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换保障
关于我国“土地换社保”政策的思考
关于我国“土地换社保”政策的思考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加剧和社会保障体系的不完善,土地资源的利用也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为了实现农民工市民化和提高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水平,我国推出了“土地换社保”政策。
该政策的实施对于促进农民工的融入城市化进程和解决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
然而,这一政策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需要我们进一步思考和探索。
首先,我国的农民工数量庞大,他们在城市中的生活和工作面临着很多困难和挑战。
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既是他们个人的问题,也是整个社会的问题。
通过土地换社保政策,我们可以促使农民工从农村地区迁往城市,从而获得城市居民的社会保障待遇。
这对于提高农民工的生活水平和使他们享受到更好的教育、医疗、养老等福利具有重大意义。
其次,土地资源是有限的,如何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是一个长期的问题。
土地换社保政策通过将农村流转土地用于城市建设,增加城市建设用地,既可以提高城市化进程的推进速度,又可以缓解土地资源紧张的问题。
然而,如何平衡城市建设和农业生产的关系,避免对农村农民的损害,是一个需要认真考虑和解决的问题。
另外,土地换社保政策的实施还需要克服一些行政、财政和制度方面的困难。
具体来说,首先,政府需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增加农民工对这一政策的了解和认知。
其次,政府需要加大对城乡居民之间的社会保障差距的研究和解决力度,避免社会保障资源重复、浪费和利用不当的问题。
最后,政府需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确保农民工能够真正享受到城市居民的社会保障待遇。
综上所述,我国的“土地换社保”政策对于促进农民工的市民化和解决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
然而,这一政策的实施还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研究和解决城乡居民之间的社会保障差距、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等方面的努力。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农民工的市民化和提高他们的社会保障水平,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国内“土地换保障”研究综述
部分 为被 征地农 民建 立社会 保 险。 过对 已有 研究 文献 的 通
阅读 发现 , 目前 学界 对 “ 地换保 障” 土 的研 究 主要 集 中在 对
失 地 农 民 的制 度 安 排 。
2 土 地 换 保 障 的 思 路
21 “ 地 换 保 障 ” 理 论 研 究 . 土 的 ~
员 “ 转非 ” “ 老保 险 ” “ 差异 ” 指 : 农 和 养 。一 是 为不 同年 龄段
1 土 地 换 保 障 的 概 念
目前 , 于 “ 地 换 保 障 ” 概 念 , 论 界 颇 有 争 议 。 对 土 的 理 一
偿安 置政 策进行 微调 。 明确补 偿安 置费 用主要 用于 失地农 民 的就 业 和 社 会 保 障 。 是 按 照 “ 地 换 保 障 ” 思路 和 二 土 的 要求 , 重点 实施社 会保 险安 置与 安置形 式多样 化结 合起 将 来 , 施 以“ 实 实物 安 置 ” 主 的失 地农 民安置 新模 式 。 为 三是 按照市 场规 则和 实行 “ 物安 置” 实 的需要 , 加大 制度创 新 的 力度 , 完善 现行 政策 制度 , 降低城 镇化 的社会 成本 , 快失 加
制度 。 也有 学者提 出“ 土地 换保 障” 是指 一种 用社会 保 障替
代 土地保 障 的方 案 : 民在 年老 、 乡镇企 业就业 、 农 到 进入 小 城 镇定 居 的 时候 , 出其原 先 承包 经 营 的土地 , 让 由转 包 者 缴 纳一定 数量 的经济 补偿 , 其参 加相 应 的社 会保 障或 在 使 因建 设被 征用 土地 的情况 下 , 征地 单位 用征地 补偿 费 的一
“ 土地换保 障” 的概 念 出发 , 土地换 保障 ” 对“ 的研 究现 状及 最新进展 进行详 细的评述 , 并在此基础 上提 出未 来的研
对“土地换社保”政策的反思
对“土地换社保”政策的反思“土地换社保”政策下农民得到的征地补偿少,保障力度不够,城市承载量也很有限,实质是政府推卸社会责任的一种表现。
要打破户籍背后城乡失衡的资源配置与权利差别,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让进城农民分享城市居民户籍背后的更多福利。
标签:户籍;户改;失地农民;土地;社会保障受二元社会结构地影响,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呈现出二元化格局,农村和城市福利待遇人均相差33万元。
[1]当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建立,土地一定程度上分担了国家社会保障的职责,但这只是一种原始低级的生存权保障。
农村以养老、医疗为重点的社会保障工作仅在小范围内实施,没有在全国大范围推广,社会保障基金调剂范围小,农村社会保障功能差。
[2]同时,人口老龄化、家庭核心化和空巢化带来了家庭保障功能的严重弱化,农村留守人员亦缺少应有的风险抵御机制,急需健全面向农村人口的社会保障体系[3]。
以“土地换户籍”、“土地换社保”为标志的户籍改革在广东、重庆等地摸索中试点并向全国辐射推广,可视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中资源再配置的一次尝试。
尽管“土地换户籍”的举措被叫停,当前各地城乡统筹试点的“土地换社保”的实质仍未改变:要打破户籍背后城乡失衡的资源配置与权利差别,让进城农民分享城市居民户籍背后的更多福利,还是需用农民的土地置换。
以土地来换取社会保障等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城乡二元制度的延续,不仅不利于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也将产生诸多不稳定因素。
[4]一、政府推卸社会保障责任社会保障权是农民享受国民待遇、享有公民权的一项天然权利,是一种自然法权。
