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印发关于加强长江黄金水道环境污染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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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流域水生态调度与长江模拟器研发

长江流域水生态调度与长江模拟器研发

四五”期间国家发展的重要任务。

2014年,长江经济带建设成为新时期国家发展重大战略。

2016年、2018年、2020年、2023年,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在重庆、武汉、南京、南昌主持召开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座谈会,确定了“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整体方针,突显了长江经济带高质量绿色发展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战略地位。

2019年以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开展了长江保护修复攻坚行动计划,流域水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水生态退化得到初步遏制,但面源污染控制不力、湖泊湿地萎缩、生物多样性损失等问题依然突出。

受气候变化和人类活动的影响,未来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修复任务依然面临巨大挑战。

2021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

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在科学统筹的前提下进行流域系统治理,最终实现长江流域生态优先下的高质量绿色发展,有2项重要工作需要尽快开展:①国家层面的全流域协调机制要尽快建立,②加强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支撑流域生态环境修复保护和综合管理的流域水系统模拟调控装置需要尽快建设。

针对全球变化带来的生态与环境问题,国内外学者提出和发展了一系列地球系统模型(ESMs)。

以全球大气动力学模式为基础,耦合海洋、陆地、冰冻圈等动力学模式,旨在预测、重构和深入理解全球气候变化过程,评估气候变化对生态和环境的影响。

2002年3月,日本建成地球模拟器(ES)[1],目前已发展至ES4版本。

2012年,美国国家大气海洋局地球物理流体动力学实验室开发了地球系统模型(ESMs)[2]。

2018年,美国能源部主导发布了E级能源地球系统模型(E3SM)[3],关注点除气候变化预测外,还将评估气候变化对能源基础设施带来的压力。

2020年,瑞士大气和气候科学研究所发展了一个模块化地球系统模拟器(MESMER)[4]。

2010年,曾庆存等[5]针对国际上地球系统动力模式研究的趋势,提出发展我国的地球系统动力学模式。

发展长江水利新质生产力的几点思考

发展长江水利新质生产力的几点思考

发展长江水利新质生产力的几点思考目录一、内容概述 (2)二、长江水利的发展现状 (2)1. 长江水利的重要性 (4)2. 当前长江水利发展的状况 (5)三、新质生产力在长江水利中的应用 (6)1. 信息技术在长江水利中的应用 (8)2. 节能环保技术在长江水利中的应用 (9)3. 现代管理科学在长江水利中的应用 (10)四、发展长江水利新质生产力的关键思考 (12)1. 加强科技创新,提高技术水平 (13)(1)加大科技研发投入 (14)(2)培养高素质人才 (16)(3)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 (17)2. 优化管理模式,提升管理效率 (18)(1)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19)(2)推进信息化管理 (20)(3)加强团队建设 (21)3. 坚持绿色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 (22)(1)强化环保意识 (23)(2)推广绿色技术 (24)(3)实施生态补偿机制 (25)五、长江水利新质生产力的发展策略 (26)1. 制定长远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 (27)2. 加强政策支持,优化发展环境 (29)3. 加强区域合作,实现资源共享 (30)六、结语 (31)一、内容概述分析当前长江水利建设发展现状,评价传统模式下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存在的问题,明确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阐述实现长江水利新质生产力的关键路径涵盖技术创新、生态保护、管理模式转型、资源优化配置等方面。

探讨长江水利新质生产力带来的效益和预期成果包括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促进生态环境恢复、保障水安全、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等。

期望通过深入分析和研究,为长江水利建设发展提供新的思路和指引,更好地发挥长江水利资源的重大作用,为中国实现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二、长江水利的发展现状长江作为中国最重要的河流之一,其水利资源的开发利用对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

当前,长江水利事业面临诸多发展机遇与挑战,需要深入探讨和分析发展现状,以进一步推动新质生产力的发展。

从溯源的角度试析西部陆海新通道(平陆)运河的作用及其建设思路

从溯源的角度试析西部陆海新通道(平陆)运河的作用及其建设思路

从溯源的角度试析西部陆海新通道(平陆)运河的作用及其建设思路作者:侯政高劲松来源:《大学教育》2022年第04期[摘要]建设平陆运河的梦想依次经历了摸索、研提、破题三大阶段。

