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doc 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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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计制度

内部审计制度

内部审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某某医疗美容投资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有效开展落实内部审计工作,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管理、服务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国家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联合丽格(北京)医疗美容投资连锁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被审计对象,特指公司各部门、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直属分支机构(含控股子公司)及上述机构相关责任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公司实施内部监督,依法检查会计账目及其相关资产,监督财务收支,经营成果真实合法的活动。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第四条按照权责分明、管理科学的原则,在公司财务部下设审计部,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本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对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经营管理,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进行内部审计监督,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

第五条依据公司规模、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配置3名以上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其中设内审负责人1名。

第六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具有与审计工作相适应的审计、会计、经济管理等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并不断通过继续教育来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

第三章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内容和职责第七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内提交下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第八条内部审计的工作内容通常涵盖公司经营活动中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包括但不限于:采购、营销、应收账款管理、存货管理、资产管理、资金管理、费用成本、投资效益、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离任审计等。

第九条内部审计人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忠于职守,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保守秘密,未经公司批准,不得公开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果。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范文(5篇)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范文(5篇)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根据国家有关审计的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规范化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被审计对象,特指公司各部室、境内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上述机构相关责任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包括监督被审计对象的内部控制制度运行情况,检查被审计对象会计账目及其相关资产,监督被审计对象预决算执行和财务收支,评价重大经济活动的效益等行为。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第一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为审计部,对公司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系统的内部审计监督。

第二条审计部配备专职审计人员若干人,设审计部主任____名,由审计委员会提名后董事长任免,审计部主任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具有与审计工作相适应的审计、会计、经济管理、工程技术等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第四条内部审计人员根据公司制度规定行使职权,被审计部门(个人)应及时向审计人员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破坏或者打击报复。

第五条内部审计人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忠于职守,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保守秘密;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第六条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对象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三章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内容和职责第一条内部审计的范围公司内部审计范围包括财务审计、内控审计以及专项审计。

财务审计包括资产审计、费用成本审计、投资效益审计、经济效益审计等。

内控审计包括资金、物资、采购、生产、营销等公司内部经营管理环节中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

专项审计包括基建、技改预决算审计、科研项目审计、离任审计等。

第二条内部审计的目的通过内部审计,评价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完善,以达到查错防弊,改进管理,提高经济效益,规范公司运作行为的目的。

第三条审计部的主要工作范围为1、对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对资金、财产的完整、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3、对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算、信贷计划和经济合同的执行情况及其经济效益进行审计监督。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五篇)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五篇)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健全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制度,实现内部审计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职责,发挥内部审计的服务、监督职能,促进和提升企业管理,根据《____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单位的所有内部审计,各单位经营活动、管理工作、财务收支及核算等经济活动,依据本制度接受内部审计检查和监督。

公司及公司所属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向内部审计部门提供的财务会计等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三条内部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及人员第四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为监察审计部。

监察审计部内审工作在部门分管领导及财务总监领导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相关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职能,发挥监督、评价和服务功能。

第五条监察审计部配备具有内审执业资格、相应业务能力的专职内部审计人员,根据内审工作需要,可____抽调各单位相1关人员,成立内审工作小组,以有效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第六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具备与其从事的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熟悉公司的经营活动。

第七条内部审计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职业道德规范:1、内部审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严格遵守内部审计法律和法规规定。

2、内部审计人员不得从事损害国家利益、公司利益活动。

3、内部审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做到独立、客观、公正。

4、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必要时可聘请有关专家协助。

5、内部审计人员应当遵循保密性原则,按规定使用其在履行职责时所获取的资料。

6、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报告中应客观地披露所了解的全部重要事项。

7、内部审计人员应不断接受后续教育,提高服务质量。

第八条公司实行审计回避制度,内部审计人员与审计事项或被审计单位(部门)有利害关系的,应事先申明,不得参与该项审计工作。

【范例推荐】汽车内部审计制度(WORD5页)

【范例推荐】汽车内部审计制度(WORD5页)

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和监督,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障公司资产安全和完整,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内部审计是公司对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通过审查和评价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防范经营风险,改善运营状况,促进公司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公司各部门、分子公司及相关人员应当配合内部审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妨碍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

