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度教育科学和谐发展业绩考核工作的通知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度教育科学和谐发展业
绩考核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浙教办秘[2009]163号
【发布部门】浙江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09.11.27
【实施日期】2009.11.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度教育科学和谐发展业绩考核工作的通知
(浙教办秘〔2009〕163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09年度教育科学和谐发展业绩考核工作的通知》(浙教办〔2009〕46号),今年继续对全省各市、县(市、区)教育局进行考核。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考核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今年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三部分: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教育公平和谐发展情况、和谐校园建设情况。具体内容详见浙教办〔2009〕46号文。
二、考核程序
今年继续实行两级考核。设区市教育局由省教育厅考核。设区市教育局对所属县(市、区)教育局进行考核,在此基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