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律责任(1)上课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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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律责任教育班第一组演示文稿

教育法律责任教育班第一组演示文稿
(10)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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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恩施市新塘“治安式”惩罚性教育案
1994年开学不久,湖北恩施市新塘中学以整顿校园秩序、 加强校园管理为由,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成立学校保安队。
由退伍军人赵明吴担任保安员。该校针对中考成绩较差,以
及外来干扰和校内纪律混乱的情况,实行“全封闭式管理”
用驱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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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1999年4月8日,某中学语文教师张运晓正在讲台上批改作业,这时
,14岁的叶与同桌因为座位谁用得多少发生争吵,继而又动起 手来。张老师很恼怒,在把他们推往教室外面的途中,二人的 脑袋撞在了一起。放学回家后的叶,精神即出现异常现象,目 光呆滞,不与别人说话。夜间哭醒,并胡说一些惊恐害怕的话 ,一直持续到天亮。第二天在叶氏夫妇和校方的帮助下,叶先 后被送往几家医院看病,但病情一直未能好转,期间一直未到 校上学
行政处分有时也称纪律处分,共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 、留用察看,开除8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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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行政责任案例:教委取缔非法学校
河南省光山县十里镇村民高某、周某、简某,杨某都是初、高中毕业生,他们均未取得教 师资格证书,也未经教育部门批准却私自开办了四所学校占所用教室大多是村里长期不用 的危房,房内光线昏暗,小学生用的是“砖椅”、“石条课桌”,甚至将学前班、一年级 、二年级学生混合在一个教室里学习,教学条件极为简陋,教育质量特别低下。光山县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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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过错责任原则
1、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主体由于过错侵害了他人权利而应承
担的法律责任。
2、在过错责任原则中,行为人是否有过错事最核心的问题 。过错是行为人承担责任的根据。行为人的主观过错是确 定责任范围、责任大小的依据,无过无错无责任,

第七章 教育法律责任ppt课件

第七章 教育法律责任ppt课件

违法行为
性法律后果。
法律责任:法律关系主体因实施了违法行为而
必须承担的否定性法编律辑版后ppp果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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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法律责任的意义
(一)具体的法律意义:在于恢复被违法 行为破坏或阻滞的法律关系和法律秩序。
(二)直接的社会意义:在于惩罚违法者 本人,同时教育社会上的一般人。
(三)根本的社会意义:保卫现存的社会 关系和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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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根据法律责任的概念推导出教 育法律责任的概念
法律责任:法律关系主体因实施了违法行为而 必须承担的否定性法律后果。
教育法律责任: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因实施了违反 教育法的行为而必须承担的否定性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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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律责任不同于其他社会责任的特征
1、责任的法律规定性 2、责任的国家强制性 3、归则的特定性 4、责任的专权追究性
举证责任: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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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过错责任原则
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当事人实施了加 害行为,虽然其主观上无过错,但根据法律 规定仍应承担责任的归责原则。 《民法通则》第106条规定:“没有过错,但法 律规定应该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 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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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无过错原则的四种情况
1、因产品质量不合格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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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承担民 事责任的主要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排除 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 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 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谦 等。
以上方式,可以分别适用,也可合 并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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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律责任
刑事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实施了刑法所禁止的行 为而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

第1节教育法律责任的概念和特点导学案

第1节教育法律责任的概念和特点导学案

第1节教育法律责任的概念和特点导学案
学习目标:
1、明确教育法律责任的概念,理解掌握教育法律责任的特点,知道教育法律责任有哪几种。

2、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做一个有责任感的人
自主学习(回答下列问题或提出问题):
1、何为法律责任?什么是教育法律责任?
2、理解教育法律责任应注意那几个问题?
3、教育法律责任的特点有哪些?
4、解释法律责任的规范性、强制性、规则的特定性、责任的专权追性。

5、教育法律的责任由哪几种?
讨论:
1、若干年以后,我们的父母年老体衰,生活不能自理时,该如何做?
2、阅读教材的P102案例回答后面的问题。

学后小结与反思:
1、本节课你学到了哪些?
2、请你说什么是法律责任、教育法律责任?
3、理解教育法律责任应注意那几点?
4、教育法律责任的有那些特点?
5、教育法律责任的类型有哪些?
6、本节课你认为自己哪些做的好?哪些还要改进?
7、对老师这节课有什么建议?。