随着西部陆海新通道上升为国家战略,平陆运河迎来了新的重大发展机遇。

作为西部陆海新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平陆运河是江海联运通道、物流循环系统、创新实践高地、经济发展走廊、开放发展引擎,战略意义十分重要。

基于平陆运河的历史溯源和分析,文章提出了建设平陆运河经济带、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绿色低碳美丽独特的生態文化长廊、面向未来的智慧创新长廊、融合创新发展的城乡经贸走廊等思路建议。

[关键词]西部陆海新通道;平陆运河;北部湾港;西江;交通[中图分类号] F5;U61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3437(2022)04-0264-03世纪工程——平陆运河始于西江干流西津库区南宁横州市平塘江口,经钦州灵山县陆屋沿钦江干流南下进入北部湾钦州港海域,全长约140公里。

航道通航技术等级为内河I级,兼顾通航5000吨级内河船舶,通航建筑物按照双线5000吨级标准设计建设。

本文主要从其历史溯源的角度出发,引出其在新发展阶段的重大意义,并提出未来的建设思路和建议。

一、平陆运河的历史溯源(一)摸索阶段谭学衡在《筹潦汇述》刊载的《谭督办之治河意见书(一)》主要从治理珠江洪水的角度提出开凿新河疏水出海的思路,并于1915年组织了勘察,但因技术受限、施工难度过大而否决:“……前赴南宁、浔州一带测探地势,是否可开新河以通海……即知西江此带流域,为丛山所阻,不与南部海线相接。

其地势又极崎岖,约高于右江。

最高水度时九十米达,开凿实非所宜”[1]。

1919年,孙中山先生在《建国方略》中认识到钦州港辐射西南的区位优势,也从服务航运的角度提出疏浚通达钦州港的水道,但并未考虑到建设打通与西江连接的运河:“凡在钦州以西之地,将择此港以出于海,则比经广州可减四百英里。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法律法规规范依据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法律法规规范依据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法律法规规范依据一、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2015.1.1日起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正,2018.12.29 起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2021.3.1起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正,2018.10.26 施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6.27修正,2018.1.1起施行);(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4.29修订,2020.9.1起施行);(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正,2018.12.29起施行);(8)《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8.31公布,2019.L1起施行);(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修正,2016.9.1起施行);(10)《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8.26修正,2020.1.1 起施行);(1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2019.4.23起修正);(1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0年修正,2020.11.25 起施行);(13)《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8年修正,2018.10.26 起施行);(14)《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18年修正,2018.10.26 起施行);(15)《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修正,2012.7.1 起施行);(1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2018年修正,2018.10.26 起施行);(17)《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13年修正,2013.12.28起施行)。

二、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国务院令第682 号);(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5号,2013.12.7 修正);(3)《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发改环资规[2019]695号);(4)《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9号);(5)《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发改体改规(2020)1880 号);(6)《关于加强化工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环发[2012]54号);(7)《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8)《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9)《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4]197号);(10)《环境保护部关于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7]84号);(11)《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12)《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H7号);(13)《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14)《“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国发[2016]65号);(15)《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国务院国发[2018]22号);(1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2018年6月16日)(17)《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年)》(环水体[2017]142号);(18)《关于加强长江黄金水道环境污染防控治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环资[2016)370号)(19)《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环规财[2017)88 号)(20)《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第89号,2019年1月12日发布);(21)《“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环大气[2017]121号);(22)《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 号);(23)《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环大气[2020]33号);(24)《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长江经济带重要湖泊保护和治理的指导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长江经济带重要湖泊保护和治理的指导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长江经济带重要湖泊保护和治理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11.16•【文号】发改地区〔2021〕1617号•【施行日期】2021.11.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长江经济带重要湖泊保护和治理的指导意见发改地区〔2021〕1617号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发展改革委:湖泊是水资源的重要载体,长江经济带范围内湖泊水系众多,分布有我国五大淡水湖。

