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江苏省化工企业安全风险分区分级指南(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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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企业区域风险分级(区域风险四色图依据)表

化工企业区域风险分级(区域风险四色图依据)表
所在企业任一装置设施类区域最大现场人数
1
3
D
3
4
工艺压力(p)
——
——
5
工艺温度(t)
——
——
6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
——
——
——
区域风险分析表9(仓库)
单位: 危化库
分析人员: 日期: 2019年5月10日
序号
项目事故发生的可能性类别
可能性取值依据
严重性取值依据
L
S
区域控制风险
风险等级(R)
1
1
4
B
4
3
危险工艺和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但不涉及危险工艺和金属有机物合成反应(包括格氏反应)。
所在企业任一装置设施类区域最大现场人数
2
4
B
8
4
工艺压力(p)
苯酮精制0.4MPa
所在企业任一装置设施类区域最大现场人数
2
4
B
8
5
工艺温度(t)
155°C
所在企业任一装置设施类区域最大现场人数
区域风险分析表1(厂房)
单位: 102车间
分析人员: 日期: 2019年5月10日
序号
项目事故发生的可能性类别
可能性取值依据
严重性取值依据
L
S
区域控制风险
风险等级(R)
1
区域内火灾危险性类别
丙类
所在企业任一装置设施类区域最大现场人数
1
4
B
4
2
化学品急性毒性危害类别
类别4:(氯苯、溴素、二氯乙烷)
所在企业任一装置设施类区域最大现场人数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1.06•【字号】扬府办发〔2020〕1号•【施行日期】2020.01.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固体废弃物与有毒化学品污染防治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扬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月6日扬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深刻吸取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巩固危险化学品三年安全综合治理成果,持续深化综合治理,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指示批示和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坚守安全红线,坚持标本兼治,深化改革创新,健全体制机制,明晰责任,严格监管,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坚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提高监测预警能力、监管执法能力、救援实战能力,促进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工作目标加强危险化学品源头管控,科学规划布局化工产业和化工园区,加快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扶持优质企业做大做强,淘汰落后工艺和产能,推动化工产业转型升级。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指南》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指南》

危(wei)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指南(试用版)目录1.总则- 2 -2.危害因素辨识- 2 -3.风险评价- 8 -4.风险控制- 11 -5.风险培训- 12 -6.风险信息更新- 12 -7.工作程序和要求- 12 -8.附件- 13 -1.导则为指导危(wei)险化学品企业开展生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确保有效管控设备设施和作业过程存在的各类风险,消除事故隐患,杜绝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编制本指南。

本指南介绍了危(wei)险化学品企业实施危(wei)险源、危(wei)险有害因素辨识(以下统称危害因素)、风险分析、风险分级和风险管控的定义、常用方法、工作程序、工作要求等。

合用于危(wei)险化学品企业的危害因素识别,生产安全风险分析、评价、分级、管控等全过程的管理工作。

化工企业实施风险管控工作,在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或者程叙文件的基础上,普通程序包括:成立组织机构——实施培训——编制文件(作业指导书、台账、记录) ——辨识危害因素——风险分析——制定控制措施——判定风险等级——逐级评审与审核——组织全员学习、落实控制措施——组织定期评审、更新风险信息——实施分级管控——实现持续改进。

2.危害因素辨识主要用于对作业活动中存在的危害因素进行辨识。

通过对工作过程的逐步分析,找出存在危(wei)险的工作步骤,进行控制和预防,是辨识危害因素与其风险的方法之一。

主要对静态设备设施的危害因素进行辨识。

依据相关的标准、规范,对工程、系统中已知的危(wei)险类别、设计缺陷以与与普通工艺设备、操作、管理有关的潜在危(wei)险性和有害性进行判别检查。

有条件的企业可以选用《危(wei)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进行工艺安全危害风险分析。

(1)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等阶段;(2)常规和异常活动;(3)事故与潜在的紧急情况;(4)所有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的活动;(5)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6)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7)人为因素,包括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8)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9)气候、地震与其他自然灾害等;(10)变更(人员、管理、工艺、过程、技术、设施等永久性或者暂时性的变化)。

化工企业安全风险分区分级规则

化工企业安全风险分区分级规则

化工企业安全风险分区分级规则引言化工企业的安全风险分区分级规则是为了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以及保护环境,防止化学物质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

通过对化工企业进行合理的安全分区分级,可以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并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置。

