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朝阳区社区教育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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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朝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2.15•【字号】朝政办发[2011]17号•【施行日期】2011.02.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朝政办发〔2011〕1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朝阳市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二月十五日朝阳市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实施方案我市城区现有老旧住宅小区84个,涉及住宅1624栋,建筑面积约950万平方米。

有56个老旧小区(约489万平方米)由于房屋共用部位和配套设施无法落实维修责任主体或维修责任主体无法履行维修责任而成为弃管小区。

普遍存在房屋及其配套设施失修失养严重,环境“脏、乱、差”,基础设施配套不足,居民生活不便等问题。

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决定利用五年时间,对城区老旧住宅小区实施整治改造工程。

为做好此项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进一步提升和推进我市住宅小区总体水平,提高整体人居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治理小区环境“脏、乱、差”,完善小区功能为重点,进行全面综合治理改造,逐步改善小区环境质量,努力为居民打造一个环境优美、秩序井然、适宜人居的良好生活环境。

二、工作目标从2011年起至2015年止,全面完成城区老旧住宅小区改造任务。

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在统一规划的前提下,根据房屋建设年限、小区环境等条件,按照由近及远的原则评估分类,分步实施。

2011年将首批改造13个(建筑面积约45万平方米)房屋及其配套设施失修失养严重,已影响群众正常生活,急需维修改造的小区。

三、整治改造内容针对我市老旧住宅小区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整治改造内容如下:(一)小区面貌改观工程1、清理拆除各类违章建筑物和侵占绿地、道路的违法建设;2、清理楼道乱堆杂物及各类小广告;3、整治“脏、乱、差”,取消垃圾道,居民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和新增区政府系统部分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和新增区政府系统部分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和新增区政府系统部分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3.12•【字号】河东政办函〔2021〕3号•【施行日期】2021.03.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和新增区政府系统部分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及相关单位: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区人民政府第17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区人民政府决定调整和新增区政府系统部分议事协调机构。

现将调整后协调机构名称通知如下:一、调整30个议事协调机构(一)河东区推动“1001工程”领导小组组长:区长副组长:常务副区长、分管副区长成员:区产促局、区发展改革委、区住建委、区城管委、区政务服务办、区生态环境局、市规划资源局河东分局、公安交管河东支队主要负责同志,公安河东分局分管负责同志、城东供电分公司总经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产促局,办公室主任由区产促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组织推动和沟通协调工作,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二)河东区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常务副区长副组长:区委统战部部长、分管副区长成员:区产促局、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工商联、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市规划资源局河东分局、区住建委、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健委、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区金融局、区政务服务办和区税务局分管负责同志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产促局,区产促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区产促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和区税务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河东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主任:区长第一副主任:常务副区长副主任:区委政法委书记、区委宣传部部长、区武装部部长委员:各位副区长、区政府办主任成员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区武装部、区发展改革委、区住建委、区城管委、区卫健委、区委网信办、区民宗委、区信访办、区人防办、天津站区办、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金融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公安河东分局、公安交管河东支队、市规划资源局河东分局、区融媒体中心及各街道办事处区应急委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应急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

政办发2011-关于调整朝阳区社区教育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政办发2011-关于调整朝阳区社区教育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朝阳区社区教育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朝政办发〔2011〕24号
各街道办事处、地区办事处(乡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因工作需要,对区社区教育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刘军胜副区长
副组长:孙其军区教委主任
张永新区社会办主任
张树安区农委主任
成员:刘凯团区委书记
黄晓伟区文化委主任
王先勇区科委主任
吕岚区文明办主任
盛国敏区老龄办主任
邹立嵩区财政局局长
吕明杰区人力社保局局长
—1 —
张岩区民政局局长
师伟区卫生局局长
陈杰区体育局局长
荣容区司法局局长
申玺朝区档案局局长
滕国清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赵玲区残联理事长
李洁区妇联主席
张金科区科协主席
李琪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刘丽彬区教委副主任
刘伟区农委副主任
时春岗区社会办副主任
马金东朝阳社区学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委,办公室主任由刘丽彬同志兼任。

今后,该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商有关方面同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自行调整。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一一年九月十九日—2 —。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及撤销有关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及撤销有关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及撤销有关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11.29•【字号】梧政办发〔2023〕87号•【施行日期】2023.11.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及撤销有关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数字梧州建设领导小组等130个议事协调机构主要成员作相应调整,并根据阶段性、专项性工作完成情况和实际工作开展情况,撤销梧州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等14个领导小组(有关名单附后)。

