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宪法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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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开《宪法学》形考任务一

国开《宪法学》形考任务一

一、判断题(每题2分,共20分)
题目1
未回答
满分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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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1931年在江西瑞金召开的第一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上,通过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后来又经1934年1月召开的第二次代表大会作了一些修改,正式公布施行。

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由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正式通过并公布实施的宪法性文件。

选择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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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的答案是“对”。

题目2
未回答
满分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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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辛亥革命的胜利成果,是中国宪法史上仅有的一部资产阶级宪法性质的文件,也是中国近代资产阶级宪政运动的光辉结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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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的答案是“对”。

题目3
未回答
满分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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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国家性质是国家本质属性的抽象概括,其核心问题是国家权利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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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的答案是“错”。

题目4
未回答
满分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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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在实行成文法的国家,根据“遵循先例”原则,法院的宪法判例,特别是最高法院的判例,对于下级法院具有规范的作用。

选择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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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的答案是“错”。

题目5
未回答
满分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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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在本质上,宪法是广大人民群众意志和利益的集中表现。

《宪法》宪规范

《宪法》宪规范

《宪法》宪法规范一、宪法规范的概念:调整国家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一、并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各种规范的总和二、宪法规范的主要特点:(1)根本性;(2)最高权威性;(3)原则性;(4)纲领性;(5)相对稳定性。

一、宪法规范的概念宪法规范是指调整国家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并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各种规范的总和。

社会关系一经宪法规范调整即形成为宪法关系,宪法关系的基本特点是:涉及的社会生活领域十分广泛;国家或国家机关始终是宪法关系的重要参与者。

二、宪法规范的主要特点宪法规范的特点很大程度上决定于宪法的地位及其内容。

一般由如下特点:(一)根本性宪法规范规定的是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各方面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基本原则,具有根本的创制性,是国家各种具体制度的最终根据及渊源。

其它的法律规范都是依据宪法规范、以宪法规范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其法律效力也来源于宪法规范。

(二)最高权威性宪法规范在法律规范体系中居于最高的地位,其它法律都必须以宪法为制定的依据,一般法律规范不能与宪法规范相抵触,否则失去法律效力。

同时宪法还是一切组织或者个人活动的根本准则。

(三)原则性宪法规范大都确定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宪法是根本大法,不是法律大全,所以宪法规范不可能涉及国家生活的细微末节,而以确定原则为限。

此类原则,往往是立法之本,对全局有最高的指导意义。

宪法对其所规定的内容往往采用较为概括的方法,如果没有概括性,宪法必将冗长无比,失去作为根本法的意义。

(四)纲领性宪法的纲领性是指宪法规范明确表达对未来目标的追求。

由于宪法不仅是过去经验的总结,也是现实的根本准则,还是对未来纲领的宣告。

宪法确认国家的发展目标和宏观发展思路,就是纲领性的表现。

(五)相对稳定性由于宪法规范的原则性和概括性,使得它较其它法律具有更大的适应性。

能够在一定范围内承受客观形势带来的变化。

同时又由于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统治阶级如果不是有意着眼于改革,一般不会轻易地修改宪法;加之宪法自身都作了严格修改程序的宣告,使得宪法的修改不会轻易发生。

宪法1学名词解释

宪法1学名词解释

1.宪法学名词解释01、宪法制度,它是宪法的制定、宣传、解释、补充、修改、监督、实施,以及违宪审查处理一系列规定和原则的总和。

02、宪法的解释,对于宪法规范的内涵和外延以及词语用意,依据立法精神原则及意图加以准确地诠释或说明。

03、宪法修改,指国家的宪法在实施后,因为政治经济形式发生重大变化或自身条款的某种缺陷,致使继续执行遇到困难时,由有权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其内容与条款作出的书面变更和修正。

04、君主制,国家最高权在实际上或名义上掌握在君主个人手中,君主终身任职并且实行世袭的政权组织形式。

05、共和制,国家最高权掌握在由选举产生,并有一定任期的国家机关或公职人员手中的政权组织形式。

06、议会制,即议会共和制,由在议会中占多数席位的政党组织政府,并对议会负责的政权组织形式。

07、总统制,由选举产生的总统直接组织政府,不对议会负责,而对产生它的人民或组织负责的政权组织形式。

08、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指以民主集中制为组织和活动的原则,由人民选举代表组成国家权力机关,统一行使国这权力的基本政治制度。

09、选举制度,关于选举国家代表机关的代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有关制度的总称,它包括选举的基本原则、选举权利的确定,组织选举的程序和方法,以及选民和代表之间的关系。

