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瓦斯矿井瓦斯管理(正式)
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管理规定
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管理规定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管理规定第1条矿井瓦斯等级划分:矿井瓦斯等级的分级指标为瓦斯相对涌出量和绝对涌出量。
二氧化碳相对涌出量和绝对涌出量只作为矿井二氧化碳涌出情况的了解,不进行二氧化碳等级划分。
1.低瓦斯矿井:矿井瓦斯相对涌出量≤10m3/t且矿井瓦斯绝对涌出量≤40m3/min。
2.高瓦斯矿井:矿井瓦斯相对涌出量>10m3/t或矿井瓦斯绝对涌出量>40m3/min。
3.低瓦斯矿井中的高瓦斯区:低瓦斯矿井中,相对涌出量大于或等于10 m3/t或有瓦斯喷出的区域,按高瓦斯矿井标准进行管理。
4.瓦斯(二氧化碳)喷出区域:在连续20m巷道范围内,涌出瓦斯量≥1.0m3/min,且持续时间在8h以上时,该采区即定为瓦斯(二氧化碳)喷出区域。
5.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矿井在采掘过程中,只要发生过1次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该矿井即为突出矿井,发生突出的煤层为突出煤层。
第2条所有生产矿井和正在建设的矿井都必须进行年度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鉴定。
低瓦斯矿井高瓦斯采区的鉴定工作与矿井瓦斯鉴定工作同时进行。
第3条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鉴定工作应在生产正常时进行,鉴定地点的选择要按矿井、煤层、一翼、水平和采区以及瓦斯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分别选点,被鉴定地点的回采产量应达到该地区总产量的60%。
第4条鉴定工作应在5至9月份进行,期间任选一个月,在上、中、下旬中各选一天(间隔10天),每天分三班或四班进行。
测定点应选在测风站,若测点无测风站,可选断面规整,无杂物堆积的一段平巷进行测定。
第5条抽放瓦斯的矿井,在鉴定之日内还必须测定相应区域的抽放瓦斯量。
按照包括抽放瓦斯量在内的相对瓦斯涌出量和绝对涌出量来鉴定矿井瓦斯等级。
第6条参加瓦斯鉴定工作人员,必须进行必要的专业培训,能够胜任工作。
所用仪器仪表、设备必须具有校验合格证。
第7条矿根据测定、化验结果,编制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鉴定报告。
瓦斯防治基本要求
瓦斯防治基本要求一个矿井中只要有一个煤(岩)层发觉瓦斯,该矿井即为瓦斯矿井。
瓦斯矿井必需依照矿井瓦斯等级进行管理。
矿井瓦斯等级,依据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矿井肯定瓦斯涌出量和瓦斯涌出形式划分为:(1)低瓦斯矿井: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小于或等于10m3/t且矿井肯定瓦斯涌出量小于或等于40m3/min。
(2)高瓦斯矿井: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大于10m3/t或矿井肯定瓦斯涌出量大于40m3/min。
(3)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
低瓦斯矿井中,相对瓦斯涌出量大于10m3/t或有瓦斯喷出的袼褙区域(采区或工作面)为高瓦斯区,该区应按高瓦斯矿井管理。
矿井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中瓦斯货二氧化碳浓度超过0.75%时,必需马上查明缘由,进行处理。
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需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实行措施,进行处理。
采掘工作面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需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缘由,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开采有瓦斯或二氧化碳喷出的煤(岩)层时,必需实行下列措施:(1)打前探钻孔或抽排钻孔。
(2)加大喷出危急区域的风量。
(3)将喷出的瓦斯或二氧化碳直接引入回风巷或抽放瓦斯管路。
有下列状况之一的矿井,必需建立地面永久抽放瓦斯系统或井下临时抽放瓦斯系统:(1)一个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或一个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n,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的。
(2)矿井肯定瓦斯涌出量达到以下条件的:①大于或等于40m3/min;②年产量1.0Mt~1.5Mt的矿井,大于30m3/min;③年产量0.6Mt~1.0Mt的矿井,大于25m3/min;④年产量0.4Mt~0.6Mt的矿井,大于20m3/min;⑤年产量小于或等于0.4Mt的矿井,大于15m3/min。
(3)开采有煤与瓦斯突出危急煤层的。
高瓦斯矿井煤巷掘进工作面应安设隔(抑)爆设施。
矿井瓦斯防治安全生产管理要求(二篇)
矿井瓦斯防治安全生产管理要求一、瓦斯的性质和危害1、瓦斯的性质:瓦斯是一种五色、无味、无臭的气体,它几乎比空气轻一半,因此瓦斯容易积聚在巷道的上方,空顶处和掘进上山工作面中,瓦斯无毒,但有窒息性;瓦斯难溶于水,但扩散性与渗透性很强;瓦斯遇火能燃烧,能爆炸,但不能助燃。
2、瓦斯的危害:瓦斯是煤矿普通存在、危害最大的气体,全国的所有煤矿都是瓦斯矿井。
瓦斯能使人窒息,特别是发生煤与斯突出时更易窒息。
瓦斯燃烧、爆炸,造成大量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社会影响极坏。
瓦斯连续爆炸损失更大。
二、瓦斯爆炸的必要条件与防治措施:1、瓦斯爆炸的必要条件:瓦斯爆炸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①瓦斯浓度达到5---16%;②引爆火源温度在650-750℃。
③空气中的氧浓度在12%以上。
2、预防瓦斯爆炸的措施:①防止瓦斯积聚a、加强通风。
做到供风稳定,连续不断,安全可靠,保证风量。
b、加强检查。
《规程》规定:矿井必须建立瓦斯检查制度,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员和检查仪器。
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的检查次数:低瓦斯矿井每班至少检查2次,高瓦斯矿井每班至少检查3次;采掘工作面二氧化碳浓度每班至少检查两次。
每次停风后、恢复通风之前和放炮后都必须先检查瓦斯。
