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防护管理(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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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防护管理
一、工作要求:设立放射防护管理机构,配置专职(或兼职)的管理人员,管理人员要熟悉《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符合本院实际情况的放射防护管理规章制度,明确管理人员的职责及分工。
二、工作目标:
1、放射诊疗许可证及时申请、变更、校验,放射诊疗许可设备达95%以上。
2、放射工作人员证持证率和培训率达95%以上。
3、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计佩带率、职业健康检查率和建档率达95%以上。
4、新、改、扩建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率达80%以上。
5、放射诊疗设备及工作场所防护设施检测率达100%。
三、工作内容:由医院分管放射诊疗工作的院长组织成立放射防护管理小组,确定小组成员,明确小组成员职责及分工,并以医院制度的形式加以规范、公布、落实。
1、制定放射防护安全管理制度,内容要包括:
(1)明确放射诊疗设备及场所防护日常检测的周期,明确负责跟技术服务机构联系的人员或科室,明确负责设备故障维修、设备报废及更新的人员或科室,明确负责新、改、扩建项目做评价时的人员或科室。
(2)根据放射工作人员的定义,确定院内哪些人员为放射工作人员并纳入相应的管理。
(3)放射工作人员须持放射工作人员证上岗,明确申请放射工作人员证的方法(可按“惠州市职业病防治院《放射工作人员证》发放实施程序”的要求办理),确定负责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的人员或科室。
(4)确定负责安排工作人员体检的人员或科室,明确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的的周期、体检的项目、委托体检的单位,职业健康损害可疑人员的处理,并规定要为放射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5)明确放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的的周期、方法、委托监测的单位,确定负责安排个人剂量监测的人员或科室,并规定要为放射工作人员建立个人剂量档案。
(6)明确放射工作人员培训的周期、内容,确定负责安排培训的人员或科室。
(7)明确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人群及方法。
(8)放射性职业病病人的管理。
2、制定放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包括机构与职责、应急预案、救援设施(应急防护用品、急救设施、通讯设施、报警装置、应急照明设施、应急泄险设施)、应急演练及培训。
3、制定受检者放射危害告知与防护制度:包括入口处警示标志张贴、工作指示灯设置、危害告知牌等受检者防护措施。
4、制定放射工作岗位职责与放射诊疗装置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