本文将探讨化工企业安全风险分区分级规则的重要性和实施步骤,并提出一些建议。

重要性化工企业是具有较高风险的特殊行业,它涉及的化学物质具有一定的危险性。

一旦发生事故,不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生态环境污染,还会对企业的生产经营造成严重的影响。

因此,制定和执行化工企业的安全分区分级规则十分重要。

合理的安全分区分级规则不仅可以有效识别和划定危险区域,还可以为化工企业制定科学的应急预案,以便在事故发生时迅速采取措施进行处置,减少损失。

此外,安全分区分级规则使得企业的安全管理更有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了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能力。

实施步骤步骤一:风险评估首先,对化工企业的风险进行评估,明确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

风险评估需要考虑企业所涉及的化学物质的性质、用途、储存方式、作业程序等因素,综合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和后果。

步骤二:确定安全分区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将化工企业划分为不同的安全分区。

通常可以将化工企业划分为“安全区域”、“一级危险区”、“二级危险区”等级。

安全区域是指不存在明显危险的区域,如办公区、停车场等;一级危险区是指存在较高风险的区域,如储存危险物品的仓库等;二级危险区是指存在更高风险的区域,如生产车间等。

步骤三:划分安全分级在每个安全分区内,根据实际风险程度进一步划定不同的安全分级。

分级可以根据对人员伤害、环境污染和财产损失的可能性进行判断,分为高、中、低三个级别。

高级别需要采取更加严格和全面的安全措施,低级别则相对较少。

步骤四:标识和管理每个安全分区都需要明确标识,以便员工和外来人员可以清晰地辨识不同的区域和级别。

标识可以使用不同颜色、不同图案或文字进行说明。

此外,还需要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规定,确保安全措施的执行和管理。

江苏省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平台验收指南(试行)

江苏省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平台验收指南(试行)

附件江苏省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平台验收指南(试行)一、适用范围本指南用于指导江苏省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平台的验收步骤、要求和验收指标评估。

本指南适用于化工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经营带储存设施企业。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应急管理部关于全面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的通知》(应急〔2018〕74号)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的通知(应急〔2019〕78号)《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办〔2019〕96号)《江苏省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基本要求(试行)》(苏应急〔2019〕88号)《江苏省化工企业安全风险分区分级指南(试行)》(苏应急〔2019〕105号)《江苏省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平台数据规范(试行)》(苏应急办〔2019〕29号)三、验收目标以全面实现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全要素数字化管理为目标,加强江苏省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质量及使用效果,规范平台验收步骤、内容和要求等环节的管理,推动企业建成实用、好用的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平台,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省、设区市、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和化工园(集中)区可通过与建成的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平台对接相关信息,实现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实时动态监测预警,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监管的信息化、网格化和数字化监管能力。

四、验收方式企业完成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后,试运行2个月,并将相关数据接入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后,由企业自行组织验收,并邀请相关专家(至少有2名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专家库的专家,其中1名化工安全专家、1名信息化专家)参加。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1.05•【字号】徐政办发〔2020〕2号•【施行日期】2020.01.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管理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徐政办发〔2020〕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徐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月5日徐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深刻吸取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巩固危险化学品三年安全综合治理成果,持续深化综合治理,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批示指示和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坚守安全红线,坚持标本兼治,深化改革创新,健全体制机制,明晰责任,严格监管,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通过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危废处置、使用开展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的全生命周期大排查大检查,全力消除监管空白与盲区,全面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行业系统性风险,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坚决遏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爆炸、火灾、中毒事故发生,确保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向好。

化工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指南(试用版)

化工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指南(试用版)

附件5化工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指南(试用版)目录第一部分通用指南 (3)1.适用范围 (3)2.规范性引用文件 (3)3.术语与定义 (4)4.危害因素辨识 (4)4.1辨识范围 (4)4.2辨识内容 (5)4.3危害因素造成的事故类别及后果 (5)5.风险评估方法 (6)5.1工作危害分析法(JHA) (6)5.2安全检查表分析法(SCL) (9)6.风险控制 (12)6.1 风险度(危险性) (12)6.2风险度的分析及风险分级判定准则 (13)6.4风险控制措施的制定 (15)6.5风险控制措施评审 (16)7.工作程序 (16)8.风险培训 (17)9.风险信息更新 (17)10.附件 (18)第二部分部分行业企业主要风险分析点 (22)1.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企业主要风险分析点 (22)2.聚氯乙烯企业主要风险分析点 (47)3.合成氨企业主要风险分析点 (60)4.纯碱企业主要风险分析点 (73)5.光气及光气化产品企业主要风险分析点 (83)6.双氧水企业主要风险分析点 (90)7.涂料及油漆企业主要风险分析点 (100)8.医药化工企业主要风险分析点 (149)9.橡胶助剂企业主要风险分析点 (175)10.氟化工企业主要风险分析点 (180)11.溴产品企业主要风险分析点 (199)12.硝酸、硝酸铵企业主要风险分析点 (237)13.甲醇企业主要风险分析点 (245)14.环氧丙烷企业主要风险分析点 (256)15.氯乙酸企业主要风险分析点 (294)16.甲烷氯化物、氯化苄等其他有机原料企业主要风险分析点 (305)第一部分通用指南1.适用范围本实施指南适用于化工企业的危害因素识别,风险分析、评价、分级、管控。

