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金融机构企业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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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金融机构企业社会责任
作者:张婧陈曦
来源:《金融经济·学术版》2008年第07期
一、企业社会责任定义
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普遍认同的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负有责任的同时,还要承担对社会和环境的责任,包括遵守商业道德、安全生产、职业健康、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节约资源等。
Archie B. Carroll (1995)把企业的社会责任分为经济、法律、道德以及慈善等四个部分,提出四个企业社会责任模型(见表1)。
以下本文将采用Archie B. Carroll的社会责任模型来分析我国金融机构企业社会责任的现状。
二、我国金融机构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主要做法
1.金融机构经济责任方面
目前我国金融机构普遍认为,金融机构在承担企业社会责任时,应不忘谋求经济责任,追求合理的利润。我国金融机构履行经济责任的做法主要有:(1)提供好的商品给予消费者;(2)建立通畅的申诉制度及渠道;(3)提升营运绩效与社会责任。
2.金融机构法律责任方面
主要包括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自行防治环境公害以及支持环保资源回收等,金融机构已能在业务拓展中顾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并已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如浦发银行的《2005年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指出:该行“以无纸化办公作为践行环保的先锋者”。该行建立了“电子公文流转制度,每年为社会节约纸张总重量约为200吨”;开通了“内部及时消息工具,大大降低了异地之间的通信花费,使全行每年减少占用社会通讯资源300万分钟以上”;启用了“视频会议系统,不仅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节省了差旅开销,而且也减少了对社会资源的占用”;以及改进对账单的寄送方式,“原先通过纸质信函寄送对账单,消耗了大量的纸质资源,现在通过网银提供的各类明细对账服务,大大节约了纸质对账单的使用。
3.金融机构伦理责任方面
主要包括:对员工的培训、支持鼓励员工做个社区好公民、支持企业科技开发和技术更新等。浦发银行的《2005年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记载了该行在履行金融机构伦理责任方面所做的行动:(1)JA志愿者活动;(2)上海分行的社区志愿者活动;(3)加强员工培训,关注员工成长。此外,还组织了多期由国外著名大学教授和资深银行专家来行讲学的高级研讨班,大力推动网络培训。我行在主要专业岗位开始实行岗位资格证书制度,为各岗位设定了清晰的职业成长路径,有效激发了员工的学习热情和成才欲望。
4.金融机构自发责任方面
金融机构自发责任包括:(1)建立捐赠制度及从事慈善活动;(2)雇用身心障碍者或弱势族群;(3)改善社会问题看法;(4)企业经营理念。多年以来,我国许多金融机构先后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扶贫救助活动。2006年3月份,民生银行出资在电视台办节目,为农民免费宜传好项目、好产品。2006年7月,招商银行发起的“天使之翼百万助学行动”在全国范围内举行,捐助涵盖云南、广西、新疆等地的1000余名失学儿童。
三、我国金融机构在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
总体上来讲,随着我国金融法规和政策的不断调整,目前我国的金融市场不断完善,市场竞争机制逐步确立,金融机构也正在向商业化、现代化和国际化迈进。但是,我国金融机构在企业社会责任方面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很少有金融机构像外国同行那样建立有明确的社会责任目标和相关年度报告制度。据了解,我国金融机构(除了部分外资银行及股份制商业银行外)几乎没有一家银行在公司目标管理中有明确的社会责任发展规划并逐年对外公布社会责任年度报告。目前仅有浦东发展银行发布了同业第一个《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并承诺每年对社会发布更新版本,以承担社会责任,接受社会监督。这表明我国金融机构在经营战略层面上大都对这一问题没有明确的定位,重视力度不够。