作为一项公法上的权利,其义务主体只能是国家,国家负有在特定条件下向公民提供生活保障的义务。
[5]我国2007年10月实施的《物权法》将农民的土地承包权明确界定为财产性权利并对其进行法律保护。
在二元社会结构的影响下我国的社会保障被人为割裂,保障城市,不保障农村。
农民本来应当享受到与同一区域内城市居民大体均等的公共服务和公共品,现在的户改却要求农民拿土地来置换,显然侵犯了宪法赋予每个农民的平等的公民保障权。
“土地换社保”掩盖下失地农民的利益受损分析
“土地换社保”掩盖下失地农民的利益受损分析摘要:农民失地是城市化进程中不可避免的现象。
对失地农民有多种安置方式,最近几年社保安置在辐射全国。
这种安置方式和单一的货币安置相比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背后也隐藏着对失地农民利益的损害。
只有分析失地农民利益受损的根源,才能有效维护失地农民的利益。
关键词:失地农民;土地换社保;农地产权据农业专家和国土资源专家测算,改革开放以来国家通过各种形式征用农用土地相当于从农民那里拿走近5万亿元。
“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
土地作为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可谓是农民的命根子,失去土地意味着农民失去了基本的生活保障。
失地农民在我国社会发展进程中付出自己最宝贵的财富。
理应成为社会发展的受益者,享有改革开放成果。
但现实情况并非如此。
失地农民变成了无地、无岗、无保障的“三无”群体。
对于失地农民的安置有货币安置、招工安置、农业安置、划地安置、社保安置等多种形式,但在现实情况中,大多采取货币安置。
而现行的货币安置的补偿标准过低,严重侵害了农民的权益,采取这种一刀切的办法,难以使农民得到合理安置,遗留了很多问题。
目前,全国各地,都在尝试社保安置的办法。
就是农民以承包地换社保。
一、对“土地换社保”模式的评价土地换社保的模式,从某种程度上讲,不仅能实现农村土地的规模效益,促进城乡生产要素的合理流通,也能为农民解除部分后顾之忧。
这本质上是城市化进程不可阻挡趋势下,解决农民进城后权益保障、农村土地流转问题的一个方式。
而且“土地换社保”政策确实比以前单一的货币补偿要好,但是我们不能因为“土地换社保”政策比以前的政策好就全部肯定它。
我们发现目前的保障政策还存在许多不完善之处,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造成了新的不平等为本国公民提供社会保障是政府应该履行的义务。
但是我国由于历史原因,造成了城乡二元体制。
农村户籍的人口和城市户籍的人口在享受国家政策方面有巨大的差异。
长期以来。
我国的社会保障覆盖面只是城市户籍人口,广大农村人口享受不到社保政策。
土地换保障有关政策解读
土地换保障有关政策解读一、什么是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政策?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是指国家将我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为国有后,区内被征地农民在基本生活、养老、疾病、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死亡和特殊困难时获得生活补偿和社会救助的一项基本社会保障制度。
二、什么叫留地保障?有什么好处?为保证被征地居民的长期收益,增强集体经济的实力,实行留地保障制度。
以乡、办为单位,按乡、办征收土地前面积的3%标准,从被征收土地中预留安置土地给所在乡、办集体开发。
乡、办集体经济组织将预留安置土地按一定比例折股,量化给被征地居民。
乡、办成立村集体经济联合体,联合开发预留安置土地。
预留安置土地的收益,应每年一次按50%的比例反哺给被征地居民。
二、基本生活保障四个年龄段现享受的标准分别是多少?(1)第一年龄段(16周岁以下):省政策规定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费4000元(开发区为5000元),不享受其他保障待遇。
因不是劳动力,不再纳入基本生活保障体系,但可以纳入开发区被征地居民的医疗统筹。
(2)第二年龄段(16周岁以上—女45周岁、男50周岁):领取2年的生活补助费,每月130元。
达到第三年龄段时,每月领取110元的生活补助费,到第四年龄段时每月领取200元的养老金。
(3)第三年龄段(女45周岁—55周岁、男50周岁—60周岁):每月领取110元的生活补助费,到第四年龄段时每月领取200元的养老金。
(4)第四年龄(女55周岁以上,男60周岁以上):每月领取200元的养老金,高龄(男72周岁以上,女75周岁以上)老人每年还多领200元养老金。
三、土地换保障有何优惠政策?(1)在公告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并办理基本生活保障手续的农户,每次按实际征收土地多少,每亩最高给予5000元的奖励;超过规定时间的没有奖励。
(2)考上大、中专院校的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所在村委会登记,核实上报后,区里按规定奖励标准(本科2000元、大专1000元、中技500元)发放奖励金。
实践报告土地换社保
盐城亭湖区社会实践策划方案一.实践背景在普遍推进的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的补偿安置等相关问题一直是近年来各方面关注的焦点和热点问题.“为失地农民提供一定程度的制度化保障”已被广泛认为是解决失地农民可持续发展问题的必然选择,但大部分理论研究主要体现在政治需要和社会稳定的意义上的应急性,缺乏对制度本身长效机制建设的统筹考虑:首先在农村地区较于城市地区的土地征用与社保调配方案具有极大的差异,再者大部分政策设计还仅仅关注征地补偿费用本身的分配问题,倾向于将社保制度简单的认为征地与土地管理政策的配套政策,割裂了土地制度,征地补偿与社会保障之间的关系,没有切实做到利民的政策.在地区差异之间,对于征地所遇的困难棘手之处,城市农民对于征地,社保的要求和态度与农村农民之间的差异,研究还包括城市居民对于此政策的态度.鉴于此,本文将对上述一系列的问题,关于对失地农民的征地补偿和社保制度建设等问题进行剖析,以期得出调研结果。
我们希望通过对此深入调查,使当代大学生能够积极走出校园,了解社会,去亲身体验生活,感受民情。
通过自身的实践认识积极去为解决农村征地社保问题谏言献策,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二、实践主题:增强大学生自身实践能力服务基层人民生活三、活动内容:城市化是现代化的一个重要表征,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城市化不仅意味着城市人口的增加,而且意味着城市面积的扩大,其必然的后果是大量失地农民的产生:一方面他们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另一方面又无法快速融入城市的体系之中。
