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换社保
对“土地换社保”政策的反思
对“土地换社保”政策的反思“土地换社保”政策下农民得到的征地补偿少,保障力度不够,城市承载量也很有限,实质是政府推卸社会责任的一种表现。
要打破户籍背后城乡失衡的资源配置与权利差别,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让进城农民分享城市居民户籍背后的更多福利。
标签:户籍;户改;失地农民;土地;社会保障受二元社会结构地影响,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呈现出二元化格局,农村和城市福利待遇人均相差33万元。
[1]当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建立,土地一定程度上分担了国家社会保障的职责,但这只是一种原始低级的生存权保障。
农村以养老、医疗为重点的社会保障工作仅在小范围内实施,没有在全国大范围推广,社会保障基金调剂范围小,农村社会保障功能差。
[2]同时,人口老龄化、家庭核心化和空巢化带来了家庭保障功能的严重弱化,农村留守人员亦缺少应有的风险抵御机制,急需健全面向农村人口的社会保障体系[3]。
以“土地换户籍”、“土地换社保”为标志的户籍改革在广东、重庆等地摸索中试点并向全国辐射推广,可视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中资源再配置的一次尝试。
尽管“土地换户籍”的举措被叫停,当前各地城乡统筹试点的“土地换社保”的实质仍未改变:要打破户籍背后城乡失衡的资源配置与权利差别,让进城农民分享城市居民户籍背后的更多福利,还是需用农民的土地置换。
以土地来换取社会保障等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城乡二元制度的延续,不仅不利于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也将产生诸多不稳定因素。
[4]一、政府推卸社会保障责任社会保障权是农民享受国民待遇、享有公民权的一项天然权利,是一种自然法权。
作为一项公法上的权利,其义务主体只能是国家,国家负有在特定条件下向公民提供生活保障的义务。
[5]我国2007年10月实施的《物权法》将农民的土地承包权明确界定为财产性权利并对其进行法律保护。
在二元社会结构的影响下我国的社会保障被人为割裂,保障城市,不保障农村。
农民本来应当享受到与同一区域内城市居民大体均等的公共服务和公共品,现在的户改却要求农民拿土地来置换,显然侵犯了宪法赋予每个农民的平等的公民保障权。
“土地换社保”掩盖下失地农民的利益受损分析
“土地换社保”掩盖下失地农民的利益受损分析摘要:农民失地是城市化进程中不可避免的现象。
对失地农民有多种安置方式,最近几年社保安置在辐射全国。
这种安置方式和单一的货币安置相比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背后也隐藏着对失地农民利益的损害。
只有分析失地农民利益受损的根源,才能有效维护失地农民的利益。
关键词:失地农民;土地换社保;农地产权据农业专家和国土资源专家测算,改革开放以来国家通过各种形式征用农用土地相当于从农民那里拿走近5万亿元。
“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
土地作为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可谓是农民的命根子,失去土地意味着农民失去了基本的生活保障。
失地农民在我国社会发展进程中付出自己最宝贵的财富。
理应成为社会发展的受益者,享有改革开放成果。
但现实情况并非如此。
失地农民变成了无地、无岗、无保障的“三无”群体。
对于失地农民的安置有货币安置、招工安置、农业安置、划地安置、社保安置等多种形式,但在现实情况中,大多采取货币安置。
而现行的货币安置的补偿标准过低,严重侵害了农民的权益,采取这种一刀切的办法,难以使农民得到合理安置,遗留了很多问题。
目前,全国各地,都在尝试社保安置的办法。
就是农民以承包地换社保。
一、对“土地换社保”模式的评价土地换社保的模式,从某种程度上讲,不仅能实现农村土地的规模效益,促进城乡生产要素的合理流通,也能为农民解除部分后顾之忧。
这本质上是城市化进程不可阻挡趋势下,解决农民进城后权益保障、农村土地流转问题的一个方式。
而且“土地换社保”政策确实比以前单一的货币补偿要好,但是我们不能因为“土地换社保”政策比以前的政策好就全部肯定它。
我们发现目前的保障政策还存在许多不完善之处,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造成了新的不平等为本国公民提供社会保障是政府应该履行的义务。
但是我国由于历史原因,造成了城乡二元体制。
农村户籍的人口和城市户籍的人口在享受国家政策方面有巨大的差异。
长期以来。
我国的社会保障覆盖面只是城市户籍人口,广大农村人口享受不到社保政策。
中国的改革三十年创新案例120
中国改革三十年创新案例120目录1 安徽:来安县前郢队包产到户第一家(1978)2 四川:国有企业扩大经营管理自主权(1978)3 四川:国有企业产销直接见面(1979)4 广东、安徽采取雇工经营(1979)5 黑龙江、吉林、山东、河北、浙江:医院管理改革(1979)6 武汉:开放小商品市场(1979)7 广西:宜州合寨村无记名推选首个村委会(1980)8 四川:广汉撤“社”建“乡”(1980)9 北京:海淀区人大代表选举(1980)10 浙江:温州农村信用社实行利率浮动(1980)11 四川:进行银行“事业”改“企业”的试验(1980)12 深圳: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1980)13 浙江:国有企业分配制度改革(1981)14 深圳:住房商品化改革(1981)15 中信公司首度向海外发债(1981)16 湖北沙市:城市经济体制改革试点(1981)17 深圳:社会保障制度改革(1982)18 上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1984)19 河北:国有企业初试兼并(1984)20 武汉:外国人担任国有企业厂长(1984)21 辽宁本溪:全国第一个租赁企业集团(1984)22 河北:国有企业承包制(1984)23 北京:第一个股份制国有企业(1984)24 河南:临汝县尚庄乡“股份式合作企业” (1984)25 浙江:在私营企业建工会(1984)26 