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建设中施工索赔管理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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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工程项目建设中施工索赔的管理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重视工程项目建设中的施工索赔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主要简单介绍工程管理中应对索赔问题的有关内容。
关键词工程管理索赔施工技术
abstract: along with social development and progress, attention to in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project construction claims has the vital significance. this paper simply introduced the related content in the engineering management to deal with the problem of claiming.
key words engineering management claims construction technology
中图分类号:u455.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引言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建筑行业也逐渐与国际接轨。在建筑项目施工中,各种各样的问题一直充斥其中,而工程索赔问题就成为其中的关键问题,也是必须解决的问题,建设单位希望通过加强管理来降低自己的成本,而建设单位成功的关键还在于利用强大的技术力量进行管理,因此,如何面对索赔,完善项目管理,是建设单位急需要面对的课题,也是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索赔是一种专业性很强,需要工作人员认真细致完成的工作,而索赔是否成功会关系到建设单位的整体效益和工程成本。
1、索赔的定义
在施工索赔的过程中,承包商根据合同和法律的规定,对于并非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或承担了合同规定之外的工作所付出的额外经费时,承包商可以以经济和时间为赔偿要求向业主提出索赔。在现代市场经济环境下,建筑工程索赔是一种常见现象,也是项目建设工程中无法避免的。它与普通的赔偿、罚金不同,它的性质属于经济补偿行为,并不是惩罚。
2、工程索赔的基本原则及要点
1、必须以合同为依据。首先,施工单位必须详细了解施工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与索赔规定,当不得不进行索赔时,合同就是最关键的索赔依据。
2、及时提交索赔意向书。根据招投标文件及合同要求中的相关规定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中要包括索赔的项目、索赔事由及依据、事件发生起算日期和估算损失,不需要详细的计算资料和证明。索赔意向书投交给监理工程师后,再由主管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如果有必要,还可以让施工企业的负责人、现场负责人、现场监理工程师和主管监理工程师一起到现场核对。这样,监理工程师就可以对索赔的起因、地点及方向进行了解。
3、必须注意资料的积累。一定要保留并积累有关索赔的相关材料,当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对所涉及到的技术问题、进度问题和其它重大问题等召开会议时,都应做好文字记录,并请参会人员签字,作为依据。对于单位之间有关业务来往的档案应适当保存,这也是
索赔时的重要文件。施工单位收集到的材料和信息要准确、有说服力,所有的工程费用和工期索赔应附该项目现场监理工程师认可的记录、以及计算材料和证明材料。
3、工程项目建设中的施工索赔要点及应对措施
由于建筑工程合同的特殊性及其复杂性,合同履行过程中难免会发生施工方向业主的施工索赔以及业主向施工方的反索赔,索赔的依据就是建设部和国家工商局制定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规定。从业主方的角度出发,怎样有效防范施工方的索赔,又怎样及时行使向施工方反索赔的权利呢?针对施工方向业主方提出的索赔,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着手:
3.1洞察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引起索赔的起因,适时监控,防患未然。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合同内容必须严密,向施工方提供的地勘、水文地下管线等资料应当准确;尽量避免设计变更;对工程造价确定的依据要明确,要考虑可能出现后续法律、政策、规范的变更引起的干扰事件;对施工方应当承担的风险引进行明确。在进行合同变更时要评估引起索赔的可能性大小和索赔数额的幅度,不能因为对后果预测失误轻易作出让步而引起重大的索赔。
3.2对每个项目(每个标段)的合同要随时清理,经常查看施工记录和监理日志,在工程造价、工期、质量和安全等方面都要进行监控,一旦出现偏差要重点关注。如果出现业主方原因可能引起索赔时,如材料供应不及时引起的停工、窝工等,业主方也应当主动收集证据,防止在索赔数额计算时处于被动地位。
3.3对往来信函、会谈记要、会议记录要进行归档管理,特别是对待施工方的报告要非常慎重,该回的要及时回,不该答应的决不能答应,重要的通话应当作好记录,并且及时将电话记录交与对方签字确认。
3.4监理工程师或业主指派的工程师批准索赔的权限的授予应当合理,既要避免程序复杂降低效率,更要考虑工程师个人工作偏差对业主方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由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索赔事件发生后,工程师可以直接批准索赔,或者认定索赔不成立,这就意味着工程师的认定对业主方产生约束力,而业主方可以明确授予工程师在处理索赔时有多大的权限,如,工程师可以对哪些类的索赔、金额在多大范围内的索赔才具有独立处置权等。
3.5主动收集证据。特别是要收集那些对抗施工方索赔成立的证据。证据包括:(1)招标文件、合同文本及附件;(2)来往文件、签证及变更通知等;(3)各种会谈纪要;(4)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表;(5)施工现场工程文件;(6)工程照片;(7)气象报告;(8)工地交接班记录;(9)建筑材料和设备采购、订货运输使用记录等;(10)市场行情记录;(11)各种会计核算资料;(12)国家法律、法令、政策文件等。
3.6对引起索赔事件的原因进行分析。包括,判断是否属于施工方的风险范畴;因天气、自然原因、国家政策法令、突发事件等原因引起的索赔事件发生时,施工方的处置措施是否得当,是否有因施工方原因造成了扩大的损失。
3.7注意索赔严格的时效性。《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详细地规定了索赔的程序,一共有四个“二十八天”的期限,特别重要的是“(3)工程师在收到施工单位送交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施工单位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4)工程师在收到施工单位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
予答复或未对施工单位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要防止因未及时驳回而产生的推定成立的法律后果。
3.8如果在接到正式索赔报告后,要认真研究施工方报送的索赔资料。首先在不确定责任归属的情况下,客观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重温合同的有关条款,研究施工单位的索赔证据,并查阅他的同期记录。通过对事件的分析,监理工程师再依据合同条款划清责任界限,如有必要时还可以要求施工单位进一步提供补充资料。尤其是对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或监理工程师都负有一定责任的事件影响,更应划出各方应承担合同责任的比例。最后再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索赔补偿要求,剔除其中的不合理部分,核定自己计算的合理索赔款额和工期顺延天数。
结束语
索赔管理涉及到工程技术、工程管理、法律、财会、贸易、公共关系等在内的众多学科知识,因此在应对索赔的实践过程中,应注意这些知识的有机结合和综合运用,在应对索赔时做到理由充分,证据确凿,讲究应对的技巧。成功的工程索赔,需要成熟专业的项目管理人员,严格的过程控制、充分的过程交流、合理的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