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视的定义及诊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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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视诊断标准

弱视诊断标准

弱视诊断标准弱视是指在明确的病因下,矫正视力后仍不达到正常人的水平,但仍能利用各种辅助手段进行学习和生活。

弱视的诊断标准是非常重要的,它影响着孩子们的教育和未来发展。

因此,正确的诊断标准对于弱视患者来说至关重要。

首先,弱视的诊断需要通过专业的眼科医生进行。

医生会进行详细的眼部检查,包括视力检查、眼底检查等,以确定患者的视力情况。

在进行检查时,医生需要充分了解患者的病史,包括家族遗传史、既往眼部疾病史等,这些信息对于确定弱视的病因和诊断非常重要。

其次,弱视的诊断需要符合一定的标准。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弱视是指在最佳矫正状态下,最佳眼的最佳视力不达到6/18,或者最差眼的最佳视力不达到6/60。

在中国,弱视的诊断标准是指在最佳矫正状态下,最佳眼的最佳视力不达到6/18,或者最差眼的最佳视力不达到6/60,并且不能通过眼科手术或其他治疗手段完全恢复到正常水平。

此外,弱视的诊断还需要排除其他眼部疾病对视力的影响。

有些眼部疾病也会导致视力下降,如白内障、青光眼等,因此在诊断弱视时,医生需要排除这些疾病对视力的影响,确保诊断的准确性。

最后,弱视的诊断需要综合考虑患者的生活和学习情况。

弱视患者在学习和生活中会面临很多困难,因此在诊断时,医生还需要了解患者的生活和学习情况,包括对远近视力的要求、对色彩对比度的要求等,以确定患者的实际视力水平。

综上所述,弱视的诊断标准是非常重要的,它需要通过专业的眼科医生进行,符合一定的标准,并排除其他眼部疾病的影响,同时还需要综合考虑患者的生活和学习情况。

只有通过正确的诊断,患者才能得到正确的治疗和帮助,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和学习能力。