10、等额选举,候选人名额与应选代表名额相等的选举。

11、差额选举,是指候选人名额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选举,我国从1979年选举法开始变等额选举为差额选举。

12、复合制,由两个以上国家组成国家联盟的国家形式。

13、邦联,指两个以上的独立国家为了某种特定目的组成的国家联合。

14、单一制,由若干不享有独立主权的一般行政区域单位组成统一主权国家的国家形式。

15、中央集权制与中央近水楼台相结合制,是指中央政府在拥有绝对国家权力的前提下,根据统治需要将国家的权力从中央分授给地方部分权力,或从地方收归中央的授给的部分权力的制度或方式。

16、地方自治制,是指国家所确认的由特定区域的公民所组成的自治单位,在国家授权下,自主管理所辖区域事务的制度。

宪法规范、宪法效力--司法考试辅导《宪法》第一章第六、七节讲义

宪法规范、宪法效力--司法考试辅导《宪法》第一章第六、七节讲义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 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法律教育网 法律精英的成长基地 司法考试辅导《宪法》第一章第六、七节讲义第六节 宪法规范一、宪法规范的概念宪法规范是调整宪法关系并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各种规范的总称。

二、宪法规范的特征1.根本性宪法规范规定的是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各方面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基本原则,具有根本的创制性,是国家各种具体制度的最终根据及渊源。

其它的法律规范都是依据宪法规范、以宪法规范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其法律效力也来源于宪法规范。

2.最高权威性宪法规范在法律规范体系中居于最高的地位,其它法律都必须以宪法为制定的依据,一般法律规范不能与宪法规范相抵触,否则失去法律效力。

同时宪法还是一切组织或者个人活动的根本准则。

3.原则性宪法规范大都确定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宪法是根本大法,不是法律大全,所以宪法规范不可能涉及国家生活的细微末节,而以确定原则为限。

此类原则,往往是立法之本,对全局有最高的指导意义。

宪法对其所规定的内容往往采用较为概括的方法,如果没有概括性,宪法必将冗长无比,失去作为根本法的意义的表现。

4.纲领性宪法的纲领性是指宪法规范明确表达对未来目标的追求。

由于宪法不仅是过去经验的总结,也是现实的根本准则,还是对未来纲领的宣告。

宪法确认国家的发展目标和宏观发展思路,就是纲领性的表现。

5.相对稳定性由于宪法规范的原则性和概括性,使得它较其它法律具有更大的适应性。

能够在一定范围内承受客观形势带来的变化。

同时又由于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统治阶级如果不是有意着眼于改革,一般不会轻易地修改宪法;加之宪法自身都作了严格修改程序的宣告,使得宪法的修改不会轻易发生。

基于以上两点,宪法规范在形式上又具有相对稳定性。

【例题·单选题】关于宪法规范的特性,下列哪一项表述不成立?( )(05-1-13)A.根本性B.原则性C.无制裁性D.相对稳定性[答疑编号2759010206]【答案】C【解析】选项C 不成立,宪法规范的特征包括:根本性、原则性、相对稳定性、纲领性和最高权威性。

国家开放大学一网一平台电大《宪法学》形考任务1-4网考题库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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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放大学一网一平台电大《宪法学》形考任务1-4网考题库及答案一、单选题1.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是()【正确答案】1954年宪法2.到目前为止,我国现行宪法经历了O次修改,形成了52条修正案。

【正确答案】5次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先后制定了O和一部起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

【正确答案】四部宪法4.根据宪法的效力与修改程序的不同,可将宪法分为O。

【正确答案】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5.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大以O以上的多数通过。

【正确答案】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6.美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建立,是因为Oo【正确答案】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对“马伯里诉麦迪逊”案的判决7.我国的根本法是O o【正确答案】宪法8.宪法在本质上是Oo【正确答案】统治阶级意志和利益的集中表现9.近代意义宪法的发源地是Oo【正确答案】英国10.关于宪法规范的说法,不正确的是OO【正确答案】宪法规范的制裁性与普通法律规范相同I1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

【正确答案】人民代表大会制12.我国宪法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13.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内容和实质是Oo【正确答案】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14.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

【正确答案】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15.国家权力属于人民,国家的代表机关即国家元首是由选举产生并规定有一定任期的政权组织形式是OO【正确答案】共和制16.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Oo【正确答案】实质上即无产阶级专政17.无产阶级及其政党在进行革命和建设的过程中,为了获得最广泛的同盟军以壮大自己的力量而同其他阶级以及一切可以团结的人群所组成的政治联盟,被称为O。

【正确答案】统一战线18.法国和日本都是实行O的国家。

【正确答案】多党制19.下列说法错误的是Oo【正确答案】英国、美国、加拿大都是多党制国家20.下列说法错误的是Oo【正确答案】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统一战线的形式和内容都是相同的2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

第一章 宪法的原理.