第四条内部审计遵循独立、合法、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保守秘密的原则。

第二章审计机构和人员第五条公司设立审计部为内部审计机构。

审计部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审核评价。

第六条审计部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七条审计部应根据内部审计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专职内部审计人员。

审计部的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

第八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与从事内部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熟悉公司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并不断通过后续教育来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

第九条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遵循职业道德规范,忠于职守,做到独立、客观、公正、保密,并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执行内部审计业务。

第十条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一条内部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内部审计人员。

第三章审计机构的职责第十二条审计部应根据公司各阶段的工作重点,组织安排审计工作。

企业内部审计制度范本(五篇)

企业内部审计制度范本(五篇)

企业内部审计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和审计监督,有效控制风险,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完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内部控制有效运行、改善公司风险管理方面的作用,根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法规和《公司章程》,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内部审计是企业实施的内部经济监督,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经营活动及所属部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管理人员责任评价、合同复查等有效地进行监督和评价的一种活动第三条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工作的执行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指导、监督公司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和审计人员的职责,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内部审计人员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本公司的规章制度,对本公司及所属控股、参股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独立进行审计监督,审计负责人向董事会负责并定期报告工作第四条公司内部审计遵循“依法、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公司应保证其工作合理、合法、有效,达到完善公司内部约束机制。

内部审计的目标是促进公司内部程序的合理性和资源利用的有效性,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错误和舞弊的发生,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与有关决议能够有效实施执行。

通过系统化、规范化的方法,评价、改进公司及所属单位等组织机构、人员及其经营管理行为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过程中的效果,促进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

第五条本制度是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基本管理制度。

公司授权监察审计部根据本制度制订和完善有关的操作规程和工作指引,实现审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及所属部门和员工均依照本制度接受内部审计监督。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第七条监察审计部是公司的内部审计机构,并对董事会负责,独立于公司业务部门,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扰。

【审计制度】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WORD17页)

【审计制度】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WORD17页)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现审计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关于实施审计工作制度的若干规定》,结合**集团的工作实践,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中的公司总部是指中捷集团公司,子公司是指中捷集团下属的控(参)股公司。

第二条本制度是公司总部审计部门对子公司办理审计事项的准则,审计人员必须遵循本制度。

本制度的内容包括审计人员对子公司在实施审计项目过程中的审计准备、审计实施、审计终结、审计意见和决定的执行,以及审计档案管理。

第三条对公司总部内部审计的主要活动约定:内审管控的本质就是鉴证、评价和监督,内审管控的日常化、制度化,能够及时发现子公司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加以改正,使得子公司始终沿着正确的管控轨道前进。

1、稽核审计:公司总部对子公司进行控制的重要手段是进行稽核审计,稽核由公司总部和子公司财务部门内部进行。

审计分为常态审计和非常态审计,常态审计是每年组织四次定期的审计,以加强控制。

非常态审计是在特殊情况下,或者接到举报时,由公司总部随时进行审计。

内审管控的主要内容包括财务收支审计、管理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离任审计等。

2、临时审计工作组:为使子公司和公司总部在战略方向和政策上保持一致,产生充分的战略协同、管理协同效应,公司总部审计中心牵头,定期组织抽调各子公司财务人员组成临时审计工作组,负责向对相关子公司进行专项审计。

临时审计工作组完成审计任务后就返回各岗位,需要时再回到小组。

3、预警机制:公司总部结合曲线管理建立预警系统,对于子公司的指标异动分层次处理:轻微偏差(预警);较重大的偏差(子公司高层领导随时来总部述职);严重偏差(向子公司派驻常务副总,临时接管以前总经理的职责),或进一步细分。

4、尽职与胜任调查:通过对子公司的经理层进行尽职与胜任调查,考察经理层的业绩、能力与胜任情况,通过对经理人的掌控和尽职胜任考察,来加强对子公司的管控。

5、立体举报机制:建立内部立体举报机制,子公司内部员工不论层级可随时向公司总部审计中心或子公司审计部门举报发现的问题,无论真伪,公司总部审计中心应立即着手进行调查真相并对属实的情况进行处理。

