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师管理规定
培训教师管理制度

培训老师管理制度1. 前言为提高培训老师的专业素养和工作质量,促进企业培训事业的发展,订立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培训老师的管理,涉及培训老师的招聘、评估、培训、职责等方面。
2. 培训老师的职责2.1. 培训老师是培训部门的核心力气,负责企业内外的培训工作。
他们应具备以下职责:—设计和订立培训教案、教材及教学计划。
—授课,教授专业知识和技能,并供应相应的学习支持。
—组织和实施培训评估,进行培训效果的跟踪和改进。
—及时回答、解决学员的问题和困惑,予以学员必需的引导和辅导。
—乐观参加培训团队的沟通与合作,提升团队整体本领。
2.2. 培训老师应酷爱教育事业,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教学经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规定,为学员供应高质量的培训服务。
3. 培训老师的招聘与选拔3.1. 招聘要求:—具备相关专业技能和知识,持有相关培训老师资格证书。
—具备肯定的教学经验和良好的沟通本领。
—具备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强的自我学习本领,能适应高强度的工作压力。
—熟识培训教育行业的发展动态和最新教育理念。
—无不良记录。
3.2. 招聘程序:—岗位发布:发布招聘信息,包含岗位职责、要求、福利待遇等。
—简历筛选:对应聘者的简历进行初步筛选,选取符合要求的候选人。
—面试选拔:组织面试,通过面试考察候选人的专业素养、教学本领、沟通表达本领等。
—考察与背景调查:对通过面试的候选人进行考察和背景调查,以了解其教育背景、职业经过、操行等方面情况。
—定岗发放:依据考察结果,最终确定合适的人选,发放岗位。
4. 培训老师的培训与发展4.1. 入职培训:—新员工入职后,进行培训老师职业素养、教学方法、培训流程等方面的基础培训。
—强调老师的职业道德和教育伦理,提示老师要规范行为,重视学员的个性发展。
—培训老师还需了解公司的培训产品、业务模式以及教学资源等相关知识。
4.2. 培训实践与辅导:—在老师上岗后,进行一段时间的实践辅导,由具有丰富经验的老师进行引导。
培训教师的管理制度

培训教师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培训教师的管理工作,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和能力,保障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类培训机构的教师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培训机构等。
第三条教师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合规进行。
第四条培训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育背景和专业技能,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为学员提供优质的培训服务。
第五条培训机构应对教师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确保其教学水平和服务态度达到相应要求。
第六条培训教师管理应完善相关制度,为教师的成长和发展提供支持与保障。
第七条教师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培训教师进行业务培训和专业交流活动,促进教师之间的学习和进步。
第二章培训教师的选拔与聘用第八条培训机构应建立健全教师招聘制度,依据教师从业资格和工作经验等条件进行选拔。
第九条招聘教师应公开、公平、公正,确保人员结构合理,专业能力和素质符合要求。
第十条培训机构应认真核查教师的相关证件和资格,确保其具备从事培训工作的相关资质。
第十一条培训机构与教师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定教师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等。
第十二条教师应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配合培训机构开展工作。
第三章培训教师的培训与考核第十三条培训机构应定期为教师提供业务培训和专业培训,提升其教学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十四条教师在培训过程中应认真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能力和素质水平。
第十五条培训机构应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对教师的教学效果和服务态度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第十六条教师应积极参加考核评价活动,接受领导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培训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四章培训教师的待遇与激励第十七条培训机构应建立合理的教师薪酬制度,根据教师的工作表现和贡献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
第十八条培训机构应为教师购买社会保险,保障其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培训机构应关心教师的生活和工作状况,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员工培训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员工培训师的管理,提高培训质量,保障员工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司全体员工培训师。
第三条员工培训师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2. 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3.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表达能力;4. 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第二章培训师选拔与任用第四条培训师选拔:1. 培训师选拔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2. 培训师选拔应优先考虑具备丰富实践经验、教学能力和良好口碑的员工;3. 培训师选拔应定期进行,确保培训师队伍的稳定性和专业性。
第五条培训师任用:1. 培训师任用应根据选拔结果,结合岗位需求,由人力资源部进行任用;2. 培训师任用后,应进行岗前培训,使其熟悉培训流程、方法和技巧;3. 培训师任用期间,如发现其不符合任用条件,人力资源部有权对其进行调整或解聘。
第三章培训师职责第六条培训师职责:1. 负责制定培训计划,确保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2. 负责组织实施培训,确保培训质量;3. 负责培训效果的评估,及时调整培训方案;4. 负责与培训学员沟通交流,解答学员疑问;5. 负责培训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6. 参与培训课程的开发与优化。
第七条培训师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公司形象;2. 严谨治学,不断提高自身专业素养;3. 严守培训纪律,确保培训质量;4. 积极参与培训师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提高培训水平。
