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姑苏区自然资源规划研究中心关于苏州古城历史地段保护与发展规划公开招标中标公告(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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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15899_一座古城的保护心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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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策划记者 丁云别策划 SPECIAL 058 MODERN SUZHOU中央领导批示后的1982年春节过后,由国家建委、经委、计委、城建总局、旅游总局、文物局、财政部、国务院环境保护办公室等部门组建的中央调查组抵达苏州。

同时抵达的还有江苏省委成立的调查组,深入现场观察踏勘并分专业召开了多种类型的座谈会,了解摸清古城保护所存在的问题。

中共江苏省委随后根据苏州市实际困难专题向中央写了报告。

1982年5月12日,国务院于批复了中共江苏省委《关于保护苏州古城风貌和今后建设方针的报告》,文件指出:资金问题主要是依靠苏州自力更生解决,国家和省适当给予补助不足部分。

解决了苏州的燃眉之急,保护苏州古城开始出现了转机。

1982年6月7日,吴亮平随考察团再度来到苏州,除了吴亮平以外,考察团成员中还有钱伟长、沈其宸、单士元、郑孝燮等,均对苏州无不关心。

古塔,苏州的精神之塔不能倒不止苏州园林。

早在1936年,刘敦桢即对苏州玄妙观大殿、虎丘二山门、报恩寺塔和大殿、罗汉院双塔、瑞光塔、文庙以及开元寺无梁殿,做了实地勘察。

随后勘察了拙政园、怡园、狮子林、环秀山庄、留园等古典园林,撰写了《苏州古建筑调查记》,这也是有关苏州古建筑最早的一份系统勘察报告。

在建国初期大拆大建的背景下,苏州古城的保护和更新主要集中在对单个文物古迹的保护和修复,对古城内具有重大历史意义以及宗教文化意义的建筑例如忠王府、双塔、报恩寺塔、玄妙观三清殿等进行保护维修。

“破四旧”时,全市文物、古迹、寺庙、园林遭严重破坏,但一些文物建筑亦坚持保护修缮,如报恩寺塔、灵岩寺塔。

解放后,虎丘塔千疮百孔,几乎变成两半。

从东面往西面看,对面的光线从塔身中间透过。

虎丘塔前有石观音殿遗址,台阶下来东面有块外面方,中间圆的石头,也有裂缝。

当时传说,如果阳光照到这里,虎丘塔就要倒了。

1953年春,苏州虎丘云岩寺塔底层塔墩部分突然崩塌,出现了显著倾斜,当时,刘敦桢还受聘为苏州市政府顾问,实地调查勘察后写出维修建议书。

平江路历史街区保护规划与实践

平江路历史街区保护规划与实践

整旧如故,以存其真—苏州平江路历史街区保护规划与实践一、保护背景1.1区位背景平江历史街区位于苏州古城东北隅,东起外环城河,西至临顿路,南起干将路,北至白塔东路,面积约116.5公顷,是苏州古城中保存最为完整的历史地段之一。

平江路街区与苏州古城的关系(参考资料1)1.2时代背景平江路街区卫星图(goolg earth截图)平江历史街区可谓苏州古城的缩影,至今仍遗存着自宋代起,到明代成熟的河街格局。

大量的路名、桥名与桥位与宋《平江图》相一致。

不过,平江路虽古貌犹存,却和许多城市旧区一样面临衰败。

大多数房屋建于清末民初,年久失修,蚁害水患,蛛网式的线网密布,现代化生活设施缺失。

另外,一些盲目建设的工厂、垃圾站和监狱对整体风貌破坏严重。

平江路的保护与更新迫在眉睫。

二、保护规划与实践的效果与评价平江路项目得到了世界级最高褒奖—一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文化遗产保护荣誉奖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评委会对平江历史街区保护规划的评价是:“该项目是城市复兴的一个范例,在历史风貌保护、社会结构维护、实施操作模式等方面的突出表现,证明了历史街区是可以走向永续发展的。

”平江历史街区保护项目是阮仪三教授的得意之作,他说:“历史街区作为传承城市文化的一个载体,应对其进行合理的修缮和利用,修旧如故、以存其真,不仅留存了历史的特色和城市的记忆,也留住老百姓的感情。

”2009年国庆前夕,平江路获得“中国十大历史文化名街”的称号。

三、保护规划与实践3.1 指导思想与理论3.1.1 整旧如故,以存其真平江路具有极高的历史风貌价值,街区内大量真实的历史信息都是研究水乡 文化的一笔不可多得的宝贵财富。

