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公开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党务公开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党务公开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xxxxx党务公开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为了加强党内监督,切实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使党员群众积极参与党内事务,实现对党内事务的有效管理和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内情况通报的主要内容

(一)党委情况通报的内容包括:

1、固定通报的内容:

(1)党委领导机构、工作机构设置、基层党组织设置和党员干部队伍情况;

(2)党委的主要工作制度、党建工作规划及实施情况、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及整改落实情况;

(3)党委班子年度工作计划及实施情况、年终评议、实绩考核情况;

(4)党费的收缴、使用、管理情况。

2、即时通报的内容

(1)基层党委做出的重大决策、出台的重要政策及讨论决定的应公开的主要事项;

(2)党委班子的分工、联点情况;

(3)重要干部任免、干部奖惩和基层组织、党员表彰情况;

(4)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5)党员、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

(6)其他需要通报的内容。

(二)基层党支部情况通报的内容包括:

1、党内基本工作制度;

2、支部工作计划及实施情况、党建工作规划及实施情况,党支部负责人述职述廉情况;

3、发展党员情况;

4、落实党员管理定期培训、设岗定责、结对帮扶和党内救助制度的情况;

5、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党员受表彰及处置不合格党员情况;

6、党员参加所在支部“三会一课”活动情况及缴纳党费情况;

7、党员完成党组织分配工作任务情况;

8、党员联系群众、为群众办实事情况;

9、其他需要通报的内容。

二、通报时限、方式及程序

(一)通报时限:

固定通报原则上一年一次,即时通报按照工作进度及时通报。

(二)通报方式:

1、会议通报。主要适宜在党内公开,并在一定范围内

向党员传达的情况,原则上每季度定期召开一次党代会或党员大会。

2、文件通报。主要是党内重要文件、涉及党组织或党员群体的主要事件等,必要时可以将文件印发到党员个人。

3、专题通报。主要是涉及党内重大活动,重点、难点问题解决等,针对部分群体、个人或者部门进行专题通报。

4、其他通报。主要是适宜向社会公开的日常性工作会党组织、党员基本情况等。可采取党务公开栏、简报等形式进行通报。

(三)通报的程序:

1、承担党务工作的工作部门或工作机构提出拟通报的事项,报党组织书记预审;

2、党组织书记负责通报内容的审核工作,有必要的报党组织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3、具体承办部门将审核后的通报内容,按照规定程序按时进行通报。对党内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应采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通报,并及时收集反馈意见。

本制度由镇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并负责解释。

党内情况通报反馈制度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问题研究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党内情况通报反馈制度和重大决策征求 意见制度问题研究 篇一: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 制度 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要内容,也是发扬党内民主、实现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的有效途径。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即“党内上情下达制度”。《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中央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和中央政治局会议的内容,根据需要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通报或向全党通报”。“地方各级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作出的决议、决定,一般应当向下属党组织和党员通报,根据实际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地方各级党委常委会会议的内容和本地区的重要情况,根据需要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通报或向本地区的党组织和党员通报。”通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党务工作方面、与党员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以及其他应通报的有关情况。反映制度即“党内下

情上达制度”。反映的主要内容包括党员个人向党组织的思想汇报和情况反映,党内思想倾向的反映,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汇报反映,党内作风方面的情况反映,党外人士和群众对党员、干部、党组织的意见、建议与要求方面的情况反映,以及社情民意的反映等。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是上级党组织作出与下级党组织有关的重要决定,事先要征求下级党组织的意见的制度。重大事项的决策,要在党内公开,组织党员先讨论,保证党内重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主要内容可以包括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定的事项,事关本地区、本单位全局性、政策性的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应该由集体讨论的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处理,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等。 篇二:重要事项党内通报制度 重要事项党内通报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党内监督,提高党务工作透明度,发展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提高广大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及有关党内法规,结合本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党内重要情况通报以合法、平等、公开及时真实为原则,保证党内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提高党内监督的效果,及时纠正党内出现的不良风气,推动党的事业顺利发

重要情况通报制度

重要情况通报制度 重要情况的通报制度内容是什么?又有哪些具体的格式要求?下面给大家带来重要情况通报制度范文,供大家参考! 重要情况通报制度范文一 为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批评权、选择权、监督权,确立党员在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主体地位,调动广大党员参与党内事务、加强党内监督的积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基本原则 上下级组织要互通情况、互相支持、互相监督,保证党内监督的有效实施。 第二条通报主体及对象 党内情况通报主体是党员大会和党委会,党内情况报告的对象是全体党员。 第三条通报的内容 1、党务工作方面通报的主要内容: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工作指示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党委会议决策事项,年度工作计划、重要党务、政务活动进展和完成情况,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情况和整改措施,党员干部的奖励和惩戒,党组织调整选举,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党员及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同时包括本级党组织负责人的述职、述廉等。 2、与党员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通报的主要内容:系内改革