第四章培训师考核与激励第八条培训师考核:1. 培训师考核应遵循客观、公正、全面的原则;2. 培训师考核内容包括培训计划制定、培训组织实施、培训效果评估等方面;3. 培训师考核结果作为其晋升、调薪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九条培训师激励:1. 公司对表现优秀的培训师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2. 对培训师进行定期培训和晋升机会,提高其职业发展空间;3. 营造良好的培训氛围,激发培训师的工作积极性。
培训老师的制度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培训老师的管理,提高培训质量,保障学员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培训行业规定,结合本机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构所有从事培训工作的老师。
第三条培训老师应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扎实的专业知识、良好的教学技能和良好的沟通能力。
第二章职责与权利第四条培训老师的职责: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机构的各项规章制度。
2. 按照培训计划和要求,认真备课,确保教学质量。
3. 耐心解答学员在学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供必要的辅导。
4. 定期参加专业培训,提升自身教育教学水平。
5. 配合机构完成各项教学任务和活动。
第五条培训老师的权利:1. 享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相应的薪酬待遇。
2. 享有参加专业培训、学术交流的权利。
3. 享有对教学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4. 享有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权利。
第三章培训与考核第六条培训老师需参加机构组织的岗前培训,通过考核后方可上岗。
第七条培训老师应定期参加机构组织的专业培训,提升教育教学能力。
第八条培训老师每年需接受不少于20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
第九条培训老师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
1. 平时考核:包括学员满意度调查、同行互评、教学日志等。
2. 年度考核:包括教学质量评估、专业能力评估、职业道德评估等。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第十条对表现优秀的培训老师,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表彰。
第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培训老师,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级、辞退等处分。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机构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具体管理规定如下:一、培训老师的选拔与任用1. 培训老师应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教育教学经验。
2. 机构将根据岗位需求,通过公开招聘、内部选拔等方式选拔培训老师。
3. 选聘的培训老师需经过面试、试讲等环节,合格后方可正式任用。
二、培训老师的培训1. 机构将定期组织培训老师参加专业培训,包括教学方法、课程设计、教学技巧等。
安全培训师资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培训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安全培训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培训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从事安全培训工作的师资,包括安全培训教师、安全培训教员、安全培训讲师等。
第三条安全培训师资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二)热爱安全培训事业,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三)具有相关专业学历或职业资格证书;(四)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教学组织能力;(五)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六)具备丰富的安全生产实践经验。
第二章师资培训与选拔第四条安全培训师资培训分为初级培训、中级培训和高级培训。
(一)初级培训:针对新从事安全培训工作的人员,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技术标准、教学方法等。
(二)中级培训:针对具备一定教学经验的安全培训人员,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技术标准、教学方法、教学研究等。
(三)高级培训:针对在安全培训领域具有丰富经验的高级人才,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技术标准、教学方法、教学研究、安全管理等。
第五条安全培训师资选拔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二)注重实际能力;(三)注重综合素质;(四)注重教学效果。
第六条安全培训师资选拔程序:(一)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二)审核:所在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列入选拔范围;(三)考试:组织报名人员进行笔试、面试等考试,考核其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四)选拔:根据考试结果,确定入选人员。
第三章师资管理第七条安全培训师资实行分级管理,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一)一级师资:具有高级职称,具备丰富的安全生产实践经验,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研究成果;(二)二级师资:具有中级职称,具备一定的安全生产实践经验,具有一定的教学水平和研究成果;(三)三级师资:具有初级职称或相当水平,具备一定的安全生产实践经验,具备一定的教学能力。
公司内部培训师管理办法

公司内部培训师管理办法一、总则1.1 为规范公司内部培训师的管理,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人才培养需求,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培训师的选拔、培养、使用、考核及激励等管理工作。
1.3 本办法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内部培训师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培训师的选拔与培养2.1 选拔条件(1)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技能水平,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专业知识;(2)具备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和教学技巧,能独立完成课程设计和教学活动;(3)具有团队合作精神,能积极参与培训工作的组织和实施;(4)具有敬业精神和责任感,能主动关注培训效果和反馈意见。