所以,“整旧如故”,延续平江路风貌、文脉自 然而然的成为保护指导思想图1、图2 :保护规划与实践后的平江路街区江南风貌(参考资料3)风貌完全保护下来有其积极的意义,但是,一些历史街区的采用“人房分离” 的做法,这样历史街区的房子好像是保留下来了,但是人没了,它的文化氛围就 变了。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苏州市第七批文物保护单位和第四批控制保护建筑的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苏州市第七批文物保护单位和第四批控制保护建筑的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苏州市第七批文物保护单位和第四批控制保护建筑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苏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4.06.30
•【字号】苏府[2014]105号
•【施行日期】2014.06.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正文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苏州市第七批文物保护单位和第四
批控制保护建筑的通知
(苏府[2014]105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市文物局会同相关部门按规定程序选出的38处文物保护单位和51处控制保护建筑,已经市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确定为我市第七批文物保护单位和第四批控制保护建筑,现予公布。

同时,同意2004年公布的苏州市第五批文物保护单位“姚铁心故居”更名为“沈京似宅”;明确原吴县市、吴江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县级文物控制单位因行政区划调整相应转为苏州市文物保护单位和苏州市控制保护建筑。

请各区、各有关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苏州市古建筑保护条例》的相关要求,尽快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区域,设立保护标志,确定保护责任人,建立记录档案,依法实施保护管理。

附件:1.苏州市第七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2.苏州市第四批控制保护建筑名单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4年6月30日附件1
附件2。

苏州市城市规划条例

苏州市城市规划条例

苏州市城市规划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1995.06.16•【字号】•【施行日期】1995.07.12•【效力等级】较大的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苏州市城市规划条例(1995年4月26日江苏省苏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1995年6月16日江苏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1995年7月12日公布施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城市规划的制定第三章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第四章历史文化名城(镇)保护第五章城市规划的实施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科学合理地制定城市规划,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以下简称《城市规划法》)和《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以下简称《省实施办法》),结合苏州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苏州市行政区域内按行政建制设立的市、镇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进行建设,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城市规划区包括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各级城市人民政府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

第四条苏州市城市规划局(以下简称市规划局)是苏州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各区的城市规划管理由市规划局的派出机构负责实施。

县(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主管辖区内的城市规划工作。

建制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

第五条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有关城市规划的法律、法规、规章;(二)具体负责城市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管理;(三)参与城市规划有关的国土、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各项专业规划的编制;(四)参与建设项目的选址和可行性研究;(五)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规划管理工作;(六)查处城市规划违法案件。

市、县(市)人民政府对依法行使城市规划管理职责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加强检查督促。

城市历史地段的保护与更新——以吴江市老东门历史地段为例

城市历史地段的保护与更新——以吴江市老东门历史地段为例

城市历史地段的保护与更新城市历史地段的保护与更新——————以吴江市老东门历史地段为例以吴江市老东门历史地段为例黄燕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上海200092摘要摘要::城市中历史地段的保护与更新是城市和谐发展的重要环节,作为一种动态的城市遗产,历史地段的保护与更新应实现街区繁荣、环境舒适和社区和谐的目标。

笔者以吴江市老东门历史地段的规划为例,探索历史地段保护与更新的思路和方法。

关键词关键词::历史地段;保护与发展;吴江市老东门;盛家厍街区Abstract:The city historical area protection and renewal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 harmonious development,as a dynamic city heritage,the protection and renovation of historical area should realize economy prosperity,comfortable environment and harmonious community goals.The author with take Wujiang City Dongmen old historical area planning as an example,explored conservation and renewal of historic sites and the train of thought and method.Key words:historic area;protection and development;Wujiang City,the old east gate;Sheng Jiashe blocks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A1.背景与现状综述作为某一历史时期的产物,城市中的历史地段较完整地保持了最初的空间风格,并不断生长演变,具有独特的生命力。

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嵇雪华)PPT课件

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嵇雪华)PPT课件
-10
保护目标创新
历史城区保护目标
➢ 遗存保护 ➢ 经济发展 ➢ 人民生活 ➢ 公共服务 ➢ 环境质量 ➢ 文化特色 ➢ 社会组织
历史城区保护与发展指标体系表
类别
历史 遗存 保护
经济 发展
人民 生活
公共 服务
环境 质量
指标
目标值
“十二五”期末目
近期
远期 标值(2015年)
(2020年)(2030年)
5
传统体育、游艺与 杂技
2
159


年代
古遗址
古墓葬
古建筑
石刻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合计
宋以 前 55 22 4 2 83


