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汽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

【发布时间:2009年12月01日】【来源:装备工业司】【字号:大中小】

我国已实施的汽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有GB 19578-2004《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GB 20997-2007《轻型商用车辆

燃料消耗量限值》。

1. GB 19578-2004《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

GB 19578-2004是我国第一项旨在控制汽车燃料消耗量的

强制性国家标准。

1.1 限值要求

GB 19578-2004采用按质量分组的单车燃料消耗量评价体系,按照车辆整车整备质量将车辆分为16个不同的质量段,

并对每个质量段内的车辆设定统一的单车最高燃料消耗量限值。同时考虑某些特殊技术和结构对燃料消耗量的不利影响,允许具有以下一种或多种结构特征的车辆采用略为宽松的燃

料消耗量限值:(1)装有自动变速器(AT)注:不包括手自

一体式变速器(AMT)、无级变速器(CVT)、双离合变速器(DCT)等;(2)具有三排或三排以上座椅注:主要包括微型客车和

商务用车;(3)符合GB/T 15089-2001《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中3.5.1规定条件的M1G类汽车注:即通常所说的越野车,但并非所有SUV都属于该类车辆。

乘用车限值要求见表1。

表 1 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

1.2实施日期

标准的限值要求分两个阶段实施:

1) 对于新认证车,第一阶段的执行日期为2005年7月1日,第二阶段的执行日期为2008年1月1日。

2) 对于在生产车,第一阶段的执行日期为2006年7月1日,第二阶段的执行日期为2009年1月1日。

2 GB 20997-2007《轻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

2.1 限值要求

GB 20997-2007以“最大设计总质量+发动机排量”作为M2和N1类车辆限值的基本参数,综合考虑3.5吨以下的商用车辆在结构、功能、燃料方面有多样性的特征,按汽油和柴油分别设定限值要求,并适当放宽柴油车的限值;并根据车辆特定结构和特殊用途对燃料消耗量的不利影响,将N1类全封闭厢式车辆、N1类罐式车辆、装有自动变速器的车辆、全轮驱动的车辆等特殊结构车辆的限值放宽5%,即表2、表3、表4、表5中的普通车辆限值乘以1.05,求得的数值圆整(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一位。

表2 N1类汽油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

表3 N1类柴油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

表4 最大设计总质量不大于3.5吨的M2类汽油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

表5 最大设计总质量不大于3.5吨的M2类柴油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

2.2 实施日期

自2008年2月1日起,新认证基本型车及其变型车应符

合第二阶段限值要求。

自2009年1月1日起,在2008年2月1日前认证车型的在生产车及其变型车应符合第一阶段限值要求;

自2011年1月1日起,适用于本标准的所有车辆应符合第二阶段限值要求。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