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生活垃圾 管理的通告
不要乱扔垃圾的通告【关于乱扔垃圾的通告】
不要乱扔垃圾的通告【关于乱扔垃圾的通告】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为强化城市管理,保持城市整洁,禁止乱扔垃圾,相关部门会发出相关的通告。
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乱扔垃圾的通告,供大家参考!关于乱扔垃圾的通告范文篇一各位住户:现小区已进入正常入住阶段,部份住户存在有高空抛物、乱丢垃圾、随处丢弃建筑垃圾现象,为共同维护小区的整洁环境,请租户不要在小区内随意丢弃垃圾,把生活垃圾把投放至垃圾桶内,装修建筑垃圾堆放到指定地点。
一旦发现有乱丢垃圾者,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保障性住房《小区管理规约》的相关规定,当场处以1000元的罚款。
对于责令不纠正、情节严重的租户,承租户无条件退还房屋。
请大家互相监督,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出现,共建和谐文明小区。
xxx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xxx服务中心7月28日关于乱扔垃圾的通告范文篇二经公司检查发现,我公司个别员工将垃圾随意扔在更衣室地面及凳子上。
这些员工的行为不仅破坏了公共卫生环境,同时也影响了公司的声誉。
为了大家能有一个干净的更衣环境,同时也为了公司的声誉,请大家不要随意乱扔垃圾,注意个人形象。
投放垃圾时一定把垃圾放入垃圾桶,希望大家配合!同时也希望各位员工互相监督,共同维护我们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山东xx服饰有限公司关于乱扔垃圾的通告范文篇三为强化城市管理,争创国家优秀旅游城市和省级卫生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xx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等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自20xx年10月1日起,对xx城区范围内的乱扔垃圾等违法行为予以从重处罚。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对个人乱扔垃圾的违法行为,除责令改正外,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乱扔果皮、纸屑、烟蒂、饮料罐、饭盒、塑料袋等废弃物的,处以1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随地吐痰、随地便溺以及乱扔口香糖、废电池的,处以1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严禁乱扔垃圾的通告
严禁乱扔垃圾的通告
尊敬的各位居民:
近年来,我们的社区变得越来越美丽,但是仍有一些居民乱扔垃圾,破坏了我们的环境。
为了维护我们的健康和美好环境,特此发出以下通告:
一、严禁乱扔垃圾
请各位居民不要在公共场所、道路、草坪等地方乱扔垃圾,包括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
垃圾应该分类投放,或者送至指定的垃圾收集点。
乱扔垃圾不仅影响公共卫生和环境质量,也会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不便和危害。
二、垃圾分类投放
为了更好地保护环境和资源,请大家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
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湿垃圾和干垃圾应该分别投放,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资源的浪费。
三、加强宣传教育
社区居委会将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各种途径向居民宣传环保知识和文明行为规范。
请大家积极配合,共同营造一个文明、和谐、美丽的社区环境。
四、加强监督和管理
社区居委会将加强监督和管理,对乱扔垃圾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罚。
请大家共同维护公共卫生和环境质量,遵守相关规定。
最后,希望大家能够共同维护我们的美好环境,让我们的社区更加整洁、美丽、宜居。
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共同营造一个文明、和谐、美丽的社区环境!
社区居委会
XXXX年XX月XX日。
禁止乱扔垃圾的通告_行政公文
禁止乱扔垃圾的通告为创建和谐、文明、安全的环境,美化环境,禁止乱扔垃圾,下面橙子给大家带来禁止乱扔垃圾的通告范文,供大家参考!禁止乱扔垃圾的通告范文一 xx小区居民:为了营造健康、整洁、美丽的小区环境,紫云街道、三官堂社区在上周六组织人员对小区边坡等垃圾进行大清理,今天刚清完的边坡又见新垃圾,个别居民这种不文明的行为是对我们整个小区居民健康、美丽环境的破坏。
春季是传染病的高发期,请大家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互相监督,积极与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说不。
特此通知。
xxxx社区居委会年3月16日禁止乱扔垃圾的通告范文二各院部:为创建和谐、文明、安全的公寓,美化环境,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决定从即日起在全校学生公寓实行垃圾袋装定点投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充分认识垃圾袋装定点投放的意义。
垃圾袋装定点投放,看起来是一件生活小事,但在革除陋习、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生活习惯和公共卫生道德,优化住宿环境,预防疾病,保证健康等方面都具有重要作用。
各院部要结合实际,教育学生自觉革除不文明、不健康、1 / 3不尊重他人、不遵守公共道德的不良生活习气。
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形成良好氛围,培养良好习惯,树立良好风尚,争做“四有新人”。
2、垃圾袋装定点投放时间:由寝室人员每日上午8:00以前、下午2:10以前将寝室内的垃圾清扫袋装提到楼下放入定点投放的垃圾桶内,严禁随手乱扔;3、实行垃圾袋装定点投放后,不得在非定点投放垃圾的时间和地点投放垃圾,不得在学生公寓公共场所倾倒垃圾,禁止随地吐痰、乱倒脏水、乱丢乱扔。
严禁将垃圾通过窗户扔到楼外。