广东、四川、江苏、辽宁:退休费用社会统筹(1984)27 深圳:率先建立外汇调剂中心(1985)28 沈阳:国企首次公开破产(1986)29 深圳:蛇口管委会直选(1986)30 上海:试行“待业保险”制度(1986)31 山东青岛:厂长(经理)负责制(1987)32 深圳:国资管理体制改革(1987)33 深圳:市场经济法制的“贩子”(1987)34 西安:第一个银团(1987)35 深圳:土地拍卖探索土地资本化(1987)36 武汉:建立企业产权交易所(1988)37 山西、河南、广西:粮食购销体制改革(1988)38 福建石狮:探索“小政府大社会”(1988)39 深圳:住房改革(1988)40 海南:"洋浦模式"探索开放新政策(1988)41 浙江台州:党代表任期制(1988)42 四川雅安:党代会常任制(1988)43 贵州毕节: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1988)44 郑州:亚细亚商场开启人性化服务(1989)45 吉林:梨树县村委会“海选”(1991)46 深圳:人大预算监督改革(1991)47 广东南海:土地承包权转为村股份公司的股权(1992)48 重庆:土地换商业保险(1992)49 广州:粮价放开(1992)50 广州:科技经济体制综合配套改革(1992)51 山东诸城:放活国有小企业(1992)52 深圳:国有企业无行政级别(1993)53 海南:企业开始注册登记制(1993)54 山东淄博:证券交易自动报价系统营业(1993)55 浙江宁波:中国版的"穷人银行"(1993)56 浙江温州:民企成立党组织(1993)57 湖北监利:两田制破解土地经营困局(1993)58 青岛:三层次国有资产管理体制(1994)59 海南:燃油附加费改革独行(1994)60 北京:建立民间环保组织(1994)61 江苏:镇江医保改革(1995)62 广东惠州:混合所有制(1997)63 北京:城市管理综合执法(1997)64 浙江嘉兴:土地换社保(1998)65 四川:遂宁市市中区步云乡开创乡长直选(1998)66 深圳:行政审批改革(1998)67 四川遂宁市:公推直选乡镇党委班子(1998)68 河北:公共预算改革(1998)69 湖南长沙:体系化国企“双重置换模式”(1999)70 安徽芜湖: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1999)71 重庆市:开县麻柳乡“八步工作法”模式(1999)72 浙江温岭市:“民主恳谈”与“协商民主”(1999)73 浙江义乌:工会社会化维权(1999)74 江苏:乡镇企业经营者持大股(90年代中后期)75 长春:国企债务重组(2000)76 江苏:昆山土地入股(2000)77 浙江:义乌、东阳水权自由交易(2000)78 江苏:宿迁医改模式(2000)79 浙江:长兴县试行发放“教育券”买教育(2001)80 国企改革管理层收购(2001)81 辽宁:完善社保体系(2001)82 安徽:舒城县小城镇公益事业民营化(2001)83 湖北:秭归县“撤小组建社区” (2002)84 江苏南京:惠民医院(2002)85 湖北:咸安乡镇综合配套改革(2002)86 河北:村民自治模式(2002)87 江西:国企改革采用“金股制”(2003)88 哈尔滨:城市供热体制改革(2003)89 江苏:沛县公推公选县长(2003)90 温州:烟具协会打赢入世后首个反倾销案(2003)91 北京:石景山区鲁谷社区街道管理体制创新(2003)92 浙江:温岭薪酬民主协商制度(2003)93 四川:成都新都木兰镇乡镇党委书记公推直选(2003)94 陕西:黄陵法官制改革(2003)95 浙江:嘉兴改革户籍制度(2003)96 上海:惠南镇民主"点菜"(2004)97 山西:矿产资源有偿使用(2004)98 湖南:长沙单独设立执行审判监督庭(2004)99 安徽:当涂县免征农业税(2004)100 安徽:宣城“党政一肩挑” (2004)101 广东:行业协会取消主管单位(2004)102 山东:潍坊取消小学行政级别(2004)103 宁波:推出农民工“社保套餐”(2004)104 江苏南京:药房托管的医疗改革(2004)105 上海:宝钢规范国有独资企业董事会(2005)106 成都青羊区:学校民管会决策和监督学校事务(2005) 107 浙江:温岭公共预算改革的乡镇试验(2005)108 北京:小区业主尝试"三权分立"式自治模式(2005) 109 江苏:干部考核体系不再GDP挂帅(2005)110 上海:浦东社会事业"管办评"联动改革(2005)111 江苏无锡:管办分离的医疗改革(2005)112 浙江:瑞安“三位一体”农协模式(2006)113 成都温江区:农村土地换城镇身份(2006)114 黑龙江:伊春市国有林业产权改革(2006)115 重庆:“惠民中国医疗行动” (2006)116 江苏仪征:乡镇一级直选党委,公推官员117 深圳:事业单位改革(2006)118 中国扶贫基金会:政府资源向非政府组织开放(2006) 119 天津:第一个产业投资基金落户(2006)120 上海:浦东街道组织职能回归(2007)中国改革三十年创新案例120详解安徽:来安县前郢队包干到户(1978)"穷则思变",1978年10月底,掀不开锅的安徽来安县前郢队农民顶着风险又使出了60年代初曾经救过命的"责任田"办法,将上水田、下水田、不太好的田做了合理的划分、搭配,然后又将划分好的田标上不同的记号,让群众抓阄实行"分田单干"。
实践报告土地换社保
盐城亭湖区社会实践策划方案一.实践背景在普遍推进的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的补偿安置等相关问题一直是近年来各方面关注的焦点和热点问题.“为失地农民提供一定程度的制度化保障”已被广泛认为是解决失地农民可持续发展问题的必然选择,但大部分理论研究主要体现在政治需要和社会稳定的意义上的应急性,缺乏对制度本身长效机制建设的统筹考虑:首先在农村地区较于城市地区的土地征用与社保调配方案具有极大的差异,再者大部分政策设计还仅仅关注征地补偿费用本身的分配问题,倾向于将社保制度简单的认为征地与土地管理政策的配套政策,割裂了土地制度,征地补偿与社会保障之间的关系,没有切实做到利民的政策.在地区差异之间,对于征地所遇的困难棘手之处,城市农民对于征地,社保的要求和态度与农村农民之间的差异,研究还包括城市居民对于此政策的态度.鉴于此,本文将对上述一系列的问题,关于对失地农民的征地补偿和社保制度建设等问题进行剖析,以期得出调研结果。
我们希望通过对此深入调查,使当代大学生能够积极走出校园,了解社会,去亲身体验生活,感受民情。