2.2 选拔程序(1)部门推荐: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员工意愿,推荐符合条件的员工担任内部培训师;(2)人力资源部审核:人力资源部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候选人名单;(3)选拔评审:组织选拔评审会,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内部培训师名单。
2.3 培养与发展(1)公司为内部培训师提供专业培训,包括教学方法、课程设计、课件制作等方面的培训;(2)鼓励内部培训师参加外部培训,提升自身能力;(3)建立内部培训师交流平台,促进资源共享和经验交流。
三、内部培训师的使用与管理3.1 内部培训师的主要职责(1)承担公司内部培训课程的开发和教学工作;(2)参与培训项目的策划、组织、实施和评估工作;(3)对培训效果负责,根据反馈意见不断优化课程内容和教学方法;(4)协助部门负责人开展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
3.2 内部培训师的管理(1)建立内部培训师档案,记录培训师的基本信息、培训课程、教学效果等;(2)定期对内部培训师进行考核,评估其教学质量、课程开发能力等;(3)根据考核结果,对内部培训师进行激励和调整;(4)内部培训师享有与其他员工同等的晋升、薪酬等待遇。
四、激励与约束机制4.1 激励措施(1)设立内部培训师专项奖金,对优秀内部培训师给予奖励;(2)为内部培训师提供晋升通道,优先考虑其在培训工作中的表现;(3)对内部培训师参加外部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提供支持。
内部培训师管理规定

内部培训师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公司内部培训师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加速高素质员工队伍的建设,根据公司内部培训师管理规定和公司教育培训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公司内部培训师的管理。
第三条公司内部培训师(以下简称培训师)是指公司内部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专业理论知识,能够根据企业生产、经营需要,掌握并能灵活运用现代培训理念和手段,实施培训计划及课程的人员。
第四条坚持唯一标准、分类管理、注重培养、动态管理的原则,逐步建立一支种类齐全、掌握培训技术的培训师队伍,以满足企业内部的培训需求。
第二章选拔条件第五条培训师按其培训领域分为综合管理、专业技术、生产技能三类。
第六条培训师的基本申报条件(一)热爱培训工作,理解公司企业文化理念。
(二)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工及以上技能等级,或具有3年及以上本专业、岗位或相近专业、岗位工作经验。
(三)有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传授能力,能利用多媒体授课。
(四)对所从事的专业、岗位有足够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战经验。
第三章培训师职责第七条培训师的主要职责(一)根据公司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授课任务以及组织考试等相关工作。
(二)参加教学研究活动,对教育培训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三)承担培训大纲、培训教材、试题库的编写及课件的开发。
(四)承担相关技术技能竞赛、各相关考试的出题及考评工作。
(五)参与人力资源开发规划、年度计划的制定以及相关专业领域培训项目的开发等工作。
第八条公司人力资源部是培训师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培训师队伍的全面建设和管理。
主要职责如下:(一)负责公司培训师队伍建设的规划、计划以及有关规定办法的制定。
(二)负责公司培训师的选聘、建档、使用、评估等工作。
(三)负责培训师培养计划的制定并落实。
第九条各部门应协助人力资源部做好本专业范围内培训师的推荐、选拔、使用、评估及培养。
第四章培训师的选拔、管理第十条公司系统的在职员工,符合培训师基本条件的,可经自愿申请或公司推荐填写《内部培训师申报表》,公司人力资源部资格审核后,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专家进行试听选拔,对试听合格人员进行聘用。
培训机构老师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培训机构老师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确保学员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教育培训行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培训机构全体老师,包括全职、兼职、实习等不同形式的教师。
第三条培训机构老师管理规定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治教,规范管理;2. 以德为先,教书育人;3. 重视教学,追求卓越;4. 激励与约束并重,促进教师成长。
第二章职责与权利第四条培训机构老师的职责: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2. 认真备课、授课,保证教学质量;3. 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个性,维护学生合法权益;4. 参加培训、教研活动,不断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5. 配合学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五条培训机构老师的权利:1. 依法享有教育教学自主权;2. 享有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3. 享有进修、培训的权利;4. 享有获取合理报酬和福利的权利;5. 享有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第三章教学要求第六条培训机构老师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具有国家承认的教师资格证书;2.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3. 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4. 具备良好的沟通、组织协调能力;5. 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经验。
第七条培训机构老师教学要求:1. 认真备课,备好每一堂课,确保教学内容科学、系统、合理;2. 课堂教学中,注重启发式教学,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解决问题的能力;3. 关注学生个体差异,因材施教,注重学生全面发展;4. 及时批改作业,认真解答学生疑问,关心学生成长;5. 积极参与教研活动,不断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
第八条培训机构老师教学评价:1. 定期对教师进行教学质量评估,包括课堂表现、教学效果、学生满意度等方面;2. 建立教师教学质量档案,作为教师晋升、考核、奖惩的依据;3. 对教学评价结果进行公示,接受教师和学生的监督。
公司内部培训师管理规章制度