第一章 宪法的原理.

第一章宪法的原理第一节宪法的概念一、宪法的涵义1、西方历史上“宪法”一词的含义2、中国历史上“宪法”一词的含义3、近代意义的宪法二、宪法的阶级本质三、宪法的分类四、宪法分类的新探讨以宪法存在方式不同,宪法可以分为成文宪法、现实宪法、观念宪法。

成文宪法:指以宪法文件形式存在的宪法,包括宪法典和宪法性法律,或以其他形式散见于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之中,它能以具体的规范和明确的条文为我们所感知。

在这里,赋予了传统分类中成文宪法以新的内容,扩大了成文宪法的范围。

现实宪法:指在现实社会关系中存在并调整着国家某些根本社会关系的规范,如宪法惯例。

自从有了国家,就产生了政府与公民之间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有了在此基础上形成的统治体制和相应的公民权(只不过没有这样的概念)。

近代产生的宪法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对现实宪法的描述,只不过这种描述含有大量此种关系应该是怎样的新内容。

观念宪法:指以观念形态存在的宪法,从主体来看,统治阶级有自己的宪法观念,被统治阶级也有自己的宪法观念,统治阶级宪法观念能上升为成文宪法,而被统治阶级宪法观念不能成为国家意志。

从内容上看,可以概括为两个方面:其一,是基于对现实宪法的认识和理解而提出的宪法成文化的立法要求,简称为宪法要求;其二,是在领会和掌握成文宪法的条文和含义基础上,参照宪法要求而对成文宪法所进行的评价,简称为宪法评价。

任何一个国家的宪法,都是以这三种形式存在着。

第二节宪法的结构宪法结构的涵义宪法规范、宪法原则和宪法指导思想是宪法结构的内在构成要素。

宪法典、宪法性法律以及宪法惯例是宪法结构的外在构成要素宪法规范1、宪法规范的涵义宪法规范又称为宪法规则,是指由国家制定或确认的宪法主体参与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基本社会关系所应遵循的根本行为准则。

3、宪法规范的结构特点宪法的基本原则宪法的基本原则或称宪法原则,是宪法在调整社会关系时所采取的基本立场和准则。

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社会主义公有制度原则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原则宪法至上原则宪法的指导思想五、宪法典宪法典的结构是宪法典所规定的内容如何进行组合和排列,以构成统一的书面文件,也就是篇章的排列顺序。

中国宪法

中国宪法

中国宪法(第三版)导言一、宪法学的基本特征1、宪法学的综合性2、宪法学的实践性3、宪法学的系统性4、宪法学的开放性二、宪法学的历史发展三、宪法学的分类四、宪法学的研究对象1、宪法文本2、宪法理论3、宪法规范4、宪法运行五、宪法学的体系六、宪法学的研究方法一般研究方法:历史分析、系统分析、比较分析、综合分析具体研究方法:功能分析、实证分析、规范分析、价值分析、宪法判例分析七、宪法学的基本功能1、宪法学与法学教育2、宪法学与国家立法3、宪法学与执法活动4、宪法学与公民的基本生活方式5、宪法学与国家决策科学化6、宪法学与国家的对外政策上篇宪法总论第一章宪法的概念第一节宪法的词源一、西方国家宪法词源的演变二、非西方国家宪法词源的演变第二节宪法的概念一、西方国家宪法学者对宪法概念的论述二、非西方国家学者对宪法概念的论述宪法:是确认一国民主制度,通过规范和控制国家权力以保障公民权利,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国家根本法。

第三节宪法的特点一、宪法与法的共性经济基础、国家强制力、规定权利与义务、制裁性二、宪法与法的区别1、宪法内容具有根本性2、宪法制定和修改程序的特殊性3、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三、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四、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五、宪法的本质第四节宪法的分类一、传统宪法分类学二、现代宪法分类(一)以宪法概念性质为标准的宪法分类社会学意义的宪法概念法学意义的宪法概念(二)以宪法存在形式为标准的分类(三)以宪法规范与现实关系为标准的宪法分类(四)以宪法形态论为标准的宪法分类(五)以国家体制的类型为标准的宪法分类三、宪法分类的发展趋势第五节宪法的功能一、宪法发挥功能的基本条件符合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即具有正当性,包括内容、程序、形式上二、宪法的具体功能(一)确认功能(二)保障功能(三)限制功能(四)协调功能三、宪法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中的作用(一)宪法在立法中的作用1、宪法确立了法律体系的基本目标2、宪法确立了立法的统一基础3、科学的法律体系的建立是实现宪法原则的基本形式之一4、宪法规定了解决法律体系内部冲突的基本机制(二)宪法在执法中的作用(三)宪法在司法中的作用(四)宪法在守法中的作用第六节宪法与宪政一、宪政的概念一)概念宪政强调宪法精神实现过程的制度与宪法秩序,通常指一种运用立宪主义宪法的国家政治形态,即宪法国家。