弱视发生的原理

弱视发生的原理

弱视发生的原理一、弱视的定义及概述弱视是一种常见的眼科疾病,也称为“懒眼”。

它是指在儿童时期由于某些原因导致眼部发育不正常,从而引起一侧或两侧视力下降的现象。

弱视不仅会影响孩子的学习和生活,还会对其未来的职业发展产生影响。

因此,及早发现和治疗弱视非常重要。

二、弱视的成因1.屈光不正屈光不正是指眼球无法正确地聚焦光线,导致图像失真或模糊。

这可能是由于角膜曲率异常、晶状体形态异常或眼轴长度过长等原因引起的。

当一个孩子有屈光不正时,他可能会用一只眼睛来看清楚东西,而另一只眼睛则被忽略了。

2.斜视斜视是指两只眼睛不能同时注视同一个物体。

这可能是由于肌肉失衡或神经障碍引起的。

当一个孩子有斜视时,他可能会用一只眼睛来看清楚东西,而另一只眼睛则被忽略了。

3.眼球疾病眼球疾病,如白内障、青光眼等,也可能导致弱视。

这些疾病会影响眼睛的结构和功能,从而导致视力下降。

4.遮盖如果一个孩子的一只眼睛被遮盖住了,他可能会开始偏爱另一只眼睛。

长期以来,这可能会导致弱视。

5.其他因素其他因素,如早产、低体重、家族遗传等也可能导致弱视的发生。

三、弱视的发展过程1.形成竞争关系当一个孩子有屈光不正、斜视或眼球疾病时,他可能会用一只眼睛来看清楚东西,而另一只眼睛则被忽略了。

这种情况下,两只眼睛之间就形成了竞争关系。

2.抑制当两只眼睛之间形成竞争关系时,大脑就会抑制较弱的那只眼睛所接收到的图像。

这种抑制是逐渐形成的,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加重。

3.发展成弱视当抑制加重到一定程度时,较弱的那只眼睛就会逐渐发展成弱视。

这时,即使治疗了原始病因,也难以恢复正常的视力。

四、弱视的治疗方法1.矫正屈光不正如果孩子有屈光不正,可以通过戴眼镜或隐形眼镜来矫正。

这可以使两只眼睛看到的图像更加清晰,并且减少竞争关系。

2.治疗斜视如果孩子有斜视,可以通过手术或肌肉训练来治疗。

这可以使两只眼睛能够同时注视同一个物体,并减少竞争关系。

3.治疗眼球疾病如果孩子有眼球疾病,如白内障、青光眼等,需要及时接受治疗。

弱视

弱视

弱视中文名称:弱视英文名称:amblyopia定义:儿童视力用眼镜矫正不能达到0.8以上,而经多种有关检查又未发现异常的眼病。

弱视增视综合治疗仪眼部无明显器质性病变,或者有器质性改变及屈光异常,但与其病变不相适应的视力下降和不断矫正或矫正视力低于0.9者均为弱视,可以发生于一眼或两眼。

弱视(amblyopia)中最重要的为斜视性弱视,半数以上的弱视与斜视有关,从症状上来看,斜视为眼位异常,弱视是视力异常。

两者关系如马车的两个轮子,屈光不正则象车轴,它粘结着两个车轮。

目录概述分类斜视性屈光参差性先天性形觉剥夺性屈光不正性临床表现诊断预防治疗措施要做的检查要做的治疗治疗方法四压抑疗法penalization食疗与方剂治疗疗效评价标准治疗的仪器治疗注意事项与近视的区别危害危害程度与微量元素缺乏的关系并发症概述分类斜视性屈光参差性先天性形觉剥夺性屈光不正性临床表现诊断预防治疗措施要做的检查要做的治疗治疗方法四压抑疗法penalization食疗与方剂治疗疗效评价标准治疗的仪器治疗注意事项与近视的区别危害危害程度与微量元素缺乏的关系并发症概述弱视是指最佳矫正视力低于0.9(0.9适用于5岁和5岁以上者,低于5岁者应下调至:4岁0.8,3岁和3岁以下0.6)的视力状况,可分为有明显器质性病变形成的弱视、无明显器质性病变造成的弱视。

1.明显的器质性病变,是指患者患有诸如视神经萎缩、先天性白内障、先天性上睑下垂、先天性角膜混浊、先天性玻璃体混浊、先天性青光眼、先天性无虹膜、全色盲、白化病、眼球震颤等明显的眼科疾病。

患者除患有上述明显的器质性病变之外,也可能同时患有的屈光不正或屈光参差、斜视,不在明显的器质性病变之列。

尽管在通过现有的医疗手段解决或部分解决明显的器质性病变之后,最佳矫正视力如果仍然不能达到0.9,则形成弱视。

2.无明显的器质性病变,是指患者并不患有上述罗列的明显器质性病变,患者可能患有屈光不正、屈光参差、斜视,也可能不患有,甚至眼球结构为平光。

眼睛定残疾的标准

眼睛定残疾的标准

眼睛定残疾的标准眼睛定残疾的标准是根据视力损害的程度和对日常生活、工作能力的影响来判定的。

下面是相关参考内容,包括了眼睛定残疾的标准、常见的眼睛残疾以及对日常生活影响的评估要点。

一、眼睛定残疾的标准:1. 低视力:当最佳矫正视力小于等于0.1(即视力在正常人到1.0之间的视力水平)时,判定为低视力。

2. 全盲:即对光源无任何感知或仅能在明亮环境下察觉到光线,导致完全失明。

3. 弱视:即患者在最佳矫正视力下小于正常人平均视力水平两倍以上,且归因于视觉系统脑部功能障碍引起。

二、常见的眼睛残疾:1. 白内障:是晶状体混浊导致视觉模糊和视野受限的眼睛疾病。

2. 青光眼:是眼压异常引起的眼部疾病,会损害视神经而导致视野缺损。

3. 黄斑变性:是黄斑区域退化引起的眼疾,会导致中央视力逐渐减弱,影响读字、识别面孔等细节观察。

4. 视网膜脱离:是视网膜与眼底脱离导致失眠视觉的眼疾。

5. 糖尿病视网膜病变:是糖尿病引起的视网膜损伤,会导致视力逐渐下降。

三、对日常生活影响的评估要点:1. 视觉活动能力:评估患者在日常生活中进行视觉活动的能力,包括阅读、书写、观看电视和电影等活动,并确定患者视力损害对这些活动的影响程度。