和发展的重大部署,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的执行,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结果,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 点、焦点问题的处理等。 3、对上级党组织的会议精神,要求传达到党员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传达到每一位党员;机关党委会召开的各项工作会议,应以摘要的形式在支部大会上向党员进行通报;机关党委会开展的每一项工作和活动,除按上级党组织要求需要保密的外,一律向全体党员进行通报。 4、其他应通报的有关情况。 第四条通报的形式及程序 通报采取召开专门会议和公示等形式进行。党委每半年向党员大会报告一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进行通报,通报和报告的具体工作由党委办公室负责。属于党内秘密,涉及个人隐私,不宜立即公开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大案件等免予通报。工作和会议情况通报后,要认真收集党员反馈的意见,以便于党委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促进党建工作健康发展。 重要情况通报制度范文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党内监督,提高党务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批评权,使广大党员积极参与党内事务,实现对党内的有效管理和监督,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制定本制度。

党务公开各种制度

沙发[2011]58号 中共沙窝乡委员会 关于建立沙窝乡党务公开工作制度的 通知 各行政村、乡直单位: 为增强党务公开工作的科学性和时效性,逐步使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县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沙窝乡党务例行公开制度等10项长效机制,现予以公布,望遵照执行。 中共沙窝乡委员会 二0一一年九月二十日附:沙窝乡党务例行公开等制度

党务例行公开制度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在推行党务公开的过程中,坚持“公开、真实、可信”的原则,凡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党务公开目录提纲》要求公开的内容,凡是群众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现象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应当最大限度地予以公开。主要包括: 1、自身建设方面。主要包括党委在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的决定、意见和措施;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党委中心学习组学习计划、党员干部学习计划;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情况;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工作职责、年度考核、民主生活会及整改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规定;领导干部述职述廉、重要情况通报和重大事项报告等规定的情况;党员领导干部违纪案件查处情况;党内制度规定的各项办事程序和工作要求;落实党内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情况;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落实党委会议议事规则的情况以及党 委自身建设方面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 2、履行职责方面。主要包括贯彻县委部署的工作落实情况;党委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情况;党委作出的重要工作部署、任期目标和阶段工作重点;干部民主测评、推荐、选拔、使用情况;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后备干部推荐、竞争上岗,干部考核奖惩情况;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重大资金的使用、工程招标、设备采购等情况;开展专项治理和查处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的情况以及党委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其他方面需要公开的情况。 3、常规性党务工作方面。主要包括党委召开各类党员会议及贯彻落实情况;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选举各级党组织组成人员、出席本级党代会和上级党代表大会代表的情况;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及发展结果、预备党员转正;对党组织和党员的表彰、奖励、处分等情况;党费收缴、使用和

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为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扩大党务公开,切实保障各级党组织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监督权,调动广大党员参与党内事务、加强党内监督的积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建立党内情况通报制度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扩大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促进和谐,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建立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必须坚持以下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工作;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及时有效;坚持结合实际,区别情况,分层通报;坚持依法依纪,科学规范,长抓不懈。 第二条通报主体及对象 党内情况通报主体是各级党组织,通报对象是全体党员。 第三条通报的主要内容 (一)固定通报的内容: 1、组织领导机构、工作机构设置、基层党组织设置和党员干部队伍情况; 2、主要工作制度、党建工作规划及实施情况、班子民主生活会及整改落实情况; 3、年度工作计划及实施情况、年终评议、实绩考核情况; 4、党费的收缴情况。 (二)即时通报的内容: 1、各级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策、出台的重要政策及讨论决定的应当公开的重要事项;

2、组织分工、联系点情况; 3、重要干部任免、干部奖惩和基层组织、党员表彰情况; 4、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5、党员、职工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 6、其它需要通报的内容。 第四条通报形式 (一)会议通报。主要是适宜在党内公开,并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员传达的情况。 (二)文件通报。主要是党内重要文件、涉及党组织或党员群体的重要事件等,必要时可以将文件印发到党员个人。 (三)专题通报。主要是涉及党内重大活动,重点、难点问题解决等,针对部分群体、个人或者部门进行专题通报。 (四)媒体通报。主要是需要向全体党员通报,并适宜向社会公开的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等。 (五)其它通报。主要是适宜向社会公开的日常性工作或党组织、党员基本情况等,可采取党务公开栏、简报等形式进行通报。 第五条通报要求 (一)根据通报内容的不同性质和特点,合理确定通报时限,一般性工作应在一个月内通报,重要性工作和紧急性情况应及时通报。 (二)凡涉及党和国家重要机密的内容,不得通报。对有专门要求的决议、决定、会议内容应掌握在不同层次、在不同范围内通报。 (三)对会议讨论的涉及机密的问题,不宜立即公开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大案件等,应根据需要在适当的时机,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制度