作为河流生态系统的关键要素,鄱阳湖、洞庭湖、太湖、巢湖、洱海、滇池等重要湖泊水量丰富,在保障长江经济带生态、水资源、防洪等安全和促进流域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实施以来,沿江省市在大力推进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保护治理的同时,加强湖泊保护修复,取得明显成效。

但由于湖泊具有水域面积广阔、水体交换缓慢、污染物易扩散等特殊规律,保护和修复较之长江干支流难度更大。

加之沿湖工农业和人口、城镇密布,经济发展长期与湖争水争地,城市建设特别是房地产开发侵占湖泊生态空间,长江经济带重要湖泊普遍面临生态功能受损、水源涵养能力不足、水环境恶化、生物多样性萎缩、蓄洪能力下降等突出问题。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强化长江经济带重要湖泊保护和治理,持续改善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质量,经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紧扣长江经济带发展目标任务,紧盯重要湖泊主要问题,以鄱阳湖、洞庭湖、太湖、巢湖、洱海、滇池等重要湖泊为重点,以湖泊生态环境保护为突破口,江湖同治、水岸同治、流域同治,推进重要湖泊从过度干预、过度利用向自然修复、休养生息转变,构建完整、稳定、健康的湖泊生态系统,助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印发关于加强长江黄金水道环境污染防控治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印发关于加强长江黄金水道环境污染防控治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印发关于加强长江黄金水道环境污染防控治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6.02.23
•【文号】发改环资[2016]370号
•【施行日期】2016.02.23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
正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印发关于加强
长江黄金水道环境污染防控治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改环资[2016]370号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重庆市、四川省、云南省、贵州省人民政府,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人民银行、林业局、能源局:
经商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现将《关于加强长江黄金水道环境污染防控治理的指导意见》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
环境保护部
2016年2月23日附件:关于加强长江黄金水道环境污染防控治理的指导意见。

交通运输部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2393号建议的答复函

交通运输部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2393号建议的答复函

交通运输部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2393号建议的答复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21.06.25•【文号】•【施行日期】2021.06.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2393号建议的答复函张锐代表: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建立保护修复长江生态环境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建议收悉。

结合财政部和生态环境部意见,现答复如下:一、前期工作开展情况国家高度重视长江干线水上洗舱站建设工作。

2020年,经国务院同意,交通运输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实施了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加快推进长江干线水上洗舱站建设,指导各地建立洗舱站项目建设工作协调机制,有力推动长江干线13座水上危化品洗舱站如期完成建设,实现了《长江干线水上洗舱站布局方案》确定的建设目标。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巩固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成效,2021年3月,交通运输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长效机制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洗舱管理,加大对船舶偷排洗舱水、洗舱站和转运单位违规处置、处置单位超标排放洗舱水等行为查处力度。

二、关于具体建议的答复(一)关于尽快制定相关政策培育长江化学品洗舱市场。

针对船舶洗舱活动监管,交通运输部已于2018年修订实施了《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明确载运散装液体危险货物的内河船舶卸货完毕后,在具备洗舱条件的码头、专用锚地、洗舱站点等对货物处所进行清洗后,将洗舱水交付港口接收设施、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或者专业接收单位接收处理。

此外,《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 3552—2018)也明确禁止船舶向内河水体排放有毒液体物质及其残余物或者含有此类物质的压载水、洗舱水或者其他混合物。

2025年高考地理鲁教版配套复习课件 第2节 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海洋权益与海洋发展战略

2025年高考地理鲁教版配套复习课件 第2节 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海洋权益与海洋发展战略