2.规范性引用文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令第260号)《关于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36号)《关于深化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推进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鲁安发〔2016〕16号)《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2013年完整版)《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13年完整版)《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GB644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13861《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AQ3013《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该行业涉及的其他标准、规范、文件。

危化品三年专项整治及风险集中治理工作任务自查(企业)

危化品三年专项整治及风险集中治理工作任务自查(企业)
37
是否按要求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危化品生产、带储存经营、使用企业
危化品生产、储存、使用企业
19
严格从事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岗位人员的学历要求和技能考核,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所有企业
20
自2020年4月起,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企业,新入职的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必须具备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至少要具备中级及以上化工专业技术职称或化工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并具有3年以上化工行业从业经历,新入职的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操作人员必须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等及以上职业教育水平,新入职的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化工类大专及以上学历;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现有人员应在2022年底前达到相应水平。
涉及高危工艺企业
11
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控制室、交接班室不得布置在装置区内,已建成投用的必须于2020年底前完成整改;确须布置的,应按照《石油化工控制室抗爆设计规范》(GB50779-2012),在2020年底前完成抗爆设计、建设和加固。
涉及火灾爆炸危险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企业
所有危化品生产、经营、使用及储存企业
4
全面排查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 36894-2018)和《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GB/T 37243-2019)等标准规范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
所有企业
25
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企业泄漏检测报警、紧急切断、自动化控制和安全仪表系统是否完善,消防基础设施设备及管道是否老化

2019江苏省化工企业安全风险分区分级指南(试行)

2019江苏省化工企业安全风险分区分级指南(试行)

江苏省化工企业安全风险分区分级指南(试行)1 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内化工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经营带储存设施企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指南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指南。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指南。

GB 6441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T 13861 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 18218-201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30000.18-2013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18 部分:急性毒性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 石油化工设计防火规范《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 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 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 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 号)《关于加强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7]1 号)《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安监总管三[2017]121 号)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3.1 风险特指安全风险,即发生危险事件或有害暴露的可能性,与随之引发的人身伤害、健康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严重性的组合。

3.2 风险点风险伴随的设施、部位和场所,以及在设施、部位和场所实施的伴随风险的作业活动,或以上两者的组合。

3.3 区域企业内生产装置、储存设施、作业场所和公用工程或车间、工段等所处的相对独立、界限清晰的范围。

3.4 区域固有风险区域固有风险为区域的基本风险水平,由火灾危险性类别、化学品急性毒性危害类别、危险工艺和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工艺压力、工艺温度、重大危险源等级、区域及企业人数和周边环境等指标综合计算表征。

江苏省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平台验收指南(试行)

江苏省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平台验收指南(试行)

附件江苏省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平台验收指南(试行)一、适用范围本指南用于指导江苏省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平台的验收步骤、要求和验收指标评估。

本指南适用于化工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经营带储存设施企业。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应急管理部关于全面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的通知》(应急〔2018〕74号)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的通知(应急〔2019〕78号)《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办〔2019〕96号)《江苏省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基本要求(试行)》(苏应急〔2019〕88号)《江苏省化工企业安全风险分区分级指南(试行)》(苏应急〔2019〕105号)《江苏省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平台数据规范(试行)》(苏应急办〔2019〕29号)三、验收目标以全面实现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全要素数字化管理为目标,加强江苏省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质量及使用效果,规范平台验收步骤、内容和要求等环节的管理,推动企业建成实用、好用的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平台,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省、设区市、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和化工园(集中)区可通过与建成的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平台对接相关信息,实现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实时动态监测预警,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监管的信息化、网格化和数字化监管能力。

