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航机票兑换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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兑换飞行类奖励总则
① 一般情况下,奖励机票有效期为自出票之日起1年内有效,但促销类奖励机票的有效期需遵循促销
规则。
② 奖励机票更改仅限航班日期和航班时间,且必须在航班起飞前完成更改。
③ 为儿童及婴儿兑换奖励机票,兑奖标准与成人相同。兑换的奖励机票不提供无成人陪伴儿童服务。
④ 儿童票兑换奖励升舱,标准同成人;婴儿票不得兑换奖励升舱,若随行成人积分升舱后需补足婴儿
票销售价的差额;奖励升舱一经兑换,积分不予退回;兑换奖励升舱后,原销售票的旅行限制条件仍然
适用。
⑤ 奖励机票不得退票不得补开。若因航空公司的原因导致会员非自愿退票,则退还未使用航段的单程
积分至会员账户。
⑥ 具体可兑换航线区域以相关航空公司可实际提供航班服务为准。
⑦“东方万里行”兑换区域定义表。
东航航班
会员可兑换航班代号方和实际承运方皆为东航航班(包括MU、FM和KN航班)的奖励机票。
兑换东航航班奖励机票规则
⑴兑换的奖励机票的全程必须是东航航班,且航班为直达航班;可以兑换单程或来回程奖励机票;国际航线来回程奖励机票允许在同一兑奖区域内的缺口,国内航线来回程奖励机票不允许缺口。
⑵如果来回程分别为不同的舱位,则所需积分为相应舱位来回程所需积分除以2后相加。
⑶为受益人兑换中国与欧洲、夏威夷、南太平洋、北美或南非航线的头等舱或公务舱飞行奖励,一年最多兑换2套来回程奖励机票或4套单程奖励机票;为受益人兑换经济舱飞行奖励以及兑换其他航线的头等舱或公务舱飞行奖励,不受上述兑换次数的限制。
注∶
※表内的日期为航班的出发日
天合联盟航班
会员可兑换挂有天合联盟成员公司的航班代号且由该公司实际承运航班的奖励机票。
∙兑换天合联盟航班奖励机票规则
1.可以兑换单独一家联盟伙伴航空公司的奖励机票,也可以兑换多家联盟成员航空公司(包
括东航)联运的奖励机票。如果奖励机票全程为东航航班,则使用兑换东航航班的奖励
机票标准。
2.天合联盟航班奖励机票的座位数量视座位供应情况而定。
3.有些航空公司实行奖励机票的限制使用日期,详情请点击。
4.可兑换单程或来回程,国际(地区)航线来回程奖励机票允许在同一兑奖区域内的缺口,
国内航线来回程奖励机票不允许缺口。
5.来回程兑换标准为单程兑换标准的两倍。
6.当去程和回程为不同舱位时,将不同舱位所对应的单程积分进行相加即为整个来回程所
需的积分。
∙“东方万里行”兑换区域定义表
该表列明了旅行行程中始发地、目的地国家所属区域,详情请点击
∙天合联盟航班之国内航线单程兑奖标准(单位:千点)
∙
天合联盟航班之国际(地区)航线单程兑奖标准(单位:千点)
*兑换阿根廷航空公司的超级经济舱标准等同于兑换公务舱标准。
其他合作伙伴航班
兑换其他合作伙伴奖励机票规则
1.其他伙伴航班奖励机票是指奖励机票上的所有航班均为同一家航空公司承运且此航空公司须
为非天合联盟成员公司。可兑换的航班为挂有以下航空公司(国泰航空公司-CX、日本航空公司-JL、澳大利亚航空公司-QF)航班代号,且由该航空公司实际承运的奖励机票。
2.其他伙伴航班奖励机票的座位数量视座位供应情况而定。
3.有些航空公司实行奖励机票的限制使用日期。
