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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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LMB
无线远传水表
辽宁民生智能仪表有限公司
前言
为了解决供水管理部门对收费系统的管理出现的滞后现象,原先的管理方式已显露出弊端:数字统计困难,用户拖欠费用严重,管理部门垫资负担过重,用户个人隐私权受到侵犯,犯罪分子利用查表为由对用户造成威胁等等。我公司研制一种新型的不进屋抄表的无线远传水表。
本规范适用于辽宁民生智能仪表有限公司生产的无线远传水表系统。规定了无线远传水表系统(以下简称远传表)的术语、符号、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贮存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辽宁民生智能仪表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辽宁民生智能仪表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聂光义,陈永文
无线远传水表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无线远传水表的定义、产品型号与系统结构、信息传输方式、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828.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
GB/T778.1-2007:冷水水表第1部分:规范(eqv ISO4064-1:1993);
GB/T778.2-2007:冷水水表第2部分:安装要求(idt ISO4064-2);
GB/T778.3-2007:冷水水表第3部分试验方法和设备(idt ISO4064-3:1983)。
JJG 162—2007 冷水水表(国家计量检定规程)
CJ/T 224-2006 电子远传水表
CJ/T133-2007 IC卡冷水水表
GB/T 9813—2000 微型计算机通用规范
GB 9969.1—1998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
GB/T 17626.2—2006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3—2006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CJ/T 188-2004 户用计量仪表数据传输技术条件
JG/T162-2004 住宅远传抄表系统
SJ/T 10463—1993 电子测量仪器包装、标志、贮存要求标准
信息产业部2005年第423号文件《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设备的技术要求》
3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数据传输 transfer data
一种以无线线路为载体,进行数据信息传输的方式。
3.2基表 base meter
住宅中使用的具有计量功能的水表。
3.3远传表 remote transmission meter
住宅中使用的具有信号和数据远传功能的远传水表。
3.4准确度 accuracy
水表的指示值与相应的真值接近程度。
3.5采集器acquisitor
采集一个或多个远传表的信号,进行数据处理和进行数据传输的电子装置。
3.6集中器 concentrator
用于多个采集器或远传表与主站间,实现数据、采集传输、储存等功能的电子装置。
3.7主站 master station
在居民小区(或物业)对采集器和/或集中器传来的数据进行处理并监控整个系统运行状态的计算机系统。
3.8脉冲常数 pulse constant
单位计量值输出的脉冲数。远传脉冲水表的脉冲常数是每立方米燃水的脉冲数(imp/m3)。
3.9 一次抄读成功率 succeed rate of once reading
水表一次抄读成功的次数与应抄读次数的和的百分比。
4表系统型号与结构
4.1型号
产品命名规则如下:
LXSZ-15 冷水表(热水表:(R))
口径(15mm,20mm,25mm)
阀控(无阀控:F)
湿式表(干式表:LXSG)
示例:
LXSZ-15:基表为湿式DN15多流束水表,Q3=2.5m3/h,R80,具有阀控功能。
4.2抄表系统结构
抄表系统结构示意图见图2。
图1 抄表系统结构示意图
5要求
5.1表的要求
5.1.1基表的要求
应满足GB/T778.1-2007 的要求。
5.1.2远传表的要求
在试验条件下,脉冲远传表输出的总脉冲数累计误差的绝对值应不大于1个脉冲。
5.2主站的要求
主站的计算机系统应符合GB/T 9813—2000 的要求。
5.3采集器和/或集中器的要求
5.3.1功能要求
5.3.1.1抄表功能
具备采集远传水表信号的功能。
5.3.1.2数据处理功能
具备对采集的数据排序、存储、冻结等功能。
5.3.1.3通信功能
a)采集器具有与数据中心和/或主站双向通信的功能,即能够接收和响应数据中心或主站发出的数据采集及参数设置等命令,并将设备故障信息上报给集中器或主站等。
b)集中器具有与无线远传表和/或主站双向通信的功能,即能够接收和响应主站发出的数据采集及参数设置等命令,并将设备故障信息上报给主站等。
5.3.1.4设置功能
具有设置采集器和集中器的地址、计量表信息、脉冲常数、初始值等参数的功能。
5.3.1.5设备故障记录功能
在发生以下几种情况时,采集器和集中器有记录功能:
a)采集器或集中器的采集信道或通信信道发生故障时;
b)采集器或集中器工作所需的电源发生故障时。
5.4外观要求
a)外观不应有明显缝隙,涂层应均匀,不得有气泡、脱落、划痕等现象。
b)应有清楚的铭牌、计数器清晰。电池供电时,应标明电池接线柱的极性。
5.5远传表数据传输准确度
远传表的数据经采集器和/或集中器的传输后准确度在试验条件下,由主站或集中器抄收采集器的总脉冲数累计误差的绝对值应不大于1个脉冲。
5.6功耗要求
5.6.1远传表
非传输状态下有功功率应不大于0.2mW,传输状态下不大于400mW;
5.6.2集中器
功耗不大于15W,采用工控机时功耗应不大于25W。
5.7系统的要求
5.7.1功能要求
5.7.1.1抄收功能
系统应将远传表的数据经采集器和/或集中器传输到主站,并对数据进行处理、存贮,按操作员的命令显示和打印出各用户月计费清单,显示和打印月、季、年报表。
5.7.1.2设置功能
系统应具有设置初始参数(如日期、时间、设备参数等)和抄收参数的功能,并且这些参数可以远程设置。
5.7.1.3安全控制功能
系统中各设备应具有完善的操作安全权限管理功能,以防止非法操作。
5.7.1.4一次抄读成功率
系统对用户水表一次抄读成功率应满足以下要求:
a)一次抄表成功率指标(试验条件下): >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