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部信息管理制度
药学信息管理风险防控制度
药学信息管理风险防控制度引言:药品是与人的生命、健康直接相关的特殊商品,要确保药品质量和使用安全,需要建立健全的药学信息管理风险防控制度。
本文将围绕药学信息管理的重要性、风险源及其防控措施展开阐述,以期为相关机构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提供参考。
一、药学信息管理的重要性1.信息管理能促进药品生产、流通环节的信息共享,实现药品全程可追溯。
通过信息管理系统,可以提供药品的生产、质量、流通等历史记录,为药品质量管理、投诉处理提供准确全面的依据。
2.信息管理有助于药品安全监管的精确高效。
通过信息管理系统,可以对药品上市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药品流通环节进行全面监管,及时掌握药品的生产、流向等信息,发现并处理药品安全风险。
3.信息管理有助于提升药品质量管理水平。
通过信息管理系统,可以进行质量数据分析,对药品生产、不良反应等数据进行监控和分析,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提升药品质量管理水平。
二、药学信息管理风险源1.数据安全风险。
药学信息管理涉及到药品生产、流通等各个环节的数据,例如药品批号、生产日期、生产企业等,如果数据泄露或被篡改,将导致药品质量信息不准确,给使用者带来潜在安全风险。
2.非合规数据输入风险。
药学信息管理需要对相关数据进行输入,如果非合规数据被输入或错误数据被导入系统,将影响正常的药品监管和质量管理工作。
3.信息系统故障风险。
信息系统如果出现故障,将导致数据丢失、无法正常使用,对药品安全监管和质量管理工作带来不利影响。
三、药学信息管理风险防控措施1.建立完善的药学信息管理制度。
制定规范、明确的操作流程和制度,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权限,确保信息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2.确保数据安全。
采取合适的技术手段,对药学信息进行加密存储,确保数据的机密性和完整性。
建立定期备份制度,防止数据丢失。
3.严格数据输入管理。
对数据输入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他们了解并遵守数据输入规范。
建立数据检验机制,确保输入的数据准确无误。
医药信息部规章制度
医药信息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信息部的管理工作,确保医疗信息的安全、准确和及时的流通,保障医疗信息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医疗信息部是医院的重要部门,主要负责医院内医疗信息的收集、整理、传输、存储和管理工作。
医疗信息部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医疗信息的保密性和正确性。
第三条医疗信息部的工作职责由医院领导统一指导,负责具体执行。
第四条医院内各科室应配合医疗信息部的工作,积极提供相关信息,确保医疗信息的完整性。
第五条医疗信息部应定期进行信息安全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信息保密意识和技能。
第二章医疗信息的收集和整理第六条医疗信息部应定期收集医院内的医疗信息,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病史信息、检查结果、诊断结果等。
第七条医疗信息部要及时整理医疗信息,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八条医疗信息部应建立健全信息管理系统,对医疗信息进行分类、存档和备份,确保信息的安全性。
第九条医疗信息部要及时更新医疗信息,确保信息的实时性。
第三章医疗信息的传输和存储第十条医疗信息部要根据医院内部和外部的需求,及时传输医疗信息,确保信息的可及性。
第十一条医疗信息部应在信息传输过程中确保信息的安全性,禁止泄露患者隐私信息。
第十二条医疗信息部应合理存储医疗信息,建立完善的信息存储系统,确保信息的长期保存。
第四章医疗信息的管理和使用第十三条医疗信息部要建立医疗信息的权限管理制度,确保信息的合法使用。
第十四条医疗信息部应建立信息审查制度,审查医疗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十五条医疗信息部要建立信息查询制度,为医院内各科室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查询服务。
第十六条医疗信息部要定期开展信息质量评估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信息错误。
第五章医疗信息的保密和安全第十七条医疗信息部要加强信息安全意识教育,确保信息的保密性。
第十八条医疗信息部要建立信息存储和传输的加密机制,保障信息的安全。
第十九条医疗信息部要建立信息备份和恢复机制,应对信息突发事件及时处理。
药品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药品信息发布管理制度一、前言为了规范医院药品信息的发布与管理工作,提高药品使用安全和质量管理水平,保障患者用药权益,特订立本药品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部部门和相关人员。
二、药品信息发布原则1.信息真实性原则:药品信息发布应真实、准确、全面及时,不得有意隐瞒、窜改或歪曲药品信息。
2.权威性原则:药品信息发布应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医学、药学领域的权威机构的标准和指南为基础。
3.公正公平原则:药品信息发布应以公正、公平的方式进行,不得夸大药品功效和安全性,不得诋毁竞争对手。
4.学术独立原则:医院药品信息发布应遵从学术独立原则,不受商业利益和任何形式的干扰。
5.保密原则:药品信息发布应遵守相关保密法律法规,保护患者和药品生产企业的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
三、药品信息发布责任1.医院管理负责人负责药品信息发布工作的整体规划、组织和监督。
2.药学部门负责药品信息的收集、整理、编写和审核工作,并向管理负责人供应相关数据和报告。
3.各部门负责药品信息发布的实施工作,包含药品信息的发布形式、发布渠道的选择和具体的发布内容等。
4.医院相关人员在药品信息发布方面的培训和业务引导由药学部门负责。
四、药品信息发布流程1.收集信息:药学部门负责从权威渠道收集医学、药学领域的最新研究成绩和药品信息,并进行审核和筛选。