-
-
7
-
37
12
2
5
-
-
46 --17


民国
建国 后
不详
3
1
-
-
1
19
12
-
-
-
210 2010 68
-
13
7
13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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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407 34
-
239 2036 481 34
名城整体: “三分”体系
历史城区: 系统保护 本体保护
--
传统产业 空间结构 人口优化 交通引导 保障机制 信息系统
9
保护目标创新
总体保护目标


人本性保护



专业化保护


பைடு நூலகம்


发展性保护

古城新一轮保护的思考--以苏州古城保护为例

古城新一轮保护的思考--以苏州古城保护为例

收稿日期:2019-07-30基金项目:2019年苏州市科协软科学课题(C-10)作者简介:郑美珍(1975—),女,福建周宁人,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硕士。

0引言每一座古城都有生命,其生命的长度、厚度和宽度,取决于古城本身的文脉底蕴,更取决于今天的人们以怎样的行动去呵护和延续它的文脉。

在城市更新发展的同时,如何保护好有价值的城市文化遗产,更好地传承古城的历史文脉,使其在中国历史或者世界历史上伫立成永恒,是必须重视与解决的问题。

苏州是世界遗产城市,在古城保护的研究与实践上走在全国前列。

苏州古城演绎了千年的繁华,见证了文化的融会,传递了文明的火种。

延续传统,传承精神,跟随历史遗迹畅想,是古城赋予的精神盛宴,更意味着古城保护的责任。

苏州古城保护历经30多年,有喜有忧。

但古城保护毕竟是世界性难题,苏州也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

本文以苏州古城保护为例,分析古城保护存在的问题,并对如何开展新一轮保护尝试提出新的思考。

1苏州古城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1.1古城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动态平衡有待进一步提升古城经济在不断发展,必然带来人口、资源、环境的压力。

古城保护投入多产出少,政府财力有限,社会力量投入不足,社会效益、文化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难以兼顾,持续发展的能力有待于进一步增强。

因此,如何进一步实现经济发展与古城保护之间的动态平衡,值得深入思考。

1.2古城保护思想认识与态度观念有待进一步深化关于苏州古城保护,说到底是这座古城的人们怎样去保护它。

诚然,苏州古城的保护与更新实践在全国起步最早,也取得了骄人的成绩,但与世界一流古城还有很大的差距。

认识古城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仅仅停留在政府行政层面是不够的,也是行不通的。

苏州古城保护更重要的是苏州市民的认识,甚至是每一位来苏州游客的认识。

1.3古城保护实际操作与具体方案有待进一步优化古城保护是精细的技术活,需要在实际操作和方案选择上进一步细化。

国务院关于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国函[1986]81号

国务院关于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国函[1986]81号

国务院关于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正文:---------------------------------------------------------------------------------------------------------------------------------------------------- 国务院关于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国函[1986]81号)江苏省人民政府:国务院原则同意你省报来的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现批复如下:苏州是我国重要的历史文化名城和风景旅游城市。

建城已有两千五百年的历史,古代格局基本保存,城内较集中地保存着我国古典园林艺术的精华和大量文物古迹、古建筑。

今后的发展建设,要在保护好古城风貌和优秀历史文化遗产的同时,加强旧城基础设施的改造,积极建设新区,发展小城镇,努力把苏州市逐步建成环境优美、具有江南水乡特色的现代化城市。

在规划的实施中要注意以下问题:一、要严格控制市区人口规模。

到本世纪末,市区人口控制在七十万人以内,其中城区人口,应采取有力措施,控制在二十五万人左右。

二、苏州市的经济发展,特别是工业发展,要在市域范围内统筹安排,形成合理的业布局和城镇体系。

市区要逐步凋整经济结构,积极发展为人民生活和旅游事业服务各种产业,保护和发展具有传统特色的丝绸、刺绣等产品。

古城内严禁再新建或扩建厂,也不宜新建吸引大量人流的公共建筑。

对严重污染环境的工厂,要逐步迁出。

三、要全面保护古城风貌,正确处理保护古城与现代化建设的关系。

在进行城市的须建设时,既要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又要继承并发扬我国建筑艺术特点,保护好传统城市格局和水乡风貌。

古城内与传统风貌极不协调的建筑物,要根据条件逐步加以妥善处理;对原有的基础设施和居住条件,根据财力的可能,逐步进行必要的改造和改善新建筑要严格执行建筑高度的控制规定。

四、新区建设要着重解决科学教育事业、信息交流、金融贸易、商业服务、居住等方面的需要,并可适当发展一些无污染的技术密集型工业。

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

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

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7.12.02•【字号】•【施行日期】2018.03.01•【效力等级】较大的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正文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2017年10月23日苏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制定2017年12月2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保护规划第三章保护内容和要求第四章保护措施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国务院《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规划、保护、管理和利用等活动。