产业优势
我国钢铁、汽车、电子、石化等现代工业的“精华”大部分 汇集于此;农业产业基础好
人力资源优势 科教事业发达,技术与管理先进
市场广阔 人口密集、城市众多
(3)推动长江经济带协调发展的措施
战略方向
具体措施
建设沿江绿色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放在首位。
生态廊道
加强流域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和修复,增强水源涵养、水
②说明发挥长江三角洲地区的辐射引领作用、促进中上游地区有序承接 产业转移的意义。 提示 发挥长江三角洲地区的辐射引领作用,促进中上游地区有序承接产业 转移,可以提高要素配置效率,激发区域经济发展活力,使长江经济带成为 推动我国区域协调发展的示范带。 ③根据上海市和云南省地理位置以及自然资源、产业结构和人均地区生 产总值等现状,对两地优势互补、协同发展提出建议。 提示 上海市和云南省之间要建立区域互动合作机制,加大金融合作创新力 度;打破区域性市场壁垒,推动劳动力、资本、技术等要素跨区域流动和优 化配置;建立生态环境协同保护治理机制,探索上中下游开发地区、受益地 区与生态保护地区试点横向生态补偿机制。
包括海洋主权、海洋管辖权、海洋管制权等 包括开发领海、专属经济区以及大陆架的自然资源,发 展海洋经济等 将海洋作为国防屏障,通过外交、军事等手段,防止和抵 御海上军事冲突 将海洋作为科学实验基地,以认识海洋自然规律等 包括海上观光旅游、举办跨海域的文化活动等
填图绘图·再实践 在下图空格中填写适当的词语。
(1)相比京津冀、长三角城市群,珠三角城市群更易建立区域统一大市场的 有利条件是( A ) A.行政管辖关系 B.经济发展水平 C.风俗习惯差异 D.人口规模结构 (2)粤港澳大湾区空间结构更接近( C ) A.单核多中心结构 B.双核多中心结构 C.多中心网络结构 D.核心边缘结构 (3)将粤港澳大湾区定位为世界级城市群,香港发挥的最大优势体现在( D ) A.旅游观光 B.生产加工 C.消费市场 D.对外联系

坚持生态优先 建设美丽长江 全力助推黄金水道高质量发展

坚持生态优先  建设美丽长江  全力助推黄金水道高质量发展

坚持生态优先建设美丽长江全力助推黄金水道高质量发展长江,源远流长,承载着中华民族五千年的文明,是中国最重要的河流之一。

长江流域涵盖了中国四分之一的土地,拥有丰富的生态资源和独特的文化遗产。

长江流域在长期的发展中也面临着严重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这给长江流域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为了保护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建设美丽的长江,全力助推黄金水道高质量发展,我们必须坚持生态优先的发展理念,采取有效的措施,推动长江流域的生态保护和经济建设协调发展。

一、生态优先,建设美丽长江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的保护。

我们要加强长江流域的生态保护,保护湿地和水源地,恢复植被和水资源,加强对污染物的治理,保护水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完整。

推动长江流域的生态修复和生态恢复。

长江流域的生态修复和生态恢复是十分迫切的。

我们要加强长江流域的生态修复和生态恢复,恢复植被,修复湿地,改善水质,促进生物多样性的恢复和保护。

加强长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

生态文明是社会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要加强长江流域的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绿色产业发展,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培育绿色消费理念,促进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二、全力助推黄金水道高质量发展长江是中国重要的水运黄金水道,也是连接内地和沿海地区的重要交通通道。

长江黄金水道的高质量发展对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建设、促进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意义重大。

加强长江黄金水道的航运设施建设。

要加强长江黄金水道的航运设施建设,提高长江水运能力和水运效率,推动长江航运一体化发展,优化长江黄金水道的航道布局和航运组织。

加强长江黄金水道的安全保障。

长江是中国最重要的水运通道之一,我们要加强长江黄金水道的安全保障,提高航运安全管理水平,加强河道维护和治理工作,提升长江黄金水道的安全保障能力。

促进长江黄金水道的产业发展。

长江黄金水道的高质量发展需要产业的支持,我们要加强长江黄金水道的产业发展,推动航运物流、港口贸易、船舶制造等相关产业的蓬勃发展,促进长江经济带的发展。

长江经济带水资源利用中需要关注的水运科技问题

长江经济带水资源利用中需要关注的水运科技问题

DOI编码:10.13646/ki.42-1395/u.2018.11.001长江经济带水资源利用中需要关注的水运科技问题李扬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是我国第一大河流,也是联系我国东中西九省二市的黄金水道。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关注长江经济带建设,提出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实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战略,要正确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真正做到生态文明。