2. 独立生活能力:评估患者在日常生活中进行独立生活所需要的视觉能力,如穿衣、洗漱、烹饪、行走等,并确定患者视力损害对这些活动的影响程度。

3. 工作能力:评估患者的工作能力,包括近距离和远距离的视觉活动,对小字体材料的识别能力以及对细节的观察能力,并确定患者视力损害对工作的影响程度。

4. 心理社交影响:评估患者因视力损害而可能带来的心理和社交影响,如对社交活动的参与度、情绪和自尊心的变化等。

眼睛定残疾的标准主要根据视力损害程度以及对日常生活、工作能力的影响来判断。

对于不同的眼睛残疾,如白内障、青光眼、黄斑变性、视网膜脱离和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等,根据其致残程度和功能受损程度进行评估。

同时,评估过程还需要考虑患者的个人情况和特殊需求,例如年龄、职业、文化背景等。

弱视定义,类型,原因及危害

弱视定义,类型,原因及危害

什么是弱视?眼球无明显器质性病变,而单眼或双眼矫正视力仍达不到0.8者称为弱视。

目前,我国弱视标准为矫正视力≤0.8或两眼视力差≥2行。

弱视是一种严重危害儿童视功能的眼病,如不及时治疗可引起弱视加重,甚至失明。

①1977年von Noorden提出:由于形觉剥夺或双眼间的异常相互作用引起单眼或双眼视力低下,并眼部无器制性病变,用矫正镜片不能改善视力,经过治疗则视力可恢复正常。

②Simons等提出:弱视是在视觉发育过程中,两眼之间竞争不平衡的结果,诊断的标准不仅仅是视力减退还应有双眼视力之差。

③1978年Flynn提出:弱视的诊断标准是无器制性病变,矫正视力低于0.4,好眼1.0或低于1.0,而两眼视力相差大于三行,视力低者为弱视。

④1996年,我国弱视近视防治组定义为:凡眼部无器质性病变,以功能性因素为主所引起的远视力小于等于0.8,且不能矫正者为弱视。

弱视与斜视的关系?单眼偏斜可致该眼弱视,而弱视又可形成斜视。

在儿童群体中,斜视和弱视的发病率都在2~4%左右,很多孩子都是两种眼病同时存在。

斜视可导致弱视,因为斜视发生后,双眼视轴不平行,双眼的黄斑就不对称,故而发生复视和混淆视,为了避开这种视觉紊乱,大脑皮层就主动抑制由斜视眼黄斑输入的视觉冲动,如果该眼黄斑功能长期受抑制,视力得不到发育就会形成弱视。