如何解决好失地农民问题特别是其保障问题?近年来,部分地区进行了新的尝试-—“土地换社保”。
我们盐城亭湖区在江苏省发布的文件基础上出台了《盐城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以此文件为着力点关注农村土地换社保的实施方案,时刻了解农民生活的需求,以此促进盐城市城市化进程。
关注农村征地问题,进一步增强当代大学生对社会认知与实践能力.四、预期实践效果:希望通过我们走进农村,切身了解农村征地和社保问题,更深入的去体验农民疾苦,将自己的感受以调研报告的形式转交有关部门,使更多人参与进来。
土地置换方案
3.高效利用: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4.惠及民生: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高居民生活水平。
三、实施方案
1.土地置换范围:本项目涉及A、B两块土地,位于某城市市区,总面积为XX平方米。
2.土地置换主体:A土地所有权人(以下简称为甲方),B土地所有权人(以下简称为乙方)。
3.效益最大化:提高土地使用效率,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4.社会责任:兼顾环境保护,提升城市形象,改善居民生活质量。
三、置换流程
1.前期调研:
-调研甲、乙两地块的地理位置、土地性质、现有用途、权属状况等。
-分析区域发展规划,评估土地置换的可行性。
2.价值评估:
-委托具有资质的土地评估机构,对甲、乙两地块进行价值评估。
四、风险防控
1.法律风险: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土地置换过程的合法性。
2.评估风险:选择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确保评估结果的客观、公正。
3.合作风险:加强甲乙双方的沟通与协作,确保土地置换过程的顺利进行。
4.财务风险:合理确定土地置换补偿款,确保财务状况稳定。
五、项目效益
1.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优化城市布局。
-评估结果作为置换比例及补偿金额的重要依据。
3.置换协商:
-甲乙双方根据评估结果,就置换比例、补偿金额等事项进行协商。
-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土地置换协议。
4.审批手续:
-将土地置换方案及协议提交相关部门审批。
-获取批准后,办理土地权属变更手续。
5.补偿支付:
-根据置换协议,甲乙双方进行补偿支付。
2.促进城市经济发展,增加税收。
3.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高民生福祉。
嘉兴市“两分两换”土地政策
嘉兴市“两分两换”土地政策汇报人:日期:CATALOGUE 目录•政策背景与目的•政策内容与实施方案•政策实施效果与影响•政策存在的问题与挑战•政策优化与建议01政策背景与目的政策背景01嘉兴市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02农村土地利用效率低下的问题03农村人口外流和老龄化现象严重01提高农村土地利用效率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改善农村居民生产和生活条件优化农村土地资源配置020304政策目的02政策内容与实施方案03建立流转市场建立县乡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为农民提供流转信息和法律服务。
01农村土地流转允许农民将承包的土地向专业大户、农业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以实现土地的规模经营。
02土地流转形式鼓励农民采用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进行土地流转。
土地流转政策农民将土地承包权交给合作社或农业企业,换取相应的社会保障。
土地承包权换保障建立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在内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资金由政府补贴、土地出让收益、集体资产收益等组成。
保障资金来源土地换保障政策宅基地换住房01鼓励农民将宅基地交给政府或农业合作社,换取城镇住房。
住房选择02农民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城镇住房,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
宅基地整理与利用03政府对农村宅基地进行整理和复垦,转化为农业用地或建设用地。
农民将承包地交给政府或农业合作社,换取城市社保。
承包地换社保城市社保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
社保内容社保资金由政府补贴、土地出让收益等组成。
社保资金来源03政策实施效果与影响1 2 3随着“两分两换”政策的实施,嘉兴市农村土地流转规模逐渐扩大,实现了土地的集中化和规模化利用。
土地流转规模扩大通过将分散的土地集中起来,进行统一的规划和利用,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减少了浪费现象。
土地利用效率提高随着土地利用结构的调整,嘉兴市的农业产业结构也得到了优化和升级,逐渐向高效、高附加值的农业方向发展。
以土地换社保
以土地换社保文章标题:以土地换社保农业基础薄弱,农民收入偏低,农村经济落后,是困扰四川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之一。
20XX年四川农民人均纯收入仅2803元,比全国平均水平3255元低452元。
究其原因,关键是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滞后,20XX年四川人口的城镇化率为33,比全国平均水平43低整整10个百分点,非农就业比重为48.5,也比全国平均水平55.3低6.8个百分点,农村富余劳动力仍然高达1300万人左右。
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通过减少农民来保护农民,不但有利于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促进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而且有利于加大对农民人均的转移支付,从根本上巩固农业基础和加快新农村建设。
