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安全管理制度(修订版)【新版】
药物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规范医疗机构药品管理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医疗机构设立药品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药品安全管理的全面工作。
2. 药品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药品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药品安全管理的具体工作。
3. 各部门、科室应明确药品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科室的药品安全管理工作。
三、药品采购与验收1.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药品采购制度,严格执行国家药品采购政策。
2. 药品采购前,应进行市场调研,了解药品质量、价格、供应情况。
3. 药品采购合同应明确药品质量标准、数量、价格、交货时间等。
4. 药品验收时,应严格按照国家药品标准进行检验,确保药品质量。
四、药品储存与养护1. 药品储存应按药品性质分类存放,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2. 药品储存环境应保持干燥、通风、避光、防潮、防鼠、防虫。
3. 药品储存期间,应定期检查药品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处理。
4. 药品养护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负责药品养护工作。
五、药品调剂与使用1. 药师应严格执行药品调剂操作规程,确保药品调剂准确无误。
2. 医师开具处方时,应遵循合理用药原则,合理选择药品。
3. 医师应定期接受药品知识培训,提高合理用药水平。
4. 药师应加强对医师处方审核,对不合理用药提出建议。
六、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报告1.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设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点。
2. 医师、药师在诊疗过程中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应及时报告。
3.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应及时、准确、完整,不得迟报、漏报。
4. 医疗机构应定期分析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提出改进措施。
七、药品安全管理考核与奖惩1. 医疗机构应定期对药品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考核。
2. 对在药品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安全用药管理制度最新
安全用药管理制度最新一、引言药品是用于预防、诊断、治疗疾病的重要物质,其质量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为了确保药品的安全使用,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根据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安全用药管理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安全用药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安全用药管理工作。
2. 药品管理部门负责药品的采购、储存、配送、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3. 医疗部门负责药品的处方、使用、监测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4. 质控部门负责药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对药品质量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5.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安全用药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三、药品采购与储存管理1. 药品采购应遵循合法、合规、科学的原则,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药品生产企业和供应商。
2. 药品采购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熟悉药品法律法规和市场情况。
3. 药品采购应进行严格的质量审核,确保药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4. 药品储存应符合规定的温湿度要求,确保药品质量稳定。
5. 药品储存应实行分区管理,避免药品混淆和误用。
四、药品配送与销售管理1. 药品配送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物流企业承担,确保药品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2. 药品销售应由具备药品销售资质的药店或医疗机构进行,禁止无证销售药品。
3. 药品销售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能够为消费者提供正确的用药指导。
4. 药品销售应实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确保消费者正确使用药品。
五、药品使用管理1.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药品使用管理制度,确保药品使用安全。
2. 医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根据患者病情合理使用药品。
3. 医疗机构应实行药品使用监测,对药品不良反应进行及时报告和处理。
4. 医疗机构应加强药品使用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安全用药意识。
六、药品质量监督管理1. 质控部门应定期对药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药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2. 对药品质量问题进行及时调查处理,防止问题药品流入市场。