通过自身的实践认识积极去为解决农村征地社保问题谏言献策,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二、实践主题:增强大学生自身实践能力服务基层人民生活三、活动内容:城市化是现代化的一个重要表征,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城市化不仅意味着城市人口的增加,而且意味着城市面积的扩大,其必然的后果是大量失地农民的产生:一方面他们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另一方面又无法快速融入城市的体系之中。
如何解决好失地农民问题特别是其保障问题?近年来,部分地区进行了新的尝试-—“土地换社保”。
我们盐城亭湖区在江苏省发布的文件基础上出台了《盐城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以此文件为着力点关注农村土地换社保的实施方案,时刻了解农民生活的需求,以此促进盐城市城市化进程。
关注农村征地问题,进一步增强当代大学生对社会认知与实践能力.四、预期实践效果:希望通过我们走进农村,切身了解农村征地和社保问题,更深入的去体验农民疾苦,将自己的感受以调研报告的形式转交有关部门,使更多人参与进来。
关于我国“土地换社保”政策的思考
保 障 功 能 应 该 是 一 个 曲折 反 复 的过 程 , 王 顺 祥 、 正 杰 、 烨 如 姜 王 从 农 村 劳 动 力 的 转 移 和 农 地 规 模 经 营 的逐 步 实 现 方 面 分 析 , 认 为 农 地 的 社 会 保 障 功 能 遵 循 由强 到 弱 、 由弱 到 强 的 过 程 。彭 再 慧 蓉 、 涨宝 分析 了农 地 制 度 的 变 迁 和 土 地 的社 会 保 障 功 能 对 钟 农 地 流 转 的 负 面 影 响 , 出农 民 的社 会 保 障应 该 由 土 地 提 供 转 得 变 为 由国 家 的社 会保 障体 系提 供 。
问题 探 讨
农 经济 科 0 年 3 第0期(第2 期) 村 与 技2 2 第2卷 1 总 8 1 5
关于我国“ ±地安社保” 政簧腮 考
陈建清 。 王 辉
( 中国矿 业 大学 江 苏省 资源环境 信 息工程 重点 实验 室, 苏 徐 o 2 1 1 ) 江 , 2 16 J 1
失 地 农 民 提 供 最 低 社 会 保 障 为 重 点 ,为 失 地 农 民 解 决 后 顾 之
忧 ” 周 建 国通 过 分 析 征 用 农 地 价 格 的 “ 刀 差 ” 并 对 比 了 德 。 剪 ,
国、 日本 、 国等 国 家 以 及 台 湾 地 区征 地 补偿 标 准 , 出应 该 以 美 提
[ 摘 要 ] 土地 换 社 保 ” 策 对 国 内城 市 化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失地 农 民 问题 有 积 极 意 义 , 其 理 论 和 实践 都 有 亟 待 完 ‘ ‘ 政 但
善 之 处 。具 体探 讨 了土地 换社 保 这 一 政 策在 农 村社 会 保 障 、 地补 偿 制 度 和 农 地 规 模 经 营 等 方 面 的作 用 、 征 不足 及 发 展
农村土地流转制度下的农民社会保障研究
农村土地流转制度下的农民社会保障研究农地流转和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构建是相辅相成的。
农地流转、农业规模经营和现代化是各国发展的必然。
农地曾是我国农民社会保障的重要依托,农民社会保障是中国农民的多年期盼,通过构建农民社会保障制度解除农民的后顾之忧,鼓励农民流转承包地,将农地从社会保障的功能中解脱出来,充分发挥其稀缺生产要素的作用,使土地流转和农民社保事业的发展相互促进。
现代意义的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已在中国全面展开,需要指导和推动。
一、成果的主要内容这项成果围绕农地流转和农民社保这一主线展开,将农地流转与农民社保有机地结合起来。
同时,对农民社会保障也作了深入、全面、系统的研究,探索了中国特色的农民社会保障的理论和实践;对农地流转情况作了全面探讨。
过去,农地的重要功能是社会保障。
现在,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建立,如何使农地从社保的功能中逐步解脱出来,实现集约化经营和社会化生产,充分发挥其稀缺生产要素的作用,使农地流转和农民社会保障相互促进、全面发展,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1.这项成果探析了农地流转的理论和实践。
这项成果认为,发达国家农地流转经历了公平取向、效率取向和安全取向三个发展阶段,现阶段其农地流转的定位在安全取向上。
而我国农地的公平取向已经实现,现在应定位在生产效率和粮食安全上。
同时,这项成果通过研究中国农地流转的意义和历史过程及对中国农地流转现状进行调研,提出了农地流转中实现农民利益诉求的建议。
2.这项成果对农民社会保险进行了全面深入的研究。
农民社会保险主要指新农合和新农保,新农合实质上具有社会医疗保险的性质。
这项成果研究了农村医疗卫生保障的实践和理论意义、党和政府对发展农村医疗卫生保障事业认识的深化过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历史沿革和现实状况,对未加入和中途退出新农合农民的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对新农合和传统农合进行了比较研究,总结了新农合的创新之处,探析了新农合存在的问题并分析了原因,提出了新农合向社会医疗保险迈进的构想,探索了农村的公共卫生事业、农民医疗扶贫和救助工作,研究了国内外实施农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情况,以及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参保现状,并且提出了完善和发展新农保制度的思考。
“宅基地换房,土地换社保”模式论文
“宅基地换房,土地换社保”模式探析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4202(2011)04-113-02摘要 2005年以来,很多地方实行了“宅基地换房,土地换社保”模式,以推动城郊地区城镇化进程。
政府在农民利益保护和公共品供给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发挥了重要的主导作用。
在这种模式下,政府在现有的法律框架内进行了大量的制度创新,由此形成了一种可资借鉴的城镇化模式。
