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流程图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流程图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流程图(一)交通事故的处理1.工作目标:(1)确保苑区道路不受事故影响,无堵塞情形出现;(2)处理程序正确,处置及时,要求当值主管接报后三分钟之内赶往现场。
2.工作流程:(1)发现或接报后就近当值迅速赶往现场维护现场秩序;(2)确定有无人员伤亡并疏导好交通秩序;(3)如有伤者视伤情决定是否拨打120救急或送医院;(4)征询双方事主意见可否协商处理;(5)可以协商处理,双方当事人以书面形式确认处理意见后完结;(6)协商不成功,报交警处理;(7)当值人员(队员、领班)将事情经过及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记录报办公室备案;(8)如属道路路况不佳所致,应检讨管理原因,是否应增设交通指示牌、减速坡或修改道路死角。
3.注意事项:(1)留下双方当事人,并控制好双方情绪防止打斗或过激;(2)迅速协调人员疏导交通,防止堵塞,并疏散围观人群;(3)如肇事车辆逃逸,应迅速报警并详细了解或记录肇事车牌、车型、颜色等资料;(4)发生人员重伤或死亡类事故应立即报交警,被损坏一方当事人不在现场应设法联系,联系后报交警处理;(5)醉酒肇事宜报交警处理(防止酒醒后不认帐)。
(二)煤气泄漏的处理1、工作目标:(1)义务消防人员确保3分钟内至现场处理;(2)确保无因处置不当而致煤气爆炸事件发生。
1、工作流程:(1)关总阀(别墅与洋房为楼下花园一侧,公共管道由煤气公司控管);2)通知消防中心支援,告知煤气公司速至现场专业指引;(3)消防队员及消防车迅速至现场做好战斗准备;(4)封锁现场,设置警戒线,疏散楼内及附近人群;(5)协助煤气公司人员处置;(6)处理完毕后将事情进行汇总上报,并于大堂或公告栏处公示事故原因;(7)恢复用气。
1、注意事项:(1)现场慎用对讲机、手机等通信工具(现场泄漏中心点30米为半径以内及下风向100米以内应关闭或禁用),规避可能因产生“电火花”而酿成煤气爆炸的一切可能;(2)业主室内煤气泄漏时不能打电话入其屋内,防止爆炸。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流程图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流程图一、报警;以下条款是根据公安部令第104号令《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条款进行规定的;公安部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交通警察到达现场;三、现场处置、现场调查(未逃逸):不需要检验、鉴定的,第47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
证人要求保密或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
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四、现场处置、现场调查(未逃逸):需要检验、鉴定的,(原则上有伤亡发生的需要检验、鉴定)。
1、第47条: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发生死亡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
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
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2、第37条: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3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3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3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精神病的鉴定,应当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
3、第38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20日。
超过20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60日。
4、第43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2日内,将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3日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流程图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罚程序流程图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罚程序流程图1、当事人凭行政强制措施凭证(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和相应牌、证、标志、手续到大队处罚中心接受处罚。
4、当事人不服处罚决定的在60日内向支队法制科申请行政复议或在3个月内向双清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7、当事人凭放车通知单到停车场领取暂扣车辆。
简易程序受理 A记录现场有关情况或收集当事人记录材料当事人签名确认交通事故事实 撤离现场恢复交通报警或不|«行协议未达戮处罚违法行为人在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当事人共同晴求调样当面调解 当事人签名在事故认定书上 记载有关情况作出事故认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送达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1、提供不出交通事故证据,因现场变动证据丢 失,交通警察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2、 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3、 拒绝在事故认定书签名的;4、 不同意由交通警察调解的。
般程序受理----- ►立案' --- ►现场处置---- ►勘查现场和调查----- ►清理现场恢复交通处罚违法行为人调查取证肇事逃逸协查,检验、 鉴定(2日内社会评估 (20日内扣留车辆、 证件)2日内制作送达交通事故认定书勘査现场或査获逃逸人.车后10日内10日内当事人一致书面申请调解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5日内送达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批准后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当事人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或自己协商处理赔偿事宜协商i 不成对检验、鉴定或交通事故认定有异义的不予调解*书面通知当事人 通知调解的时间、地点制作、送达调解终结书调解制作、送达调解书io 日内---------- ►不履行协议向 人 民 法 院 提 起民 事 诉 讼交通事故处理流程图无现场案件。
重特大铁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流程图
重特大铁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流程图重特大铁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程序一、先期处理事故发生后,市级有关部门在获悉事故信息后,应迅速组织力量赶赴事发现场,了解情况、组织抢险,进行先期处理。
并及时按规定将事故情况报告市府办、市应急办,市政府研究启动本预案后,各有关部门在市重特大铁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进行事故现场的处置。
二、应急响应1.本市境内发生铁路交通事故,已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或者虽未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但事态有进一步扩大、升级、恶化趋势,市政府认为有必要实施应急处置开展抢险救援。
2. 本市境内发生铁路交通事故,铁路部门向市政府提出应急抢险救援请求,市政府应当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抢险救援工作,事故损害程度较大或事态得不到有效控制,市政府认为有必要调动市级力量实施应急处置开展抢险救援。
三、应急结束1.事故现场对人员的危害性消除,伤亡人员和旅客、群众已得到医疗救护和安置,列车恢复运输后为应急结束。
2.市重特大铁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宣布应急处置结束,本预案关闭,并形成应急处置工作报告。
铁路行车事故分级标准重特大铁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组织机构和职责一、市重特大铁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必要时由市长指挥)副总指挥:市府办副主任(联系交通)、交通局局长成员:市府办、市委宣传部、武警中队、人武部、安监、公安、消防、交通、民政、卫生、财政、经贸、建设、水利、供电、气象、环保、电信、文广及相关乡镇(街道)主要领导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交通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
指挥部下设6个应急工作组:现场救援组、调查核实组、医疗卫生组、治安保卫组、后勤保障组、新闻宣传组。
(完整版)交通事故处理流程图(简易程序办理案件)
施救费
相关施救单位出动人员、消防车、拖车、救护车等对事故人员、车辆进行现场施救所发生的费用
施救单位出具的相关收据(根据投保时相关条款看是否可以得到支持)