院部要高度重视,积极响应,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保证活动的长效性。
学生工作处将委托各园区物业、大学生自律委员会进行检查,发现还有同学将垃圾放在楼内,或同窗户扔到楼外,将通过网络班级进行通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量化考核。
学生工作处公寓管理科年10月20日禁止乱扔垃圾的通告范文三尊敬的各住户:为了营造一个干净、舒适、美丽的居住环境,请各位业主\住户自觉将生活垃圾打包好投放到负一、负二层的生活垃圾桶内,不要将生活垃圾投放到一楼的园林垃圾桶。
禁止倒垃圾通告
禁止倒垃圾通告禁止倒垃圾通告随着社会发展,各地已经禁止随地倒垃圾的行为,那么,以下是CN人才公文网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禁止倒垃圾通告,供大家阅读参考。
禁止倒垃圾通告1为了加强城市生活与建筑垃圾管理,改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推进“两城”建设和“三城”创建进程,提升城市品位,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等法规,区人民政府决定:在城区范围内禁止乱倒生活和建筑垃圾,乱停乱摆,乱贴乱画,乱扔果皮、纸屑、烟头,随地吐痰等行为,并组织城管行政执法人员上路执勤巡查,维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的,由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北湖执法支队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北湖执法支队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的罚款。
三、“门前三包”(包环境卫生、包立面整洁、包市容秩序)落实不到位的,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者不按规定清运、处理垃圾和粪便的,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5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
四、乱倒垃圾、粪便、污水的,责令改正,可以并处5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
五、车辆在人行道上乱停、乱摆的,处5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
六、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等的,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处5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
七、向车外抛弃、倾倒废弃物的,责令改正,可以并处1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八、对擅自摆摊设点的,责令改正,可以并处1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九、对乱扔果皮、纸屑和烟头等废弃物的,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处5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
小区绿化区域禁止随地丢弃垃圾通告
小区绿化区域禁止随地丢弃垃圾通告尊敬的小区居民:大家好!我们所居住的小区是我们共同的家园,小区内优美的绿化环境不仅为我们带来了清新的空气和愉悦的心情,也是我们生活品质的重要体现。
然而,近期我们发现,在小区的绿化区域内,出现了随地丢弃垃圾的不良现象,这不仅破坏了小区的美观,也对我们的生活环境造成了负面影响。
为了维护小区的整洁和美丽,保障大家的健康和舒适,特发布此通告,禁止在小区绿化区域随地丢弃垃圾。
小区绿化区域是大家休闲娱乐的重要场所,孩子们在这里嬉戏玩耍,老人们在这里散步锻炼,我们都希望能够在一个干净、整洁、舒适的环境中享受生活。
但是,当我们看到绿化区域内到处是垃圾时,心中的美好感受无疑会大打折扣。
垃圾的随意丢弃不仅影响了小区的整体形象,还可能滋生细菌、蚊虫,传播疾病,给大家的健康带来潜在威胁。
也许有人认为,只是随手扔一点垃圾,不会有什么大的影响。
但这种想法是错误的。
每个人随手丢弃的一点垃圾,积累起来就会成为一个巨大的环境问题。
而且,这种行为会形成不良的示范效应,如果大家都不重视,不加以制止,乱扔垃圾的现象就会越来越严重,最终我们的小区将变得脏乱不堪,失去原本的温馨与和谐。
为了有效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一、加强宣传教育我们将通过小区公告栏、业主微信群等渠道,广泛宣传爱护环境、不乱扔垃圾的重要性,提高大家的环保意识。
同时,我们也会在绿化区域设置醒目的提示标语,提醒大家不要随地丢弃垃圾。
二、增加垃圾桶数量为了方便大家投放垃圾,我们将在小区绿化区域合理增加垃圾桶的数量,并定期进行清理和维护,确保垃圾桶能够正常使用。
三、加强监督管理物业工作人员将加强对小区绿化区域的巡查力度,一旦发现有人随地丢弃垃圾,将及时进行劝阻和教育。
对于多次违反规定、拒不改正的居民,我们将按照小区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在此,我们呼吁广大居民朋友们积极行动起来,共同维护小区绿化区域的环境卫生:1、请将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垃圾桶内,不要随意丢弃在绿化区域或其他公共场所。
关于严禁随意倾倒各类垃圾的通告
关于严禁随意倾倒各类垃圾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的要求,营造干净、整洁、美丽、宜居的农村人居环境,依据,结合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在谢炉镇任何区域内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固废、带禽粪便等各类垃圾。
违者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立案查处、顶格处罚,并责成其限期将相关区域垃圾全部清理。
二、自觉养成文明卫生生活习惯,生活坨圾必须就近投放到垃圾桶内,不得在田间地头、坑塘边、河道、房前屋后、道路两侧等随意抛洒、堆放、倾倒。
三、各企业、门店要严格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做好门前区域、围墙外等责任范围内的清扫、保洁,保持良好卫生环境。