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有瓦斯喷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和瓦斯或二氧化碳涌出量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并安装甲烷断电仪。
井下一切工作地点和硐室必须纳入瓦斯检查范围,每班至少检查一次。
井下停风地点栅栏外风流中瓦斯浓度每天至少检查1次,挡风墙外的瓦斯浓度每周至少检查1次。
c、及时处理局部瓦斯积聚。
《规程》规定: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时,附近20m 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d、抽放瓦斯。
②防止瓦斯引燃:a、严格明火管制。
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下井,井下严禁吸烟,严禁穿化纤衣服;井下禁止使用电炉,禁止井下拆卸矿灯;井口房和通风机房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煤矿瓦斯防治责任制及瓦斯防治管理制度(3篇)
煤矿瓦斯防治责任制及瓦斯防治管理制度一、煤矿瓦斯防治责任制煤矿瓦斯防治责任制是指明煤矿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对瓦斯防治工作的具体责任和任务,是保障煤矿安全生产的基础。
1.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是煤矿瓦斯防治的责任主体,对煤矿瓦斯防治工作负最终责任。
主要负责人要充分认识瓦斯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制定和完善瓦斯防治管理制度,确保瓦斯防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2. 煤矿瓦斯防治班子的责任:煤矿瓦斯防治班子由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负责统筹瓦斯防治工作,制定瓦斯防治工作计划和方案,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及时解决重大瓦斯防治问题。
3. 煤矿生产责任人的责任:煤矿生产责任人是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具体负责人,要负责瓦斯防治工作的组织、指挥和监督,确保瓦斯防治措施的落实。
4. 煤矿瓦斯防治专职机构的责任:煤矿瓦斯防治专职机构是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具体负责单位,要负责瓦斯抽放、瓦斯检测、瓦斯治理等工作的执行,保证瓦斯防治工作的有效进行。
5. 作业人员的责任:煤矿作业人员是瓦斯防治工作的直接参与者,要严格遵守瓦斯防治规章制度,认真执行瓦斯防治措施,密切关注瓦斯动态,及时报告瓦斯异常情况。
二、瓦斯防治管理制度瓦斯防治管理制度是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组织体系和工作流程,是确保瓦斯防治工作有序进行的基础。
1. 瓦斯防治管理制度的制定:煤矿企业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瓦斯防治管理制度,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要求。
2. 瓦斯防治计划的制定:煤矿企业应制定瓦斯防治计划,明确瓦斯防治的目标、任务和措施,确保瓦斯防治工作的有序进行。
3. 瓦斯抽放工作的管理:瓦斯抽放是瓦斯防治的重要环节,煤矿企业应建立瓦斯抽放管理制度,明确瓦斯抽放的工作程序和要求,确保瓦斯抽放的有效进行。
4. 瓦斯检测工作的管理:瓦斯检测是瓦斯防治的重要环节,煤矿企业应建立瓦斯检测管理制度,明确瓦斯检测的频次和标准,及时发现和处理瓦斯异常情况。
低瓦斯矿井工作制度
低瓦斯矿井工作制度一、总则为确保煤矿安全生产,预防瓦斯事故,提高矿井安全生产水平,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低瓦斯矿井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组织机构1. 矿井应设立瓦斯防治领导小组,组长由矿长担任,副组长由总工程师担任,成员包括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通风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等。
2. 矿井应设立专门的瓦斯检查队伍,负责矿井瓦斯的检查、监测和处理工作。
3. 矿井应设立瓦斯防治技术研发中心,负责瓦斯防治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
三、瓦斯检查与监测1. 矿井应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在矿井及采区回风、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以及有人作业的地点设置瓦斯检查点。
2. 瓦斯检查工必须携带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对矿井内的瓦斯浓度进行实时监测。
3. 矿井应定期对瓦斯浓度进行采样化验,确保瓦斯数据的准确性。
4. 矿井应建立健全瓦斯监测档案,记录瓦斯浓度、检查时间、检查地点等信息。
四、瓦斯防治措施1. 矿井应根据瓦斯涌出量、变化规律和煤层地质条件,制定合理的瓦斯防治措施。
2. 矿井应加强通风管理,确保矿井通风系统稳定可靠。
3. 矿井应采用无火花防爆设备,降低瓦斯爆炸风险。
4. 矿井应加强煤层注水,降低煤层瓦斯含量。
5. 矿井应开展瓦斯抽采工作,减少瓦斯涌出。
6. 矿井应加强瓦斯排放管理,确保瓦斯排放安全。
五、应急预案与救援1. 矿井应制定完善的瓦斯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应急措施、应急流程等。
2. 矿井应定期组织瓦斯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提高矿井应急响应能力。
3. 矿井应配备足够的应急救援设备,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4. 矿井应建立健全瓦斯事故救援体系,明确救援队伍、救援装备、救援物资等。
六、培训与宣传教育1. 矿井应定期组织瓦斯防治知识培训,提高矿工的瓦斯防治意识和技能。
2. 矿井应加强瓦斯防治宣传教育,提高全体职工对瓦斯防治工作的重视程度。
低瓦斯矿井高瓦斯区的瓦斯防治及管理
低瓦斯矿井高瓦斯区的瓦斯防治及管理一、概况冯家塔煤矿属低瓦斯矿井,煤尘具有爆炸危险性,属不易自燃易自燃煤层。
矿井投产后,形成主斜井、副斜井进风,一号回风斜井回风的中央并列式通风系统。
井田内各煤层瓦斯含量低,变化在0・020・18ml/gr之间。
其中各煤层沼气(CH 4 )含量为0.02〜0.18ml/gr,均属于低沼气等级;CO2含量变化在0.01〜0.12 ml/gr。
瓦斯自然成分主要为N2,占总量的89.93 - 99.35% ;次为CO 2,占总量的0.65〜10.07%,且随深度加大而增高的趋势较明显;CH4占总量的0.〜1.41 %, 一般为0. %.各煤层N2含量〉89%,CO 2含量一般<6 %,故井田内各煤层均处于氮气带。