公司企业内部审计制度(5篇)

公司企业内部审计制度(5篇)

公司企业内部审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____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加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根据《公司法》、《审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审计署《____内部审计工的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内部审计是依法对全公司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的系统审计和监督,以严肃财经纪律,促进廉政建设,维护单位合法权益,改善经营管理,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

第三条公司所属各事业部、全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及办事处均应按照本制度规定,接受内部审计监督。

第二章任务、范围与依据第四条审计工作的任务是:确保国家有关财经政策、法规制度以及财经纪律在企业的正确执行,强化企业管理,为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第五条内部审计的范围:(一)年度财务计划或单位预算的执行和决算;(二)财务收支、经济往来的真实性、合法性;(三)对全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及办事处的经济效益审计(年度审计每年进行一次,半年进行监督检查;(四)经济责任审计。

包括中层干部(正职)或负责人进行离任审计;(五)内部控制制度(包括管理控制制度和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严密程度和执行情况____;(六)与对境内外经济____进行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及合作项目的合同执行情况;长短期投资、财产的经营状况及其效益性进行____;(七)检查国家财经法规和企业财务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八)对公司直属具有财务、金融、经济活动的职能部门进行年度预算指标或承包指标执行情况进行审计(以审计结果为最终考核依据);(九)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要问题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十)对国家税款的缴纳的合理性、合法性及税收政策掌握和执行的完整性进行审计;(十一)对企业财务风险预警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十二)公司领导和上级审计机构交办的审计事宜。

第六条内部审计依据:(一)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二)公司规章制度,董事会决议。

集团母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集团母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集团母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总则一、目的为加强集团母、子公司的管理和监督,维护财经法纪,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监督作用,使审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国家审计法规并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总部及所属各类子公司,包括控股类子公司、参股类子公司和协作性子公司。

对于控股类子公司作全面的各项审计;对于参股类子公司,主要对投入资金的使用情况、成本利润及分配的真实性、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于协作性子公司,主要对其提供的协作的事项进行调整,以及协议合同审计。

三、权限的定义荣事达集团母子公司财务管理权限中有六类权限:1、审批权:批准管理方案(制度)付之实施的权利;2、审核权:对管理方案(制度)是否符合集团相关规定进行审查;3、监控权:对管理方案(制度)执行过程进行监督、审计和调控的权利;4、奖惩权:对审计和考核结果按照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者进行奖惩的权利;5、提案权:提出或编制管理方案(制度)的权利;6、执行权:组织执行管理方案(制度)的权利第一章审计机构和人员1、集团公司设立审计监察委员会,是集团董事局常设性议事机构,负责领导、监督和管理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的审计监察工作,保证审计监察工作的质量。

2、集团设立审计法务本部,在集团审计监察委员会和CEO指导下开展工作。

审计法务本部依照集团公司有关制度规定,对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财务收支、制度流程和各项经营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对集团管委会、董事局主席负责并报告工作。

3、审计法务本部配置若干专职内部审计人员。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审计岗位所必备的会计、审计等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内部审计机构的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3、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审计职业道德规范,坚持原则、客观公正、恪尽职守、保持廉洁、保守秘密,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泄露秘密,玩忽职守。

4、内审人员应按审计程序开展工作,对审计事项严守秘密,未经批准不得公开。

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制度范文(四篇)

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制度范文(四篇)

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制度范文【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制度】一、目的和依据: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旨在通过开展审计活动,帮助企业发现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提供改进建议和决策依据,保护企业利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该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范围和对象:本制度适用于国有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审计对象包括国有企业的经济业务活动、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方面。

三、组织架构:1. 审计委员会:由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审议审计工作计划、重大问题决策等。

2. 审计部门:由审计人员组成,负责具体的审计活动的执行和报告编制。

四、工作程序:1. 制定年度审计计划:审计部门依据企业的经营情况和风险分析,制定年度审计计划,并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 准备审计工作:审计部门对审计对象进行准备工作,包括收集资料、开展初步调查等。