药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药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药品的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药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药品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第二章责任与义务第四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药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确保药品安全管理制度有效执行。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药品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确保本部门药品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第六条药品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配送、使用等工作。
第七条全体员工应遵守药品安全管理制度,积极参与药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药品采购与验收第八条药品采购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确保采购药品的质量和合法性。
第九条采购药品时,应向供应商索取相关证明文件,包括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检验报告等。
第十条药品验收应严格按照药品质量标准进行,验收不合格的药品不得入库。
第四章药品储存与运输第十一条药品储存应按照药品说明书要求,在适宜的温度、湿度等条件下进行。
第十二条药品储存区域应保持清洁、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第十三条药品运输应使用符合规定的运输工具,确保药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
第五章药品使用与管理第十四条药品使用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和医师处方进行,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第十五条药师应负责药品使用的咨询、指导,对患者用药进行评估和监测。
第十六条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药品使用过程中,如发现不良反应,应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七条药品报废:药品过期、变质、失效或被召回时,应及时报废,并做好记录。
第六章药品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十八条定期对员工进行药品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药品安全意识。
第十九条员工应积极参加药品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自身药品安全知识水平。
第七章监督与检查第二十条定期对本单位的药品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首先,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和完善药品管理制度。
包括质量管理体系、药品生产流程、药品质量标准等方面的规定。
生产企业应当定期进行自检和互检,确保药品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并在药品包装上明码标注药品的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
另外,对于药品销售环节,也需要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药品销售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销售资质,并严格执行药品销售许可证的管理规定。
药品销售单位应当将购进时间、数量、销售时间等信息及时登记并保存,与上游流通企业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
对于疫苗、处方药等特殊药品,销售单位应当遵守相应的销售规定,确保销售过程合法、安全。
另外,对于药品使用方面也需要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用药管理制度,包括药品的配发、保存、使用等方面的规定,并根据临床需要制定药品使用指南。
同时,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药品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和审查,确保用药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最后,药品安全管理还需要加强监督和执法力度。
相关执法部门应当积极开展药品安全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药品安全问题。
对于违法违规经营、生产假冒伪劣药品等行为,要依法予以严惩,并公布相关信息,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药品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药品质量和消费者安全的重要保障措施。
各个环节的管理制度应当相互衔接,形成完整的管理体系,为保障药品安全奠定基础。
同时,药品安全管理制度也需要不断完善和强化,以适应药品市场的发展和变化,为人们的健康提供可靠的保障。
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药品安全管理制度药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选5篇)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药品安全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药品安全管理制度篇11、要遵循既有利于教学,又要保证安全的原则,管好用好化学药品,加强危险药品管理和使用的安全教育。
2、危险药品要存放在专用橱内,在存放专用橱的储藏室;有阴凉、通风、防潮、避光等条件;有防火防盗安全设施;实行专专人管理制度。
3、不同性质,互相会发生化学作用的危险药品要隔开存放。
4、危险红品容器应封闭,防止漏气、潮解。
见光容易起变化的危险药品应装在深色的玻璃容器或避光的容器里,对危险药品包装和药品质量要定期检查。
5、要加强对火源的管理。
危险药品储藏室周围及内部严禁火源。
6、危险药品要有可靠的懂得危险药品管理知识的人员管理。
7、化学药品容器都要有标签,并涂蜡保护;对分装的药品在容器标签上要注明名称、规格、浓度;无标签药品,不难擅自乱扔、乱倒,必须请化学老师经化学处理后方可处置。
8、管理人员要建立危险药品(化学药品)各类账册,药品购进后,及时验收、记账,使用后及时消账,掌握药品的消耗和库存数量。
药品安全管理制度篇2一、药品采购、管理制度1、园内药品必须专人负责保管,购入或使用手续齐全,帐目要清楚、准确无误。
2、定期做好药品的盘点工作,统计上报财会,以便进行测算药费,进行收费。
3、对药品不同剂型应分别存放,口服药和外用药必须分开存放,剧毒药必须按规定保管。
4、保健室的药品要妥善保管,教师及幼儿领药服药时要登记。
保健医生随时检查药品的有效期及安全性。