2.编写信息:药学部门依据收集到的药品信息编写药品信息简介,包含药品的适应症、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等内容。
3.审核信息:药学部门负责对编写的药品信息进行审核,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审批信息:管理负责人对审核通过的药品信息进行审批,确保药品信息符合法律法规和医院政策要求。
5.发布信息:药学部门将经过审核和审批的药品信息发布在医院的内部网站、公告栏、宣传册等平台上,确保医务人员和患者可以及时取得相关药品信息。
五、药品信息发布频率1.新药品审批上市后,药学部门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药品信息的发布工作。
医院药学部管理制度
医院药学部管理制度一、组织机构1. 药学部设置药学部长、副部长、主管药师、药品采购员、药品配送员等岗位,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2. 药学部长负责药学部的全面工作,负责领导、指导、协调药学部的各项工作,定期向医院领导汇报工作情况。
3. 副部长协助药学部长组织实施药学部的各项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4. 主管药师负责药学部日常工作的具体执行和管理,负责药品的合理使用、药品库存管理、药品配送等工作。
5. 药品采购员负责药品的采购工作,确保药品的供应稳定、价格合理,同时要保证药品质量的安全。
6. 药品配送员负责将药品按照医嘱及时、准确地送到各个科室,确保患者的用药及时有效。
二、药品管理1. 药学部负责制定药品管理制度,明确药品的分类、存储、保管、配送、使用等规定,确保药品管理工作的规范和安全。
2. 药学部应建立健全的药品库存管理制度,对库存药品进行定期盘点,及时调整库存量,预防药品过期、损坏等情况的发生。
3. 药学部应建立完善的药品采购管理制度,确保药品的选择、采购渠道、价格等均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避免采购风险。
4. 药学部应建立药品配送管理制度,确保药品的配送及时准确,避免因配送不到位导致患者用药延误。
5. 药学部应建立药品使用管理制度,对医院内部用药行为进行规范,加强对药品使用者的培训和监督,提高用药安全。
三、药品质量控制1. 药学部应建立药品质量控制体系,对医院供应的药品进行严格的质量把关,确保药品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
2. 药学部应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对患者用药过程中出现的不良反应进行记录、分析和报告,及时采取措施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
3. 药学部应建立药品不良事件报告和处理制度,对医院内部出现的药品不良事件进行及时报告和处理,避免扩大影响。
四、专业技术支持1. 药学部应建立药品信息管理系统,对医院内用药情况进行监控和分析,为合理用药提供技术支持。
2. 药学部应定期开展药品知识培训,提高药学部员工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平。
药学部计算机系统管理办法制度
药学部计算机系统管理办法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药学部计算机系统的管理,保障计算机系统的正常运行,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药学部计算机系统的管理,包括硬件设备、软件系统、网络设施、数据安全等方面的管理。
第三条药学部计算机系统管理的目标是保障计算机系统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为药学部的各项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药学部成立计算机系统管理小组,负责计算机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
管理小组成员由药学部主任、计算机技术人员、药剂师等组成。
第五条管理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1. 制定计算机系统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实施计算机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
2. 定期检查计算机系统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计算机系统存在的问题。
3. 组织计算机系统培训,提高药学人员计算机操作水平。
4. 负责计算机系统硬件设备的采购、维护和升级。
5. 负责计算机系统软件的安装、更新和维护。
6. 负责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保障数据安全。
第三章硬件设备管理第六条计算机硬件设备包括计算机、打印机、扫描仪、网络设备等。
第七条管理小组负责硬件设备的采购、安装、维护和升级工作。
第八条药学人员应合理使用计算机硬件设备,不得随意拆卸、改装硬件设备。
第九条计算机硬件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及时报告管理小组,由管理小组安排维修。
第四章软件系统管理第十条计算机软件系统包括操作系统、办公软件、药学软件等。
第十一条管理小组负责计算机软件的采购、安装、更新和维护工作。
第十二条药学人员应遵守软件使用规定,不得擅自安装、卸载、修改软件。
第十三条计算机软件出现问题时,应及时报告管理小组,由管理小组进行处理。
第五章网络设施管理第十四条计算机网络设施包括局域网、互联网等。
第十五条管理小组负责网络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工作。
第十六条药学人员应合理使用网络资源,不得进行非法网络行为。
第十七条管理小组负责网络安全的防护工作,保障数据安全。
第六章数据安全管理第十八条数据安全包括数据存储、数据传输、数据备份等方面的安全管理。
药品质量信息管理制度
药品质量信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药品质量信息管理,提高药品质量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监督管理等环节的质量信息管理。