此外,屈光不正与斜视同时存在时,更容易形成弱视。

弱视有哪些类型?1.斜视性弱视:患者有斜视或曾有过斜视,由于眼位偏斜而发生复视,为了解除或克服斜视所造成的复视,大脑视皮质中枢就抑制由斜视眼传入的视觉冲动。

斜视眼的黄斑功能长期被抑制而导致弱视。

这种弱视是斜视的后果,是继发的,功能性的,因而早期适当治疗,弱视眼的视力可以提高,但也有少数顽固病例,虽经长期治疗,视力改善不多。

①内斜比外斜的弱视发生率高②恒定性斜视比间歇性斜视弱视发生率高③斜视发生的越早,持续时间越长,弱视的程度越深。

一般发生在3岁前的斜视性弱视,不易治愈④斜视是弱视的原因,弱视是结果,是功能性的,是可逆的。

弱视的诊断和治疗

弱视的诊断和治疗

弱视的诊断和治疗一、概述弱视的患病率为2%~4%,为视觉发育相关性疾病,所以了解视觉发育对弱视的诊断、治疗及预防有重要意义。

1、弱视:是视觉发育期内由于异常视觉经验(单眼斜视、屈光参差、高度屈光不正以及形觉剥夺)引起的单眼或双眼最佳矫正视力下降,眼部检查无器质性病变。

2、儿童视觉发育:儿童视力是逐步发育成熟的,儿童视觉发育的关键期为0~3岁,敏感期为0 ~12岁,双眼视觉发育6~8岁成熟.不同的发育阶段不仅视力有差别,不同检查方法检出的视力正常值也不同(表17-3).从不同阶段视力发育的标志,可以看出在弱视诊断时应注意年龄因素。

3、弱视诊断标准:我国斜视与小儿眼科学组曾在1987年提出以国际标准视力表检测出的0。

8为弱视诊断标准,并提出诊断弱视应注意年龄因素。

国外同时期也有类似的标准。

近年来不少国家根据临床研究提出了与视力发育相关的弱视诊断及转诊标准。

我国弱视防治实践也存在类似问题,即有些医生或保健人员不分年龄大小,只用0. 8一个标准,又未注意是否存在引起弱视的危险因素(单眼斜视、屈光参差,高度屈光不正及形觉剥夺等),对凡是最佳矫正视力低于0.8者均诊断为弱视并给予治疗,出现了弱视诊断泛化的倾向。

弱视诊断时要参考不同年龄儿童正常视力下限:3岁儿童正常视力参考值下限为0.5,4~5岁为0.6,6~7岁为0.7,7岁以上为0.8。

两眼最佳矫正视力相差2行或更多,较差的一眼为弱视。

如果幼儿视力不低于同龄儿童正常视力下限,双眼视力相差不足2行,又未发现引起弱视的危险因素,则不宜草率诊断为弱视,可以列为观察对象.4、弱视的筛查与预防:国外以人群为基础的随机对照研究,发现加强筛查组(在出生后~37个月间筛查5次)弱视患病率低于对照组(在37个月筛查1次),分别为0。

6%和1. 8%,差异有显著性;加强组较差眼平均视力优于对照组,3岁前到眼科门诊治疗弱视的比例高于对照组(48%和13%),这些数据有力支持了早期强化筛查可以降低弱视的患病率和减轻弱视的程度。

视力评残标准

视力评残标准

视力评残标准
视力评残标准是针对视力障碍者进行评估、确定残疾程度的标准。

视力障碍是指由于眼睛结构、功能等方面的原因,导致视力下降或丧失的一类残疾。

视力评残标准是为了确保视力障碍者能够享受到相应的福利保障和社会救助,为他们提供相关的康复和支持服务。

在国际上,各个国家和地区都有自己的视力评残标准。

以中国在残疾人评定方面的标准为例,具体的视力评残标准如下:
1. 弱视:视力小于等于0.3(包括0.3)但大于0.05(不含
0.05)即视力在0.05-0.3之间的人被定义为弱视。