对过期药品要严格销毁处理。
5、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医疗器械按期常规消毒。
二、幼儿药品保管、服用制度1、幼儿药品应由保健室妥善保管,严格与食用药品分开,必须由专人保管,严禁放在班上。
药品管理制度细则(最新版)
药品管理制度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药品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药品管理制度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涉及药品的生产、经营、流通、使用等环节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药品管理应遵循科学、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合理用药,以人民健康为中心。
第四条药品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相关的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药品行业的监管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第二章药品生产管理第五条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取得相关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并严格按照许可范围和质量标准进行药品生产。
第六条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药品生产管理制度,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和质量,加强药品生产车间的卫生管理,避免交叉污染。
第七条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检验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并建立设备使用记录。
第八条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药品追溯制度,对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的药品进行全程追踪记录。
第九条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药品质量跟踪制度,对市场上已售出的药品进行抽检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召回并做好相关处理。
第十条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和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和危害。
第三章药品经营管理第十一条药品经营企业应当取得相关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按照许可范围经营药品,不得超范围经营。
第十二条药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药品进货验收制度,对购进的药品进行质量检验,确保药品质量符合标准。
第十三条药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药品销售管理制度,确保销售的药品真实有效,不得销售过期、变质、伪劣药品。
第十四条药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药品储存管理制度,对药品进行储存和保管,保证药品的质量和有效期。
第十五条药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药品价格管理制度,依法合理定价,不得操纵市场价格,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四章药品流通管理第十六条药品流通企业应当取得相关的药品流通许可证,按照许可范围从事药品的流通活动。
第十七条药品流通企业应当建立药品流通追溯制度,对药品流通过程进行全程追踪记录,确保流通环节的安全和可控。
修正药业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修正药业药品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修正药业(以下简称“公司”)为了保障广大患者的用药安全,维护公司的声誉和利益,制定本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二、管理体系1.1 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药品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制度政策、组织架构、工作职责、流程、制度执行、监督检查、应急预案等各项内容。
1.2 公司应设立专门的药品安全管理部门或由公司高管担任药品安全负责人,直接向公司高层报告,并独立行使职责。
1.3 公司的各级管理人员及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公司的药品安全管理制度,依法依规经营,不得随意提高或降低货品的质量标准。
三、职责分工2.1 董事会:负有最终审批公司药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责任,对公司药品安全工作负总责。
2.2 监事会:监督公司药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对公司的药品安全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3 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公司的药品安全管理政策和制度,监督药品生产、储存、运输和销售环节的质量控制,对公司的药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4 药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监管公司的药品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公司内部部门与员工的药品安全管理工作。
2.5 其他各级部门:各级部门负责自身职能范围内的药品安全管理工作。
四、质量管理3.1 公司应严格把关药品的质量管理,建立健全的原材料采购、生产工艺、质量控制等环节的质量管理标准和流程,确保产品的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2 公司应建立健全的产品质量跟踪和溯源制度,对每一批产品实行从原材料进厂到出厂的全程跟踪监控,确保产品的质量安全。
3.3 公司应建立健全的产品质量检验机制,定期进行产品抽检,对不合格产品及时处置并进行追溯处理,保障产品的合格率和安全性。
五、生产管理4.1 公司应建立完善的生产管理制度,对生产环节的人员、设备、工艺等进行严格的管理和控制,确保生产过程的合理、规范和安全。
4.2 公司应对药品生产环节进行全程监控,确保生产过程符合GMP或GSP等相关要求,保障产品的生产安全。