按用风地点确定矿井一期风量为127 m 3/s, 二期风量为164m 3/s。
一号回风斜井选用FBCDZ-8-No28 型防爆轴流式通风机2台,1台工作,1台备用.初期每台通风机配2台YBF450S 1 8 型隔爆电动机(160kW、10kV、750r/min );后期更换电动机,每台通风机配2台YBF560S 2-8型隔爆电动机(280kW、10kV、750r/min)。
二、瓦斯防治及管理通过对本区域瓦斯的赋存状况分析,瓦斯涌出量若有所增大,即使增大幅度较小,但在采取常规瓦斯防治和管理的同时,采取煤层工作面瓦斯提前释放的瓦斯防治措施。
(一)常规措施1)加强通风系统管理,建立稳定可靠的通风系统。
不能靠无限地增加风量来解决瓦斯问题:一是风量过大将使煤尘飞扬;二是随着风量的增大,流经采空区的风量、风速加大、瓦斯流线延深、变密,强化了风流和采空区的瓦斯交换,风流携带出的采空区瓦斯量也相应增加。
故掘进巷道使用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分风和三专两闭锁"装置,并有专人检查试验其性能,保证完好。
2)加强瓦斯检查与监测.严格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瓦斯综合治理12字方针.虽然冯家塔煤矿是低瓦斯矿井,但按照高瓦斯矿井管理,每一个采掘工作面均有瓦斯检查人员,一人一面,坚持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矿井瓦斯管理规定
矿井瓦斯管理规定一、井下空气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发现异常,必须立即向矿(井)长和公司调度汇报,进行处理。
1、采掘工作面的进风流中氧气浓度不低于2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5%。
2、矿井中其它有害气体的浓度不得超过:一氧化碳<0.0024%;二氧化硫<0.0005%;氧化氮<0.0025%;硫化氢<0.00066%;氨<0.004%。
3、凡有人作业的地点及机电设备安装地点附近20m内,瓦斯浓度不超过1%。
4、采掘工作面温度不超过26°C。
温度超过30°C,必须停止作业,机电硐室的温度不超过30°C,超过34°C时,必须停止使用,进行处理。
二、加强矿井通风管理:1、矿井应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矿井通风质量标准》的要求,形成合理、可靠、完善的通风系统,以确保采掘工作面、机电硐室及所有用风地点有足够的符合要求的新鲜空气和适宜温度。
若要改变矿井一异、一个水平、一个采区的通风系统时,必须有完善的通风设计,报西区煤管局批准后,方可实施。
2、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矿井通风质量标准》设齐通风设施,主要风门、风筒、密闭、电气设备、主要电缆等应挂牌由专人经常检查、维护管理。
以确保矿井通风系统、通风设备和供电安全、可靠运行。
3、矿井主要通风机,必须保证能连续运转,故应安设双风机、双电源,备用风机必须能在10分钟内开动。
4、杜绝不合理串联通风、扩散通风和老塘通风,严禁微风、无风作业。
5、采掘工作面实行独立通风有困难时,在制定措施后,可采用串联通风,但次数不超过一次。
其措施是,必须在进入被串联工作面风流中设瓦斯断电仪,且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0.5%,其它有害气体浓度都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00条的规定。
6、严格局部通风管理:①所有局部通风机必须完好,必须实行风电闭锁。
风机安设位置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
风筒吊挂做到平、稳、直、逢环必挂,拐弯用弯头,接头严密,有破损及时粘补。
矿井瓦斯管理及超限处理制度
矿井瓦斯管理及超限处理制度一、矿井瓦斯管理(一)通风区每月编制矿井瓦斯检查点设置计划,报矿总工程师审批后认真组织实施。
检查地点的设置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49条的规定。
(二)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瓦斯涌出量比较大,变化异常的个别采掘面都必须设专人、专头随时检查瓦斯。
瓦斯检查员发现瓦斯超限时,有权决定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三)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必须实时监控全部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变化及被控设备的通、断电状态。
监控室落实人员24小时值班,发现井下瓦斯超限报警时,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矿井必须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四)矿井必须有完善的独立通风系统,生产水平和采区必须实行分区通风;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布置采掘工作面,防止不合理集中生产和突击生产。
(五)局部通风机必须由指定人员管理,保证正常运转。
严禁使用3台以上局部通风机同时向1个掘进工作面供风。
使用2台局部通风机向同一地点供风的,必须同时实现风电闭锁。
(六)机车进入回风区域必须带便携式瓦斯检测仪。
二、瓦斯超限处理(一)井下严禁瓦斯超限作业,瓦斯超限作业,必须严肃追查处理。
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L0%时,必须停止使用电钻;瓦斯浓度达到L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爆破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严禁爆破;爆破作业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二)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若发生临时停风或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必须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长期停风区域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
(三)井下工作面和其他工作地点不得有瓦斯积聚(瓦斯浓度在2%以上,体积达0.5m3以上),若发现瓦斯积聚必须进行追查处理;井下工作面严禁瓦斯超限作业,一经发现,必须作为事故认真追查当班瓦检员和施工队(组)的责任,严肃处理。
(四)井下发现瓦斯积聚或超限,矿总工程师必须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如当班处理不完,瓦检员必须在现场交接班Q绝不允许违背《规程》随意提高瓦斯管理浓度,否则不论造成事故与否,都要追究矿长和总工程师的责任。