第五章 教育法律责任

第五章 教育法律责任
山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
剖 析: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校园安全事故处理办法,学生豆奶应 由有关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自行生产、 销售学生豆奶。而在这起事故中,吉林市万方科工贸有限责任 公司在未办理吉林省学生豆奶产品准入证的情况下,超出国家 工商部门的经营许可范围,擅自生产、销售万方牌学生豆奶致 使6362名在校学生在饮用后出现不同程度的食源性疾患,构 成了损害事实。因此在本案中,责任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1、含义 刑事法律责任是指违反了刑事法律规范而应当 依法承担的刑事法律后果。是最严重的法律责任。
承担刑事法律责任的根据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一般来说,只有当违法行为人实施了犯罪行为
才能受到刑事制裁。
2、教育刑事法律责任的特点 (1)承担教育刑事法律责任的根据是严重的违法行
为。
(2)教育刑事法律责任是最严重的法律责任。
(3)教育刑事法律责任具有法定性。
3、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
《刑法》第32条:“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刑法》第33条:“主刑的种类如下:(1)管制;(2)拘 役;(3)有期徒刑;(4)无期徒刑;(5)死刑。” 《刑法》第34条:“附加刑的种类如下:(1)罚金;(2) 剥夺政治权利;(3)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 用。”
(二)教育法律责任的特点
1、必须有法律规范的规定 ——责任的法律规定性
2、以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 ——责任的国家强制性
3、由违法的教育法律关系主体所承担 ——归责的特定性 4、由国家专门机关或国家授权机关依法追究
——责任的专权追究性
二、法律责任类型
按照违法的性质和危害程度的不同:
– 行政法律责任
– 民事法律责任
解。
(3)教育民事法律责任主要是财产责任。

教育法学,讲义 第十四章

教育法学,讲义 第十四章

第十四章法律责任和法律救济讲义第一节法律责任一、法律责任概说(识记)(一)法律责任的定义法律的责任有广义和狭义两种不同的解释。

广义上的法律责任既包括法律规范所规定的不必强制履行的各种应尽的义务,例如,法律规定政府对管理和发展教育方面应尽的义务,各种社会组织在教育方面的义务,教育法规定的学校、教师以及学生应该履行的义务等,这些一般被称为第一性义务;同时还包括由于实际违反了法律规定而应当具体承担的强制履行的义务,如根据《教育法》的各种行政处分规定,违法行为人必须依法接受处罚,这种义务一般被称为第二性义务。

因此,广义的法律责任是这两种义务的总和,而狭义的法律责任则专指第二性义务。

教育法规定的法律责任是指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违反了法律规定的义务时,在法律上应当承担的义务,是由于违反教育法规定的行为所产生的一种法律后果。

(二)法律责任的基本类型从违法行为性质的不同点来看,法律责任一般可分为行政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及刑事法律责任。

1.行政法律责任。

行政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主体违反了属于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义务,致使国家社会或公民的利益受到损害时,在行政上应承担的法律后果,这种责任还包括对他人权利的侵犯行为的追究。

2.民事法律责任。

民事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主体不履行民事义务,对产生的后果所应承担的责任。

民事法律责任通常表现在对损害赔偿所负的责任上。

就其内容看,可以划分为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和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

3.刑事法律责任。

刑事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主体做了刑事法律所禁止的犯罪行为而必须承担其法律后果的责任,这一责任只能由犯罪行为的自然人或法人承担。

这类刑事责任在教育中主要涉及学校领导人、经办人员和教师的个人责任。

二、教育法律责任概说(识记)(一)教育法规定的法律责任的性质教育法规定的法律责任是一种行政法律责任。

教育法调节的社会关系基本上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具有纵向性、隶属性特征的行政法律关系;二是具有横向性、平等性特征的民事法律关系。

《教育法律责任》课件

《教育法律责任》课件
刑事责任的概念
刑事责任是指因违反刑事法律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在教育领域中,刑事责任主要涉及到侵犯公民受教育权、破坏国家考试制度等行为。
承担方式
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等。对于情节严重的教育违法行为,应当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以维护国家教育秩序和教育公平。
违法行为程度
损害事实是指违法行为导致的实际损害结果,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
损害事实的认定
损害事实的证明
损害事实的程度
受害者需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损害பைடு நூலகம்实的存在,如医疗证明、鉴定结论等。
损害事实可分为轻微、一般和严重三个等级,不同程度的损害事实对应不同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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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果关系是指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联系,即违法行为是否是导致损害事实发生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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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描述
教育法律责任可以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三种类型。
总结词
民事责任是指因违反民事法律法规而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行政责任是指因违反行政法律法规而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警告、罚款、吊销许可证等。刑事责任则是指因违反刑事法律法规而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刑罚处罚,如有期徒刑、罚金等。
《教育法律责任》ppt课件
教育法律责任概述教育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教育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教育法律责任的承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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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律责任概述
总结词
教育法律责任是指教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学生或其他参与教育活动的主体因违反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详细描述
教育法律责任是根据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违反教育法律法规的行为所规定的法律后果。它是保障教育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有效实施的重要手段。

