货物、服务类项目:自治区本级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20万元以上,设区市、县级10万元以上;
工程类项目:自治区本级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30万元以上,设区市、县级20万元以上。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不实行政府采购,由采购单位按照内控、财务等制度执行。
三、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达到以下数额标准(含本数)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货物类:达到120万元以上的各类货物。
工程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采购预算金额2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
服务类:达到80万元以上的各类服务。
四川省2018—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
一、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此外,和上次公布的标准相比较,此次提高了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标准》明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省级和成都市本级
在200万元(此前为150万元)、其他市(州)本级和成都市所辖县(市、区)级在120万元(此前为80万元)、其他县(市、区)级在80万元(此前为50万元)以上的纳入公开招标范围。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的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二、分散采购数额标准
分散采购数额标准为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省级和成都市本级在50万元、其他市本级和成都市所辖县(市、区)级在30万元、其他县(市、区)级在1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省级和成都市本级在60万元、其他市本级和成都市所辖县(市、区)级在40万元、其他县(市、区)级在2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
江西省本级2018-2019年度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
一、部门集中采购目录
单项或批量10万元(含)以上医疗设备纳入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列入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必须由主管部门依法统一自行采购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实施。
一、采购限额标准
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单项或批量金额达到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单位自行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织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采购项目不适用«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
二、公开招标的数额标准
项或批量采购金额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实施.
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可以选择其他采购方式。
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同一预算项下的采购项目不得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两次以上。
厦门市2018年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
一、政府采购目录
采购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上(含)的医疗设备、医疗设备租赁服务、医疗卫生和社会服务纳入政府采购目录。
二、公开招标的数额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