这些重要思想为长江经济带建设提供了总遵循。

长江经济带建设的重点之一就是要科学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统筹处理好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的关系,确保一江清水永续利用。

当前的关键就是全力治理长江水污染,实现长江经济带的绿色发展。

长江作为黄金水道,航运是长江水资源开发利用的重要内容。

改革开放以来,经过对长江航道的持续治理,特别是长江口深水航道整治、三峡大坝水利枢纽等一批重大工程的实施,长江航运发展迅猛,对周边产业发展支撑有力,黄金水道的功能更加突出。

目前,长江干线年通过货运量已经高达25亿吨,是世界运量最大、最为繁忙的河流。

在看到水运成就的同时,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航运自身对长江水体污染和周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不容忽视。

一是航运的水污染不容忽视。

航运对长江水体的污染主要是运输船舶的油污水、生活污水、船舶垃圾、洗舱水等。

根据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的分析估算,每年航运船舶对长江流域水体污染的作用占总体污染的千分之三点五左右,长江流域船舶生活污水(黑水)产生量为1575万吨/年,灰水2024万吨/年;机器处所油污水515万吨/年,船舶垃圾21万吨/年。

二是危险货物运输的安全隐患不容忽视。

长江干线每年运输危险货物2亿多吨,主要集中在长江下游化工产业密集地区。

长江干线是沿线城市生活用水的重要水源地,民用取水口228个,干线运输繁忙,局部江段船舶运输事故易发多发,一旦运输危险货物的船舶碰撞出现泄露等重大交通事故,可能会出现生态型灾难,后果不堪设想。

坚持协同治理 推进长江水环境保护

坚持协同治理  推进长江水环境保护

坚持协同治理推进长江水环境保护作者:张兵田贵良来源:《群众》2020年第24期习近平总书记在南京主持召开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时,对“加强生态环境系统保护修复”提出明确要求,强调“要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追根溯源、系统治疗”,“从源头上系统开展生态环境修复和保护”。

他高度重视长江流域协同治理,提出“要加强协同联动,强化山水林田湖草等各种生态要素的协同治理,推动上中下游地区的互动协作,增强各项举措的关联性和耦合性”,“要推进长江上中下游、江河湖库、左右岸、干支流协同治理,改善长江生态环境和水域生态功能,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这些重要论述,为在新的起点上推进长江水环境协同治理提供了根本遵循。

在具体实践中,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从流域全局角度系统谋划,形成上下游协同保护水环境的长效机制,担负起应有的时代责任。

近年来,长江经济带各省份内部横向补偿机制逐步建立。

2014年,江苏省按照“谁超标、谁补偿,谁达标、谁受益”的原则,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全省范围的水环境上下游“双向补偿”机制,并积极探索推进与安徽、上海、浙江等省市建立跨省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加大对长江流域水环境治理工作的支持力度。

浙江省受新安江生态补偿成功经验的启发,在省内八大水系源头地区,全部建立上下游生态横向补偿机制,补偿标准由上下游县(市、区)在500万元至1000万元范围内自主协商确定。

截至2019年,江西全省长江流域相关市(县)70%以上建立起横向生态补偿机制。

重庆市永川区、璧山区和江津区分别签署了跨界水环境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

云南省长江流域已签署了45份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其中跨县(市、区)协议39份,跨州(市)协议6份,达到了长江流域全面建立补偿机制的工作目标要求。

同时,长江经济带邻近省份间正探索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

2016年底,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出台《关于加快建立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指导意见》。

长江流域的污染原因、现状及应对措施

长江流域的污染原因、现状及应对措施

长江流域的污染原因、现状及应对措施长江流域地处我国中南部。

干流经青海、西藏、四川、云南、重庆、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苏和上海十一省(市、自治区),注入东海,全长6300余km。