第五章 教育法律责任

第五章 教育法律责任

解。
(3)教育民事法律责任主要是财产责任。
3、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 (1)停止侵害; (2)排除妨碍; (3)消除危险; (4)返还财产; (5)恢复原状; (6)修理、重作、更换; (7)赔偿损失; (8)支付违约金; (9)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10)赔礼道歉。
案例
山东淄博市张店区房镇镇东孙村幼儿园石老师,在镇教委组 织的教学经验交流会上作了题为“点点细春雨,滴滴润幼苗”的 演讲,其中有关于学生小刚的父亲劳教过的语句,镇教委把此文 收入到《红烛情》一书中,印刷了140份。小刚父子发现此事, 认为该文编造事实,侵犯了其名誉权,遂将石某和镇教委诉至法
万余袋学生豆奶销售到吉化公司中小学总校所属的12所中小学校,
中毒学生中已构成轻微伤的近600人;经鉴定该公司9月4日生产、
家卫生标准的3600倍和800倍。据法庭调查得知,该公司聘用的
化验员孙英梅在任职之前竟然是长期从事冶炼金属化验工作的工 作人员,上岗之前仅在化工学院学习了半个月。
20日上午在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开庭
– 刑事法律责任
– 教育违宪法律责任
(一)教育行政法律责任 1.含义
行政法律责任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由于违反
行政法律规范构成行政违法而应当承担的否定性法 律后果。
2、教育行政法律责任的特点 (1)教育行政法律责任是基于行政法律关系而发生 的。 (2)教育行政法律责任追究机关及追究程序具有多 样性。
律成分,而是学生要承担的教育法律责任。
六、家长或其他监护人
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所应承担的教育法律责任主要是——批 评教育和罚款。 监护人本身并不负有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但因其监护的 对象是处在接受义务教育的法定年龄的学龄儿童,因而就要对 监护对象不到学校接受义务教育承担法律责任,

2016学前教育政策法规概论(湖南师大版)课件:1.3 教育法律责任

2016学前教育政策法规概论(湖南师大版)课件:1.3 教育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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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责任的特点
(1)基于民事违法行为而产生:违约、侵权 (2)主要是财产责任:即使人身关系也与此有关 (3)在一定条件下可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刑责? (4)既有个人责任,也有连带责任或由相关人负 替代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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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
(1)停止侵害;
(2)排除妨碍;
(3)消除危险;
(4)返还财产;
法院认为,张辉霞身为幼儿园园长,谭雨、刘安平身为幼儿
园员工,在工作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造成重大死亡
事故,其行为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负有法定责任者),应
依法予以惩处。由于三人积极赔偿的行为得到了死者家属的
谅解,具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三人的犯罪性
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2007年4月,法院一审判决:
所谓教育法律责任,即指法律关系主体因实
施了违反教育法的行为,依照有关法律和法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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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应当承担的否定性的法律后果。 h
第三节 教育法律责任
二、教育法律责任的分类 (一)行政法律责任
行政法律责任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由于违 反行政法律规范构成行政违法而应当依法承担的 否定性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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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教育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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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教育法律责任
二、教育法律责任的分类
(二)民事法律责任
民事法律责任是指教育法律关系主体违反教育 法律、法规,破坏了平等主体之间正常的财产关系 或人身关系,依照法律规定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 是一种以财产为主要内容的责任。
民事责任是各种责任形式中最常见,也是最主 要的形式,日常生活中的责任多为民事责任。
二、教育法律责任的分类
1、行政责任基于违反行政法律义务而产生

第五章教育法律责任

第五章教育法律责任

▪ [案例2] 小学校长挪用教育经费,造成校舍倒
塌师生死亡.
▪ 某地一所农村小学,学校的房舍由于年久失修, 房舍损坏严重,上级主管部门为其专门拨出经费 2万。让他们完善整修校舍,而校长张某却把此 款用来为其情妇小翠仙修建了房屋。在一个阴雨 天,校舍倒塌,致使三个学生和当堂教师死亡, 10人受伤。案发后,引起了上级有关部门的高度 重视,对其立案审判。地方高级人民法院从重判 处他有期徒刑20年,没收一切非法所得。
第二节 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应承担的责任
四、教师 ▪ 撤销或取消教师资格/行政处分/解聘等 五、学生 ▪ 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纪律处分
第三节 常见教育法律责任的认定
一、扰乱教育秩序,破坏、侵占学校财产的责任
1.结伙斗殴,寻衅滋事,扰乱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教学秩序的
▪ 案例中郑某在校方作出解释后,仍然不理睬, 并在学校内拨通关山镇教育组的电话,破口大 骂教育组工作人员,还当场撕毁了区教育局文 件,连续吵闹1个多小时,扰乱了学校及其他 教育机构教育教学秩序。关山派出所依照《教 育法》第72条第1款规定,将郑某传唤至派出 所,并对其治安拘留14天处罚。
▪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主要有:警告、罚款、拘 留等。
▪ 案例中张校长的行为兼有侵占教育经费与玩忽职 守的性质,且情节严重,已经构成贪污罪与玩忽 职守罪两项罪名。地方高级人民法院从重判处他 有期徒刑20年,没收一切非法所得。
三、教育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
有损害事实 违法行为 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第一节 教育法律责任概述
四、承担教育法律责任的形式 1.制裁:制裁其实是一种剥夺行为,如对人身自由、
▪ 严格讲,强制并非承担法律责任的形式,仅仅是 责任归咎过程中的措施。

