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融券标的证券与可冲抵保证金证券及折算率确认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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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证券的确认流程(一):
公司在交易所交易所公布的标的证券范围基础上,通过研究部和融资融券业务不得双重筛选,确定公司标的证券范围,经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决策委员会审批生效。
其中,融券标的证券范围确认后,有融资融券业务部提交公司OA固定流程,要求证券投资总部将融券标的转入公司专用证券账户。
1、通过交易所发布的信息,获取交易所标的证券名单,作为标的证券的最大范围。
2、研究发展部对交易所公布的融资融券标的证券名单,根据股票估值、股票流动性和股票波动性三方面的指标对证券进行评价,初步确定标的证券的范围。
其中,股票估值指标选用市盈率和市净率指标;股票流动性主要考虑股票上市交易时间、股票总股本和流通股本、一段时间的流通市值规模、股票冲击成本以及一段时间股票的日均换手率等指标;股票波动性主要参考一段时间股票日均涨跌幅大小、股票日均振幅大小及股票波动率大小等指标。
3、融资融券业务部在研究发展部确定表的证券名单的基础上,根据证券集中度预警、异常交易等对标的证券进行再次筛选。
集中度预警指标包括但不限于:单只担保股票的市值与该股票总流通市值的比例;单一客户融资对单只证券的持仓规模与该证券流通股本的比例;所有客户融资对单只证券的持仓规模与该证券流通股本的比例;所有客户融券对单只证券的融券规模与该证券流通股本的比例。
异常交易预警包括但不限于:单一客户对单只证券进行大额申报、大额成交、大额撤单、频繁撤单;客户在上市公司披露重大信息前大量或持续买入或卖出相关证券;客户利用大额资金集中或持续买入单只证券;同一营业部客户之间或者不同营业部固定客户之间频繁出现互为对手方交易;同一地区所属营业部或者同一营业部的客户集中买入单只证券且数量较大等情况。
4、融资融券业务部形成标的证券确定报告,提交融资融券业务决策委员会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生效。
涉及融券卖出标的证券的,有证券投资部提供券源,将相应证券划入公司融券专用证券账户。
融资融券业务部制作正式的标的证券范围及其保证金比例公告,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向投资者公告。
5、对部分特定证券投资者的标的证券限制:禁止所有融资融券客户(个人或机构)通过信用账户和普通账交易证券公司股票;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份的客户(个人或机构),禁止其通过信用证券账户交易该股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禁止其通过信用证券账户交易该上市公司股票。
针对前述客户,公司才娱乐严格的控制措施,详见参考手册第六章第九节。
标的证券的调整流程(一):
1、交易所调整:
1)交易所扩大标的证券范围:公司启动标的证券范围确定流程,由融资融券部、研究发展部和财务部等部门共同出具意见,报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决策委员会审批后执行。
2)交易所将某只或某几只标的证券调出标的证券范围:被调出证券不属于公司原先确定的标的证券范围的,公司不作调整;被调出专国弄权属于公司原先确定的标的证券范围的,融资融券业务部立即
将该标的证券调出标的证券范围。
2、常规调整:是公司基于对标的证券的定期评估,对标的证券范围进行的定期调整。
调整执行期为每季度第一个月的前5个工作日。
上述流程由融资融券部发起,具体调整流程详见参考手册P179页。
3、临时调整:是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对标的证券范围的不定期调整。