关键词宅基地换房土地换社保城镇化农民利益保护所谓宅基地换房,是在国家现行政策框架内,坚持承包责任制不变、可耕种土地不减、尊重农民自愿的原则,高水平规划、设计和建设有特色、适于产业聚集的生态宜居新型小城镇,按照规定的置换标准,农民以宅基地换取小城镇的住宅,迁入小城镇居住。
农民原有宅基地统一组织整理复耕,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所谓土地换社保,就是将农民承包的土地来置换为给农民的社会保障。
2006年4月,山东、天津、江苏、湖北、四川五省市被国土部列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第一批试点。
国土部2008年6月颁布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办法》,农村建设用地与城镇建设用地直接挂钩,若农村整理复垦建设用地增加了耕地,城镇可对应增加相应面积建设用地,2008、2009年国土部又分别批准了19省加入增减挂钩试点。
一、城市化进程中政府的作用在“宅基地换房,土地换社保”模式下,政府在以下三个方面发挥了主导作用。
(一)弥补市场失灵由于城市化收益的外部性和非排他性,由私人部门推进城市化往往动力不足。
这就是城市化进程中的“市场失灵”。
因此,城市化进程的推动,往往需要政府发挥积极的作用。
与私人部门相比,政府的目标恰恰在于经济社会的总体发展和长期稳定发展。
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可以增加就业机会,促进经济增长,提高社会福利,所以无论从税收目标还是社会福利目标出发,政府均有动力采取措施,推动本地区的城市化进程。
(二)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如同道路等公共设施一样,城市化进程本身具有一种明显的公共物品特征。
以土地换社保
以土地换社保文章标题:以土地换社保农业基础薄弱,农民收入偏低,农村经济落后,是困扰四川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之一。
20XX年四川农民人均纯收入仅2803元,比全国平均水平3255元低452元。
究其原因,关键是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滞后,20XX年四川人口的城镇化率为33,比全国平均水平43低整整10个百分点,非农就业比重为48.5,也比全国平均水平55.3低6.8个百分点,农村富余劳动力仍然高达1300万人左右。
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通过减少农民来保护农民,不但有利于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促进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而且有利于加大对农民人均的转移支付,从根本上巩固农业基础和加快新农村建设。
鼓励农村富余劳动力及其家庭向城市转移,符合“人往高处走”社会规律,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衷心拥护。
上世纪九十年代以后,大量农村居民自觉涌入城市的事实,就是有力的证明。
但农民进入城市的道路却充满坎坷,如何使进城农民彻底转变为市民,是当前必须认真解决的一个重大战略问题。
一、进城农民面临的社保困惑阻碍进城农民转变为市民的表面原因是户籍制度,实质问题却是现有的城市社保体系无力为进城农民提供市民待遇。
由于未被纳入城市的社会保障体系,多种经济社会难题一直困惑着广大进城农民第一,与城市居民的反差。
进城农民与城市原住居民之间的巨大差距,不仅表现在从事职业和收入水平方面,更重要的是表现在享受社会保障权益方面。
包括失业和养老等社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福利,义务教育和经济适用房等社会服务,两者享受的权益都形成了强烈的反差。
第二,被迫保留土地的尴尬。
由于未进入城市的社会保障体系,进城农民工被迫保留农村的承包地。
它在给进城农民保留一份安全感的同时,更多的是带来诸多尴尬。
农用地作为原始的社会保障,收益有限、变现困难,是一种缺乏效率的原始保障。
由于土地转包得不偿失,导致大量耕地粗放经营或撂荒,特定条件下进城农民个人的理性选择,造成了社会集体的非理性选择,严重浪费了短缺的土地资源。
对“土地换社保”政策的反思
方面 又提升 了城市 化比率 , 进 而从土 地中 “ 套现 ”谋 政绩 。
要解 除转 户农 民的 后顾之 忧 , 国家提 供的 社会保 障力 度至 少应 大于 农 民从 土地 及 其职 业中 获取 的 保障 总和 。与 显而 易 见的 高楼 大厦 和 漂亮 的年 度 报表 相 比, 地 方政 府对 投 资大 、 见 效慢 的社 会保 障 投入却 显得 “ 慢热 ” 。目前各 地实施 的 “ 土地换 社保 ”存在 以下 缺 陷: 保 障水平 普遍偏 低 , 仅局 限在基 本的 养老保 险和 医疗保 险 ; 与 城 市居 民 同类保 障 存在 较大 差距 , 社 会救 助 和社 会福 利 缺乏 、 失 业 重庆 等地 摸索 中试点 并 向全 国辐射推 厂 , 可视 为统筹 城乡经 济社 会 保 险和 工伤 保 险缺位 。可 见 , 既有的有 关 实践只 能称 为生 活保 障制 发 展战 略 中资 源再 配 置的 一次 尝试 。尽 管 “ 土 地换 户籍 ”的举 措 度 , 其与 以社会 性 、 福利性 、 公平 性和 互助性 为 本质特 性的 社会 保障 被 叫停 , 当 前各地 城乡统筹 试点 的 “ 土地换 社保 ”的实质 仍未 改变 : 相 差甚远 。 要 打破 户籍背 后城 乡失衡 的资 源配 置与权 利差 别 , 让 进城 农民 分享 三、 城 市承载 力考量 城 市居 民户籍 背后 的更 多福利 , 还 是需 用农 民的土 地置换 。以土地 户籍制 度 改革 的成功 必须 具备两 大前 提 : 一 是劳动 力市 场需 求 来 换 取社 会保 障等 公 民 的基本 权 利 , 是 城 乡二 元制 度 的延 续 , 不 仅 格 局发 生根 本 性变 化 , 劳动 力就 业有 保 障 ; 二是 城市 政府 公 共财 政 不 利于推 进城 乡一体化进 程 , 也将产 生诸多不稳 定 因素 。 和 提供 公共服 务的 能力不 断提 高 , 从 而能够 为 所有 常住人 口提 供良 政 府推卸 社会保 障责任 好 的社会福 利和保 障 。 