新安全用药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提高药品质量,规范药品使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药品的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包括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药品使用单位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二)依法行政,严格规范药品使用行为;(三)科学合理,促进药品合理使用;(四)预防为主,强化药品不良反应监测。
第二章药品生产管理第四条药品生产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确保生产过程符合规定要求。
第五条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加强原辅材料的采购、检验、储存等环节的管理,确保原辅材料的质量。
第六条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对生产、销售的产品进行持续监测,及时报告不良反应。
第七条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对生产、销售的产品进行定期检验,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三章药品经营管理第八条药品经营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确保经营过程符合规定要求。
第九条药品经营企业应当对采购的药品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确保药品质量。
第十条药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对经营的药品进行持续监测,及时报告不良反应。
第十一条药品经营企业应当加强药品储存、运输等环节的管理,确保药品质量。
第四章药品使用管理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办法,确保药品合理使用。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对使用的药品进行持续监测,及时报告不良反应。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药品处方管理,严格执行处方点评制度,规范处方行为。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药品临床应用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合理用药水平。
第五章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第十六条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本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第十七条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药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药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为了维护药品市场秩序,保障公民的生命健康,依法规范药品安全管理行为,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其下属各级组织、各部门、各药品安全管理岗位人员。
三、责任主体及职责1.本单位负责人:(1)制定药品安全管理政策,明确药品管理的总体目标;(2)组织制定药品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关规程;(3)定期组织药品安全管理岗位人员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4)组织开展药品安全管理的相关工作,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2.药品安全管理岗位人员:(1)负责本单位的药品安全管理工作;(2)执行本单位制定的药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程;(3)进行药品的质量检查和抽检,确保药品的合格性;(4)组织药品安全教育宣传,提高药品安全意识。
四、药品质量管理1.药品采购(1)本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采购药品,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2)采购部门应与供应商签订严格的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3)采购部门应对药品进行抽检,确保药品的合格性。
2.药品存储(1)本单位应设立专门的药品存储区域,按照药品的特性进行分类存储;(2)药品存储区域应保持干燥、通风、无异味,并设有温湿度记录仪,定期检查和记录;(3)对于过期或损坏的药品,应及时进行处理,不得使用或销售。
3.药品销售(1)本单位销售药品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进行,不得销售过期药品或假冒伪劣药品;(2)销售部门应对药品进行登记和核查,保留销售记录,确保销售的药品真实可靠;(3)销售部门应定期进行库存盘点,核对库存与销售记录的一致性。
五、药品安全事件处理1.发现药品安全问题(1)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药品安全问题,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2)上级主管部门应及时组织跟踪调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3)对于确实存在药品质量问题的,应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并及时通报相关企事业单位。
2.药品召回(1)药品召回应由上级主管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责令药品生产企业或销售单位及时采取相应的召回措施;(2)接到药品召回通知的企业或单位应及时配合主管部门进行召回工作,并对召回的药品进行处理报废。
药物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药物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药物采购、储存、使用、回收和销毁等全过程。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风险管理;(二)责任明确,责任到人;(三)规范操作,确保质量;(四)持续改进,不断提高。
第二章药物采购管理第四条药物采购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药品质量标准、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经营企业资质要求进行。