第三条药品质量信息管理应当遵循全面、准确、及时、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药品质量信息的管理工作,县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质量信息管理工作。
第二章药品质量信息的收集与传递第五条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药品质量信息收集与传递制度,指定专人负责药品质量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传递工作。
第六条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收集以下药品质量信息:(一)药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信息;(二)药品经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信息;(三)药品使用过程中的质量反馈信息;(四)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布的药品质量信息;(五)其他可能影响药品质量的信息。
第七条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及时将收集到的药品质量信息传递给相关职能部门和人员,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八条药品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药品质量信息收集与反馈制度,指定专人负责药品质量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工作。
第九条药品使用单位应当收集以下药品质量信息:(一)药品使用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信息;(二)药品不良反应信息;(三)药品质量投诉信息;(四)其他可能影响药品质量的信息。
第十条药品使用单位应当及时将收集到的药品质量信息反馈给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并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三章药品质量信息的处理与分析第十一条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药品质量信息处理与分析制度,指定专人负责药品质量信息的处理与分析工作。
第十二条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对收集到的药品质量信息进行处理与分析,及时发现药品质量问题,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息处理与分析制度,指定专人负责药品质量信息的处理与分析工作。
第十四条药品使用单位应当对收集到的药品质量信息进行处理与分析,及时发现药品质量问题,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药房信息管理制度
药房信息管理制度一、药品采购信息管理制度1. 药房应建立健全药品采购信息管理制度,明确采购流程、责任人和管理规定,确保采购的药品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2. 药品采购信息应包括供应商名称、药品名称、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数量、单价、总价等信息,采购单据应保存至少5年。
3. 药品采购信息应在采购前进行审批,采购人员应保证采购的药品质量合格、价格合理,确保采购的药品来源渠道合法。
4. 药品采购信息应及时录入到药房管理系统中,确保药品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方便随时查询和统计。
二、药品入库信息管理制度1. 药房应建立健全药品入库信息管理制度,明确入库流程、责任人和管理规定,确保入库的药品符合质量标准。
2. 药品入库信息应包括供应商名称、药品名称、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数量、单价、总价、入库人员等信息,入库单据应保存至少5年。
3. 药品入库信息应在入库前进行验收,验收人员应对药品进行质量检查、数量核对,确保入库的药品符合规定标准。
4. 药品入库信息应及时录入到药房管理系统中,确保药品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方便随时查询和统计。
三、药品销售信息管理制度1. 药房应建立健全药品销售信息管理制度,明确销售流程、责任人和管理规定,确保销售的药品合理使用和用药安全。
2. 药品销售信息应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批号、销售日期、数量、单价、总价、销售人员等信息,销售单据应保存至少5年。
3. 药品销售信息应在销售前进行审查,销售人员应对患者的用药情况进行了解,提供合理用药咨询和建议。
4. 药品销售信息应及时录入到药房管理系统中,确保药品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方便随时查询和统计。
四、药品退库信息管理制度1. 药房应建立健全药品退库信息管理制度,明确退库流程、责任人和管理规定,确保退库的药品符合要求。
2. 药品退库信息应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批号、退库日期、数量、原因等信息,退库单据应保存至少5年。
3. 药品退库信息应在退库前进行审核,审核人员应对退库的药品进行检查、数量核对,确保退库的药品符合规定标准。
药房安全信息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药房安全管理,确保药品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药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药房所有药品采购、储存、养护、调配、销售、退药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依法管理,规范操作;(三)责任到人,奖惩分明。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四条从事药房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药学专业学历或相关专业背景;(二)持有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三)熟悉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本制度。