第一章 宪法关系与宪法规范

第一章 宪法关系与宪法规范
一般来说,宪法规范主要有以下种类: ①确认性宪法规范: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与国家 权力运行的基本原则。 ②禁止性宪法规范:集中体现宪法法的属性。 ③ 权利性与义务性宪法规范; ④程序性宪法规范:包括直接与间接两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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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宪法规范的主要特点
①规范性与政治性 ②组织性与限制性 ③最高权威性与相应制裁性 ④相对稳定性与适应性 ⑤历史性与概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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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宪法规范
由民主制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用以调整国 家生活在基本社会关系的各种规范和行为准 则的总和。既可存在于宪法之中,也可存在 于宪法性法律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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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宪法规范的逻辑结构
1)逻辑结构
①条件(或称假定)是指宪法规范中指出适用法律规范 的条件或情况的部分。 ②模式(或称为处理或行为模式)指宪法规范所规定的 行为规则部分。 ——核心要素 ③后果(或称为制裁)是指宪法规范中规定的、人们在 作出符合或者违反规范行为时,会带来什么法律后果 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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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民权利制约国家权力是基本精神
①权利制约权力是人民主权对宪法关系的必然要求 ②权利制约权力的基本途径与方式
3)国家权力的互相制约是权利制约权力的重 要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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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社会关系பைடு நூலகம்(宪法关系)
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关系 国家机关的内部关系 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 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 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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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习题:
1、不定项选择题 1)从逻辑结构上看,宪法规范与一般法律规范一样, 是由下列哪些选项的内容组成()
A、条件B、假定C、制裁D、处理
2)我国1982年宪法第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 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 的社会主义国家。这条规范从性质上而言属于下列 中的哪一类() A、禁止性规范 B、确认性规范 C、权利性规范与义务性规范D、程序性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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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放大学一网一平台电大《宪法学》形考任务判断题题库及答案一、判断题1.成文宪法是指以国家的一般法律、惯例或法院判例形式出现的宪法。

()【正确答案】错误2.宪法规范是指调整宪法关系、具有宪法效力的法律规范。

O【正确答案】正确3.在实行成文法的国家,根据“遵循先例”原则,法院的宪法判例,特别是最高法院的判例,对于下级法院具有规范的作用。

O【正确答案】错误4.由司法机关监督宪法的实施制度起源于美国,并为其他一些国家所借鉴。

()【正确答案】正确5.1982年宪法是在我国社会主义改革开放的实践中诞生并逐步完善的。

O【正确答案】正确6.法国历史上的第一个宪法性文件是《人权宣言》。

O【正确答案】正确7.所谓宪法,就是规定一个国家的根本性问题,使民主制度法律化,集中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反映政治力量实际对比关系的国家根本法。

O【正确答案】正确8.宪法规范既具有一般法律规范的共同属性,又具有不同于一般法律规范的特点。

O【正确答案】正确9.法律规范都有一定的表现形式。

宪法规范的表现形式包括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宪法解释及宪法判例等。

O【正确答案】正确10.《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辛亥革命的胜利果实,是中国宪法史上仅有的一部资产阶级宪法性质的文件,也是中国近代资产阶级宪政运动的光辉结晶。

O【正确答案】正确I1国家性质是国家本质属性的抽象概括,其核心问题是中央和地方的关系问题.O12.统一战线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都有着相同的形式和内容。

都是以工人阶级(通过共产党)为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包括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在内的广泛的政治联盟。