3. 执行审计工作:审计部门执行审计计划,开展现场审计、资料核查等工作。

4. 编制审计报告:审计部门根据审计结果,编制审计报告,包括审计目标、方法、发现的问题、建议等,并提交审计委员会审议。

5. 报告审议和改进措施: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报告进行审议,并给出改进措施和决策意见。

6. 审计结果跟踪:审计部门对审计报告中的问题和建议进行跟踪,并对改进情况进行评估。

五、保密和独立性:审计部门及人员在执行审计工作过程中,应保守秘密、不泄露企业机密信息,确保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受任何干扰和影响。

六、奖惩措施:对于在审计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可以给予奖励和荣誉;对于违反审计工作制度和规定的行为,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七、制度评估和持续改进:企业领导班子应对本制度进行定期评估和改进,确保其适用性、合规性和有效性。

八、附则: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企业领导班子所有,如有需要,可以进行调整和修改,但必须经过审计委员会的审议通过。

以上为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制度范文,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上海某公司内审工作制度(doc 5页)

上海某公司内审工作制度(doc 5页)

上海某公司内审工作制度(doc 5页)证券代码600848 900928 股票简称自仪股份自仪B股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内审工作制度(经公司2008年3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开展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管理、服务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国家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内部审计基本准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内部审计制度。

第二条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总目标是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公司规章制度实施内部审计,以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遵守国家财经法规,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规范公司经营行为,控制经营风险,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和股东利益,强化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防范各种违纪违规行为。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对本公司及公司各职能部门、分公司和公司投资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和其他机构所进行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检查和评价行为。

通过审查和评价内部控制、经济效益、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有效性,促进公司经济目标的实现。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范围第四条公司设置监察审计部。

监察审计部内设四个岗,即综合经理岗、财务审计岗、管理审计岗、监察和风险管理岗。

部门定员编制暂定4-5人。

一、综合经理岗的主要职责:负责部门的工作计划的制定、工作计划的执行;对部门不同工作岗位组织、协调;对部门工作指导与检查;负责部门之间的协调与沟通;全面负责本部门工作质量、水平与进度;完成工作报告和综合事务。

二、财务审计岗的主要职责:制定财务审计的制第九条监察审计人员应按内部审计程序开展工作,对内部审计事项予以保密,未经批准,不得公开。

监察审计人员在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时,如与被审计单位或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回避,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可另行指派其他审计人员从事该项审计工作。

企业内部审计制度(5篇)

企业内部审计制度(5篇)

企业内部审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审计监督,规避经营风险,提高运营效率,增加企业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财政部等五部委《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内部审计基本准则》等有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咨询活动,旨在增加价值和改善企业的运营。

它通过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查和评价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来促进企业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公司贯彻“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求真务实”的方针,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强化内控、立足服务”的原则,在公司范围内实现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审计。

第四条公司至少应当关注涉及内部审计的下列风险:(一)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不健全,组织架构不科学、不合理,或职责分工不清,可能导致内部审计缺乏独立性和客观性。

(二)内部审计未经适当授权,可能因得不到有效支持而导致内部审计失败。

(三)内部审计人员不具备应有的知识、技能和经验,内部审计方法滞后,或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制度不完善,可能会造成内部审计质量和效率低下。

(四)内部审计人员不遵守内部审计职业道德规范,影响审计的客观公正性,可能导致道德风险。

第二章机构设置第五条公司设立审计部,负责开展整个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

审计部-1-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

公司应确保内部审计在确定审计范围、实施审计和报告审计结果时不受干扰。

第六条公司下属各单位(指公司分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可根据需要设立内部审计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内部审计人员。

原则上,营业收入达到公司总收入____%及以上的生产型企业应设立内部审计机构;达不到公司总收入____%的生产型企业或从事贸易业务的企业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内部审计人员。

各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人员)在行政上接受所在单位领导,在审计业务上接受公司审计部的指导和监督,并向公司审计部报送年度内审计划、年度内审总结及内部审计报告。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范本(五篇)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范本(五篇)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明确内部审计人员职责,发挥内部审计强化企业内部控制、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作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____公司法》、《____审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各内部机构及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所进行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1、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2、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3、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4、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5、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第五条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的内部控制制度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当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人员、职责、权限和工作原则第六条公司设立审计部,负责公司内部审计。