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党内监督,提高党务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批评权,使广大党员积极参与党内事务,实现对党内的有效管理和监督,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以合法、平等、公开、及时、真实为原则,保证党内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增强党组织和党员的责任意识,提高党内监督的效果,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重要情况是党内的重大部署、重大决策、重大问题和情况等。 第四条党内重要情况通报的对象是全体党员;党内重要情况报告的对象是党员大会或上级党组织。 第二章通报的内容 第五条党内重要情况通报的内容: (一)党务工作方面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工作指示情况; 2、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3、党委会议议决事项; 4、党委年度工作计划、重要党务、政务活动进展和完成情况; 5、党委负责人每年的述职述廉情况;

6、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情况和整改措施; 7、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 8、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二)组织人事方面 1、党代表的推荐产生情况,党组织调整选举情况,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及发展党员情况; 2、对党组织和党员的评先评优、表彰奖励和惩诫情况; 3、党员干部因违法违纪被立案审查、处理的情况。 (三)与党员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 1、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部署,以及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 2、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 3、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结果; 4、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焦点问题的处理情况。 (四)其他应通报的重要情况。 第六条涉及党员干部和党组织重大利益或对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在正式决定前,实行预通报制度,党委要充分听取党员干部的意见后再做出决定。 第七条党委对事关全局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情况及重大问题,应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或请示。 第八条各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向党组织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自觉接受监督。 第九条属于下列情况免予通报 (一)属于党和国家重要机密的;

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1、委党组会作出的决议、决定,一般应当向下属各党支部和党员通报,对涉及本部门经济发展的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重要举措,根据实际情况,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 2、各支部作出的决议和决定,事先要向委党组汇报,征得委党组同意后研究决定,并及时向党员、干部通报、公开。 3、各支部对委党组作出的重大问题通报、评先评优通报、警示通报、季度性工作通报要及时向所属党员进行通报。 4、健全党内情况通报的长效机制和监督保障机制,避免在执行过程中的随意。

1、发展党内民主,必须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支部意愿的党内情况反映制度。 2、情况反映的主要内容:党员个人向党支部的思想汇报和情况反映、党内思想倾向的反映、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反映、党内作风方面的情况反映;党外人士和群众对党风、干部、党组织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方面的情况反映。 3、实行首问责任制,接受反映者要及时向领导或上级组织汇报,不能截留,确保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不能报喜不报忧,特别是事关大局、事关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要按规定及时上报。 4、反映可采取个别汇报、会议、信访、书面、电话等形式。 5、规范情况反映的程序:一般问题应逐级反映,重大事项可多级反映或越级反映、直至向委党组反映。

党员管理制度 为了使党员管理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制定党员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积极适应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全面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基本任务:引导党员严格履行义务,保障党员充分行使权利;组织党员参加党的活动;严格党员组织关系和党籍管理;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 三、基本要求:每个党员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使每个党员都置于党组织的管理监督之下;通过严格管理,使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通过严格管理,使党员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四、基本原则:坚持从严治党原则、注重实效原则、制度规范原则、组织管理与思想教育相结合原则、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

工作情况通报制度

工作情况通报制度 工作情况通报制度是对工作上的执行情况以及工作纪律的一个了解和督查,将如实的情况通报出来等。以下这篇是工作情况通报制度文章,供大家参考。感兴趣的朋友一起来看看这篇由资料站为您提供的文章。工作情况通报制度一:为加强本局重要工作及时向有关单位和社会通报,根据权力运行公开透明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一、通报的内容(一)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政府确定的重要工作、重大建设项目的推进实施情况;(二)局年度工作重点及落实情况(包括重要决策、重大建设项目、重点工作);(三)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群众切身利益以及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及其成效;(四)向社会公布的服务承诺事项和落实情况;(五)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情况;(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通报的其他重点工作。二、通报的方式(一)办公室承办局重点情况通报工作。(二)局重点情况通报以南雄市人民政府网站为主要载体进行通报。(三)局重点工作通报的时间要求。1、本实施方案第一条规定的内容,每个季度通报1次,于下一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进行通报。2、公众关注以及其他应当向群众通报的重要事项适时进行通报。三、通报的管理与监督办公室负责对通报内容的审核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后选择方式进行发布。同时,及时跟踪、收集、整理社会对通报情况的反馈信息,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工作情况通报制度二:各分局、国土所,局各科室、各单位:近期,局监察室对三月份以来各分局、国土所,机关各科室、各单位的工作纪律、工作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3月份以来,全系统工作纪律和制度执行情况明显好于1-2月份。绝大部分工作人员在岗情况较好,上班期间没有聊天、上网、打游戏等现象;“五禁三控”制度执行情况良好;各单位在人员少、外业工作忙的情况下,能尽可能安排人员值班,即便工作人员全部外出工作时,也能挂上告示牌,留下联络电话,方便群众办事。督查中发现,高店国土所未能严格执行局规章制度,办公环境凌乱,卫生状况较差;紫蓬国土所未能按照县局要求,及时调整办公室,存在执行力不强问题。经研究,决定给予通报批评。此次督查中,尤其值得表扬的是花岗分局,办公环境整洁干净,卫生状况较之以前有很大改观。局党组将坚持工作督查制度。各分局、国土所,局机关各科室、各单位负责人要以身作则,加强干部职工队伍管理,严格规范工作行为,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树立良好的国土形象。201X年4月16日相关推荐>>>>>>情况通报制度专题相关推荐>>>>>>情况通报专题所有通报范文尽在通报专题里

