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国专家局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证件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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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填写用人单位详细信息
国家外国专家局用户角色包括外专局经技司与外专局 文教司,用人单位在注册时选择单位性质为国家直属单位 时,注册申请信息以及办理专家许可和专家证得申请将直 接提交到国家外专局,由经技司与文教司进行单位审核, 并分别对经技类和文教类的证件申请进行受理和办理。
2、填写用人单位详细信息
工作许可证审批流程
工作许可证申请由相应发证机关进行审批 1、发证机关登陆系统浏览待审申请
2、发证机关对许可证申请进行初审
发证机关分别查看申请基本信息、聘用信息、 专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随行家属信息以及工作 成就等。 初审主要查看申请信息是否符合审批条件。 初审不通过将申请退回原单位重新修改。 初审合格点击内容初审通过按钮。
4、发证机关审批许可证申请
点击操作中的审批,进入许可证申请审批界面, 办证机关可查看专家基本信息、聘用信息、教育背 景、工作经历、随行家属信息以及工作成就信息等。
4、发证机关审批许可证申请
信息核对完毕,点击"审批意见按钮"进入审批 页面,办证机关可填写详细批注,并选择"审批通过 "或"审批不通过"。
2、发证机关对许可证申请进行初审
初审通过发证机关点选需用人单位报送的相关书 面材料,并确认本单位办公联系信息正确。 发证机关可在批注栏填写额外信息通知用人单位。
点击内容初审通过并再次确认。
2、发证机关对许可证申请进行初审
初审通过申请状态变为“内容初审通过,请送材 料”。 用人单位界面也同时显示相同状态,此时即可 组织书面材料前往办证机关继续下一步办理流程。
部委直属用户可选择相应部委的办理机关,由该办理 机关进行单位审核、证件办理。若所在部委没有办证机关, 请选择国家外专局作为办证机关,国家外专局经技司与文 教司将对此类用户进行单位审核及证件办理。
2、填写用人单位详细信息
地方外专局用户包括省级用户和市级用户。单位性质 为省直属单位的用户可由省外专局进行注册审核和证件申 请的办理。单位性质为一般单位的用户可由市级外专局进 行注册审核和证件申请的办理。当地无市级外专局办理窗 口的一般单位由所在省级外专局进行注册审核和证件申请 的办理。
3、用户Fra Baidu bibliotek册完成
系统将提示用户已成功注册,马上就可以使用用户名/密码登 陆系统。并给出相应办证机关的联系信息。
3、用户注册完成
用户也可以在15天以内登陆系统查看审批结果。
4、15天内办证机关将对用户注册信息进行审核。
未通过审核的用户可在登录系统后删除本账户并重新注册。
4、15天内办证机关将对用户注册信息进行审核。
2、创建专家证新申请-填写基本信息
进入新办专家证申请基本信息页面,若正确填写工作许 可申请号,系统将自动搜索记录并显示在基本信息页,用人 单位无需再次填写。 若之前未申办工作许可,用人单位需要详细填写专家相 关信息。 用人单位需选择专家类型、姓名(与护照相同)、性别、 国籍、护照号码、出生地、出生年月、学历、国外住址、国 内住址、在华工作地点以及电话邮件等联系方式。 以上为必填项,其他选项选填。 点击保存并进入下一步继续。
3、创建专家证新申请-填写聘用信息
用人单位需填写专家现工作单位以及聘用单位的相关信 息,拟聘职务、承担工作、聘用期限以及是否在曾在中国工 作过。 填写完成点击保存并进入下一步继续。 也可返回上一步进行修改。
4、创建专家证新申请-填写其他信息
• 服务器 IP地址:https://202.96.25.31,直接在 浏览器中键入以上地址也可进入系统 。
系统简介:
• 系统框架
用人单位网上提交申请 外国专家局受理、审批、 证件打印
用人单位提供本单位聘用 专家的工作表现、奖惩记 录、工作纠纷等信息
经核实的外国专家信息进 入外国专家信息库,为外 国专家局办理工作许可和 专家证件提供查询依据
3、填写工作许可证申请表-聘用信息
用人单位需填写专家现工作单位以及聘用单位 的相关信息,拟聘职务、承担工作、聘用期限以及 是否在曾在中国工作过。
填写完成点击保存并进入下一步继续。 也可返回上一步进行修改。
4、填写工作许可证申请表-教育背景
用人单位需填写专家曾接受教育记录,可添加 多条教育背景信息。 包括起止时间、就读院校、专业、学历学位等 信息。 点击下一步继续。
系统简介:
• 对口管理
1. 国务院部委、直属机构、事业单位、专业总 公司由国家外专局办理 2. 其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省外专局办理 3. 本市开通办理窗口的由所在市外专局办理
内容:
• 系统简介 • 主要业务流程
主要业务流程:
申办人员填写并提交申办表格 书面材料收到后,与网上申请表 格对比核实内容 系统生成申请号 地方外专局网上内容初审 可否受理? 符合要求? 否,退回用人单位修改后 重新提交 是,请主管领导审批 内容初审通过,网上填写回单, 要求用人单位提交书面材料 审批通过?
