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技术指导意见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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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施范围
我市13个旗市(区)同一时间内开展麻疹 强化免疫 活动
(四)一般要求
3.强化免疫接种麻疹疫苗符合常规免疫程 序的,可作为麻疹疫苗第1剂次或复种的剂 次,如:18月龄以下儿童既往0剂次者, 强化免疫接种可记为第1剂次,既往1剂次 者,强化免疫仍需接种,并在18月龄后常 规接种第2剂次复种;18月龄及以上儿童 既往0剂次者,强化免疫可记为第1剂次, 一个月后可安排第2剂次常规复种。
种禁忌症和接种技术; 8.免疫接种疑似异常反应的监测及处理; 9.各种表格的填写和上报; 10.督导、评价与总结要求。
(五)目标儿童摸底登记和通知
1.摸底工作人员组成: 农村由乡村干部、乡村医生组成; 城市由街道、居民委员会干部、社区或单位医院防
保科医生组成; 学校由班主任老师承担。 2.摸底登记时间:
药监部门对于疫苗的质量、保存条件、运输环节 等给予必要的指导和监督,保证疫苗的安全性。
妇联、计生、宗教等部门和社会团体也应积极参 加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宣传、摸底登记等工 作,特别是在少数民族聚集地区,发挥宗教人士 的作用,提高群众的对强化免疫工作的认可和接 受程度。
(三)社会动员和宣传
协调政府领导和各部门积极参与宣传动员工作, 并保障宣传经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 控制机构负责具体宣传活动,宣传材料的设计和 制作应于开展强化免疫活动前10~20天完成, 并提前1周发送至各接种点。各类宣传活动应提 前3~5日开始,并持续至活动结束。
5月10~15日开展摸底登记工作
(五)目标儿童摸底登记和通知
3.摸底登记方法:
①入户摸底:农村和社区8月龄~14岁散居及辍学儿童应由摸底
登记人员挨家逐户的拉网式摸底调查,将目标儿童分自然村(居委会 或街道、楼群)、分年龄组登记在《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附表 1),同时给家长发放家长告知书(通知单),告知家长接种时间和 地点,对学龄前儿童应告知家长接种时携带接种证。
前言
为加速我国消除麻疹工作进程,国 家有计划地组织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 疫活动。根据《2006~2012年全国 消除麻疹行动计划》的要求,为指导 各地做好该项工作,规范麻疹疫苗强 化免疫活动的各项技术要求,特制定 本技术指导意见。
一、麻疹疫苗强化免疫 实施原则
实施原则
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是在一定范围内、短时 间迅速提高人群免疫力水平,阻断麻疹病 毒传播的有效手段。要科学制订计划,合 理确定目标人群,重点关注薄弱地区,统 一组织实施,在尽可能短时间内完成,确 保接种率达到95%以上。
百度文库二)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
2.确定各部门职责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麻疹疫苗强化免疫
接种工作的组织实施,制定麻疹疫苗强化 免疫实施方案,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完成 麻疹疫苗强化免疫。 各级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强化免疫实施过程 中的工作经费,保障各项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
(二)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
1.成立各类临时协调机构 为更好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各级在实施前应
成立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技术指导小组、疑似预防 接种异常反应处理诊断小组等。 技术指导小组主要由各地卫生技术人员组成,负 责现场技术指导、现场监督评价及强化免疫工作 总结等具体技术工作。各级异常反应诊断小组由 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临床专家和流行病学专家 组成,负责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诊断。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现场技术指导、监督 评价及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总结等具体工作, 做好人员培训、宣传动员、麻疹疫苗和注射器等 物资的分发、储运等工作。
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具体负责麻疹 疫苗强化免疫应种儿童摸底调查登记、宣传、接 种和资料汇总上报工作。
各级教育部门配合卫生部门开展宣传,负责“接 种通知单”的发放和在校学生接种的组织工作。
各级文化、广电、电信部门对强化免疫活动的宣 传动员工作给予支持,提供公益广告等,扩大强 化免疫信息的覆盖人群。
(二)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
公安部门提供必要的人口资料和流动人口信息, 协助开展摸底登记,提高辖区内所有目标儿童的 摸底登记质量。社区(乡镇)及居(村)民委在 政府的领导下,协助开展辖区儿童的摸底登记、 宣传动员工作。
(一)实施时间
1. 根据自治区工作安排和市卫生局强化免疫 活动部署,5月15日前各疾控中心将麻疹 疫苗及注射器送达各接种点,5月10-15 日开展摸底调查工作,重点要将漏种、漏 卡、漏证及流动儿童登记在册,并将接种 通知单发放到监护人手中。 5月15-20 日接种人员进行现场接种,届时市卫生局 将派出人员进行现场督导。 5月20-23 日进行接种率评估,每一个点调查30名 目标儿童。
(五)任务指标
以乡镇级为单位,目标儿童麻疹疫苗强化 免疫接种率≥95%;分年龄组的接种率 ≥95%
二、强化免疫活动前期 准备工作
(一)组织领导
为更好地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各 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向政府汇报,争取 政府下发相关文件、组织召开启动会议、 成立以政府主管领导或卫生行政部门领导 为组长、由卫生、财政、教育、公安、药 监、广电等部门参加的麻疹强化免疫领导 小组,负责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的计划、组 织、实施和协调,落实人员、经费等各项 措施,保证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顺利 实施。
宣传活动应明确麻疹强化免疫的意义、接种对象、 接种时间、地点等,采取当地群众最易于接种的 方式、文字,使儿童家长获取准确的信息。可利 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手机短信、社区通 知等方式等开展宣传,在学校、车站、市场、农 村集市等人口密集地区可采用宣传专栏、宣传画、 宣传单、流动宣传车、标语、开展现场咨询、发 放接种通知等宣传形式。
(四)人员培训
所有参加强化免疫人员的培训应于麻疹强化免疫 活动宣传和摸底前完成。既5月10日前完成。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1.强化免疫的目的、意义; 2.强化免疫对象、时间、指标; 3.组织实施; 4.宣传动员方法; 5.应种儿童摸底登记方法、要求和效果评价; 6.疫苗及相关物资的分发和储存运输; 7.接种现场的安排、人员配置、组织管理、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