第五条人员职责:(一)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本制度;(二)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养护、调配、销售、退药等工作;(三)定期参加药学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
第三章药品管理第六条药品采购:(一)采购药品应当从具有合法资格的药品生产、药品批发企业采购;(二)严格审核供货单位、购进药品及销售人员的资质;(三)建立供货单位档案,记录供货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第七条药品验收:(一)验收人员应逐批验明药品的包装、规格、标签、说明书、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二)对验收不合格的药品,应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并妥善处理。
第八条药品储存与养护:(一)药品储存应按照药品性质、类别、规格等进行分类存放;(二)药品储存环境应保持干燥、通风、避光、防潮、防虫、防鼠;(三)定期对药品进行检查,确保药品质量。
第九条药品调配与销售:(一)调配药品应严格按照处方要求进行;(二)销售药品应确保药品质量,不得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药品。
第十条药品退药:(一)患者退药应凭处方或医嘱办理;(二)退药药品应进行查验,确保药品质量。
第四章应急处理第十一条药品安全事故处理:(一)发现药品安全事故,应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并妥善处理;(二)协助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药房负责人负责解释。
医院药学部制度
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药学部工作制度
药学信息资料室工作制度
药品供应科工作制度
药品统计工作制度
医院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药库管理制度
药品库房安全制度
中药库管理制度
药品调制工作制度
处方制度
住院药房工作制度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
制剂室工作制度
制剂工作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原、辅料管理制度
中药煎药室工作制度
中药炮制室工作制度
灭菌制剂室工作制度
药品检验科工作制度
药物研究室工作制度
临床药学室工作制度
药物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临床药师下临床工作制度。
23药学信息(情报)收集管理制度
北京XXX大药房有限公司
一、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药学服务质量,药学信息准确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药店药学信息(情报)收集工作。
三、职责
执业药师及药师负责药学信息收集工作
四、内容
1、执业药师及药师必须及时收集药学服务信息。
2、药学服务人员在收集药学信息(情报)时应当举止文明、言语礼貌、服务热心、平等对待患者,不得有任何歧视性或其他不道德的行为,应当尊重患者隐私,对在执业过程中知晓的患者隐私,不得泄漏。
3、在药学信息收集方面侧重与药物直接相关的药物信息内容,包括:药物作用机制、药代动力学、不良反应、药物相互作用、妊娠用药危险度、药物经济学等,也包括与药物间接相关的信息如疾病变化、耐药性、生理病理状态、健康保健等信息。
并保证所收集内容的真实可靠性。
4、药学服务人员对收集顾客的药学信息应如实做好记录,并建立药学服务档案。
5、做好药学信息的反馈工作,重视患者对药品质量评价,设立药学信息收集反馈表,搞好意见反馈和处理。
定期汇总分析。
6、及时准确地做好药学信息资料的综合分析、传递、反馈及整理,汇总归档。
7、充分发挥药学信息的指导作用,提高药学服务质量。
五、相关文件
无
六、记录和表格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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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药学部工作制度(三篇)
2024年药学部工作制度一、在院长或分管副院长直接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本院药品监督管理制度,负责全院药品管理工作和药学技术服务。
二、做好“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深入科室及时了解和掌握药品使用管理情况,根据医疗、科研、教学的需要,按照《医院基本用药目录》编制药品采购计划,遵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并做好采购、保管、供应工作,科学地管理好各类药品。
三、加强药品调剂工作管理,负责对医生所开的处方进行调剂,遇有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处方等错误时,由配方人员与医师联系更正后再行调配。
经核对后方可发给病人,并应耐心向病人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四、为确保药品和制剂质量,建立建全药品质量检查、检验和监控制度,定期____人员检查药品质量及流通环节情况,防止霉烂变质、过期、失效,以保证药品质量。
并对毒、麻、精神药品按照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五、积极开展临床药学工作,负责收集和上报本院发生的药物不良反应。
参与会诊、查房、疑难病例讨论,建立药历,开展治疗药物监测工作,做好临床合理用药的咨询,协助医师制定个体给药方案,确保患者的用药安全、有效。
六、积极配合临床开展新剂型、新制剂、新技术应用等的药品研究工作。
七、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药学部对班组的考核、奖惩制度。
加强职工的医德医风教育和业务人员的专业“三基”(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教育。