严禁餐饮门店随意倾倒厨余垃圾,严禁各类企业等违规在任何区域倾倒电缆皮、填充绳、塑料颗粒、废旧餐具等各类工业固废,违者依法依规予以打击。
四、落实屈地管理职责,各村党支部、村委会要加强宣传引导和巡查监管。
对随意乱扔、倾倒垃圾行为,及时在群、大喇叭进行批评教育和公开曝光。
对个别态度蛮横、屡教不改、拒不配合的单位和个人,及时报告,依法依规予以处置。
五、如发现违规倾倒垃圾行为,请留存影像资料,积极检举。
关于清理垃圾的通告.doc
关于清理垃圾的通告为了环境的整洁,有关政府部门会发出关于清理垃圾的通告,禁止人们乱扔垃圾。
下面我给大家带来关于清理垃圾的通告,供大家参考!关于清理垃圾的通告范文篇一各位住户:由于小区单元门前及楼道的装修垃圾无人清理,影响小区卫生环境,现通知各位住户在20xx年5月22日16:00之前请各位住户将自家的装修垃圾清理干净,如不及时清理者我公司将对住户实施停水、停电措施,在清理完毕恢复通水、通电。
年月日关于清理垃圾的通告范文篇二城区人民政府、xx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委、办、局:为进一步加强对城市建筑垃圾的处置管理,维护城市环境,根据有关法规,结合我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现状,本着理顺体制、明确职责、有序管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作为办理城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阶段的必要条件。
城市规划区范围所有建设、拆迁项目建筑垃圾处置由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统一核准,依法委托市建筑垃圾管理中心负责统一受理。
建设或拆迁单位在到属地住建部门进行项目报建、办理发包前,应先到市建筑垃圾管理中心窗口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书》。
二、建筑垃圾处置场实行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建筑垃圾清运、倾倒按计划划片处置。
市住建局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筑垃圾的处置许可和日常监督管理。
市规划局负责做好建筑垃圾处置场的规划布局。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场用地审批。
市财政局负责建筑垃圾处置费的监督管理。
市环保局负责对建筑工地和建筑垃圾处置场扬尘实行监控管理。
市公安交警负责建筑垃圾车辆运输线路、时限等管理工作。
市行政执法局负责对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执法处罚。
市建筑垃圾管理中心负责建筑垃圾具体的处置管理工作。
三、规范建筑垃圾处置费用的收取、使用和管理工作。
市建筑垃圾管理中心增设建筑垃圾处置费缴费窗口,设立统一的市财政专户账号,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规定执行,由项目建设方在施工前一次性缴清。
该费用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主要用于建筑垃圾运行管理工作和处置场的建设。
18.关于加强城乡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的通告
关于加强城乡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的通告2004年通告第2号为加强对城乡市容环境卫生的管理,打击乱堆、乱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以下简称垃圾渣土)的行为,解决城乡环境卫生方面的突出问题,提高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垃圾渣土管理的规定》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车辆运输泄漏遗撒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特通告如下:一、垃圾渣土的运输和处理必须严格依法进行(一)产生建筑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按照本市的有关规定办理垃圾渣土消纳许可手续:产生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到区、县市政管理行政部门办理消纳许可证;跨区、县的工程或者市重点工程产生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到市市政管理行政部门办理消纳许可证;产生房屋修缮、装修的建筑垃圾的个人,应当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办理渣土消纳许可证。
(二)运输垃圾渣土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市市政管理行政部门办理运输车辆准运证件。
运输垃圾渣土的车辆必须符合规定的要求。
(三)产生垃圾渣土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和要求,自行清运或者委托环境卫生专业作业企业清运到指定的处置场所。
(四)在尚未建设垃圾渣土处理设施或处理能力不足的城乡结合部、郊区乡镇等地区,产生垃圾渣土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所在区、县政府指定的集中简易处理场倾倒、堆放垃圾渣土,或者选择就近的垃圾渣土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二、垃圾渣土不得违法进行运输和处理(一)不得擅自运输和消纳垃圾渣土。
(二)运输途中不得泄漏遗撒。
(三)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许可,不得在砂石坑、窑坑、滩地等低洼地倾倒、存贮垃圾、粪便及其他废弃物。
(四)农村承包的土地不得堆放、处理垃圾渣土。
(五)在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防护区内,未经批准不得新建垃圾以及固体废弃物的转运、堆放场所。
禁止倒垃圾通告
随着社会发展,各地已经禁止随地倒垃圾的行为,那么,以下是CN人才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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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大家阅读参考。
禁止倒垃圾通告1