四、验收方式企业完成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后,试运行2个月,并将相关数据接入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后,由企业自行组织验收,并邀请相关专家(至少有2名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专家库的专家,其中1名化工安全专家、1名信息化专家)参加。

《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深度检查指导工作指南》的通知.doc

《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深度检查指导工作指南》的通知.doc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深度检查指导工作指南》的通知苏应急〔2019〕1号各设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现将《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深度检查指导工作指南》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及时传达至辖区内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

附件:1.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深度检查指导工作指南2.江苏省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深度检查指导表江苏省应急管理厅2019年1月2日感谢你的观看感谢你的观看附件1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深度检查指导工作指南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深度检查指导工作,提升检查指导工作的精准度,建立健全安全检查与指导、检查与执法并举的长效工作机制,依法推动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管控危险化学品行业重大风险,消除重大隐患,遏制较大及以上和重大社会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持续促进全省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一、适用范围深度检查指导适用于省、设区市、县(市、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监管机构),依据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对辖区内化工(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工艺安全可靠性、设备设施完整性等安全生产现状开展的深度安全检查与整改指导,以及对涉及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隐患的企业依法实施查处。

二、检查内容监管机构应根据《江苏省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重点隐患执法检查指导目录》(苏安监〔2016〕58号),参照《江苏省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深度检查指导表》,编制深度检查指导表。

省厅深度检查指导表可参照执行。

三、组织形式深度检查指导组由2名(含)以上安全监管及执法人员和5名(含)以上不同专业的专家共同组成,检查指导分设计、工艺、设备、仪表、安全管理等5个专业组,每组至少配备1名对应专业的专家,受检企业对应各组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协助检查。

由负责组织深度检查指导的监管机构指定专家组组长。

江苏省化工企业安全风险分区分级指南(试行)

江苏省化工企业安全风险分区分级指南(试行)

项目
1 区域内火灾危险性类别
表6-1 区域内发生事故的可能性(L)取值准则
取值标准类)以下
丙类
乙类
4 甲类
Ln
L
L1
2 化学品急性毒性危害类别 类别 4、类别 5
类别 3
类别 2
类别 1
L2
(1)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
(1)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
品且不涉及危险工艺和金属有 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
t≤20℃
20℃<t<150℃
150℃≤t<450℃
t≥450℃
L5
存在《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
6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
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
/
L6
隐患判定标准(试行)》中规
定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4
注 1:企业涉及的化学品急性毒性危害类别参照《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 18 部分:急性毒性》(GB 30000.18-2013)和《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 版)实施指南 (试行)》(安监总厅管三〔2015〕80 号)。
8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安全风险辨识方法及记录
A.1 安全检查表分析(SCL)评价记录
表 A.1 安全检查表分析(SCL)+评价记录
(记录受控号)风险点:岗位:设备设施:№: 分析人:日期:审核人:日期:审定人:日期:
现有控制措施
风险评价
序 检查项目

标准
不符合标准 情况及后果
工 管 培 个 应 可严频风评
6
7 区域控制风险确定 7.1 风险点确定
将区域按设备设施和作业活动划分为若干个设备设施风险点和作业活动风险点,形成风险点清单。 7.1.1 设备设施风险点

江苏省化工企业安全风险分区分级指南(试行)

江苏省化工企业安全风险分区分级指南(试行)

江苏省化工企业安全风险分区分级指南(试行)1 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内化工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经营带储存设施企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指南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指南。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指南。

GB 6441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T 13861 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 18218-201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30000.18-2013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18部分:急性毒性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 石油化工设计防火规范《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 《关于加强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7]1号)《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3.1风险特指安全风险,即发生危险事件或有害暴露的可能性,与随之引发的人身伤害、健康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严重性的组合。

3.2风险点风险伴随的设施、部位和场所,以及在设施、部位和场所实施的伴随风险的作业活动,或以上两者的组合。

3.3区域企业内生产装置、储存设施、作业场所和公用工程或车间、工段等所处的相对独立、界限清晰的范围。

3.4区域固有风险区域固有风险为区域的基本风险水平,由火灾危险性类别、化学品急性毒性危害类别、危险工艺和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工艺压力、工艺温度、重大危险源等级、区域及企业人数和周边环境等指标综合计算表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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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化工企业安全风险分区分级指南(试行)1 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内化工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经营带储存设施企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指南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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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6441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T 13861 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 18218-201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30000.18-2013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18部分:急性毒性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 石油化工设计防火规范《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关于加强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7]1号)《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3.1 风险特指安全风险,即发生危险事件或有害暴露的可能性,与随之引发的人身伤害、健康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严重性的组合。