八、逐步开展药学信息化管理,收集与管理工作药学相关信息,确保各种药学资料准确、合法、规范、新颖、先进、实用。
九、承担医药院校学生及药学人员进修的教学任务、在职人员培训和基层单位的技术指导。
药学部学习培训工作制度医院药学的主要任务是以病人为中心、保证药品质量和供应,加强合理用药研究,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有效、经济。
医院药学技术人员需要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并且还需了解和熟悉临床医学有关学科的基本知识,使之在未来的工作中具备实施药学保健的能力。
药学部各部门规章制度范本
药学部各部门规章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药学部各部门的运行管理,保障药品质量和用药安全,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管理制度,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药学部各部门应严格执行本规章制度,坚持科学管理、规范操作、持续改进的原则,确保各项工作的高效、安全和有序进行。
第三条药学部各部门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保药品采购、储存、配送、调剂、使用等环节的合规性。
二、药品采购管理制度第四条药品采购应严格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医院相关规定执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
第五条药学部采购部门应根据临床需求,制定药品采购计划,经审批后实施。
采购过程中应确保药品质量,降低药品成本,提高医疗服务效益。
第六条药品采购合同应明确药品的质量要求、数量、价格、交货时间等内容,并签订采购协议。
第七条药品验收部门应按照采购合同和药品质量标准,对采购的药品进行验收,确保药品的合规性和质量安全。
三、药品储存管理制度第八条药学部应设立专门的药品仓库,实行药品分类储存,确保药品的存放环境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第九条药品仓库应建立健全温湿度监测系统,定期检查药品的储存条件,确保药品质量不受影响。
第十条药学部应制定药品库存管理制度,合理控制药品库存量,防止药品过期、损坏等现象发生。
第十一条药学部应定期对药品进行质量检查,对存在质量问题的药品及时进行处理,确保临床用药安全。
四、药品配送管理制度第十二条药学部应设立专门的药品配送部门,负责药品的院内配送工作,确保药品及时、准确、安全地送达临床科室。
第十三条药品配送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药品的性质和用途,严格遵守药品配送流程和操作规范。
第十四条药学部应建立健全药品配送跟踪制度,对药品配送过程进行全程监控,确保药品的配送质量。
五、药品调剂管理制度第十五条药学部应设立专门的药品调剂部门,负责药品的调配、复核和发放工作,确保临床用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药学信息管理制度
药学信息管理制度一、背景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药学领域的信息管理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传统的药学信息管理方式已经无法满足快速发展的药学需求,因此建立健全的药学信息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药学信息管理制度可以规范药品数据的采集、存储、传输和使用,提高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有助于加强药学研究和药品管理的透明度和可追溯性。
二、意义1.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药学信息管理制度可以对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流通环节进行统一管理和监督,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减少用药风险,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
2.促进药品研发和创新。
药品研发需要大量的数据支持,药学信息管理制度可以为科研人员提供准确、全面、及时的数据支持,有助于加快药品的研发进程,促进新药的创新和上市。
3.提高药品管理效率。
通过信息化手段管理药品信息,可以实现药品的自动化管理和监控,减少人为操作和错误,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4.加强药学研究和教育。
建立健全的药学信息管理制度,可以促进药学研究的开展,为药学教育提供数据支持,推动药学事业的发展。
三、内容药学信息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数据采集和录入。
建立统一的数据采集标准和流程,规范数据录入操作,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数据存储和管理。
建立统一的数据存储体系,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设置权限管理机制,保护数据的隐私和机密性。
3.数据传输和共享。
建立安全的数据传输通道,确保数据的安全传输和共享,促进数据的互联互通,提高信息的利用效率。
4.数据使用和分析。
建立数据使用和分析机制,为用户提供准确、可靠的数据支持,支持用户进行数据分析和挖掘,促进科研工作和决策制定。
5.数据保护和风险管理。
建立数据保护和风险管理机制,制定安全策略和应急预案,防范数据泄露和风险事件,确保数据的安全和稳定。
四、实施1.建立药学信息管理制度的组织机构。
设立专门的药学信息管理部门或小组,明确责任和权限,制定工作计划和管理规定。
2.制定药学信息管理制度的标准和规范。
药学部信息管理制度
药学部信息管理制度目的:建立药学部信息管理制度,规范信息形成、保存和使用行为,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和效率。
责任人:药学部全体人员。
内容:1.本制度对药学部各类信息的形成、保存、使用进行了规定。
