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须知和违纪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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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操作考试考生须知
一、持准考证进入考场,不准携带任何书籍、实验报告等,只许带钢笔、圆珠笔等。
二、考前十分钟抽签入场,考试开始五分钟后不得入场,中途出场者不得再次入场。
三、听从主监考及考务人员指挥。宣布考试开始方可动手操作,考试终止时间一到,立即停止操作退场,且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与未考试学生在一起交流。
四、爱护公物,保持考场卫生,按有关规定回收化学废液,损坏实验仪器要照价赔偿。
五、注意操作安全,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六、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得干忧和影响考务人员工作。有违纪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信息技术考试考生须知
1.除Windows操作题和选择题外,一定要注意存盘。
2.请考生不要删除自己答题文件夹,否则会影响正常考试。
3.如考试环境为特殊键盘,一定不要随意触碰不熟悉的按键。
4.请考生注意考试主界面右上方的倒计时时间,适当安排答题先后轻重顺序,控制答题节奏。
5.考生不得携带任何磁盘、U盘及通讯工具等进入考场。
6.考生凭准考证入场,并按计算机屏幕显示的位置坐好,将准考证放在考试机桌上。监考教师确认无误后启动考试。若发观有误,可举手向监考教师询问。
7.考生不得向监考教师、计算机操作人员及其他考生询问与考
试内容有关的问题.如遇到不涉及试题的操作疑问,可举手向监考教师或计算机操作人员询问,如①系统出现故障;②由于误操作造成“死机”;③微机出现故障等等。在考试如遇到网络或计算机故障时,考生应听从监考教师安排换机续考或换场重考。
8.每场考试30分钟,考生迟到10分钟后不得入场。进入考场的考生,开考2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开考场。考试结束时(30分钟)若考生不能提交试卷,计算机将自动停止答题,自动上交试卷。
9.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考生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准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偷看,不准传纸条,不准蓄意破坏考试机器.
10.交卷后考生应立即退出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笑、议论。
1l.考生根据自身需求可以携带笔及A4空白纸一张。
实验操作考试考生
违纪行为处理规定
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经说服教育仍不改正的,扣除该科所得分数20%: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的;
二、宣布考试开始前动手操作的;
三、考试终止后继续操作的;
四、在考场内喧哗或作其它影响考场秩序行为的;
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并通知所在学校批评教育:
一、考试期间故意毁坏实验仪器,浪费药品的;
二、在考场内吸烟或阻挠、妨碍考试工作人员执行考务的;
三、威胁考务工作人员安全或公然侮辱、诽谤、诬陷考务工作人员的;
四、伪造证件,由他人代考或替他人考试的;
秦皇岛市初中毕业升学信息技术
考试违纪处理办法
一、为维护信息技术中考的严肃性,保证考试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二、市教育局负责信息技术中考违纪处罚的监督、管理工作。各县(区)教育局负责对考试工作人员的违纪处罚,需要给予行政和党纪处分的,由县(区)教育局建议所在单位或有关机关依法处理.考生违纪由监考教师进行确认,在考场记录单中记录,上报县(区)教育局审核备案。
三、对考生在考试中的违纪行为,监考教师应及时制止.经监考教师提出警告后仍不改正的下列行为之一者,确认作弊,考试成绩以O分计算:1.携带与考试有关的资料到座位上,并在考试中使用的;
2.使用移动电话、移动数码存储等设备工具的;
3.向他人寻问或协助他人考试的:
4.大声喧哗、破坏考场秩序的;
5.蓄意破坏考试机器的;
6.有其它严重舞弊行为的。
四、考生不按考试要求进行操作,造成机器损坏须赔偿损失。
五、考试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取消当年及下一年考试工作人员资格,并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l.监考迟到,随意离开的;
2.监考中不履行职责,经指出仍不改正的;
3.利用监考或从事考务工作之便,为考生舞弊提供条件的;
4.对考生舞弊行为知情不报、庇护掩盖的;
5.提供答案或暗示考生答题的;
6.故意丢失、损坏考生考试数据的;
7.应回避考试工作却隐瞒不报,利用工作之便以权谋私的。
六、私自解密考试软件;泄露、修改、打印试题;解密、修改、损毁保密期限内的考生答卷及考试成绩者,将依照有关法律,由司法机关处理.
七、对于违反信息技术中考纪律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方案》的规定,做出考试处罚决定,被处罚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在接到处罚决定的十五天内,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