3.2 风险点风险伴随的设施、部位和场所,以及在设施、部位和场所实施的伴随风险的作业活动,或以上两者的组合。

3.3 区域企业内生产装置、储存设施、作业场所和公用工程或车间、工段等所处的相对独立、界限清晰的范围。

3.4区域固有风险区域固有风险为区域的基本风险水平,由火灾危险性类别、化学品急性毒性危害类别、危险工艺和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工艺压力、工艺温度、重大危险源等级、区域及企业人数和周边环境等指标综合计算表征。

3.5区域控制风险在考虑区域内风险点落实相应控制措施的情况下,实施风险评估确定的区域风险水平。

3.6 区域风险区域风险是区域内风险点存在风险的集合,通过区域固有风险和区域控制风险所构成的风险矩阵计算表征。

3.7区域风险等级区域风险等级从高到低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

4 评估程序风险分区分级的评估程序主要包括:1)将企业划分为若干区域;2)评估每个分区区域固有风险等级;3)评估每个分区区域控制风险等级;4)评估确定区域风险等级;5)校正确认区域风险等级。

企业每年至少开展1次安全风险分区分级评估工作。

在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和管理体系等发生变化和企业发生事故时,应当重新开展安全风险分区分级评估工作。

5 区域划分原则5.1 区域划分应覆盖企业内所有的区域场所。

5.2 区域划分应有利于风险评估,遵循范围清晰、功能独立、易于管理的原则,具有明显的特征界限。

5.3 宜按照生产装置、储存设施、作业场所和公用工程,或者按照车间、工段等划分区域。

5.4 以下情况必须独立分区:1)独立建构筑物,如厂房、仓库、民用建筑等;2)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加工及使用等的装置及设施,当装置及设施之间有切断阀时,以切断阀作为分隔界划分为独立的区域;3)用于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储罐区以罐区防火堤为界限划分为独立的区域。

6 区域固有风险确定企业根据区域内事故发生的可能性L值和事故后果的严重性S值,计算风险R值,确定区域固有风险等级。

可能性L值取值准则见表6-1,S值取值准则见表6-2,区域固有风险等级确定见表6-3。

施指南(试行)》(安监总厅管三〔2015〕80号)。

注2:工艺压力和工艺温度项取值仅限于化工工艺,涉及原料处理、化学反应、产品精制等化工工艺过程。

注3:区域内涉及多个取值时,Ln(n=1,2,3,4,5)取最大值。

无此项目时,Ln不取值。

注4:按照实际取值项目数计算L值,L =(L1+L2+……+Ln)/n。

L级差为1,当L大于1且小于等于2时,L取2,以此类推。

3注1:第1、2、3项取值仅适用于装置设施类区域,不适用于办公区域。

注2:装置设施类区域人数,是指在区域内从事操作、巡检的最多人数合计。

注3:低密度人员场所(人数<30人):单个或少量暴露人员。

注4:居住类高密度场所(30人≤人数<100人):居民区、宾馆、度假村等。

公众聚集类高密度场所(30人≤人数<100人):办公场所、商场、饭店、娱乐场所等。

注5:高敏感场所:学校、医院、幼儿园、养老院、监狱等。

重要防护目标: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文物保护单位等。

特殊高密度场所(人数≥100人):大型体育场、交通枢纽、露天市场、居住区、宾馆、度假村、办公场所、商场、饭店、娱乐场所等。

注6:每个项目有多个取值时,Sn(n=1,2,3……5)取最大值。

无此项目时,Sn不取值。

注7:S取大值,即S=MAX(S1,S2……S5)。

457区域控制风险确定7.1风险点确定将区域按设备设施和作业活动划分为若干个设备设施风险点和作业活动风险点,形成风险点清单。

7.1.1设备设施风险点按照“一设备一风险点”的原则对区域内设备设施风险点进行确认,并填写《设备设施风险点清单》,清单涵盖设备名称、类别、所在区域、责任部门等内容。

7.1.2作业活动风险点作业活动风险点应覆盖企业日常操作、异常情况处理、开停车、变更活动和特殊作业等作业活动。

按照“一作业一风险点”的原则对区域内作业活动风险点进行确认,并填写《作业活动风险点清单》,清单涵盖作业活动名称、作业活动内容、岗位/地点、实施单位、活动频率等内容。