瓦斯监测系统管理规定(3篇)
瓦斯监测系统管理规定一、瓦斯探头的位置及设置1、低瓦斯矿井回采面,应在工作面上风巷距工作面切眼____米处安设瓦斯探头。
瓦斯报警点:____%;断电点:____%;断电范围:工作面及回风巷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
2、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回采面,应在工作面上风巷距工作面切眼10m处、距采区回风巷10-15m处各安装一台瓦斯探头。
第一台探头报警点、断电点、断电范围与低瓦斯回采面相同;第二台探头报警点为____%、断电点为____%,断电范围为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
3、回采面采用串联风时,进入串联工作面的风流中必须安装瓦斯传感器。
瓦斯报警、断电点为____%,断电范围为回采工作面及其进回风道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
4、低瓦斯矿井的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巷道掘进工作面,必须在工作面设置甲烷传感器,传感器离迎头距离:煤巷小于30m,半煤岩巷小于50m,岩巷小于80m。
5、掘进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应在该面局扇前3-5m处安装瓦斯传感器,瓦斯报警点以及断电点均为____%,断电范围为被串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
6、瓦斯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0.3m,距巷道侧壁不小于0.2m。
二、监测系统信息管理1、监测中心每班必须有一名值班员值班,值班员应认真监视电脑显示器所显示的信息,记录系统运行状态,负责打印监测日报表。
接到报警、断电信号后,要立即通知通风工区值班室和矿调度室。
2、监测值班班长必须对监测系统中出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以书面报告的形式,送通风区长指示后报送矿长和总工程师审阅,并及时向公司通风部门汇报。
3、监测日报应每天送矿长和总工程师审阅签字。
三、监测系统的使用和维护1、编制采掘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对传感器的数据、安装位置、主机、动力开关安设地点等做出明确规定,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2、通风部门负责监测装置的安装、调试、维护和回收工作。
矿井瓦斯管理制度(3篇)
矿井瓦斯管理制度一、组织领导以瓦斯防治为突破口,坚持“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十二字方针和“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十六字工作体系的要求,围绕瓦斯治理工作,狠抓落实,强化管理,搞好监督检查,务求实效,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进一步加强瓦斯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防治工作的责任体系。
成立瓦斯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矿井瓦斯治理的各项工作。
矿长担任组长,生产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成员由通防专业组、通修队干部和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担任。
依靠科技进步,加强技术管理,切实加大安全投入,建立完善瓦斯治理的技术保障体系,完善防治瓦斯的基础设施,提高综合防范能力。
进一步完善优化矿井通风系统,坚决做到以风定产;完善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实现监测监控;进一步研究矿井瓦斯涌出规律,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
通过瓦斯防治技术的发展和创新,有效地预防瓦斯煤尘事故的发生,牢牢掌握煤矿安全生产的主动权,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到实处。
二、瓦斯检查制度瓦斯检查制度有瓦斯巡回检查、一炮三检和矿井防灭火检查等内容。
瓦斯巡回检查指瓦斯检查员按指定路线、地点、时间所进行的常规瓦斯检查;一炮三检指采掘工作面定放炮过程中,装药前、放炮前和放炮后进行瓦斯检查;防灭火检查包括对密闭内外、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回风巷及其它可能发火地点的气体成份与温度等项目的检测。
(一)、瓦斯巡回检查1.瓦斯检查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瓦斯检查点设置要求如下:(1)矿井总回风巷、一翼回风巷、采区回风巷,回风流中的机电硐室。
(2)采煤工作面:采煤工作面需在工作面风流、回风隅角、回风流设置瓦斯检查点;串联通风的采煤工作面,需在被串联面的进风流中加设瓦斯检查点;残采或带采帮煤等回收煤柱作业地点;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高冒处、密集处等其它地点,瓦斯检查员要随时检查。
(3)掘进工作面:掘进工作面风流及回风流;串联通风时,被串局扇吸风口外20m范围的进风流中。
低瓦斯矿井瓦斯管理(3篇)
低瓦斯矿井瓦斯管理低瓦斯矿井是指瓦斯含量较低,一般在1%以下的矿井。
尽管瓦斯含量相对较低,但瓦斯的危害性仍然存在,一旦矿井内瓦斯积聚过多,就会导致瓦斯爆炸的发生。
因此,低瓦斯矿井的瓦斯管理十分重要,本文将从瓦斯的来源、检测和管理方面对低瓦斯矿井的瓦斯管理进行探讨。
首先,低瓦斯矿井的瓦斯来源主要有三个方面。
第一,地层中的天然瓦斯是低瓦斯矿井最主要的瓦斯来源。
地层中的煤层、岩层等含有大量的天然瓦斯,矿井开采时会释放出瓦斯。
第二,矿井的通风系统也是低瓦斯矿井瓦斯的来源之一。
矿井通风不畅时,瓦斯无法及时排出,会积聚在井下空间中。
第三,矿工作业时产生的瓦斯也是瓦斯源之一。
矿工作业时产生的瓦斯主要来自于矿井开采过程中的火花、摩擦等。
其次,低瓦斯矿井的瓦斯检测是瓦斯管理的重要环节。
瓦斯检测的目的是及时、准确地了解矿井内瓦斯的浓度情况,为矿工的安全作业提供可靠的依据。
常见的瓦斯检测方法主要有四种:一是使用瓦斯检测仪进行现场检测。
瓦斯检测仪可以测量矿井内瓦斯的浓度,并发出警报。
二是使用传感器进行远程监测。
传感器可以实时监测矿井内的瓦斯浓度,并将监测结果传输至监控室。
三是使用瓦斯涌出量法进行瓦斯浓度测定。
这种方法通过测量瓦斯涌出量来间接反映矿井内瓦斯的浓度。
四是使用瓦斯流量仪测定瓦斯量。
这种方法通过测量矿井内瓦斯流动速度来判断矿井内瓦斯的产生速率。
最后,低瓦斯矿井的瓦斯管理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保证矿工的安全作业。
首先,要建立完善的通风系统。
通风系统是矿井瓦斯管理的核心,能有效地将瓦斯排出矿井,降低瓦斯积聚的风险。