审计部受公司董事会领导,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审计部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提交给公司管理层的各类审计报告、审计问题的整改计划和整改情况须同时报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七条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制定及其实施;3、批准审计部的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4、批准审计部的年度审计工作报告;5、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6、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7、对认为必须采取措施改善的事项向董事会报告,并提出建议;8、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9、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及相关法律法规中涉及的其他事项。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模版(5篇)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模版(5篇)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加大审计工作力度、明确审计工作职责以及规范审计工作程序,根据《____审计法》、《____内部审计条例》、《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____内部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对本公司及其控股公司财务收支、资产质量、经营绩效以及建设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监督和评价工作。

第三条审计人员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应当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____的原则。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审计机构与审计人员第五条依据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完备内部控制机制的要求,公司设立审计处,审计处是公司的内部审计机构,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下独立开展审计工作。

审计处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各下属分、子公司中财务收支金额较大或所属单位较多的企业应设立独立的内审机构,其他业务较少的企业,可以设置专职内部审计人员。

第六条审计处应当配备具备必要专业知识、相应业务能力、坚持原则、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审计人员,且专职人员应不少于三人。

第七条审计处设负责人一名,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负责审计处的全面管理工作。

审计部门负责人必须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与实际工作经验。

第八条审计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行为规范,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1、依法审计;2、廉洁奉公;3、忠于职守;4、坚持原则;5、客观公正;6、保守____。

第九条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或者利益冲突的,应当回避。

第十条审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打击报复,违者将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章审计机构的职责与权限第十一条审计委员会在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时,履行以下主要职责:1、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2、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审计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3、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4、协调审计处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之间的关系。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审计工作行为,保证审计工作质量,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审计水平,根据《审计法》和《内部审计工作条例》,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内部审计工作根据国家审计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和办法,依法独立检查本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与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财产,监督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效益性。

具体采用就地或送达审计方式,通过进行财务收支审计、基本建设项目审计、专项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经济效益审计、财经法纪审计以及审计调查等形式开展审计工作。

第三条建立重大审计事项讨论研究制度。

为了慎重处理复杂事项,准确把握政策尺度,明确工作责任,避免审计风险,对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召集有关人员开会讨论研究,并作出具体处理意见后,报告公司总经理,在征得总经理同意后再作出处理。

讨论意见应详细记录在案,附在审计事项卷宗内。

第四条实行审计事项评价制度。

为了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工作职能,不断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内部审计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对被审计单位会计资料所反映的财务收支活动及财产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效益性进行评价;对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进行评价;对其他重要审计事项进行审计评价。

第五条实行后续审计制度。

按后续审计工作规定,对确立的后续审计事项在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到被审计单位了解审计意见的采纳情况,监督检查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

对重要审计事项必须进行跟踪审计,及时反馈审计信息,为领导决策服务,同时促进被审计单位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第六条建立审计档案归档责任制度。

审计工作完成后,按照谁审计谁立卷、审结卷成、定期归档的原则,向档案保管人员办理归档手续。

第二章内部审计职能和人员第七条内部审计的职能归口公司办公室,设专职内部审计员一名。

第八条根据审计工作的需要,经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批准,可聘请临时审计员,参与某项审计工作。

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审计规章制度

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审计规章制度

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审计规章制度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审计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审计监督,使审计工作制度化、法制。

化,根据国家审计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审计机构和人员第二条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方案有,1。

设立审计部,配置若干专职人员,附属财务部,设专职审计人员,3.不设机构、专职人员,聘请外部兼职审计人员。

公司根据发展规划,逐步形成多层次、多功能的审计监督体系.第三条内审人员应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质、审计专业职。

.称、专业知识和审计经验。

第四条内审人员必须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

正、廉洁。

.奉公,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公司应对审计.。

人员工作进行奖励和处罚。

第五条内审人员按审计程序开展工作,对审计事项应予保密,未经批准不得公开。

第 1 页第六条内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

任何部门、个.。

人不。

得阻挠和打击报复。

第三章审计对象、范围和依据第七条内部审计的对象,1.公司各职能部门、员工,公司全资子公司、.。

分公司、控股公司, 3。

公司参股企业。

.的派驻人员, 4。

总经理认为需要检查的其他事项和人员. 第八条内部审计范围,1。

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 财务计划的执行和决算,3.公司资产的使用、管理及保值增值情况, 4。