】 ‘ ‘ 土地换 社保 ”让农 民进城落 户 , 是一 项政 社 会保 障 权 是 农 民享 受 国 民待 遇 、 享 有 公 民权 的一 项 天然 权 府 逐步 推行 的均等 化公 共服务 的改 革 , 除了要 给农 民留足 后路 用 以 利, 是 一种 自然法 权 。作 为一 项公 法上 的权 利 , 其 义务 主体 只 能是 抵 御风 险外 , 还应与 地 区的工业 化 、 城市 化水平 相 匹配 , 充分考 虑城 国家 , 国家 负有在 特 定条件 下 向公 民提供 生活 保障 的义务 。 我 国 市 的资 源 、 环 境承载 能 力 。目前 , 我 国的 工业化 、 城市 化虽 已进 入 了 2 0 0 7 年 1 0 月 实施 的 《 物权 法 》将 农 民的土地承 包权 明确界 定为财 中期 加速 阶段 , 但 二者 却不 同 步 , 工业 化 明显 落后 于城 市化 使 得城 产 性 权利 并对 其 进 行法 律保 护 。在二 元 社会 结构 的 影响 下我 国 的 市化 的发 展 缺乏 合理 地支 撑 。地 方政 府盲 目 追求 城市 化 的规 模与 社会 保 障被 人 为割 裂 , 保 障 城市 , 不 保障 农村 。农 民本 来 应当 享 受 效率 , 导 致城 市住 房 、 交 通、 教 育等 公 共资 源超 负荷 运 行 , 大量 转户 到与 同一 区域 内城市 居民 大体均 等的 公共服 务和 公共 品 , 现在 的 户 农民 退地进 城造 成城市 就业 形式严 峻 。社会 保障 力度不 够 , 城 市社 改却要 求 农民拿 土地 来置 换 , 显然 侵犯 了宪 法赋予 每个 农 民的平 等 会公 共 资源 供给 能力 不 足 , 就 业 需求 难 以满足 三 种矛 盾相 互 交织 , 的公 民保 障权 。通过 增添 预设 前提 、 附加交 易条件 等途 径将 农 民纳 极易 导致 “ 土地 换社保 ”举 步维艰 , 城 市社 会面 临更大 的压 力与挑 入社 会保 障体 系 , 实质 是政 府放 弃 了自身应 无条件 承担 的义 务推 卸 战 。 自身 责任 。 在 当前 二元体 制下 , 我 国的农 民具 有依 靠土地 和进 城务 工 的两 “ 转市 ”成本主 要由农 民负担 庞大 的转市群 体导致成 本 巨大 , 栖选 择 , 从而 造就 了我 国 2 . 5 亿多 的农 民工 在 城乡 间如候 乌 般的人 地 方财 政 负 担 沉重 , 土 地 收 益 往往 成 为 地方 政 府 撬动 户 改 的 “ 杠 口迁 徙潮 。在社 会保 障制度 不健 全 的情况 下 , 这种 两栖 选择 带来 的 杆” 。以重 庆为例 , 重庆评 估的 本地 “ 新市 民进城成 本 ”平 均 6 . 7 万 双重 保 障大到对 国 家经济 贡献 、 社会稳 定 , 小到农 民 自身应 对 自然 、 元 ,2 0 1 0 年和 2 0 1 1 年集 中转户 3 0 0 多 万人 , 资金 需求高达 2 0 1 0 亿 市场 风 险都具有 重 要意义 。“ 土 地换 社保 ”政策 的 实施把农 民从 土 元 。在转 户过 程中政 府并 未承 担无 限责任 , 转 户农 民要用 获取 的征 地 中剥 离出来 转为 城市劳 动力 市场 中的职 业工 人 , 变 双重保 障 为力 地 补偿 费用支 付 4 6 5 亿 元缴纳 社保 和医保 等费 用 ; 政府 投入 3 1 6 亿 度 不够 的单一 的职 业保 障 。在 雇佣 关系极 不稳 定 、 市 场风 险较 为复 元, 共有 三个 来源 : 一是 财政资 金 , 二是每 年城 市建设 获得 的征 地补 杂 、 覆盖农 民 ( 工 )的普 惠型社会 保障制 度又没 建立起来 的 情况 下 , 偿 和房 地产 收益 , 三是 “ 地票 ”市 场置换 经过 复垦 的农 民宅基 地获 使农 民 ( 工 )急剧 市 民化或试 图 以 “ 土 地换 户籍 ”的改 革 , 可 能给 取 的 差价 。政 府 通过 农 民土 地权 益 的转 手获 取 “ 剪刀 差 ”后 拿 出 农 民 ( 工 )以及 城市社会 带来 灾难 性 影响 。【 9 ] 四、 小 结 部 分收入 用作财 政支 出, 实质 还是农 民用土地 给 自己 “ 买单 ” 。 二、 征 地补偿 少 。 保 障力度 不够 我 国工业化 、 城市 化所 取得 的成 就是 国家依 靠行 政手段 获 取廉 相对 于一 次性 的征 地补偿 ,“ 土地换 社保 ”是 政策上 的一 次创 价 资本 , 牺牲 农 民利 益换 回 的。现今 “ 土 地换社 保 ”提供 的仅 是最 新, 一 定 程度 上使 失 地农 民获 得 了后 续生 活 保障 , 但在 执 行中 仍存 低 保 障, 失地 农 民 “ 转市 ”后 可持续 生计 能 力得不 到充 分保 障极易 在 保 障水 平 偏低 , 征 地补 偿 少等 缺 陷 。在 现 行财 税体 制 的制 约下 , 被牢 牢 固定 在城 市社 会 的底 层 。户改 探索 应 首先 把农 民 受益 放在 政府作 为 自利 的经济人 其 土地收 益与 农民 的征地 补偿 、 社会保 障支 首位 , 不 能 ‘ 土地换 社保 ” 的名 义对农 民利 益再次剥 夺 。 成都 市“ 建 出具有 消彼 涨关 系 。_ 6 2 0 世纪 8 O 年代 经 济分权 后 , 经济 、 行政 领域 立城 乡平等 、 普 惠、 共 享的社 会保 障和社 会福 利体 系 , 不 以农 民土地 的 自由竞争 使 得地 方政 府的 权 力不 断膨胀 ,9 0 年 代 的分 税制 改革 作为 置换 条件 , 绝不剥 夺农 民权 益 ”的户改 目标 值得各 地反 思 。户 又进 一步 加大 了土 地收 入 占地 方财 政的 比重 ,2 0 1 0年我 国地 方财 改不 应给农 村预 设前 提条件 , 更不 应涉 及农 民的 土地权 益 : 首先 , 要 政 收 入 高达 7 6 ��
土地换社保实现全覆盖
土地换社保实现全覆盖土地换社保实现全覆盖--赴江苏淮安工业园区调查实践报告淮安工业园区情况简介:江苏淮安工业园区成立于1995年10月,原名为江苏淮安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于2006年5月经国家发改委核准更名为江苏淮安工业园区。
2008年9月,淮安市委、市政府为充分利用现有平台,打造新载体,做强增长极,对江苏淮安工业园区的管理体制进行了重新调整,并拓展了规划发展空间。
江苏淮安工业园区由市委、市政府直接管辖,体制调整后的江苏淮安工业园区设办事处一个(宁连路办事处)。
下辖从清浦区武墩、盐河两乡镇划出的9个村(渠北、小李、团结、马厂、高坝、官庄、胡庄、朱桥、宋潮),人口约2万人,新拓展面积58平方公里,盐河贯穿全境。