2.一些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盲目,只顾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忽视可能引发的社会风险。例如:我国一些银行曾经违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不合理控制信贷增长,如继续支持高能耗、高污染行业发展,导致一些产业发展过冷或过热;有些银行忽视信贷投放的“乘数效应”及其对整个社会安全可能带来的严重风险后果,盲目投放信贷资金,造成大量不良贷款,影响国民经济的稳定和协调发展。
3.一些金融机构缺乏公平竞争意识,特别是一些占有市场统治地位的商业银行,试图继续控制金融市场,继续赚取“垄断”利润,极力排斥市场竞争。有些商业银行与证券公司试图通过大量融资安排暗中操纵股市,控制市场信息透明度,榨取非正常利润;有些银行采取回扣、请客等非正常方式争揽其它银行客户,破坏公平竞争原则。
4.一些金融机构缺乏健康和诚信经营原则。如在管理方面,一些银行高层管理出现严重的贪污腐化问题,或贷款给亲信开办企业,或行贿受贿发放贷款;在业务经营过程中,一些银行出现乱收费、收费不透明等问题。
5.支持慈善事业力度不够。例如,根据以《中国大陆富豪排行榜》而闻名的英国人胡润所首次在中国大陆推出的“2005年中国慈善企业排行榜”的排名,可以看出,在前十名慈善企业名次中,只有一家为商业银行。而就这一家银行还是汇丰银行这样一个外资银行。如果按照企业资产规模排名,在中国企业500强中,总资产最多的企业排名前5位的清一色的都是银行,首位是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总额为52791亿元,资产总额排在第2名至第5名的企业分别是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这些数据说明,商业银行仅就支持慈善事业一个方面的表现,与其自身实力就极不相称,与其它中外企业相比更是远远落在后面。
四、提升我国金融机构企业社会责任的对策建议
针对我国金融机构企业社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积极借鉴国外金融机构行之有效的经验,努力强化我国金融机构的企业社会责任观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而强化金融机构的企业社会责任观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金融机构、政府、司法机关及全社会的内外合力,才能逐步实现预期目标。
1.完善金融机构的外部公司治理结构,为其创建一个良好的外部生态环境。
(1)法律制度是确保金融机构承担法定社会责任的根本保障。例如,外国公司立法中大都对公司社会责任给予明确的定义。建议我国也应该修改我国公司立法的宗旨,把社会责任明确写入法律责任内容,强调企业对其他利益相关者利益的法律保护,明确公司的经营目的是赢利和社会责任并重。同时,在《商业银行法》条款中,明确规定公司的定义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兼顾社会利益的企业法人”,明确要求金融机构必须兼顾雇员利益、消费者利益、债权人利益、当地社区利益、环境利益、社会弱势人群利益和整个社会利益等。
(2)政府应在构建金融机构企业社会责任环境方面扮演重要角色。可以通过各种有效的措施引导和推动金融机构积极地、主动地、自觉地为社会责任做出应有的贡献。例如:建立社会稽查制度,监督金融机构的经营行为;利用舆论宣传工具引导金融机构为社会多做贡献;运用经济手段激励金融机构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义务;建立社会责任指数或可持续发展指数,发挥市场机制调解作用,调动公开上市金融机构承担社会责任的积极性等。
(3)发挥行业与非政府组织作用。这里的行业组织主要是指对金融机构等企业经营管理行为可以产生制约和影响或提供服务的一些组织,如国内行业工会组织、国际多边社会责任协会、国际劳工组织、人权组织、消费者组织、环保组织、宗教团体以及其它民间机构或非政府组织等.要使行业组织真正发挥规范金融机构经营行为的作用,就必须真正发挥行业工会的监督和促进作用;切实加强行业管理机构的督导作用;积极鼓励民间组织或非政府组织(NGO)发挥更大的作用等。
总之,法规、政府和行业组织可以为金融机构构建社会责任观提供一个外部的金融生态环境,也就是从法规机制上为金融机构提供一个外部的公司治理机构。
2.完善金融机构的内部公司治理结构,为其构建一个重视社会责任的文化价值观。借鉴国外金融机构的例子,结合我国实际,规范我国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结构,必须真正实行所有权和管理权分离的原则,即控股股东不能直接担任管理者,而应由董事会以市场化方式聘任高级管理者。清晰界定金融机构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视会、管理层和党委会的职责范围和相互关系,规范和清晰界定董事长 (党委书记)、行长的职责和授权范围,以建立责权明晰、相互制约、协调畅通的良好公司治理结构。同时,加强教育和培训,不断培育全行认可的社会责任文化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