鼓励农村富余劳动力及其家庭向城市转移,符合“人往高处走”社会规律,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衷心拥护。
上世纪九十年代以后,大量农村居民自觉涌入城市的事实,就是有力的证明。
但农民进入城市的道路却充满坎坷,如何使进城农民彻底转变为市民,是当前必须认真解决的一个重大战略问题。
一、进城农民面临的社保困惑阻碍进城农民转变为市民的表面原因是户籍制度,实质问题却是现有的城市社保体系无力为进城农民提供市民待遇。
由于未被纳入城市的社会保障体系,多种经济社会难题一直困惑着广大进城农民第一,与城市居民的反差。
进城农民与城市原住居民之间的巨大差距,不仅表现在从事职业和收入水平方面,更重要的是表现在享受社会保障权益方面。
包括失业和养老等社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福利,义务教育和经济适用房等社会服务,两者享受的权益都形成了强烈的反差。
第二,被迫保留土地的尴尬。
由于未进入城市的社会保障体系,进城农民工被迫保留农村的承包地。
它在给进城农民保留一份安全感的同时,更多的是带来诸多尴尬。
农用地作为原始的社会保障,收益有限、变现困难,是一种缺乏效率的原始保障。
由于土地转包得不偿失,导致大量耕地粗放经营或撂荒,特定条件下进城农民个人的理性选择,造成了社会集体的非理性选择,严重浪费了短缺的土地资源。
2024年土地置换实施方案(2篇)
2024年土地置换实施方案____年土地置换实施方案摘要: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土地置换成为解决城市发展和经济增长的重要手段。
本文旨在提出____年土地置换实施方案,以满足城市发展需求、保护农村利益、促进经济发展和改善人民生活水平。
引言:土地置换指的是通过政府行为将原有土地使用权者把所占用的土地转交给政府,并获得经济利益或其他权益的行为。
土地置换是推动城市化进程、优化土地利用、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有效方式。
因此,制定合理的土地置换实施方案对于城市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基本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土地置换实施过程中,要保证各方利益平衡,确保土地原有使用权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2. 可持续发展原则:土地置换应以经济、社会、环境效益为导向,注重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保护。
3. 多元化原则:土地置换可以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包括货币补偿、产权置换、土地开发权置换等,以满足不同地区和不同需求的置换需求。
二、实施方案:1. 制定土地置换政策:明确土地置换的指导思想、原则和具体操作办法,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确保政策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2. 开展土地调查和评估:对需要置换的土地进行调查和评估,明确土地的价值和用途,为置换提供基础数据和科学依据。
3. 确定置换方式:根据土地的具体情况和置换的目的,确定采用货币补偿、产权置换或土地开发权置换等方式进行。
4. 协商确定补偿标准:通过政府与土地原有使用权者协商,确定土地置换的补偿标准,包括货币补偿金额、产权转让比例等。
5. 完善土地管理制度:针对土地置换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完善土地管理制度,加强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监管,提高土地使用效益。
6. 加强宣传和社会参与:通过广泛宣传和加强社会参与,提高土地置换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确保置换过程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7. 加强监督和评估:建立土地置换实施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土地置换效果和社会影响的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对“土地换社保”政策的反思
方面 又提升 了城市 化比率 , 进 而从土 地中 “ 套现 ”谋 政绩 。
要解 除转 户农 民的 后顾之 忧 , 国家提 供的 社会保 障力 度至 少应 大于 农 民从 土地 及 其职 业中 获取 的 保障 总和 。与 显而 易 见的 高楼 大厦 和 漂亮 的年 度 报表 相 比, 地 方政 府对 投 资大 、 见 效慢 的社 会保 障 投入却 显得 “ 慢热 ” 。目前各 地实施 的 “ 土地换 社保 ”存在 以下 缺 陷: 保 障水平 普遍偏 低 , 仅局 限在基 本的 养老保 险和 医疗保 险 ; 与 城 市居 民 同类保 障 存在 较大 差距 , 社 会救 助 和社 会福 利 缺乏 、 失 业 重庆 等地 摸索 中试点 并 向全 国辐射推 厂 , 可视 为统筹 城乡经 济社 会 保 险和 工伤 保 险缺位 。可 见 , 既有的有 关 实践只 能称 为生 活保 障制 发 展战 略 中资 源再 配 置的 一次 尝试 。尽 管 “ 土 地换 户籍 ”的举 措 度 , 其与 以社会 性 、 福利性 、 公平 性和 互助性 为 本质特 性的 社会 保障 被 叫停 , 当 前各地 城乡统筹 试点 的 “ 土地换 社保 ”的实质 仍未 改变 : 相 差甚远 。 要 打破 户籍背 后城 乡失衡 的资 源配 置与权 利差 别 , 让 进城 农民 分享 三、 城 市承载 力考量 城 市居 民户籍 背后 的更 多福利 , 还 是需 用农 民的土 地置换 。以土地 户籍制 度 改革 的成功 必须 具备两 大前 提 : 一 是劳动 力市 场需 求 来 换 取社 会保 障等 公 民 的基本 权 利 , 是 城 乡二 元制 度 的延 续 , 不 仅 格 局发 生根 本 性变 化 , 劳动 力就 业有 保 障 ; 二是 城市 政府 公 共财 政 不 利于推 进城 乡一体化进 程 , 也将产 生诸多不稳 定 因素 。 和 提供 公共服 务的 能力不 断提 高 , 从 而能够 为 所有 常住人 口提 供良 政 府推卸 社会保 障责任 好 的社会福 利和保 障 。 】 ‘ ‘ 土地换 社保 ”让农 民进城落 户 , 是一 项政 社 会保 障 权 是 农 民享 受 国 民待 遇 、 享 有 公 民权 的一 项 天然 权 府 逐步 推行 的均等 化公 共服务 的改 革 , 除了要 给农 民留足 后路 用 以 利, 是 一种 自然法 权 。作 为一 项公 法上 的权 利 , 其 义务 主体 只 能是 抵 御风 险外 , 还应与 地 区的工业 化 、 城市 化水平 相 匹配 , 充分考 虑城 国家 , 国家 负有在 特 定条件 下 向公 民提供 生活 保障 的义务 。 