今后,凡是不涉及市政府领导同志的议事协调机构成员调整,由议事协调机构征求成员单位意见并报领导小组同意后自行发文,抄送我办备案。

2023年11月29日附件以市政府及办公室名义成立的议事协调机构目录及主要成员调整名单一、调整的议事协调机构1.数字梧州建设领导小组2.梧州全面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指挥部3.梧州市“湾企入梧”工作指挥部4.梧州市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及能耗双控工作专班5.梧州市全面深化粤桂合作领导小组6.梧州市碳达峰碳中和系列文件编制工作专班7.5G联合通信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8.梧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9.梧州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10.梧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11.梧州市“双减”工作领导小组12.梧州市科技领导小组13.梧州市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领导小组14.梧州市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领导小组15.梧州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16.梧州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17.梧州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局际联席会议18.梧州市深化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19.梧州市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20.梧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21.梧州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22.梧州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23.梧州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24.梧州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25.梧州市土地储备委员会26.梧州市征地拆迁及打击违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7.梧州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28.梧州市自然资源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29.梧州市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30.梧州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31.梧州市盘活存量土地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32.梧州市城市建设规划审查领导小组33.梧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34.梧州市“净采矿权”出让工作领导小组35.梧州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36.梧州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领导小组37.梧州市“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协调小组38.梧州市棚户区改造工程指挥部39.梧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及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领导小组40.梧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41.梧州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42.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43.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44.梧州市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联席会议45.梧州市推进交通强国建设领导小组46.梧州市高速公路项目前期工作推进领导小组47.柳州至梧州段铁路项目建设协调领导小组48.南宁至深圳铁路玉林至岑溪(桂粤省界)段项目岑溪段建设领导小组49.梧州市河长制办公室50.梧州市节约用水工作领导小组51.梧州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组52.城区防洪工程建设工作专班53.梧州市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54.梧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协调小组55.梧州市人民政府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56.梧州市推进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助推乡村振兴联席会议57.粮食生产和生猪生产工作专班58.梧州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协调推进小组59.梧州口岸工作协调领导小组60.梧州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61.梧州市足球改革发展部门联席会议62.梧州市全民健身工作部门联席会议63.梧州市“壮美广西·智慧广电”工程领导小组64.梧州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65.梧州市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领导小组66.梧州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活动领导小组67.梧州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68.梧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69.梧州市公民献血委员会70.梧州市“平安医院”建设工作小组71.梧州市防治地中海贫血工作领导小组72.梧州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联席会议73.健康梧州行动推进委员会74.梧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75.梧州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76.梧州市随军(队)家属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77.梧州市军用饮食供应工作领导小组78.梧州市减灾委员会79.梧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80.梧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81.梧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82.梧州市抗震救灾指挥部83.六堡茶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84.梧州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85.梧州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86.梧州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87.梧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88.梧州市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89.梧州市药品安全委员会90.梧州市筹建国家黑茶(六堡茶)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工作领导小组91.梧州市筹建广西建筑陶瓷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工作领导小组92.梧州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部门联席会议93.梧州市实施质量强梧战略工作领导小组94.梧州市标准化协调推进局际联席会议95.梧州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96.梧州市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97.梧州市绿化委员会98.梧州市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99.梧州市迎接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指挥部100.梧州市城市节水工作(暨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领导小组101.梧州市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联席会议102.梧州市规范管道燃气特许经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103.梧州市全面推进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104.梧州市应急备用水源工作领导小组105.梧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联席会议106.梧州市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健康发展工作领导小组107.梧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108.梧州市实施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109.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110.梧州市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111.梧州市资本市场工作领导小组112.梧州市农村金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113.梧州市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联席会议制度114.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115.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工作领导小组116.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领导小组117.梧州市协助广西金融投资集团清收工作专班118.梧州市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119.梧州市投资促进委员会120.梧州市招商引资项目联合预审委员会121.梧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122.梧州市骑楼城管理委员会123.梧州市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领导小组124.梧州市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125.梧州市气象现代化建设领导小组126.梧州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127.梧州市卷烟市场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128.梧州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129.梧州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130.梧州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二、撤销以下14个议事协调机构1.梧州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2.梧州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3.梧州市节约集约用地工作领导小组4.梧州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5.梧州市耕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6.梧州市建筑工地及泥头车专项整治联席会议7.梧州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8.梧州市推进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9.梧州市静脉产业园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10.梧州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及尾水湿地处理综合整治项目指挥部11.梧州市取水点上移工程指挥部12.广西三威林产工业有限公司上市工作推进领导小组13.防范化解涉企金融风险指导小组14.梧州市国有资产资源梳理整合工作领导小组三、调整的议事协调机构主要成员名单1.数字梧州建设领导小组组长:李振品市长副组长:汪东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桢副市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

2024年小学校本课程工作计划范例(三篇)

2024年小学校本课程工作计划范例(三篇)

2024年小学校本课程工作计划范例为了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化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我校在执行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了校本课程开发方案。

以下是对原文的正式改写:一、指导思想:本校致力于全面传承教育会精神,落实新的国家课程计划,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强化学校特色。

在校本课程的开发中,我校旨在结合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补充和完善校本课程,满足学生个性发展、教师专业发展及学校与社会的需求。

二、校本课程开发的目的和依据(一)目的:1. 满足学生个性发展的需求,改变长期“应试教育”导致的被动学习和低效教学,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个性发展。

2. 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使教师能作为课程的设计者、制定者、编制者,提升教学艺术和综合能力。

3. 适应学校与社会发展的需求,构建“全面+特色”的办学模式,满足社会各界对高质量教育的期待。

(二)依据:1. 遵循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决定》和《朝阳区小学校本课程开发与管理指导意见》的精神。

2. 秉承我校办学理念:创办高质量的、有特色的新型学校,培养德智双全、身心共健、才艺俱佳、快乐成长的学生。

3. 依据我校资源条件:完善的设施、专业的教师、学生的乐学兴趣、家长的高素质配合及社区的积极参与。

三、校本课程的总体目标1. 通过民族艺术教育提升学生的审美能力,增强综合素质和艺术文化底蕴,培养学生对民族艺术的热爱。

2. 培养学生的民族精神和自豪感,强化爱国情怀。

3. 塑造学生健全完美的人格,提高心理品质,丰富人生,促使学生健康快乐地生活。

4. 培养一批复合型、科研型的教师。

四、校本课程的具体目标1. 课程开发小组成员具备高热情和能力,顺利完成课程开发。

2. 充分利用学校、社区资源,满足课程需求。

五、开发原则1. 互补性原则:校本课程对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进行补充和拓展。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关于北京市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关于北京市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关于北京市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2.18•【字号】京政办发[2009]10号•【施行日期】2009.02.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选举正文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关于北京市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09〕10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民政局《关于北京市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〇〇九年二月十八日关于北京市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市民政局二〇〇九年二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中关于“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的规定,全市第六届社区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居民委员会)任期届满,应当进行换届。

为做好第七届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根据《北京市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以下简称《选举办法》)的规定,提出以下意见:一、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各阶段内容(一)选举准备阶段(2009年2月至3月)。