支流伸展到甘肃、贵州、陕西、河南、广西、广东,福建、浙江八省区。

流域面积约占全国总面积的五分之一。

流域内湖泊众多,总面积2.2万,占流域面积的1.2%。

长江水量巨大,多年平均径流量9560亿m3,地下水资源2463亿m3,约占全国径流总量的35%,人均水量2460 m3。

尽管长江水量大,但水资源地区分布不均,单位面积年径流量鄱阳湖洞庭湖水系最大,金沙江、汉江水系及长江三角洲平原最小。

水资源年内分配也极不均匀,汛期水量占全年水量的70-75%,最大最小月平均流量可相差12-20倍。

长江水资源总量约1万亿m3,是我国最重要的水资源,它不仅是本流域可持续发展的保障,同时担负着通过南水北调缓解北方缺水问题的重任。

然而,随着上海浦东开发与三峡工程的兴建,流域人口增加,经济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在诸多自然和人为因素影响下,水文条件、资源与环境特征不断发生变化,产生了种种水环境问题,如水污染,洪涝灾害,泥沙淤积,水土流失,地下水污染及咸水入侵等。

因此,客观评价流域主要的水环境问题,分析其原因,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对于流域的社会经济发展及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具有重要的意义。

据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局调查统计,长江流域污水排放量1998年为189亿吨,2000年上升到234亿吨,递增23.8%;全流域仅有50%左右的水功能区达标。

其后果是干流形成近600公里长的岸边污染带,直接威胁城市用水安全;湖泊富营养化仍在发展,水生态系统遭到破坏。

从2001年开始,水利部组织大量资深专家深入调研,探寻集中解决造成水污染的突出问题,提出实施有望从根本上遏制长江水质恶化的“5531工程”:加快干流的上海、南京、武汉、重庆、攀枝花五大城市的污水治理;抓好黄浦江、汉江、湘江、嘉陵江、沱江五条支流以及太湖、巢湖、滇池三大湖的治理力度;切实抓紧“白色污染”防治。

浅谈铜陵市新民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设计要点

浅谈铜陵市新民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设计要点

浅谈铜陵市新民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设计要点所属行业: 水处理关键词: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污水厂铜陵市位于安徽省中南部,长江下游南岸。

东北与繁昌县接壤,南与青阳县、南陵县交界,西南与池州市毗邻,西北一江之隔为无为县、枞阳县。

新民污水处理厂位于铜陵市长江西路以南、滨江大道以东处,现状规模为10万m3/d,总占地8.54ha。

近年来,国家对污水处理厂出水污染物指标标准逐步提高,2016年2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印发“关于加强长江黄金水道环境污染防控治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环资[2016]370号),该通知指出“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2017年底前,干流及主要支流沿线县级以上城市(区)污水处理设施全部达到一级A 排放标准,实现稳定运行”。

为此,为提高污水厂生产运行效率,出水能够满足一级A标准,铜陵市相关主管部门提出对新民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提标改造工程的建设势在必行。

提标改造工程既立足满足当前排放标准要求,又结合将来进一步提标可能性的长江大保护的总体要求,同时结合提标改造场地狭小的现实条件,深度处理过滤环节采用具备脱氮功能的反硝化深床滤池,避免将来投资浪费和重复投资。

总体设计工程内容:结合一期已建10万m3/d污水处理厂现状,新建提标改造工程10万m3/d规模的污水处理建(构)筑物。

处理工艺:提标改造工程采用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过滤工艺,污水消毒采用次氯酸钠消毒工艺。

进出水水质:见下表提标思路1、水质分析(1)污水处理厂进水量、进水水质指标逐步提高;(2)实际进水各指标与原设计进水水质指标基本一致,但由于进水为河流水居多,导致进水中BOD、NH3-N、TP等指标均偏低;(3)实际出水中各指标均能满足GB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现状达标);(4)实际出水指标中COD、BOD、NH3-N基本达到一级A标准,而SS高于一级A标准指标,TP部分情况超过一级A标准指标,主要发生在一年当中的第三、四季度。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修订本)》的通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修订本)》的通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修订本)》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已撤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08.01.31•【文号】环发[2008]16号•【施行日期】2008.01.3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修订本)》的通知(环发[2008]16号)湖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人民政府:《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修订本)》(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实现《规划》目标。

