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责任险与团体意外险的比较
雇主责任险与意外险的比较
雇主责任险与意外险的比较雇主责任险与工伤责任险同属责任保险范畴,与团体意外险在本质上有所不同,责任保险只能由财产保险公司经营,而团体意外险只能由人寿保险公司经营,雇主责任险和工伤责任险所保障的是雇主,即企业、公司根据中国现行的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承担的对员工的经济赔偿责任。
而团体意外险保障的是源公司员工因意外所造成伤害,被保险对象是员工个人。
下面是我们总结出的不同:1.在雇主和工伤责任保险中被保险人是雇主,而在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被保险人是单位的雇员(职工)。
2.雇主和工伤责任保险的标的是雇主依法对雇员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标的则是被保险人(雇员)的身体或生命。
3.在雇主和工伤责任保险中,保险人的赔偿是代替被保险人(雇主)履行了应尽的赔偿责任的一部分或全部。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中,保险人根据条款对被保险人进行给付,但这种给付并不能免除或减少投保的单位或雇主对被保险人应尽的赔偿责任。
从法律上讲,得到团体意外险给付的职工仍可根据法律或雇佣合同在向雇主行使要求赔偿的权利。
4.雇主责任险在增加了扩展24小时意外险后,其便涵盖了团体意外险的保障范围。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与雇主责任险的问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中如果附加了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并且有这名员工的名字,那就可以进行理赔。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中不包括误工费。
这两个保险的被保险人是不同的,雇主责任险主要是由于雇主责任造成雇员伤害所给以的赔偿,目的是减轻雇主的经济负担,这里的雇员是不固定人员的,只有能证明是雇员就可以了,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一个团体中的个人,需要有明确的对象,在投保时就要交一份人员清单,如果不在人员清单内,即使也是雇员,保险业不能赔付。
一,公司承担的雇主责任,只对你因公出险负责,如果是日常生活里的意外,公司是不会承担的,但团体意外险是承担的,所以购买这个保障是对自己增加一重保护;其二,雇主责任与团体意外保险不冲突,如果你因公受伤,则可以在保险公司得到理赔后再去公司领取补偿(顺序不能颠倒,不然保险公司的理赔就拿不到了);。
团体人身意外险与雇主责任险的区别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与雇主责任险的保险标的都是保证人身遭受意外伤害时负赔偿责任,但两者之间有重要区别。
区别如下:
雇主责任险和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的区别
1、二者的被保险人不同。
在雇主责任险中被保险人是雇主,而在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被保险人是单位的雇员(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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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责任险和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的区别
2、二者的保险标的不同。
雇主责任险的标的是雇主依法对雇员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标的则是被保险人(雇员)的身体或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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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责任险和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的区别
3、二者的赔偿依据不同。
雇主责任险的赔偿依据是法律或雇佣合同,只有在根据法律或雇佣合同雇主应对雇员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时,保险人才负责赔偿。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赔偿依据则是保险合同所约定的内容。
