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收费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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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收费通告
你知道停车收费的通告吗?你知道停车收费的通告怎么写吗?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带来停车收费通告范文,供大家参考!
停车收费通告范文一自2013年10月1日开始实施城区道路停车收费管理以来,有效缓解了停车供需矛盾,改善了市民停车及出行环境,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文明停放行为,保障城区道路交通畅通有序,合理使用城市公共资源,本着“畅通为民、有偿使用”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施停车收费以来我区实际情况,区政府决定在城区道路继续实施停车收费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自2015年11月1日起实施。
二、实施范围:长寿主城区符合条件的车行道、人行道及市政设施用地。
三、实施主体:由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负责停车泊位勘划,区市政局负责道路机动车停车费的征收,区财政负责对停车泊位收费收入使用的管理。
四、收费标准及收费时段:执行区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特殊路段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区市政管理部门另行设置。
五、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加强对城市道路违章停车、违章设置泊位等行为的巡查监管,及时查处违章行为;区市政
局加强对人行道违章停车的巡查监管,及时查处违章行为;区公安、建设、发改、工商、财政等部门依法加强对机动车停放管理的监督检查。
六、对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通告由区市政局负责解释,《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城区道路实施停车收费管理的通告》(长寿府发〔2013〕99号)同时废止。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
年10月29日
停车收费通告范文二各位住户:
为了规范小区车辆管理,根据******的要求,并结合小区实际,本小区住户车辆均入地下车库统一停放,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非机动车辆统一将小区住户非机动车辆规划停放于小区正大门左侧地下室,并提供有偿服务,具体收费标准如下:停车服务费(预收一年费用):1、摩托车***.00 元/辆·月;、电瓶车 **.00 元/辆·月;、自行车**.00 元/辆·月;3、赛车 **.00 元/辆·月;4、临时停放车辆: **.00 元/辆·次;二、机动车辆统一将小区住户机动车辆规划停放于地下室,并提供有偿服务,具体收费标准如下(预收一年费用):(一)包月停车服务费:***元/辆·月(不含租金);(二)临时停放停车服务费:**.00元/辆·次,
过夜**.00元/辆·次。请各位业主从即日起,速到小区物业服务客户中心办理相关交费手续。非本小区住户原则上不得进入小区停放车辆,请各位住户理解及支持。
特此通知.
物业客户服务中心
年月日
停车收费通告范文三尊敬的业户:
根据,《中山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价〔2005〕57号)、《中山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定》(中价〔2002〕)及《xx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第WJ01Z0108Z0000086号),xx管理处将从2008年4月15日起对小区一期架空车库的停放车辆进行收费。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一、月租车位
1.汽车室内车位:250元/月;
.摩托车室内或有篷车位:25元/月
.电动自行车室内或有篷车位:15元/月
.自行车:7元/月
二、临时停泊
1.汽车室内车位(6时至24时):5元,24时至次日6时加收2元;
.摩托车(6时至24时):1元,24时至次日6时加收0.5元;
.电动自行车(6时至24时):0.5元,4时至次日6时加收0.5元。
.自行车(6时至24时):0.5元,24时至次日6日加收0.5元。
特此通知
如有疑问敬请垂询!管理处联系电话:xxxxxx/xxxxxx6 xx管理处
二0xx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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