为了加强城市生活与建筑垃圾管理,改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推进“两城”建设和“三城”创建进程,提升城市品位,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xxx年十二月六日
禁止倒垃圾通告2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推进后宅街道“三治”工作进度,提升城市品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xx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法律规定,现就后宅街道辖区范围内严禁乱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发布通告如下:
一、凡在后宅街道辖区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处置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严禁随意倾倒、抛洒、堆放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损害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
二、单位和个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投放,严禁乱扔乱倒。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从业人员)在运输过程中严禁沿途丢弃、抛洒垃圾。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北湖执法支队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的罚款。
三、“门前三包”(包环境卫生、包立面整洁、包市容秩序)落实不到位的,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者不按规定清运、处理垃圾和粪便的,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5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
关于清理垃圾的通告文档
2020关于清理垃圾的通告文档Document Writing关于清理垃圾的通告文档前言语料:温馨提醒,公务文书,又叫公务文件,简称公文,是法定机关与社会组织在公务活动中为行使职权,实施管理而制定的具有法定效用和规范体式的书面文字材料,是传达和贯彻方针和政策,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实行行政措施,指示答复问题,知道,布置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本文内容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关于清理垃圾的通告范文篇一各位住户:由于小区单元门前及楼道的装修垃圾无人清理,影响小区卫生环境,现通知各位住户在20xx年5月22日16:00之前请各位住户将自家的装修垃圾清理干净,如不及时清理者我公司将对住户实施停水、停电措施,在清理完毕恢复通水、通电。
年月日关于清理垃圾的通告范文篇二城区人民政府、xx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委、办、局:为进一步加强对城市建筑垃圾的处置管理,维护城市环境,根据有关法规,结合我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现状,本着理顺体制、明确职责、有序管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作为办理城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阶段的必要条件。
城市规划区范围所有建设、拆迁项目建筑垃圾处置由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统一核准,依法委托市建筑垃圾管理中心负责统一受理。
建设或拆迁单位在到属地住建部门进行项目报建、办理发包前,应先到市建筑垃圾管理中心窗口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书》。
二、建筑垃圾处置场实行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建筑垃圾清运、倾倒按计划划片处置。
市住建局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筑垃圾的处置许可和日常监督管理。
市规划局负责做好建筑垃圾处置场的规划布局。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场用地审批。
市财政局负责建筑垃圾处置费的监督管理。
市环保局负责对建筑工地和建筑垃圾处置场扬尘实行监控管理。
市公安交警负责建筑垃圾车辆运输线路、时限等管理工作。
市行政执法局负责对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执法处罚。
关于清理垃圾的通告三篇
关于清理垃圾的通告三篇通告一:社区清理垃圾活动通告亲爱的居民们:为了维护我们社区的整洁和美观,改善我们的生活环境,社区委员会决定组织一次垃圾清理活动。
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活动时间:2022年5月1日(周六)上午9:00-12:00。
二、活动地点:社区广场。
三、活动内容:清理社区内的垃圾,包括纸张、塑料瓶、玻璃等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
四、活动要求:1.居民可以自愿参与活动,也可以组成小组参与。
2.请自备工具,如手套、扫帚、垃圾袋等。
3.参与活动的居民请穿着舒适的衣服和运动鞋,并注意个人安全。
4.请将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垃圾桶中,不要乱扔垃圾。
5.严禁在活动现场吸烟,保持环境整洁。
五、活动奖励:1.参与活动的居民将获得社区委员会颁发的感谢信和荣誉证书。
2.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居民将有机会获得小奖品。
六、其他事项:1.如遇恶劣天气,活动将取消,请留意社区公告。
2.居民们可提前将自家门口的垃圾清理干净,以便更好地展示社区的整洁。
请居民们踊跃参与,共同努力,让我们的社区更加美丽、干净!社区委员会启通告二:学校清理垃圾活动通告亲爱的师生们:为了营造一个整洁、美丽的校园环境,提高大家的环保意识,学校决定组织一次清理垃圾的活动。
现将活动通告如下:一、活动时间:2022年4月15日(周五)下午3:00-5:00。
二、活动地点:学校校园内。
