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方案最新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视频监控系统培训方案
1.1. 人员培训计划
用户培训作为此次视频监控系统售后服务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我们努力为用户提供全面、及时、有效的培训服务。我们认为,维护人员的能力和水平是保持设备正常运转和良好的效益的必要保障,我们希望通过培训这一售后服务环节为用户提供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为了满足用户不同层次技术人员的培训需求,我方建议采用现场培训、集中培训和厂家设在成都机构相结合的三级培训体系。总部培训以技术专家、高级工程师培训和新产品技术培训为主,授权认证的分部则致力于的工程师培训;当地培训和现场培训是满足用户不同的个性化需求而设立的不同培训类别。
我公司提供产品培训、第三方认证培训、设备厂商个性化培训。针对此次建设项目我们计划提供免费的现场培训;我公司在相关设备厂商的协助下实施集中培训。如用户需要原厂商高级培训,我们将安排培训计划。
1.2. 培训内容
培训的目标是使每个参加培训的操作和管理人员能熟悉整个系统的构成和原理,熟悉系统的功能,能够熟练的操作系统并能排除常见故障和系统升级扩展等技能。我公司提供的培训服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我公司对业主的技术人员进行智能化系统的使用、维护和保养培训,我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培训计划和培训项目。通过培训将使用户达到在日常和紧急情况下熟练操作管理系统。
我公司派出的培训工程师,对所提供的系统和产品具有五年以上的操作和维修经验。培训授课工程师都经过厂家认证的工程师、技术员等。
我公司在系统测试之前为业主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培训,该培训包括正常操作程序和怎样处理紧急情况,参与培训人数与业主协商确定,我公司将至少提前7天通知业主授课时所需的常用教学设施,任何特殊的工具和测试设备由我公司准备。在培训工作开始前我公司向业主免费提供所有中文培训资料,包括中文操作、维修手册,要求受训人员能够了解系统及设备的基本结构、工作原理及操作程序,
能进行实际操作和日常维护、排除一般故障。
我公司负责安排专业工程师在项目建设现场对业主系统维护成员进行现场培训,包括系统的使用、维护、保养培训等,使其能正确拆除、安装系统设备。
1.3. 操作性与使用性免费培训内容
现场培训:由我公司提供,设备提供商协助,不少于2课时。
培训目标:了解智能化系统设备的性能、架构,了解系统操作、加入等日常维护操作。
培训人员:用户的现场维护相关技术人员
培训地点:设备安装现场及监控中心。
培训内容:承建单位介绍智能化系统设备的安装、基本配置、操作管理、基本维护和故障处理等、现场安装示范、设备的操作、配置、智能化系统体系结构介绍、智能化系统的调度、控制等日常维护操作。
1.4. 系统维护性培训内容
对各管理技术人员在当地操作维护地培训。时间为0.5学时。
集中培训:由我公司提供,设备提供商协助,不少于0.5课时。
培训目标:较深刻的理解智能化系统设备的性能、架构,熟悉智能化系统的召集、加入等日常维护操作。了解智能化各子系统的原理。
培训人员:用户指定人员
培训地点:项目现场。
培训内容:智能化系统的原理、智能化系统的特点及构成、智能化系统产品介绍、智能化系统设备的操作、配置、核心管理软件的操作、配置、智能化系统的调度、控制等日常维护操作、实验环境下的系统功能模拟及操作。
1.5. 高级培训内容
对系统管理员进行系统管理、升级、故障排除等高级培训。培训时间为一周(0.5课时),地点由双方协商确定,由设备厂商实施。
培训中心是公司为客户提供全系列的智能化系统产品培训的专业培训机构,
致力于向客户提供高品质、全方位的培训服务。
1.6. 资料的密级和保存期
参照档案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视频资料根据监控区域和对象重要性的不同有相应的密级和对应的保存期。视频资料一般可分为:绝密、机密、秘密、内部、公开五类密级。
视频监控区域按性质可划分为保密区域、私密区域、公共区域三类。通常私密区域未经权利人允许不得进行监控。
视频监控区域按重要性可分为非常重要、重要、重点、一般四级。
公安部规定凡要求必须安装安防系统的地点,记录资料(监控录像)的保管期限应不少于30天。
视频资料根据保存期的长短和重要性,分为离线保存或在线保存两种方式,在线保存又可分为为一次性使用及保存和循环使用及保存。
1.7. 资料的归档整理
离线保存的视频监控资料应定期进行归档整理,应有专门的资料档案室或资料档案柜,并建立档案目录以方便管理及查询,最好专人管理。
档案资料应有标签,如编号,对应的录像机号、摄像机号、监控区域、录制总时长、录制方式(SP或LP)等。
视频监控资料归档移交时应办理书面的档案移交手续。
如采用硬盘录像机、视频服务器硬盘或磁盘阵列在线保存视频监控资料时,要求应有相应的视频资料档案管理软件,建立视频资料的电子标签,如编号,对应的硬盘录像机号、摄像机号、监控区域、时间等信息。
1.8. 资料保存的注意事项
1. 保存条件:需长期保存的资料应建立专用资料档案室或资料档案柜,
必须保持适当的温度和湿度,并有防盗、防火、防晒、防虫、防尘等安全措施。
2. 保存期:按政府安保部门规定执行。
应建立完善的视频监控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视频监控资料档案
的管理工作。视频监控资料档案管理人员应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总结经验,提高管理工作水平,做到声像档案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的要求。
视频监控资料档案必须按照国家声像档案管理的要求进行科学地整理和管理。视频监控资料档案要求从左到右,从上到下排列,顺序编号,提调档案时要清点核对。
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视频监控资料档案的保管状况,开展经常性防虫、防霉工作,对破损或变质的视频监控资料档案要及时地修补和复制。
视频监控资料档案应每年全面清点一次。
1.9. 资料的查询、查看、复制、借阅与销毁
1. 查询:因特殊情况的需要必须进行视频资料查询时,应首先填写“监控录像资料查询登记表”。登记表中申请查询人需要明确填写【查询原因】、【地点】,并在【申请查询人】栏中签字。同时申明查询日期及时段;由工作人员根据申请人的要求进行查询,在“监控录像资料查询登记表”中填写【日期】(查询当日日期),【查询时间段】(前5分钟+查询事件发生实际时段+后5分钟),【结果】描述查询结果中是否有需求的信息、信息质量等情况;向申请人通告初查结果;
2. 查看:申请人可以提出书面申请直接查看相关视频录像资料,以及提出获取相关资料的备份需求;申请人在获得书面批准后,持该书面申请在实验中心工作人员的带领下查看相关视频录像资料;
3. 修改:任何人不得修改原始资料。
4. 复制或借阅:复制和借阅必须办理书面手续。除法律有规定的且出示书面法律文书的政府部门外,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借走原件(此时应进行复制件留档)。
5.销毁:任何人不得提前销毁视频监控资料。已知发生事件的视频监控资料必须封存,直至事件解决后满三个月方可销毁。到期销毁视频监控资料时应办理书面销毁手续。
6. 所有上述有关手续均需得到上级主管领导的书面批准并存档备案,个人不得自行带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