第五条药物采购部门应与合法的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经营企业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六条药物采购应实行集中招标采购,确保采购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七条药物采购部门应建立采购记录,记录采购日期、品种、规格、数量、价格、供应商等信息。
第三章药物储存管理第八条药物储存应满足药品质量要求,确保药品在储存过程中不受污染、变质。
第九条药物储存区域应保持清洁、通风、干燥,温度和湿度应符合药品说明书要求。
第十条药物应分类存放,按照药品性质、剂型、规格等分别存放,避免混淆。
第十一条药物储存期间,应定期检查药品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二条药物储存区域应设置明显标识,标明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等信息。
第四章药物使用管理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和临床诊疗规范使用药物。
第十四条医师开具处方时,应明确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用法、用量等信息。
第十五条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告知药物使用注意事项,包括禁忌症、不良反应等。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建立药物使用登记制度,记录药物使用情况,包括患者信息、药物名称、规格、剂量、用法、用量等。
第五章药物回收与销毁第十七条药物回收与销毁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药物回收应包括过期、变质、损坏、弃用的药品。
第十九条药物回收部门应建立回收记录,记录回收日期、品种、规格、数量、原因等信息。
第二十条药物销毁应采用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销毁方法,确保不污染环境。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1、医院麻醉、精神药品库必须配备保险柜,门、窗有防盗设施,安装报警装置,夜间配备保安人员值班。
门诊、住院等药房设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周转柜的,配备保险柜,药房调配窗口、各病区、手术室存放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应当配备必要的防盗设施。
2、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储存各环节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交接班应当有记录。
3、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购入、储存、发放、调配、使用实行批号管理和追踪,必要时可以及时查找或者追回。
4、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统一编号,计数管理,建立处方保管、领取、使用、退回、销毁管理制度。
5、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或者贴剂的,再次调配时,应当要求患者将原批号的空安瓿或者用过的贴剂交回,并记录收回的空安瓿或者废贴数量。
6、换取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或者贴剂时,由医、护人员持病员处方和等同处方支数的空安瓿到药房换取同量药品。
7、院内各病区、手术室等调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时应收回空安瓿,核对批号和数量,并作记录。
剩余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办理退库手续。
8、收回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空安瓿、废贴由专人负责计数、监督销毁,并作记录。
9、患者不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应当要求患者将剩余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无偿交回医院,由医院按照规定销毁处理。
10、发现下列情况,应当立即向县卫生行政部门、公安机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1)在储存、保管过程中发生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丢失或者被盗、被抢的;
(2)发现骗取或者冒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
修正药业药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修正药业药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修正药业药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修正药业药品安全的管理,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保障公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修正药业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药品安全管理制度,贯彻执行。
第三条修正药业将建立健全药品安全管理机构,负责药品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修正药业将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进行生产和质量控制。
第五条修正药业将定期进行药品质量检测,确保药品的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二章药品生产环节的安全管理第六条修正药业将建立健全药品生产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尽可能减少药品生产过程中的污染和交叉感染。
第七条修正药业将采取措施确保原材料的质量安全,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采购原材料,并在进货时进行质量检验和验收。
第八条修正药业将建立健全药品生产车间的清洁管理制度,加强对生产车间的日常检查和清洁工作。
第九条修正药业将加强对生产工艺和设备的管理,确保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定期进行维修和检测。
第十条修正药业将建立健全药品生产记录的管理制度,确保药品生产过程的可追溯性。
第三章药品储存和运输环节的安全管理第十一条修正药业将建立健全药品储存和运输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药品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和污染。
第十二条修正药业将建立健全药品储存仓库的管理制度,加强对储存环境的监督和管理,并定期进行卫生清理和消毒。