其次,要加强瓦斯检测。
瓦斯检测的频率和范围应根据矿井瓦斯的具体情况进行合理确定,确保矿井内的瓦斯浓度处于安全范围内。
再次,要加强瓦斯防治教育和培训。
通过教育和培训,提高矿工对瓦斯的认识和应对瓦斯事故的能力。
最后,要加强瓦斯监测和报警系统的维护和管理。
瓦斯监测和报警系统是矿井瓦斯管理的重要设备,应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2024年瓦斯防治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2024年瓦斯防治管理制度范文一、矿井必须建立瓦斯检查制度,定期进行测定,低沼气矿井中每班至少检测两次,对本班没有进行工作的工作面每班至少到工作面检查一次。
二、瓦斯检查人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报告。
三、通风瓦斯日报必须送矿长、矿总工审阅,一矿多井的矿必须同时送井长、井技术负责人审阅。
四、矿井必须从采掘工作,生产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积聚,当发生瓦斯积聚时,必须及时处理。
具体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井下各处瓦斯的允许浓度及超限处理措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六、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的二氧化碳浓度达到____%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进行处理。
七、井下所有的肓巷、报废巷道必须密闭,临时肓巷必须打栅栏,挂上警示牌,栅栏和警示牌的位置和质量都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并严加管理。
2024年瓦斯防治管理制度范文(二)瓦斯是一种常见的地下气体,具有易燃易爆的特性,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严重危害。
为了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瓦斯防治管理制度在2024年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和完善。
本文将从法规制度、监管措施和技术手段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法规制度1.修订瓦斯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在2024年,政府将出台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包括瓦斯防治法、瓦斯防治管理办法等,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加强对瓦斯开采、运输、储存和使用等环节的监管。
2.制定瓦斯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根据瓦斯事故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政府将制定瓦斯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各级政府和相关单位的责任,并建立完善的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应急救援的能力和水平。
3.加强瓦斯防治宣传和教育:政府将加大力度进行瓦斯防治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瓦斯防治的认识和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减少瓦斯事故的发生。
二、监管措施1.加强瓦斯企业管理:政府将加强对瓦斯企业的监管,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企业管理制度,明确企业的责任和义务,确保企业按照规范进行瓦斯开采、运输、储存和使用等活动。
矿井瓦斯管理制度范本(2篇)
矿井瓦斯管理制度范本一、瓦斯管理的目的和重要性瓦斯是矿井中常见的一种危险气体,具有易燃、易爆等特点。
为了保障矿井的生产安全和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建立科学、规范的瓦斯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本制度的目的是保障矿井生产过程中的瓦斯安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控制瓦斯事故的发生。
二、瓦斯管理的基本原则1. 安全第一原则:瓦斯管理必须以安全为基础,将职工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2. 预防为主原则:通过科学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方法,预防瓦斯事故的发生。
保障矿井的生产安全是最根本的。
3. 综合治理原则:瓦斯管理需要全方位、全过程的治理。
从瓦斯的产生预防到瓦斯的采集、处理,各个环节都必须进行有效的管理。
三、瓦斯管理的责任和职责1. 矿长:负责矿井的瓦斯管理工作,制定和实施瓦斯治理方案,确保瓦斯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
2. 矿井安全负责人:负责瓦斯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制定瓦斯管理措施和标准,监督瓦斯管理工作的实施。
3. 作业人员:负责遵守瓦斯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及时报告瓦斯异常情况。
四、瓦斯治理措施1. 瓦斯检测:全面、及时地进行瓦斯检测工作,确保瓦斯浓度在安全范围内。
2. 瓦斯抽放:采取科学的抽放方法,及时将瓦斯排放到安全区域外。
3. 瓦斯灭火:对瓦斯的发生和积聚区域进行及时灭火,消除瓦斯的火灾隐患。
4. 瓦斯监控:安装瓦斯监测设备,实时监测瓦斯浓度,及时发现瓦斯异常。
五、瓦斯管理的制度和措施1. 瓦斯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对瓦斯安全负有的责任,明确各项瓦斯管理工作的职责和权限。
2. 瓦斯安全培训制度:定期组织职工进行瓦斯安全知识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 瓦斯联动报警制度:矿井内各个区域都应设置瓦斯联动报警设备,一旦发生瓦斯异常,能够及时响应并采取相应措施。
4. 瓦斯事故应急预案:建立科学的瓦斯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级人员的应急职责和处置措施,确保在瓦斯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处理和控制。