党内通报批评格式

党内通报批评格式 党员在党犯错误同样会受到党内的通报批评,那么你知道关于党内通报批评该怎么写吗?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带来党内通报批评范文,供大家参考! 党内通报批评范文一横山头村党支部: 张xx,男,汉族,台州市黄岩区南城街道横山头村人。1955年7月出生,1978年1月入党,小学文化程度,2008年3月任横山头村党支部委员。 0xx年8月开始,张仲法在横山头村土桥下的一桔园内未批先建一厂棚,占地面积1157.1平米,建筑面积589.6平米,供自己的五金抛光厂使用。因非法占地,2006年9月28日,区国土资源分局对其处以自行拆除未批先建的1157.1平米土地上的全部建筑物589.6平米,恢复土地原状,并对未批的1157.1平米土地处以30元每平米的罚款,计34713元。 我们认为,张仲法身为党员、村干部,却无视党的纪律,非法占用土地,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九条之规定,街道党工委于2009年11月9日研究决定,给予其党内警告的处分。 本决定自20xx年11月9日起生效,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后,向街道党工委或区纪委提出申诉。 年11月9日

党内通报批评范文二各党支部: 在我院20xx年12月29日下午举行的党总支部委员换届选举党员大会中,各党支部精心组织、通知到位,绝大部分党员克服诸多困难,按时参加。在学院党总支专门下发通知(附后)并先后召开3次党支部书记会强调党员出席大会纪律的情况下,刘昊、车鸿伟、陈高杰、温超四名正式党员既不参加会议也不办理请假手续,会后也未补办请假手续。学院党总支经研究决定给予刘昊、车鸿伟、陈高杰、温超作党内通报批评处分。 学院党总支要求,被通报批评的党员,要从思想上进行深刻的认识和反思,并作自我批评。要求刘昊、车鸿伟、陈高杰所在研一党支部,温超所在研五党支部召开民主生活会,会后向学院党总支汇报并提交会议记录,要求其他党支部要传达到每位党员。 学院党总支希望全体党员引以为戒,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进一步增强党性观念,树立党员形象,更好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xxxx工程学院党总支 20xx年1月13日 党内通报批评范文三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院校:王××,男,1963年11月出生,汉族,高中文化,1985年12月参加工作,1990年5月入党,现任海关总署××服

党支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汇编

党支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即“党内上情下达制度”,是(上级)党组织向(下级)党组织和党员通报党内情况的制度。坚持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可以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批评权、监督权,调动广大党员参与党内事务、加强党内监督的积极性。 一、通报主体及对象。党内情况通报主体是党员大会和本级党支部委员会,当年情况的对象是全体党员。 二、通报内容 (1)党务工作方面通报的主要内容: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工作指示情况、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党支部委员会议决事项,年度工作计划、重要党务、政治活动进展和完成情况,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情况和整改措施,干部的调整任免、党员干

部的奖励和惩诫,党组织调整选举,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党员及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等。 (2)与党员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通报的主要内容: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部署,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的执行,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情况,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结果,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焦点问题的处理等。 (3)其它应通报的有关情况。 3、通报的形式及程序。通报采取召开专门会议和发文、公示等形式进行。党内情况一般每半年通报一次,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进行通报。党支部每半年向党员大会报告一次。通报和报告的具体工作由党支部负责。属于党内秘密,涉及个人隐私,不宜立即公开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大案件等免予通报。 中共习水县水利局支部 二0一一年四月五日

党支部党内情况反映制度 一、强化党内情况反映意识。加强对党员的责任意识教育,提高党员对推行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重要性的认识,引导党员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调动党员向党组织认真负责反映情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明确党内情况反映的内容。包括党员个人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党内思想倾向的反映,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反映,党内