《教育法律责任》PPT课件

《教育法律责任》PPT课件

③违法行为与法律责任相适应原则。
④责任平等原则。任何违法行为都须受到追究,
任何人没有逃避法律责任的特权。
⑤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惩罚只是手段,目
的是教育违法者和其他公民,增强守法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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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教育法律责任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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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因实施行政违法 行为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简称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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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不服,向县教委提出了申诉。理由有三:① 学生数学成绩82分达到了良好水平.应视为较好地完 成了教学任务,不应受惩罚;②各教学班生源水平不 一,四年级接班时,该班三年级期末考试数学平均分
比年级平均低5分,而现在只比年级平均低1分,缩小 了差距;③《教师法》规定,只有故意不完成教育教 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才由教育行政部 分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李某认为自己工作刻苦认 真,所带学生数学成绩有进步,平均分达到良好水 平.不应受到处分,要求:学校补发奖金并为其恢复 名誉。
第七章 教育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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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根曾经说过:“违法犯罪不过 是弄脏了水流,而执法不严却污染了 水源。”
而执法的过程实际上就是追究法 律责任、正本清源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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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教育法律责任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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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法律责任,是指由 法律关系主体的违法行为引 起的,应当由其依法承担的 惩罚性法律后果。
行政法律责任的特征:
1、基于违反行政法律义务而产生。 2、由国家机关依照相关行政法规定的条 件和程序予以追究。 3、追究的程序主要适用行政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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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实施的民事违法 行为所导致的赔偿或补偿的法律责任。简称民 事责任。

小学教师资格证《综合素质》核心讲义——教育法律责任

小学教师资格证《综合素质》核心讲义——教育法律责任

小学教师资格证《综合素质》核心讲义
——教育法律责任
(一)教育法律责任的概念
教育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违反教育法律规范的行为引起的,应当由其依法承担的惩罚性的法律后果。

这一概念所包括的含义为:
1)存在违法行为是承担教育法律责任的前提
2)教育法律责任是承担者是具有遵守法定义务的教育法律关系主体。

3)教育责任与法律制裁紧密相连。

(二)教育法律责任的规则要件。

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只有具备以下四个教育法律责任的归责要件,才被认为为教育法律责任主体,才应当承当相应的法律后果。

1.有损害事实
2.有违法行为
3.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4.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三)教育法律责任的类型
1.行政法律责任
2.民事法律责任
3.刑事法律责任(如侵占挪用经费;扰乱教育秩序情节严重;侵占破坏校舍、场地和设备情节严重;侮辱、殴打教师、学生情节严重;体罚学生情节严重;玩忽职守致使校舍倒塌,造成师生伤亡事故情节严重;招生中徇私舞弊)。

第五章__教育法律责任PPT课件

第五章__教育法律责任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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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部门在义务教育中的职责
1 .保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职责;
2.教育行政部门合理设置义务教育学校的职责;
3 .教育行政部门保证义务教育学校安全的职责;
4 .教育行政部门保证义务教育学校的均衡发展的职责;
5 .教育行政部门设置特殊义务教育机构的职责;
6 .教育行政部门保障义务教育经费的职责;
▪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主要有:警告、罚款、拘 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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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刑事法律责任

▪ 指行为人实施刑事法律禁止的行为所必须承担
的法律后果。(国家只对达到犯罪程度的违法行为 追究刑事责任,给予刑事制裁)
▪ 刑罚是承担刑事责任的方式。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二条、三十三条、三十四条的
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的种类有:
的受伤承担责任,他应该怎么办?
▪ [点评]某乡虽是贫困乡,但不能因此而让学生在危房中上课,
在校舍发生严重危及师生安全的情况下,学校没有采取及时有力 措施,让学生撤离教室,仍然组织上课,对事故的发生应承担责 任。乡政府未能及时解决学校危房问题,也要承担责任。学生有 权要求学校和乡政府承担责任,并有权要求县级人民政府及教育 行政部门处理,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学生中毒事故承担责任。但是,学校可以追究食堂管理人员的
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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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违法办学、招生、颁发学业学位证书及向学生 收费的责任
1.《教育法》第75条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 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予以撤销;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中学普法宣传教育青少年的法律责任讲座课件