基建工程预、决算的真实合法性, 5。

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6。

公司领导离任的经济责任,7。

管理活动.。

、行政活动,8。

其他认。

定事项。

第九条内部审计依据,第 2 页1。

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公司规章制度,3.公司经营方针、计划、目标,4。

其他有关标准。

第四章审计种类和方式第十条公司内部审计包括,1。

财务收支审计。

对被审单位财务收入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监督检查。

专案审计。

对被审单位及人员违反公司经济纪.。

律问题进行审。

.计查处。

3.专项审计.包括,,1)管理审计。

对被审单位管理活动的效率性进行审计..。

,2)效益审计.在财务收支审主计基础上,对其经济活动效.。

企业审计工作制度(5篇)

企业审计工作制度(5篇)

企业审计工作制度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审计工作,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根据____审计署(1985)审研字____《____内部审计工作____若干规定》,结合我厂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作为审计工作的依据。

第二条根据国家的方针政策、财政法规和我厂的方针目标、规章制度、对全厂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理性和效益性,进行系统地审计监督,以达到堵塞漏洞、完善制度、改进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任务和范围第三条审计工作的任务是。

确保国家有关财经政策、法令制度以及财经纪律在工厂的正确贯彻执行,保护国家财产,强化企业管理,为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第四条审计工作的范围:(一)厂部及各单位的方针目标的可行性;(二)基建扩改工程、产品设计和工艺改革方案的可行性及效益性;(三)专项工程和大、中修项目的计划,概算、预算和决算的合理性,合法性;(四)财务收支、专项贷款等计划的编制及执行情况;(五)固定资产报废的合理性;(六)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以外的合同是否合理合法;(七)厂部及单位的财务收支、经济往来、会计报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八)确定离任或改任的经济责任情况;(九)制定或参与研究制定工厂有关规章制度及检查其执行情况;(十)办理审计委员会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配合上级审计机关对本单位进行审计。

□机构第五条成立厂审计委员会,并逐步完善专业审计为主、兼职审计为辅的内部审计体系。

审计委员会由厂长、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总经济师、____书记等人组成。

厂长任主任,总会计师任副主任。

其主要任务是加强对审计工作的行政领导和业务指导,对涉及到财务、基建、工程技术等方面比较复杂的审计项目进行研究处理。

第六条审计室是在审计委员会直接领导下的日常办事机构。

它依照本规定运用法律、强制手段,对全厂各单位的财务收支和各项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七条根据审计工作的特点和我厂的情况,聘请若干名有财务、工程技术、设备管理等方面特长的基层职工为兼职审计员。

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制度(5篇)

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制度(5篇)

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____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履行内部审计职责,根据《____审计法》《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____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集团公司有关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及本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和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依法依规对公司及所属单位从事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独立、客观的监督与评价,旨在规范经营行为,完善内部控制,有效防范风险,促进战略目标实现。

第三条公司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体系,依法依规履行内部审计职责。

内部审计成果作为公司考核、奖惩及任免等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公司及所属全资、控股和参股企业。

第二章管理体制第五条按照管控及内部控制机制要求,公司设立纪检监察审计部,负责公司及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内部审计工作对公司管理层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向主管领导报告。