4.以下兑换表中涉及的区域定义表请点击此链接查看。
国泰奖励机票的兑换标准(单位:千点)
1.可兑换单程或来回程(包括含缺口程的来回程),缺口必须在同一兑奖区域内。
2.当去程和回程为不同舱位时,则所需积分为相应舱位单程所需积分相加。
日航奖励机票兑换标准(单位:千点)
1.只适用于兑换来回程奖励机票,不可兑换单程机票。
2.缺口程不仅可用于兑换日航国际线,也可用于兑换日航国内航线。
3.如来回程分别为不同舱位,则所需积分为相应舱位来回程所需积分除以2以后相加。
4.日航国内航线奖励机票有效期自出票日起的90天内有效。
5.日航实行奖励机票的限制使用日期,详情请点击。
澳航奖励机票兑换标准(单位:千点)
1.可兑换单程或来回程,国际(地区)航线来回程奖励机票允许在同一兑奖区域内的缺口,
国内航线来回程奖励机票不允许缺口。
2.来回程兑换标准为单程兑换标准的两倍。
3.当去程和回程为不同舱位时,将不同舱位所对应的单程积分进行相加即为整个来回程所需
的积分。
升舱兑换
[兑换东航升舱奖励的适用航线和航班]
升舱奖励的兑换仅限市场方和承运方皆为东航的航班(东航包括MU、FM和KN),不包括专机、包机和其他航空公司承运的代码共享航班。
[东航升舱奖励的兑换标准 ]
(一)东航会员积分兑换2013年7月1日以前(不含2013年7月1 日)的东航航班奖励升舱适用表一和表二:
(二)东航会员积分兑换2013年7月1日以后(含2013年7月1日)的东航航班(包括MU、FM、KN航班)奖励升舱,适用表三和表四:
※ 上表为单程升舱所需的积分;往返升舱的兑奖标准为单程的2倍。
※在有经济舱、公务舱和头等舱三舱布局的航班上,仅允许经济舱升公务舱,或公务舱升头等舱;但在只有经济舱、头等舱两舱布局的航班上,可以从经济舱直接升至头等舱,兑换标准为经济舱升公务舱和公务舱升头等舱兑奖标准之和。
[东航升舱奖励的有效期]
兑换升舱奖励必须在所购买的机票有效期内使用完毕。
[东航升舱奖励的使用规定]
1.兑换升舱奖励时必须确定航程、航班、日期以及舱位,旅行前必须订妥座位。
2.在有经济舱、公务舱和头等舱三舱布局的航班上,兑换升舱奖励仅限相邻舱位间(即经济舱升至
公务舱;或公务舱升至头等舱),且不能用积分连续升舱(即不能使用积分从经济舱升至公务舱,然后再使用积分从公务舱升至头等舱。)在只有经济舱、头等舱两舱布局的航班上,兑换升舱奖励方可使用积分连续升舱。
3.如果在机场申请即时升舱奖励,须视当时航班舱位情况而定。
4.兑换升舱奖励时,所购机票附带的所有旅行限制和条件均适用。
5.儿童票的升舱所需积分与成人相同。不占座位的婴儿票不可使用积分升舱。若与婴儿票同行的成
人需使用积分升舱时,则需补足所购低舱位的婴儿票与升舱后的高舱位的婴儿票之间的票价差额。
6.升舱奖励一经兑换,积分概不退回会员帐户;但在非自愿降舱,或有涉及积分升舱的非自愿退票
的情况下,退回原升舱时扣减的积分数至会员帐户。
7.为受益人兑换中国与欧洲、南太平洋、夏威夷、北美或南非航线的头等舱或公务舱飞行奖励,一
年最多兑换4次升舱奖励;为受益人兑换经济舱飞行奖励以及兑换其他航线的头等舱或公务舱飞行奖励,不受上述兑换次数的限制。
逾重行李兑换
[兑换东航逾重行李费]
“东方万里行”会员可以到机场指定离港柜台兑换逾重行李费的奖励。
兑换规则:10点积分兑换1元逾重行李费
※ 暂不提供上航航班和中联航航班逾重行李费的兑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