2.信息指在药学服务、生产、科研、教学等过程中形成的涉及药品的采购、储存、使用情况,患者情况、开方医师情况,计划、预算、决算等药品技术、经济信息,制剂处方、工艺、检验标准、生产计划等生产信息,新药和新制剂的研究计划、资料、数据等科研信息,教学计划、教案等教学信息,各种检查、考核的结果、记录、档案等管理信息,包括:处方、账簿、凭证、记录、表格、报告、论文、教案、数据、图片、声音资料等各种形式的文字情报和电子文件。
3.药品信息的形成3.1 各信息形成点须保证所形成信息的准确、完整、可靠.在信息形成点从事工作的人员必须对所形成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可靠性负责.3.2 信息形成点包括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记录工作、采购计划形成、入库记录工作、请领单据形成、库房发药记录、药品使用单位接收药品记录形成、划价、处方核销、药品数据修改、清点数据形成、记账和财务处理、制剂处方和工艺拟订、生产计划形成、投料记录形成、操作记录形成、检查检验技术报告形成、研究计划形成、原始记录形成、数据处理、管理人员常规和临时报告形成等。
4.信息的保存4.1 验收记录、入库单据、处方、药品使用记录、账簿、凭证、检验报告、原始记录等按照国家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保存。
4。
2 其他报告、记录、表格、数据等按照医院或药学部的规定时限保存。
4.3 各负有信息保存责任的部门必须建立登记制度,在登记本上登记保存信息的名称、类型、保存时间、保存地点、经手人和复核人签字。
4.4 各二级科室主任对职权范围内的信息保存工作负责。
5. 信息的使用5。
1 调阅权限5.1.1 药学部主任、副主任、秘书、信息管理员可以调阅全部信息.5。
1。
2 各二级科室主任、副主任可以调阅本科室信息.5。
药学部的管理制度
药学部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学部的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学校正常有序运转,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药学部全体教职员工。
第三条药学部的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决维护学校和药学部的声誉。
第四条药学部管理委员会是药学部的最高决策机构。
第五条药学部领导班子必须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任命必须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程序。
第六条药学部管理工作必须加强信息化建设,确保信息畅通,做到信息共享。
第七条药学部管理制度必须与学校相关管理制度保持一致。
第二章药学部领导班子组织及职责第八条药学部领导班子包括院长、副院长,院长负责全面领导药学部工作,副院长协助院长开展工作。
第九条院长必须行使全权,对药学部的各项工作负责。
第十条院长必须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院长必须加强与学校其他部门的协作,确保药学部各项工作可以顺利开展。
第十二条院长必须遵守学校相关规定,不得擅自作出违反规定的决策。
第三章药学部教学科研管理第十三条药学部必须严格按照学校教学科研管理规定,开展教学科研工作。
第十四条药学部必须定期组织教师进行教学科研能力培训。
第十五条药学部必须加强教学科研成果的管理,确保科研成果的合理获取。
第十六条药学部必须建立规范的实验室管理制度,确保实验室的安全和整洁。
第十七条药学部必须定期组织教师进行科研项目申报,提高科研水平。
第四章药学部人事管理第十八条药学部必须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人事管理工作。
第十九条药学部教师招聘必须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程序进行。
第二十条药学部必须建立规范的教师考核评价制度。
第二十一条药学部必须加强教师培训工作,提高教师业务水平。
第五章药学部资产管理第二十二条药学部必须建立规范的资产管理制度,做好资产登记和统计工作。
第二十三条药学部必须加强设备设施的维护工作,确保设备设施正常运作。
第六章药学部财务管理第二十四条药学部必须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做好财务管理工作。
关于加强药品信息管理的规定
关于加强药品信息管理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药品信息管理制度,加大药品信息管理力度,切实防范不规范行为的发生,特制订本规定。
1、根据保密工作管理要求,医院将药品使用数量、用药姓名等信息列入内部管理范围,全院职工特别是药剂科、信息科等因工作需要接触药品信息的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严禁无关人员泄露药品信息,严禁工作人员暗中为药商统计处方、提供医师用药信息等行为。
2、临床科室、医师用药情况的汇总信息,特别是涉及某一品种药品在一段时间内的用量、用药医师姓名及个人用量等信息属于保密的核心内容,由信息科设定权限,确定于心人负责调阅上述信息。
信息科要从技术上对全院计算机进行监控,并负起检查管理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国强防范。
3、医院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纪委书记以及其它负责人具有调阅临床用药信息的权限,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要滶调阅信息。
负责调阅信息的专门人员必须在上述有权限人员的授权下,并有2人在场时方可进入药品信息系统,其余情况下严禁擅自进入药品信息系统获取用药信息。
负责调阅信息的专人必须经常更改密码,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
信息科要加强对调阅人员的管理,建立调阅用药信息情况登记制度。
4、如需打印临床用药汇总信息,打印件必须交由医院领导或纪检监察人员,并按有关保密规定保管。
废弃的打印件必须在2人在场情况下销毁。
5、加强信息科计算基本内容的密码管理,信息科工作人员必须在本人的计算机上设置开机密码、屏幕保护密码及登录系统密码,并经常更换密码,并经常更换密码。
对信息科组织的检查要主动配合,并及时采取加密措施。
如因个人加密措施不落实而造成药品信息泄露,或发现统计药品信息的痕迹,则追究计算机使用者的责任。
信息科工作人员原则上应在本人的计算机上工作。
6、各科室(病区)登录信息系统必须设置密码进入,各科室负责人有管理责任。