公司内部培训师管理规章制度公司内部培训师作为公司内部人才培养和发展计划的组成部分,对公司员工的职业发展和专业能力提升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公司需要制定相关的培训师管理规章制度,以保证培训师工作的顺畅运行和高效绩效。
以下是一份不少于600字的公司内部培训师管理规章制度:一、岗位职责1. 负责制定公司的培训计划和课程体系,组织实施各类培训活动。
2. 参与公司制定人才培养和发展计划,并对具体的人才培养计划进行具体的实施工作。
3. 建立培训课程评估和反馈机制,并编制各类培训和教材。
4. 协助公司对员工进行培训需求分析和培训课程需求评估,并通过不同的培训方式和手段,提高员工的工作素质和职业技能。
二、任职条件1. 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相关专业为人力资源管理、教育学、社会心理学等相关专业。
2. 具备3年以上人力资源管理和培训工作经验。
3. 具有优秀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能够思维敏捷,能够适应高强度的工作压力。
4. 具有一定的创新和创造力,在职业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具有独特的见解和理解。
三、工作考核1. 按照公司制定的人力资源和培训管理体系中的规定和要求,完成培训计划和课程推广的任务和工作。
2. 组织和实施各种培训需求评估和培训试点测试,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反馈。
3. 定期制作和更新公司的各种培训教材、类别和课程,并保证培训内容和形式的创新和多样性。
4. 设立培训内容分享和交流会,加强不同岗位间的合作和协作,提高不同岗位间的协调和配合能力。
四、福利待遇1. 基本工资:根据个人工作经验和能力,公司将给予较为合理的薪酬待遇。
2. 培训费用和津贴:公司将为培训师提供充足的培训经费和津贴,以支持培训师更好地完成培训工作。
3. 健康保障:公司为培训师提供完善的健康保障,包括医疗保险、意外保险、商业保险等。
4. 职业发展:公司将为培训师提供职业发展机会,支持培训师不断提升专业能力和职业能力。
五、其他规定1. 严格遵守国家和公司有关人力资源管理和培训工作的规定和要求,不得违反公司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
企业内训师管理规定

一、目的为了建立公司内部培训师队伍,实现内部讲师管理的正规化和科学化,有效开展全员培训并帮助员工改善工作及提高绩效,有效传承公司相关技术和公司文化并实现知识共享,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二、适用范围2.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考核选拔的培训师;2.2内部培训师是指在公司内部选拔,经人力资源部考核其资历、教案编写水平、讲课技巧等并承担公司部分培训课程的开发与授课的人员;三、管理职责3.1人事行政部作为内部讲师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讲师的等级评聘、评审、制订课程计划及日常管理;各业务部门应积极协助与支持内部讲师的授课管理与培养工作;3.2内部讲师工作职责3.2.1参与课程的前期培训需求调研,明确各公司员工的培训需求,向人事行政部提供准确的员工培训需求资料; 3.2.2开发设计有关课程,如培训标准教材、辅助材料、案例及游戏、授课PPT演示文档、试卷及标准答案等,并定期改进以上资料;3.2.3制定、落实培训计划,讲授培训课程;3.2.4负责培训后阅卷工作、后期培训跟进工作,以达到预定的培训效果;3.2.5对其他讲师的授课技巧、方法、案例、课程内容等提出改进建议;四、内部培训讲师以下简称内训师管理内容4.1内训师的组建及选拔4.1.1公司本着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对内训师进行选拔;4.1.2凡在管理、业务、专业知识等方面具有较为丰富的经验或特长,工作业绩突出,同时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感染力的人员,可参加内训师选拔;4.2内训师选拔程序:由各项目组/部门推荐或个人自荐,填写内部培训师推荐自荐表,由各项目组/部门负责人审核,报人力资源部审核;4.2.3凡参加外派培训,一次培训时长在2天或以上的人员,经人力资源部考虑,可作为公司临时内训师,具有为员工提供一次时间不少于2小时的培训内容、培训时间自定的义务,如讲课现场效果评估能达到内训师基本要求,经个人申请可纳入公司正式内训师管理;4.2.4内训师分初、中、高讲师三个级别,填写自荐/推荐表时要注明申请的级别,并由人力资源部审核决定,升级需通过内训师资格评审,填写内部培训师升级申报表;其中申请上一等级讲师资格的基本条件是:在上述的授课时数内课程的效果评估课程效果评估以讲师结束整次培训为单位平均在80分以上;讲师在原有等级申请上一职等时,必须具备上一职等的工作能力,相应的工作职责和条件可参考本条例相关内容; 满足以上条件的讲师可向人事行政部提交内部培训师升级申报表,人事行政部将根据平时对学员抽查的培训效果、讲师的授课水平作最后审批;4.3内训师考核小组:内训师考核小组由人事行政总监、培训主管及相关业务部门人员组成,负责对内训师资格、培训课题设置等进行评定,并对内训师的工作情况进行管理;4.4 内训师任职资格条件:4.4.1已转正定级员工;4.4.2工作认真、敬业,绩效显着;4.4.3对所从事的工作拥有较高的业务技能,且具有相当的理论水平;4.4.4在管理、业务、专业知识等方面具有较为丰富的经验或特长,4.4.5具有较强的书面和口头表达能力和一定的培训演说能力;开发课程的试讲考核成绩达到良好以上;4.4.6人事行政部收到内部培训师推荐自荐表后,根据各公司的人员数量、申报人水平、公司的培训需求等情况与申请人所在部门协商,初步确定内部讲师名单并报总经理审批;4.4.7内训师考核小组组织对课程设置及试讲质量进行评定,评定合格者内训师即可上岗;4.4.8内训师等级及入职资格4.1.1初级内训师:具有本专业3年含以上工作经验,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4.1.2中级内训师:具有本专业5年含以上工作经验或担任初级内训师1年以上且年度考核成绩80分以上者,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4.1.3高级内训师:具有本专业8年含以上工作经验或担任中级内训师1年以上且年度考核成绩90分以上者;优秀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4.2特殊人才,要求可以适当放宽;由人事行政部统一定级;4.5内训师的工作职责:4.5.1配合人力资源部开展培训工作;4.5.2开发培训课题,撰写讲义,参与公司内部相关培训教材的编写,并定期改进以上资料;4.5.3参与培训课程内容的审定;4.5.4根据人力资源部的培训安排,讲授培训课程;4.5.5参与对参训人员的课程考试或考查,考后阅、评卷工作、后期培训跟进、答疑等工作;4.5.7内部培训师在接受人力资源部或本部门安排的授课任务后,须按时上课,若因特殊原因不能上课者,应提前一天通知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或本部门相关领导;4.5.8参加相关外训后,须在两周内向内训师考核小组翻讲外训内容;4.8激励措施:4.8.1公司根据内训师的授课时间授课时间可累加计算的长短,按优先顺序提供参加外部培训机会;4.8.3对开发课程和授课表现出色的内训师给予奖励;4.8.4通过每次讲课的课程评估表即全体受训人员打分的平均分满意度高低值,在年底评选出“优秀内部培训讲师”,授予“荣誉证书”,并作为员工晋级、调薪的重要依据;4.8.5若连续两次授课满意度调查总评得分未达到及格60分以上,自动丧失内部培训讲师资格及所享受的一切待遇;4.8.6内训师的授课可享受授课费,按如下标准付费:4.8.9发放授课费的课程必须为人事行政部统一安排并经人事行政部考核合格的课程,发放时间为课程后期跟踪、总结完成后1个月内由人事行政部负责统一申报与支付;以下情况不属于发放授课费的范畴:各类公司、部门会议、活动;试讲、经验交流、其它非正式授课;工作职责要求的授课;授课时数不足1小时的课程;4.9内训师的考核4.9.1人力资源部统一计划与安排内部培训师的授课,并进行内训师授课情况的抽查、评估与跟踪;4.9.2人力资源部对