三、活动内容:清理学校校园内的垃圾,包括纸张、塑料瓶、食品包装袋等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
四、活动要求:1.全体师生参与活动,班级可组织成小组进行清理。
2.请自备工具,如手套、扫帚、垃圾袋等。
3.参与活动的师生请穿着校服和运动鞋,并注意个人安全。
4.请将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垃圾桶中,不要乱扔垃圾。
5.严禁在活动现场吸烟,保持环境整洁。
五、活动奖励:1.参与活动的师生将获得学校颁发的表扬信和环保小礼品。
2.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班级将获得校方的奖励。
六、其他事项:1.如遇恶劣天气,活动将取消,请留意学校通知。
关于乱扔垃圾的通告三篇
关于乱扔垃圾的通告三篇通告一:关于乱扔垃圾的通告亲爱的居民们:近期,我们小区出现了严重的乱扔垃圾现象,给小区环境造成了很大的影响,也严重破坏了我们的居住环境。
为了改善小区的环境质量,维护我们的共同家园,特向广大居民发出如下通告:一、垃圾分类投放垃圾分类是保护环境的重要举措,也是现代城市管理的基本要求。
请各位居民在扔垃圾时,务必按照垃圾分类规定进行投放。
分类投放可以有效减少垃圾的产生量,并便于环保部门的处理工作。
我们小区已设立了分类垃圾桶,请大家仔细阅读垃圾分类指南,并按要求投放垃圾。
二、严禁乱扔垃圾乱扔垃圾不仅丑化了我们的小区环境,还可能引来蚊蝇等卫生问题,给居民生活带来不便。
因此,我们特别强调禁止乱扔垃圾的行为。
请大家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将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垃圾桶内,不得私自倾倒垃圾。
三、加强宣传教育为了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我们将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居民们可以通过居委会、物业管理公司等渠道获取垃圾分类的相关知识,并参与环保公益活动。
我们还将组织相关培训,帮助居民们更好地掌握垃圾分类的技巧和方法。
四、加大执法力度为了维护小区的整洁和环境的美好,我们将加大执法力度,对乱扔垃圾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违反规定的居民将面临相应的处罚,甚至可能被限制入住。
希望广大居民共同监督,举报乱扔垃圾的行为,共同营造一个干净整洁的小区环境。
最后,再次呼吁大家珍惜环境,保护我们的家园。
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共同为小区的美丽努力奋斗!物业管理处启日期:xxxx年xx月xx日通告二:关于乱扔垃圾的通告亲爱的居民们:近期,我们小区发现有居民乱扔垃圾的现象严重增多,给小区环境和大家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困扰。
为了改善小区环境质量,保持我们的家园干净整洁,特向广大居民发出如下通告:一、垃圾分类投放垃圾分类是现代城市管理的基本要求,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
请各位居民在投放垃圾时,务必按照垃圾分类规定进行投放。
我们小区已设立了分类垃圾桶,请大家仔细阅读垃圾分类指南,并按要求投放垃圾。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生活垃圾服务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通告-武政规[2014]7号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生活垃圾服务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通告正文:----------------------------------------------------------------------------------------------------------------------------------------------------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生活垃圾服务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通告(武政规〔2014〕7号)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为保护城市生态环境,提升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经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生活垃圾服务费征收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产生生活垃圾的居民和单位应当按照本通告规定,缴纳生活垃圾服务费。
二、本市中心城区(含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区和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武汉化学工业区)按照市物价部门核定的生活垃圾服务费征收标准(详见附表)收取,新城区(含东西湖、蔡甸、黄陂、新洲、汉南、江夏区)按照所在区物价部门核定的生活垃圾服务费征收标准收取。
三、居民和单位的生活垃圾服务费按照下列方式进行征收:(一)中心城区。
纳入城市供水管网供用水服务的,由市城市管理部门委托其相应的城市供水企业(含自备水源单位,下同)收取其水费时一并收取生活垃圾服务费;其他未纳入城市供水管网供用水服务的居民和单位,其生活垃圾服务费由城市管理部门直接收取;房屋建设项目垃圾服务费仍按照现行方式征收。
(二)新城区。
由辖区城市管理部门按照所在区人民政府确定的方式进行征收。
四、城市供水企业委托代收的生活垃圾服务费以及城市管理部门直接收取的生活垃圾服务费,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收费票据。
五、城市供水企业,应当按照本通告规定,在收取用户水费时一并收取生活垃圾服务费:(一)对城市供水企业直接抄表到户的一户一表的居民用户,直接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进行收取。
关于垃圾分类实施的通告
关于垃圾分类实施的通告尊敬的广大市民朋友们:为了加强城市管理,改善生活环境,促进资源回收利用,推动可持续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垃圾分类制度。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垃圾分类标准我市生活垃圾分为四类: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