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重点是历史城区,历史城区的具体范围为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确定的一城(护城河以内的古城)、二线(山塘线、上塘线)、三片(虎丘片、西园留园片、寒山寺片)。

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对象包括历史城区的整体格局与风貌、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河道水系、文物保护单位、地下文物埋藏区、苏州园林、古建筑、古城墙、传统民居、古树名木、吴文化地名、工业遗产、传统产业,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保护对象。

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内的文物、苏州园林、古建筑、古城墙、古树名木、吴文化地名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的保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应当遵循保护优先、科学规划、合理利用、协调发展的原则,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与历史文化保护的关系,保持、延续历史文化名城的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保护与其相互依存的自然和人文景观,维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建设既能延续传统文化,又能满足现代城市功能需求、适应现代生活需要的历史文化名城。

《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2035)》公示

《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2035)》公示

《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2035)》公示《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2035)》(公示稿)一、总则1.规划目的为加强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落实国家文化发展战略,保护和弘扬苏州地方优秀传统文化,延续城市历史文脉,保留中华文化的苏州基因,推动优秀传统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彰显苏州名城价值特色,凸显苏州文化自信;为拓展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价值体系,进一步完善苏州历史文化保护体系,科学保护与合理利用历史文化资源;为全面保护古城风貌,加强保护管理与实施,改善人居环境,指导城市保护和更新协调发展,适应现代社会物质和精神发展需求,提升城市活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编制本规划。

2.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为苏州市域,总面积8657.32平方公里。

规划重点范围为苏州历史城区。

3. 规划期限与市国土空间规划保持一致,规划期末为2035年,近期目标年为2025年。

二、名城价值与特色综述1.文脉千年延续,吴(地)文化发祥地、核心传承地。

史前文明灿烂;吴(地)文化绵延不绝。

2.鱼米水乡典型,江南水乡文化景观综合体现地。

拥有完整的太湖东部流域水利建设工程系统,各类圩田体系为江南精耕细作农耕文明的杰作;古代江南水乡聚落体系演变的活态标本,古代江南水乡经济市场网络的完整体现地;江南水乡城、镇、村“山水相伴、人水相依”的人居环境、空间格局的典型代表地。

3.人间天堂繁华,明清时期中国著名的经济、文化中心和工商业都会。

4.城址格局依旧,古代中国水网地区城市建设典范。

苏州古城现有古城遗存与宋《平江图》中记载的城市格局、道路、水系和主要名胜大体相同,城址至今未变;苏州古城是典型的江南水乡城市,以“水”为中心进行城市规划建设,既代表我国古代城市规划的基本思想,又反映了平原水网地区城市选址和规划建设的成就,在中国城市建设史上具有特殊价值。

苏州古城城河围绕城垣,“水陆并行、河街相邻”双棋盘城市格局,“小桥流水人家”的江南水乡城市风貌保存基本完整;苏州园林和古城内水系关系密切,水影响了园林选址、理水手法和园林景观,苏州古典园林是著名世界文化遗产。

苏州建筑文化与地域特色介绍

苏州建筑文化与地域特色介绍
狮山敬老院(高新区)
建筑地域风格
苏而新建筑实例
苏州火车站(姑苏区)
建筑地域风格
苏而新建筑实例
苏州市公共文化艺术中心(姑苏区)
建筑地域风格
新而苏建筑实例
苏州文化艺术中心(工业园区)
建筑地域风格
新而苏建筑实例
圆融时代广场(工业园区)
建筑地域风格
新而苏建筑实例
苏州御窑金砖博物馆(相城区)
苏州的做法和经验
规划研究(城市空间)
苏州市城市高度研究
在苏州市总体城市设计基础上利用GIS等手段进行综合分析以及因子评价,建立三维可行性模型。 从宏观层面引导苏州城市建设中的建筑高度。
苏州的做法和经验
规划研究(城市空间)
苏州城市色彩规划研究
通过使用城市总体色谱、分层面推荐色谱和行政分区 基本色谱,从宏观层面、中观层面到微观层面,以系统的 色彩规划策略引导控制城市色彩的有序协调,在注重整体 色彩氛围的基础上,体现古城和老城的色彩特征,并以苏 州特有的城市色彩基因引导规划新建城区的色彩环境。
苏州的地域建筑风格的基本特点是细腻、小巧、低调、强调内涵,白黑相间, 端正儒雅中透露着悠闲与适意、市井生活与品位格调追求完美结合。
建筑地域风格
苏州新建筑特色
时间轴: 开创性自发探索 (80年代)
从老火车站、图书馆到博物馆的一路走来,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建筑师们对苏州优秀建筑 传统的感情和敬意,也看到了他们超越传统的努力和决心。
苏州的做法和经验
工程实践(古建老宅)
苏州市古建老宅保护利用规划研究
古城区内分布的121处文保建筑和232处控保建筑从业态控制、修 缮修复和周边环境三个方面进行引导。强调古城整体保护利用框架下的 古建老宅的保护利用,立足居者,实现从“静态保护”到 “动态保护” 的跨越。尊重历史,还古建老宅历史原貌,并在保护的基础上强调综合 经济效益,为古城保护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动力。