内训师的年度授课绩效进行年终综合考核,人力资源部填写内训师年度考核表,对优秀讲师的奖励在年终绩效考核以与体现;内训师每授课一次,年终考评分加1分,年终绩效考评分加分最多为10分;凡年终内训师考核分评定为90分以上者,授予优秀内训师奖章,年终绩效考评分加10分;13、附件13.1内训师自荐/推荐表13.2课程评价反馈表13.3讲师评价反馈表13.4培训总结报告13.5内训师年终考核表13.7选拔流程图13.11内训师培训课程统计表附件一:内训师自荐表/推荐表内训师自荐/推荐表申请人/推荐人:直属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附件二:课程评价反馈表课程评价反馈表为使今后的培训更能满足员工的需求,请您参加培训后对本次培训进行评价和提出建议,以利我们改进工作;再次感谢您的支持一、具体评价:请在您同意的选项栏打“√”,分值越高表示越满意;二、您的建议:1、您认为哪部分内容对您最有用2、哪部分内容您认为实用性不强3、您认为哪些内容应添加到此次培训中日期:签名:人事行政部附件三:讲师评价反馈表讲师评价反馈表为使各位讲师能够更好的开展各类培训,请您参加培训后对本次培训讲师进行评价和提出建议,以利讲师改进工作;再次感谢您的支持本次培训主讲人:一、具体评价:请在您同意的选项栏打“√”,分值越高表示越满意;二、您的建议:1、您认为此次培训讲师需要在哪些地方进行改进2、您认为哪些内容此次培训讲师表述较好日期:签名:人事行政部附件四:培训总结报告培训总结报告附件五:内训师年终考核表内训师年终考核表附件六:选拔流程图人事行政部 各部门负责人 培训负责人 人事行政总监 表单说明人事行政 部发文内训师自荐/推荐表 初审标准材料递交发文公示 附件十一:内训师课程统计表内训师课程统计表填表说明:1、课程详细说明:应包括课程名称,培训范围2、证明人由参训学员签字3、课时不足15分钟的不予计算,超过15分钟不足半小时的按照半小时计算,超过半小时的按1课时计算;一、目的为了建立公司内部培训师队伍,实现内部讲师管理的正规化和科学化,有效开展全员培训并帮助员工改善工作及提高绩效,有效传承公司相关技术和公司文化并实现知识共享,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二、适用范围2.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考核选拔的培训师;2.2内部培训师是指在公司内部选拔,经人力资源部考核其资历、教案编写水平、讲课技巧等并承担公司部分培训课程的开发与授课的人员;三、管理职责3.1人事行政部作为内部讲师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讲师的等级评聘、评审、制订课程计划及日常管理;各业务部门应积极协助与支持内部讲师的授课管理与培养工作;3.2内部讲师工作职责3.2.1参与课程的前期培训需求调研,明确各公司员工的培训需求,向人事行政部提供准确的员工培训需求资料; 3.2.2开发设计有关课程,如培训标准教材、辅助材料、案例及游戏、授课PPT演示文档、试卷及标准答案等,并定期改进以上资料;3.2.3制定、落实培训计划,讲授培训课程;3.2.4负责培训后阅卷工作、后期培训跟进工作,以达到预定的培训效果;3.2.5对其他讲师的授课技巧、方法、案例、课程内容等提出改进建议;四、内部培训讲师以下简称内训师管理内容4.1内训师的组建及选拔4.1.1公司本着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对内训师进行选拔;4.1.2凡在管理、业务、专业知识等方面具有较为丰富的经验或特长,工作业绩突出,同时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感染力的人员,可参加内训师选拔;4.2内训师选拔程序:由各项目组/部门推荐或个人自荐,填写内部培训师推荐自荐表,由各项目组/部门负责人审核,报人力资源部审核;4.2.3凡参加外派培训,一次培训时长在2天或以上的人员,经人力资源部考虑,可作为公司临时内训师,具有为员工提供一次时间不少于2小时的培训内容、培训时间自定的义务,如讲课现场效果评估能达到内训师基本要求,经个人申请可纳入公司正式内训师管理;4.2.4内训师分初、中、高讲师三个级别,填写自荐/推荐表时要注明申请的级别,并由人力资源部审核决定,升级需通过内训师资格评审,填写内部培训师升级申报表;其中申请上一等级讲师资格的基本条件是:在上述的授课时数内课程的效果评估课程效果评估以讲师结束整次培训为单位平均在80分以上;讲师在原有等级申请上一职等时,必须具备上一职等的工作能力,相应的工作职责和条件可参考本条例相关内容; 满足以上条件的讲师可向人事行政部提交内部培训师升级申报表,人事行政部将根据平时对学员抽查的培训效果、讲师的授课水平作最后审批;4.3内训师考核小组:内训师考核小组由人事行政总监、培训主管及相关业务部门人员组成,负责对内训师资格、培训课题设置等进行评定,并对内训师的工作情况进行管理;4.4 内训师任职资格条件:4.4.1已转正定级员工;4.4.2工作认真、敬业,绩效显着;4.4.3对所从事的工作拥有较高的业务技能,且具有相当的理论水平;4.4.4在管理、业务、专业知识等方面具有较为丰富的经验或特长,4.4.5具有较强的书面和口头表达能力和一定的培训演说能力;开发课程的试讲考核成绩达到良好以上;4.4.6人事行政部收到内部培训师推荐自荐表后,根据各公司的人员数量、申报人水平、公司的培训需求等情况与申请人所在部门协商,初步确定内部讲师名单并报总经理审批;4.4.7内训师考核小组组织对课程设置及试讲质量进行评定,评定合格者内训师即可上岗;4.4.8内训师等级及入职资格4.1.1初级内训师:具有本专业3年含以上工作经验,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4.1.2中级内训师:具有本专业5年含以上工作经验或担任初级内训师1年以上且年度考核成绩80分以上者,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4.1.3高级内训师:具有本专业8年含以上工作经验或担任中级内训师1年以上且年度考核成绩90分以上者;优秀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4.2特殊人才,要求可以适当放宽;由人事行政部统一定级;4.5内训师的工作职责:4.5.1配合人力资源部开展培训工作;4.5.2开发培训课题,撰写讲义,参与公司内部相关培训教材的编写,并定期改进以上资料;4.5.3参与培训课程内容的审定;4.5.4根据人力资源部的培训安排,讲授培训课程;4.5.5参与对参训人员的课程考试或考查,考后阅、评卷工作、后期培训跟进、答疑等工作;4.5.7内部培训师在接受人力资源部或本部门安排的授课任务后,须按时上课,若因特殊原因不能上课者,应提前一天通知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或本部门相关领导;4.5.8参加相关外训后,须在两周内向内训师考核小组翻讲外训内容;4.8激励措施:4.8.1公司根据内训师的授课时间授课时间可累加计算的长短,按优先顺序提供参加外部培训机会;4.8.3对开发课程和授课表现出色的内训师给予奖励;4.8.4通过每次讲课的课程评估表即全体受训人员打分的平均分满意度高低值,在年底评选出“优秀内部培训讲师”,授予“荣誉证书”,并作为员工晋级、调薪的重要依据;4.8.5若连续两次授课满意度调查总评得分未达到及格60分以上,自动丧失内部培训讲师资格及所享受的一切待遇;4.8.6内训师的授课可享受授课费,按如下标准付费:4.8.9发放授课费的课程必须为人事行政部统一安排并经人事行政部考核合格的课程,发放时间为课程后期跟踪、总结完成后1个月内由人事行政部负责统一申报与支付;以下情况不属于发放授课费的范畴:各类公司、部门会议、活动;试讲、经验交流、其它非正式授课;工作职责要求的授课;授课时数不足1小时的课程;4.9内训师的考核4.9.1人力资源部统一计划与安排内部培训师的授课,并进行内训师授课情况的抽查、评估与跟踪;4.9.2人力资源部对内训师的年度授课绩效进行年终综合考核,人力资源部填写内训师年度考核表,对优秀讲师的奖励在年终绩效考核以与体现;内训师每授课一次,年终考评分加1分,年终绩效考评分加分最多为10分;凡年终内训师考核分评定为90分以上者,授予优秀内训师奖章,年终绩效考评分加10分;13、附件13.1内训师自荐/推荐表13.2课程评价反馈表13.3讲师评价反馈表13.4培训总结报告13.5内训师年终考核表13.7选拔流程图13.11内训师培训课程