中学普法宣传教育青少年的法律责任讲座课件

学技术鉴定为9级伤残。 故请求法院判
决两被告赔偿各种损失7万元。
审判
1
2
法院认为:被告王恒故意
但是,校方对学生有管理
伤害他人身体,直接造成
教育之责,事发当时课堂
了原告李波受伤致残,应 一望无际的田野上泛起一片片绿色的涟漪。草木是绿的、山水是绿的、棋格般划分的田野更是绿了,绿得干净,绿得出奇。漫山遍野都是荡漾着春意的绿,悄悄地用这般蓬勃的绿染到了我的心间。
某日,中铁一中初三(四)班上化学课 晚自习时纪律很差,化学老师在课 后将全班同学留下,要求安静后再 走。
一、民事法律责任
原告李波大声要求老师将纪律差的同学留下,
其余的放走。被告王恒叫李波别闹并上前打
一望无际的田野上泛起一片片绿色的 涟漪。 草木是 绿的、 山水是 绿的、 棋格般 划分的 田野更 是绿了 ,绿得 干净, 绿得出 奇。漫 山遍野 都是荡 漾着春 意的绿 ,悄悄 地用这 般蓬勃 的绿染 到了我 的心间 。
然昏迷,被送往医院手术急救,共住院治
一望无际的田野上泛起一片片绿色的 涟漪。 草木是 绿的、 山水是 绿的、 棋格般 划分的 田野更 是绿了 ,绿得 干净, 绿得出 奇。漫 山遍野 都是荡 漾着春 意的绿 ,悄悄 地用这 般蓬勃 的绿染 到了我 的心间 。
疗29天,支付医药费37781元,护理费
5600元,交通费1000元等。出院后,经医 一望无际的田野上泛起一片片绿色的涟漪。草木是绿的、山水是绿的、棋格般划分的田野更是绿了,绿得干净,绿得出奇。漫山遍野都是荡漾着春意的绿,悄悄地用这般蓬勃的绿染到了我的心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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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PART
青少年三大法律责任
一望无际的田野上泛起一片片绿色的 涟漪。 草木是 绿的、 山水是 绿的、 棋格般 划分的 田野更 是绿了 ,绿得 干净, 绿得出 奇。漫 山遍野 都是荡 漾着春 意的绿 ,悄悄 地用这 般蓬勃 的绿染 到了我 的心间 。 一望无际的田野上泛起一片片绿色的 涟漪。 草木是 绿的、 山水是 绿的、 棋格般 划分的 田野更 是绿了 ,绿得 干净, 绿得出 奇。漫 山遍野 都是荡 漾着春 意的绿 ,悄悄 地用这 般蓬勃 的绿染 到了我 的心间 。

第十四章 教育法律责任

第十四章  教育法律责任

【一】提纲:第十四章教育法律责任导读通过对本章的学习您将了解到:法律责任以及教育法律责任的基本理论;教育法律关系主体政府、学校、教师、学生在教育领域活动中,违法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现目前我国教育法律责任制度中一些具有争议性的问题;我国教育法律责任实践中的热点问题。

第一节教育法律责任概述教育法律责任的法理基础——法律责任法律责任的定义∕法律责任与权力、权利、义务∕法律责任与角色责任∕法律责任的分类∕法律责任承担方式教育法律责任的基本理论教育法律责任的定义∕教育法律责任的特征∕教育法律责任的分类∕各种性质法律责任之间的比较∕教育法律责任归责要件∕教育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第二节政府的教育法律责任行政机关及被授权组织的教育法律责任行政机关的责任承担方式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公务员)的教育法律责任第三节学校的法律责任学校的教育法律责任校长的教育法律责任民办学校的教育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第四节教师的法律责任教师的教育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教师惩戒权与体罚学生的法律责任第五节学生的法律责任未成年学生教育法律责任成年学生教育法律责任纪律处分∕行政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第六节社会的教育法律责任(是否加入这一节?)【二】关于本章1、第二节到第五节内容是按教育法律关系主体进行分节的,但除以上主体外,还有“家长或其它监护人、其它社会组织和公民”,这几类主体的教育法律责任如何纳入当前的框架?是否可以再增加一小节?2、第三节到第五节原稿提纲用的是“法律责任”,到底是“教育法律责任”还是“法律责任”?教育法律责任是指违反了教育法律,而法律责任则包括了教育法律以外的其它法律,有些违法行为在教育法律中并未规定,但在其它法律中却有相关规定,也就是说可能违返的是非教育法律,如果没有“教育”二字,那么这类违法的法律责任是否也应该纳入?3、第二节的“政府的教育法律责任”责任主体仅仅指行政机构及被授权组织吗?其工作人员是否应该包括在内?4、关于教育法律责任的研究,目前大致有三种内容结构:一是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不同,将其分为教育行政法律责任、教育民事法律责任、教育刑事法律责任以及教育违宪责任。

