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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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重点任务(一)----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
备受关注的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全面启动了。此次改革,以促进公平为重点,以提高质量为核心,重视改革的系统设计和整体安排。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加快学前教育发展,成为十大改革试点的头一项任务。
改革开放特别是新世纪以来,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取得长足发展,普及程度逐步提高。但从总体上看,学前教育仍是各级各类教育中十分薄弱的环节,集中表现在资源短缺,投入不足,区域发展不平衡,城乡差别大,幼儿教师数量不足,整体素质有待提高等方面。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学前教育。教育规划纲要把学前教育作为未来10年教育事业八大发展任务之一,专列一章进行部署,提出到2020年基本普及学前教育的目标,这是国家为实现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作出的重大决策。中央领导多次指示要把积极发展学前教育、着力解决“入园难”作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突破口和紧迫任务,充分体现了新时期新阶段党和国家对推动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高度重视。
国务院日前印发了《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加快推进学前教育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国十条”把学前教育摆在国计民生的重要位置,突出强调了它的教育属性和社会公益属性,明确指出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学前教育,必须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必须坚持政府主导,落实政府责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必须坚持改革创新,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必须坚持因地制宜,一切从实际出发;必须坚持科学育儿,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
明年3月底前,各省(区、市)将以县为单位完成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地方政府是发展学前教育、解决入园难问题的责任主体。各省(区、市)要建立督促检查、考核奖惩和问责机制。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根据教育规划纲要精神和“国十条”的要求,重点在解决“入园难、入园贵”的体制机制障碍等内容上进行大胆改革、探索创新。同时,不断加强领导、检查指导和宣传引导,确保改革试点取得显著成效。我们相信经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我国学前教育必将取得较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