昌图县教育局党委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制度

昌图县教育局党委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制度第一条、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制度是指党组织的主要工作制度、党建工作计划及实施情况、党内重大活动的部署和涉及党员群众利益事项的决策、办理、落实等重要情况,应当通过适当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党内进行通报的工作制度。 第二条、党内重要情况通报的主体为各基层党组织;对象为下级党组织、党代表、党员。 第三条、党内重要情况通报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党组织的主要工作制度、党建工作计划及实施情况。 (二)为民办实事项目确定、落实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党组织的主要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 (三)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重要事项。 (四)党代表推荐名单,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名单,党组织、党员表彰名单,党员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等情况。 (五)党员普遍关心的、应当通报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可以采用会议通报或文件通报的方式进行,由教育局党委决定。每次通报应根据通报事项的内容确定通报对象的范围,必要时,可以扩大到群众代表参加。党内情况通报原则上一年不少于两次,分别于年中和年底进行,视情况可以和工作总结、述职评议会一并进行。对党内重大紧急情况不受时间限制,应及时通报。 第五条、党内重要情况通报的一般程序如下:

(一)教育局党委办公室提出拟通报事项和拟采取的通报形式,报单位党组织负责人预审。 (二)党委书记审核拟通报的内容和拟采取的通报形式,必要时由局党委集体研究决定。 (三)召开会议通报的,一般应由党委书记通报相关情况。当场听取与会人员意见和建议,或会后在一定时间内征求下级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为党组织完善决策、改进工作提供依据。 (四)发文通报的,应畅通意见反馈渠道,并及时收集整理下级党组织和党员的反馈意见。 (五)对党内重要决定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应采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通报。 (六)对事关全局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情况及重大问题,应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或请示。 第六条、属于下列情况的免予通报: (一)属于党内秘密的。 (二)涉及个人隐私的。 (三)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与行政执法有关,通报后可能会影响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的。 (五)其他免予通报和报告的情况。

内部控制制度-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

内部控制制度 ——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某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重要情况通报、报告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切实加强对公司内部各项事务的联系、沟通、协调和督促检查,促进和规范各项管理行为,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重要情况通报,是指公司根据要求在规定范围内通报公司形成的会议决议、决定或颁布的任命或其他规章制度,以及各公司内部的重要情况;重要情况报告是指各下属公司或部门向公司报告重要情况、重大问题,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向公司报告个人重大事项。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重要情况是指可能对公司及各下属公司的社会形象、经济利益、生产经营安全、职工生命安全造成重大损害的重大自然灾害、特大安全事故、环境卫生事件、产品(商品)质量事件、公共群体性事件、公司内部群体性事件以及竞争对手恶性竞争事件等。 第二章重大情况 第四条公司重要情况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一)重大生产安全事件; (二)重大人员工伤伤亡事件,这里“重大”是指公司员工发生意外因工死亡、重伤的工伤事件; (三)重大质量事故,这里“重大”的含义界定为因产品(商品)质量原因引起公司被处罚、诉讼等重大事件。 (四)环境卫生事件; (五)员工群体罢工、闹事、打架斗殴事件; (六)员工被判刑; (七)诉讼、仲裁(不管公司是原告还是被告); (八)公司重要的销售变故(例如公司前10 名的销售客户、公司其他重要的客户或经销商终止与公司的合作或是其他影响公司销售的事件等); (九)公司重要的采购变故;

(十)公司被当地政府机构处罚; (十一)重大的客户投诉事件; (十二)当地政府政策的重大变化,对公司的经营有着重要影响; (十三)关于公司或各下属公司各方面信息的重要报道。 第五条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董事会报告以下个人重大事项: (一)配偶、子女、近亲属在本人所在公司就业或调入; (二)因私出国(境)及在国(境)外活动的情况; (三)配偶、子女经营与本公司相竞争业务的个体、私营工商企业,或承包、租赁类似企业的情况; (四)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向公司报告的其他个人重大事项。 第三章重大情况通报和报告 第六条对于本制度第五条规定的前三项情况,报告人应当在事前七日内以书面形式如实报告,其他情况在事后 1 个月内报告。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告的,应当及时补报,并说明原因(公司其他制度规定应报告的其他事项,应从其规定)。 第七条对需要答复的报告,相关部门应当认真研究,及时答复报告人,报告人应当按答复意见办理。公司认为应当予以公开或本人要求予以公开的事项,可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第八条公司日常应加强内部的巡检力度和各项管理活动,对可能引发重大突发性事件的各种隐患,争取消灭在萌芽中。 第九条公司在发生本制度规定应该报告的重大事件时,应在事件发生时起二个小时以内向公司安保部和总经理室报告; 第十条公司安保部和总经理室应详细记录事件发生的单位、发生时间、事件情况。公司安保部和总经理室应视事件发展情况及时向公司董事会相关领导和监管部门报告。 第十一条公司各职能部门应根据本制度的要求,结合所分管的专业工作的特点,制定分管工作中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各下属公司可以结合实际,制定内部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预案的实施细则,建立公司内部应急处理机制,在日常工作中不断修改完善。