各区县政府、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政府(地区办事处)成立第七届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机构,在深入调查了解居民委员会工作情况的基础上,研究制定选举工作方案及预案。

广泛开展教育培训和宣传动员工作,组织学习选举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动员居民广泛参与居民委员会选举。

(二)选举实施阶段(2009年4月至7月)。

全市第七届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全面铺开,选举投票的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区县政府统一确定。

在此阶段,重点做好推选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选民登记、提名候选人、投票选举、居民委员会班子工作交接等环节的工作。

各区县可根据实际自行决定和组织试点工作。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卫生局关于昌平区创建北京市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卫生局关于昌平区创建北京市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卫生局关于昌平区创建北京市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区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3.04.24•【字号】昌政办发〔2013〕15号•【施行日期】2013.04.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应急正文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卫生局关于昌平区创建北京市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区工作方案的通知昌政办发〔2013〕15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区卫生局制定的《昌平区创建北京市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区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4月24日昌平区创建北京市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区工作方案区卫生局为进一步提高卫生应急能力和管理水平,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高效完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援任务,保障全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区(县)建设方案〉的通知》(京卫急字〔2011〕25号)要求,结合昌平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实施医药卫生事业“十二五”规划为契机,以加强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健全卫生应急长效工作机制,优化整合各类资源,全面提升全区卫生应急能力和管理水平,有效应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切实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到2013年6月底,昌平区达到北京市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区标准。

三、组织机构区政府成立昌平区创建北京市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领导小组),由主管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区卫生局局长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为成员单位。

区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创建北京市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区各项工作。

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负责区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制定创建方案,协调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完成事务性工作,对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创建工作情况进行评估。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设置与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京政发[2003]9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设置与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京政发[2003]9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设置与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正文:----------------------------------------------------------------------------------------------------------------------------------------------------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设置与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京政发[2003]9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优化发展环境,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市有关部门对市政府非常设机构进行清理并提出了《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设置与调整方案》,已经市政府第2次市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在此次清理的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中,予以保留的52个,撤销的36个,不再作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的4个,调整为部门联席会议的4个。

二、市政府决定撤销的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应立即停止以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名义开展工作。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印章交市政府办公厅统一销毁;相关市政府工作部门应按要求积极承担相应工作。

三、对于不再作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以及调整为部门联席会议的,市政府领导不再兼任该机构领导职务或联席会议召集人。

有关部门要尽快提出工作意见,报市政府主管领导同意后开展工作。

今后,凡新成立部门联席会议的,由主管部门报市政府,经市政府主管领导批准后开展工作,市政府领导不兼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市政府办公厅不再就成立联席会议事宜发文。

四、要按照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管理有关规定,严格控制设立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

凡已明确属于有关部门职能范围内或可以确定由某个部门负责的工作,以及可以由部门联席会议解决的事项,不再设立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或临时机构。

广泛开展社区教育 促进社会文明、和谐发展

广泛开展社区教育  促进社会文明、和谐发展

落实《教育
的要求,朝
制定

的工
明确要把社区
教育作为区域教育发展的
重要内容抓实抓好。

社区教育工作的
在推进社区教育中社
学院发挥什么样的作用?
区教育是具有全
方位特点的区域教是充分利用各类教育资源,提高社区全体成员整体素质和生活促进教育自身发展和区域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教育活动。

根本目的是满足人的自身发展需要、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社区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有自己的特点和规律。

从区域出
关键是要在管
撑体系上做工
理体系建设上,要形成
教育部门牵头、
街乡社区(村)两
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社区教育工作格局”,要做好各类资源的统筹。

社区学院在配合政府建设好管理体系的同时,要重点做好服务支撑体系建设,在区域推进社区教育中发挥研究、指导、资源建设、市民学习管理的功能,特别要在指导和服务上做好工作。

《中华儿女》:朝阳社区学院是北京市成立的第一家社区学院,在拓展社区教育服务功能上进行了哪些探索?
马金东:朝阳社区学院成立于1999年,是北京市成立的第一家社区学院。

学院以“立足社区,服务社区”为办学宗旨,以学历教育为基础,非学历教育为重点,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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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献。

新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

新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

新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3.28•【字号】•【施行日期】2023.03.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新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人员变动情况以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调整情况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新乐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2.新乐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分工新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3月28日附件1新乐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秦振山市政府副市长副组长:丁英宾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崔绍鹏市政府信息化中心副主任成员:李军市委宣传部文联主席陈军伟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王琪市委网信办副主任赵红利市人大法工委主任李伟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莉娜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田戊申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刘培山市教育局党组成员李荣杰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党组成员李正辉市公安局副局长康辉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巨永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尚增虎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吴朱立市人社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王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杨玉峰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贾立新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杨利斌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副局长杨雷刚市卫健局党组成员徐玎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杨建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芳市统计局副局长牛建波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主任杜清河市总工会副主席张向向团市委副书记樊晨英市妇联党组成员杨青军市科协副主席付军杰市残联副理事长刘建芬市工商联秘书长刘娟市关心下一代工作中心副主任鞠彦辉市烟草专卖局副局长附件2新乐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分工根据河北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河北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分工〉的通知》及《石家庄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分工》,结合工作实际,确定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分工。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3.10.14•【字号】朝政办发〔2013〕156号•【施行日期】2013.10.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朝政办发〔2013〕15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燕都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朝阳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10月14日朝阳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为积极稳妥推进全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33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辽宁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2〕50号)精神,按照省2013年医改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总体部署,围绕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医改目标,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质,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原则,以破除“以药养医”机制为关键环节,以改革补偿机制和落实医院自主经营管理权力为切入点,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性的医院运行机制,提高医院运行效益。

坚持以改革促发展,加强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为核心的能力建设,显著提高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带动全市医疗卫生快速、健康发展。