融资融券部、研究发展部、风险管理部、财务部、法律事务部和合规管理部均可发起该调整程序,具体调整流程参见P179页。
该临时调整只适用于将标的证券调出。
标的证券调出后的处理:由融资融券部进行相应调整后的处理
1、标的证券增加的处理:1)对于新增的融资买入标的证券,有融资融券业务部将该证券加入标的证券名单;2)对于新增的融券卖出标的证券,由融资融券业务部提交证券划转申请,要求证券投资部将相应的证券划入公司融券专用证券账户。
2、标的证券调出的处理:标的证券被调出,自调整生效日起:1)不允许该证券进行融资买入、融券卖出交易,但是允许卖券还款、买券还券交易;2)对于已经融资买入和融券卖出的证券,如果该证券仍属于可充抵保证金,公司与客户约定延长至该笔融资融券期限到期,该证券同时遵守公司有关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规定;3)对于已经融资买入和融券卖出的证券,如果该证券同时被调出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公司要求客户在2个交易日内了解该笔债务。
同时按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调出的规定处理该证券。
标的证券发生各种特殊市场情形的处理:
1、标的证券发生要约收购:公司与客户约定,在上市公司公告之日后的2个交易日内,了结该笔融资或融券负债。
如果客户未按约定办理的,公司有权采取平仓措施。
2、标的证券暂停交易的处理:
1)融资买入标的证券或融券卖出标的证券暂停交易、连续停牌不超过30个交易日的,公司不要求客户提前了结合约;如果恢复交易日在融资、融券债务到期日之后的,融资融券合约期限顺延至恢复交易日。
2)融资买入标的证券暂停交易、连续停牌已超过30个交易日仍未恢复交易的,公司于客户约定在上述期限届满后2个交易日内了结该笔融资债务,客户可以卖券还款或直接还款。
3)融券卖出标的证券被暂定交易、连续停牌已超过30个交易日仍未恢复交易的,公司与客户约定在上述期限届满后2个交易日内,以现金方式了结该笔融券债务。
现金偿还金额=融券卖出证券停牌前一日收盘价*证券数量+融券费用。
标的证券的公告:每个交易日上午九点前,公司通过网站、交易柜台周边系统(如:网
上交易助手、网上交易信息提示等)、营业部场所公布或群发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布标的证券范围、保证金比例公告。
标的证券确定流程(二):
融资融券部根据交易所公布标的证券的范围,结合研究发展部的评估意见,拟定公司标的证券范围,经风险控制总部审核,报授信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由融资融券部发布并执行。
确定范围:1、融资标的证券的范围:在交易所公布的范围内,剔除本公司股票及研究发展部认为存在分先的证券。
2、融券标的证券范围:在交易所公布的范围内,剔除本公司股票、研究发展部认为存在风险的及非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下核算的证券。
公司不得融出限售流通股和解除限售流通股。
标的证券的调整流程(二):
1、调整机制:融资融券部可自行决定跳出标的证券范围。
证券拟调入标的证券范围的,经风险控制部审核,报授信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有融资融券部发布并执行。
2、调整标准:标的证券的范围原则上三个月调一次。
下列情况,融资融券部应及时作出调整:
(一)证券交易所定期或临时跳出标的证券范围的,同步调出;
(二)证券交易所定期或临时调入标的证券范围的,经授信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由融资融券部发布后调入;
(三)股票被实施特别处理和进入终止上市程序的,调出;
(四)研究所提交证券特别风险提示的,调出;
(五)融资融券部、风险控制总部认为存在风险的,调出;
(六)经研究所评估,已解除风险且仍属证券交易所标的证券范围内的,经授信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由融资融券部发布后调入。
3、调整操作流程详见参考手册P182页
融券券源的管理:
1、已有券源:在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下核算且属于交易所公告的融资融券范围的,融资融券部账户审核岗将其划入公司融券专户,并作为公司融券标的予以公布并执行。
客户可在其授信限额内进行融券卖出。
客户可选择浮动授信或固定授信的方式。
2、购入券源:公司根据对冲模型构建融券标的初始证券库,经授信管理委员会审批后,形成公司融出证券备选库。
融资融券部受理客户申请后,查询客户需融入的券种是否属于融券标的备选库。
对于属于库内的券种,与客户签订“融券授信确认书”。
由融资融券部提出证券购入申请,经风险控制部和财务会计部回身同意后,公司衍生产品部在公司制定的专用自营证券账户中,执行购入指令,融资融券部账户审核岗按申请的数量,从专用自有证券账户划入公司融券专户中。
客户归还的证券,由融资融券部账户审核岗从融券专户中划入公司专用自有证券账户。
客户只能采用固定授信方式。
标的证券调整方法:
可抵充保证金证券—股票折算率的计算
股票折算率=MIN(交易所规定相应类型股票折算率上限,100%-跌价风险-流动性风险-特别风险)。
其中,跌价风险是股票价格下跌的风险,主要考虑大市、行业和个股的基本面风险和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考虑股票的规模和日成交数据;特别风险考虑股票考可能出现的其他重大风险。
1、跌价风险:衡量股价下行风险,是大市风险、行业风险和个股风险的加权总汇。
1)大市风险:包括舆情指标、大盘市盈率相对区间、大盘市净率相对区间。
三者权重为1/3。
舆情指标:指公司编制的自动监控媒体舆论倾向的指标,每日更新。
该指标主要采取人工智能的网络文本识别系统,从财经网站和证券类报刊杂志提取相关信息,通过智能识别,判断每篇文章对市场的多空观点,最后汇总统计出市场整体的多空倾向。
舆情风险取离散值0,0.5,1,按照下表确定取值:
大盘市盈率相对区间:公司计算月度市场综合市盈率(整体法)过去10年(从计算月份前推至120个月,不足10年的以可以获得的最长时间计算,下同)的滚动均值μ和滚动标准差δ,并据此确定大盘市盈率风险。
大盘市盈率风险取离散值0,0.5,1,按照下表确定取值:
大盘市净率相对区间:公司计算月度市场综合市净率(整体法)过去10年的滚动均值μ和滚动标准差δ,并据此确定大盘市净率风险。
大盘市净率风险取离散值0,0.5,1,按照下表确定取值:
2)行业风险:公司从两方面来衡量股票所属证监会行业(门类—次类)的风险:a、行业市盈率(整体法)的相对区间;b、行业市净率(整体法)相对区间。
二者权重为50%。
公司计算股票所属行业过去10年月度滚动均值μ和滚动方差δ,用上月末的市盈率和市净率与之
进行比较。
两项风险指标均取离散值0,0.5,1,按照下表确定取值:
3)个股风险:公司从三个方面衡量个股风险,使用:a、个股月末市盈率由小到大在行业内的相对排名,b、个股月末市净率由大到小在行业内的相对排名c、个股过去60个交易日的日收益(前复权,剔除收益率在[-10%,10%]以外的值)波动率由大到小在行业内的相对排名,如果股票上市交易不足60个交易日,则其波动率按照最大值记。
三者权重均为1/3。
三方面的风险指标均取离散值0,0.5,1,按照数值由大到小的顺序排列,排名前1/3的取值为1,排名中间1/3的取值0.5,排名后1/3的取值为0。
2、流动性风险:公司从公司规模和股票流通速度两个方面衡量流动性风险。
1)公司规模:
公司从三方面衡量公司规模:a、公司月末总市值,b、公司月末流通市值,c、公司月末是否属于沪深300指数成份股。
三方面权重各为1/3。
对于总市值和流通市值,公司将A股所有上市公司中适合的公司分别按照总市值和流通市值进行排序,排名前1/3的公司为规模较大公司,相应方面的风险值设为0;排名中间1/3的公司,风险值设为0.5;排名后1/3的公司,风险值设为1。
属于沪深300指数成份股的股票,相应方面风险值设为0,否则为1。
2)股票流通速度:
公司从三方面衡量股票流通速度:a、日均换手率,b、日均成交量,c、日均成交额。
计算时,使用过去60个交易日的滚动平均值。
三方面权重各为1/3。
计算时,公司将A股所有上市公司中适合的公司分别按照相应的流通速度指标进行排序,排名前1/3的公司,为流转速度较快的股票,相应方面风险值设为0;排名中间1/3的公司,风险值设为0.5;排名后1/3的公司,风险值设为1。