第十三条修正药业将建立健全药品运输车辆的管理制度,确保运输车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测。
第十四条修正药业将采取措施确保药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和变质,加强对药品储存和运输温度的控制。
第四章药品销售环节的安全管理第十五条修正药业将建立健全药品销售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药品销售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第十六条修正药业将建立健全药品销售人员的培训机制,确保其具备合格的知识和技能。
药品使用管理安全管理制度
药品使用管理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药品使用的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使用药品的科室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医生、护士、药剂师和药库管理员等。
三、药品采购管理1. 严格执行医疗机构采购管理程序,确保采购的药品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并具有合法的生产、流通和销售资质。
2. 购进药品必须按照医院规定的采购程序进行,由采购人员填写采购单,保留采购记录等相关资料。
3. 采购药品应当充分考虑到药品的供应能力、价格、质量、安全性、临床效果等因素,制定采购计划,以确保医院药品库存的合理配置和使用。
4. 对于具有一定风险的药品,应当加强对药品供应商的审核,与供应商签署供应合同,明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内容和标准。
5. 采购人员应当建立药品供应商档案,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
四、药品库存管理1. 药品库房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规划和建设,确保库存药品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2. 对于不同种类的药品,应当建立相应的库存管理制度,合理安排库存位置,确保药品的存储条件符合要求。
3. 配有专人负责药品库存管理工作,进行库存药品的盘点和监控,及时更新库存记录。
4. 定期对过期药品进行清点和销毁,确保库存药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五、用药指导和储存1. 医生应当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身体状况,合理开具药方,明确药品的使用剂量、频次和疗程等。
2. 药剂师应当负责药品的配制和合理储存,对怀疑和误用药品要及时沟通医生。
3. 对于易于混淆的药品,应当严格区分储存,避免混淆用药。
4. 周期性对药品进行检查,确保药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六、药品使用审查和监测1. 对于临床使用的新药品,医院应当建立新药审核制度,对新药的临床试验数据和安全性进行审查,确保临床使用的药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
2. 医疗机构应当制定药品使用管理规范和操作程序,对医院内使用的药品进行审查和监测,确保药品使用合理有效。
3. 对于药品使用中出现的问题或不良反应,应当建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进行处理。
安全用药管理制度新版
一、目的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促进合理用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全体医务人员、药品管理人员、护理人员及患者。
三、组织机构1. 成立安全用药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修订、实施和监督安全用药管理制度。
2. 设立安全用药监督小组,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和指导安全用药工作。
四、工作要求1. 药品采购(1)严格执行药品采购制度,选择合法、质量可靠的药品供应商。
(2)药品采购前,应进行药品质量、疗效、安全性等方面的评估。
(3)药品采购后,应及时进行入库验收,确保药品质量。
2. 药品储存与保管(1)按照药品性质、剂型、规格等进行分类储存,确保药品质量。
(2)定期检查药品储存条件,如温度、湿度等,确保药品在适宜的环境中储存。
(3)严格执行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及时清理过期、失效药品。
3. 药品调配与使用(1)药师应严格按照处方开具药品,确保用药安全。
(2)医师应依据患者病情、体质、药物说明书等,制定合理用药方案。
(3)护士在执行医嘱时,应仔细核对患者信息、药品名称、剂量、用法等,确保用药准确。
4. 高警示药品管理(1)严格执行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对高警示药品进行重点监控。
(2)加强医务人员对高警示药品的培训,提高安全用药意识。
(3)对高警示药品的储存、调配、使用等环节进行严格管理,防止用药错误。
5. 患者用药教育(1)对用药患者进行用药指导,告知药品的适应症、禁忌、不良反应等。
(2)提醒患者关注用药后的反应,如有异常,应及时就医。
(3)鼓励患者积极参与用药自我管理,提高用药依从性。
五、监督与考核1. 安全用药管理委员会定期对安全用药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违反安全用药管理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3. 将安全用药工作纳入医务人员绩效考核,确保制度落实。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药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档
一、目的为加强药品管理,确保药品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药品的采购、储存、调配、使用、监测等各个环节。
三、药品分类与界定1. 药品分为处方药和非处方药。
2. 处方药是指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方可购买、调配和使用的药品。
3. 非处方药是指不需要凭医师处方即可购买、调配和使用的药品。
四、药品采购与验收1. 药品采购由药剂科负责,严格按照国家药品采购政策和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2. 药品采购前,药剂科应充分了解市场信息,进行比价采购,确保药品质量。
3. 药品验收应严格按照《药品质量验收管理制度》执行,验收内容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厂家、批准文号、数量等。
4. 验收不合格的药品,应及时退回供应商,并做好记录。
五、药品储存与养护1. 药品储存应严格按照药品性质、分类、剂型进行分区、分类存放。
2. 药品储存环境应保持通风、干燥、避光、防潮、防尘、防虫、防鼠。
3. 药品储存温度和湿度应符合药品说明书要求。