二、改革医院北票市中心医院、北票市中医院、凌源市中心医院、凌源市中医院、朝阳县第一人民医院、建平县人民医院、建平县中医院和喀左县中心医院等8家县级公立医院。

三、实施步骤(一)2013年6月至9月为启动阶段。

成立朝阳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基础调研和测算,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启动会议。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区级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区级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区级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6.29•【字号】津河西政办函〔2020〕3号•【施行日期】2020.06.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河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区级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各街、局、公司,各委、办及有关单位: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区政府决定对河西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等38个区级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相应调整,组成人员名单如下:一、河西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姜德志区委副书记、区长副主任:王嘉惠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李丽君副区长李东副区长杨秉魁副区长、公安河西分局局长蔡宁副区长委员:张爱民区委组织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正处级),区公务员局局长(兼)吴静区委宣传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正处级),区新闻出版局局长(兼)王菁区委编办主任王中鹏区发改委主任,区粮办主任(兼)郝奎刚区教育局局长吴志华区科技局局长李晓柏区民政局局长苗宇区司法局局长陈丁区财政局局长李宗兰区人力社保局局长,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兼)王高峰区生态环境局局长杨阳区住房和建设委主任卢伟区城市管理委主任王英区商务局局长宋杨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郭金琦区卫生健康委主任,区爱卫办主任(兼)于洋区应急局局长李国君区市场监管局局长,区知识产权局局长(兼)王玉区国资委主任区体育局局长魏秀革区人防办主任,区民防办主任(兼)王万春文化中心区域办主任韩清军公安河西分局副局长康安平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河西分局局长王亮河西交警支队支队长蒋炳强区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刘晓玲区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周丽区妇联主席王洪年团区委书记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姜德志区委副书记、区长副组长:王嘉惠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李丽君副区长李东副区长杨秉魁副区长、公安河西分局局长蔡宁副区长成员:薛崇禄区政府办主任,区街道办主任(兼),区外事办主任(兼)洪波区政府办副主任杨彦杰区政务服务办主任,区行政审批局局长(兼)李心冰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区民宗委主任(兼)方志刚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副书记(兼),区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兼)尚凯区委网信办主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兼)王菁区委编办主任王中鹏区发改委主任,区粮办主任(兼)郝奎刚区教育局局长吴志华区科技局局长李晓柏区民政局局长苗宇区司法局局长陈丁区财政局局长李宗兰区人力社保局局长,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兼)王高峰区生态环境局局长杨阳区住房和建设委主任卢伟区城市管理委主任王英区商务局局长宋杨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郭金琦区卫生健康委主任,区爱卫办主任(兼)于洋区应急局局长李国君区市场监管局局长,区知识产权局局长(兼)区体育局局长夷佩群区统计局局长李长军区金融局局长魏秀革区人防办主任,区民防办主任(兼)韩金波区合作交流办主任常青陈塘建投公司董事长李朝晖大营门街道办事处主任赵珉桃园街道办事处主任孙宝元下瓦房街道办事处主任孙莹马场街道办事处主任寇嘉荣越秀路街道党工委书记张辰挂甲寺街道办事处主任焦丽霞尖山街道办事处主任李滨天塔街道办事处主任高伟友谊路街道办事处主任邹朝辉梅江街道办事处主任荆永福陈塘庄街道党工委书记龚科家东海街道办事处主任朱颖柳林街道办事处主任燕玲太湖路街道办事处主任王文喜公安河西分局副局长张国栋区税务局局长康安平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河西分局局长王亮河西交警支队支队长蒋炳强区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郑文才区档案馆馆长沙元军区残联理事长金鑫区网格化管理中心副主任刘捷区法院副院长刘岩芳河西海关关长李宪君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河西分中心主任三、河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姜德志区委副书记、区长副总指挥:王嘉惠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马哲区委常委、区武装部部长李东副区长成员:吴静区委宣传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正处级),区新闻出版局局长(兼)李景春区武装部副部长崔增智区政府办副主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郝奎刚区教育局局长王中鹏区发改委主任,区粮办主任(兼)吴志华区科技局局长李晓柏区民政局局长苗宇区司法局局长陈丁区财政局局长李宗兰区人力社保局局长,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兼)王高峰区生态环境局局长杨阳区住房和建设委主任卢伟区城市管理委主任宋杨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郭金琦区卫生健康委主任,区爱卫办主任(兼)于洋区应急局局长支学昆区审计局局长李国君区市场监管局局长,区知识产权局局长(兼)王玉区国资委主任尹立洪区信访办主任魏秀革区人防办主任,区民防办主任(兼)王万春文化中心区域办主任王文喜公安河西分局副局长康安平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河西分局局长王亮河西交警支队支队长蒋炳强区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王志刚区融媒体中心主任,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兼)李朝晖大营门街道办事处主任兼大营门街分指挥部指挥赵珉桃园街道办事处主任兼桃园街分指挥部指挥孙宝元下瓦房街道办事处主任兼下瓦房街分指挥部指挥孙莹马场街道办事处主任兼马场街分指挥部指挥寇嘉荣越秀路街道党工委书记兼越秀路街分指挥部指挥张辰挂甲寺街道办事处主任兼挂甲寺街分指挥部指挥焦丽霞尖山街道办事处主任兼尖山街分指挥部指挥李滨天塔街道办事处主任兼天塔街分指挥部指挥高伟友谊街道办事处主任兼友谊路街分指挥部指挥邹朝辉梅江街道办事处主任兼梅江街分指挥部指挥荆永福陈塘庄街道党工委书记兼陈塘庄街分指挥部指挥龚科家东海街道办事处主任兼东海街分指挥部指挥朱颖柳林街道办事处主任兼柳林街分指挥部指挥燕玲太湖路街道办事处主任兼太湖路街分指挥部指挥冀慧强天津电力公司城南供电分公司王宏业自来水集团第五营销分公司程云鹏联通河西分公司刘文亮市排水五所宋鹏市排水九所四、河西区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姜德志区委副书记、区长副组长:王嘉惠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杨秉魁副区长、公安河西分局局长成员:徐刚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兼)崔增智区政府办副主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苗宇区司法局局长杨阳区住房和建设委主任卢伟区城市管理委主任于洋区应急局局长李国君区市场监督局局长,区知识产权局局长(兼)王文喜公安河西分局副局长王亮河西交警支队支队长王兆君天津市交通综合执法河西支队支队长五、河西区粮食安全区长责任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姜德志区委副书记、区长副组长:王嘉惠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成员:吴静区委宣传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正处级),区新闻出版局局长(兼)王中鹏区发改委主任,区粮办主任(兼)李国君区市场监管局局长,区知识产权局局长(兼)陈丁区财政局局长夷佩群区统计局局长王英区商务局局长王玉区国资委主任李朝晖大营门街道办事处主任赵珉桃园街道办事处主任孙宝元下瓦房街道办事处主任孙莹马场街道办事处主任寇嘉荣越秀路街道党工委书记张辰挂甲寺街道办事处主任焦丽霞尖山街道办事处主任李滨天塔街道办事处主任高伟友谊路街道办事处主任邹朝辉梅江街道办事处主任荆永福陈塘庄街道党工委书记龚科家东海街道办事处主任朱颖柳林街道办事处主任燕玲太湖路街道办事处主任六、河西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河西区健康促进委员会)主任:姜德志区委副书记、区长常务副主任:李丽君副区长殷玉清区武装部政委副主任: 