如果股票上市不足60个交易日的,则其流通速度风险值按1计算。
3、跌价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的加权汇总:对于如上算得的三项跌价风险和两项流动性风险指标,公司根据市场状况赋予不同权重,得出加权汇总,作为跌价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的总体风险指标,然后对应这一总体风险指标的不同取值,给出相应的折算率风险折扣百分比。
现阶段,公司对上述五项赋予的权重分别为:
对于上述权重数值,公司每半年进行一次更行。
上述五项风险子项经加权汇总后得到的跌价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取值范围为[0,1]。
基于此汇总风险值的历史数据,我们确定出风险值的相应阈值,并据此分档给予如下的风险折扣:
4、特别风险:指除上述常规风险之外的风险,包括突发性事件、基本面问题、股市、股价临时异动等。
公司视特别风险的程度,衡量七对股票价值和流动性造成的影响,在前述算得的折算率上再扣减不同数目的百分比。
确定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时排除的情形,均属于特别风险。
除此之外,可能的特别风险还包括:1)更新折算率时股票跌停;2)最近一期报告严重亏损;3)资本负债率过高;4)存在巨额担保;5)存在严重负面传闻;6)上个月或未来一个月有巨额限售股解禁;7)突发性自然事件或社会事件,足以对股价产生严重负面影响;8)最近一期报告披露股东人数大幅减少;9)公司认为股价受到严重操纵;10)公司认为的其他特别风险。
债券折算率=MIN(交易所规定相应类型债券折算率上限,基本折算率-信用风险)。
其中,一般情况下,基本折算率按照登记结算公司最新公布的标准券折算率计算;如果债券没有对应的标准券折算率,或者公司未能获得其标准券折算率,则基本折算率按交易所规定相应类型债券的折算率下限计算;然后,按照5%向下分级归档即形成债券的基本折算率。
在信用风险的计算上,国债、地方政府债的信用风险为零;其他类型的债券由公司结合WIND资讯提供的最新债券评级信息,扣减信用风险。
如下表所示:
如果债券没有信用评级,或者信用评级不遵从上述模式,或者公司未能获得其信用评级数据,则使用发债主体的信用评级代替债券评级计算上述扣减数目。
如果发债主体没有信用评级,或者信用评级不遵从上述模式,或者公司未能获得其信用评级数据,则“基本折算率-信用风险”直接按0计算。
特别对于以下债券,折算率为0:
1)发债主体净资产为0或负值;
2)发债主体最近两年净利润为负值;
3)发债主体最近半年出现或有重大违法违纪、财务报告有重大错误或会计师出具非标准审核意见;
4)公司未能通过前述方法算得其折算率;
5)公司认为的其他情况。
ETF:
ETF折算率=MIN(交易所规定ETF折算率上限,100%-跌价风险-流动性风险-特别风险)。
其中,跌价风险为所跟踪指数的风险和跟踪误差风险;流动性风险考虑ETF的规模和流通速度;特别风险是公司考虑的其他重大风险。
1、跌价风险:
1)跟踪指数风险:ETF所跟踪的指数风险的计算方法与前述计算股票折算率中计算大市风险和行业风险类似。
公司从两个方面衡量跟踪指数的风险:第一、指数成份股总体市盈率(整体法)相对区间;第二、指数成份股总体市净率(整体法)相对区间。
二者权重局内50%。
公司计算ETF所跟踪指数的估值过去10年的月度滚动均值μ和滚动标准差δ,再用上月末的市盈率和市净率与之进行比较。
两项风险指标均取离散值0,0.5,1,按照下表确定取值:
2)跟踪误差风险:公司计算过去60个交易日ETF的日跟踪误差,然后得出年化跟踪误差,并根据下表设定跟踪误差风险。
如果ETF基金上市不足60个交易日的,则其跟踪误差风险值按1计算。
2、流动性风险:
1)规模风险:公司根据基金净值衡量ETF的规模风险。
规模风险离散值0,0.5,1。
具体确定方法为:将基金上月末净值和A股所有股票、基金上月末流通市值(基金去净值)放在一起,由大到小进行排序,排名前1/3的,规模风险为0;排名中间1/3的,规模风险为0.5,排名后1/3的,规模风险为1。
2)流动性风险:公司从三个方面衡量ETF的流动性风险:日均换手率、日均成交量、日均成交额。
计算时使用过去60个交易日的滚动区间数据。
三方面权重各为1/3.