外国专家信息库
用人单位注册流程
本次系统升级更改了用人单位的注册功能。
主要步骤如下:
1、填写用户名密码
用户选择注册用户名、密码、密码提示问题及 答案,若该用户名可用则进入下一步,否则将提示 用户修改用户名。
2、填写用人单位详细信息
包括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办证机关、单位所在地、 行业、类别、组织机构代码及相关联系方式。 用户应正确选则本单位相对应的办证机关,单位性质 为国家直属则应选择办证机关为国家外国专家局,单位性 质为部委直属则应选择相应的部委,若所在部委无办证机 关,则应选择国家外专局。单位性质为省级或一般单位, 则选择相应的省级或市级地方外专局。 确定办证机关后,所有的注册信息及证件申请信息都 将提交到该办证机关。因此用户在选择办证机关时应慎重 考虑后在进行提交。
可否受理?
是,请主管领导审批 申办人员填写并提交申办表格
系统生成申请号 地方外专局网上内容初审
审批通过?
符合要求?
否,退回用人单位 修改后重新提交
是。发布结果,通知用人单位 前来办理领取证件
否,申办过程结束
主要业务流程:
根据姓名、国籍、出生日期查重 用人单位提交工作许可申请 或外国专家证申请
专家信息管理
3、发证机关受理许可证申请
发证机关点击受理,查看用人单位提交的书面材 料与系统中数据是否符合。 若材料不符可退回申请,聘请单位修改后再次提 交。 若材料符合,通过受理,申请的相关信息将不 可修改,因此在校对所有申请材料时务必谨慎仔细, 完全核对一致才进行受理操作。
3、发证机关受理许可证申请
5、许可证申请证件办理
审批通过后许可证申请状态更改为"审批已通过, 证件办理中"。用人单位同时也可查询到申请状态更 改。 办证机关可点击证件办理进入办理界面。
5、许可证申请证件办理
在办证界面中需输入编号、签发人、流水号等 信息才能打印或保存进入下一步。其中专家姓名、 护照号码、聘用单位、工作期限和随行家属信息为 不可更改项,其他信息可编辑修改。 所有信息填写完毕,并确认后,可点击"证件办 理完毕"。
5、许可证申请证件办理
在办证界面中需输入编号、签发人、流水号等 信息才能打印或保存进入下一步。其中专家姓名、 护照号码、聘用单位、工作期限和随行家属信息为 不可更改项,其他信息可编辑修改。 所有信息填写完毕,并确认后,可点击"证件办 理完毕"。
6、证件领取
证件办理完毕许可证申请状态更改为"证件办理 完毕,请前来领取",办证机关应尽快通知用人单位 前来领取专家工作许可证。 用人单位也可登陆系统查询申请状态,系统同 时会发送电子邮件到用人单位的注册邮箱中,提醒 用人申请办理的进程。
系统简介:
• 系统中的主要流程
1. 用人单位注册流程 2. 工作许可证申请办理流程 3. 外国专家证申请办理流程 4. 外国专家工作记录的提交审核流程
系统简介:
• 系统中的用户
1.用人单位 – 用人单位自行网上注册,主管 外专局审批开通帐号 2.地方外专局 – 开通证件办理窗口的外专局由 系统开通用户名和初始密码。 3.国家外专局 – 行使信息管理的最高权限 4.系统管理员 – 系统维护功能
1、创建工作许可证新申请
用户首次创建工作 许可申请可进入工作证 件管理菜单项下面的工 作许可证申请,点击创 建新申请。
2、填写工作许可证申请表-基本信息
用人单位需选择专家类型、姓名(与护照相 同)、性别、国籍、护照号码、出生地、出生年月、 学历、国外住址以及电话邮件等联系方式。 以上为必填项,其他选项选填。 填写完成点击保存并进入下一步继续。
国家外国专家局外国专家来 华工作证件管理系统
付俊生 国家外国专家局信息中心
内容:
• 系统简介 • 主要业务流程
系统简介:
• 由国家外国专家局经技司的委托,国家外国 专家局信息中心负责该系统的技术开发和维 护管理工作,该系统设在国家外国专家局政 府网站内,登录政府网站 www.safea.gov.cn, 点击右侧的在线服务栏目内的“国家外国专 家局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证件管理系统”,即 可进入。
所有材料校对完毕,点击"经核实,书面材料与 网报内容完全一致,同理受理"按钮,再次确认后完 成本次受理。 否则点击"退回原单位,聘请单位可修改信息后 重新提交"按钮。 若材料不符,不受理本次申请,可点击"终止本 申请"按钮。 办证机关可填写详细批注进行说明。
4、发证机关审批许可证申请
专家许可证申请受理完毕后,当前状态更改为" 申请已受理,等待审批"。用人单位同时也可查询到 状态更改。
通过审核后由系统自动给用户发送电子邮件提示。用人单位 将可以登录系统提交工作许可及专家证申请。
若15天内相应办证机关未对用户注册信息进行审核,则将在 国家外专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信息包括注册用户信息、相 应办证机关信息等。
5、系统在用户第一次登陆时将提示确认 用人单位信息的完整。
工作许可证申请办理流程
5、填写工作许可证申请表-工作经历
6、填写工作许可证申请表-家属信息
7、填写工作许可证申请表-工作成就
8、填写工作许可证申请表-完成填写
9、填写工作许可证申请表-提交
工作许可申请表填写完毕,用人单位应仔细检 查信息是否完整无误。 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操作,系统再次确认后成 功完成提交并生成唯一申请号,用人单位请务必牢 记本申请号,以便日后申办过程中查询。 用户提交工作许可证申请流程结束。
工作许可证办理
是。发布结果,通知用人单位 前来办理领取证件
否,申办过程结束
主要业务流程:
申办人员选择申请类别: 新办、延期、变更或注销 新办 是否已办理工作 许可? 是,输入工作许可申 请号,系统自动填入 专家证申请表格内容
专家证办理
内容初审通过,网上填写回单, 要求用人单位提交书面材料
书面材料收到后,与网上申请表 格对比核实内容
用户创建专家证申 请可进入工作证件管理 菜单项下面的外国专家 证申请,点击创建新申 请。
1、创建专家证新申请-选择类别
在创建新申请页面,用人单位需选择申请类别:新办、 延期、变更、注销和补遗。 新办证件还可以选择是否已办理工作许可以及是否同时 申请家属证,若已办理工作许可需输入办理时的申请号,系 统会自动查找相关信息。 延期、变更、注销以及补遗申请需要用人单位正确输入 专家证号,并且此专家证必须是由该用人单位办理的。 用人单位输入的专家证号在本系统中曾办理过其他申请 但并未办理完毕的,系统将不予再次申请办理。 专家证号格式不符合系统要求被认为是旧的专家证号码, 系统将提示按新办证件申请办理。
6、证件领取
用人单位前来办证机关领取证件完毕,办证机 关仍需在系统中完成证件领取流程并记录领取人信 息。 若不完成本步骤,该证件今后的延期、更改、 注销申请等操作将无法进行。因此,线下证件领取 的手续完成后,办证机关务必在证件办理系统中完 成证件领取操作。
专家证申请办理流程
1、创建专家证新申请
如已有此专家信息,返回唯一专家号
该专家首次申请,地方外专 局核对信息后写入专家信息 库,创建唯一专家号
地方外专局受理申请时,根 据专家号查看专家信息,作 为受理依据
返回专家信息,工作记 录和办证记录
用人单位在专家工作期间 或聘用期满一月内提交工 作记录,经地方外专局审 核后记入该专家档案
国家外国专家局负责维护外 国专家库,提供外国专家级 别评定,决定工作记录是否 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