凡加密措施未落实者,追究相关科室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信息科应加强对全院信息系统密码的督查管理。
7、信息科对科内计算机的检查必须在两在场情况下进行,任何人不得擅自检查。
药学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加强药学部信息安全管理工作,保障药学部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维护患者、医务人员和医院的信息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1. 药学部信息系统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负责药学部信息安全的全面领导,组织制定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监督信息安全工作的实施,协调解决信息安全重大问题。
2. 药学部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办公室
负责药学部信息安全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策略制定、安全事件处理、安全培训等。
3. 药学部信息系统安全管理人员
负责具体实施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系统安全配置、安全事件监控、安全漏洞修复等。
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1. 访问控制
(1)实行严格的用户身份认证制度,确保用户身份的真实性和唯一性。
(2)根据用户职责和权限,设置合理的访问控制策略,确保用户只能访问其授权
的信息资源。
(3)定期审查用户权限,及时调整和撤销不必要的权限。
2. 网络安全
(1)建立完善的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包括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防。
药学信息服务管理制度
药学信息服务管理制度
一、药学部通过电话、网络等各种形式提供药学信息服务和药物咨询解答。
二、为临床提供信服务信息支持和药物咨询
(1)根据临床医疗需要,提供药学相关文献和合理用药相关信息,提供信息要及时、准确、合理、公正。
(2)在临床查房和会诊中,就药物选择、药物相互作用和治疗方案等提出分析和建议。
(3)参与医务人员的入职培训教育和继续教育,就安全合理用药提供建议和培训。
(4)编辑药讯或药物信息快报等,并定期发布,传递最新的药品信息和药物警戒信息。
三、为患者提供药物咨询和用药指导服务。
四、为医疗质量管理和医疗机构行政决策提供药学信息支持
(1)对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医疗机构感染委员会提供信息支持。
(2)编写本院的“药品目录”“医院处方集”等,便于临床查询。
(3)参与制定院内合理用药规范和临床路径等。
(4)参与药品不良反应及用药差错报告。
五、为药学人员提供咨询和信息支持。
医院对药学部的管理制度
医院对药学部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药学部的管理,保障医院药品使用的安全、有效和合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设的药学部门,包括药房、药库、药事管理部门等。
第三条药学部的管理应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的原则,建立适应医院临床需求和医疗服务水平的管理体系,确保药物管理工作的高效性和规范性。
第四条药学部应当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加强药品监管,保障医院药品使用的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药学部应当设立部门领导,包括部门主任和副主任,由具有药学专业背景和丰富管理经验的人员担任。
第六条药学部应设立药房、药库、药事管理等职能部门,每个职能部门应当有明确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
第七条药学部设置相应的管理岗位,包括药房管理员、药库管理员、药务主管等,负责各自职能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药学部应当建立临床药师、药学硕士和药学博士等专业团队,提供临床药物治疗方案,保障药物使用的合理性。
第三章职责和权限第九条药学部负责制定医院的药品使用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药品的采购、配送、存储和使用。
第十条药学部应当做好药品品种的选择和采购,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合理性,并严格按照医院的采购程序进行采购。
第十一条药学部要求各临床科室使用药品按照医院药品目录的规定,不得擅自使用未经批准的药品。
第十二条药学部应当建立药品库存管理制度,合理规划药品库存量,确保药品的有效期和质量。
第十三条药学部负责执行医院的药品使用监测和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及时掌握药品使用情况和不良反应信息。
第十四条药学部应当开展药学知识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和患者对药品的正确使用和管理水平。
第四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五条药学部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制度,加强对药品的使用、存储和配送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六条药学部应当定期对药品的使用情况和库存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第十七条药学部负责对医院各临床科室的药品使用情况进行抽样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提出整改意见。
规范药学部管理制度
规范药学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药学部的管理行为,保障药学部的正常运行和发展,现制定《药学部管理制度》。
二、部门设置1. 药学部的设置范围包括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两大部分。