小学教育中的责任追究与法律制度ppt课件教案

小学教育中的责任追究与法律制度ppt课件教案
事件,保障师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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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小学教育中责任 追究实践
案例一:校园安全事故责任追究
事故经过
某小学发生一起校园安全事故,一名学生在体育 课上受伤。
责任分析
经过调查,事故原因是学校体育设施维护不当, 学校存在管理疏漏。
处理结果
学校被责令整改,加强体育设施维护和管理,同 时对学生进行赔偿和道歉。
案例二:教师违规行为责任追究
简要介绍教育法律责任的 概念、特点及其在小学教 育中的重要性。
详细阐述构成教育法律责 任所必须具备的主体、行 为、结果和因果关系等要 件。
列举并分析小学教育中可 能涉及的教育法律责任的 种类,如行政责任、民事 责任和刑事责任等。
探讨教育法律责任的追究 方式、程序及救济途径, 包括申诉、复议、诉讼等 。
学生行为规范
法律制度对学生行为进行引导和约 束,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 德品质。
维护师生合法权益
教师权益保障
法律制度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 如工资待遇、工作条件、职业发
展等。
学生权益保障
确保学生的受教育权、人身安全 、心理健康等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校园安全维护
通过法律手段加强校园安全管理 ,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暴力等
法律制度为小学生提供均等的入学机 会和升学机会,保障教育过程的公平 性。
教育资源公平分配
通过法律手段,促进教育资源在城乡 、区域、校际间的均衡配置,缩小教 育差距。
规范办学行为和管理秩序
学校办学行为规范
法律制度明确学校的办学标准和 管理要求,规范学校招生、教学
、管理等行为。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通过法律手段,强化教师职业道德 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提高教 师队伍素质。

法律责任_小学安全教育(2篇)

法律责任_小学安全教育(2篇)

第1篇一、教学目标1. 让学生了解法律责任的基本概念和种类。

2. 培养学生遵守法律、尊重法律的意识。

3. 提高学生应对法律问题的能力。

4. 增强学生的法律素养。

二、教学重点1. 法律责任的概念和种类。

2. 遵守法律的重要性。

3. 应对法律问题的方法。

三、教学难点1. 法律责任与道德责任的区别。

2. 法律责任与日常行为的联系。

四、教学准备1. 教师准备:制作课件、收集相关案例。

2. 学生准备:提前了解法律责任的基本概念。

五、教学过程(一)导入1. 教师提问:什么是法律责任?2. 学生回答,教师总结:法律责任是指因违反法律规定而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二)新课讲解1. 法律责任的概念(1)法律责任是指因违反法律规定而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2)法律责任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2. 法律责任的种类(1)民事责任:是指违反民事法律规定,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如:赔偿损失、返还财产、恢复原状等。

(2)行政责任:是指违反行政法规,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如:罚款、拘留、吊销许可证等。

(3)刑事责任:是指违反刑法规定,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如: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

3. 遵守法律的重要性(1)遵守法律是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

(2)遵守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权益的重要手段。

(3)遵守法律有利于个人成长和社会发展。

4. 应对法律问题的方法(1)了解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养。

(2)遵守法律法规,做到知法、守法、用法。

(3)遇到法律问题,寻求法律帮助。

(三)案例分析1. 教师出示案例,学生分析案例中的法律责任。

2. 教师总结案例中的法律责任,强调遵守法律的重要性。

(四)课堂互动1. 学生分组讨论:如何在日常生活中遵守法律?2. 学生分享讨论成果,教师点评。

(五)总结与作业1. 教师总结本节课的重点内容。

2. 布置作业:结合所学知识,写一篇关于法律责任的小论文。

六、教学反思本节课通过讲解法律责任的基本概念、种类,让学生了解遵守法律的重要性,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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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教育法律责任维持社会有序运行的责任不仅包括法律责任,同时还有政治责任、道德责任、纪律责任、习惯责任等。

但法律责任的规定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是最重要的。

依法追究违法主体的法律责任是教育法规实施的重要保证。

第一节教育法律责任概述一、教育法律责任的概念(一)什么是法律责任就广义而言,它又具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人们所应当履行的义务。