第六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较强的业务能力和执业操守。

定期完成后续教育和专业培训,培训结果在公司纪检监察审计部备案。

第三章职责权限第七条内部审计工作职责:(一)制定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编制企业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二)____对企业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和子企业的负责人进行任期或定期经济责任审计;规性进行审计监督;第1页共1页(四)负责对内控及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进行监督评价;(五)负责对重大事项进行审计监督;(六)负责对外部审计机构的选聘、管理及评价;(七)承办公司部署的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内部审计工作权限:(一)参加涉及财务及经营事项的有关会议,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二)检查被审计单位会计资料及经营活动等资料;(三)向被审计单位相关人员调查取证;(四)向企业负责人报告被审计单位违法违规及资产损失行为,对造成资产损失的事实具有审计处理权及处罚权;(五)在职权范围内有权做出审计处理决定;(六)企业负责人及董事会授予的其他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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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计制度2007-09-03 12:59十、内部审计制度(试行)
(一) 总则
第一条[制定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维护集团暨股东的合法权益,通过系统、规范地审查和评价本企业及所属单位的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帮助企业强化内部控制、改善风险管理、完善治理结构,促进企业实现经营和发展目标,为企业增加价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条例适用于集团各部门、各直属公司、各控股子公司及其下设分公司、办事处的内审工作。

(二)内审机谈判内审人员
第三条[内审机构] 集团设立监察室,在集团公司董事局的领导下,组织和指导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负责集团范围内的内部审计事项,向集团董事局报告工作。

第四条[内审人员] 内部审计人员(以下简称“内审人员”)应当具备胜任内审工作所必需的专业技能和相应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办理审计事项,应当严格遵守内部审计职业规范,忠于职守,而且不得负责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的决策与执行,做到独立、客观、刚正、。

第五条[临时抽调人员] 根据内审工作的需要,报经集团领导同意,集团监察室可以从集团其他部门和公司,临时抽调人员从事内审工作。

集团监察室应当对临时抽调人员作必要的业务指导,并对临时抽调人员的工作结果负责。

第六条[审计原则] 监察室和内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刚正、廉洁奉公、保守秘密。

第七条[独立审计] 监察室依照本制度例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部门、下属企业和个人的干涉。

第八条[保护] 内审人员依照本制度执行内审任务,受集团董事局和集团领导的支持与保护。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挠内审人员依照本制度执行审计任务,不得以任何方式打击报复内审人员。

(三)监察室的职责
第九条[审计职责] 集团监察室依照本制度负责下列工作:
〈一〉拟定集团内部审计制度,参与制定集团的其他规章制度;
〈二〉开展内审工作,提出管理建议,当好领导参谋;
〈三〉检查集团领导批转的审计决定的落实情况;
第十条[审计类别] 监察室依照本制度开展下列内审工作:
〈一〉内部控制制度审计,对集团、各直属公司、各控股子公司及其下设分公司、办事处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改进建议,促使各项工作达到规范化要求。

〈二〉财务收支审计,检查根据、账簿、报表等财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规范性,检查生产、物资、销售、后勤等部门工作的效率性和有效性。

〈三〉经济效益审计,检查企业经营业绩的真实性和年度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为集团年度绩效考核、奖罚提供依据。

〈四〉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对控股企业经理、厂长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检查其任期内对集团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以及遵守财务制度的情况;落实其任期届满或离任时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和遗留财务问题的经济责任;评价其任期内的工作效率和效果。

〈五〉股东权益审计,检查各全资、控股企业中集团所占权益数额的准确性,督促下属企业及时清理与集团的往来款项。

〈六〉投资项目评估审计,参与投资项目的评估论证,检查投资项目成本和效果。

〈七〉企业重组审计,审查下属企业资产重组、债务重组和其他重组事项的可行性和效益性。

〈八〉基建工程审计,审计发包工程的概算、预算和决算,核实工程造价,检查工程进度、工程款支付情况和基建工程的效果。

〈九〉财经法纪审计,对严重违反财经纪律,侵占集团资产、严重损失浪费等损害集团和股东利益的行为进行专案审计,维护集团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秩序和财产的安全完整。

〈十〉为全资、控股企业提供审计咨询服务。

〈十一〉接受董事局的指令,对其指定的事项进行审计。

(四)监察室的权限
第十一条[要求报送资料] 集团有关部门和全资企业编制的财务、生产、营销等计划和执行结果报告,应当抄送集团监察室。

监察室进行审计时,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资料,被审计单位不得拒绝、拖延、谎报。