2009年,是园区的起步之年,征地拆迁方面共完成土地征用补偿约10000亩,拆迁800户居民、 10万平方米房屋,保证了各类项目的建设需要。
为了保护园区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工业园区结合实际,制定了《江苏淮安工业园区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施细则(试行)》。
从具体政策制订上看,淮安工业园区实行的“土地换社保”是目前全市最宽松、最惠民的指导思想,除了保障标准高于全市其他县区外,还有以下几方面特点:一是远近结合。
对农民的宅基地、自留地实行一次性现金补偿,承包地补偿资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沟渠路等集体1土地以组为单位单独建帐,用于本组公益事业(缴纳医保金、大病救助等)。
这样,既考虑到了农民眼前的现金需求,又考虑到农民长远的生活保障,同时对特殊困难还有集体救助。
这种办法以民为本,远近结合,更加灵活,是园区独有的。
二是实现全覆盖。
省里政策规定第一年龄段16周岁以下人员,一次性生活补助费为4000元,因其不是法定劳动力,不纳入社保对象。
现在,园区为妥善处理好园区内家庭未分配土地人口这一矛盾,取消一次性补偿,把第一年龄段和第二年龄段合并一起发放,标准为每月100元,将园区内无承包土地的常住户籍人口也纳入了社保范围,解决了这部分人的后顾之忧。
社保换土地
社保换土地”是谁的城市化的确,社保向来都是城里人的福利,而且,即便对于城市人口来说,社保其实也绝非免费午餐,而是长年缴纳社会保险的应得收益。
如此看来,让农民也享受社保待遇,的确是给了农民以城市待遇,既然相当数量的农民都向往着城市生活,羡慕着市民待遇,城市社保待遇唾手可得,还真是正中农民下怀,来得恰到好处。
不过,农民的社保,显然不会是免费的午餐,而同样需要农民为此付出代价,正如市场上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农民同样得“一手交土地”才能“一手领社保”。
即便如此,人们恐怕依旧会认为农民在这场交易中占了便宜。
的确,尽管随着城市化进程以及房地产的火爆,土地早已是寸土寸金,但是,农民手上的土地却与此无关,恰恰相反,作为“地球美容师”,土地对于农民而言,其实更多意味着辛苦的劳作,“面朝黄土背朝天”更是农民们的典型形象。
这个时候,交出土地不仅意味着摆脱整日的辛劳,还能获得市民的社保待遇,的确是一桩相当划算的买卖。
然而,“以社保换土地”让农民占了便宜,显然更多是站在城市的视角,充其量不过是利用了农民对城市生活的无知与向往罢了。
现实中,只领社保是不是能支撑基本的城市生活,城市人其实最有发言权。
连收入不菲的城市白领都常常慨叹于物价不断上涨与生活成本过高,仅仅有了社保的农民,是不是真能过上他们理想中的城市生活,显然是需要打上个问号的。
事实上,对于拥有土地的农民而言,他们好歹可以靠土地供应全家起码的食物,而且还能获得些额外的收益,而土地换社保之后,不仅失去了赖以为生的土地,假如得到的社保连餐桌都不保,这个便宜占得怎一个亏字了得。
基于上述视点,城市化固然是中国发展的大势所趋,但是,“土地换社保”式的城镇化路径,显然还缺乏对于农民权利的起码关照,甚至本身就已陷入了为城市化而城市化的陷阱之中。
无论如何,城市化不仅要保护耕地,确保粮食安全,同样要保证城市化后的农民能够改善生活,真正过上相对体面的城市生活,而不是让农民沦为又一个城市失业赤贫阶层。
“土地换社保”的理论与实践
“土地换社保”的理论与实践作者:侯志军来源:《法制与社会》2011年第04期摘要在中国城市化快速发展的进程中,浙江、上海、成都、重庆等多个地方,为解决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变一次补偿为终生补偿,相继推行“土地换社保”这一做法,取得了较为满意的效果。
但是,在具体实践过程中,也存在诸如:补偿标准不合理、土地征用补偿程序不完善、农民的民主参与决策度不高等问题。
因此,进一步深入探讨“土地换社保”的理论与实践成为学界的当务之急。
关键词土地换社保失地农民土地征用补偿作者简介:侯志军,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中图分类号:F84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1)02-181-02一、“土地换社保”的概念及理论依据土地换社保,又称“土地换保障”,是指这样一种用社会保障替代土地保障的方案:农民在年老、到乡镇企业就业、进入小城镇定居的时候,让出其原先承包经营的土地,由转包者缴纳一定数量的经济补偿,使其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或在因建设被征收土地的情况下,征地单位用征地补偿费的一部分为被征地农民建立社会保险。
豍有关土地换社保的理论基础,国内外学者进行了广泛的研究。
比如:陈颐从宏观社会政策效应分析入手,指出“土地换保障”是一种制度创新,有利于促进土地流转、解决征地中存在的问题和维护社会稳定发展。
Rizovetal.,(2001);Breustedt&Glauben,(2007);Fellmann&Mllers,(2009)等众多学者分析微观影响因子后指出影响农民转让经营管理权的因素有:人力资本(包括教育水平、年龄、工作经历和配偶情况等个体及家庭特征)、物质资产(农场规模、土地所有状况和农产品及其市场状况等)、经济激励(可预期的退休收入、公共补助和价格支持等)和文化传统等。
郑功成、黄黎若莲等学者在制度建构的路径与探索等方面提出“土地换保障”的实施对象应由失地农民拓展到农民工和耕地农民,主张土地承包权与市民身份置换,鼓励以土地换保障。
土地流转模式研究
异地房产 置换
异地宅基 地置换
保留下来 的中心村
案例: 天津“宅基地换房”模式
政府成 立投融 资建设 公司
银行 融资
规划 建设 新型 小城 镇
建设资金
村民 申请 换房
实施换 房(配 套政策 和保 障)
土地整 理将农 民宅基 地复垦
节余的建设 用地指标挂 钩到小城镇 土地进行招 拍挂
3 实践中的流转模式
入股
突破了土地流转范围实现了 农村土地的集中,连片,统 一流转,产生规模经济效应, 形成资源要素互动,保障长 期稳定收益
3 实践中的流转模式
3.2 宅基地置换、土地承包经营权换社保模式
置换方式 货币置换 针对人群 已搬入城市居住和 就业的人群
有进城就业和居住 愿望的农民、农村 剩余劳动力 希望依然从事农业 的,习惯居住在农 村的人群
土地流转模式
1 土地流转定义