统计表附件一:内训师自荐表/推荐表内训师自荐/推荐表申请人/推荐人:直属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附件二:课程评价反馈表课程评价反馈表为使今后的培训更能满足员工的需求,请您参加培训后对本次培训进行评价和提出建议,以利我们改进工作;再次感谢您的支持三、具体评价:请在您同意的选项栏打“√”,分值越高表示越满意;四、您的建议:3、您认为哪部分内容对您最有用4、哪部分内容您认为实用性不强3、您认为哪些内容应添加到此次培训中日期:签名:人事行政部附件三:讲师评价反馈表讲师评价反馈表为使各位讲师能够更好的开展各类培训,请您参加培训后对本次培训讲师进行评价和提出建议,以利讲师改进工作;再次感谢您的支持本次培训主讲人:三、具体评价:请在您同意的选项栏打“√”,分值越高表示越满意;四、您的建议:3、您认为此次培训讲师需要在哪些地方进行改进4、您认为哪些内容此次培训讲师表述较好日期:签名:人事行政部附件四:培训总结报告培训总结报告附件五:内训师年终考核表内训师年终考核表附件六:选拔流程图人事行政部各部门负责人培训负责人人事行政总监表单说明人事行政部发文内训师自荐/推荐表初审标准材料递交发文公示附件十一:内训师课程统计表内训师课程统计表填表说明:1、课程详细说明:应包括课程名称,培训范围2、证明人由参训学员签字3、课时不足15分钟的不予计算,超过15分钟不足半小时的按照半小时计算,超过半小时的按1课时计算;。
培训师的管理制度

培训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培训师的管理,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培训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构所有从事培训工作的培训师。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旨在激发培训师的工作热情,提升其专业素养。
第二章职责与权利第四条培训师职责: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本机构规章制度;2. 严格按照培训大纲和课程内容进行授课;3. 课前做好充分准备,确保课程质量;4. 关注学员学习需求,及时解答学员疑问;5. 收集学员反馈,不断改进教学方法;6. 参与机构组织的各类培训和研讨活动;7. 维护机构形象,不得擅自对外发表与本机构立场不符的言论。
第五条培训师权利:1. 享有本机构规定的薪酬待遇;2. 参与机构内部晋升、评优评先等评选活动;3. 对机构的管理和培训工作进行监督和建议;4. 接受机构提供的专业培训和发展机会;5. 享有个人隐私保护和合法权益。
第三章培训师选拔与任用第六条培训师选拔:1. 具备相关领域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2. 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3. 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4.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
第七条培训师任用:1. 经面试、试讲等环节选拔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2. 根据培训师的专业背景和教学能力,分配相应的培训课程;3. 定期对培训师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继续担任培训师。
第四章培训师培训与发展第八条培训师培训:1. 机构定期组织培训师参加外部专业培训;2. 鼓励培训师参加行业认证和职称评定;3. 提供内部培训和研讨活动,提升培训师教学水平。
第九条培训师发展:1. 设立培训师晋升机制,鼓励优秀培训师晋升;2. 为培训师提供职业生涯规划指导;3. 关注培训师个人成长,提供良好的发展平台。
第五章奖惩与考核第十条奖惩:1. 对表现优秀的培训师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2. 对违反本制度或工作失职的培训师进行处罚。
第十一条考核:1. 定期对培训师的教学质量、学员满意度等进行考核;2. 考核结果作为薪酬调整、晋升和奖惩的依据。
培训师管理制度

培训师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培训师的管理,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培训的有效性和合规性,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培训师资质要求1.培训师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背景和知识技能,能够胜任所负责的培训内容。
2.培训师必须具备相关的培训经验和教学能力,能够有效地传授知识和技能。
3.培训师必须持有有效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培训师资格证书。
4.培训师必须经过公司内部的培训师认证,认证标准由公司制定,并定期进行复审。
三、培训师的职责和权益1.培训师必须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师培训和研讨活动,不得擅自缺席。
2.培训师必须按照培训计划和教学大纲,认真备课和授课,确保培训内容的全面和准确。
3.培训师必须积极与培训对象进行互动和交流,及时解答他们的问题和疑虑。
4.培训师有权要求培训对象遵守培训纪律,不得私自离开培训现场或干扰培训秩序。
5.培训师有权在培训过程中进行相关的评估和考核,以评估培训效果和培训对象的学习成果。
四、培训师的管理和监督1.公司将建立培训师管理档案,记录培训师的资质、经验和评估结果。
2.培训师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交相关的培训报告和评估表。
3.公司将定期组织对培训师进行业绩评估和能力提升培训,对表现优秀的培训师进行表彰和奖励。
4.如果培训师的表现不符合要求或存在违纪行为,公司有权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或解除培训师的聘用关系。
五、培训师的培训资源和设备1.公司将提供必要的培训资源和设备,包括培训材料、教具和技术支持。
2.培训师有权使用公司提供的培训资源和设备,但必须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不得私自转借或私自更改。
3.培训师有义务及时向公司反馈培训资源和设备的需求,并对其进行维护和保养。
六、附则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执行,如有需要,可随时进行修订和补充。
培训师规范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培训师的管理,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培训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从事培训工作的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内部讲师、外部讲师和兼职讲师。
第三条培训师规范管理制度旨在明确培训师的权利、义务和职责,促进培训师的专业成长,提升培训效果。
第二章培训师资格第四条培训师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2. 具有相关专业背景或实践经验,熟悉所授课程内容;3. 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表达能力、组织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4. 具有相关培训师资格证书者优先。