1、可回收物:指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垃圾,主要包括废纸、塑料、玻璃、金属和布料五大类。
2、厨余垃圾:包括剩菜剩饭、骨头、果皮、菜叶等食品类废物。
3、有害垃圾:指含有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重金属、有毒的物质或者对环境造成现实危害或者潜在危害的废弃物,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水银温度计、过期药品等。
4、其他垃圾:指除上述几类垃圾之外的砖瓦陶瓷、渣土、卫生间废纸、纸巾等难以回收的废弃物。
二、垃圾分类投放要求1、居民应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垃圾桶内。
2、可回收物应尽量保持清洁干燥,避免污染,投放至可回收物垃圾桶。
3、厨余垃圾应沥干水分,去除包装和杂质,投放至厨余垃圾桶。
4、有害垃圾应投放至专门的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内,不得混入其他垃圾。
5、其他垃圾应投放至其他垃圾桶内。
三、垃圾分类设施设置1、各居民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等应按照垃圾分类要求,合理设置垃圾分类收集容器。
2、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应标识清晰,便于识别和投放。
四、监督管理1、相关部门将加强对垃圾分类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未按要求进行垃圾分类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理。
2、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垃圾分类监督,对违反垃圾分类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
五、宣传教育1、各街道、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应加强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普及垃圾分类知识,提高市民的环保意识和分类能力。
2、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垃圾分类的重要意义和方法,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垃圾分类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环保工程,也是每一位市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让我们携手共进,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共同创造一个更加美好的生活环境。
不要乱扔垃圾通告(范文)
不要乱扔垃圾通告不要乱扔垃圾通告为强化城市管理,争创国家优秀旅游城市和省级卫生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等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自201X年10月1日起,对xx城区范围内的乱扔垃圾等违法行为予以从重处罚。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对个人乱扔垃圾的违法行为,除责令改正外,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乱扔果皮、纸屑、烟蒂、饮料罐、饭盒、塑料袋等废弃物的,处以1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随地吐痰、随地便溺以及乱扔口香糖、废电池的,处以1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乱倒污水、粪便,乱扔动物尸体,或在露天场所和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树叶、垃圾及其他废弃物的,处以100元罚款;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
有拒不改正或者造成较大以上危害后果等严重情节的,处以200元罚款。
居民装修房屋产生的垃圾,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投放到指定地点,不得与生活垃圾混倒,违反规定的处以200元罚款。
车辆运载建筑渣土、建筑材料、矿渣、煤炭、液体、散装货物时因密封、包扎、覆盖不严密导致泄露、遗撒的,处以每平方米50元罚款。
未按照城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地点和方式倾倒生活垃圾、餐饮经营服务者未按照规定单独收集和处理餐厨垃圾的,处以200元罚款。
擅自设立弃置场所受纳建筑垃圾的,给予警告,并处以3000元罚款。
二、对单位乱倒垃圾的违法行为,除责令改正外,按以下规定予以处罚: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的,处以10000元以上201X0元以下罚款;有拒不改正或者造成较大以上危害后果等严重情节的,处以3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以及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的,处以10000元以上201X0元以下罚款;有拒不改正或者造成较大以上危害后果等严重情节的,处以3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维护秩序的通告
维护秩序的通告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维护秩序的通告亲爱的居民们:近日来,我们发现小区内出现了一些不文明的行为和违规现象,如乱扔垃圾、乱涂乱画、乱停车等,严重影响了小区的环境和居民的生活质量。
为了维护小区的良好秩序,提升居民的生活品质,特发布以下通告:一、杜绝乱扔垃圾行为。
请居民们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定期清理家中垃圾并投放到指定的垃圾箱内,切勿随意将垃圾丢弃在楼道、花坛或绿化带中。
我们将加大巡查力度,对乱扔垃圾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二、禁止乱涂乱画现象。
墙面、地面、电杆等公共设施不是画板,请居民们不要在这些地方随意涂鸦或乱画。