保险人是根据约定的保险金额和被保险人的死亡或伤残程度予以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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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责任险和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的区别
4、二者的法律后果不同。
在雇主责任险中,保险人的赔偿是代替被保险人(雇主)履行了应尽的赔偿责任的一部或全部。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中,保险人根据条款对被保险人进行给付,但这种给付并不能免除或减少投保的单位或雇主对被保险人应尽的赔偿责任。
从法律上讲,得到团体意外险给付的职工仍可根据法律或雇佣合同在向雇主行使要求赔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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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责任险和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的区别
5、保险金额不同。
雇主责任险的保额一般确定为雇员年工资的一定倍数。
而团体人身意外险的保额由投保方自行确定。
雇主责任险和团体意外险的区别
雇主责任险和团体意外险的区别司法实践中,有时会混淆团体意外险和雇主责任险,做出错误的决定,实则两者有重大区别,先从四个方面做对比在从六个方面作详细介绍。
1、保险责任雇主责任险:死亡伤残,医疗费用,误工费,伤残津贴,法律费用,职业性疾病给付等。
团体意外险:意外身故、伤残、医疗费用等。
2、赔付对象雇主责任险:直接赔付给雇主,然后由雇主转给雇员。
团体责任险:直接赔付给雇员。
3、伤残等级雇主责任险:针对工伤按工伤实际伤残鉴定标准赔付,包括职业病,针对非工伤意外按照商业意外实际赔付。
团体意外险:按照商业意外实际赔付。
4、法律后果雇主责任险:雇主依法履行经济赔偿责任,不再承办法律责任。
团体意外险:不能免除雇主责任,员工及家属获得保险赔偿后,还可以要求雇主赔偿,法律是支持的。
所以雇主责任险的保险责任可以说是等于工伤的责任加团体意外险的责任,保障更为全面。
更详细的说:1、两类险种释义不同团体意外险,就是以一张总保单为某一企业单位的所有成员或大多数员工提供人身保障的保险。
雇主责任险,则指企业所投的对雇佣的员工在受雇过程中,从事与保险单所载明的与企业业务有关的工作而遭受意外或患与业务有关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企业应承担的医药费用及经济赔偿责任,包括应支出的诉讼费用,由保险公司在规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的一种保险。
公司可以通过购买雇主责任保险转嫁公司责任。
2、保险标的不同团体意外险的保险标的是作为公司员工的生命或身体,属于人身保险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节人身保险合同第31条“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四)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雇主责任险的保障对象是企业,更确切的说是企业主,其保险标的是雇主对雇员在法律上应负的赔偿责任,属于财产险类别,《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节财产保险合同第65条“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
雇主责任险 团体意外险 工伤保险的区别
雇主责任险、团体意外险、工伤保险的区别对比表项目雇主责任险团体意外险工伤保险法律基础1、雇主按照雇佣合同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2、保险公司替代雇主承担约定赔偿责任3、补偿的是雇主的损失1、如果意外事故属于工伤,保险公司依据条款对个人的人身伤害进行给付或赔偿,但这种给付或赔偿并不能免除或减少雇主对职工应尽的赔偿责任。
2、从法律上讲,得到团体意外险给付或赔偿的职工或家属仍可根据法律或雇佣合同再向雇主行使要求给付或赔偿的权利。
3、团体意外险可作为员工福利,作为工伤保险、雇主责任险的补充1、法律规定强制雇主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2、该赔偿额度不一定能完全满足企业需求作用1、雇主责任险是为缓和劳资纠纷,保障雇主的利益而产生并发展起来的2、注重风险的转嫁1、团体意外险是为职工及其家庭提供切实的保障,增加员工福利而发展起来的。
2、注重增加爱员工福利,在意外伤害保险金之外,被保险人或其家属还可以向单位要求其他的赔偿金、抚恤金或救济金。