它要求人们主动、自觉地履行。

如赡养父母、抚养子女、尊敬老人等。

二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违反了有关法律规定而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

它是具有强制性的责任。

前者为第一性义务,后者为第二性义务。

狭义上所讲的法律责任仅指后一种含义。

所以我们通常对法律责任定义为:法律责任是由法律关系主体的违法行为引起的,应当由其依法承担的惩罚性法律后果。

(二)法律责任不同于其他社会责任的特征1、法律规定性。

2、国家强制性。

3、专权追究性4、归责的特定性。

(三)教育法律责任的概念教育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违反教育法律规范的行为所引起的,应当由其依法承担的惩罚性的法律后果。

二、教育法律责任的归责要件所谓归责,是指法律责任的归结。

它要解决的是法律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的问题。

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只有具备以下四个教育法律责任的归责要件,才被认定为教育法律责任主体,才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归责要件(一)有损害事实即行为人有侵害教育管理、教学秩序及从事教育教学活动的公民、法人和其池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客观事实存在。

违法对社会所造成的损害,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违法行为造成了实际的损害,如体罚学生致学生身体受到伤害;另一种是违法行为虽未实际造成损害,但已存在这种可能性,如有关部门明知学校房屋有倒塌的危险,却拒不拨款维修。

损害后果1、物质性的后果2、非物质性的后果。

物质性的后果具体、有形、能够计量。

如挪用学校建设经费,其数额可以计算。

非物质性的后果抽象、无形、难以计量。

如教师侮辱学生,造成学生精神上、心理上长期的伤害,则无法计量。

(二)有违法行为即行为人实施了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这个条件也包括了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方面是指行为的违法性。

积极的作为,如考试作弊,殴打、侮辱教师,侵占学校财产;消极不作为,如不及时维修危房、拖欠教师的工资等。

另一方面,违法行为必须是一种行为。

(三)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所谓过错,是指行为人在实施行为时,具有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的心理状态。

故意的心理状态,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例如,招生办公室主任收受贿赂后,有意招收分数低的学生,不招收分数高的学生,致使分数高的学生落榜。

过失的心理状态,是指行为人在本应避免危害结果发生时,但由于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而没有避免,以致发生危害结果。

例如,教师在教育方式不当对学生进行人格侮辱后,学生因不堪忍受而自杀。

该教师的行为即有过失的因素。

(四)、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即违法行为是导致损害事实发生的原因,损害事实是违法行为造成的必然结果,前者决定后者的发生,后者是前者的必然结果。

因果关系是承担法律责任的重要条件之一。

三、教育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指确认和承担法律责任时必须依照的标准和准则。

学校教育活动是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侵权导致的民事法律责任,主要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原则、公平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一)过错责任原则所谓过错责任,是指以过错作为归责的构成要件和归责的最终要件,同时,以过错作为确定行为人责任范围的重要依据。

我国《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二)过错推定原则推定,是指根据已知的事实所进行的推断和确定。

过错推定,也称为过失推定,是指如果原告能证明其所受的损害是由被告所致,而被告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则应推定被告有过错并应承担民事责任。

我国《民法通则》第126条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三)公平责任原则公平责任是指当事人双方在造成损害时均没有过错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根据公平的原则,来判定当事人对受害人的财产损失给予适当的补偿。

《民法通则》第132条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

”这一规定是公平责任原则的重要法律依据。

(四)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也称为无过失责任,是指当损害发生后,当事人无过错也要承担责任的一种法定责任形式,其目的在于补偿受害人所受到的损失。

我国《民法通则》第106条第3款规定:“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这一规定是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法律依据。

除此之外,在我国的法律实践中,确认和承担法律责任还需要强调遵循下列几项重要的原则:①责任法定原则②责任自负原则③违法行为与法律责任相适应原则。

④责任平等原则⑤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四、教育法律责任的承担方式承担的方式就是接受法律制裁。

法律制裁的类型与方式又可以区分为行政制裁、民事制裁和刑事制裁几种。

第二节教育法律责任的分类教育法律责任分为行政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和刑事法律责任。

某些特定情况下还可以追究违宪的责任。

一、行政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因实施行政违法行为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简称行政责任。

行政法律责任的特征表现为:(一)行政责任是基于违反行政法律义务而产生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其一,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责任。

