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平瓦斯抽采计量监测装置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39号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平〔2011〕39号

关于印发《中平能化集团瓦斯抽采计量监测装置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

通知

各瓦斯抽采(突出)矿井,集团各职能部室,安监局:《中平能化集团瓦斯抽采计量监测装置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已经集团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平能化集团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电子公文)

中平能化集团瓦斯抽采计量监测装置

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提升瓦斯治理理念,推进煤与瓦斯共采,规范管理瓦斯抽采系统计量监测装置的安装、维护和使用管理,严格抽采计量考核,实现“双不”,保障安全生产,现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瓦斯抽采的计量工作必须使用自动连续计量监测

装置,实现对抽出瓦斯混合量、纯量的自动监测、自动计量、自

动统计(换算成标态)。

第二条瓦斯抽采计量监测装置必须纳入本矿井安全监测

监控系统,实现实时监测,按照考核周期等要求生成日、月、季、年等时段报表,定时输出日报、月报,按照统计周期上报报表并

存档备查。

第三条瓦斯抽采系统计量监测装置必须是本矿井安全监

控系统安全标志证书确认的关联设备。瓦斯抽采计量监测装置为

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重要组成部分,由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

理部门、单位统一管理。

第四条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瓦斯抽采工作执行成本补贴

政策。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