O【正确答案】错误13.总体来看,政党和政党制度与民主宪政有着密切的联系,一方面是近代民主宪政发展的产物;另一方面又促进了近现代民主宪政的发展。

O【正确答案】正确14.我国的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即无产阶级专政。

宪法1

宪法1
2、效力上,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3、程序上,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其他法
律严格,宪法一般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或依法 成立的特定机关通过特定程序制定和修改。
第一节 宪法概述
三.宪法的本质
1、宪法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宪法是政治斗争的结 果,尤其是阶级斗争的结果和总结;宪法是统治阶 级意志和利益的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尤其是 阶级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影响乃至决定着宪法的具 体内容;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是宪法发展变化的 重要因素。
第二章 宪法
yundingwudao
第一节 宪法概述
一、宪法的概念及地位
宪法是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 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宪法在 国家法律体系中居于根本法地位。宪法规定 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具有最高的法 律效力,要求有严格的制定和修改程序。
第一节 宪法概述
二.宪法的特征
1、内容上,宪法规定的是国家根本任务、根 本制度等根本性问题。
第一节 宪法概述
五.宪法监督
宪法监督是指宪法制定者保障宪法正确实施和完全实现 的调控宪法效力的活动。宪法监督本质上是人民权力的实现, 人民可以通过宪法的规定,授权特定的主体行使宪法监督权, 如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宪法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1、审查法律、法规及其他 规范性文件的合宪性;2、审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为 的合宪性;3、审查各政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全体公 民的行为的合宪性。
2、宪法是民主制度的法律化。民主首先是一种国 家制度,民主还意味着国家确认公民的基本权利和 自由。资本主义民主仅仅是资产阶级的民主,对广 大人民来说是专政,是狭隘的、虚伪的,而社会主 义民主是广大人民的民主,是广泛、真实的。
第一节 宪法概述

宪法基本理论一

宪法基本理论一

宪法基本理论一宪法基本理论一一.宪法的概念(一)宪法的词源1.在中国,将“宪法”一词作为国家根本法始于19世纪80年代。

郑观应在《盛世危言》中,首次使用宪法一词。

2.宪法词义发生质的飞跃,始于17、18世纪欧洲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思潮产生巨大影响以后,特别随着近代资产阶级革命的不断发展,近代意义的宪法才最终形成。

3.古代中国和西方在运用宪法一词的时候,既有相同之处,如都具有法律的意义,都有优于普通法的某种倾向;但又有不同之处,古代西方的宪法往往侧重于组织法方面的意义,而古代中国的宪法却没有此意。

(二)宪法的特征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1)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

(2)在法律效力上,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违背(《宪法》第5条第2款)。

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宪法》第5条第3款)。

(3)宪法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比普通法律严格。

2.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1)宪法最主要、最核心的价值在于,它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2)从宪法的基本内容来看,即国家权力的正确行使和公民基本权利的有效保障,其中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居于支配地位,规范国家权力的有效行使也是为了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不受侵犯。

3.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

二.宪法与法律的关系1.宪法是法2.宪法是更高的法三.宪法的分类(一)宪法的形式分类1.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1)提出者:蒲莱士(2)分类标准:宪法是否具有统一的法典形式(3)定义:成文宪法是指具有统一法典形式的宪法,有时也叫文书宪法或制定宪法, 17、18世纪自然法学派提出社会契约论是成文宪法最重要的思想渊源。

1787年《美利坚合众国宪法》是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1791年法国宪法是欧洲大陆第一部成文宪法。

不成文宪法指不具有统一的法典形式,而是散见于多种法律文书、宪法判例、宪法惯例的宪法。

_从宪法规范到规范宪法_规范宪法学的一种前言_读书笔记

_从宪法规范到规范宪法_规范宪法学的一种前言_读书笔记

作者简介:侯阳笛,广州大学法学院 2007 级研究生,研究方向:法学理论。
Legal System And Society
200 9.2(中)
·学术前沿·
一种摄取状态,需要在现实生活中进一步体现为利益。唯物史观认 为,对利益的追求形成人们的动机,成为推动人们活动的动因。对劫 持者而言,其实施劫持人质的行为动因当然也是源于满足其一定的需 要,这种需要的满足就是劫持者所追求的利益所在。因而,认真分析 研究劫持者的需要,有助于判明劫持者通过劫持人质所希望获得的利 益。在此基础上,就可以针对其需要,以某种在劫持者看来对其有利 的处置结果,或者其所追求的某些物质利益或者情感需求来对其进行 诱导。在对其进行诱导过程中,谈判人员应当使劫持者感到谈判人员 是在设身处地地为劫持者着想,是抱着真诚地希望事件的结局对包括 劫持者在内的各方都有利的态度来寻求解决办法的。对劫持者某些 可以答应的条件和要求可在一定程度上予以答应和满足,这样有助于 化解其对抗情绪。即使对其提出的难以接受的条件,从策略的角度 看,警方谈判人员一般也不宜断然回绝,因为断然回绝会使其感到需 要完全得不到满足,从而产生绝望的心理而很可能做出鱼死网破的极 端行为。对其提出的难以接受的条件,可使用弹性回答,如“可以商 量”、“可以考虑”、“需要向上级领导请示”,“我尽量去做上级领导的工 作”等为由拖延时间,让他尽可能看到这些需要有可能得到满足的希 望之光,以稳定劫持者的心理,促使其在充满希望的等待过程中对抗 情绪逐渐得到舒缓。
就我国目前的宪法解释学来说,其主要采用的是法律实用主义解 释理论,是一种从实际生活问题出发,经过阐明宪法文本的意义,再回 到实际解决问题的,实然——应然——实然模式。这是建立在区别应 然与实然绝对二元模式上的,而林先生的规范宪法学的理论根基却是 建立在马克思主义的相对区分应然与实然命题的二元模式上的。宪 法解释学对应的是林先生在规范宪法学的第一层次上使用法律实证 主义的一方。而林先生则是把规范宪法学建立在K·罗文斯登的“有 立宪精神,并有规范宪法实效性的宪法规范”这一假设上,实际上是突 破了传统的规范主义的脱离社会的局限,达到了整个宪法实施过程中 的规范。但是,正如林先生在绪论中所说的,规范宪法学基本上仍然 是一种方法论,一种宪法学研究的立场。那么在当下我国宪政发展需 要明晰、正确的方法论指导的今天,相对的区分规范宪法学与宪法解 释学,以期达到应然与实然,规范与事实、规范与价值之间的互动,应 是有所裨益的。