1、保障职工及家属在受到伤害而无法自救的情况下获得赔偿2、注重社会公平、社会和谐伤残赔付比例1、《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给付比例表(GBT--16180-2006)》2、一至十级570余项1、《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保监发[1999]237号)》2、一至七级34项1、《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给付比例表(GBT--16180-2006)》2、一至十级570余项职业病致伤残包含不包含包含是否强制否否是经营主体财产险公司寿险公司国家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保险标的依法承担的工伤责任生命和身体伤害依法承担的工伤责任保险合同责任合同给付、补偿性合同责任合同投保人企业企业企业被保险人企业员工个人企业受益人企业员工个人及员工家属企业费用支出1、可税前列支2、生产成本中列支1、不可税前列支2、员工福利费中支出1、可税前列支2、生产成本中列支赔款领取企业个人或受益人企业赔偿限额直接约定为额度或工资倍数直接约定额度约定为工资倍数费用比团体意外稍高较低较高,和工资挂钩,每年都要涨保障范围受雇工作期间(含上下班期间),可扩展24小时责任24小时意外受雇工作期间(含上下班期间)其他保障1、24小时意外保障2、第三者责任3、误工费、法律诉讼费用等1、意外住院津贴2、团体定期寿险、大病保险3、补充医疗、补充养老1、工伤身故、伤残2、工伤医疗费用3、丧葬费、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等附雇主责任险与意外险伤残等级赔付比例对比表残疾等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六级七级八级九级十级雇主责任险赔付比例1100%80%70%60%50%40%30%20%10%5%雇主责任险赔付比例2100%80%65%55%45%25%15%10%4%1%意外险给付比例1100%75%50%30%20%15%10%000意外险给付比例2100%75%50%30%20%15%10%7%5%3%意外险给付比例3100%90%80%70%60%50%40%30%20%10%。
雇主险和意外险的区别
主险和意外险的区别(一)雇主责任险和团体意外险的区别雇主责任险与意外险的比较雇主责任险与工伤责任险同属责任保险范畴,与团体意外险在本质上有所不同。
•责任保险只能由财产保险公司经营,而团体意外险只能由人寿保险公司经营。
•雇主责任险和工伤责任险所保障的是雇主,即企业、公司根据中国现行的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承担的对员工的经济赔偿责任。
而团体意外险保障的是源公司员工因意外所造成伤害,被保险对象是员工个人。
下面是我们总结出的不同:1.在雇主和工伤责任保险中被保险人是雇主,而在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被保险人是单位的雇员(职工)。
2.雇主和工伤责任保险的标的是雇主依法对雇员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标的则是被保险人(雇员)的身体或生命。
3.在雇主和工伤责任保险中,保险人的赔偿是代替被保险人(雇主)履行了应尽的赔偿责任的一部分或全部。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中,保险人根据条款对被保险人进行给付,但这种给付并不能免除或减少投保的单位或雇主对被保险人应尽的赔偿责任。
从法律上讲,得到团体意外险给付的职工仍可根据法律或雇佣合同在向雇主行使要求赔偿的权利。
4.雇主责任险在增加了扩展24小时意外险后,其便涵盖了团体意外险的保障范围。
《保险法》第50条规定:“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是指投保人向保险人交纳保险费,如果在保险期内,因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支出医疗费用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保险人按照合同的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从以上定义上可以看出,责任险和意外伤害保险还存在以下区别:(1)保险标的不同。
意外伤害保险标的是人的生命或身体,而雇主责任保险的保障对象是雇主,其保险标的是雇主对雇员在法律上应负的责任。
(2)责任范围不同。
意外伤害保险保障被保险人因发生意外事故带来的损失,而雇主责任险保障雇员在工作过程中的健康和安全,包括意外事故和职业病等。
团意险和雇主险的区别
对于符合公费标准的医药及治 医药费赔偿方式 疗费用,扣除免赔额后按80% 进行赔付。
对于符合公费标准的医药及治疗费 用,扣除免赔额后赔付,不打折。
误工赔偿
有住院津贴,无误工补贴。