我 国 市 的资 源 、 环 境承载 能 力 。目前 , 我 国的 工业化 、 城市 化虽 已进 入 了 2 0 0 7 年 1 0 月 实施 的 《 物权 法 》将 农 民的土地承 包权 明确界 定为财 中期 加速 阶段 , 但 二者 却不 同 步 , 工业 化 明显 落后 于城 市化 使 得城 产 性 权利 并对 其 进 行法 律保 护 。在二 元 社会 结构 的 影响 下我 国 的 市化 的发 展 缺乏 合理 地支 撑 。地 方政 府盲 目 追求 城市 化 的规 模与 社会 保 障被 人 为割 裂 , 保 障 城市 , 不 保障 农村 。农 民本 来 应当 享 受 效率 , 导 致城 市住 房 、 交 通、 教 育等 公 共资 源超 负荷 运 行 , 大量 转户 到与 同一 区域 内城市 居民 大体均 等的 公共服 务和 公共 品 , 现在 的 户 农民 退地进 城造 成城市 就业 形式严 峻 。社会 保障 力度不 够 , 城 市社 改却要 求 农民拿 土地 来置 换 , 显然 侵犯 了宪 法赋予 每个 农 民的平 等 会公 共 资源 供给 能力 不 足 , 就 业 需求 难 以满足 三 种矛 盾相 互 交织 , 的公 民保 障权 。通过 增添 预设 前提 、 附加交 易条件 等途 径将 农 民纳 极易 导致 “ 土地 换社保 ”举 步维艰 , 城 市社 会面 临更大 的压 力与挑 入社 会保 障体 系 , 实质 是政 府放 弃 了自身应 无条件 承担 的义 务推 卸 战 。 自身 责任 。 在 当前 二元体 制下 , 我 国的农 民具 有依 靠土地 和进 城务 工 的两 “ 转市 ”成本主 要由农 民负担 庞大 的转市群 体导致成 本 巨大 , 栖选 择 , 从而 造就 了我 国 2 . 5 亿多 的农 民工 在 城乡 间如候 乌 般的人 地 方财 政 负 担 沉重 , 土 地 收 益 往往 成 为 地方 政 府 撬动 户 改 的 “ 杠 口迁 徙潮 。在社 会保 障制度 不健 全 的情况 下 , 这种 两栖 选择 带来 的 杆” 。以重 庆为例 , 重庆评 估的 本地 “ 新市 民进城成 本 ”平 均 6 . 7 万 双重 保 障大到对 国 家经济 贡献 、 社会稳 定 , 小到农 民 自身应 对 自然 、 元 ,2 0 1 0 年和 2 0 1 1 年集 中转户 3 0 0 多 万人 , 资金 需求高达 2 0 1 0 亿 市场 风 险都具有 重 要意义 。“ 土 地换 社保 ”政策 的 实施把农 民从 土 元 。在转 户过 程中政 府并 未承 担无 限责任 , 转 户农 民要用 获取 的征 地 中剥 离出来 转为 城市劳 动力 市场 中的职 业工 人 , 变 双重保 障 为力 地 补偿 费用支 付 4 6 5 亿 元缴纳 社保 和医保 等费 用 ; 政府 投入 3 1 6 亿 度 不够 的单一 的职 业保 障 。在 雇佣 关系极 不稳 定 、 市 场风 险较 为复 元, 共有 三个 来源 : 一是 财政资 金 , 二是每 年城 市建设 获得 的征 地补 杂 、 覆盖农 民 ( 工 )的普 惠型社会 保障制 度又没 建立起来 的 情况 下 , 偿 和房 地产 收益 , 三是 “ 地票 ”市 场置换 经过 复垦 的农 民宅基 地获 使农 民 ( 工 )急剧 市 民化或试 图 以 “ 土 地换 户籍 ”的改 革 , 可 能给 取 的 差价 。政 府 通过 农 民土 地权 益 的转 手获 取 “ 剪刀 差 ”后 拿 出 农 民 ( 工 )以及 城市社会 带来 灾难 性 影响 。【 9 ] 四、 小 结 部 分收入 用作财 政支 出, 实质 还是农 民用土地 给 自己 “ 买单 ” 。 二、 征 地补偿 少 。 保 障力度 不够 我 国工业化 、 城市 化所 取得 的成 就是 国家依 靠行 政手段 获 取廉 相对 于一 次性 的征 地补偿 ,“ 土地换 社保 ”是 政策上 的一 次创 价 资本 , 牺牲 农 民利 益换 回 的。现今 “ 土 地换社 保 ”提供 的仅 是最 新, 一 定 程度 上使 失 地农 民获 得 了后 续生 活 保障 , 但在 执 行中 仍存 低 保 障, 失地 农 民 “ 转市 ”后 可持续 生计 能 力得不 到充 分保 障极易 在 保 障水 平 偏低 , 征 地补 偿 少等 缺 陷 。在 现 行财 税体 制 的制 约下 , 被牢 牢 固定 在城 市社 会 的底 层 。户改 探索 应 首先 把农 民 受益 放在 政府作 为 自利 的经济人 其 土地收 益与 农民 的征地 补偿 、 社会保 障支 首位 , 不 能 ‘ 土地换 社保 ” 的名 义对农 民利 益再次剥 夺 。 成都 市“ 建 出具有 消彼 涨关 系 。_ 6 2 0 世纪 8 O 年代 经 济分权 后 , 经济 、 行政 领域 立城 乡平等 、 普 惠、 共 享的社 会保 障和社 会福 利体 系 , 不 以农 民土地 的 自由竞争 使 得地 方政 府的 权 力不 断膨胀 ,9 0 年 代 的分 税制 改革 作为 置换 条件 , 绝不剥 夺农 民权 益 ”的户改 目标 值得各 地反 思 。户 又进 一步 加大 了土 地收 入 占地 方财 政的 比重 ,2 0 1 0年我 国地 方财 改不 应给农 村预 设前 提条件 , 更不 应涉 及农 民的 土地权 益 : 首先 , 要 政 收 入 高达 7 6 ��
土地换社保实现全覆盖
土地换社保实现全覆盖土地换社保实现全覆盖--赴江苏淮安工业园区调查实践报告淮安工业园区情况简介:江苏淮安工业园区成立于1995年10月,原名为江苏淮安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于2006年5月经国家发改委核准更名为江苏淮安工业园区。
2008年9月,淮安市委、市政府为充分利用现有平台,打造新载体,做强增长极,对江苏淮安工业园区的管理体制进行了重新调整,并拓展了规划发展空间。
江苏淮安工业园区由市委、市政府直接管辖,体制调整后的江苏淮安工业园区设办事处一个(宁连路办事处)。
下辖从清浦区武墩、盐河两乡镇划出的9个村(渠北、小李、团结、马厂、高坝、官庄、胡庄、朱桥、宋潮),人口约2万人,新拓展面积58平方公里,盐河贯穿全境。
2009年,是园区的起步之年,征地拆迁方面共完成土地征用补偿约10000亩,拆迁800户居民、 10万平方米房屋,保证了各类项目的建设需要。
为了保护园区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工业园区结合实际,制定了《江苏淮安工业园区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施细则(试行)》。
从具体政策制订上看,淮安工业园区实行的“土地换社保”是目前全市最宽松、最惠民的指导思想,除了保障标准高于全市其他县区外,还有以下几方面特点:一是远近结合。
对农民的宅基地、自留地实行一次性现金补偿,承包地补偿资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沟渠路等集体1土地以组为单位单独建帐,用于本组公益事业(缴纳医保金、大病救助等)。
这样,既考虑到了农民眼前的现金需求,又考虑到农民长远的生活保障,同时对特殊困难还有集体救助。