第五条培训师资格认定:1. 公司内部讲师:由部门推荐,人力资源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2. 外部讲师: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培训需求,经过选拔和考核后确定;3. 兼职讲师: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培训需求,与讲师本人协商确定。
第三章培训师职责第六条培训师应履行以下职责:1. 认真备课,确保培训内容准确、生动、实用;2. 按时参加培训活动,确保培训计划的顺利实施;3. 积极与学员互动,解答学员疑问,关注学员反馈,及时调整培训方式;4. 参与培训效果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改进培训工作;5. 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培训师培训和交流活动,不断提升自身专业水平。
第四章培训师考核第七条培训师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两部分。
1. 日常考核:包括学员满意度调查、培训效果评估、工作态度等方面;2. 年度考核:包括培训课程质量、培训效果、个人成长等方面。
第八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第九条对考核不合格的培训师,公司将进行约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改进;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将取消其培训师资格。
第五章培训师待遇第十条培训师享有以下待遇:1. 享有与公司内部其他员工相同的薪酬福利待遇;2. 根据培训效果和考核结果,享有一定的奖金和晋升机会;3. 公司提供培训师专业发展的培训和交流机会。
第六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艺术培训老师管理制度

艺术培训老师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和优化艺术培训老师队伍的管理,提升教学质量,达到培训目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职责分工1. 艺术培训老师(1)认真执行培训计划,按时完成教学任务;(2)精心备课,提高授课水平,增强学生学习兴趣;(3)积极与学生互动,倾听学生需求,耐心解答学生问题;(4)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得迟到早退,不得私自调课;(5)珍视职业操守,不得以任何形式索取学生额外费用。
2. 教务主任(1)负责安排老师的教学课表,协调老师教学任务;(2)监督老师的教学质量,进行教学检查,及时反馈意见;(3)组织教师培训,提升教师的教学能力;(4)处理老师之间的矛盾纠纷,维护良好师生关系。
3. 学校领导(1)负责全面监督管理培训老师队伍;(2)定期评估培训老师的教学表现,激励优秀老师,督促落后老师改进;(3)制定并修订培训老师管理制度,提升管理水平;(4)及时处理重大纠纷事件,确保培训秩序稳定。
三、管理机制1. 师德师风艺术培训老师要具备过硬的师德师风,以身作则,言传身教,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
2. 教学管理学校领导应当建立走班制度,统一规划老师教学课表,确保教学质量。
教务主任应当根据学生需求和老师特长,科学合理地安排老师授课内容。
3. 教学评估学校领导应当定期对老师进行教学表现评估,从课堂教学效果、学生成绩、教学态度等方面对老师进行综合评估,激发老师的教学热情。
4. 培训考核学校领导应当定期组织老师进行培训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教学水平、师德师风、教学业绩等方面,对考核合格的老师进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老师进行培训辅导。
5. 培训奖惩学校领导应当建立奖惩机制,对于教学表现优秀的老师,应当进行适当奖励,激发其学习动力;对于教学表现不佳的老师,应当进行适当处罚,推动其改进工作。
六、附则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学校领导有权进行修订。
经过上述对艺术培训老师管理制度的详细阐述,相信此制度将会为培训机构的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提供有力保障,为培训老师的教学工作提供明确标准和规范指导。
技能培训师资管理制度

技能培训师资管理制度一、前言技能培训师资管理制度是指为规范技能培训师的选拔、使用、培训和考核等工作,保障技能培训师队伍的质量和数量,提高技能培训工作的水平和效果,构建合理的技能培训师队伍管理机制的一套管理规定和制度。
二、基本原则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选拔、使用、培训、考核技能培训师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不搞拉帮结派和关系户,确保选拔使用工作的公正和公平。
2、激励和约束原则。
通过对技能培训师的激励和约束,提高技能培训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队伍的创新意识和责任感。
3、优势互补原则。
充分利用技能培训师队伍的各种资源和优势,形成优势互补的师资队伍。
4、高标准、严要求原则。
对技能培训师的选拔和使用,要严格按照一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保证技能培训师队伍的素质。
三、技能培训师资的选拔1、选拔条件(1)拥有相关的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丰富的相关工作经验和技能培训工作经验;(2)具有良好的教学能力,能够在技能培训课程中起到实际指导和支持作用;(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4)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表达能力;(5)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团队精神。
2、选拔程序(1)组织相关部门或机构进行征集、推荐或提名;(2)组织选拔委员会进行综合评议和面试;(3)择优确定技能培训师。
四、技能培训师的使用1、使用方式(1)按照不同的培训任务和需要,合理安排和配置技能培训师;(2)技能培训师可以参与授课、辅导、督导和考核等活动。
2、使用原则(1)能力能者上,不论年龄和资历;(2)技能培训师的使用要适应实际的工作需求;(3)注重团队合作和资源整合。
五、技能培训师的培训1、培训内容(1)技能培训师的心理素质培训;(2)技能培训师的教学方法和技巧培训;(3)技能培训师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培训。
2、培训方式(1)技能培训师的集中培训;(2)技能培训师的实际操作培训;(3)技能培训师的学习和交流培训。
六、技能培训师的考核1、考核内容(1)技能培训师的教学水平;(2)技能培训师的师德师风;(3)技能培训师的工作态度和工作效果。
内训师管理制度

内训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内部培训工作,提升员工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培训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内训师是公司内部从事培训教育工作的专业人员,具有较强的专业背景和丰富的教育培训经验。
第四条公司将内部培训师管理工作列入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依据规范的管理程序和流程,加强对内部培训师的管理和培训。
第五条公司内部培训师管理制度的宗旨是保障内部培训师的权益,提高内部培训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促进公司人力资源的全面发展。