住院及因此而产生的后续休息天数, 在按卫生主管部门规定核定天数后, 扣除5天的免赔天数,按当地最低生活 保障标准发放误工费。
差额 960元 0 1500元 2460
某企业员工在下 班途中发生车祸 致高度伤残,其 间医药费用5000 元,现两种赔偿 方式:(假设医 药费全为公费 药,人身伤亡保 额均为5万元, 保险费人身险为 100元,责任险 为100元,误工 100天,其中住 院20天)
假设员工向企业索赔5万元,他在得到保险公司的意外险赔款5万元之 后,可根据法律或雇佣合同,再向企业进行索赔。雇主如以保险公司 已赔偿员工意外险的理由而拒绝赔偿员工,雇主此类主张法律不会支 持,不会因此而免除雇主的赔偿责任,此案中员工通过工伤部门或诉 讼,向企业要求再赔偿5万元,只要符合工伤赔偿标准,企业必须再 支付5万元 。投保时,如保险公司在特别约定中注明保单第一受益人 为企业,因约定限制了被保险人的权利,并且没有得到被保险人的同 意,法律不会支持此类条款。在诉讼时,此类约定无效。 假设员工向企业索赔5万元,一般处理方式为:雇主向保险公司索 赔,在核定材料后,保险公司赔偿企业5万元,企业再将5万元赔款支 付给员工。员工在拿到5万元赔偿后,如以该笔赔款为保险公司赔偿 、非企业赔偿为理由要求雇主再支付5万元,此类请求将不会得到法 律支持。
按照《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 险金给付比例表》进行赔偿, 伤、残赔偿依据 对于未达到完全丧失工作能力 、但符合工伤等级的内脏损 伤,将不能赔偿。
按工伤等级进行赔偿。Fra bibliotek案例赔偿项目 医药费 人员赔偿 误工费 合计
浅谈雇主责任险与团体人身意外险的比较
浅谈雇主责任险与团体人身意外险的比较作者:许卫杰来源:《现代营销·理论》2018年第09期摘要:雇主责任险和团体意外险都是企业保障员工人身安全的一种保险安排,但两者又是两类性质截然不同的险种。
虽然二者在投保人、投保手续及费率决定因素等方面类似,但在保险标的、被保险人、赔付方式、对企业的作用以及在企业福利制度设计等方面均存在较大差异。
本文通过案例的分析,对两个险种进行多层面的对比分析,浅谈更适合企业良性发展的保险险种。
关键词:雇主责任险人身意外险比较一、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雇主责任保险的概念团体人身保险是指用一张总括的保险单对一个团体的成员提供人身保险保障的保险。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保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死亡或残疾的保险。
其特点:(1)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投保人是单位、组织,被保险人是该团体的成员。
(2)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标的是其成员(即被保险人)的生命或身体,即对被保险人生命的灭失和身体的受伤给予保险保障,由此减少被保险人及其家属的经济负担。
(3)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费率主要取决于被保险人所从事的职业类别。
雇主责任险是指由雇主投保的,保障其员工在受雇工作期间遭受意外而受伤、死亡或患与工作有关的职业性疾病所致死亡或伤残,雇主因此而须负责的医药费、诉讼费及经济赔偿责任。
其特点:(1)雇主责任险的投保人是雇主(即单位),被保险人是雇主。
(2)雇主责任险的标的是一种责任,即雇主依法和根据雇佣合同应对其员工在受雇工作期间遭受意外而受伤、死亡或患与工作有关的职业性疾病所致死亡或伤残,因此而须负责的医药费、诉讼费及经济赔偿责任。
(3)雇主责任险的费率主要由被保险人的职业类别决定。
二、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与雇主责任保险的比较1.相似之处1.1 投保人相同。
二者的投保人都是单位、组织或团体。
一般来说,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费通常由投保人负担,而雇主责任险的保险费也是由投保人负担。
1.2 投保手续类似。
雇主责任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对比分析
四、两个险种使用区别
案情简介
2009年6月,某企业主为其员工每人购买了团体人身 意外伤害保险,每人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保险期限 为1年。2010年4月19日,该企业员工小吴在施工过程中不 幸从高处坠落至死。不久,保险公司把保险金赔付给了小 吴的亲属。但小吴的亲属又找到该企业,要求赔偿小吴死 亡补偿费等共计人民币12万元。该企业认为,已为小吴购 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小吴的亲属也从保险公司得到赔 付,小吴的亲属无权再要求赔偿。请问:已为雇员购买人 身意外伤害险,雇主还应担责吗?