农村集体土地按照用途可以分为农业用地(农 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宅基地使用权)、 其它农村建设用地(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农村 未开发利用土地。 根据现有法律规定,我国土地所有权不能流 转,农村土地流转实质上是指土地利用权利的流转, 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村镇建设用 地使用权三类用益物权的流转。 定义: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其他集体建设用 地使用者通过转包、转让、出租、抵押、入股等 多种方式,将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权有偿交付给其 他经济主体使用的行为。 所 有 权 不能流转 集体 土地承包经营权 使 用 权 农民 可以流转 宅基地使用权 村镇建设用地使用权 农 村 集 体 土 地
置换地 镇区或其 他城市
农民集中 居住区
优势
承包地处理方式
获得经济利益,使原本死的宅基地变 必须交还给村镇集体,由村镇 成活的资金,可以自由购买城镇房产, 集体集中后出租规模经营 落城镇户籍,享受城镇生活品质
土地换社保
“土地换社保”,问题不少!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土地换社保”,问题不少!21岁的南开大学经济学院学生柯力涵下乡调研之初并未意识到,在农村,征地与养老之间存在如此紧密的联系。
在天津的一个村庄,土地被征用以后,村委会要求失地农民必须参加正在推行的天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人均一次性缴纳保费15900元,直接从土地征用补偿款中扣除。
年满60岁以后,他们预计每月领取大约300元的养老金。
而邻近的一个村子,村委会计划从土地征用赔偿款中每人扣除69960元给村民投保,以使他们60周岁以后,每月可获近1000元的保障。
可柯力涵听到,也有一些人抱怨,“感觉自己的钱被政府强行拿走了”。
“‘土地换农保’的出发点也许是好的,但存在操作粗糙、信息不透明等问题,令失地农民不太满意。
”柯力涵说。
更关键的是,这种强制参保的做法,违反了国务院提出的自愿原则,损害了农民自主选择参保和缴费档次的权利。
随机抽取200多人,参保率仅为15.9%柯力涵所在的一个课题组,将“土地换农保”归纳为我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中遇到的突出问题之一。
为了解决农村居民老有所养问题,我国自2009年10月起,在全国838个县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2011年将扩大至全国40%的县。
在天津,与新农保对接的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针对试点情况,南开大学经济系副教授李俊青及柯力涵等5名学生组成了“城市化背景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运行状况分析”课题组,选择当地的一些村镇进行调查。
在城市化进程较快的天津市滨海新区,该课题组随机抽取5个村,访问了208位村民,发现在适保人群中(即18~60岁农村居民和未享受养老保障的45岁以上城镇居民),缴费参保率仅为15.9%.这一调查结果与他们从政府部门获取的统计数字相符。
滨海新区中塘镇2009年度的统计数字显示,全镇24个村的适保人群缴费参保率为15.0%,最高的杨柳庄村为41.0%,最低的十九顷村为4.7%.而在天津市静海县梁头镇,这个城市化进程较慢、农业人口占到95%以上的农业乡镇,截至2011年5月,两万多人中,有4037人参保,其中除去领取老年人生活补贴的2681人,缴费参保人为1356人。
土地换社保
土地换社保【社会问题的背景】(1)从2010年8月15日开始,重庆市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在全市范围内正式施行。
重庆此次大手笔推出的两年300万、十年1000万的农民进城计划,将成为几十年来我国户籍制度改革规模最大、配套制度设计最完善、影响最深的一次实践。
重庆市市长黄奇帆形象地比喻:在这次户籍改革中,进城农民将穿上城市就业、社保、住房、教育、医疗"五件衣服",同时脱掉农村承包地、宅基地、林地"三件衣服"。
脱掉的这三件衣服核心是"土地",土地也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
(2)据了解,从2010年8月1日开始,重庆市公安局807个派出所就已经设置专门窗口或平台,开始受理转户口的申请。
目前已经有一万多人拿到了城镇户口。
重庆市户籍制度改革的最大亮点是简化了"农转非"的条件,务工经商3年以上,可以转户口;在城里买了房子,可以转户口;投资兴办实业,年纳税达到一定数额,也可以转户口;对于乡镇户籍准入条件则全面放开,在自愿的基础上,鼓励农村居民到乡镇聚居区居住。
看上去,重庆市已经完全打开了城镇之门。
那么哪些农民将选择离开土地,成为城里人呢?调查发现,重庆远近郊农民存在很大差异。
对近郊农民而言,一纸城市户口对近郊农民而言,诱惑实在有限。
从重庆主城区开车不到半小时,就到了九龙坡区陶家镇,这里是重庆市第一个户籍改革试点。
镇政府一位负责人向记者介绍,早在2007年就有700名农民转为城镇户口。
按照当时的政策,农民之前享有的承包地、宅基地、林地的各项权利不变。
可即使这样,户籍改革仍没能在这个有着1万7千名农民的镇推行下去。
这位负责人算了一笔账,镇里50%的农民参与了土地流转,每户分到了2到3套120平米的楼房,一亩地一年能拿到一千元的租金,还可以在家门口的工业园区里上班,平均每户的年收入能达到2万;一旦土地被征用,可以享受每户三十万的赔偿。
而这次重庆户籍改革明文要求,最多3年内,农民要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由政府有偿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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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换社保”,问题不少!
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土地换社保”,问题不少!