郭金琦区卫生健康委主任,区爱卫办主任(兼)沈芝菁区政府办副主任委员:刘建宏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刘晓玲区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房磊区国资委副主任张令家区红十字会二级调研员张彤区发改委副主任杨小鹏区商务局副局长王强区教育局四级调研员李欣区民政局副局长吴文涛区财政局副局长帅燮区人力社保局副局长贺桂泉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李文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邢媛媛区文化和旅游局四级调研员李丽娟区市场监管局四级调研员边军河西交警支队政委佟罡区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黄晓霞团区委副书记杨燕区妇联副主席王首榕文化中心区域办副主任罗开喜区城市管理委副主任张健区体育局四级调研员侯锦中区住房和建设委三级调研员佫建华公安河西分局警务保障室主任张松林大营门街道武装部部长、党工委委员卢巨光桃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范雯雯下瓦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霍立军马场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冯玥越秀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张翠挂甲寺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房小媛尖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钟滨天塔街道人大工委专职副主任魏凝友谊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王浩波梅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何淑萍陈塘庄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马瀚铎东海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杨涛柳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董志宏太湖路街道武装部部长田浩排水五所副所长刘占江长青办事处副主任李泽崑公众停车第二分公司书记常青陈塘建投公司董事长张平国投公司董事长唐强南楼集团董事长孙汲煤建公司工会主席张凯西京建设公司总经理雷忠民房产开发公司总经理龙剑桂发祥集团副总经理李小军天津电力公司城南供电工会主席李意自来水四站科长七、河西区健康教育领导小组组长:姜德志区委副书记、区长副组长:李丽君副区长成员:薛崇禄区政府办主任,区街道办主任(兼),区外事办主任(兼)臧大伟区委宣传部副部长(保留正处级),区文明办主任(兼)郭金琦区卫生健康委主任,区爱卫办主任(兼)郝奎刚区教育局局长李晓柏区民政局局长卢伟区城市管理委主任王志刚区融媒体中心主任,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兼)李朝晖大营门街道办事处主任赵珉桃园街道办事处主任孙宝元下瓦房街道办事处主任孙莹马场街道办事处主任寇嘉荣越秀路街道党工委书记张辰挂甲寺街道办事处主任焦丽霞尖山街道办事处主任李滨天塔街道办事处主任高伟友谊路街道办事处主任邹朝辉梅江街道办事处主任荆永福陈塘庄街道党工委书记龚科家东海街道办事处主任朱颖柳林街道办事处主任燕玲太湖路街道办事处主任八、河西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姜德志区委副书记、区长副组长:李丽君副区长成员:薛崇禄区政府办主任,区街道办主任(兼),区外事办主任(兼)臧大伟区委宣传部副部长(保留正处级),区文明办主任(兼)王中鹏区发改委主任、区粮办主任(兼)李晓柏区民政局局长陈丁区财政局局长杨阳区住房和建设委主任郭金琦区卫生健康委主任,区爱卫办主任(兼)王朝阳公安河西分局副局长康安平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河西分局局长沙元军区残联理事长王志刚区融媒体中心主任,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兼)九、河西区尘肺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姜德志区委副书记、区长副组长:李丽君副区长成员:沈芝菁区政府办副主任郭金琦区卫生健康委主任,区爱卫办主任(兼)徐刚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兼)王中鹏区发改委主任,区粮办主任(兼)郝奎刚区教育局局长李晓柏区民政局局长苗宇区司法局局长陈丁区财政局局长李宗兰区人力社保局局长,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兼)王高峰区生态环境局局长于洋区应急局局长王玉区国资委主任张秀荣区医疗保障局局长韩金波区合作交流办主任刘臻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李朝晖大营门街道办事处主任赵珉桃园街道办事处主任孙宝元下瓦房街道办事处主任孙莹马场街道办事处主任寇嘉荣越秀路街道党工委书记张辰挂甲寺街道办事处主任焦丽霞尖山街道办事处主任李滨天塔街道办事处主任高伟友谊路街道办事处主任邹朝辉梅江街道办事处主任荆永福陈塘庄街道党工委书记龚科家东海街道办事处主任朱颖柳林街道办事处主任燕玲太湖路街道办事处主任十、河西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组长:姜德志区委副书记、区长副组长:李东副区长成员:薛崇禄区政府办主任,区街道办主任(兼),区外事办主任(兼)洪波区政府办副主任卢伟区城市管理委主任张爱民区委组织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正处级),区公务员局局长(兼)刘建宏区委宣传部副部长王中鹏区发改委主任,区粮办主任(兼)王英区商务局局长郝奎刚区教育局局长王文喜公安河西分局副局长李晓柏区民政局局长陈丁区财政局局长康安平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河西分局局长王高峰区生态环境局局长崔增智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郭金琦区卫生健康委主任,区爱卫办主任(兼)李国君区市场监管局局长,区知识产权局局长(兼)宋杨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王亮河西交警支队支队长王洪年团区委书记周丽区妇联主席李朝晖大营门街道办事处主任赵珉桃园街道办事处主任孙宝元下瓦房街道办事处主任孙莹马场街道办事处主任寇嘉荣越秀路街道党工委书记张辰挂甲寺街道办事处主任焦丽霞尖山街道办事处主任李滨天塔街道办事处主任高伟友谊路街道办事处主任邹朝辉梅江街道办事处主任荆永福陈塘庄街道党工委书记龚科家东海街道办事处主任朱颖柳林街道办事处主任燕玲太湖路街道办事处主任十一、河西区企业上市挂牌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姜德志区委副书记、区长副组长:蔡宁副区长成员:李长军区金融局局长袁国英区人力社保局二级调研员洪波区政府办副主任闫冬云区发改委二级调研员李仁浩区科技局副局长鞠树红区司法局副局长吴文涛区财政局副局长方雯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王岳军区住房和建设委副主任刘思区商务局副局长关戬区应急局副局长张国强区市场监管局一级调研员房磊区国资委副主任张岩一区合作交流办副主任于泽区政务服务办副主任何广胜区税务局副局长关跃忠区工商联副主席十二、河西区质量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姜德志区委副书记、区长常务副组长:蔡宁副区长副组长:李国君区市场监管局局长,区知识产权局局长(兼)洪波区政府办副主任成员:王中鹏区发改委主任,区粮办主任(兼)郝奎刚区教育局局长李仁浩区科技局副局长刘向军区民政局二级调研员,区养老服务中心主任吴文涛区财政局副局长袁国英区人力社保局二级调研员徐学明区生态环境局四级调研员李海洋区住房和建设委副主任王红云区城市管理委党委副书记、副主任刘思区商务局副局长袁莉区文化和旅游局副书记、副局长刘凯区卫健委副主任关戬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姜龙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陈斌区国资委副主任周中原区金融局副局长侯宝萍区政务服务办四级调研员王文喜公安河西分局副局长刘晓玲区