三、两个险种对比
(二)不同点
2.保险金额确定 雇主责任险保险金主要考虑雇员的伤残程度和在特定 时间段内的平均工资额。 意外伤害险保险金额的确定根据一定方式估算或按约 定的价值确定,意外伤害保险金给付主要根据被保险人的 身体残疾程度和保险金额。
三、两个险种对比
(二)不同点
3.保险责任期间的差异 雇主责任险的保险责任期间一般是正常工作期间,或 与完成工作任务直接有关的期间。 意外伤害险的保险责任在保单生效后的每天24小时均 有效,而不论是在工作期间,还是非工作期间。
(一)死亡赔偿金; (二)伤残赔偿金; (三)误工费用; (四)医疗费用。
一、雇主责任险介绍
(三)保险责任-2
2.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 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 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以下简称“法律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 也负责赔偿。
四、两个险种使用区别
案例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 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 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雇主责任险和团体意外险的区别
雇主责任险和团体意外险的区别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雇主给雇员购买了团体人身意外险一、雇主责任险和团体意外险的区别作为财产保险核赔人员,说几句,鉴于财产保险公司报备的条款存在差异,在这里仅供您参考(具体):一、首先,这是两个类别的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属于人寿保险序列,雇主责任险属于财产保险中责任险序列。
1、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保障范围: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事故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残疾、烧烫伤或在医院接受治疗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请注意,如果没有达到烫伤/烧伤、伤残级别或者死亡的,一般不属于保险责任)。
2、雇主责任保险保障范围: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雇员因发生下列情形而导致伤残或死亡,并在保险期间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依照国内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医疗费用、误工费用、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出险情形可参考《工伤保险条例》:依据保险法相关规定,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即如果发生某次事故,雇主依法可不承担责任,那么绝对不属于雇主责任险保险责任。
二、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一般为员工福利,在法律意义上不能减免应当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一般来说受益人为员工本人或者近亲属;雇主责任险的保障范围以法律法规为基础,可作为一种法律风险转移,受益人一般为员工本人。
二、雇主责任险与意外险的比较雇主责任险与工伤责任险同属责任保险范畴,与团体意外险在本质上有所不同,责任保险只能由财产保险公司经营,而团体意外险只能由人寿保险公司经营,雇主责任险和工伤责任险所保障的是雇主,即企业、公司根据中国现行的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承担的对员工的经济赔偿责任。
而团体意外险保障的是源公司员工因意外所造成伤害,被保险对象是员工个人。
雇主责任险与团体意外险的对比方案
公司员工商业保险购买方案分析一、保险目的进一步提高员工福利,解除员工后顾之忧,增强公司凝聚力,保障企业安全运营,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二、保险具体方案1。
适用险种(1)雇主责任险(2)团体人身意外险2. 承保适用人凡年满十六周岁至六十五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的在职员工,均为被保险人。
3.保险险种具体分析(1)雇主责任险①保险标的雇主责任险的保险标的是雇主承担的赔偿责任。
②保险期限和保险责任起讫时间该保险期限为一年,自保险单载明的保险责任起始日零时起至保险责任终止二十四时止。
③保障期间在保单有效期内,“雇主责任险”只保障雇员在受雇并且在执行任务期间;虽然在保险期间,但雇员所受伤害或者侵犯第三人权益并不是发生在执行雇主安排的任务,或者与完成安排的任务有关的活动期间,雇主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人也就当然地不承担对雇主的赔偿义务。
④保障范围在保险合同期间内,凡被保险人的雇员,在其雇佣期间因从事保险单所载明的被保险人的工作而遭受意外事故或患与工作有关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
