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测管购销合同-最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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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测管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购买方: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汕湛高速揭博项目T18标(简称“甲方”)

销售方:凯运(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供货质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模板竞争性谈判文件》、乙方的《报价文件》等,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声测管规格、数量、单价及总价

底盖、接头等全套材料价、运费、乙方场内装卸费、运输过程中的保险以及税费。

1.3 款中数量为暂定数量,实际数量因施工需要或设计变更等可能会有增减,结算数量以实际需用数量为准。本合同执行数量以甲方项目实际使用数量为准。

二、结算方式和结算期限

1、结算方式:月结,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为一个结算周期,乙方必须凭有效完税发票向甲方办理货款支付。

2、结算期限:每月10日前支付上月80%货款,预留20%作为质量保证金,货物验收合格三个月后开始按期依次支付质量保证金

(所有质量保证金支付均不计利息)。如遇甲方资金困难时,乙方应完全理解甲方困难,无条件同意延期付款,原则上甲方延期付款时间不超过三个月。

三、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3.1 声测管外径在54mm±1.0mm内,两端约20cm部分的壁厚在3.0mm±0.1mm内,中间部分的壁厚在1.0mm±0.1mm内,长度在3000~6000mm±25mm。

3.2 乙方保证所供声测管达到以下质量指标:接头抗压能力大于

4.0MPa,胶盖防漏(外压大于4.0MPa),密封圈防漏(外压)大于4.0MPa;接口抗拉脱能力大于50KG;安全桩基深度160米。

3.3 在甲方施工期间,如因产品质量不符合上述标准或在运输过程中造成产品的损坏,乙方必须立即无条件退货,且应负责由此引起的相关费用。

四、交(提)货时间和地点

1交(提)货时间:甲方提前3天向乙方提供需用计划(电话或传真),乙方接到计划应在3天内完成生产并送至甲方工地,对于结构过于复杂的货物双方协商加工时间,当原则上不超过7天。

2、交货地点:汕湛高速T18标项目部工地。

乙方负责运输,双方各自负责本方场内装卸。运费及装车费用已含在声测管单价内,甲方仅负责货到甲方工地后的卸车及其费用。乙方在甲方作业场地的运输装卸须严格执行甲方“双标化”要求,严禁环境污染,危险作业,对于违反甲方安全文明作业规定的由乙方自行承担造成的损失及后果。乙方机动车装载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要求,如发生场内交通事故,按甲方项目部所在当地有关部门《事故处理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执行。

五、包装及损耗

5.1 本合同货物不计损耗。

5.2 包装物不回收,包装及其相关费用已含在声测管单价内,由乙方负责。

六、验收事项

1 货到工地后,甲方进行声测管规格、数量及外观质量的验收。

2 声测管应有制造厂名、产品型号或标记、制造日期或生产批号。

3 声测管包装箱内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装箱单和产品说明书。

4 声测管应无锈蚀、沾污、机械损伤或散失。

5 最终的质量检验应在甲方或监理代表指定的单位进行,检验单位要求是具有交通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认可并有CMA资质的机构。乙方应无偿地向检测人员提供合理的方便和帮助。

6 甲方随时保持对乙方所供声测管抽检决定权,当抽检材料合格时,抽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检验材料如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和质量要求,除不合格品退货外,将加倍抽检,且全部检验费由乙方承担,若再次不合格,甲方有权拒绝验收,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7 甲方佛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声测管的规格、数量及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

8 乙方在接到甲方工地书面异议后,应在3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9 验收时进行过磅验收,过磅数值只做参考数据,不作为计量数据

七、双方约定事项

1 甲方根据工程实际需要有权对合同文件中规定的货物数量予以增加或减少。

2 声测管质量达不到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并有权终止本合同而不负任何违约责任。

7.3 乙方不能按甲方提供的计划供应声测管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而不负任何违约责任。

4 乙方同一次提供的同一规格声测管必须保证为同一产品批号,否则甲方可拒收或由乙方承担多发生的检验费用。

签订合同时乙方必须提供本工程监理单位所要求提供的资料及

甲方有关认证体系所需的资料5 。

八、违约责任及赔偿

1 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供货和提供服务时,除不可抗力外(指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不可抗力的事故),乙方应向甲方付延期违约金,违约金每天按违约部分货款的3‰计收,但最高限度为全部货款的15%。

2 乙方提供的货物经甲方验收不合格或有缺陷,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予以调换,否则,乙方即被视为违约,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每天按违约部分货款的3‰计收,但最高限度为全部货款的15%。

3 乙方累计两次违约或违约金达到合同金额的15%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而不负任何责任。

4 甲方无故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偿付违约货款部分5%的违约金。

十、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有效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到全部供货结束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且按本合同规定在货款全部结清以后自行失效。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首先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当事人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济南市铁路法院申请诉讼解决。

十二、其它

1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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