宪法第一章

宪法第一章

(二)宪法规范的调整对象——宪法关系,如何理解?
(三)宪法规范的特点
1 根本性 最高权威性 3 4 5 原则性 纲领性
2
知识拓展
相对稳定性
第五节 宪法的作用
一、宪法发挥作的基本前提和条件
二、宪法在组织国家政权方面的作用
三、宪法在保障公民权利方面的作用
四、宪法在维护国家基本制度方面的作用
五、宪法在实行法治方面的作用
我们认为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他们被造物 主 赋予固有的、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自由以及追求幸 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才在人们中间成立政府……
——《独立宣言》
三、法治原则
中国《宪法修正案》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 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法治应包含两重意义:
刚 性 宪 法 与 柔 性 宪 法
钦 定 、 民 定 和 协 定 宪 法
社 会 主 义 类 型 的 宪 法
资 本 主 义 类 型 的 宪 法
第三节
一、人民主权原则
宪法的基本原则
主权是指国家的最高权力,包括 对内和对外两部分。人民主权是指国 家中绝大多数人拥有国家的最高权力。
图1-1 卢梭,人民主 权学说的创立者
1、为什么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2、宪法的本质是什么?
3、何谓宪法基本原则?宪法有哪些基本原



则? 4、怎样理解和评价宪法的分类? 5、宪法规范的调整对象是什么? 6、何谓宪法渊源?宪法有哪些渊源? 7、何谓宪法作用?宪法有哪些作用?
宪 法 学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宪法学教学团队
由NordriDesign提供

课 程 体 系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1.多党制:多党制是指在一个国家中,通常由不确定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政党联合执政的政治制度,也有一个政党控制多数议席而单独组阁的情况,但那只是一种特殊情况。

2.政权组织形式:一国统治阶级按照一定的原则建立起来的行使国家权力、实现国家统治和管理职能的政权机关的组织与活动体制。

3.宪法解释是指宪法解释机关根据宪法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原则,对宪法规定的含义界限及相互关系所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说明。

4.宪法规范:宪法规范是指调整宪法关系并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各种规范的总和。

5.单一制:是一种国家结构形式,以普通行政单位或同时包括自治单位的形式来划分其国家内部组成。

简述:1.地方各级人大的性质和地位。

人大的性质是国家权力机关。

(1)这一制度最能体现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

(2)这一制度最能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要求。

(3)这一制度最能体现我国政治生活的全貌。

2.选举的民主程序(1)选区划分,以一定数量的人口基础划分区域,是产生人民代表的基本单位(2)选举机构(3)选民登记(4)代表候选人提名(5)选举投票(6)代表的罢免和补选3.基本权利在宪法中的地位4.行政区划概念:行政区域划分,属于国家结构范围,也是国家领土结构。

原则:(1)便于人民群众行使国家权力的原则。

(2)有利于各民族之间的团结(3)有利于经济发展的原则(4)有利于巩固国防的原则(5)照顾历史状况的原则宪法规定的行政区划:(1)一般行政区单位,省、直辖市、县、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

(2)民族自治地方,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

(3)特别行政区。

5.宪法的修改方式(1)全面修改(2)部分修改(3)无形修改。

3.论述1.民主集中制原则是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具体表现在:(1)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都经由民主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2)国家行政、审判、检查机关都经人大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3)中央和地方机构的职权划分,遵循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主动性和积极性的原则。