3委员会党内情况通报和情况反映制度

中国共产党XX县XX镇委员会党内情况通报和情况反映制度(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了落实党代表对镇党委中心工作及重大事项决策和执行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批评权、监督权,切实加强党内监督,提高党的工作透明度,使党代表积极参与党内事务,实现对党内事务的有效管理和积极监督,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工作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党内情况通报是将镇党委工作报告、镇纪委工作报告,全镇一个时期重大事项、镇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有关重要会议精神、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及党的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向党代表大会通报,听取和征求党代表的意见,供镇党委、镇纪委科学和民主决策。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的情况反映是党代表通过平时联系党员群众和在实际工作中,发现和掌握的有关涉及镇的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问题和建议,向镇党委、镇纪委进行反映。 第四条党内情况通报和情况反映的对象是镇党代表和下级党组织。 第五条党内情况通报的内容: (一)党建工作方面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工作指示情况; 2、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3、党代表大会有关决定、决议的落实情况; 4、党代表大会年度工作计划、党内重要事务、政务活动进展和完成情况; 5、镇管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 6、镇级党员领导干部每年的述职述廉情况; 7、镇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情况和整改措施。 (二)组织人事方面 1、对党员干部实施奖励和惩戒的情况; 2、党员干部因违法违纪被立案审查、处理的情况。 (三)与党员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 1、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部署,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 2、重大项目安排的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 3、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结果; 4、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 (四)其他应通报的重要情况。 第六条属于下列情况免于通报 (一)属于党内秘密的; (二)涉及个人隐私的; (三)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与行政执法有关,通报后可能会影响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的; (五)其他免于通报的情况。

学校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引导党员积极参与党内事务,提高党组织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党内有关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坚持服务大局、促进工作,实事求是、及时有效,区别情况、分层通报的原则。 第二章通报主体和对象 第三条党内重要情况通报的主体为学校党委和各支部。 第四条党内情况通报的对象为本级党组织班子成员、下级党组织、全体党员。根据具体情况确定通报范围,必要时可扩大到全体师生。 第三章通报内容 第五条党内重要情况通报下列内容: 一、贯彻落实上级组织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会议精神情况; 二、党委有关学校改革、发展等重大工作的决策、决议、决定事项及推进情况; 三、党委年度工作计划、重点工作计划和进展完成情况; 四、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及整改落实情况; 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落实党内监督制度等工作情况;

六、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述职述廉情况; 七、党代表的推荐产生情况,党组织调整选举情况,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情况; 七、党组织和党员、党务工作评先评优、表彰奖惩情况,党员民主评议情况; 八、干部录用、选拔、任用、任免、考核、奖惩情况; 九、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及人员评聘情况; 十、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 十一、党员干部因违法违纪立案审查、处理的情况; 十二、涉及教职员工、师生切身利益重大决策事项及落实情况; 十三、重大突发事件处理情况和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焦点问题处理情况; 十四、其他应当通报的重要情况。 第四章通报方式、时限和要求 第六条党内情况通报通过下列方式,在不同层次、不同范围内通报。 一、会议通报。可采取党员大会、情况通报会、征求意见会等形式,适用于可在党内一定范围内公开的事项。 二、文件通报。可采取党内文件、宣传资料等形式,适用于可向党组织和党员传达的重要事项。 三、公示通报。可采取公开栏、意见箱、显示屏、公示栏、校园网等形式,适用于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和接受群众监督的专项工作。

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

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具体要求,创新和完善党内监督的方式方法,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使责任追究有依可循,切实从制度上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勤政、廉政。现结合我社区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通报、报告的内容和范围 1、大兴安岭地区的重要指示、新林区和镇(场)会议精神,根据需要可向全社区的党员干部通报; 2、本镇作出的决议、决定,一般向全处党员干部通报,根据需要,还应向参保单位和参保职工通报; 3、班子确定的事关全处改革和发展的重大决策,根据需要应在一定范围通报或处党员通报; 4、在本社区范围内发生的重大突发群体事件、安全事故、紧急火灾及其他重要紧急情况必须上报镇党组,以及某一阶段群众关注的问题也应以适当方式上报。 5、党员领导干部个人在公务活动中收受了难以拒绝而按规定应当上交的礼品及处理结果;其配偶、子女从商和在外资企业、驻境内机构担任主管人员的情况;本人因私出国在国(境)外活动情况;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和参加集资建房等情况的报告,按地委组织部文件规定执行。

