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财务核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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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财务核算管理制度
总则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规范酒店的财务管理,维护国家和酒店的合法权益,提高酒店的财务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企业财务通则》和《旅游饮食服务企业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酒店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总经理对本酒店的财务工作和财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财务核算记帐本位币为人民币。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会计记帐采用借贷记账法。
三、酒店的财务行为,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接受国家相关机构的监督和检查。
四、酒店财务部应当履行财务管理的职责,参与经济预测和决策,做好财务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财务基础工作管理
1、财务机构内部设立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2、从事财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财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提高业务素质。
4、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一般财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财务部负责人监交,财务部负责人办理交接手续,由酒店负责人监交,必要时可以提请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并会同监交。
5、酒店财务人员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6、财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规定取得和审核原始凭证,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记账凭证必须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
7、会计帐簿登记必须以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并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会计帐簿包括总帐、明细账、日记帐和其他辅助性帐簿。
8、会计资料(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总帐、明细账、日记帐和其他辅助性帐簿以及各种报表、财务报告等)必须指定专人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统一归档管理。会计资料不得外借,如果特殊情况需外借时,必须请示财务部经理同意,并做好登记手续。
货币资金管理
1、酒店任何部门(除财务部外)不得发生任何形式的货币资金业务,一切的货币资金业务必须有财务部统一管理。
2、酒店的库存现金限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所有超过此限额的现金必须送存银行。
3、酒店每日的营业款必须当日送存银行,禁止任何形式的坐支现金现象的发生。出纳每日必须填制《每日现金缴存表》。
4、不准挪用现金,不准“白条”抵库。发现现金长短款时,应及时列帐,不得以长补短,应及时查明原因,报财务部经理批准后进行处理。
5、经酒店总经理批准,酒店相关部门或个人可以申请备用金,但备用金必须专款专用,禁止挪用,每年年末必须对备用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清理,考核备用金的使用情况。
6、酒店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不准出租、出借或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7、出纳人员不得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
8、结算起点(¥1000)以下的可以以现金结算,超过结算起点的,如果要用现金结算必须报财务部经理审批,金额超过一万元的,必须报总经理批准。
往来结算管理
1、酒店经营部门之间的有关费用和收入的划转、管理费用结算、财务物品有偿调拨、合同价款结算等业务,业务发生部门应填制“内部往来结算通知单”,送交对方部门及时记账;对方部门核对后,及时传递到财务部门。
2、酒店应该严格按照信用等级审定制度,确定各客户的信用等级及挂帐制度,以便按此随时进行控制;未按照信用审定制度执行的部门和个人,发生账款不能回收的,由其部门负责人或经办人承担。
3、对往来结算业务,应及时登记每笔往来款项,进行分户设帐,准确反映其形成、回收及增减变化情况,月底对往来款项余额列出分户清单。
4、财务部应对往来帐业务指定专人经管。每季度末经管人员应汇集编制应收账款帐龄情况表,提出应收账款的帐龄分析报告,对逾期未结清的往来款项,要及时分析情况,追查责任,健全制度,采取措施组织追收工作。属于会计人员延误期限或不负责任引起呆帐、坏帐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会计人员的责任。
