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高处坠落

案例1

顺德市人民法院大楼工地高空坠落事故

(一)事故经过

1996年5月2日,由顺德市某建筑工程公司承建的市法院大楼工地发生一起因违章作业而导致一民工从10楼卸料平台坠落井字架死亡的伤亡事故。

当天下午,外地女杂工古国丽所属班组正在10层楼面砌筑墙体,15点30分钟左右,她发觉自早上开始一直停机维修的4号井字架已经恢复使用,想起了下午上班前曾委托机手将一桶开水运上10楼供班组饮用,于是走向井字架,打开外门,站在卸料平台向下张望,看见承着开水的吊篮正在往上升,当吊篮经过10楼时,她把身体探进架内忙着拿开水,正以较高速度上升的吊篮的边缘刚好碰到她的下鄂,致使身体失去平衡,而从吊篮与卸料平台之间的空隙坠落井底,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

当事人在作业过程中思想麻痹,忽视安全,没有执行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没有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吊篮未停止,就急于打开外门进入操作区域,导致不慎被吊篮撞击下鄂而失足坠落身亡。

案例2

佛山市东方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车间仓库工地高空坠落事故

(一)事故经过

1996年8月23日,省建某公司承建的佛山市东方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车间仓库工地发生一宗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当天下午,木工班长安排工人罗兴和(四川省人)负责三层楼面14—15轴交F—J轴模板安装工作。8时15分,罗兴和在安装该段副梁模板操作中,不慎踩断了一条腐朽的外伸木枋(80*80*2000㎜),随即跌落在二层楼面上(木枋至二层楼面高度米),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

1.死者罗兴和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能力差,违反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且违章踩踏外伸的木枋。

2.施工现场的防护设施不落实。罗兴和所处的工作环境靠近临边和洞口,但工地没有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导致罗某踩断木枋后一跌到底。

3.工地在材料的进场验收和使用管理上没严格把关,选材时随意使用腐朽、暗伤的木材,导致工人使用了不合格的木枋。

二、触电

案例3

肇庆市机电设备公司综合楼工地触电事故(一)事故经过

1996年3月15日,肇庆市某建筑公司承建的肇庆市机电设备公司综合楼工地,发生了一宗触电事故,造成二人死亡。当天下午二时三

十分,工人浇注该工程6轴1/B轴桩砼,至五时三十分8名工人把一条长7米,直径为90㎝(12*12)的钢筋笼失去平衡,倾斜碰在邻楼支架在墙上的220V借电线路绝缘的驳接口处,由于驳接口包扎的绝缘层腐烂导线裸露致使钢筋笼带电,造成8人触电其中2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

1.对各种施工规范和规程组织学习不够,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只注意工地内的用电管理,忽视了对外电设屏障阴隔,没有防护措施;2.不悬挂警告标示牌,没有强硬的措施促使工人做好防范工作,赤脚施工;

3.施工组织设计欠缺用电具体安全措施。

案例4

茂名市府办福华住宅区工地触电事故(一)事故经过

1996年8月21日,茂名市某建筑公司承建的市府办福华住宅区工地发生一宗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该工程的项目经理郭宝球将工地的石灰供应及加工分包给茂南区低埒石灰厂老板杨清,杨某又将石灰加工包给朱池海等5位四川民工,这5位民工日夜轮换操作。8月21日早晨5点钟,正在开石灰搅拌机的朱池海,发觉搅拌机不时停止转动,怀疑漏电开关有问题,便往漏电开关处走去看个究竟,途中踩着搅拌机电缆触电死亡。

(二)事故原因

1.现场用电不规范,管理混乱。电缆拖地、破皮漏电,漏电开关失灵,存在严重事故隐患。

2.工地缺乏安全管理。该工程的石灰供应加工层层转包,最后包给未经安全教育的外省民工。当事人朱池海自我保护意识不强,进行机械操作时脚穿潮湿布鞋,造成触电伤害。

3.工地对安全生产不重视,拒绝落实安监站提出的具体整改要求。

二、物体打击

案例5

珠海市龙城工地物体打击事故

(一)事故经过

1996年4月29日,由南京二建公司珠海分公司承建的龙城工地,发生了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

当天下午3时,民工杨怀周和王永勇将混凝土高压泵管钢扣件装入推斗车内,他俩用一条钢丝绳套住车头和车把柄上,杨做手势表示套好,让塔吊司机起吊,他们立即进入房内后,杨想到衣服挂在外面护栏上,立即又跑出去取衣服,由于吊起过程中的抖动,使得扣件集中在斗车内前面,产生重心偏移,使斗车竖立起来,钢丝绳即从车把柄中脱滑出来,刹那间斗车从八层楼高处坠落,击中杨的头部,安全帽破裂,头部重伤,立即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四时死亡。

(二)事故原因

1.工人未经技术培训不懂吊装的安全知识,违章作业;

2.司索及指挥人员无证上岗,违章操作、违章指挥;

3.塔吊司机在指挥人员离岗、指挥信号不清时,冒险起吊。

三、机具伤害

案例6

广州市吉兴大厦工地井架吊篮夹人事故(一)事故经过

1996年1月18日,省建某公司承建的吉兴大厦工地发生一宗井架吊篮夹人事故,造成1人死亡。当天下午4时,电工刘孝难带领贵州省民工田宗万等二人乘坐1#井架至七层楼面进行井架检修和悬挂招牌。两名民工正在井架上绑扎招牌时,刘孝难听到办公室传来叫他听电话的声音,于是刘走过相邻2#井架的吊篮,呼喊下面将他的2#井架吊篮放下去。刚巧资料员在下面经过听到,便传话给开机工王文婷,王在不清楚应放下哪一个吊篮的情况下,放下了两名民工所在的1#井架吊篮,导致了正在1#井架上绑扎招牌的田宗万被下落吊篮的顶部上框架横梁夹住颈部,田某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

1.电工及两名民工违章乘坐吊篮上下。

2.井架开机工违章用吊篮载人,在位号不清时开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