这种办法以民为本,远近结合,更加灵活,是园区独有的。
二是实现全覆盖。
省里政策规定第一年龄段16周岁以下人员,一次性生活补助费为4000元,因其不是法定劳动力,不纳入社保对象。
现在,园区为妥善处理好园区内家庭未分配土地人口这一矛盾,取消一次性补偿,把第一年龄段和第二年龄段合并一起发放,标准为每月100元,将园区内无承包土地的常住户籍人口也纳入了社保范围,解决了这部分人的后顾之忧。
土地换保障妥善安置失地农民的基本设想
土地换保障妥善安置失地农民的基本设想一、概述1. 简述失地农民问题的背景与重要性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土地被征用的情况越来越普遍,导致了大量的农民失去了原有的土地,成为了失地农民。
据统计,近十多年来,因土地被征用,约有2400万农民成为了失地农民,而在未来的10年中,还将至少形成2600万失地农民。
这一庞大的群体,面临着就业、社会保障、生活来源等多重问题,其生活和发展状况直接关系到我国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失地农民问题的背景在于,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工业园区建设等需要大量用地,导致农村集体土地被大量征用。
由于征地制度的不完善、补偿标准的不合理、安置方式的不科学等问题,失地农民在失去土地后,往往面临着生活困难、就业无门、社会保障缺失等问题,严重影响了他们的生活质量和社会稳定。
失地农民问题的重要性不容忽视。
妥善解决失地农民问题,关系到农民的基本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
农民失去了土地,就等于失去了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必须给予他们合理的补偿和妥善的安置。
失地农民问题关系到我国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如果失地农民的生活得不到保障,他们将可能成为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
同时,失地农民也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他们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直接影响到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妥善解决失地农民问题,不仅是维护农民权益、促进社会公平的需要,也是保障社会稳定、推动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我们需要从制度层面出发,完善征地制度、提高补偿标准、创新安置方式、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等,为失地农民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保障和支持,确保他们能够顺利融入城市生活,实现可持续的发展。
2. 阐述土地换保障政策的目的与意义土地换保障政策的核心目的在于通过合理的土地权益置换,保障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和发展需求,实现社会公平与和谐。
这一政策旨在解决城市化进程中土地征收与农民权益保障之间的矛盾,确保农民在失去土地后依然能够享有稳定的生活来源和未来发展机会。
土地置换实施方案范本(2篇)
土地置换实施方案范本实施土地置换的方案是一个复杂而严谨的过程,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考虑和规划。
下面是一个关于土地置换实施方案的范文,供参考:一、背景介绍在城乡一体化和经济发展的背景下,为了满足社会和经济的发展需求,必须进行土地置换。
本项目旨在将农村闲置土地转化为城市建设用地,推动城市化进程,并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
二、目标与原则1. 目标:实现城乡土地有效配置、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和生态保护的双赢。
2. 原则:(1)公平公正: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土地置换过程公平公正;(2)改善农民生活:通过土地置换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3)生态保护:在土地置换过程中注重生态环境保护,促进可持续发展。
三、实施步骤1. 规划阶段:(1)调查评估:对待置换土地进行全面调查和评估,包括土地的拥有权、产权情况、自然资源状况等;(2)土地规划和布局:根据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需要,制定合理的土地规划和布局方案;(3)政策制定:制定土地置换的相关政策和法规,并明确各方的权益和责任。
2. 协商阶段:(1)协商会议:召开协商会议,邀请相关部门、专家和土地拥有者代表参加,充分听取各方意见;(2)协商内容:就土地置换的具体方式、条件、时间、补偿标准等进行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3)协商协议:将协商结果形成书面协议,明确各方责任和权益。
3. 实施阶段:(1)土地征收:根据协商协议的要求,进行土地征收,包括土地调查、公示、评估、宣告、补偿等程序;(2)农民安置:对被征收农民进行合理的安置,包括提供就业机会、改善居住条件、提供社会保障等;(3)土地利用:确保被置换土地的有效利用,通过城市建设、农村产业发展等方式,实现土地的价值最大化。
4. 监督与评估阶段:(1)设立监督机构:成立土地置换监督机构,负责对土地置换过程中的各项活动进行监督和评估;(2)监督内容:监督土地征收、农民安置、土地利用等各个环节,确保按照协商协议的规定进行;(3)评估结果:对土地置换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包括农民增收程度、农村产业发展情况、生态环境保护等。
基于公民权利理念的农民社会保障及“土地换社保”问题分析
则是各种社会保险、 社会救助、 社会福利、 军人福利、 医疗保 处于社区化的水平上, 而不是社会化。而且 , 在合作医疗中,
障、 福利服务, 以及各种 政府或企业补助、 社会互助等 社会措 医 疗费 报销比 例一般在2O左右, 0 k 根本满足不了 农民 对医疗 施的总 ” 称。 根据以 上定义, 可以将社会保障定义归纳 保障的 需求。 农村中 因病致贫、 返贫的 农民 一般在贫困户的
一
做法违背了社会保障权的权利主体平等性、 义务主体特定性 , 犯 了宪法赋 予每个公 民的平 等的社 会保障权 , 侵 实际 已背 离
社 会 保 障 的本 意 。
【 关键 词】 土地 ; 公民权利 ; 社会保障 [ 中图分类号 ]33 8 F2 .9