(当雇员在完成雇主交付的工作或者任务时,侵犯了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导致第三人损害的,雇主与雇员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赔偿给第三人的损失可向保险人索赔.)⑤保险受益人“雇主责任险”的受益人只能是雇主。
⑥赔偿金处理方式而“雇主责任险”的保险赔偿金不是支付给受害的雇员或者他的法定继承人的,而是支付给雇主的,或者支付给雇主指定的受益人或者他的法定继承人的,雇员只能得到雇主的事故赔偿金,不能得到“雇主责任险”的保险赔偿金。
⑦赔偿限额与免赔额(三方比价)(2)团体人身意外险①保险标的:人身意外伤害险”的保险标的是被保险人的人身,当被保险人因意外而受伤害时,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赔偿.该保险的主要承保对象是员工。
②保险期限和保险责任起讫时间该保险保险期限为一年,自保险单载明的保险责任起始日零时起至保险责任终止二十四时止。
③保障期间只要在保单有效期内,排除合同规定的除外责任的情形,无论被保险人是在受雇期间并执行任务,还是受雇期间不执行任务,还是不受雇也不执行任务,被保险人由于意外事故受到伤害都能得到保险人的赔偿.④保障范围凡年满18周岁至60周岁(含18周岁及60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学习、工作或劳动的投保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均可以作为本保险的被保险人,不保对职业病。
雇主和团意的定义
雇主和团意的定义雇主的定义雇主,全称为雇主责任险,是转嫁企业雇主在用工过程中员工因工作原因导致的伤害而产生的赔付责任的保险,包括工伤身故、医疗费用、误工费、伤残赔付、住院护理费等。
雇主责任险的被保人是企业,是为企业转嫁应承担的员工意外以及职业病费用的风险。
团意的定义团意险,即团体意外险,保障企业或团体中个人在意外事故中受到伤害的保险产品,包括意外身故、伤残、医疗费用、住院津贴等。
团意险的被保险人是员工,受益人为员工本人或其指定的受益人,保险公司赔付后无法免除公司的赔偿责任,主要体现企业对员工的福利。
雇主和团意的区别雇主和团意的主要区别在于保险类型、保险对象、保险范围、保费支付和法律要求等方面。
保险类型:雇主责任险是一种财产责任保险,旨在保护雇主因员工在工作期间受伤或生病而承担的法律责任。
而团体意外险则是一种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旨在为员工提供意外伤害和疾病保障。
保险对象:雇主责任险的保险对象是雇主,即企业。
团体意外险的保险对象是员工个人。
保险范围:雇主责任险主要涵盖雇主因员工受伤或生病而需要承担的法律赔偿责任,如医疗费用、误工费用等。
团体意外险则主要涵盖员工在意外伤害和疾病方面的费用,如医疗费用、残疾赔偿金等。
保费支付:雇主责任险通常由企业支付,作为企业风险管理的一部分。
团体意外险的保费通常由企业和员工个人共同承担,具体比例可以根据合同约定。
法律要求:在某些国家和地区,雇主责任险可能是法律要求的保险类型。
而团体意外险则不是法律要求的保险类型,但企业可以选择为员工购买。
总的来说,雇主和团意的主要区别在于,雇主责任险主要是为了转嫁企业的法律责任,而团意险则更多地是为了保障员工的福利。
雇主责任保险和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区别
1、雇主险A主险有2个。
➢ 一个负责赔偿死亡伤残。如果暂时丧失工作能力超过5天(不含 5天)按当地政府公布的最低生活标准进行误工补助,以医疗期 满及确定伤残程度先发生者为限,最长不超过1年。如果确定伤 残,伤残金要扣除已支付的误工补助金。
特别提醒:▀若有伤残时,赔付伤残金时需扣除已支付的误工补助金。 ▀如有其他相同保障的保险(包括工伤保险)存在,不论该保险赔 偿与否,保险人对死亡伤金、医疗费用的赔偿,仅承担差额责任
1和4属于诊疗项目;2和3属于医疗服务设施项目; 医疗服务设施是指由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参保人员在接受诊断、治
疗和护理过程中必需的生活服务设施。
(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意见的通知 (劳社部发[1999]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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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理赔不同--主险(3)
2
保险标的不同
3
保险责任不同
4
理赔不同
5
伤残适用标准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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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额设置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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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法律后果不同
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一、被保险人不同