城市历史景观(HUL)视角下的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策略研究

城市历史景观(HUL)视角下的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策略研究

历史景观的概念内涵、保护方法,以及实施工具等多个方面对城市历史景观概念进行综合阐述。

城市历史景观核心在于提倡形成一种不具有破坏性且能够在过去、现在和未来之间建立连续与和谐关系的城镇空间和社会关系,以维护人类文化的创造性和多样性,共同保护城镇的文化遗产资源,提升城市的吸引力和韧性,改善民众的生活品质,实现更为可持续的城镇发展。

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发展始终在吸纳和丰富国际文化遗产保护的内涵。

我国名城保护中的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三级保护体系正是借鉴了如《关于历史地区的保护及其当代作用的建议》(简称《内罗毕建议》)中的整体性保护思想。

而中国名城保护中对历史街区的生活延续性保护借鉴了1975年ICOMOS 通过的《阿姆斯特丹宣言》,在历史地区修复过程中尽量确保对当地的社会关系予以保留的“可持续利用”理念。

除此之外,国内学者从对城市历史景观的概念辨析与理解 [2, 3],到城市历史景观的创新模型搭建 [4],再到古城保护和一些特殊景观遗产保护实践研究 [5, 9],促进了城市历史景观理论的连续性发展,以及多学科理论交叉。

现今,在我国快速城镇化的进程中,城市开发和遗产保护的矛盾依旧存在,而以往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通常通过“区域划分”将城市分隔为一个个单独保护区,并由此形成历史保护的“孤岛”。

苏州作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先驱,其“全域名城”的保护理念与城市历史景观的保护理解维度及其整体观有诸多耦合之处,但在立法保护、动态保护及可持续性保护上略显不足。

结合苏州现有的保护规划实践,通过城市历史景观工具,从多个方面贯彻苏州历史文化名城的全域保护。

摘要 研究通过梳理国际和国内城市历史景观(HUL)概念,确定其概念内涵、实施方法与工具,并通过总结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历程及面临的挑战,找到城市历史景观工具与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耦合及其借鉴意义,然后依托城市历史景观方法,从全域保护、景观管理、公众参与、产业发展四个方面为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提供策略。

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

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

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更新第一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概述第二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内容与方法第三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第四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制度第五节城市更新第一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概述一.世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历程近代,产业革命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人们忙于发展生产,对古建筑和历史环境的保护既缺乏认识也无力顾及。

一批古建筑及其环境在工业化的浪潮中遭到毁灭。

18世纪中叶,英国的古罗马圆形剧场成为欧洲第一个被立法保护的古建筑,这标志着文物保护的概念已从典籍、艺术品、器物等扩展到建筑的范围。

1.《雅典宪章》1933年国际现代建筑协会制定第一个获国际公认的城市规划纲领性文件《雅典宪章》,其中有一节专门论述“有历史价值的建筑和地区”,指出了保护的意义与基本原则,及保护好代表一个历史时期的历史遗存在教育后代方面的重要意义。

充分表明文物建筑的保护运动已成为一股很重要的国际力量。

《雅典宪章》写道:“有历史价值的古建筑均应妥为保存,不可加以破坏。

真正能代表某时期的建筑物,可引起普遍兴趣,可以教育人民者。

保留其不妨害居民健康者。

在所有可能条件下,将所有干路避免穿行古建区,并使交通不增加拥挤,亦不使之妨碍城市有机的新发展。

在古建筑附近的贫民窟,如作有计划的清除后,即可改善附近住宅的生活环境,并保护该地区居民的健康。

”2.《威尼斯宪章》编制背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欧洲许多被战争摧毁的城市的重建,如波兰华沙按历史面貌恢复古城。

华沙城后来作为特例被列入《世界历史文化遗产名录》。

这种恢复历史城市风貌的做法,在欧洲影响很大,如德国的波恩、慕尼黑、匈牙利布达佩斯等等被战争破坏的古城都得到很好的维修和恢复。

这些国家把恢复历史建筑和保护古城,视为重建民族精神的重要手段,藉此增强人民的自尊和自信,提高民族的文化素质和凝聚力,以致在发扬民族文化,振兴民族经济中起到了明显的效果。

