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意义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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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意义探析
在新的形势下,要全面认识和牢牢把握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顺应广大农民群众实现全面小康的新期待,掌握《决定》的精神实质,进一步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深刻认识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战略意义,是加快农村全面小康建设,促进农村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前提。
标签:十七届三中全会;农村改革发展;重大意义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的重要议题,是研究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问题。
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了在新的起点上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大原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全国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指导性文件。
《决定》指出“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进入加快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关键时刻,进入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 ——这一个“发展阶段”、一个“关键时刻”、一个“重要时期”,用简洁的语言,科学概括了当前我国农村改革发展所处的历史方位。
并用“三个仍然”、“三个最”对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必要性和紧迫性作出精辟概括:“农业基础仍然薄弱,最需要加强;农村发展仍然滞后,最需要扶持;农民增收仍然困难,最需要加快。
”《决定》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总体思路。
就是“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战略任务、把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作为基本方向、把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作为根本”。
一个战略任务,一个基本方向,一个根本要求,三者是一个有机的整体,紧密联系、相辅相成。
1 保障农民权益,调动农民积极性
农村改革发展30年的实践证明,我们在保障农民权益方面做得好,农民积极性就高,农业才能稳步发展。
这不仅是实践经验的总结,更是对新时期农村改革方向的深刻把握。
《决定》提出到2020年农村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主要有三大基本目标:其一、农村经济体制更加健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其二、现代农业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供给得到有效保障;其三、农民人均纯收入比2008年翻一番,消费水平大幅提升,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
为了这三大目标的实现,《决定》提出了一个重大原则,就是切实保障农民权益,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根本利益作为农村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 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强农村制度建设
当前,我国农村改革发展已进入重在制度建设的新阶段,把成熟的改革措施制度化,以制度建设和创新推动农村改革发展不断深化,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任务,也是健全农村制度体系的迫切需要。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的一个重大历史功绩,就是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提出了六大制度建设和创新,其中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及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最为重要。
(1)稳定和重新定义了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农村体制改革的主要成果,30年的实践证明,这一制度适合我国国情,有利于促进农村生产力发展。
《决定》提出要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同时要实行“两个转变”,即家庭经营向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的方向转变,增加技术、资本等生产要素投入,着力提高集约化水平;统一经营要向发展农户联合与合作,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经营服务体系的方向转变,着力提高组织化程度。
《决定》提出的一个“长久不变”和“两个转变”,指明了农村基本经营制度需要稳定和完善的具体内容,成为今后一个时期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三个支点。
统一经营是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中的薄弱环节,必须重点予以加强。
(2)健全和严格规范农村土地管理制度。
土地制度是农村的基础制度,严格规范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是《决定》的一项重要内容。
《决定》立足我国地少人多的基本国情,采取一系列措施,最大限度保护耕地资源和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全会除了在“城乡一体化”方面实现了最大跨越和突破外,在土地管理制度方面,比以前更加具有统筹性和合理性。
《决定》着眼我国基本国情,从最大限度保护耕地资源和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出发,对农村土地管理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和完善的制度规定。
概括起来,主要体现在建立“两个市场”(即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和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和“两个权益”(即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和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并同时提出实行“两个最严格制度”(即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方面。
3 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另一重要成果是进一步明确发展现代农业的总思路。
全会强调:发展现代农业,必须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和创新,加强农业物质技术装备,健全农业产业体系,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国际竞争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
全会从七个方面进行了部署,引人关注的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被放在七项部署的首位。
这主要是自2007年开始的世界范围内的粮食危机给我们敲响了
警钟。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口增加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粮食消费需求增长加速;耕地减少、水资源短缺、气候变化等因素对粮食生产的制约矛盾凸显,我国粮食供求将长期处于紧张状态,保障粮食安全面临严峻挑战。
决定提出,粮食安全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必须常抓不懈。
特别强调,要健全农产品价格保护制度,稳步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完善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理顺比价关系,充分发挥市场价格对增产增收的促进作用。
我国粮食生产要保持自给,除了要更加重视粮食生产的基础建设,加大力度引进国外粮食生产的先进技术,先进品种,增强粮食生产能力外,适当提高粮价符合逐步提高农民收入的既定政策,也符合国际趋势。
4 统筹城乡改革,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
建立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就必须统筹城乡改革,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占人口大多数的农民群众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享发展改革成果,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但是,我国农村当前面临着严重的安定和谐隐患,存在一些不稳定因素,形势非常严峻。
农村积聚大量剩余劳动力亟待转移,农民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不健全,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和政权建设需要加强,一些农民权益受到侵犯。
这些都要通过深化农村改革,加快农村发展,改善农村民生,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来解决。
只有牢牢抓住推进城乡一体化这个关键,就抓住了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和影响社会和谐稳定问题的关键。
必须坚定不移地推进城镇化建设,这是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趋势。
但必须深刻认识到,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在未来的几十年的时间内,人口仍呈绝对增长趋势,即使将来城镇化达到较高水平,还是会有大量人口继续在农村生活。
世界上有不少国家在推进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由于忽视农业和农村发展而导致农业衰退、农村凋敝,城市特别是大城市人口过度膨胀,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因此,我们在推进城镇化的同时,一定要把农村建设好,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
要努力把现代文明引向农村,逐步实现农村现代化。
必须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有步骤、有重点地渐进推进。
要牢牢把握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顺应亿万农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在统筹城乡发展上迈出更大步伐。
要加速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进程,一个最重要的手段,就是要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加强公共产品和服务体系建设。
其次是要发展壮大县域经济。
县域涵盖城镇与乡村、兼有农业与非农产业,既是功能相对完备的国民经济基本元素,又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载体。
要引导城市企业与县域企业加强合作,支持劳动密集型、资源加工型产业向县域集聚,鼓励农产品加工业特别是精深加工业向主产区集中。
三要构建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互促共进机制。
城镇化与新农
村建设“双轮驱动”,是中国特色现代化建设道路的重要特点,必须从战略上协调好二者的关系,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然趋势,必须坚定不移地推进。
5 农村党员干部要肩负起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历史重任
小平同志早就说过:要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人。
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仅要靠全国各行各业的支持,主要依靠8亿农民,但最关键的是靠战斗在农村一线的的广大干部,他们是党的干部队伍中工作条件最艰苦、最富牺牲精神的群体,他们的奋斗精神,他们的政治、文化和科技素质,很大程度上决定我们农村改革的未来。
在推进农村改革的过程中,广大农村党员干部肩负着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历史重任,全党都应该关心这支队伍的建设成长。
因此,《决定》提出,要着力拓宽农村基层干部来源,提高他们的素质,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和选任乡镇领导干部力度。
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和党费补助等途径,形成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村干部报酬和养老保险、党员干部培训资金保障机制,是非常必要的。
《决定》提出,党的农村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工作的基础。
要以领导班子建设为重点,还要改进党员教育管理,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建设高素质农村党员干部队伍。
同时,要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大力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要坚持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相结合,推进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要以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党务公开。
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以维护农民权益为重点,围绕党的农村政策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切实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
要进一步加快发展,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进程中努力开创农村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