六、瓦斯管理的监督和评估1. 定期检查:矿井安全监督部门定期对矿井的瓦斯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确保瓦斯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2024年矿井瓦斯检查管理制度(二篇)
2024年矿井瓦斯检查管理制度1、瓦检员的配备及管理:①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中的高瓦斯区每面每班配一名瓦检员;其它矿井原则上每两个面每班配一名瓦检员;检查系统的瓦检员的配备由矿总工程师确定。
②瓦检员必须由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责任心强,有两年以上井下工作经验,熟悉通风瓦斯管理的基本知识和要求,能熟练使用光学甲烷检测仪,并取得《特殊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
③所有瓦检员必须是专职瓦检员,不得兼职。
④通风(区)队必须建立瓦检员管理档案。
瓦检员调离变动时,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
2、瓦斯、二氧化碳的检查区域①回采工作面进风风流、工作面风流、回风巷(包括尾巷)风流、上隅角、下隅角、②掘进工作面工作面风流、工作面回风风流、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处风流。
③其它矿井总回风风流、一翼回风风流、采区回风风流、硐室(仓库)、煤仓、钻场、高冒处、闭墙前、双巷间横贯、角联巷道及其它易产生瓦斯积聚的地点。
3、瓦斯、二氧化碳检查次数规定:①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和低瓦斯矿井高瓦斯区的采掘工作面、煤仓、钻场和其它有人工作地点,每班至少检查三次瓦斯和二氧化碳。
机电硐室、已采区闭墙、盲巷临时闭墙、双巷间横贯、角联巷道、无人工作的工作面和临时停风区的栅栏处每班至少检查一次瓦斯和二氧化碳。
②低瓦斯矿井所有采掘工作面、煤仓和其它有人工作地点,每班至少检查二次瓦斯和二氧化碳。
机电硐室、已采区闭墙、盲巷临时闭墙、双巷间横贯、角联巷道、无人工作的工作面和临时停风区的栅栏处,每班至少检查一次瓦斯和二氧化碳。
③矿井、一翼和采区等回风巷道每班至少检查一次瓦斯和二氧化碳。
④井下其它地点的瓦斯检查次数由矿总工程师确定。
4、瓦检牌的内容及悬挂位置规定①瓦检员必须认真及时填写瓦检牌板,其内容包括:检查地点名称、瓦斯浓度、二氧化碳浓度、温度、检查日期、班次、时间、次数、瓦检员姓名;闭墙前的瓦检牌应增加设施状况内容。
②瓦检牌悬挂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⑴回采工作面:进风流的瓦检牌设在进风巷内距工作面煤壁20—30m范围内(采用二进一回通风方式时,靠近尾巷的进风巷风流的瓦检牌设在通风横贯的上风侧10—____米处)。
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管理制度(三项管理制度)
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管理制度(三项管理制度)
为规范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工件,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通风专业工作要求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以及基本要求中“有完善的煤矿通风、瓦斯防治、综合防尘、防灭火和安全监控等专业管理制度的规定”,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22)、《煤矿瓦斯等级鉴定暂行办法》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煤矿瓦斯等级鉴定暂行办法》的规定进行煤矿瓦斯等级鉴定。
二、每年进行1次瓦斯等级鉴定,测定和计算矿井工作面瓦斯涌出量。
三、经鉴定为高瓦斯矿井的,不得改为低瓦斯矿井:经鉴定或者认定为突出矿井的,不得改为低瓦斯矿井或高瓦斯矿井。
四、鉴定结果报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五、煤矿瓦斯等级的鉴定工作应在正常生产条件下进行;根据当地候条件,选择煤矿绝对瓦斯满出量最大的月份(7-9月份)进行鉴定,在鉴定月的上、中、下旬中各取一天(间隔10天),每天分三个班进行测定。
在井下现场定好测点,并做好标记、测定地点应在测风站,如附近无测风站可选取断面规整、无杂物堆积的一段平直巷道进行测定。
测定用的仪器、仪表必须校正,测定方法和测定次数要符合操作
规程的要求。
在鉴定日内还需测定各采掘工作面的抽放瓦斯量,矿井瓦斯等级必须按照风排瓦斯量加抽放瓦斯量之和的吨煤瓦斯涌出量的最大值来确定。
六、突出矿井 ( 或者突出煤层 ) 的鉴定工作,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鉴定机构承担。
低瓦斯矿井和高瓦斯矿井的鉴定工作,由具备矿井瓦斯等级鉴定能力的煤炭企业或者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鉴定机构承担。
低瓦斯矿井中瓦斯防治技术(2篇)
低瓦斯矿井中瓦斯防治技术低瓦斯矿井中的瓦斯防治技术是矿井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确保矿井和矿工的安全。
在本文中,我们将探讨一些常用的低瓦斯矿井中的瓦斯防治技术。
1. 瓦斯抽放技术:瓦斯抽放技术是低瓦斯矿井中最常用的瓦斯防治技术之一。
通过钻孔和抽水泵等设备将瓦斯从矿井底部抽放到地面,防止矿井中瓦斯浓度过高。
常用的瓦斯抽放技术包括水封法、降压抽放法、冷却法等。
2. 瓦斯抑制技术:瓦斯抑制技术是通过使用瓦斯抑制剂或吸附剂等物质来减少瓦斯的生成和释放。
常见的瓦斯抑制技术包括添加瓦斯抑制剂、使用瓦斯吸附材料等。
3. 安全通风技术:安全通风技术是低瓦斯矿井中瓦斯防治的关键技术之一。
通过合理的通风系统,将新鲜空气送入矿井,同时将瓦斯排出矿井,从而控制和防止矿井中瓦斯的积累。
常用的安全通风技术包括均风通风法、控制通风法等。
4. 瓦斯抑爆技术:低瓦斯矿井中的瓦斯抑爆技术主要是针对瓦斯突出、瓦斯爆炸等事故的防治技术。
常用的瓦斯抑爆技术包括瓦斯抑爆剂的使用、防爆设备的安装等。
5. 瓦斯检测技术:瓦斯检测技术是对低瓦斯矿井中瓦斯浓度进行监测和检测的技术。
通过使用瓦斯检测仪等设备,及时发现和测量矿井中的瓦斯浓度,以便采取相应措施。
常用的瓦斯检测技术包括倒推法、主动式检测法等。
6. 瓦斯灭火技术:瓦斯灭火技术是对低瓦斯矿井中发生火灾时进行灭火的技术。
常见的瓦斯灭火技术包括泡沫灭火技术、干粉灭火技术等。
7. 透气防爆技术:透气防爆技术是针对低瓦斯矿井中煤尘爆炸的防治技术。
常见的透气防爆技术包括喷雾灌溉技术、开发潮湿煤体技术等。
综上所述,低瓦斯矿井中的瓦斯防治技术涉及到瓦斯抽放、瓦斯抑制、安全通风、瓦斯抑爆、瓦斯检测、瓦斯灭火、透气防爆等多个方面。
这些技术的综合应用可以大大提高低瓦斯矿井的安全性,保障矿井和矿工的安全。
低瓦斯矿井中瓦斯防治技术(二)一、引言瓦斯是矿井中一种常见的有害气体,其具有易燃性和爆炸性,对矿工和矿井安全构成威胁。
煤矿安全规程(瓦斯防治)
瓦斯涌出量:生产过程中瓦斯涌出到风流中的数量。
衡量指标:(1)绝对涌出量:单位时间内瓦斯涌出数量。