1935年1947年2000年《威尼斯宪章》编制背景文物保护的对象从个体的文物建筑扩大到历史地段,是本世纪60年代以来国际上兴起的新潮流。

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更新置业有限公司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模板

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更新置业有限公司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模板

Enterprise Development专业品质权威Analysis Report企业发展分析报告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更新置业有限公司免责声明:本报告通过对该企业公开数据进行分析生成,并不完全代表我方对该企业的意见,如有错误请及时联系;本报告出于对企业发展研究目的产生,仅供参考,在任何情况下,使用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不得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需引用或合作,请与我方联系: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更新置业有限公司1企业发展分析结果1.1 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企业发展指数得分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更新置业有限公司综合得分说明:企业发展指数根据企业规模、企业创新、企业风险、企业活力四个维度对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该企业的综合评价得分需要您得到该公司授权后,我们将协助您分析给出。

1.2 企业画像类别内容行业空资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产品服务项目的投资、开发、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古建老1.3 发展历程2工商2.1工商信息2.2工商变更2.3股东结构2.4主要人员2.5分支机构2.6对外投资2.7企业年报2.8股权出质2.9动产抵押2.10司法协助2.11清算2.12注销3投融资3.1融资历史3.2投资事件3.3核心团队3.4企业业务4企业信用4.1企业信用4.2行政许可-工商局4.3行政处罚-信用中国4.5税务评级4.6税务处罚4.7经营异常4.8经营异常-工商局4.9采购不良行为4.10产品抽查4.12欠税公告4.13环保处罚4.14被执行人5司法文书5.1法律诉讼(当事人)5.2法律诉讼(相关人)5.3开庭公告5.4被执行人5.5法院公告5.6破产暂无破产数据6企业资质6.1资质许可6.2人员资质6.3产品许可6.4特殊许可7知识产权7.1商标7.2专利7.3软件著作权7.4作品著作权7.5网站备案7.6应用APP7.7微信公众号8招标中标8.1政府招标8.2政府中标8.3央企招标8.4央企中标9标准9.1国家标准9.2行业标准9.3团体标准9.4地方标准10成果奖励10.1国家奖励10.2省部奖励10.3社会奖励10.4科技成果11 土地11.1大块土地出让11.2出让公告11.3土地抵押11.4地块公示11.5大企业购地11.6土地出租11.7土地结果11.8土地转让12基金12.1国家自然基金12.2国家自然基金成果12.3国家社科基金13招聘13.1招聘信息感谢阅读:感谢您耐心地阅读这份企业调查分析报告。

古城新貌——苏州古城1、2号街坊规划

古城新貌——苏州古城1、2号街坊规划

古城新貌——苏州古城1、2号街坊规划
申丽萍;张凯
【期刊名称】《华中建筑》
【年(卷),期】2007(025)007
【摘要】该文通过对历史文化名城苏州古城1、2号街坊进行保护性规划的实践和分析,初步探讨了在历史文化名城历史地段城市更新的过程中进行文化遗产保护的策略.
【总页数】5页(P126-130)
【作者】申丽萍;张凯
【作者单位】东南大学建筑系;东南大学建筑系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U984.11
【相关文献】
1.关于深化古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几点思考:以苏州古城9号街坊试点研究为例[J], 段进;阳建强
2.新城市主义思想下苏州古城更新改造研究——以苏州古城15号街坊为例 [J], 徐可也
3.江南水乡古城新貌——苏州古城保护、更新的规划与实践 [J],
4.基于拼贴城市理论的苏州古城区保护更新策略初探——以41号街坊为例 [J], 廖天枫
5.基于文脉延续的苏州古城街坊空间优化策略探索——以古城31、32、33、40、41号街坊为例 [J], 孙辉宇; 龚亚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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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古城控制性详细规划

苏州古城控制性详细规划

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江苏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江苏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江苏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东南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东南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东南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苏州城建环保学院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所苏州城建环保学院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所苏州城建环保学院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所同济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同济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同济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规划背景规划背景规划背景苏州是一座具有两千五百多年历史的文化名城,苏州是一座具有两千五百多年历史的文化名城,苏州是一座具有两千五百多年历史的文化名城,文物古迹众多,文物古迹众多,传统风貌、历史文脉尤存。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对《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批复中“全面保护存。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对《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批复中“全面保护古城古城风貌”的要求,特别是通过近几年古城街坊改造的实践,迫切需要在宏观上有控制、在微观上有指导的规划,以促进古城的保护更新建设。