第十二条[参加会议权] 集团监察室参加集团有关的决策会议。

集团其他部门、各全资企业召开的财务、经营、财产物资管理等工作会议,重要合同、契约的洽谈与签订,应当邀请集团监察室参加。

集团监察室是大额采购、发包工程等事项的招标、评标工作小组的成员单位之一。

第十三条[审计立项权] 监察室可以在自身职责范围内,自主确定审计项目和审计对象。

第十四条[查阅权] 监察室进行审计时,有权查阅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根据、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各项会议纪录、谈判记录以及其他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有权察看实地,盘点或监督盘点实物;有权进行工作流程测试。

第十五条[询问权] 监察室进行审计时,有权就审计事项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询问,集团下属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向监察室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第十六条[制止权] 监察室在审计过程中,对被审计单位的下列行为,有权做出临时制止的决定,并报告集团领导:
〈一〉阻挠、妨碍内审工作的行为;
〈二〉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根据、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与经济活动和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
〈三〉截留、挪用集团资金,转移、隐匿、侵占集团财产行为;
〈四〉其他违反集团内部规章、侵害集团经济利益的行为。

第十七条[报告权] 监察室向集团董事局领导提交的审计报告和其他汇报材料,可以不抄送、抄发相关单位和个人。

第十八条[处罚建议权] 监察室认为依照集团的有关规定,应当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向集团领导提出建议。

第十九条[处理权] 对审计查出的一般财务、业务等问题,监察室可以按照集团有关规定做出适当处理或者督促纠正,并将处理情况向集团领导报告;重要事项应当报经集团领导做出审计决定,督促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执行。

(五)审计程序
第二十条[审计计划] 监察室应当按集团年度总体计划拟定内审工作年度计划,报经集团领导
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一条[审计通知] 监察室按照内审工作计划实施审计时,应当提前通知被审计单位。

被审计单位应当配合监察室的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二十二条[审计方式] 监察室实施审计时所采取的方式,可以是就地审计、报送审计、事前审计、事后审计等方式,也可以几种审计方式结合进行。

第二十三条[实施审计] 内审人员通过审查会计根据、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盘点实物,查阅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经济合同,检查货币资金、实物、有价证券,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等方法进行审计,并取得证明材料。

内审人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时,应当出示内审人员的身份证明和监察室的介绍信件。

第二十四条[审计报告] 监察室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应当向集团董事局提交审计报告。

监察室认为必要时,可以将审计报告送达被审计单位征求意见,被审计单位应当就审计报告所反映的事实出具书面意见。

第二十五条[审计决定] 监察室根据审计报告草拟审计决定,经集团领导审定后,下达被审计单位执行。

执行过程中需要集团其他有关单位协助的,有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第二十六条[审计复议] 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对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不服,可以向集团领导申请复议,监察室应当对申请复议事项认真复核,根据复核情况决定是否须变更或撤销原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

变更或撤销原审计决定的,必须经集团领导批准。

第二十七条[审计档案] 每项审计任务结束后,内审人员应把有关文件材料归纳分类,装订成册,形成审计档案,交档案管理部门统一保管。

(六)违规责任和奖惩
第二十八条[拒绝接受审计的责任] 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制度,拒绝或者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的,或者拒绝、阻碍检查的,由监察室责令改正,并报集团领导同意,给予通报批评、警告;拒不改正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第二十九条[拒绝配合审计的责任] 与审计事项相关的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制度,拒绝或者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的,或者拒绝配合、阻碍检查检查的,由监察室责令改正,并报集团领导同意,给予通报批评、警告;拒不改正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第三十条[不执行审计决定的责任] 被审计单位和个人不执行审计决定,监察室给予批评教育,并报集团领导同意,给予通报批评、警告;拒不改正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监察室有权建议集团财务部门停止对该单位的付款,或者扣除相当于违规金额的款项。

第三十一条[报复陷害内审人员的责任] 打击报复、诬蔑陷害内审人员的,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对非内审人员的奖励] 对揭发、检举违反集团规章制度行为,提供审计线索的有功人员,监察室可以建议给予表扬或奖励。

第三十三条[内审人员的违规责任] 内审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贪污受贿、泄露秘密的,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对内审人员的奖励] 监察室和内审人员为集团避免或者挽回重大经济损失,提出的管理建议被采纳后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由此为集团利益做出重大贡献的,给予表彰、记功和奖励。

知识改变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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