第六条公司依法管理内部培训师的培训工作,落实内部培训师的岗位职责和权利,树立正确的培训观念,提高内部培训的管理水平。
第七条公司内部培训师管理制度执行机构为人力资源部,包括培训部门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
第二章内训师招聘第八条公司内部培训师的招聘工作按照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程序执行,招聘岗位为内部培训师。
第九条内部培训师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教学经验,具有较强的学科专业和实践能力,具有一定的师德和人际交往能力。
第十条内部培训师的招聘工作由人力资源部门和培训部门共同组织进行,以面试和笔试的方式进行选拔。
第十一条招聘内部培训师需有书面的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并制定相关的任职资格标准。
第十二条招聘内部培训师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入职。
第三章内训师职责第十三条内部培训师的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公司内部的员工培训工作,包括员工岗前培训、专业技能培训、领导力提升培训等。
第十四条内部培训师应当制定合理的培训计划和教学方案,组织员工培训并进行培训效果考核。
第十五条内部培训师应当不断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和教育能力,参加公司组织的教师培训和教育研讨会。
第十六条内部培训师应当积极配合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开展员工综合素质能力的评价工作,并及时反馈培训效果。
第十七条内部培训师在工作中应当注重员工教育的实效性,根据员工的实际需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定制化的培训计划。
兼职培训师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兼职培训师的管理,提高培训质量,保障学员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培训行业管理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从事各类教育培训活动的兼职培训师的管理。
第三条兼职培训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二)资质优先,能力匹配;(三)责任明确,服务至上。
第二章兼职培训师资格第四条兼职培训师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二)具有相关专业背景或实践经验,能够胜任培训工作;(三)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能力;(四)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培训任务。
第五条兼职培训师应取得以下资格之一:(一)相关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二)相关专业的高职(高专)学历;(三)具有相关领域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四)具备其他能够证明其教育教学能力的资格证书。
第三章兼职培训师聘用第六条兼职培训师聘用应通过以下程序:(一)培训机构发布兼职培训师招聘信息;(二)应聘者提交相关资料;(三)培训机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四)培训机构组织面试和试讲;(五)双方签订聘用合同。
第七条兼职培训师聘用合同应明确以下内容:(一)培训师姓名、性别、年龄、学历、专业背景等基本信息;(二)培训内容、课时、授课时间等教学安排;(三)培训师待遇、费用结算方式等经济事项;(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五)合同期限、终止条件等。
第四章兼职培训师管理第八条兼职培训师在培训期间应遵守以下规定:(一)按照教学计划和要求进行授课;(二)保证教学质量,确保学员满意度;(三)维护培训机构声誉,不得进行虚假宣传;(四)遵守培训机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
第九条兼职培训师的教学质量评估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学员满意度调查;(二)同行评议;(三)培训机构监督评估。
第十条兼职培训师如有以下情况之一,培训机构有权解除聘用合同:(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二)严重违反培训机构规章制度;(三)教学质量不达标;(四)其他应予解除合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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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师管理办法
一.为搭建×培训师资共享平台,为企业提供优质、实用的师资资源,切实提高培训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二. 培训师条件:
1. 有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具有开拓创新精神。
热爱教育培训事业,
热心为兵工教育事业服务,并具有一定从事培训工作的时间和精力。
2. 具备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
不断接受新知识、新技术、新信息,并
将其融入教学组织中,为学员更新、拓宽、增补知识服务。
3. 具备较强的分析能力和良好的演讲能力,富有激情、亲和力和感染力。
有良好
的文字表达能力、沟通能力,思维敏捷。
会熟练使用现代培训工具,制作电子课件。
4. 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两年以上企业培训授课经验。
三.培训师聘请范围及程序:
1. 培训师聘请范围: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优秀内部培训师、有关大专院校资深教
师等。
2. 按照培训师受聘条件,根据企业推荐或自荐,填写《培训师登记表》(见附件)。
3. 教育中心负责对培训师甄选并聘请,发给聘书,聘期二年。
四.培训师职责:
1. 了解培训学员的现状及组织者对课程的期望,策划培训课程内容。
2. 根据培训需求,准备学习材料,收集与课程相关的资料、信息、案例、活动,深
刻理解并有效整合培训内容,设计培训授课方式,精心制作电子课件,确保培训内容的专业性与生动性。
3. 根据企业需求和教育中心安排深入企业巡讲。
专业并生动地进行课程讲授,做好
现场把控,根据课程反馈,不断完善培训课程。
4. 做好培训记录并跟进培训后的效果反馈;分析总结培训工作,提出培训管理与课
程完善合理化建议;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并提交分析报告。
5. 原则上承担课程主管教师职责。
6. 负责本课程远程辅导答疑。
四.培训师管理和考核:
1. 培训师由教育中心每年建立管理档案并进行业务考核。
在聘期间,对不称职的培
训师可予解聘。
2. 培训师聘任到期后,根据培训课程设置情况可予续聘。
五.培训师待遇:
1. 根据教育中心的统一安排,培训师到企业进行面授辅导服务,按照1000-2000
元/天的标准支付津贴,由所服务的企业和教育中心共同承担。
培训师食宿由所服务的企业承担,差旅由教育中心承担。
2. 培训师承担课程主管教师职责,按课程主管教师的津贴标准发放津贴。
3. 根据培训师授课、远程辅导答疑等工作情况,教育中心将发给适当津贴。
六.本规定从2011年开始执行。
附件:
培训师登记表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