4. 药品养护人员应定期检查药品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处理。
六、药品调配与使用1. 药品调配由药剂科负责,严格执行《药品调配管理制度》。
2. 药师在调配药品时,应仔细核对处方,确保药品名称、剂量、用法、用量准确无误。
3. 医护人员在使用药品时,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和医嘱执行。
4. 处方药的使用应遵循“四查十对”原则,即查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对药品、患者、剂量、用法、用量、途径、时间、医生、药师、护士。
七、药品监测与不良反应报告1. 药剂科应定期对药品质量进行监测,确保药品质量合格。
2. 医护人员在使用药品过程中,如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应及时向药剂科报告。
3. 药剂科应建立不良反应监测档案,对不良反应进行统计分析,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八、附则1. 本制度由药剂科负责解释。
药品用药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药品用药安全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内所有药品的使用、储存、调配、配送等环节。
三、职责分工1. 医疗机构药品用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修订和监督实施本制度,确保药品用药安全。
2. 药剂科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调配、配送等工作,确保药品质量。
3. 临床科室负责药品的使用、监督和反馈,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4. 医生、护士、药师等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提高药品用药安全意识。
四、药品采购与验收1. 采购药品应严格按照国家药品标准、医疗机构药品采购规定进行,确保药品质量。
2. 药品验收时应检查药品的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家等信息,确保药品合格。
3. 对不合格药品,应及时报告医疗机构药品用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五、药品储存与养护1. 药品储存应按照药品说明书要求,分类存放,确保药品质量。
2. 药品储存环境应满足药品养护要求,如温度、湿度、光照等。
3. 定期检查药品储存环境,确保药品储存条件符合要求。
六、药品调配与配送1. 药师应根据医嘱进行药品调配,确保药品准确无误。
2. 药品配送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要求,确保药品在配送过程中不受损害。
3. 对特殊药品,如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七、药品使用与监督1. 医生开具处方时,应严格遵守药品使用原则,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2. 护士在执行医嘱时,应核对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等信息,确保患者用药准确。
3. 药师应定期对临床科室药品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八、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报告1. 医疗机构应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定期收集、分析、报告药品不良反应。
2. 医务人员发现患者出现药品不良反应时,应及时报告医疗机构药品用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3. 对严重药品不良反应,应及时采取救治措施,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药品安全管理制度1.加强药品领取与存放管理,必备药限量领取,各科室内所有基数药物,只能供应住院患者按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2.不同途径、不同剂量药物分开放置,相似药物区分放置,标识醒目,按性能要求规范放置(冷藏、避光、高浓度药、毒麻精神类药)。
氯化钾、浓氯化钠等高浓度药、肌肉松弛剂、细胞毒性药物等必须专柜或单独存放,与其他药品分开存放,应有“禁止静脉推注”的标识。
3.每日检查领回药品有无过期、变质、标签模糊等,每周彻底检查药品一次,有过期、变质、标签模糊药品立即停止使用,及时更换,必要时报告药剂科,对即将过期的药品应进行标识。
每日、每周检查情况记录在《备用药品交接检查记录本》、《抢救车药品检查记录本》上。
4.抢救车内抢救药品必须定量、定位放置,标签清楚,使用后(及每周)及时检查补充,保证随时急用,并封条管理。
5.无菌液开启有日期、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及责任人。
抽出的药液、开启的静脉输入用无菌液体有开启日期、时间及责任人,放置时间超过2小时后不得使用。
6.易发生过敏的药品使用前应详细询问过敏史,按要求进行药品过敏试验,皮试结果阴性方能使用,并严密观察药物反应及疗效。
使用抗生素的原则是现配现用,注意观察用药反应、用药速度等,应有必要的急救措施。
7.口服药要求送药到手,看服到口,指导服药。
8.特殊用药时,严格交接班,以引起医护人员及病人家属的注意。
特殊药品(麻醉、一类精神药)单独存放,专柜加锁:建立交接/使用登记本,认真交接登记:使用后,及时登记使用时间、床号、患者姓名、剂量、使用方法、护士签名:空安瓶交药房。
如有剩余药量,必须现场销毁,并写清剩余具体剂量,和已销毁字样,需当班医生和护士签字。
9.药品发生不良反应后,24h内上报医务科、药剂科、护理部等相关部门,并及时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分析原因,以保证用药安全。
安全用药管理制度文件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药品使用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药品采购、储存、使用、调剂、监测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药品质量,减少药品不良反应,提高医疗安全水平。
第二章药品采购与验收第四条药品采购应严格执行国家药品标准,选用合法、合规、质量可靠的药品。
第五条采购药品时,应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质量保证措施。
第六条药品验收应严格按照药品验收标准进行,对每批药品进行抽样检验,确保药品质量。
第七条验收不合格的药品,应立即退回供应商,并做好记录。
第三章药品储存与养护第八条药品储存应按照药品性质分类存放,确保药品质量。
第九条药品储存环境应保持干燥、通风、避光、防潮、防鼠、防虫。
第十条药品养护人员应定期检查药品储存环境,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一条药品储存期限不得超过药品标签或说明书规定的有效期。