为此,苏州市政府委托有关部门编制了苏州古城控制性详细规划。

划。

规划主要内容规划主要内容规划主要内容一、一、在总体原则指导下,依据各个街坊的不同情况,采取了相应不同的规划重点和方法。

采取了相应不同的规划重点和方法。

古城控规按照道路、河道等自然地物划分为古城控规按照道路、河道等自然地物划分为54个街坊,并分街坊进行了规划编制。

个街坊,并分街坊进行了规划编制。

古城控规突出了保护的基本原则,古城控规突出了保护的基本原则,对总体规划中已划定为历史街区和传统风貌地区的街坊按历史街区和传统风貌地区要求编制规划,其它街坊中则依据具体情况,确定需要保护的历史地段。

历史地段。

古城控规贯彻了保护与有机更新相结合的原则,根据总体规划要求,完善古城的职能,古城控规贯彻了保护与有机更新相结合的原则,根据总体规划要求,完善古城的职能,发挥古城的活力。

街坊中现有工业企业原则上根据“三个三分之一”和“退二进三”的方针进行调整,合理调整土地使用功能。

苏州古城怡园历史保护区规划文本

苏州古城怡园历史保护区规划文本

苏州古城怡园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整治规划文本第一章总则1-0-1为确保苏州怡园历史文化保护区得到切实的保护,为使保护区内的各项实施管理工作能科学、合理、有效进行,而提供技术立法依据,受苏州市规划局的委托,特制定本规划。

1-0-2 本规划的编制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按照建设部颁布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的要求制定,符合有关标准技术规范的要求。

1-0-3本规划所指怡园历史文化保护区规划范围是景德路以南,干将西路以北,新春巷以东,人民路以西。

面积约为16.08ha。

1-0-4本规划经苏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规划、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共同负责执行,如有重大调整,修订本,须经苏州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二章规划原则和目标第一节规划依据2-1-1《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2-1-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1-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2-1-4《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2-1-5《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2-1-6《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2-1-7《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1-8《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办法》、《苏州市城市规划若干强制性内容的暂行规定》2-1-9《苏州市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性修复整治消防管理办法》2-1-10《苏州市城市紫线管理办法》(试行)2-1-11《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0)2-1-12《苏州古城25号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1998)第二节规划原则2-2-1原真性:保护体现历史文化保护区历史文化价值的真实的历史原物,保护其所遗存的全部历史信息。

2-2-2整体性:保护历史文化保护区整体格局和风貌,保护区内所有历史文化遗存及其所属的环境,保护全面的物质文化遗存和非物质文化遗存。

2-2-3可读性:保护不同历史时期遗存的反映其特定历史文化背景的各类文化遗产。

2-2-4 可持续性: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是长期的的事业,要实现社会、环境、经济和文化效益的统一发展。

苏州市相城区2024-03号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

苏州市相城区2024-03号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

苏州市相城区2024-03号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一、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4.《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7号);5.《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当前土地征收前期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0)442号);6.《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1)15号);7.《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发然021)138号);8.《省政府关于重新公布江苏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的通知》(苏政规(2023)12号);9.《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苏州市相城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相政发[2020)42号);10.《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市区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苏府办(2014)205号);IL《江苏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指南(试行)》;12.《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报批工作的通知》(苏府办(2021)242号);13.《苏州市相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

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14.《苏州市相城区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15.《2023年度苏州市相城区预支空间规模指标落地上图方案》;16.《相城区黄康镇东桥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03、04、05基本控制单元调整及警民路周边老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17.《关于公布苏州市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相关标准的通知》(苏人保养(2022〕9号);18.苏州市相城区“三区三线”划定成果;19.苏州市相城区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20.成片开发拟建设项目的相关资料及其他资料。

二、基本情况相城区2024-03号方案共划定2个片区,涉及1个板块,为黄墩镇,片区总面积为162.1940公顷。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理论与规划期末复习2023年修改整理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理论与规划期末复习2023年修改整理

历史文化名城爱护理论与规划一、名词解释历史文化名城:《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爱护法》把历史文化名城定义为“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具有重大历史价值和革命意义的都市。

”环境协调区:对有重要价值或对环境要求十分严格的文物古迹,在其建设操纵区的外围可再划一道界限,并对这里的环境提出进一步的爱护操纵要求,以求得爱护对象与现代建筑空间的合理的空间与景观过渡。

绝对爱护区:指列为国家、省、市级的文物古迹、建筑、园林等本身范围。

所有的建筑本身与环境均要按文物爱护法的要求进行爱护,不允许随意改变原有状况、面貌及环境。

建设操纵区:指为了爱护文物本身的完整和安全所必须操纵的四周地段,即在文物爱护单位的范围(即绝对爱护区)以外划一道爱护范围,一般视现状建筑、街区布局等具体情况而定。