宪法一章节一

宪法一章节一
– 权力可以指的是国家掌握的权力,称为国家权力, 也可以是社会掌握的权力,称为社会权力。在宪法 上,权力一般讲的是由政府代表国家行使的权力。
(二)人权
• 人权是人之所以为人应该享有的权利,或者说 是人依其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所享有的或应当 享有的权利。人权首先是一种道德上的权利, 一种反抗的权利,是人类在平等基础上为实现 人的全面自由解放应当拥有的利益要求;其次 人权作为法律权利,是在民主和法治基础上对 人的道德权利(应有权利)的确认,表现为法 律确认的行为自由;再次人权作为实有权利, 是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的状况相适应 的,一个人要过一种有尊严的生活且实际享有 并受到保障的行为自由。简言之,人权是指人 之所以为人而享有的应有权利、法定权利和实 有权利的综合体,可以在不同的意义上使用, 但主要是在道德意义上使用。
(三)权力与人权的关系
• 5、引入竞争机制
– 政治领域内没有了竞争,人民就会软弱无能。 —— 谢茨施耐德
– 例如,在选举制度中引入竞争机制,就可以选出最 可能代表人民利益的代表或者政府官员,从而遏制人权是人之所以为人,而与动物相区别的,为维护人的尊严 所不可缺少的权利。当今社会人类人权面临的最大威胁依然 主要来自于行使公共权力的政府,而且人权受保障的程度总 是与权力受制约的程度是成正比。所有对权力进行制约的方 法在一个民主制度框架下是缺一不可的。例如,没有公共权 力之间的制约作为催化剂,社会对公共权力的制约就不可能 变得异常强大而有力;相反,没有社会对公共权力的制约作 为基础,公共权力之间的制约也将形同虚设(当然,国家权 力也要制约社会权力与公民权,以控制社会权力与公民权的 滥用)。国家权力作为所处社会生态系统中最关键或最核心 的要素,必然受到其他要素的制约,但同时也制约其他要素, 这种相互制约的关系一旦被打破,社会生态就会出现失衡。 为了维持社会生态的基本平衡,就只能厉行法治,通过宪法 和法律来明确相互制约的规则与界限。

程序的法律(2篇)

程序的法律(2篇)

第1篇一、引言程序正义是法治社会的基石,是指法律实施过程中,遵循法定程序,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司法公正的一种法律理念。

随着社会的发展,程序正义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本文将从程序正义的内涵、程序正义的法律保障、程序正义的价值等方面进行探讨,以期为我国程序正义的完善提供参考。

二、程序正义的内涵1. 程序正义的定义程序正义是指法律实施过程中,遵循法定程序,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司法公正的一种法律理念。

它强调的是法律实施的过程,而非结果。

2. 程序正义的要素(1)合法性:程序正义要求法律实施过程中,必须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确保程序的合法性。

(2)公正性:程序正义要求法律实施过程中,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司法公正。

(3)效率性:程序正义要求法律实施过程中,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不必要的程序,降低诉讼成本。

(4)参与性:程序正义要求法律实施过程中,当事人有权参与诉讼过程,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诉求。

三、程序正义的法律保障1. 立法保障(1)完善程序法:我国已制定了一系列程序法,如《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为程序正义提供了法律依据。

(2)细化程序规则:在程序法的基础上,细化程序规则,明确各阶段、各环节的程序要求,确保程序正义的实现。

2. 司法保障(1)严格依法行使职权:司法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必须严格依法行使职权,遵循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义。

(2)加强监督:对司法行为进行监督,防止司法腐败,保障程序正义。

3. 社会保障(1)提高公众法律意识: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程序正义的认识,形成尊重程序正义的社会氛围。

(2)加强舆论监督:舆论监督是程序正义的重要保障,公众可以通过舆论监督,推动程序正义的实现。

四、程序正义的价值1. 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程序正义要求法律实施过程中,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司法公正。

这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 提高司法公信力程序正义要求司法行为遵循法定程序,确保司法公正。

宪法学作业一参考答案解析

宪法学作业一参考答案解析

宪法学作业一参考答案一、判断题(每题2分,共20分)1、在本质上,宪法是广大人民群众意志和利益的集中表现。

(错误)2、宪法规范是指调整宪法关系、具有宪法效力的法律规范。

宪法规范作为法律规范的一种,与其他法律规范在功能上是不一致的,即是对其他类社会关系的调整。

(错误)3、在实行成文法的国家,根据“遵循先例”原则,法院的宪法判例,特别是最高法院的判例,对于下级法院具有规范的作用。

(错误)4、由司法机关监督宪法的实施制度起源于美国,并为其他一些国家所借鉴。

(正确)5、社会主义国家由于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一般都规定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不仅具有立法职能,并负有监督宪法实施的责任制。