1、雇主责任险的被保险人是企业组织、是单位。
2、团意险的被保险人是员工、是个人。
所以赔款支付对象不一同。
➢ 雇主险赔款支付给单位。 ➢ 团意险赔款支付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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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理赔不同--附加险(4)
雇主险附加险(常见) 1、附加误工补助保险
提示点:该误工补助包含了最低生活补助;提供的工资证明超过纳税额 度的要提供完税凭证。
2、二十四小时扩展条款 (人身意外扩展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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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责任险与团体人身意外险优劣对比
雇主责任险与团体人身意外险优劣对比雇主责任险与团体人身意外险优劣对比这些天一直跟踪一个团体人身意外保险的项目,投保人是一个大约300人的一个装修工程公司,其中有30%左右的人要经常出国,主要是在非洲进行建筑施工。
该公司自2003年开始就为全体员工投保意外保险,出国人员的意外保障还要更多,保费规模也越来越大,然而最近两年的几次理赔以及在办理投保和增减员的过程中,客户发现团体意外保险仍有很多不足之处,今天我跟大家总结一下,以供参考!1、团意险在理赔时,大多遵循中国人行颁布的7级伤残赔偿标准,也就是说,在工伤鉴定的范围内8级和9级伤残,不属于赔偿范围。
而在建筑施工过程中,8级和9级伤残事故还是常有发生的,也就是说团意险保障的不够全面。
2、团意险对于人员增减是有人数限制的,一般人员的变化不能超过总人数的30%。
如果是一般企事业单位,一般比较适合,而对于那些人员流动性强的单位,如工程公司,保安公司等就不太适合。
3、团意外险虽然是由单位统一办理,但并不能完全替投保单位排忧解难,比如职业病就不在团意险保障范围。
针对以上三个团意险的劣势,我们可以向客户推荐雇主责任保险,这个险种是以投保单位的责任为保障范围,比较具有针对性,现在的社会,人们的维权意识逐渐加强,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将面临这样一个难题,就是在工伤事故中将承担更多更大的责任,除了通过工伤保险等国家强制统筹保险外,雇主责任保险是一个很不错的补充。
雇主责任保险也是以人为单位由单位统一办理,一般为每人xxx元保费。
保费的影响因素决定于以下几个方面:1、投保人经营性质及工作范围2、雇员人数及工作性质3、每次事故赔偿限额,累计赔偿限额。
4、有无医疗保障需求,有无误工保障需求。
从实践中看,由于雇主责任险是以雇主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赔偿的依据,所以保障范围与团体意外保险差异较大,虽然雇主责任有之上提到的三点优势,但他并不包含在非工作时间的意外保障,换个角度看,就是发生的意外或疾病与雇主无法律责任关系的话,该险种不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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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责任保险与团体人身意外保险的比较
雇主责任保险和团体人身意外保险的责任范围似乎相近,都是对遭受死亡或伤残的员工予以一定的赔偿。
其实不然。
与团体人身意外保险相比,雇主责任保险在险种分类、保障主体、责任范围、给付标准,以及保险成本等诸多方面体现了不可比拟的优点。
首先,雇主责任保险是一项责任保险
.............。
责任保险单承诺代替被保险人支付其依法应承担
的对另一方的经济赔偿责任(以保险单列明的赔偿金额为限)。
雇主责任保险单上的被保
..
险人是企业
.....,即保障的主体就是企业,保险赔偿金也相应支付给企业。
所以,雇主责任险真正地代替企业承担了对员工工伤的法定经济赔偿责任,真正地转嫁了企业的财务风险。
团体人身意外保险是一项福利性的保险,被保险人为员工本人...........................,即使投保人是企业。
如果
企业选择投保团体人身意外保险,因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为员工本人或员工的家属,则保险公司必须将保险赔偿金直接支付给员工本人或员工的家属。
在获得了人身意外保险的赔偿金后,员工本人或员工的家属仍然可以要求企业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支付工伤赔偿。
因此,团体人身意外保险作为一项员工福利,不可能帮助企业转移对工伤的法定赔偿责任。
第二,对比两者的责任范围和给付标准,雇主责任保险提供了更宽泛的保障,也给了投保企业灵活选择的空间(如表一所示)。
第三、雇主责任保险可以对员工采取不记名的承保方式,其保障范围自动涵盖企业的全体员工,包括临时工和学徒工。
保单管理更简便、保障更安全。
保险期间,企业无须随时申报员工人数的变化。
发生保险事故后,企业只要提供雇佣关系的证明即可。
与之相比,团体人身意外保险采取按照核定人数承保的方式,因此企业必须在保险期间定期申报员工人数、并提供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这不仅增加了企业人事部门的申报义务,也增加了发生漏报、错报的几率,为日后争议,甚至无法索赔埋下隐患。
表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