6、领导干部外出要按规定请示报告。 二、报告的原则和要求 原则上按轻重缓急、逐级报告、特殊情况特殊处理的要求进行。 三、报告的形式和时限 凡属应报告的重要情况,一般应提前5天以书面形式报告。接到报告后一般应在5个工作日以内作出答复。属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安全事故、严重灾情、疫情以及其他重大紧急情况,要立即向学校报告,报告时限不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最迟不能迟于事件发生后2小时。 领导干部在工作日或节假日期间离开本省或本市(家属在外地节假日回家除外),按请假权限办理请假手续。时间在1天的,应事先口头请假,经同意后方可外出;时间在3天以上的,应提前书面请假,经批准后方可外出;出国(境)的,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在出国(境)前提前3天以上书面请假,经批准后方可外出。领导干部外出期间,因故需逾期返回的,必须请示报告并经批准同意。 四、监督与责任 对重要情况应报告而瞒报、谎报、漏报、缓报的;对下级请示不及时答复、批复或对下级报告中反映的问题在职责范围内不及时处置,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外出不请示报告的干部,要给予严肃批评;对造成不良影响的,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进行诫勉谈话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最新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1、委党组会作出的决议、决定,一般应当向下属各党支部和党员通报,对涉及本部门经济发展的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重要举措,根据实际情况,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 2、各支部作出的决议和决定,事先要向委党组汇报,征得委党组同意后研究决定,并及时向党员、干部通报、公开。 3、各支部对委党组作出的重大问题通报、评先评优通报、警示通报、季度性工作通报要及时向所属党员进行通报。 4、健全党内情况通报的长效机制和监督保障机制,避免在执行过程中的随意。

党内情况反映制度 1、发展党内民主,必须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支部意愿的党内情况反映制度。 2、情况反映的主要内容:党员个人向党支部的思想汇报和情况反映、党内思想倾向的反映、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反映、党内作风方面的情况反映;党外人士和群众对党风、干部、党组织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方面的情况反映。 3、实行首问责任制,接受反映者要及时向领导或上级组织汇报,不能截留,确保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不能报喜不报忧,特别是事关大局、事关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要按规定及时上报。 4、反映可采取个别汇报、会议、信访、书面、电话等形式。 5、规范情况反映的程序:一般问题应逐级反映,重大事项可多级反映或越级反映、直至向委党组反映。 党员管理制度 为了使党员管理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制定党员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紧紧围绕

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积极适应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加强党员的教 育、管理、监督,全面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基本任务:引导党员严格履行义务,保障党员充分行使权利;组织党员参加党的活动;严格党员组织关系和党籍管理;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 三、基本要求:每个党员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使每个党员都置于党组织的管理监督之下;通过严格管理,使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通过严格管理,使党员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四、基本原则:坚持从严治党原则、注重实效原则、制度规范原则、组织管理与思想教育相结合原则、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 五、党员管理的方法:一是坚持用党章以及各类党内法规严格规范党员的行为。这是党员管理最根本的依据和最重要的要求。每个党员要认真履行党章所规定的党员八项义务,按照党章基本条件去要求自己。同时,要坚持以“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重要法规来激

(完整word版)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重大事项通报和报告制度 一、为加强党内监督,提高党务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批评权、监督权,使广大党员积极参与党内事务,实现对党内的有效管理和积极监督,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以合法、平等、公开、及时、真实为原则,增强党组织和党员的责任意识,提高党内监督的效果,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本制度所指的重要情况是本局党内的重大部署、重大决策、重大问题和情况。 四、党内重要情况通报的对象是本局全体党员;党内重要情况报告的对象是党员大会或上级党组织。 五、通报和报告的内容: 党内重要情况通报的内容: 1、党务工作方面 ⑴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工作指示情况; 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⑶党委、党支部会议议决事项; ⑷党委、党支部制定的年度工作计划、重要党务、政务活动进展和完成情况; ⑸党委、党支部负责人每年的述职述廉情况; 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情况和整改措施; ⑺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 2、组织人事方面

⑴公开招聘、录用干部,公开选任干部的条件、程序、结果,以及调整、任免干部情况; ⑵对党员干部实施奖励和惩诫的情况; ⑶党员干部因违法违纪被立案审查、处理的情况; 3、与党员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 ⑴本局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部署,以及涉及全局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 ⑵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 ⑶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结果; ⑷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焦点问题的处理情况; 4、其他应通报的重要情况。 ⑴涉及党员干部和党组织重大利益或对我局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在正式决定前,实行预通报制度,党委、党支部要充分听取党员干部的意见后再做出决定。 ⑵党委、党支部对事关全局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情况及重大问题,应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或请示。 ⑶党员干部应当向党组织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自觉接受监督。 ⑷属于下列情况免予通报和报告 ①属于党内秘密的; ②涉及个人隐私的; ③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但有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④行政执法有关方面通报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的;