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王洪年团区委书记晏雁陈塘管委会副主任尉迟雪莹大营门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彭太刚桃园街道人大工委专职副主任马帅下瓦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牟歆马场街道人大工委专职副主任李勇越秀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李凤海挂甲寺街道人大工委专职副主任李浩尖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齐增军天塔街道办事处二级调研员韩放友谊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王浩波梅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史建春陈塘庄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谈昊东海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巴进元柳林街道人大工委专职副主任王少华太湖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十三、河西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嘉惠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副组长:李宗兰区人力社保局局长,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崔增智区政府办副主任、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成员:徐刚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兼)闫冬云区发改委二级调研员吴晓红区政协副主席(兼),区教育局副局长、二级调研员,民进河西区委会主委李欣区民政局副局长王玉海区司法局副局长吴文涛区财政局副局长帅燮区人力社保局副局长李海洋区住房和建设委副主任王红云区城市管理委党委副书记、副主任刘凯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曲维和区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陈斌区国资委副主任李岩区商务局副局长李红哲区统计局副局长赵力伟区应急局副局长李福全公安河西分局副局长季学全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刘晓玲区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黄晓霞团区委副书记刘国敏区妇联副主席十四、河西区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嘉惠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副组长:于洋区应急局局长崔增智区政府办副主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李景春区武装部副部长成员:吴静区委宣传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正处级),区新闻出版局局长(兼)王中鹏区发改委主任,区粮办主任(兼)郝奎刚区教育局局长吴志华区科技局局长李晓柏区民政局局长苗宇区司法局局长陈丁区财政局局长李宗兰区人力社保局局长,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兼)王高峰区生态环境局局长杨阳区住房和建设委主任卢伟区城市管理委主任宋杨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郭金琦区卫生健康委主任,区爱卫办主任(兼)支学昆区审计局局长李国君区市场监管局局长,区知识产权局局长(兼)魏秀革区人防办主任,区民防办主任(兼)尹立洪区信访办主任王万春文化中心区域办主任王文喜公安河西分局副局长王亮河西交警支队支队长蒋炳强区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张博智区融媒体中心副主任冀慧强天津电力公司城南供电公司路勇自来水二营销公司李欣自来水四营销公司王智燃气河西营业所付宏喆燃气河西管线所李勇津燃河西分公司王宏业自来水集团第五营销分公司程云鹏联通河西分公司刘文亮市排水五所宋鹏市排水九所十五、河西区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嘉惠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副组长:王中鹏区发改委主任,区粮办主任(兼)崔增智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成员:吴静区委宣传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正处级),区新闻出版局局长(兼)杨阳区住房和建设委主任卢伟区城市管理委主任郭金琦区卫生健康委主任,区爱卫办主任(兼)韩金波区合作交流办主任王英区商务局局长王高峰区生态环境局局长李晓柏区民政局局长夷佩群区统计局局长吴志华区科技局局长王玉区国资委主任宋杨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郝奎刚区教育局局长区体育局局长陈丁区财政局局长杨彦杰区政务服务办主任,区行政审批局局长(兼)王志刚区融媒体中心主任,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兼)李国君区市场监管局局长,区知识产权局局长(兼)张国栋区税务局局长王文喜公安河西分局副局长王亮河西交警支队支队长李朝晖大营门街道办事处主任赵珉桃园街道办事处主任孙宝元下瓦房街道办事处主任孙莹马场街道办事处主任寇嘉荣越秀路街道党工委书记张辰挂甲寺街道办事处主任焦丽霞尖山街道办事处主任李滨天塔街道办事处主任高伟友谊路街道办事处主任邹朝辉梅江街道办事处主任荆永福陈塘庄街道党工委书记龚科家东海街道办事处主任朱颖柳林街道办事处主任燕玲太湖路街道办事处主任十六、河西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王嘉惠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副指挥长:于洋区应急局局长崔增智区政府办副主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成员:徐刚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兼)李景春区武装部副部长王中鹏区发改委主任,区粮办主任(兼)郝奎刚区教育局局长吴志华区科技局局长李晓柏区民政局局长苗宇区司法局局长陈丁区财政局局长李宗兰区人力社保局局长,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兼)王高峰区生态环境局局长杨阳区住房和建设委主任卢伟区城市管理委主任王英区商务局局长宋杨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郭金琦区卫生健康委主任,区爱卫办主任(兼)支学昆区审计局局长李国君区市场监管局局长、区知识产权局局长(兼)区体育局局长尹立洪区信访办主任魏秀革区人防办主任,区民防办主任(兼)韩金波区合作交流办主任王万春文化中心区域办主任王文喜公安河西分局副局长王亮河西交警支队支队长蒋炳强区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张令家区红十字会二级调研员李朝晖大营门街道办事处主任赵珉桃园街道办事处主任孙宝元下瓦房街道办事处主任。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城市更新五年行动计划(2021年—2025年)的通知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城市更新五年行动计划(2021年—2025年)的通知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城市更新五年行动计划(2021年—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11.09•【字号】朝政办发〔2021〕49号•【施行日期】2021.11.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城市更新五年行动计划(2021年—2025年)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朝阳市城市更新五年行动计划(2021年—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1月9日朝阳市城市更新五年行动计划(2021年—2025年)为深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促进我市城市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辽宁省人民政府共建城市更新先导区实施方案》以及《朝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以绿色低碳理念引领城市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全力做好城市更新规划、提升城市品质、改善城市面貌,加强城市安全,实现城市精细化管理,营造宜居宜业宜游的城市环境,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建设人民满意城市,提供坚实保障。