计算时,公司将ETF和A股股票、基金放在一起,按照相应的流通速度指标进行排序,排名前1/3的,风险值为0;排名中间1/3的,风险值为0.5,排名后1/3的,风险值为1。
如果股票上市不足60个交易日的,则其流通风险值按1计算。
3、上述风险值的加权汇总:对于如上算得的跌价风险及流动性风险,公司根据市场状况赋予不同权重,得出加权汇总,作为跌价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的总体风险指标,然后对应这一总体风险指标的不同取值,给出相应的折算率风险扣减百分比。
现阶段公司对上述4项风险权重分别为:
上述4个风险子项经加权汇总之后得到的总风险取值范围为[0,1]。
基于此汇总风险值的历史数据,我们确定出风险值的相应阈值,并据此分档给予如下的风险折扣:
4、特别风险:指上述常规风险之外的风险。
公司视特别风险的严重程度,衡量其对ETF价值和流动性造成的影响,在前述算得的折算率上再扣减不同数目的百分比。
公司考虑的ETF特别风险项目包括:
1)更新折算率时ETF跌停或停牌;
2)ETF管理公司出现严重失误或其它问题;
3)突发性自然事件或社会事件,足以对ETF股价产生严重负面影响;
4)最近一期报告披露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大幅减少;
5)公司认为ETF价格受到严重操纵;
6)公司认为的其他特别风险。
其他基金(包括LOF):
对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其他基金,如果基金为被动管理型指数基金,则采用和ETF同样的折算率计算方法(仅交易所规定的相应类型的折算率上限、特别风险项目不同)。
对于交易所上市的其他非指数基金,按照以下方式计算其折算率:非指数基金的折算率=MIN(交易所规定其他基金折算率上限,100%-跌价风险-流动性风险-特别风险)。
其中,跌价风险为大市风险和波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为规模风险和流通速度风险;特别风险是公司考虑公司考虑的其他重大风险。
1、跌价风险
1)大市风险:
公司先按照计算股票折算率中大市风险的方法,计算初始的大市风险值,记为Rm。
然后,根据基金过去滚动1年与沪深300的β值(基金净值周收益率对沪深300周收益率线性回归的系数)进行如下调整:如果基金上市不足1年,但是超过20个交易日,则先计算其上市以来的日收益率的β,然后*1.2,作为此基金的最终β值;如果基金上市不足20个交易日的,则其β值按1.5倍记。
如果基金投资有杠杆,或投资于有杠杆的产品,公司将根据不同的情况给予不同的β值,可能不在遵循此处的计算规则。
同时对计算法方法予以公示。
对于上市超过3个月但是不足1年的基金,使用其上市以来截至计算当日的β;对于上市不足3个月的基金,其大市风险值按照2Rm+0.5计算。
调整后的大市风险值再和其他风险值进行加总得出最终的风险值,继而折算出最终折算率。
若基金的β值低于-1.1或高于(等于)2.2,则不列入担保物范畴。
2)波动性风险:
公司计算过去60个交易日基金的日收益波动率,将其与所有股票、基金的相应数值由大到小进行排序。
波动性风险指标去离散值0,0.5,1。
按照数值由大到小的顺序,排名前1/3的,风险值为1;排名中间1/3的,风险值为0.5,排名后1/3的,风险值为0。
如果基金上市不足60个交易日的,则其波动风险值按1计算。
2、流动性风险;
1)规模风险:
公司根据基金净值衡量其规模风险。
规模风险取离散值0,0.5,1。
具体计算方法为:将基金上月末净值和A股所有股票、基金上月末流通市值(基金去净值)放在一起,由大到小进行排序,排名前1/3的,规模风险为0;排名中间1/3的,规模风险为0.5,排名后1/3的,规模风险为1。
2)流通速度:公司从三个方面衡量基金的流动性风险:日均换手率、日均成交量、日均成交额。
计算时使用过去60个交易日的滚动区间数据。
三方面权重各为1/3.
计算时,公司将基金和A股股票、基金放在一起,按照相应的流通速度指标进行排序,排名前1/3
的,为流转速度较快的股票,相应方面的风险值为0;排名中间1/3的,风险值为0.5,排名后1/3的,风险值为1。
如果基金上市不足60个交易日的,则其流通风险值按1计算。
3、上述风险值的加权汇总:
对于如上算得的大市风险、波动性风险、规模风险、流动性风险,公司根据市场状况赋予不同权重,得出加权汇总,作为跌价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的总体风险指标,然后对应这一总体风险指标的不同取值,给出相应的折算率风险扣减百分比。
现阶段公司对上述4项风险权重分别为:
上述4个风险子项经加权汇总之后得到的总风险取值。
基于此汇总风险值的历史数据,我们确定出风险值的相应阈值,并据此分档给予如下的风险折扣:
4、特别风险:指上述常规风险之外的风险。
公司视特别风险的严重程度,衡量其对基金价值和流动性造成的影响,在前述算得的折算率上再扣减不同数目的百分比。
基金过去1年日收益与沪深300的β值≤-1.1或≥2.2,则折算率按0计算。
公司考虑的基金特别风险项目包括:
1)更新折算率时ETF跌停或停牌;
2)基金管理公司出现严重失误或其它问题;
3)突发性自然事件或社会事件,足以对基金股价产生严重负面影响;
4)最近一期报告披露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大幅减少;
5)公司认为基金价格受到严重操纵;
6)公司认为的其他特别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