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营销推广服务合同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网络营销推广服务合同

定义:

1.服务提供商:指本合同之《网络营销推广服务订单》所指定的,提供网络营销推

广服务或类似服务的供应商;

2.推广平台:指由服务提供商所有、服务提供商提供网络营销推广服务或者类似服

务的网站,网站具体网址参见本合同《网络营销推广服务订单》乙方之指定;

3.《服务条款》:指由服务提供商在本合同之《网络营销推广服务订单》所列的网

站所不时公布和更新的,关于网络营销推广服务或者类似服务的服务条款;

1、网络营销推广服务

1.1乙方为甲方在营销平台上提供的推广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的部分或全部:

(1)指导甲方对于平台广告位的理解及后台操作使用说明;

(2)平台发布系统功能介绍、使用及注意事项提示;

(3)收集、整理客户推广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产品业务、目前所在行业现状分析、目前投放的平台分析、以及甲方对广告效果评估的形式等;

(4)协助配合甲方确认最终上线方案;

(5)为甲方在推广平台开设推广服务管理账户,并协助甲方进行账户操作、管理;

(6)向甲方反馈消费数据,分析推广效果,并及时提供优化建议;

(7)为甲方提供账户续费提醒,对续费额度进行分析,并协助甲方办理续费;

1.2本合同项下的推广服务期限自甲方支付本协议第

2.1条约定的款项之日起,至以下情形出现之日止(以较早发生者为准):

(1)甲方缴纳的推广预付款已全部消费,且甲方未续费;

(2)双方协商一致终止本合同;

(3)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者甲方履行本合同有过错的。

1.3本合同用于甲方在推广平台首次开户时使用,如甲方在服务到期后选择续费,则另行签署续费订单。

2、推广服务的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

2.1账户内费用点击扣费方式为系统根据乙方为关键词所设定的价格,自动从乙方的“推广预付款”中扣除一次点击费用。

2.2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如下账户一次性支付本合同约定的所涉及的所有费用。

户名:北京天地在线广告有限公司

账号:3531 0188 0000 12940

开户行名称:中国光大银行北京京广桥支行

2.3本合同项下的推广服务管理账户内费用的具体使用规定按照本合同《服务条款》执行

3、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甲方对推广服务管理账户的开设、消费及管理、升级、关闭等操作拥有决定权、知情权、以及与乙方共同管理和维护账户的权利,仅在甲方的授权下,乙方有权修改或维护甲方账户信息。甲方对其在推广平台注册账户的用户名和密码的安全性负全部责任,并对以其用户名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部责任。甲方如发现任何非法使用“推广服务”管理账号或存在安全漏洞的情况,应立即通知乙方。

3.2甲方可以根据推广服务管理账号的注册用户名和密码,登陆推广服务管理账号,修改账号内的注册信息,注册、修改或删除关键词和推广平台信息,查询甲方注册的关键词点击量统计报告、费用统计报告。

3.3乙方制定的推广方案,应经甲方确认同意后方可上线发布。

3.4甲方保证其依法设立、守法经营,并已取得经营相关业务的资质。

3.5甲方保证通过乙方或服务提供商链接推广的信息符合所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详尽和完整并与客观情况一致;同时,需符合服务提供商相关政策,甲方同意接受服务提供商以电话、邮件等方式确认本合同项下推广服务的相关事宜。

3.6甲方保证其通过服务提供商链接推广的信息不含有任何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认或加入的国际条约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危害国家安全、淫秽色情、虚假、侮辱、诽谤、恐吓或骚扰、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人身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或指向这些内容的链接。

3.7甲方保证其通过服务提供商链接推广的信息不含有病毒、恶意软件等。

3.8甲方在推广平台上线推广后,不得通过修改推广平台内容、设置推广平台跳转、设置恶意代码、设置病毒等任何方式展现违反现行法律法规以及服务提供商推广产品政策的内容。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对乙方其他用户或者服务提供商推广服务其他用户的付费条目进行恶意点击。

3.9甲方须保证其注册推广的网址(简称“url”)有效。甲方同意,乙方或乙方的服务提供商的推广系统可以不定期对客户注册的网址进行连通性测试。如果系统判断url 无法打开,该url对应的推广将可能暂时下线。

3.10甲方须确保其用于推广的注册网址正确、推广平台或网页可以正常访问,推广平台内信息、推广平台服务或其它推广平台功能可以正常使用。如甲方违反本条的约定,则不影响产生的点击计费,甲方已被扣除的费用不予退还。

4、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乙方为一家网络营销推广服务的全案服务商,服务内容涉及互联网广告解决方案、广告位后台操作使用指导、广告投放、数据反馈、效果评估、账户管理、日常维护及差异化服务等,乙方拥有多个网络平台的营销推广代理权和经销权;

4.2乙方已获得服务提供商的授权,在推广平台上为客户提供网络营销推广服务;

4.3乙方有权对甲方主体及资质的真实性进行核查,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材料,且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如甲方拒绝核查或乙方有理由怀疑其主体、业务及资质的真实合法性,乙方有权终止推广服务,并不退还其尚未消费完毕的推广预付款和已产生的开户服务费和账户服务费等各项费用,且无需承担其他法律责任和费用补偿。

4.4乙方收到甲方根据本合同第2条支付的服务费之日,为甲方申请一个推广服务管理账号,乙方申请完毕后须及时将用户账号用户名和密码书面通知甲方。

4.5乙方有权为维护甲方推广服务管理账户的目的,在得到甲方通知后(该通知可以为邮件方式),对甲方管理账户内信息进行查阅、调整、修改、更新。

4.6甲方在营销平台上的推广信息,导致服务提供商受到第三方投诉,或使服务提供商面临相关主管机关的审查或质询,乙方有权根据服务提供商的要求,调整甲方的推广服务方案或对甲方的推广服务下线。在该等情况下,乙方将协助甲方与服务提供商沟通,尽最大可能使甲方的推广信息可以继续上线。

4.7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提供第1条所述的推广服务,并保证及时相应甲方的服务需求。

4.8乙方应至少提前7个工作日提醒甲方办理推广服务管理账户续费的相关事宜。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