(正确)6、英国宪法是成文法宪法,这是其发展的渐进性所决定的。

(错误)7、《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辛亥革命的胜利成果,是中国宪法史上仅有的一部资产阶级宪法性质的文件,也是中国近代资产阶级宪政运动的光辉结晶。

(正确)8、1931年在江西瑞金召开的第一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上,通过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后来又经1934年1月召开的第二次代表大会作了一些修改,正式公布施行。

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由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正式通过并公布实施的宪法的宪法性文件。

(正确)9、国家性质是国家本质属性的抽象概括,其核心问题是国家权利的归属。

(错误)10、现阶段我国爱国统一战线包括两个范围的政治联盟:一个是工人和农民的联盟;另一个是由以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为主体的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所组成的政治联盟。

(错误)二、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每小题备选答案中,有一项或二项以上的正确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多选、少选或错选不给分)。

1、宪法实施的监督包括以下内容(A、B、D)A、审查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合宪性。

B、审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为的合宪性。

C、审查公民行为的合宪性。

D、审查政党、社会团体等行为的合宪性。

宪法规范和宪法规则是什么?

宪法规范和宪法规则是什么?

If you insist, you will shine. Time is an invincible weapon. It can gather arms and sand into towers, making the impossible in life possible.精品模板助您成功(页眉可删)宪法规范和宪法规则是什么?在我们国家公民享有基本的合法权益,并且公民的基本权益是不容侵犯的,那么宪法规范和宪法规则是什么?根据我们国家的宪法规定,我们能够知道,规范是在规定一些相关制度,规则是人民必须要履行的职责。

具体我们往下看。

在我们国家公民享有基本的合法权益,并且公民的基本权益是不容侵犯的,那么宪法规范和宪法规则是什么?根据我们国家的宪法规定,我们能够知道,规范是在规定一些相关制度,规则是人民必须要履行的职责。

具体我们往下看。

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是国家其它法律的基础,一般规定最基本最基础的原则性法律规定。

而普通法律通常都是规则性的,所谓规则性就是说都是比较具体的,宪法是规定的比较宽泛不具体,但确实其它法律的基础和根基,任何其它法律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否则将导致无效的结果。

其它任何法律的制定都要以宪法为基础不得与其规定相驳.宪法的效力和执行力度是最高的,在国家中处于根本法地位.从宪法的修改上来说,对于宪法的修改也是最严格的,只有全国代表大会有此权利,而其它法律的修改,全国代表大会的常务委员会也可以有部分的修改权利,但人大常委会对法律的修改不得与宪法相违背。

宪法就象一个国家所有法律的总则,而其它法律都要以这个总则为基础进行制定,因此作为更为具体的分则的其它普通法律来说既不能违背宪法更不能超越宪法。

宪法规范的概念表述为它是一种特殊的法律规范,是指调整国家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的各种规范的总和,亦称为宪法规则。

故而,与一般法律规范相比,宪法规范具有以下主要特点:(一)根本性宪法规范的根本性是指宪法只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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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宪法规范:是指调整宪法关系,具有宪法效力的法律规范。

2 柔性宪法:是指制定和修改宪法的机关或程序都与普通法律相同,即由国家的立法机关议员按普通立法的形式通过,就可制定或修改宪法。

3 民定宪法:是指由议会、制宪会议或公民投票方式通过的宪法。

4 不成文宪法:是指以国家的一般法律、惯例或法院判例形式出现的宪法。

5 成文宪法:是指以一个或几个法律文件的形式所表现出来的宪法。

6 宪法性法律:一般是指有宪法规范在于其中,但在形式上不具备最高法律效力及严格制定和修改程序的法律。

7宪法规范的完备性:是指宪法必须对国家生活中的各种根本性问题,作出
比较完整的规定。

8宪法惯例:是指在国家长期的政治生活中形成的、涉及国家根本问题,调
整相应基本社会关系,为社会普遍承认和遵循的,具有连续性和稳定性习惯和传统。

9宪法解释:是指由法定的机关对宪法条文的内容、词义以及适用范围所作
的法律效力的说明。

10宪法规范的科学性:是指宪法的各项规定必须真实反映现实的社会关系,使宪法具有严密和完整的科学体系。

11 宪法实施监督:是为了保证宪法的贯彻实施,而对一切违宪活动所进行的审查和纠正。

12司法审查制定:是指在实行宪政的国家,由法院按照诉讼的程序对某些行为进行合宪性审查,并对其是否违宪作出裁决的制度。

13 宪法控诉:即公民个人的宪法权利受到侵害时,有权向宪法实施的监督机关提出控诉的一种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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