C Q Q CH ⨯=4 单位:立方米/分,立方米/天其中:4CH Q —瓦斯绝对涌出量(立方米/分,立方米/天); C —总回风瓦斯量,%;Q —总回风量(立方米/分)(2)相对瓦斯涌出量:正常生产条件下,生产每吨煤瓦斯涌出数量;A Q q CH CH /44= 单位:立方米/吨其中: 4CH q —瓦斯相对涌出量; 4CH Q —瓦斯绝对涌出量(立方米/分);A —煤产量(吨/天)。
第二节 瓦斯防治第一百三十三条 一个矿井中只要有一个煤(岩)层发现瓦斯,该矿井即为瓦斯矿井。
瓦斯矿井必须依照矿井瓦斯等级进行管理。
矿井瓦斯等级,根据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和瓦斯涌出形式划分为:(一)低瓦斯矿井: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小于或等于10m 3/t 且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小于或等于40m 3/min 。
(二)高瓦斯矿井: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大于10m 3/t 或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40m 3/min 。
(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
每年必须对矿井进行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鉴定工作,报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煤炭行业管理的部门审批,并报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上报时应包括开采煤层最短发火期和自燃倾向性、煤尘爆炸性的鉴定结果。
新矿井设计文件中,应有各煤层的瓦斯含量资料。
第一百三十四条低瓦斯矿井中,相对瓦斯涌出量大于10m3/t或有瓦斯喷出的个别区域(采区或工作面)为高瓦斯区,该区应按高瓦斯矿井管理。
第一百三十五条矿井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0.75%时,必须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第一百三十六条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第一百三十七条采煤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或等于20m3/min、进回风巷道净断面8m2以上,经抽放瓦斯达到《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的要求(抽放率25%以上)和增大风量已达到最高允许风速(《安全规程》规定:回采工作面最低风速为0.25m/s,最高风速为4m/s)后,其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仍不符合本规程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的,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可采用专用排瓦斯巷,专用排瓦斯巷的设置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工作面风流控制必须可靠。
矿井瓦斯管理制度(5篇)
矿井瓦斯管理制度(5篇)矿井瓦斯管理制度(精选5篇)矿井瓦斯管理制度篇1一、瓦斯报表审批制度第一条瓦斯员必须按循环计划图认真检查自己所管辖区域内的瓦斯情况,填写瓦斯检查循环报表,严禁空班、漏检、假检第二条瓦斯报表必须实行“五人联锁制”,且必须当日交回瓦斯队,瓦斯队长必须于班后认真审查报表,分析掌握瓦斯情况。
第三条值班员,应将各检查图表汇总,于次日交调度会。
第四条各有关领导必须进行审批签字。
认真审核报表,对存在的问题及隐患作出批示及处理意见,并严格执行。
第五条审批后的报表分送矿长、技术矿长及有关领导留存。
二、一通三防巡查制度第一条按规定每月1日、11日、21日进行一通三防大检查,由通风科组织有关人员,对井下各作业场所及其它地点进行彻底检查,对存在问题,以三定表的形式,下发到队组,限期整改。
第二条通风技术员,每天对井下一通三防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并逐级上报,对蓄意破坏通风设施的人员,必须严肃处理。
第三条瓦斯员每班必须对各自所管辖区域进行一通三防巡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报通风科及调度室。
第四条各队队长是一通三防的具体执行者、实施者,安排工作必须首先安排一通三防工作,下井检查,应以一通三防为主,彻底杜绝事故的发生隐患。
第五条一通三防负责人下井必须佩戴便携式瓦检仪,随时检查井下巷道的'瓦斯情况以及瓦斯员的工作情况,特别是死角地点,更应重点检查。
三、防止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的管理规定为了杜绝重大瓦斯事故,进一步强化局部瓦斯通风管理,严格防止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的发生,特制订“关于防止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的管理规定”。
第一条凡是事先未批准随意停局扇或由于高低压供电系统突然停电或局扇本身电气故障以及机械故障而引起的停电停风,无论时间长短都属于无计划停电停风,均须登记到调度室和上报有关单位及负责人。
第二条矿要建立以技术矿长为首的(生产、通风、机电、安监)四位一体的管理体系,建立岗位责任制,做好局部通风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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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瓦斯矿井瓦斯管理(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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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事故在煤炭开采过程中具有发生频率高、损失大的特点。
煤矿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中,瓦斯事故约占特大事故的70%左右,而低瓦斯矿井占其中近四成。
瓦斯是自然界存在的事物,是人们在开采煤层时释放出来的,只要采取相应的措施,瓦斯是可以控制的。
我矿属低瓦斯矿井,近几年来增加了安全投入,配置了稳定的瓦斯监测队伍和安全监控系统,加强瓦斯治理工作,没有发生大的瓦斯事故,但也有人员进入盲巷引起中毒、瓦斯窒息受伤等事故发生。
应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做到未雨绸缪。
一、加强通风
完善矿井通风系统,加强通风和通风设施管理,正确确定矿井风量,并进行合理分配,使井下所有工
作地点都有足够的风量,是预防瓦斯积聚的基本措施。