第四章药品使用与调剂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临床用药需要,合理使用药品,严格执行处方制度。
第十三条医师应当根据患者的病情、体质、年龄等因素,合理开具处方,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第十四条药师应当对处方进行审核,确保处方用药合理、安全。
第十五条药师在调剂过程中,应严格执行药品调剂操作规程,确保药品调剂准确无误。
第五章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报告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及时收集、分析、报告药品不良反应信息。
第十七条医师和药师在发现患者用药后出现不良反应时,应及时报告。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定期对药品不良反应进行统计分析,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及时采取措施。
第六章药品报废与回收第十九条药品过期、变质或被污染的,应及时报废。
第二十条报废药品应按照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七章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定期对药品管理情况进行自查,确保本制度的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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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配合医院管理年活动,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根据中国医院协会患者安全目标主要措施,结合本院药品购销、管理、使用等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以促进我院药品管理和药品使用安全的持续改进。
1、药品采购、保管、存放应符合相关制度规程。
(1)药剂科负责全院所有用药的采购和供应。
采购药品应由药库保管员每月根据药品库存数量和使用情况提出采购申请,由采购员严格按招标采购中标目录采购计划并上报院药事委员会审核后,由采购员按计划挂网采购;药品入库前质量管理员应按《药品质量验收管理制度》仔细验收,检查品种、规格、批号、效期、供货商、生产商、数量是否与要求相符,如有不符应作退货处理。
(2)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严格实行“五专”管理;毒剧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中止妊娠药品和贵重药品应符合相关管理规范和登记制度,专柜加锁,帐物相符。
(3)不同剂型药品须严格分区放置,不同剂型区域或货柜(架)上应悬挂醒目标示;高浓度电解质制剂、肌肉松驰剂及细胞毒化等高危药品必须单独存放在专门区域或专用药柜(架),并在该区域或该药柜(架)醒目位置悬挂标示牌;一般按剂型分区存放的药品用绿底白字标示剂型,高危药品区用白底黑字并加黑框标明“高危药品”。
(4)对所有药品应严格按照《药品效期管理制度》加强效期管理,做到先进先出;落实近效期挂牌警示制度。
各药房、药库及各病房在摆放堆码药品时,应将效期较近的药品放在易于拿取的外侧;每个月至少两次检查所有在库或在架药品的效期,各药房效期在三个月内的、库房效期在六个月内的应挂“近效期”警示牌,并记录;库房内存货效期在三个月内的药品,应视药品使用情况安排退货事宜;各病房到期药品应及时报废处理,并做好销毁记录。
(5)落实《药品养护的管理制度》,严格控制药品存放条件,严格按国家批准的药品说明书所列贮存条件存放,严防药品破损、霉变、失效,药品报损率<3‰。
药库、各药房每天两次查看库房内各处温显度表,并记录,如超出规定水平应及时运行除湿机或通风设备;病室也应保持药品存放区干燥、温度适宜,
每天记录温湿度。
药品存放区域不得存放其它无关物品。
如因储存不当导致药品破损、变质、霉变、降效等情况,将对药品养护者进行处罚。
2、药师应在充分尊重医师的处方权的前提下,重视并坚持合理行使药师的审方权。
各药房应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制度,严格执行“四查十对”,力争准确率达100%,出门差错<0.01‰。
(1)配方人员收到处方后应先查看患科别、姓名、年龄、临床诊断及核对医师签名,内容不全、表述不清、医师签名不可辩认及其它不规范或不能判定其合法性的处方应退回;
(2)药师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
包括下列内容:
1) 对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物,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2) 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3) 剂量、用法;
4) 剂型与给药途径;
5) 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
6) 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经处方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安全问题时,应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重新开具处方,并记录在处方调剂问题专用记录表上,经办药师应当签名,同时注明时间。
药师发现药品滥用和用药失误,应拒绝调剂,并及时告知处方医师,但不得擅自更改或者配发代用药品。
(3)严格执行特殊药品专用处方制度,非专用处方不得调配,并与医师联系请其使用专用处方纸重新处方;
(4)落实抗菌药物分级使用制度,发现越级使用或超剂量使用的应暂停调配并及时与医师联系,必要时请医师双签字或请上级医师签字;
(5)发放药品前应查对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与处方是否一致,检查药品外观性状、标签,看有无变质,是否过效期;发出的药品应注明患者姓名和药品名称、用法、用量。
(6)审方、调配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
3、药师应及时向患者及医师提供准确的药物使用帮助,保障用药安全。
(1)门诊、急诊药房窗口,药师在发放药品时应清晰、简要地按药品说明
书或处方医嘱向患者或其家属进行相应的用药交待与指导,包括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并保证自己的语气、语调易于使患者或其家属接受。
(2)门诊药房常设药师一名,解答医师、患者及其家属用药咨询、提供药品信息。
(3)为弥补病区药房药师不能直接查看医师处方行使审方权的缺陷,病区临床药师应定期深入病房,查看患者病历和用药记录,一旦发现不合理用药,及时与临床医师沟通,修改用药方案,减少药疗损害;同时接受临床医师用药咨询、必要时参与制定药疗方案,保障用药合理、安全、有效。
(4)作好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协助临床医师及时发现和上报药物不良反应,并将相关信息实时反馈至临床一线,确保用药安全。
4、各病房、门诊、急诊各科用药安全责任人为科主任及护士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