2.13关于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制度实施办法

庆丰村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发展党内民主,保障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享有党章规定的权利,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党组织要充分发扬民主,做到重要情况党内先知道,重大问题的决定党内先讨论,增强党员的责任感,调动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保证党内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要增强党内工作的透明度,把权力运行置于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保证各级领导干部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及时纠正党内出现的各种不良风气,推动党的各项事业顺利发展。 第三条上下级组织要互通情况、互相支持、互相监督,保证党内监督的有效实施。 第二章通报主体及对象 第四条党内重要情况通报的主体为村党代会、村党委会、各基层党组织;对象为村党委委员、下属各党组织、党代表直至全体党员。 第三章通报形式和内容 第五条党的各级组织的重要决议、决定和重要情况,

应当结合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安排,通过各种党内会议、文件、通知、报告等,向党的委员会成员、村纪委委员、下级党的组织和全体党员通报,根据需要视情向社会公开。 (一)村党委会议情况通报。村党委会形成的涉及全村或事关政治、经济、社会事业方面的重要事项的决议、决定,于会后视情况以文件、纪要或召开会议等形式向基层党组织通报。通报内容主要包括: 1、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的情况。 2、全村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改革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以及重点建设项目的决策和实施。 3、全村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中的重要事项。 4、全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情况。 5、全村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人民武装、统一战线以及群团工作的重要事项。 6、干部人事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7、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村党委民主生活会以及村三套班子成员廉洁从政的情况。 8、应当通报的其它事项。 村党委召开的涉及全村或重要方面的工作会议,其会议精神和领导讲话应以通报、纪要等形式随时向基层党组织通

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易县供电公司党委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为进一步推进党内民主,扩大党务公开,保障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享有党章规定的权利,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按照“立足实际,区别情况,分层通报”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一、通报内容 (一)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委、政府以及省电力公司党组、保定市供电公司党委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的情况; (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现情况和党的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等方面的情况以及下一阶段工作目标任务; (三)我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情况; (四)我公司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人民武装、统一战线以及群团工作的重要事项; (五)干部人事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六)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民主生活会以及常委成员廉洁从政的情况; (七)应当通报的其它事项。 二、通报形式 (一)会议通报。主要是适宜在党内公开,并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员传达的。主要包括公司党委会通报等。 (二)文件通报。主要是党内重要文件、涉及党组织或党员群体的重要事件等,必要时可以将文件印发到党员个人。

(三)专题通报。主要是涉及党内重大活动,重点、难点问题解决等,针对部分群体、个人或者部门进行专题通报。 (四)媒体通报。主要是需要向全体党员通报,并适宜向社会公开的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等。 (五)其它通报。主要是适宜向社会公开的日常性工作或党组织、党员基本情况等,可采取党务公开栏、门户网站、大众媒体、简报等形式进行通报。 三、通报时限和要求 (一)根据通报内容的不同性质和特点,合理确定通报时限,一般性工作应在一个月内通报,重要性工作和紧急性情况应及时通报; (二)凡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的内容,不得通报。对有专门要求的决议、决定、会议内容应掌握在不同层次、不同范围内通报; (三)对会议讨论的涉及机密的问题,不宜立即公开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大案件等,应根据需要在适当的时机,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四、通报制度实施 公司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我公司和中心工作相关内容的通报任务;公司纪委承担与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内容的通报任务;思想政治工作部负责牵头搞好党内情况通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具体负责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等内容的通报,负责舆论宣传和舆论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

某党支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党支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第一条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扩大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基本原则: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工作;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及时有效;结合实际,区别情况,分层通报;依法依纪,科学规范,长抓不懈。 第二条通报对象 通报对象:全体党员。 第三条通报主要内容 (一)固定通报的内容: 1、组织领导机构、工作机构设置、基层党组织设置和党员干部队伍情况; 2、主要工作制度、党建工作规划及实施情况、班子民主生活会及整改落实情况; 3、年度工作计划及实施情况、年终评议、实绩考核情况; 4、党费的收缴情况。 (二)即时通报的内容:

1、各级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策、出台的重要政策及讨论决定的应当公开的重要事项; 2、组织分工、联系点情况; 3、重要干部任免、干部奖惩和基层组织、党员表彰情况; 4、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5、党员、职工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 6、其它需要通报的内容。 第四条通报方式 (一)会议通报。适宜在党内公开,并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员传达的情况。 (二)文件通报。党内重要文件、涉及党组织或党员群体的重要事件等,必要时可以将文件印发到党员个人。 (三)专题通报。涉及党内重大活动,重点、难点问题解决等,针对部分群体、个人或者部门进行专题通报。 (四)媒体通报。需要向全体党员通报,并适宜向社会公开的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等。 (五)其它通报。适宜向社会公开的日常性工作或党组织、党员基本情况等,可采取党务公开栏、工作简报等形式进行通报。 第五条通报要求 (一)根据通报内容的不同性质和特点,合理确定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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