二、基本原则——顶层设计、群众参与。

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科学编制朝阳城市更新发展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空间规划布局,高起点、高标准引领朝阳城市建设。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推进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推进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推进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朝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7.11•【字号】朝政办发[2014]99号•【施行日期】2014.07.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保障正文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推进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朝政办发〔2014〕9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燕都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朝阳市推进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7月11日朝阳市推进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提高未实施物业管理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质量,有效推进“提质扩面”工作进程,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高居民满意度为出发点,以建立科学的物业管理机制、解决物业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全面提升全市物业管理行业服务水平,推动整个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基本原则根据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有效推进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

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坚持以专业化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为主、业主自助式管理为辅的多样式管理,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

三、工作目标根据住宅小区不同情况,因地制宜,分类管理,争取在2到3年内实现“新建小区规范管理、未管小区全面覆盖、已管小区服务提高”的总体目标。

各县(市)要于3年内全面完成对未实施物业管理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

双塔区、龙城区,2014年要完成302万平方米弃管住宅小区和已改造完毕的老旧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推进任务;2016年年底前要全面完成剩余的798万平方米未实施物业管理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

四、实施方法各县(市)主管部门要根据客观实际,迅速制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总体规划。

(一)先行试点而后推广。

为确保工作不走弯路、取得实效,要采取先试点后推广的方法予以推进。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7.31•【字号】京政办发[2009]42号•【施行日期】2009.07.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政办发〔2009〕42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〇〇九年七月三十一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9〕2号),设立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简称市政府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是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

一、职责调整(一)划出的职责。

将原承担的北京市社区建设和城市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职责划给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

(二)转变的职责。

1.强化对中央国家机关、驻京部队、中央在京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省市的综合协调服务工作。

2.强化服务职责,加强应急、督查工作,进一步发挥参谋助手和运转枢纽作用。

3.加强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一)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公文。

(二)研究区县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以及其他机构请示(商洽)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请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承办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文件。

(三)负责市政府会议的会务组织工作。

(四)负责市政府总值班工作,协助安排市政府领导同志参加重要政务活动;负责市政府的公务接待工作。

(五)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市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承担北京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简称市应急委)的具体工作,负责规划、组织、协调、指导、检查本市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及应急管理的预案、体制、机制和法制建设。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西城区防范金融风险和打击、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西城区防范金融风险和打击、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西城区防范金融风险和打击、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6.12•【字号】西政办发〔2015〕8号•【施行日期】2015.06.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西城区防范金融风险和打击、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西政办发〔2015〕8号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根据北京市政府对防范金融风险和打击、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安排部署,为加强我区金融风险防范和打击、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决定成立防范金融风险和打击、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区防范金融风险和打非领导小组)。

具体方案如下:一、领导小组组成组长:苏东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副组长:王都伟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姜立光区政府副区长以下单位主管领导为区防范金融风险和打非领导小组成员。

成员单位包括: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委社会工委、区发展改革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区商务委、区审计局、区国资委、区统计局、区功促局、区金融办、区政府外办、区政府法制办、区信访办、区房管局、区应急办、区检察院、区法院、西城公安分局、区地税局、区国税局、西城工商分局、西城国土分局、西城规划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区防范金融风险和打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区防范金融风险和打非办)设在区金融办。

