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三湘和科技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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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湖南三湘和科技公司的薪酬管理工作,结合公司2017年度的组织架构调整和新的部门职能及岗位职责变化,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薪酬是员工通过正当劳动而获取相应的报酬,是维持科技公司正常运转和持续发展的基本保证。通过实施本制度,客观地评价员工工作绩效,实现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激励人才
的目的,建立起以激励、选拔、竞争、淘汰为核心的用人机制。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湖南三湘和科技公司所有经过岗位测评的正式定编定岗的职位。
第四条本制度的薪酬是以元(人民币)为单位进行计发。
第五条薪酬保密:科技公司的薪酬管理实行“制度标准公开,收入数据保密”的原则。
第二章薪酬结构
第六条湖南三湘和科技公司的宽带薪酬包括:岗位工资、效益奖金、福利补贴三部分。岗位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二个部分组成;效益奖金依据当月公司的生产、经营完成情况,确
立各岗位的奖金基数和系数(设计研发部/营销部/工程运营部/制造部以提成的形式发
放);福利补贴包含公司规章制度定义的所有福利和津贴等。
(1)岗位工资:依据岗位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及未来的发展承担的责任、贡献度大小、
工作强度、能力要求不同而给付的报酬,分为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
(2)绩效工资:薪酬中浮动的部分,与员工个人所在部门及其岗位的月度绩效密切相关的报酬部分。
(3)效益奖金:效益奖金是本薪酬体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核算的依据是当月全公司生产任务完成率与销售回款任务完成率。
(4)福利津贴:是公司给予员工岗位工资与效益奖金以外的激励部分,是本宽带薪酬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量化员工的工作任务和呈现员工的付出与价值回报的重要
方式。
第七条各层级员工的岗位工资标准:
湖南三湘和科技公司组织框架内正式定编的岗位经科学的岗位价值评估后共分为18个职
级,每个职级共设定9个档位。
附表一:湖南三湘和科技公司岗位价值评估结果:
(1):三湘和科技公司组织框架内不同岗位的员工经过套岗套档后的岗位工资标准如例表,详细数据见本制度的附件一《湖南三湘和科技公司各层级员工岗位工资标准》
(2)根据不同岗位类别的划分,岗位工资中基本工资是固定部分,它是核发加班、病丧假、婚育等的基数,绩效工资是浮动部分,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比例根据不同的岗位有所不同,具体划分见图-1:
(3)月度绩效工资基数的计算公式为:
(4)各层级员工月度最终绩效考核工资的计算公式:
具体的绩效考评办法详见本制度的附件二《湖南三湘和科技公司绩效考评管理制度》
第八条各层级员工效益奖金的标准与核算办法:
(1)效益奖金是公司根据当月的生产任务完成状况,安全管理/质量管理执行情况及全公司的预算费用执行及销售回款等经营管理的综合因素的评价结果,是体现公司与各层级员工分享经营与发展成果的重要手段。其目的是培育员工的忠诚度与归属感,激发各层级员工的创造激情与主动意识,推动整个团队的合作意识与执行力。
(2)效益奖金的发放对象为三湘和组织架构内且经过本次岗位价值评估的各层级正式岗位,但设计研发部/营销部/工程运营部/制造部的岗位不在本方案之内,以上部门将制定单独的项目提成与计件方案。
(3)三湘和科技各层级员工当月效益奖金基数的确定如下表
(4)三湘和科技公司各岗位当月效益奖金的系数确定如下表
(5) 有关月度效益奖金核算需评价的因素设置权重分如下表
(6)各层级员工当月效益奖金的核算公式如下:
当月效益奖金=当月基数*个人岗位系数*当月评价得分%
第九条各层级员工的福利补贴
各层级员工的福利补贴以公司现有的规章制度为准,如遇调整福利的内容或补贴的标准,将以公司的书面通知为准。
第三章薪酬计发
第十条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主管负责收集各部门、岗位每月绩效考核结果,并汇总编制每月绩效薪酬发放方案,经综合管理部长/总经理审批后报公司财务部统一编制当月工资表,当月
工资经审批流程通过后由财务部负责下发。
第十一条公司员工实行月薪制。每个月的20号前为三湘和科技公司约定的工资发放日,若遇支薪日为公休日时,则提前至最近工作日支付。
第十二条请假的薪酬计算:
(1)经主管领导批准请病、事假者,根据请假天数在薪酬收入中进行相应的扣除;每月按
照26个标准工作日计算,计算公式为:事假工资扣除金额=请假天数×基本工资÷26,病
假工资扣除金额=请假天数×基本工资÷ 26
(2)当月病假7天以上、事假4天以上,除应按天扣除基本工资外还应按天计扣月度绩效
工资和当月效益奖金;当月病假在15天以上,事假10天以上,取消当月月度绩效工资和
当月效益奖金。
第十三条离职人员及岗位异动薪酬管理
(1)因严重过失被公司解除合同的人员,离职后取消所有剩余工资、福利和其他奖励。
(2)正常离职人员的剩余工资(包括绩效工资和效益奖金)、福利等按时间段计算。
(3)员工未按公司的管理制度办理离职手续而自动离职的,不予结算工资。
(4)员工岗位发生调整的(降职、升职、平调等),分时间段计算。
第十四条特殊期间的薪金给付
(1)员工因公负伤医疗期内:工伤医疗期内的员工薪金、福利的发放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工伤保险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2)中途聘用/解聘人员,当月岗位工资的计算公式如下:
(3)在校大学生或其它特殊人员在本单位实习的,实习期间按1500元/月的岗位工资标准执行。
(4)新录用员工在试用期内或未正式定岗定级的员工,按相同岗位同职级的第一档的80%的标准发放岗位工资。
第十五条下列各款项直接从薪酬中扣除:
(1)员工应缴个人所得税;
(2)应由员工个人缴纳的社会统筹保险即事业保险等费用;
(3)缺勤扣除额(考勤扣除以综合管理部的考勤纪录为准)
(4)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应从工资中扣除的款项(如罚款);
(5)司法、仲裁机构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款项。
(6)其他需扣除的款项。
第四章薪酬等级
第十六条根据三湘和科技公司岗位价值评估结果进行归类分级,公司各层级员工共形成18个职级,每个职级划分九个档位;具体岗位薪酬等级对应表详见附件三《湖南三湘和科技公司岗位等级薪级表》;
第十七条根据员工的绩效考核结果,员工的薪酬可以在本职位类别的薪级之间进行调整;除非职位及等级发生变化,否则薪酬变化不能超出该职等类别薪酬范围。
第五章薪酬调整
第十八条薪酬调整分为整体调整和个别调整。
第十九条整体调整,是指公司根据国家政策和物价水平等宏观因素的变化、行业及地区生活水平变化、本公司发展目标变化以及整体效益情况进行的调整,包括薪酬水平调整和薪酬结构调整,调整幅度由公司执委会集体共识和研究后,报公司董事会审核,董事长批准。
第二十条每年度绩效考核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绩效督导委员会牵头组织薪酬调整工作,由科技公司执委会提出具体方案,报公司董事长确定整体薪酬政策方向。
第二十一条薪酬调整工作主要包括整体薪酬预算、岗位工资发放方案、绩效工资调整、年终奖金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