究 方向 为 土地 法 律 与政德认为, ”j 5 社会保障制度 展成为一项基本人权和公民的基本权利, 即社会保障权。社 以 会保障 权有两个 层次, 一是人权意义上的社会保障权, 是以国 或政府为主体, 另一 家 依据法律规定, 通过国民收入再分 个是 公民 权利意义上的 基本 社会保障权。 从人权的角度讲, 配, 对公民在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由于各种原因生
20 09年 第 5期 总 第 18期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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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换社保”的理论与实践
“土地换社保”的理论与实践作者:侯志军来源:《法制与社会》2011年第04期摘要在中国城市化快速发展的进程中,浙江、上海、成都、重庆等多个地方,为解决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变一次补偿为终生补偿,相继推行“土地换社保”这一做法,取得了较为满意的效果。
但是,在具体实践过程中,也存在诸如:补偿标准不合理、土地征用补偿程序不完善、农民的民主参与决策度不高等问题。
因此,进一步深入探讨“土地换社保”的理论与实践成为学界的当务之急。
关键词土地换社保失地农民土地征用补偿作者简介:侯志军,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中图分类号:F84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1)02-181-02一、“土地换社保”的概念及理论依据土地换社保,又称“土地换保障”,是指这样一种用社会保障替代土地保障的方案:农民在年老、到乡镇企业就业、进入小城镇定居的时候,让出其原先承包经营的土地,由转包者缴纳一定数量的经济补偿,使其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或在因建设被征收土地的情况下,征地单位用征地补偿费的一部分为被征地农民建立社会保险。
豍有关土地换社保的理论基础,国内外学者进行了广泛的研究。
比如:陈颐从宏观社会政策效应分析入手,指出“土地换保障”是一种制度创新,有利于促进土地流转、解决征地中存在的问题和维护社会稳定发展。
Rizovetal.,(2001);Breustedt&Glauben,(2007);Fellmann&Mllers,(2009)等众多学者分析微观影响因子后指出影响农民转让经营管理权的因素有:人力资本(包括教育水平、年龄、工作经历和配偶情况等个体及家庭特征)、物质资产(农场规模、土地所有状况和农产品及其市场状况等)、经济激励(可预期的退休收入、公共补助和价格支持等)和文化传统等。
郑功成、黄黎若莲等学者在制度建构的路径与探索等方面提出“土地换保障”的实施对象应由失地农民拓展到农民工和耕地农民,主张土地承包权与市民身份置换,鼓励以土地换保障。
土地换保障
维护被征地居民合法权益保障被征地居民基本生活社保政策问答淮安经济开发区徐杨乡人民政府二OO九年元月积极参加社保共创美好生活各位父老乡亲:为了更好地保障被征地群众的生活问题,省政府于2005年发布了26号令,2006年省委、省政府又下发了1号文件,要求全面落实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这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关心群众的决心和力度。
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出台了一系列保障政策,全面实施被征地群众基本生活保障。
全乡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十分迫切了解有关政策的内容和实施方法。
为此,我们将开发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有关重点内容以问答的形式印发给大家,未列出的具体规定请大家到村委会、乡劳动保障所咨询查问。
欢迎大家积极参与,监督实施,希望大家齐心协力,同心同德,将这项惠及千家万户的政策落实好,造福我们的子孙后代。
徐杨乡人民政府二00九年元月参阅文件:1、《淮安经济开发区被征地居民基本生活保障试行办法》2、《淮安经济开发区被征地居民基本生活保障实施细则》3、《淮安经济开发区被征地居民医疗统筹办法(试行)》4、《淮安经济开发区被征地居民医疗统筹办法(试行)实施细则》5、《关于促进被征地居民就业创业的意见》6、《关于贯彻[关于促进被征地居民就业创业的意见]的实施细则》7、《淮安经济开发区被征地居民就业培训的管理办法》8、《淮安经济开发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意见》9、《淮安经济开发区农村居民特殊困难救济暂行办法》10、《关于调整被征地居民基本生活保障待遇的通知》徐杨乡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施方案为了认真落实省政府26号令和市、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政策,更好地解决被征地农民今后的生活保障,在全乡范围内全面实行被征收土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实现“少有所助,青有所为,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特困获救助,生活达小康”的目标,结合各村实际,制订徐杨乡基本生活保障政策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为加强组织领导,乡、村两级都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个工作的组织领导,制订工作计划,政策把关,研究决定疑难问题,请示上级解释口径,组织协调等工作,同时成立工作小组,下设宣传咨询组,调查测算组,审核受理组,公示复查组,上报审批组和证费发放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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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换保障
摘要:位于浙江省西部的衢州市属经济欠发达地区。
衢州市在“一滞后一偏低”的经济条件下解决失地农民问题是一个非常辣手的问题。
衢州在城市化进程中,使大量的集体用地经由征用转为国家建设用地,也促使着越来越多的农民成了“务农无地、上班无岗、低保无分”的新三无人员。
他们游走于城市和乡村的边界,失去了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土地。