教学科研部门包括学术研究、教学管理和实验室管理等。
行政管理部门包括办公室、财务和资产管理等。
2. 每个部门的设置应根据药学部的规模和需要进行合理的设置和调整。
三、人员管理1. 药学部人员管理主要包括教职工和管理人员。
教职工应符合国家相关教育背景和专业要求,具有较高的教学和科研水平。
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管理经验和能力。
2. 药学部应建立完善的人员管理制度,包括招聘、聘用合同、薪酬制度、绩效考核、晋升和离职等。
3. 药学部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进行人员管理,确保人员管理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四、财务管理1. 药学部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预算编制、资金使用、经费审批和报销等。
2. 药学部应加强与学校财务部门的沟通和合作,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
3. 药学部应建立健全的资产管理制度,包括资产清查、使用和维护等。
五、教学科研管理1. 药学部应建立健全的教学科研管理制度,包括课程设置、教学大纲、教学评估、科研项目申报和评审等。
2. 药学部应加强与学校教务处和科研处的沟通和合作,确保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符合学校规定和相关要求。
3. 药学部应建立与其他学科和研究院的合作机制,加强教学科研资源共享和交流,提高教学科研水平。
六、实验室管理1. 药学部应建立健全的实验室管理制度,包括实验室设备购置、使用、维护和安全管理等。
2. 药学部应建立实验室管理机构和相关岗位,明确实验室管理的责任和权限。
3. 药学部应加强与学校实验室管理部门的沟通和合作,确保实验室管理工作符合学校规定和相关要求。
七、办公室管理1. 药学部办公室应建立健全的文件管理、会议管理、信息管理和保密管理制度,提高办公效率和服务水平。
2. 药学部办公室应加强与学校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部门的沟通和合作,确保办公室管理工作符合学校规定和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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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部信息管理制度
目的:
建立药学部信息管理制度,规范信息形成、保存和使用行为,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和效率。
责任人:
药学部全体人员。
内容:
1.本制度对药学部各类信息的形成、保存、使用进行了规定。
2.信息指在药学服务、生产、科研、教学等过程中形成的涉及药品的采购、储存、使用情况,患者情况、开方医师情况,计划、预算、决算等药品技术、经济信息,制剂处方、工艺、检验标准、生产计划等生产信息,新药和新制剂的研究计划、资料、数据等科研信息,教学计划、教案等教学信息,各种检查、考核的结果、记录、档案等管理信息,包括:处方、账簿、凭证、记录、表格、报告、论文、教案、数据、图片、声音资料等各种形式的文字情报和电子文件。
3.药品信息的形成
3.1 各信息形成点须保证所形成信息的准确、完整、可靠。
在信息形成点从事工作的人员必须对所形成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可靠性负责。
3.2 信息形成点包括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记录工作、采购计划形成、入库记录工作、请领单据形成、库房发药记录、药品使用单位接收药品记录形成、划价、处方核销、药品数据修改、清点数据形成、记账和财务处理、制剂处方和工艺拟订、生产计划形成、投料记录形成、操作记录形成、检查检验技术报告形成、研究计划形成、原始记录形成、数据处理、管理人员常规和临时报告形成等。
4.信息的保存
4.1 验收记录、入库单据、处方、药品使用记录、账簿、凭证、检验报告、原始记录等按照国家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保存。
4.2 其他报告、记录、表格、数据等按照医院或药学部的规定时限保存。
4.3 各负有信息保存责任的部门必须
建立登记制度,在登记本上登记保存信息的名称、类型、保存时间、保存地点、经手人和复核人签字。
4.4 各二级科室主任对职权范围内的信息保存工作负责。
5. 信息的使用
5.1 调阅权限
5.1.1 药学部主任、副主任、秘书、信息管理员可以调阅全部信息。
5.1.2 各二级科室主任、副主任可以调阅本科室信息。
5.1.3 质量管理员可以调阅全部质量信息。
5.1.4 各岗位员工可以调阅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信息。
5.2 权限外的信息调阅须经本二级科室主任批准,并经信息保存部门主任许可、登记,方可调阅。
5.3 各负有信息保存责任的部门必须建立信息调阅登记制度,对信息调阅进行登记,在登记本上登记调阅人员姓名、信息类型、时间、调阅人和主管人员签字。
5.4 调阅权限的调整可由信息使用部门提出,经药学部主管信息工作的主任或副主任批准后调整。
5.5 信息的披露和公开应以不侵犯医院、药学部、药学部员工、患者、开方医师等相关利益群体的利益为原则。
披露之前应经药学部主管信息工作的主任或副主任同意。
5.6 不得私自向无关人员提供任何形式的信息,不得未经许可私自提供有偿的信息服务。
5.7 非公开信息应注意保密。
6.计算机信息的管理
6.1 计算机信息由药学部信息管理员负责。
6.2 药学部所有员工在涉及到计算机信息的形成、保存和使用时,必须接受信息管理员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6.3 计算机信息管理实行工号、密码管理。
药学部所有员工在进行计算机信息的形成、保存和使用工作时,必须使用本人的工号和密码。
不得盗用他人的工号和密码进行
操作。
6.4 修改计算机信息时必须进行登记。
应由信息管理员负责建立计算机信息修改登记本,登记修改项目、修改前内容、修改后内容、修改原因、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字等项目。
7.未尽事宜由药学部主管信息工作的主任或副主任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决定,并通报药学部核心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