当事人自行主张未及时保存证据,或者保险公司未将该项赔付,刻意漏项。
4
鉴定费
鉴定时向司法鉴定所缴纳的费用 实报实销
鉴定所开具的增值税发票
当事人自行主张未及时保存证据,或者保险公司未将该项赔付,刻意漏项。
2.当事人自行主张存在已经修理,但是无票据的可能,也存在等待保险公司定损,但是保险公司未及时定损的可能,导致该项费用主张权利丧失。
2
重置费
车辆灭失(如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着火已经烧毁、调入河中被冲走等)或者无法修复(大部分损坏或已无法修复价值),为购买一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需要由当事人提出申请,并由法院指定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出具鉴定报告,得出车辆重置费用具体数额
一、由投保人和保险人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新车购置价确定,折旧金额=保险事故发生时的新车购置价×被保险机动车已使用月数×月折旧率;
二、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确定;
三、在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新车购置价内协商确定
当事人自行主张存在保险公司刻意按最低价格确定该车的重置费的可能,或者未能协商一致时,当事人不懂诉讼程序,会存在败诉的可能。
3、损坏严重的车辆;申请车辆贬值损失鉴定需要提交的材料:
(1)法院出具的价格鉴定委托书。
(2)车辆维修清单。
(3)车辆行驶证。
(4)车辆受损照片。
当事人自行主张可能存在对该项费用的漏项,以及针对该项费用主张时所需提交的证据材料,从而导致该精神抚慰金
辽宁省现行标准为:若造成伤者死亡,精神抚慰金一般为5万元;十级伤残为最轻级别,精神抚慰金3000元-5000元,每增加一级伤残金额相应向上累计
交通事故处理流程图文稿
交通事故处理流程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交通事故处理流程图(简易程序办理案件)争议或公共设施受损的后,持协议书交通事故处理流程图(一般程序办理案件)交通事故发生谁都不想看到,但是,如果发生了还是要必须要处理的,掌握必要的交通事故处理常识知识,会让你少走很多弯路。
一、交通事故的分类交通事故通常划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四类。
1.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2.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到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组 织 调达成协议的制作调将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未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终结书送公安机关应在调解时间三日前通当事人可在接到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十日内书面提出结 案 达成协议不履行或当事人对检验、鉴定、交通事故认定4.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二、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步骤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大致可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受理报案。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现场处理。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3.责任认定。
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4.裁决处罚。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
5.损害赔偿调解。
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道路交通安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图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图(200元以上罚款)交通违法案件简易程序处理流程图的简要说明和法律依据说明:1、执勤民警按照《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的规定着装,佩戴人民警察标志,随身携带人民警察证件和执勤执法装备在规定辖区执勤,对违法车辆和驾驶员进行处罚;2、发现违法驾驶员后向违法行为人表明执法身份并出示执法证件;3、利用随身携带的驾驶员、车辆信息管理系统(警务通)对违法驾驶员的驾驶证、车辆信息予以核实;4、口头告知其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以及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依据和种类,以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5、违法行为人对违法事实和处罚无异议的,制作处罚决定书,由被处罚人签字,告知其缴纳罚款的时间地点以及责任和后果;被处罚人拒绝签名的,应当在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上注明;6、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不服本决定,可在60日内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4、《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25号令);5、《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05号令);6、《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7、《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交通违法案件一般程序处理流程图的简要说明和法律依据说明:1、执勤民警按照《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的规定着装,佩戴人民警察标志,随身携带人民警察证件和执勤执法装备在规定辖区执勤,对违法车辆和驾驶员进行处罚;2、发现违法驾驶员后向违法行为人表明执法身份并出示执法证件;3、利用随身携带的驾驶员、车辆信息管理系统(警务通)对违法驾驶员的驾驶证、车辆信息予以核实;4、根据违法情形决定是否采取强制措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车辆:(一)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二)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三)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四)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五)机动车有被盗抢嫌疑的;(六)机动车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七)未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八)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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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确认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或仅造成人员轻微受伤
造成人员死伤的;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或对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办理完丧葬
2日内送达当事人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作出事故认定书(事故证明)
有关赔偿事宜
作出行政处罚或刑事立案
人身伤残
死亡
解书或调解终结书
调解不成或不
履行赔偿协议的
伤残评定或治愈起
丧葬事宜结束
制作不予调解决定书
各方当事人共同提交书面调解申请
互验行驶证、驾驶证、保险凭证,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拍摄事故照片后,迅速撤离现场,将事故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自行协商,如实填写并签名确认《福建省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记录单》,需要保险理赔的,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
保护现场
并立即报警
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交通事故现场勘查,抢救伤者及查找证人等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者目击者报警,或者接到110指令
未逃逸
逃逸
交通警察根据事故损害后果,按简易程序处理确定当事人责任,应各方当事人请求进行调解,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送达各方。
调查取证制作笔录等
查获后
当事人申请后
通知处理扣留的车辆等
尸体鉴定后
检验、鉴定或重新检验后(20日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