办公室主任由区金融办主要负责人兼任。

二、工作职责(一)区防范金融风险和打非领导小组工作职责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防范金融风险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要求;统筹全区金融风险防范和金融安全宣传工作,组织协调开展金融风险的监测预警和风险排查,维护地方金融秩序和稳定;建立健全全区处置非法集资组织协调机制和工作责任制;决策和部署全区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重大事项;加大全区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统筹领导和协调工作,统筹协调涉及本区跨口、跨部门综合性涉嫌非法集资案件重大事项,重点协调全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组织、实施和协调成员单位对非法集资进行研判,组织实施非法集资处置工作;协调其他地区政府部门共同处置跨地区非法集资案件;协调、配合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及市政府应对重大非法集资突发事件。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关于精简与规范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的通知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关于精简与规范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的通知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关于精简与规范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8.27•【字号】通政发[2009]31号•【施行日期】2009.08.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关正文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关于精简与规范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的通知(通政发〔2009〕31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属机构: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北京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京发[2009]2号)和《关于北京市区县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京发[2009]3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减少行政层次、强化部门责任、理顺职责分工,区政府决定,对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进行精简与规范。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此次清理的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中,予以保留的71个,撤销的16个,调整为部门联席会议和分指挥部的3个。

二、对于撤销的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自公布之日起停止以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的名义开展工作,并在正式对外公布30日内将有关印章交区政府办公室统一销毁;有关部门应按要求承担起相应工作。

三、对于调整为部门联席会议的,有关部门要尽快提出工作意见,报区政府同意后开展工作。

区政府各工作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涉及跨部门的事项,责任部门作出重要决定时,应主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努力达成共识,尽快建立灵活便捷的部门联席会议机制。

今后,凡新成立部门联席会议,由责任部门报区政府批准,区政府领导同志不兼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区政府办公室不就成立联席会议事宜发文。

四、按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86号,以下简称《条例》)、《北京市通州区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设立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

凡工作可以交由现有机构承担或由现有机构进行协调可以解决问题的,不再设立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区2009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重要实事的通知朝政办发…2009‟1号各街道办事处、地区办事处(乡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朝阳区2009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的重要实事》正式印发。

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责任分工,狠抓任务落实。

区政府督查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做到有布置、有监督、见成效,确保拟办实事按期完成。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二OO九年三月二日—1 —朝阳区2009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的重要实事2009年,我区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市委十届五次全会和区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区委“解放思想、传承奥运、再创优势”的工作要求和“四个走在前列”的工作目标,抓住经济发展、城乡统筹、民生改善、城市管理四个重点,集中力量办一批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实事,让改革发展成果惠及人民。

现将2009年我区政府拟办重要实事公布如下:一、在和平街、左家庄街道建立地区文体中心,满足群众日常文化需求。

完成时限:2009年11月底前主要责任单位:区建委、区社会办项目负责人:吴凤岐、汪洋协办单位:相关街道二、以“道路修整、外墙粉饰、植树种绿、更新设施”为重点,完成酒仙桥高家园社区、垡头西里社区等一批老旧小区环境改造任务。

完成时限:2009年11月底前—2 —主要责任单位:区社会办项目负责人:汪洋协办单位:相关街道三、加强对空巢老人的全方位服务力度,加强居家养老分中心建设,建立空巢老人服务档案,增设服务项目,拓展志愿服务,深化社区关爱。

完成时限:2009年11月底前主要责任单位:区社会办、区民政局项目负责人:汪洋、张凤祥协办单位:相关街道四、在左家庄等8个街道开设老年饭桌。

完成时限:2009年11月底前主要责任单位:区社会办、区民政局项目负责人:汪洋、张凤祥协办单位:相关街道五、整治规范并扩建团结湖、八里庄、六里屯街道等一批居民小区自行车车库,解决非机动车停放难问题。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城区市容环境和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百日会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城区市容环境和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百日会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城区市容环境和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百日会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朝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7.24•【字号】朝政办发[2012]101号•【施行日期】2012.07.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城区市容环境和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百日会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朝政办发〔2012〕101号)朝阳县、双塔区、龙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朝阳市城区市容环境和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百日会战”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朝阳市城区市容环境和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百日会战”活动实施方案为全面落实省“迎全运、爱家乡、建辽宁”主题活动和城市“四化”竞赛活动的总体部署,推进生态朝阳、文化朝阳、信用朝阳、幸福朝阳建设,有效解决影响城市市容环境和交通秩序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和形象,市政府决定开展城区市容环境和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百日会战”活动。

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严格执法、从严整治、团结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原则,突出城区市容环境和交通秩序综合整治重点,坚持不懈解决突出问题,着眼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构建文明、整洁、优美、有序、安全的城市市容环境和交通秩序。

二、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1、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拆除城区内私搭乱建,沿街两侧有碍观瞻的雨搭落地、遮阳棚;整治市场外延、延时经营、马路市场、占道经营、店外经营、店外摆放、店外加工、流动商贩、户外烧烤;整治建筑渣土乱排乱倒、违规装饰装修;整治未覆盖遗撒、扬尘、轮胎带泥污染城市道路车辆,以及马路边石以上乱停乱放车辆;整治市区沿街两侧建筑物、构筑物墙体及设施设备上的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整治各类不规范的广告牌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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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朝阳区社区教育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朝政办发〔2010〕17号
各街道办事处、地区办事处(乡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因工作需要,特对区社区教育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张春秀副区长
副组长:孙其军区教委主任
张永新区社会办主任
陈晓东区农委主任
成员:黄晓伟区文化委主任
王先勇区科委主任
邹立嵩区财政局局长
吕明杰区人力社保局局长
张凤祥区民政局局长
吕岚区文明办主任
师伟区卫生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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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杰区体育局局长
荣容区司法局局长
申玺朝区档案局局长
滕国清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张金科区科协主席
盛国敏区老龄办主任
王毅区残联理事长
黄敏区妇联主席
李琪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孔磊团区委书记
刘丽彬区教委副主任
潘竞区社会办副主任
李华区农委副主任
马金东朝阳社区学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委,办公室主任由区教委副主任刘丽彬兼任。

今后,该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商有关方面同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自行调整。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一O年十月十八日—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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