7.2风险点分析评估7.2.1 风险点分析评估方法包括危险与可操作性研究(HAZOP)、预先危险性分析法(PHA)、故障类型及影响分析法(FMEA)、风险矩阵法(L·S)、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LEC)、道化学(DOW)、蒙德法(ICI)、危险度评价法、火灾爆炸数学模型计算等。

7.2.2 企业根据区域风险点选取适用的风险分析评估方法。

必要时,可选用几种分析评估方法对同一评估对象进行评估,互相补充、分析综合、相互验证,以提高分析评估结果的准确性。

7.2.3 企业应将不同风险分析评估方法的结果,由高到低分为4级:A级:重大风险;B级:较大风险;C级:一般风险;D级:低风险。

7.3区域控制风险选取区域内风险点等级最高的,确定为区域控制风险等级。

8 区域风险等级确定8.1区域风险等级判定准则见表8-1。

8.2 区域风险等级用R表示,当:R={IVD},区域风险等级判定为蓝色低风险;R={IIID, IIIC, IVC},区域风险等级判定为黄色一般风险;R={IID, IIC, IIIB, IVB},区域风险等级判定为橙色较大风险;R={ID, IC, IB, IIB, IA , IIA , IIIA, IVA},区域风险等级判定为红色重大风险。

9 区域安全风险级别校正在区域风险分级评估的基础上,对存在以下情形的,进行区域风险等级校正(最高为红色重大风险等级)。

1)任一区域发生没有人员伤亡的火灾、爆炸、有毒气体泄漏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该区域提高1个风险等级。

2)任一区域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该区域提高2个风险等级。

3)任一区域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直接认定该区域为红色重大风险等级。

4)任一区域存在列为省级以上隐患挂牌督办且未完成整改的,该区域提高2个风险等级,任一区域存在市级隐患挂牌督办且未完成整改的,该区域提高1个风险等级。

5)涉及下列情形之一的风险,应当提高1个风险等级:i 构成危险化学品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场所和设施;ii 涉及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的装置;iii 涉及爆炸品的场所和设施;iv 化工装置、危险化学品设施“带病”运行,如超期运行、设备存在缺陷等。

附录A(资料性附录)安全风险辨识方法及记录A.1 安全检查表分析(SCL)评价记录表A.1 安全检查表分析(SCL)+评价记录(记录受控号)风险点:岗位:设备设施:№:注:1.分析人为岗位人员,审核人为所在岗位/工序负责人,审定人为上级负责人。

2.当选用风险矩阵分析法(LS)法时可不填写频次。

3.现有管控措施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按五种措施分类填写,内容必须详细和具体。

4.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应结合化工行业特点,依据GB6441填写,包括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它爆炸、中毒和窒息,以及其它伤害等。

5.评价级别是运用风险评价方法确定的风险等级。

6.风险分级是指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分别用“红、橙、黄、蓝”标识。

7.管控层级是指根据企业机构设置情况确定的管控层级,一般分为公司(厂)级、车间(部室)级、班组(岗位)级。

A.2 作业危害分析(JHA)评价记录表A.2 作业危害分析(JHA)+评价记录(记录受控号)风险点:岗位:作业活动:№:分析人:日期:审核人:日期:审定人:日期:注:1.分析人为岗位人员,审核人为所在岗位/工序负责人,审定人为上级负责人。

2.当选用风险矩阵分析法(LS)法时可不填写频次。

3.现有管控措施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按五种措施分类填写,内容必须详细和具体。

4.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应结合化工行业特点,依据GB6441填写,包括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它爆炸、中毒和窒息,以及其它伤害等。

5.评价级别是运用风险评价方法确定的风险等级。

6.风险分级是指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分别用“红、橙、黄、蓝”标识。

7.管控层级是指根据企业机构设置情况确定的管控层级,一般分为公司(厂)级、车间(部室)级、班组(岗位)级。

附录B(资料性附录)安全风险评估方法B.1 风险矩阵分析法(LS)风险矩阵分析法(简称LS),R=L×S,其中R是风险值,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与事件后果的结合,L是事故发生的可能性;S是事故后果严重性;R值越大,说明该系统危险性大、风险大。

B.2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简称LEC)。

L(likelihood,事故发生的可能性)、E(exposure,人员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和C(consequence,一旦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

给三种因素的不同等级分别确定不同的分值,再以三个分值的乘积D(danger,危险性)来评价作业条件危险性的大小,即:D=L×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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