弱视又分为轻度、中度和重度三个等级,视力分别为0.2-0.3、0.1-0.2和0.05-0.1。

2. 低视力:视力小于等于0.05(包括0.05)但大于等于0.02(包括0.02)即视力在0.02-0.05之间的人被定义为低视力。

低视力又分为轻度、中度和重度三个等级,视力分别为0.02-0.05、0.01-0.02和小于等于0.01。

3. 完全失明:指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不能分辩任何物体。

需要注意的是,视力评残并不只是依据裸眼视力进行评估,还考虑了矫正视力(即佩戴适当视力矫正器材后的视力)。

还会考虑到如视野缺损、眼球运动异常等其他方面的视觉功能障碍进行评定。

视力评残标准的制定是为了准确评估视力障碍者的残疾程度,从而为其提供合适的康复和救助服务。

这些标准在不同国家和地区可能会稍有不同,但总体的目标是为视力障碍者提供所需的支持和帮助。

弱视的诊断和治疗

弱视的诊断和治疗

弱视的治疗评估
• 视力矫正到1.0
• 双眼调节等量同步 • 双眼有同时视和融合功能 • 双眼有立体视 • 经过三年随访,视力保持正常
实例分析
• • • • • • 患儿,女性,5岁,左眼曾有先天性上睑下垂病史,半年前行矫正术。现父母 带患儿行眼部检查。检查结果如下。 除左眼上睑位置较右眼稍低外,无明显其他器质性病变 裸眼视力(远用) OD:0.8 OS:0.15 裸眼视力(近用) OD:1.0 OS:0.15 遮盖试验 远用:正眼位 近用:5△内隐斜 睫状肌麻痹扩瞳验光: OD:+1.50DS~-0.50DC×10 1.0 OS:+1.25DS~-0.25DC×180 0.25 立体视检测:100 Worth 4 Dots:双眼无明显抑制 注视性质:中心注视 半年随访 裸眼视力:OD:1.0 OS:0.4 遮盖试验 远距:正位 远距:4△内隐斜 立体视检测:60
初步裸眼视力(远、近)
眼部健康检查(外眼检查、眼底及注视性质检查) 眼位检查 客观检查(散瞳验光、角膜曲率测量、眼轴长度测量) 主观验光(综合验光仪验光) 视功能检查 结合上述检查,进行弱视诊断 制定弱视矫正方案
初步问诊(除了姓名、年龄等基本信息)
• 有无近距离视物?外头视物?眯眼?视物重影? • 斜眼?偏斜性质、程度、发生时间与频率
弱视对双眼视觉的影响
• 双眼视觉:一个外界物体的形象分别投射到两眼视网膜对 应点上(主要是黄斑区),神经兴奋沿视路传入大脑,大 脑高级中枢(视皮层)把来自两眼的视觉信号分析、综合 成为一个完整的、具有立体感觉的印象。 • 双眼视觉形成的基本条件:知觉条件、运动条件、中枢条 件 • 双眼视觉的发育:双眼视觉2个月时开始发育、立体视觉 3-6个月时开始发育 • 双眼视觉的检查方法:障碍阅读法、Worth四点实验、 Bagolini线状镜、三棱镜试验、同视机检查、红玻璃试验、 融合储备力测定、立体视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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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定义和诊断标准:凡眼部无明显器质性病变,以功能性因素为主引起的远视力≤0.8,且不能矫正者,均列为弱视。

这个定义没有涉及弱势的发病因素,幼儿诊断弱视应考虑到年龄因素。

美国眼科学会基础和临床学科教程中定义和诊断标准:不仅明确指出弱视的定义,还明确指出弱视诊断的视力标准、可能导致弱视的屈光不正度数以及注视行为指标。

定义:一只眼或双眼最佳矫正视力降低,而且,眼球或后视路没有相应的器质性病变。

在生命早期异常的视觉经验是若是发病的原因,导致异常视觉经验的常见病有以下几种:斜视、屈光参差或双眼高度屈光不正以及视觉剥夺。

美国PPP中有关弱视的定义和诊断标准:美国PPP也指出弱视的定义,同时也指出单眼弱视和双眼弱视的诊断标准:比如视力、注视行为指标。

定义:弱视是一种发育性眼病,年幼儿童的单眼或双眼存在光学或物理学方面的缺陷,或存在斜视,使使中枢处理视觉信息的功能出现异常,导致单眼或双眼最佳矫正视力低下。

诊断标准:单眼或双眼最佳矫正视力低下,经检查视路上不存在相应的器质性病变,最主要的是视觉中枢处理信息的功能异常。

双眼弱视诊断指标:双眼存在明显的屈光不正,双眼注视行为皆异常,最佳矫正视力低于相应年龄段的正常值。

比如,3岁视力低于0.4, 5岁低于0.5, 5岁以上低于0.7.
单眼弱视诊断指标:注视行为存在差异或两只眼的最佳矫正视力相差2行或2行以上。

患者存在屈光参差或斜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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