其二,是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责任。

其三,是行政受托人的行政责任。

其四,是相对人的行政责任。

行政机关在依法对相对人进行管理时,相对人应服从行政机关的命令和决定。

否则,行政管理机关可以追究其行政责任。

(二)行政责任应由国家机关依照相关行政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予以追究。

人民法院或有关行政机关依法拥有此项权力。

(三)追究行政责任主要适用行政程序,如行政复议制度、教师申诉制度即是适用行政程序的制度。

在必要时,也可采用诉讼程序,如行政诉讼等。

二.民事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是指,由于人们实施民事违法行为所导致的赔偿或补偿的法律责任,简称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的特点表现为:(一)民事责任基于民事违法行为而产生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侵权的民事责任。

(二)民事责任主要是财产责任。

(三)一定条件下,民事责任可以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四)民事责任既有个人责任,也有连带责任或由相关人负替代责任。

三、刑事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是指由于实施刑事违法行为所导致的受刑罚处罚的法律责任,刑事责任的特点表现为:第一,承担刑事责任的依据是严重违法行为,第二,认定和追究刑事责任的是审判机关,即只有人民法院按照刑事诉讼程序才能决定行为人是否应承担刑事责任。

在教育活动中需要承担刑事法律责任情况包括:①侵占、克扣、挪用教育经费或义务教育经费的;②扰乱学校教学秩序,情节严重的;③侵占或者破坏学校校舍、场地和设备情节严重的;④侮辱、殴打教师、学生情节严重的;⑤体罚学生情节严重的;⑥玩忽职守致使校舍倒塌,造成师生伤亡事故情节严重的;⑦招生中徇私舞弊的。

四、违宪责任一、学校(包括教师)对学生的侵权责任以学校(包括教师)为违法主体的违法行为基本上可划分为两类:一类是学校(包括教师)权力行使不当,如滥用权力或是越权行为,以致侵犯了学生的合法权益;另一类是学校或是教师未能很好地履行法律上规定的职责和义务,前者的违法主体通常是出于故意的心理状态,即明知违法但仍坚持实施;而后者通常是出于过失的心理状态,即未能够预见违法后果的产生,或并不希望出现违法后果。

对这两类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往往需要考虑违法主体当时的主观心理状态。

案例1 教师强迫小学生吞食塑料片(略,详见教材P255)这应该是一个性质比较恶劣的教师侵权案。

在此案例中,我们需要认识到的是:①该教师滥用权力,变相体罚学生,并且有十分明显的主观上的故意。

②教师蔡某在这个事件中,侵害了学生的身体健康权和人格尊严,显然应承担行政法律责任,至少应受到相应行政处分。

③同时,该教师还应该对受害学生承担一定的赔偿。

案例2 体育课小学生不慎误伤同学(略,详见教材P256)在这个案件中,我们需要把握的几个要点是:①学校教师已尽到了职责,事前,教师讲解了安全注意事项;事故发生时,教师正在指导其他小组成员。

②学校场地不平是致人伤害的原因之一,对此,学校负有一定的责任。

就民事侵权行为构成要件来说,场地不平与学生受伤之间有因果关系。

因此,学校有过失,它本应预见到场地不平有可能发生损害,但学校没有预见到,或预见到但轻信可以避免。

学校应负一定的法律责任。

③王某是造成张某受伤的直接原因,王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有关法律规定:未成年人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赔偿经济损失的义务。

因而,王某父母虽然不在事故现场,但仍需承担法律责任。

所以,在本案当中,学生王某的父母和学校都应承担法律责任,张某的经济损失由王某父母和学校共同承担。

二、学校对教师的侵权责任学校和教师之间存在着上下级的隶属性行政法律关系,。

聘任或对其的晋升、任免提出意见,并对教师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考核;有权对教师进行思想政治和教学业务培训;学校还有权对在教育教学研究、教学改革、学校建设、社会服务等方面成绩突出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在这里,学校实质上行使的是法律授权对教师行使管理的职能,因此,学校就有权对那些有违法行为的教师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学校在实施教师管理的过程中,不能侵犯教师的合法权益,案例3 学校处分教师不当侵犯教师权益某镇中心小学为了提高教学质量,规定各学科学生期末全镇统考成绩排在全镇同年级同学科后三位的教师扣发当月奖金并全校通报批评。

四(4)班数学教师李某所带的学生数学统考成绩平均82分,但排位在全镇倒数第二名。

学校按规定扣发了李某当月奖金并通报批评。

李某不服,向县教委提出了申诉。

理由有三:①李某所带数学成绩82分,达到了良好水平.应视为较好地完成了教学任务,不应受到惩罚;②各教学班生源水平不一,李某四年级接班时该班三年级期末考试数学平均分比年级平均分低5分,而现在只比年级平均分低1分,缩小了差距;③《教师法》规定,只有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才由教育行政部分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李某认为自己工作刻苦认真,所带学生数学成绩有进步,平均分达到良好水平.不应受到处分,要求学校补发奖金并为其恢复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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