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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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具有七个或更多楼层的房屋或家庭的入口楼层的高度距离室外设计地面超过16m时;
2.当用作商店或其他房屋的六层及以下的住宅的入口楼层的高度离建筑物的室外设计地面超过16m时;
3.当六层或六层以下房屋的家庭入口层的地板距离建筑物的室外设计地面16m以上时;
4当顶层是由两层组成的复式公寓的集合时,不计入跳楼的层数,且顶层入口层的距离建筑物的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6m。
修改为:6.4.1当四层或四层以上房屋或家庭的入口楼层的高度与室外设计地面的距离超过10m时,必须设置电梯。
本文的主要内容是将设置电梯楼层数的原始要求从“七层以上”更改为“四层以上”;另外,从室外设计地面到家庭的入口楼层的高度要求从“超过16m时”变为“超过10m时”。
修改本文的主要背景和原因如下:
1.中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速增长,住宅电梯配
置标准过低是不争的事实。
许多省市根据当地普通住宅的要求对地方标准提出了新要求。
因此,是时候全面提高相关的国家标准了。
其次,1954年的《中国建筑设计规范》规定:“当客厅超过五层或楼层在地平线以上17米时,应配备电梯设备”。
但是,1987年的《住宅建筑设计规范》规定“应在七楼(包括上面)设置电梯”。
由于标准的降低和实施的无效性,许多城市中有大量七层,八层,甚至九层和十层的房屋没有电梯。
这些房屋给城市生活和生活带来极大的不便。
1999年,《住宅设计规范》重申:“电梯必须安装在7层及以上的住宅建筑中,或入口楼层在距户外设计地面16m以上的住宅建筑中。
”在2000年,该规定被列为强制性规定,并且其执行不断加强。
自2005年以来,不仅没有超过7层没有电梯的住宅楼,而且越来越多的4至6座住宅楼也配备了电梯。
目前,提高住宅电梯的设置标准已成为必然选择。
第三,根据传统的住宅技术和经济指标,电梯在住宅建设成本中所占比例很高。
随着整体设备水平的提高以及住宅性能和质量的整体提高,在住宅整体价格上涨的同时,电梯在住宅售价中的比重相对降低。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提高住宅电梯的设置标准已成为满足市场需求的住宅建设标准的合理定位。
第四,适当提高住宅电梯的设置标准,可以有效指导住宅设计的新方
向。
从中国住房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看,住房设计的重要原则是土地集约利用。
建议将电梯安装在四层或更多层,但这并不意味着鼓励大量四到六层的建筑物。
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中国实行的标准是“电梯应设在七楼(包括上面)”,在此期间,七到九楼的电梯很少有居民楼。
因此,修改本规范的目的应明确定义为严格限制四层及以上不带电梯的住宅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