如有发现此类行为,将追究责任,并进行清洗和修复。
三、严格控制停车行为。
小区内停车位有限,为了方便居民正常出行,请居民们在指定停车位停放车辆,避免随意占用他人停车位或在禁停区停车。
对于违规停车行为,我们将采取警告、罚款等方式进行处理。
四、加强巡逻和监督。
小区物业将加大巡逻力度,加强对小区内各项秩序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问题的地方,确保小区环境的整洁与安全。
五、倡导文明健康生活。
我们希望每一位居民都能够爱护环境、尊重他人,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共同营造一个和谐美好的居住环境。
六、严禁擅自搭建、占用公共空间。
禁止在楼道、公共区域擅自搭建棚屋、晾晒衣物或占用公共空间,如有违规行为将立即拆除或清理。
七、加强邻里关系和交流。
我们鼓励居民之间相互尊重、互相帮助,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共同维护小区的秩序和安宁。
在此呼吁各位居民共同遵守上述规定,保持小区的整洁和安全,让我们共同努力,共同营造一个和谐、文明、宜居的生活环境。
特别提醒各位居民,如果您发现有违规行为或需要帮助,请随时拨打物业服务电话,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小区物业管理处日期:XXXX年XX月XX日第二篇示例:尊敬的居民们:为了维护社区的和谐秩序,提升居民的生活品质,特发布以下通告:一、保持环境整洁居民们应当妥善处理生活垃圾,做到垃圾分类投放,避免乱倒乱扔,保持社区环境清洁整洁。
关于垃圾处理的通告范文(精选4篇)
关于垃圾处理的通告范文第1篇为有效防止露天焚烧垃圾造成的大气污染,进一步改善我区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_大气污染防治法》、《唐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特此通告。
一、本通告所指垃圾,包括生活垃圾、医疗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物、杂草、落叶以及其它可燃烧产生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如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等。
二、严禁在古冶区域范围内焚烧各种垃圾和其它废物,所有垃圾等可燃物都应运到指定地点处置。
三、各乡镇、街道要积极落实禁烧工作,进一步加大辖区内巡查监管力度,发现违反本通告的\'行为,当场固定证据,对于工矿企业发生焚烧行为,要立即通知环保分局依照《_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查处;对于非工矿企业发生焚烧行为,要立即通知城管局依照《唐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查处。
四、公安分局要加大露天焚烧垃圾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于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xx街道办20xx年xx月xx日关于垃圾处理的通告范文第2篇尊敬的业户:您好!为了给业户一个祥和、舒适的社区环境,现针对装修期间做出统一的管理规范。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公司负责清理管辖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如业户装修期间产生的装修垃圾,需业户自行清理。
目前,在高层洋房区物业人员巡区发现部分业户将装修期间产生装修垃圾(如木地板、沙石、瓷砖、泡沫、木方、家具包装纸等等)堆放在公共走廊/架空层/垃圾中转站,这部分业户的行为损害了其他业户的利益,同时降低了其他业户生活的质量,请各装修单元业户自行清运装修垃圾。
业户申报装修时,应在物业服务中心缴纳3000元装修按金和垃圾清理费;如发现业户在装修期间,不自行清运装修垃圾或其他违规情况,装修按金将不予退还。
良好的社区环境,需要您的支持和理解。
物业服务中心20xx年x月x日关于垃圾处理的通告范文第3篇尊敬的业主朋友:我管理处为积极响应国家环保号召,配合居委会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同时也为了使小区环境卫生能够得到改善,现已在xx小区东面垃圾房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关于清理垃圾的通告
关于清理垃圾的通告为了环境的整洁,有关政府部门会发出关于清理垃圾的通告,禁止人们乱扔垃圾。
下面给大家带来关于清理垃圾的通告,供大家参考! 关于清理垃圾的通告范文篇一各位住户:由于小区单元门前及楼道的装修垃圾无人清理,影响小区卫生环境,现通知各位住户在20xx年5月22日16:00之前请各位住户将自家的装修垃圾清理干净,如不及时清理者我公司将对住户实施停水、停电措施,在清理完毕恢复通水、通电。
年月日关于清理垃圾的通告范文篇二城区人民政府、xx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委、办、局:为进一步加强对城市建筑垃圾的处置管理,维护城市环境,根据有关法规,结合我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现状,本着理顺体制、明确职责、有序管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作为办理城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阶段的必要条件。
城市规划区范围所有建设、拆迁项目建筑垃圾处置由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统一核准,依法委托市建筑垃圾管理中心负责统一受理。
建设或拆迁单位在到属地住建部门进行项目报建、办理发包前,应先到市建筑垃圾管理中心窗口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书》。
二、建筑垃圾处置场实行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建筑垃圾清运、倾倒按计划划片处置。
市住建局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筑垃圾的处置许可和日常监督管理。
市规划局负责做好建筑垃圾处置场的规划布局。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场用地审批。
市财政局负责建筑垃圾处置费的监督管理。
市环保局负责对建筑工地和建筑垃圾处置场扬尘实行监控管理。
市公安交警负责建筑垃圾车辆运输线路、时限等管理工作。