附件: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修订本)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八年一月三十一日附件: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修订本)(2008年1月)目录第一章水环境状况第一条规划范围第二条项目完成情况第三条总量控制情况第四条水环境状况第五条总体评估第六条面临的挑战第二章指导思想与原则第七条指导思想第八条规划原则第九条规划时段第三章规划目标第十条水质目标第十一条总量控制目标第四章规划任务第十二条严格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营要求第十三条严格控制工业污染第十四条强化分区保护战略第十五条加快船舶污染治理第十六条规划项目与投资估算第五章保障措施第十七条加强统一领导,落实目标责任第十八条强化环境法治,依法追究责任第十九条多方筹集资金,落实规划项目第二十条提升监管能力,严格执法监督第二十一条加大科研力度,提供决策支持第二十二条鼓励公众参与,保护环境权益第二十三条实施规划评估,明确奖惩措施附表一规划范围表附表二水质现状与目标表附表三城镇污水处理项目表附表四城镇垃圾处理项目表附表五工业污染治理项目表附表六库区支流综合整治项目表附表七船舶流动源污染治理项目表附表八项目投资汇总表前言2001年5月,根据国务院部署,环保总局会同原国家计委等部门编制了《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2001-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2001年11月经国务院批复实施。

新时期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的三大新思路

新时期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的三大新思路

新时期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的三大新思路一、本文概述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长江经济带作为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其地位日益凸显。

新时期,面对国内外环境的深刻变化,如何进一步推进长江经济带的发展,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

本文旨在探讨新时期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的三大新思路,以期为相关政策制定和实践操作提供有益参考。

文章首先将对长江经济带的发展背景进行简要回顾,阐述其在国家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

接着,将分析当前长江经济带发展面临的主要挑战和机遇,为后续的新思路提出提供现实依据。

在此基础上,文章将重点阐述三大新思路:一是以创新驱动为核心,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二是以绿色发展为导向,实现长江经济带可持续发展;三是以区域协调发展为重点,促进长江经济带内部各地区协调发展。

每个新思路都将结合长江经济带的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和探讨,提出具体的实施路径和政策建议。

文章将总结新时期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的三大新思路的重要意义,强调其在推动长江经济带乃至全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也将对未来长江经济带的发展趋势进行展望,以期为相关研究和实践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二、新思路一:创新驱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在新时期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过程中,创新驱动被赋予了前所未有的重要性。

长江经济带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必须坚持以创新驱动为核心,推动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实现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的双提升。

一方面,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科技创新为引领,促进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方向发展。

通过加大科研投入,加强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打造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平台,为长江经济带产业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创新动力。

另一方面,要深化产业融合发展,推动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深度融合,形成更多新的增长点。

通过加强产业链上下游合作,促进产业间的协同创新和融合发展,形成优势互补、相互促进的产业发展新格局。

生态环境部关于以高水平保护促进中部地区加快崛起的实施意见

生态环境部关于以高水平保护促进中部地区加快崛起的实施意见

生态环境部关于以高水平保护促进中部地区加快崛起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公布日期】2024.09.13•【文号】环综合〔2024〕64号•【施行日期】2024.09.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关于以高水平保护促进中部地区加快崛起的实施意见环综合〔2024〕64号山西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生态环境厅: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协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低碳发展,高水平建设美丽中部,促进中部地区在更高起点上加快崛起,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中部地区在全国高质量发展大局中地位和作用举足轻重,新形势下加强中部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意义重大。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部地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区域协调发展站在了新的更高起点上。

同时要看到,与新征程中部地区加快崛起的战略目标定位相比,与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新期盼相比,区域污染防治攻坚呈现新的阶段特征,存量型、增量型生态环境压力叠加,亟需更好统筹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以高水平保护促进中部地区加快崛起,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部地区崛起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牢牢把握中部地区在维护国家粮食安全、能源资源安全、产业安全和生态安全中的战略地位,支持区域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着力深化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大力度建设美丽中部,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中部地区加快崛起。