他们是最弱势、最缺乏保障、最边缘化的群体,成为了影响我国社会稳定的巨大的不稳定因素。
如何保持在征地后的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失地农民就业带动生活水平的提高;如何使失地农民的根本利益真正得到保障等具有较重要意义。
关键词:土地;保障;农民权益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7-0-01
一、衢州造成农民失地问题的原因分析
经济的快速发展,工业园区的无限扩张似乎是造成郊区农民失去命根子的原因。
耕地锐减,势必出现大量失地农民。
但客观分析,衢州作为经济发达的浙江省的经济欠发达地区,造成失地农民增加既有全国的经济开发区增加,又有由于浙江省全省经济较发达,省委省政府把衢州这类欠发达地区作为新时期全省经济新的增点,有力促衢州加快发展,以工业立市,提升城市化水平的外部推动因素。
而衢州城市化水平低下,城市发展被全省牵着鼻子跑的城市扩张等导致城市规模和失地农民数量盲目扩张的特殊背景。
1.城市的无限扩张。
近年来,衢州为加大百亿特色城市建设工程推进力度,重点实施一批建设新城区、改造老城区、推进“五城联创”的项目。
构建“两纵一横一环”的城市交通网络,形成老城区、西区、衢江新城区、衢化片区、东港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一城六区”的城市框架。
正因为工业与农业的分离,衢州城市的扩张和农业人口向城市人口的转移是造成农民失地的重要前提。
目前260万人口的衢州,城镇人口还不足30万,城镇规模不足10平方公里。
城市化进程中集聚效应不佳,经济发展后劲不足,征地后大量土地荒芜,没有产生经济效应;第一、三产业也并没有兴旺起来,结果失地农民失地又失业,并没有因变为市民而提高生活水平,反而降低了生活水平,产业结构也并没有很好的调整,征地前和征地后的第一和第三产业质和量都没有明显变化,从业人员数量,结构也没有任何变化。
2.工业园区的无限扩张。
据2002年的《关于衢州城市发展状况的调查研究报告》所述:以人口不足50万人口的衢州市的江山市为例:在须江镇为主的老城区8个行政村,现有农民5208人,其中:16周岁以上的3441人,16周岁以下的1767人;农用地面积3926亩,其中:耕地仅占391亩(实测2225亩);人均耕地面积为0.075亩(实测0.42亩)。
另外由于从2000年开始加大了工业园区的建设力度,已布局9个工业园区,规划面积近75平方公里,主要集中在上余(规划面积近30平方公里)和江贺走廊(规划面积34.7平方公里)两大区块,其中市特色工业园区在开发过程中已经
从三个行政村产生了1000多名失地农民,加上老城区的5000多人,人数已达6000余人,再加上经济强镇在开发建设中也将产生一批失地农民,初步估计近几年将产生近10000名失地农民由此得出结论认为失地农民是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工业园区的数量和规模的增加而增加的。
经济的快速发展,工业园区的扩张似乎是造成郊区农民失去命根子的原因。
二、衢州征地的利弊分析
1.实行征地补偿制度的好处:
(1)实行征地制度可以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征用土地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定程序,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变为国有土地,并给予补偿行政行为。
其程序是合法化的,有效的防止了土地资源的流失。
(2)征地制度可盘活存量潜力,提高增量效益。
大力开展土地内涵挖潜,有效利用荒山、滩涂、破产企业、农村废砖窖等闲散地,实行土地复垦,缓解用地难矛盾。
2.征地补偿制度的不足:
(1)对被征地农民的某些利益缺乏有效保障。
国家发放的征地补偿款有时被部门、单位、农村基层组织瓜分挪用截留,最后到了农民手中却是很有限了。
(2)征地补偿没有体现农民对土地所拥有的土地发展权。
现行的补偿方式很少考虑到农业生产的波动性和不确定性,这有悖于市场规律。
三、目前我市在土地征用过程中农民失地的现状
1.政府财政负担沉重。
按调查估算,我市近年将产生近7000名失地农民,扔按市方案ab两档平均缴费标准计算(每人缴费35000元,政府补贴30%),政府需补贴7350万元。
由于这些费用必须一性缴纳,且政府今后将承担兜底的重任,这对经济欠发达的衢州来说是个难题。
2.城、乡农村经济水平反差很大。
城区之外的农村与城区农村经济水平却有巨大差距,且越来越大。
我市的这种差距,决定了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的缴费只能选择低水平、低标准缴费。
四、以土地换保障,加快建立和完善适合本地特色的社保体系
1.调整我市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模式和待遇享受标准。
标准分为a档为33000元,b档为28000元,c档为23000元,d档为18000元。
政府补贴30%,村集体负担40%,个人负担30%。
月领取基本生活保障金a档起始年度月领200元,b档领170元,c档领140元,d档领110元,各当以后每年月增5元。
a、b档适合市区城市规划区,c、d档适用于其它规划区。
该方案虽存在缺陷,但由于保障资金承受力决定了我市只能是低水平、低标准缴费,而低缴费决定了低享受。
2.做好政策的衔接。
如果发放补助资金与“农转非”手续不能同步进行,势必造成城、乡失地农民政策上的不平衡,出现城区高、农村低的不公平现象,从而造成不稳定因素。
3.村集体留有“三产”用地的,可由村级组织进行经营,以此来
解决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
政府可从土地出让金增值部分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来解决决策出台前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资金不足。
4.做好宣传工作。
提高失地农民意识,使农民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让一部分农民先尝到甜头,先得到实惠,变“要我保”为“我要保”,切实保障失地农民年老后的基本生活。
总之,在城市化建设快速发展的今天,土地换保障实现了制度创新,解决了失地农民的社保和农村土地节约经营问题。
无论从征用土地还是土地流转的角度看,土地换保障很好的解决土地社会保障功能的延续,为失民农民向城市居民转变,提供了启动资金和培训费用,填补了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的空缺,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客观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