历史文物建筑:包括古建筑、历史纪念建筑物、具有各种文化意义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在城市规划和都市进展上具有意义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具有重大意义的近现代建筑物和构筑物。

冻结保存:马上爱护对象原封不动地爱护起来,允许必要的修缮和加固,但必须以不改变原貌为前提,同时修复和增添的部分应该是能够识别的,即修旧如旧原则。

重建:历史上一些十分重要的构筑物由于各种缘由已被毁,但它们关于地点特征却是至关重要的,起着象征性的作用,因此在条件允许情况下是有必要重建的。

但重建必须慎重,因为重建必定失去了历史的真实性,在更多情况下保存残迹更有价值。

都市传统特征:是物质和精神的结晶,它不仅包括都市的外貌、建筑和历史遗迹等物质形态,还包括都市的文化传统、历史渊源等精神内容,所谓含义就是指这部分的精神内容。

要素:是都市传统特征的具体组成部分,是都市传统的物质形态的表现。

这些都市物质形态,是人们的观看和感受以及考虑而感受到的,它分为形象、表象、抽象三个层次。

形象:人们对都市在视觉上直观的外表的感受,都市面貌,建筑的造型、色彩,都市轮廓,都市自然风光,以及都市居民的服饰、举止,等等。

表象:人们观看都市时,除眼眸以外的其他感官,耳、鼻、口、身的综合感受,都市的风貌特色,都市人们的经济进展水平,都市居民的文化素养、情趣等,这是比上一种高一个层次的感受。

苏州平江历史街区保护整治有限责任公司_企业报告(业主版)

苏州平江历史街区保护整治有限责任公司_企业报告(业主版)

2023-07-04 2022-08-26
(2)电力工程施工(2)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TOP1
菉葭巷潘宅及原六六视觉宿舍房 屋电力增容项目成交公告
南京香远电力工程 有限公司
104.4
2023-06-08
TOP2
苏州平江历史街区保护整治有限 责任公司关于(观前街办肖家巷 57#2 楼)10kV 箱变工程项目的中
44.3
资产转移服务的中标公告
限公司
2023-04-21
*按近 1 年项目金额排序,最多展示前 10 记录。
(8)人力资源服务(1)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TOP1
苏州平江历史街区保护整治有限 苏州景暄档案服务 责任公司关于历史档案外包服务 有限公司
19.9
项目的成交公告_中标
目录
企业基本信息 .................................................................................................................................1 一、采购需求 .................................................................................................................................1
苏州济能网络科技 有限公司
5.2
*按近 1 年项目金额排序,最多展示前 10 记录。
2023-04-17 2023-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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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姑苏区自然资源规划研究中心关于苏州古城历史地段保护与发展规划公开招标中标公告(2020)
江苏宏润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姑苏区自然资源规划研究中心的委托,就其所需的苏州古城历史地段保护与发展规划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审、定标,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布: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苏州古城历史地段保护与发展规划
项目编号:JSHR2020-GS-G-004
二、采购项目的简要说明:
1、标的物名称:苏州古城历史地段保护与发展规划
一标段:苏州古城历史地段划定研究及保护整治规划
二标段:苏州历史地段保护与整治示范性研究
2、采购单位:苏州市姑苏区自然资源规划研究中心
三、采购公告媒体及时间:
公告媒体: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
公告时间:2020年3月27日
四、评审信息:
评审时间:2020年4月28日13:30时整
评审地点: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审委员会名单:蒋超君、周承炎、秦永、王骎骎、钱嫣婧(采购方代表)
五、中标信息:
一标段:苏州古城历史地段划定研究及保护整治规划
中标单位: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地址:苏州市十全街747号
中标金额(人民币):壹佰壹拾捌万元整(¥1,180,000.00)
中标内容:苏州古城历史地段划定研究及保护整治规划
六、中标服务费
收费标准: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按预算金额的下列比例(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
预算金额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1%。

说明:代理服务费以项目总预算金额为基数依据,按以上规定的标准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后收取,由各标段中标单位按标段预算金额进行分摊。

收费金额:
一标段:人民币壹万伍仟捌佰陆拾柒元整(¥15,867元)
二标段:人民币柒仟玖佰叁拾叁元整(¥7,933元)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人
名称:苏州市姑苏区自然资源规划研究中心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竹辉路158号
联系人:王军
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江苏宏润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金枫路216号东创科技园D栋6楼
联系人:韩珍、葛登高
电话(略)
电话(略)
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公示期:公示之日起1个工作日。

江苏宏润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9日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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