二、加快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发展(一)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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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印发关于加强长江黄金水道环境污染防控治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污染防治
【发文字号】发改环资[2016]370号
【发布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环境保护部
【发布日期】2016.02.23
【实施日期】2016.02.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印发关于加强长江黄金水道环境污染防控治理的指导意见
的通知
(发改环资[2016]370号)
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重庆市、四川省、云南省、贵州省人民政府,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人民银行、林业局、能源局:
经商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现将《关于加强长江黄金水道环境污染防控治理的指导意见》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
环境保护部
2016年2月23日关于加强长江黄金水道环境污染防控治理的指导意见
依托长江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

长江流域是我国人口最多、经济活动强度最大的流域,也是水环境问题最为突出的流域之一。

当前长江干流总体水质较好,但部分支流污染严重,涉危涉重企业数量多、布局不合理、污染事故多发频发,部分饮用水水源地存在安全隐患,废水排放量逐年增加,部分河段总磷、氨氮超标,船舶污染没有得到有效控制,江湖关系紧张,部分地区生态问题突出。

加强长江黄金水道环境污染防控治理,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不仅事关长江经济带发展,也关系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大局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为加强长江黄金水道环境污染防控治理,特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
将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强化空间管控,优化产业结构,加强源头治理,注重风险防范,全面推进长江水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

坚持质量改善要求,改革完善总量控制制度,更加注重断面水环境质量管理和考核;坚持责任导向,严格落实目标责任追究;坚持突出干流,兼顾重要湖库、主要支流和重点区域;坚持改革创新,探索建立流域联防联控、协同治理新机制,加快形成“目标明确、责任清晰、监管到位、全民参与”的长江水污染防控格局,确保“一江清水”
永续利用,促进长江经济带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目标
到2017年,长江经济带水环境质量不降低并力争有所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继续减少,涉危企业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基本建立。

到2020年,长江经济带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稳定保持在75%以上,干流水质稳定保持在优良水平;饮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高于97%;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削减;三峡库区水质进一步改善;太湖等主要湖泊富营养化得到控制。

二、切实加强水环境质量管理
(三)强化跨界断面考核
2016年6月底前,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跨省界考核断面监测网络,省界断面实时自动监测能力显著增强。

国家上收跨省界断面水环境质量监测及考核事权,由环境保护部统一负责。

2017年起实施跨界断面考核,实行按月监测评估、按季度预警通报、按年度进行考核,把水质“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作为各级、各地政府水环境质量的责任底线。

考核结果作为财政转移支付、区域限批、地方党政领导问责的重要依据。

(四)严控污染物排放总量
做好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核定工作,2016年底前完成长江经济带重要江河湖泊流域水体纳污能力核定和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作为总量控制的重要依据。

2016年6月底前,明确所有控制断面的水质目标,对于不达标地区要制定实施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通过核发排污许可证确定排污单位排放限值,强化监督检查,推进落实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监管减排措施。

对总磷超标的区域开展研究,建立磷总量控制的指标体系。

(五)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严格执行水源地保护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优化沿江取水口和排污口布局,科学划
定水源保护区,加快应急备用水源建设。

2016年底前,全面取缔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禁设区域内的排污口;对没有满足水功能区管理要求和影响取水安全的排污口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一律取消。

加强水源地水质监测能力建设,提升水质安全监测预警能力。

三、推动沿江产业调整优化
(六)优化沿江产业空间布局
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实施差别化的区域产业政策。

科学划定岸线功能分区边界,严格分区管理和用途管制。

坚持“以水定发展”,统筹规划沿江岸线资源,严控下游高污染、高排放企业向上游转移。

除在建项目外,严禁在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布局重化工园区,严控在中上游沿岸地区新建石油化工和煤化工项目。

(七)加快沿江产业结构调整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健康发展,发展壮大服务业,有序开发沿江旅游资源。

大力发展低耗水、低排放、低污染、无毒无害产业,推进传统产业清洁生产和循环化改造。

制定实施分年度落后产能淘汰方案,2016年底前,全面取缔“十小”企业。

在三峡库区等重点水功能区,加快淘汰潜在环境风险大、升级改造困难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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