5、对于帐龄超过一年的大额应收帐款,要向债务人索取“确认证明书”及“还款计划书”。
6、属于个人签字担保的消费款项,担保人应在十五天内负责将款项交回财务部。超过十五天的,担保人应由主管领导签字联保,否则财务部将在担保人的工资中逐月扣回并于次日取消当事人的担保签单权,直至全部扣回为止。
存货的管理
1、酒店的存货包括总仓及各二级库内的物料用品、燃料、低值易耗品;布草房内的工服、棉织品;工程部仓库的零配件、材料及工具用具等。
2、存货按实际成本计价。
3、领用和发出的存货按实际成本计价。低值易耗品在领用后次月分期摊销,两年内摊销完。
4、酒店各类存货按类别设立明细账,按照管理部门分仓库设专人保管。强化收、发、存管理,每月盘点一次,年终应进行全面盘点。盘点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以保证帐实相符,杜绝盲目进货。
5、盘盈的存货冲减管理费用;盘亏和毁损的存货,在扣除责任人及保险公司的赔款和残值后,其余计入管理费用;属非常损失的,在扣除保险公司的赔款和残值后,余额计入营业外支出。
固定资产的管理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和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在二年以上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一、固定资产分类:
1、经营用固定资产和非经营用固定资产;
2、房屋建筑物、空调系统设备、机电设备、交通设备、工具用具、家具、计算机系统及设备等;
3、出租固定资产;
4、租入固定资产。
二、管理规定:
1、酒店全部固定资产的帐务处理和计提折旧等,由财务部负责,实物管理由使用部门负责,部门设备使用管理必须落实到岗:
A、房屋、道路由工程部负责;
B、计算机系统和财务系统由财务部负责;
C、客房空调、电视、电话、家具等由客房部负责;
D、电传、电话系统由前厅部负责;
E、KTV音响系统由康乐部负责;
F、各种管道、煤气站、油库、空调、电气系统、机械设备由工程部负责;
G、园林绿化由客房部负责;
H、消防系统由保安部负责;
I、大小汽车由车队负责;
J、办公用家具、设备、计算机等由使用部门负责;
K、依据上述分工,各部门同时建立固定资产登记表,记录固定资产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值金额、购建日期、规定合理使用年限及放置地段。
2、土建房屋、道路等的大修理及日常维修制度由工程部负责制定;
3、机械设备、油库、煤气站及附属设施以及各部门所使用的机械设备、计算机、电话、电传系统、音响设备、空调系统及报警、消防系统、电梯系统等的大修理及日常维修制度由工程部负责制定;
4、各种车辆的大修及日常维修制度由车队负责制定;
5、上述各部制定的大修及日常维修制度报总经理审批后下达各使用部门。
6、各部门应该指定一名财务实物保管员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7、固定资产每年年终财务部必须组织一次全面的盘点工作,做到实物和帐表记录相符,核算资料正确。对固定资产遗失部分,要查明原因,明确责任,适当处理。
三、固定资产计价
1、房屋及园林建筑:基建一切费用、补偿费、设计费均应计入各项固定资产的价值;
2、机械设备:设备购进的原值、运杂费、关税、安装调试费、技术资料费均计入固定资产的价值;
3、新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费、包装费、途中保险费作
为原始价值,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也应将安装费、进口固定资产关税和统一税也计入原值;
4、自制和自建的固定资产以制造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支出数为原价;
5、有偿调入的固定资产,按现行调拨价或双方协议价加上支付
的包装费、运杂费和安装成本费后的价值记账;
6、汽车及运输工具购进的原值、运杂费、关税、证照费、公用
事业管理费、交通管理费、随车购进的一套配件、车用工具均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7、其它固定资产,购进价值、运杂费、税均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四、固定资产调拨:
一切固定资产的调入、调出必须经酒店董事会批准,调出、调入的固定资产均由调拨双方按质论价,结算价款。固定资产的内部调拨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填制《固定资产内部调拨单》交财务部进行帐务处理。任何部门、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
五、固定资产折旧:
1、各种固定资产按照国家规定的使用年限,结合酒店实际情况确认折旧年限;
2、酒店固定资产采用平均年限折旧法(直线法)计提折旧,预计残值率一律规定为3%。计算方法为:A、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残值+清理费)÷使用年限B、年折旧率=(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100% C、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3、酒店财务部应根据固定资产月初帐面原值和月折旧率,按月
计提折旧。月内开始使用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次月开始计提;月内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当月继续计提折旧,此月停止计提;对已提足折旧,但还在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
六、固定资产大修理费用,财务部在年度预算中解决,不计提大修理费用。
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