21岁的南开大学经济学院学生柯力涵下乡调研之初并未意识到,在农村,征地与养老
之间存在如此紧密的联系。
在天津的一个村庄,土地被征用以后,村委会要求失地农民必须参加正在推行的天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人均一次性缴纳保费15900元,直接从土地征用补偿款中扣除。
年满60岁以后,他们预计每月领取大约300元的养老金。
而邻近的一个村子,村委会计划从土地征用赔偿款中每人扣除69960元给村民投保,以使他们60周岁以后,每月可获近1000元的保障。
可柯力涵听到,也有一些人抱怨,“感觉自己的钱被政府强行拿走了”。
“…土地换农保‟的出发点也许是好的,但存在操作粗糙、信息不透明等问题,令失地农民不太满意。
”柯力涵说。
更关键的是,这种强制参保的做法,违反了国务院提出的自愿原则,损害了农民自主选择参保和缴费档次的权利。
随机抽取200多人,参保率仅为15.9%
柯力涵所在的一个课题组,将“土地换农保”归纳为我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中遇
到的突出问题之一。
为了解决农村居民老有所养问题,我国自2009年10月起,在全国838个县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2011年将扩大至全国40%的县。
在天津,与新农保对接的是“城
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针对试点情况,南开大学经济系副教授李俊青及柯力涵等5名学生组成了“城市化背景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运行状况分析”课题组,选择当地的一些村镇进行调查。
在城市化进程较快的天津市滨海新区,该课题组随机抽取5个村,访问了208位村民,发现在适保人群中(即18~60岁农村居民和未享受养老保障的45岁以上城镇居民),缴
费参保率仅为15.9%.
这一调查结果与他们从政府部门获取的统计数字相符。
滨海新区中塘镇2009年度的统计数字显示,全镇24个村的适保人群缴费参保率为15.0%,最高的杨柳庄村为41.0%,
最低的十九顷村为4.7%.
而在天津市静海县梁头镇,这个城市化进程较慢、农业人口占到95%以上的农业乡镇,截至2011年5月,两万多人中,有4037人参保,其中除去领取老年人生活补贴的2681
人,缴费参保人为1356人。
柯力涵等人的调查发现,对社保政策表示“完全不知晓”的占总人数的21.2%,“不尽了
解”的占43.7%,“深刻了解”的占35.1%.
“多缴多得”没能充分体现,多数人低档投保
农民的参保积极性不高还体现在另一项数字上--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分为4个档次,每年分别按天津市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10%、20%、30%缴纳保费。
但在两个情况大不相同的乡镇,10%的缴费比例都成了最多人的选项。
中塘镇2009年的3996名缴费参保人中,高达97%的参保人选择了10%的缴费比例,选择5%的没有,选择20%的占2%,选择30%的占1%.
而梁头镇除1人参保30%的档次外,其余1355人都选了10%的缴费档次。
南开大学课题组指出,参保率低的一个因素是,许多农民参加了其他保险。
但需要注意的是,参保率低、缴费比例低,都与新农保政策激励机制不足有关。
现有政策基本没有体现“多缴多得”与“长缴多得”的优势,抑制了参保积极性。
天津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按月领取。
个人账户养老金是个人账户的储存额,基础养老金则由政府统一补贴,起初定为每月补贴150元,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刚刚公布,上调为180元。
虽然分为4档,但每个档次的参保人获得的政府补贴是相同的。
李俊青认为,这会使参保人认为,既然自己的钱“钓”回的政府补贴都一样,那么缴费比例高低并不重要,于是根
据经济承受能力,选一个较低的缴费比例。
66周岁以后保障金无法满足生活所需
课题组测算,假如当地一位具有代表性的参保人--2009年45岁、按照10%的档次缴费15年,以当初150元的政府补贴标准计算,他在60岁以后每月将领到431元。
通过天津市2000至2009年的统计年鉴,课题组得到了该市农村基本消费的数据。
再计入通货膨胀率、计息利率等因素,他们算出,在60岁那年,这位参保人的每月基本消费为365元,此后逐年递增,到66岁那年,每月440元才能维持他的基本生活,超过了他能领到的431元。
自此之后,他的每月领取金额与每月基本消费之间的缺口越来越大。
“66周岁是一个转折点”,柯力涵说,66周岁之后,个人领取的养老金加上政府的补贴将不能满足基本消费,这说明现行的给付模式届时将无法保障农民的基本生活,实际保障水
平低,成为制约参保率的重要因素。
为此,他们建议采用“个人账户支付不变,政府补贴递增”的给付模式:政府补贴随着基本消费的增长而增长,确保完全覆盖消费缺口。
45岁以下人群对新农保提不起兴趣
在调查中,课题组还发现,45周岁是另一个重要的分界点。
中塘镇3996名缴费参保人中,40~65岁的占95%,20~30岁的只有7人。
梁头镇55岁以上参保人占96%.“年轻农民参保的缺失也是研究现行参保率必须注意到的一个问题。
”
这印证了审计署此前发布的信息。
2010年5月起,审计署对9个省份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实施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发现农村年轻人的参保积极性不高。
44岁以下的中青年参
保率,远低于45岁以上的参保率。
“这个现象是复杂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李俊青说,年轻人的养老意识较弱是其中之一。
此外还应看到,很多农村青年在城镇打工,有的已经参保了其他险种。
早在新农保实施之初的2009年11月,宁夏大学政法学院教授苏东海、副教授周庆就在宁夏10个乡镇进行了1000人的实地调查,当时发现,40岁以下的年轻人参保意愿最低。
主要原因在于,年轻人缴费后等待领取养老金的时间长达三四十年,时间长,变数大。
而且年轻农民身强力壮,认为凭自己的身体和劳动,完全可以自己养活自己,考虑养老问题为时过早。
何况,几十年后物价上涨多少很难预料。
目前,很多地方出台了鼓励年轻人参保的规定,如天津市规定,“对于缴费超过15年继续缴费的,每增加1年缴费,基础养老金增加4元”。
可南开大学课题组在实际走访中感受到,农民特别是年轻农民对该项规定完全不在意,症结在于差别补助太少,起不到鼓励年
轻农民早参保、多缴费的作用。
因此,他们建议针对中青年参保人,可将18~45岁依年龄递增划分为几个档次,依据不同档次给予差别优惠,优惠折扣随年龄递减。
以“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调动参
保积极性。
一方面是农民参保积极性没有得到充分调动,另一方面是各地政府部门强行推进“土地换农保”,将其视为一项行之有效的解决失地农民养老的办法。
对此,南开大学课题组警告说,这种做法不应提倡,一方面它违背了自愿原则,另一方面,新农保较低的保障水平无法
解决失地农民的养老问题。
他们分析,从经济学的角度上看,目前基本养老保障仍不健全,参保的边际收益不高,“土地换农保”不能彻底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
同时,很多村民反映,没有充分的知情权和发言权,流程缺乏透明度,政府权力没有受到应有的制约。
此时推行“土地换农保”,无疑是“用廉价的农保换取稀缺的土地,这只会加剧无节制、无效率的征地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