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百日攻坚活动实施方案(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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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百日攻坚活动实施方案
为确保完成我市X年工业经济目标任务,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从X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在全市组织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百日攻坚活动,为扎实有效推进本次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增强信心,转变观念,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按照工业高质量发展要求,攻坚克难,狠抓落实,经过百日攻坚活动奋战,努力完成全年工业经济发展目标任务。
二、主要目标任务
(一)经济运行。力争8月至12月,全市规上工业总产值每月环比增长3%以上,全年工业投资增长6%。
(二)工业振兴年活动。确保市层面33家工业企业问题的解决率达85%以上;确保市统筹推进的57个重点项目9月至12月完成投资22.55亿元,实现年度投资51.76亿元的目标任务,新开工26个、竣工投产18个。
(三)经济增量培育。8月至12月份,确保盘活85家停产、半停产企业三分之一以上;加强对7月份102家负增长企业的帮扶力度,力争实现负增长企业数减少三分之一以上;在原定新增30家规上企业目标的基础上,确保完成新增规上企业50家,力争完成新增规上企业58家。
三、扶持对象
(一)扶持重大项目。争取自治区财政专项扶持资金,支持X制药新基地三期(粉针车间)及固体制剂车间(二期)项目、神冠胶原蛋白大健康产业化项目、鸿图年产2.2万吨铝合金精密压铸件类及275套高精度型腔模具项目、金升铜业收购“X年产30万吨再生铜冶炼工程”项目、国龙年处理15万吨PET再生塑料加工项目、嘉禾X 再制造基地项目、欧神诺陶瓷生产项目等7个项目做大做强。
(二)扶持企业发展。扶持我市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盘活和并购停产、半停产企业,推动企业上规,支持工业项目招商引资等。
(三)支持园区建设。支持食品产业园、X产业园、X经济开发区建设。
四、重点任务
(一)做大做强一批企业。对产销两旺、成长性好的企业,全力做好要素协调保障工作,支持其开足马力多生产,鼓励企业实施技改,扩大产能;对产品有市场、有效益但暂时遇到困难的企业,积极引导企业加强新产品研发投入和市场营销,稳定企业生产经营。
(二)盘活救活一批企业。支持盘活和并购停产、半停产的企业,对企业内部管理造成的问题,如自身原因或技改停产的企业,督促业主加快建设进度,在保证安全、合规的前提下压缩技改时间,提前恢复生产;对市场和资金链断裂的停产减产企业,指导企业发展符合当地定位的产业和产品,并从各融资渠道想方设法支持企业渡过难关;由于环保、去产能等因素导致的停产减产企业,指导企业实施环保整
改和设备、工艺升级;对产值负增长的工业企业,要摸清具体原因,制定针对性帮扶措施,推动企业尽快实现正常生产,采取多渠道多形式的帮扶措施。
(三)招商引资一批项目。深化区市联合招商机制,加强与商会和专业协会的对接,利用闲置厂房和土地,抢抓短平快工业项目,抓好新兴产业重大项目招商,建立及延伸产业链条,促进产业集群发展,储备一批高质量工业项目。加强对新引进项目的跟踪服务,指导企业完成相关项目手续,帮助企业按计划和进度实施项目。
(四)推动项目达产满产。重点加大对年内可竣工投产且能对今年经济增长贡献出力项目的服务指导力度,对于年内可竣工投产项目,要抓紧收尾工程、竣工验收,促其尽早投产并发挥效益;对已投产的项目要指导其千方百计实现满产、达产。
(五)大力培育企业上规模。狠抓各县(市、区)和园区上规入库目标任务,对今年拟培育上规入统的企业,明确上规路径,定期跟踪服务、重点培育并及时申报入库,落实企业上规入统奖励扶持政策,推动一批临规企业尽快入库入统,力争下半年新上规入统企业达50家。
五、组织保障及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领导帮扶县(市、区)和工业园区工作机制。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分管副秘书长、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主任为副组长,发改、工信、财政、人社、国土、住建、统计、行政审批、投促、工业振兴办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
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业振兴办,负责百日攻坚活动的日常协调、资料收集汇总和沟通联络工作。
(二)落实攻坚责任。实行政府“一把手”负责制,亲自盯、亲自抓。各县(市、区)、园区,各相关部门要把百日攻坚活动作为一项重大任务,认真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将各项目标任务逐一逐月量化分解,相关配合单位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
(三)强化资金保障。争取自治区财政专项扶持资金,并利用X 市工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重大工业项目建设、企业发展、园区建设以及招商引资等,采取容缺承诺机制,按照申请项目扶持资金总额的80%下达各县(市、区)、园区,提前预付各项目业主,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完善协调会议制度。每月由领导小组组织召开1次经济运行和重大项目协调会议,集中研究解决经济运行、企业和项目生产建设中的用工、审批、融资等问题,确保经济平稳运行和重大项目建设加快推进。
(五)定时反馈情况。各县(市、区)、园区于每月28日前汇总实施“三个一批”情况以及新上规入统、工业项目招商的情况,填写《停产、负增长企业帮扶服务表》《技改、扩大产能企业帮扶服务表》《招商引资项目汇总表》(附件7至9)报送至市工业振兴办,汇总后上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
(六)加强督查考核。市工业振兴办要对百日攻坚活动跟踪督办,对完成任务进度慢、不积极的单位,进行全市通报或问责。对推进有力、措施到位、成效显著的单位,给予适当绩效加分。
(七)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市、区)、园区以及各相关部门要在本部门、本单位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动员,统一思想、真抓实干,积极组织各级新闻媒体做好跟踪报道,定期亮晒百日攻坚活动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