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中国房地产经济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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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中国房地产经济理论研究
近年来,房地产业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GDP 的增长主要靠它支撑,这一产业的特殊性和经营发展状况值得倍加关注。这里,主要从金融的视角略抒己见。
1.开发商高负债经营。
房地产业的当事者主要是开发商。有媒体报道,我国目前有大大小小的房地产开发商3万多家,其中10%在北京即3(XX)多家,有人说平均每5(XX)个北京居民就有一家房地产公司,可见市场的集中程度。开发商的资金来源大体上说来通过如下渠道:(l)银行信用,或者直接向银行贷款,或者通过商业票据贴现融通;(2)商业信用,这主要是拖欠施工承建单位的合同款项;(3)预收货款,主要是消费者购房预付的资金;(4)自有资本。在这四个资金渠道中,银行借款是主要的,占绝大部分,而自有资本则所占比例很小。据《南方周末》报道,不少开发商的资产绝大部分摆在实物上,变现能力很弱,或根本不可能变现,自己的实际投人不足项目总投资的10%,这表明不少开发商的自由资本的支撑力本来很弱,但他们敢于做“大生意”,自有资本几百万却敢做几千万的大项目,自有资本几千万的却敢做几亿的大项目,所谓“以小博大”。他们在开发中总结了一个所谓的经验,即“前期靠建筑商垫资,中期靠银行贷款,后期靠个人按揭”,有的开发商说
房地产开发,无非是“买地、挖坑、盖房子、然后卖掉,接着换一个地方再来一次,”就这么简单。其实不那么简单,在买地、挖坑、盖房子中发生资金的复杂运作和交错扩散。假定某开发商有自有资本50以)万元,现在要投资2亿元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在正常运作的情况下:(1)先将5〕仄)万元中的一部分支付出让土地的订金,而这块土地的价值为一亿元;(2)将价值一亿元的土地做抵押向银行取得贷款8〕X)万(即地价的80%);(3)随后与建筑施工单位签订一亿元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并以此工程的价值做抵押向银行取得8(XX)万元的借款(工程造价的80%);(4)在工程开工中预售商品房,购房的业主可按房价的80%向银行“按揭贷款”,但需要分期分配计数付款,假定为一亿元,这样,这个2亿元的开发项目便先后取得银行借款亿元。
这不仅表明自有资本仅5(Xx)万的开发商,经过三次交易,就能够获得银行贷款亿元,而且运作得好,还可能提前收回本金和盈利。而交错扩散主要体现在相互拖欠中,开发商拖欠施工建设单位的合同款,~建设施工单位拖欠供应建材企业的货款和工人工资,~而当建材企业的货款被拖欠后,又只有向银行借款或拖欠应当偿还银行的借款。这样相互拖欠,如果能够为继,在一定的时间、空间内可以维持一个循环的局面,但如果难以为继,则困境会顷刻暴露。应当说不同开发商有不同的经营策略,一般说来,大开发商的资金来
源主要靠银行信用,因为在他们那里,投资规模大,时间长,需要的资金量多,只有依靠银行才能满足,而小开发商的资金来源渠道主要靠商业信用和自有资本,因为在他们那里,投资规模相对小,时间短,需要的资金量相对少。但有人做了估计,即使小开发商,其资金来源的印%也是银行借款。这表明他们都是高负债经营。高负债经营,对谁的负债?可以说直接、间接地都是对银行的负债。必须看到,在我国商业银行贷款的超常增长中,房地产业开发的贷款占了较大的比例。
2.容易产生泡沫经济。
在经济发展中存在一定的泡沫是不可避免的,从一定意义上说也是正常的。但经济泡沫的进一步发展,就会形成泡沫经济。泡沫经济是呈现在人们面前的转瞬即逝的一种经济现象。这种经济现象一般通过市场价格的急剧上升又急剧下跌表现出来。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有人为的操纵,有人们的预期失误等。
房地产经济之所以容易产生经济泡沫和泡沫经济,主要是下列因素决定:(l)地产是非劳动产品,没有价值,土地的价格是外因决定的,按马克思经济学理论主要决定于地租,而地租又受社会平均利率影响。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步建立的过程中,社会平均利率的形成还有一个过程,所以现阶段还难以用马克思经济学的理论来解释地产的价格。(2)
一般说来,地产是不能再生的资源,地产的供给是有限的,由于地产的区位不同,不同区位的地产其使用价值差别很大,这样会形成高低不等的价格,很难用一个统一的尺度去评价它合理或不合理。(3)在我国,城市的土地属于国有,农村的土地虽属于农民但政府可以征用,所以,总的说来,土地的使用权都掌握在政府手中,这样实际上就形成了土地所有权的政府垄断。政府转让出去的是土地的使用权。以上三点总的说来,主要说明土地是一种稀缺的资源,一旦这种稀缺资源成为商品进入市场,其价格最容易受人操纵。(4)事实上,在我国现实经济生活中,有一部分人就在“炒房地产”。据《经济时报》报道,“温州每年有约粼XX)名购房人将目光投向上海楼盘、,按每人平均购买一套50万元的房子计算,温州每年就有约20亿元的购房款进人上海楼盘。另据报道,2(X)3年港人在内地的置业总数就有可能达到2万人,总投资额将达到106亿元人民币”。这种状况表明:在人们收入迅速增加,已经富有的情况下,“炒房地产”已经成为人们的理财手段。理财追求回报,回报需要“低进高出”,这应当是近年来我国房地产价格持续上涨的原因之一。近年来,房地产价格上涨不是我国独有的现象。在美国,从1塑尧劲年以来,纽约、华盛顿、旧金山等城市,房地产价格大约上涨50%。
据英国最大的抵押贷款银行—哈利法克银行的估算,英国房地产价格一年之内涨了约23%。在欧洲的其他国家如西
班牙等,房地产价格上涨也不例外。这种状况与人口的自然增长相关,与人们的收人水平提高相关,也就是说房地产价格的上升很大程度上决定于需求,当供给小于需求时,价格自然会上涨。但必须指出:人们的需求是有限的,房地产的价格不应当也不可能无限上涨。按经济学的理论,一般说来,住房的价格决定于两个因素:一是收入与房价的比例:二是住房的使用年限与租金的关系。按国际惯例,一套100平方米的住房的价格大约相当于家庭年收入的6倍左右,若一般家庭年收人为6万元,则100平方米的住房价格定在36万元左右,在这种条件下形成的价格,人们可接受性就强;经济学的原理按租金的长期收益来衡量房地产的价值,由此一套住房的价格是租金与住房使用年限的乘数,设月租金8(X)元,年租金为9以刃元,如住房使用年限为20至25年,则这套住房的价格在万元至24万元之间比较合适。如果市场上的房价过多超过这样的理论界限则就会形成经济泡沫。当经济泡沫发展下去,就产生房地产泡沫经济。泡沫经济是不会持久的,当泡沫经济破灭,受损失的有开发商、建筑企业和广大消费者,但损失的最终承担者,主要是金融机构。
3,变现能力相对弱。
房地产资产作为商品与其它商品一样,都要置身于市场交换之中,在市场中体现它的变现能力。房地产资产的变现能力的实现一般说来有三,即转让、收租和收取参观住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