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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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人查询本企业相关信息后,如发现需修改,申报人应在递交纸质申报材料时提交澄清材料,经相关部门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网上报价品种的申报确认;
3)申报人登录后,如无法查询到本企业相关信息,申报人所递交的纸质申报材料经相关部门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网上报价品种的申报确认。
具体操作详见“招标系统企业操作视频”。
在网上申报截止时间前,未能及时完成申报而导致无法报价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行承担。
纸质申报材料递交时间及地点
序号
区域
递交时间
递交地点
1
省、省、省、省、、、省
2010年11月5日-11月20日
云南省药品耗材采购交易监管平台(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205号3楼大厅)
2
省、省、省、省、省、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
2010年11月10日-11月22日
3
省、省、省、省、省、省、省、陕西省
2010年11月15日-11月25日
4
、、、省、省、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
2010年11月18日-11月28日
注:
1. 递交时间为每日8时30分至17时30分,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不休。
2. 境外药品生产企业申报资料递交时间按其授权的国内总代理所在区域确定。
5.采购文件发布时间:2010年11月5日至2010年11月28日,采购文件发布网站:云南省药品耗材采购交易监管平台()。
6.申报材料递交和网上申报
申报账号及密码申领:详见2011年云南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非基本药物部分)(预)公告。
申报人应妥善保管申报账号及密码,未取得申报账号的申报人所递交的纸质申报材料不予接收。申报账号不得转让。
通用名、剂型、规格的标示区分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规范执行。需特别说明:
1.按剂型不同分类
1)普通片包括素片、薄膜衣片、异型片、糖衣片、划痕片。
2)注射剂分为:注射液、注射用无菌粉末与注射用浓溶液。注射用无菌粉末根据生产工艺(溶媒结晶法、冷冻干燥法等)分为溶媒结晶粉针剂、冻干粉针剂(以省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为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以粉针剂归类)。
采购公告
(编号:YNYPCG-2010-01)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等七部委《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的通知》(卫规财发[2010]64号)文件精神,根据《2011年云南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实施方案》及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知要求,现对2011年云南省医疗机构临床使用药品进行公开集中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药品生产企业参加。
1.采购范围:除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麻醉药品,一类、二类精神药品,医疗放射药品,医疗毒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原料药,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等之外的临床用药全部纳入网上集中采购目录;体外诊断试剂、疫苗、消准字号防腐消毒剂不在本次集中采购范围;国家及云南省基本药物采购目录由卫生及相关行政部门另行公布,不在本次集中采购范围。
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
2011年云南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
(非基本药物部分)
采购文件
编号:YNYPCG-2010-01
二○一○年十一月
声明:
本采购文件的着作权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保护,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允许,不得以经营为目的,擅自使用或节选。
第一章
2011年云南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非基本药物部分)
7.网上报价、解密及公示的具体时间另行公布,以云南省药品耗材采购交易监管平台()公布信息为准。
8.联系方式:
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机构:云南省招标采购局
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云南省药品耗材采购交易监管平台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205号3楼
平台系统操作咨询电话:、5378757
采购文件澄清及答疑电话:、5330861、5521260
申报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10年11月28日17时30分,申报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材料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内容不全、未按采购文件规定包装、装订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药品生产企业在申报时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资质证明文件。根据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监督管理相关规定,凡提供虚假、无效文件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入围的企业,经有关部门查实后,将被列入“药品生产企业不良记录黑名单”并在网上公示,同时取消其所有产品的入围资格,自取消之日起两年内该企业不得参加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活动。
质疑及申诉电话:
传真:、5521260

2010年11月5日
一、药品采购目录
1.药品集中采购品种目录的范围
除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麻醉药品,一类、二类精神药品,医疗放射药品,医疗毒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原料药,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等之外的临床用药全部纳入网上集中采购目录;体外诊断试剂、疫苗、消准字号防腐消毒剂不在本次集中采购范围;国家及云南省基本药物采购目录由卫生及相关行政部门另行公布,不在本次集中采购范围。
2.药品集中采购竞争性报价目录和非竞争性报价目录
第一次报价后,按照药品目录分类规则、质量层次划分规则进行数据分流,产生相应竞争性报价目录和非竞争性报价目录。
参加报价的生产企业达3个或3个以上,构成竞争性报价品种目录;其他品种纳入非竞争性报价采购目录。
二、药品目录分类规则
药品的名称,均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通用名为准。通用名相同的药品按剂型、规格、层次和其他分类方法依次分类。
2.采购人:全省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等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鼓励其他医疗机构参加药品集中采购活动。
3.申报人:符合条件参加药品集中采购活动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生产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公司产品的商业公司、境外产品国内总代理视同生产企业)。
4.采购周期: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企业和产品资质证明材料网上申报时间为2010年11月5日至2010年11月28日,截止时间为2010年11月2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申报网站为云南省药品耗材采购交易监管平台()。
1)申报人登录“20侧信息栏查询本企业相关信息,数据库中已有的企业信息和产品信息须仔细核实,需申报人自行填报的信息应准确无误,全部信息确认无误后,即可直接进行网上报价品种确认,确认后信息无法再次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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