市行政执法局负责对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执法处罚。
市建筑垃圾管理中心负责建筑垃圾具体的处置管理工作。
三、规范建筑垃圾处置费用的收取、使用和管理工作。
市建筑垃圾管理中心增设建筑垃圾处置费缴费窗口,设立统一的市财政专户账号,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规定执行,由项目建设方在施工前一次性缴清。
该费用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主要用于建筑垃圾运行管理工作和处置场的建设。
不要乱扔垃圾的通告【关于乱扔垃圾的通告】
不要乱扔垃圾的通告【关于乱扔垃圾的通告】为强化城市管理,保持城市整洁,禁止乱扔垃圾,相关部门会发出相关的通告。
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乱扔垃圾的通告,供大家参考!关于乱扔垃圾的通告范文篇一各位住户:现小区已进入正常入住阶段,部份住户存在有高空抛物、乱丢垃圾、随处丢弃建筑垃圾现象,为共同维护小区的整洁环境,请租户不要在小区内随意丢弃垃圾,把生活垃圾把投放至垃圾桶内,装修建筑垃圾堆放到指定地点。
一旦发现有乱丢垃圾者,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保障性住房《小区管理规约》的相关规定,当场处以1000元的罚款。
对于责令不纠正、情节严重的租户,承租户无条件退还房屋。
请大家互相监督,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出现,共建和谐文明小区。
xxx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xxx服务中心7月28日关于乱扔垃圾的通告范文篇二经公司检查发现,我公司个别员工将垃圾随意扔在更衣室地面及凳子上。
这些员工的行为不仅破坏了公共卫生环境,同时也影响了公司的声誉。
为了大家能有一个干净的更衣环境,同时也为了公司的声誉,请大家不要随意乱扔垃圾,注意个人形象。
投放垃圾时一定把垃圾放入垃圾桶,希望大家配合!同时也希望各位员工互相监督,共同维护我们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山东xx服饰有限公司关于乱扔垃圾的通告范文篇三为强化城市管理,争创国家优秀旅游城市和省级卫生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xx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等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自20xx年10月1日起,对xx城区范围内的乱扔垃圾等违法行为予以从重处罚。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对个人乱扔垃圾的违法行为,除责令改正外,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乱扔果皮、纸屑、烟蒂、饮料罐、饭盒、塑料袋等废弃物的,处以1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随地吐痰、随地便溺以及乱扔口香糖、废电池的,处以1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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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城区生活垃圾清运及管理的通告
为加强城区卫生管理,进一步改善我县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状况,依据建设部《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和《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自2006年12月1日起,由城建环卫部门对城区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实行统运统管。
现就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城区范围内的生活垃圾由城建环卫部门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清运,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城建环卫部门批准,均不得从事经营性垃圾收集和运输服务活动。
二、各沿街商业门店的生活垃圾要全部存放于自备的垃圾容器内,不得随意倾倒或散放在店外,城建环卫部门负责组织二级清运员沿街进行巡回收集,并统一清运至垃圾中转站。
三、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大型商场、宾馆、饭店、住宅小区及各单位宿舍楼所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各单位自行安排专人清运至就近的垃圾中转站或垃圾中转箱,城建环卫部门负责统一清运至县生活垃圾处理场,并按规定向相关单位收取垃圾清运服务费。
有关单位或住宅小区经城建环卫部门批准,也可按要求自行安排专人将垃圾清运至县生活垃圾处理场。
四、各城中村、平房居民区的居民户要将生活垃圾存放于自备的垃圾容器内,不得随意倾倒,城建环卫部门负责组织二级清运员定时上门收集,并统一转运至就近的垃圾中转站或中转箱。
各居民户应按照有关规定自觉缴纳卫生服务费。
五、城区范围内的建筑垃圾,需由建设单位或个人向城建环卫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自行清运至指定地点,不得倾倒在垃圾中转站或中转箱内。
六、各沿街商业门店、城中村和居民区住户,不得将污水、粪便混入生活垃圾,更不得倾倒在垃圾中转站或中转箱内。
七、各医疗单位所产生的生化、医疗垃圾,由各单位负责自行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处理,不得混入生活垃圾。
八、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拆除、损坏垃圾清运收集容器或处理设施,更不得妨碍、阻挠城建环卫工作人员履行职责。
九、对于违反上述有关规定的,由城建环卫部门视情节,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
十、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沿街商业门店及各居民户,要进一步增强环境卫生意识,提高公共卫生道德水平,自觉遵守垃圾清运及管理的有关规定,努力维护城市卫生环境。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