1、建立健全通风管理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
克服低瓦斯矿井不会发生瓦斯大事故、放松管理的麻痹思想,把防治瓦斯事故工作当做头等大事来抓,制定详细的符合本矿井实际的“一通三防”实施办法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切实加强矿井通风的管理工作。
2、完善通风系统,防止瓦斯积聚。
①通风系统是矿井生产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将足够新鲜风流送到井下各工作地点,保证井下作业人员生产有足够的新鲜空气;稀释和排除采掘工作面以及局部积聚的瓦斯。
但由于历史原因,矿受小窑的严重入侵,矿井的通风系统遭受破坏,外部漏风严重,矿井通风系统紊乱。
20xx年以前我矿周围有小窑多家,对我矿呈包围之势,他们乱采滥挖,经常与回风巷贯穿或将回风巷保安煤柱回采掉,造成漏风大,通风巷道堵塞严重,井下采掘工作面新鲜风量严重不足。
针对这种情况,20xx年至20xx年上半年我矿投入20多万元,对-250~-35总回风巷进行吞扩维修砌密闭闸,将断面由
不足2m2的地方全部吞扩至4.3 m2以上,总进风量从原来的1700m3/min增加到2100m3/min,矿井的有效风量基本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同时加大了采掘速度,使各生产水平和采区基本实现了独立的通风系统。
②加强局部通风的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局部通风机的安装、停开等管理制度,杜绝井下各工作面出现无风、微风作业现象发生。
③及时对采掘工作面临时停工的地点设置栅栏,挂警示牌;对停工较长时间以及已采空区及时密闭,并详细制定管理措施,加强管理。
④对各工作面的风量及时做好调配工作,对矿井的风门、密闭、调节风窗等通风设施形成制度化管理,确保矿井风量分配合理。
⑤合理生产布局,防止工作面出现不合理的串联通风,杜绝循环风。
二、加强瓦斯浓度监测
煤矿井下瓦斯浓度的检测,是了解瓦斯涌出情况,掌握其变化规律,防止瓦斯事故的前提。
1、人工瓦斯浓度监测检查。
必须配齐足够的瓦斯检查员,配足光学瓦斯检定器,制定瓦斯巡回检测和
请示报告等瓦斯日常管理制度。
瓦检员必须每班检查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只要有人员作业的地点都必须纳入检查范围,并比对瓦斯传感器数值,发现异常应立即向调度室和值班领导汇报,及时认真填写日报和记录,严禁空班漏检的现象发生。
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必须及时审阅瓦斯报表,及时掌握全矿井的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理。
2、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装备瓦斯监控系统。
瓦斯监控系统能够实现连续监测瓦斯,及时掌握井下各作业点瓦斯浓度变化。
人工对瓦斯监测是一个间断性的过程,有其必然的缺点,而事故发生的特点是一个随机与偶然相结合的统一体,这就决定了单纯依靠人来管理瓦斯不能够达到控制瓦斯浓度的目的。
所以建立瓦斯监控系统,对控制瓦斯事故的发生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完善矿井监控系统中心站管理制度、监控员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度、建立中心站运行日志、瓦斯超限记录、监控系统故障及处理记录等。
地面中心站由
地面监控员24小时值班,当发现井下工作面有瓦斯异常情况时,要向分公司领导及时汇报,组织处理,并汇报处理结果。
三、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由于用工制度的改变,煤矿工人流动性大,职工队伍稳定性差,许多职工对瓦斯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对矿井下设置的风门、栅栏、密闭等安全设施认识不足。
一些窒息、中毒事件的发生,首先是管理存在漏洞,没有及时对盲巷、空区等设置栅栏、密闭,其次是职工违章私拆栅栏,进入盲巷或无风、微风作业造成的。
因此,提高干部的管理水平和职工的安全意识对于防治瓦斯事故的发生非常重要。
1、加强各级管理人员的培训。
管理人员是生产的指挥者,其业务水平和安全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矿井的安全生产。
通过加强对各级管理人员的法律知识、安全管理知识和有关专业知识的培训,让他们熟练掌握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2、加强对职工的安全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职工的
安全素质和操作技能水平,增强安全意识。
第一,把好招工、用工关,要重点做好新工人进矿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对他们进行基本安全知识、灾害防治知识、操作技能知识、安全隐患的识别方法等方面的培训。
第二,每年定期组织职工进行一次或多次再培训工作,通过不断培训、再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和各种应变能力,增加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防止职工违章作业、冒险作业,避免瓦斯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安全管理
加强安全管理是防止瓦斯事故的根本对策,要从根本上防止事故,必须从加强安全管理做起,不断改善安全管理技术,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1、统一思想,高度认识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指导思想。
严禁重生产、轻安全、重效益、轻管理的思想,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
2、加强现场管理力度,强化矿长下井带班与工人同进同出的制度,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严格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
五、加强生产技术管理
1、随着矿井开采深度的加大、范围的延伸扩展,煤层瓦斯含量随着深度的增加而逐渐增加。
因此,必须做好较准确的瓦斯预报预测工作。
2、结合矿井实际,认真制定瓦斯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对预案进行演习。
3、合理集中生产,优化生产布局。
努力创建正规回采工作面,形成全负压通风。
总之,预防煤矿瓦斯是一个系统工程,具有长期性和艰巨性,低瓦斯矿井对瓦斯防治工作决不能思想麻痹,掉以轻心,要扎实开展瓦斯治理工作,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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