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应急救援预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综合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根据《人民全生产法》、《人民国生产安全事故应对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保证企业、社会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控制生产安全事故,尤其是危化品事故及环境污染事故,并且一旦发生事故后迅速有效保证事故得以处理,本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达到尽可能的避免和减轻生产事故对公司、环境、特别是人的伤害程度,提高预防水平之目的。
本综合预案用于指导我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车辆发生事故的应急救援,根据实际情况落实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处置案。
1.2编制依据
1、《人民全生产法》(人民国主席令]2014]第13号)
2、《人民国消防法》(人民国主席令[2014]第6号)
3、《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人民国主席令[2014]第9号)
4、《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人民国主席令[2008]第87号)
5、《人民国劳动法》(人民国主席令[2009]第28号)
6、《特种设备安全法》(人民国主席令第4号;2014年1月1日实施)
7、《人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人民国主席令第8号;2004年5月1日实施;2011年4月修订)
8、《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监总局[2009]第17号令)
9、《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安监总厅应急〔2009〕73 号)
10、《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
11、《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安监总局[2009]第21号令)
1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91号)
13、《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
1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2007]第493号)
15、《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1986)
16、《工伤保险条例》(人民国国务院令[2010]第586号)
17、《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 )
18、《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年修订)
19、《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
20、《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
21、《自治区消防条例》(2010年12月1日施行)
22、《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2005年7月1日施行)
1.3适用围
本预案适用于XXXXXXX经营危险化学品过程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主要包括: 火灾爆炸、泄漏、中毒窒息、车辆伤害等。
1.4应急预案体系
公司综合应急预案由火灾爆炸事故现场处置案、泄漏事故现场处置案、中毒窒息事故现场处置案、泄漏事故现场处置案组成。
1.5应急工作原则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原则: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
A、以人为本
所有应急行动以确保受困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为第一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从业人员自我防护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
B、预防为主
以事故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常抓不懈,消除事故隐患。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应急物资储备、救援队伍建设、完善救援装备、搞好应急演练工作。
C、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XXXXXXX成立应急应急协调小组,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的统一指挥。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公司成立应急救援小组,如出现生产经营事故,启动相应预案,使应急处理工作有条不紊进行,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科学、及时、有效。
D、企业自救为主,社会救援为辅
发生事故的企业是事故应急救援的第一响应者。加强企业员工的安全防护意识和员工的自我防护能力,是我们企业在社会救援到达之前实行自救的唯一有效的救援措施,因此,以自救为主,社会救援为辅的救援模式成为企业事故应急救援的重要特征,也是减少损失、减轻污染、减小影响的必要的救援措施。
E、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预案演练,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救援队伍和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职工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综合素质。
F、依法规。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与实施,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与有关政策相一致。
2事故风险描述
2.1单位概况
XXXXXXX (以下简称经营单位)于2016年2月23日预先核准成立,注册资本
5000万元(人民币),法人:XXXX。住所设在XXXX路3号。预先核准编号:(XXX) 名预核[2016]第1600176055号。现有员工10人,安全管理人员3名;公司主要经营销售和运输物资为:汽油、柴油、煤焦油、沥青、脑油、燃料油。运营路线主要从、、
等地运往鄂尔多斯地区。本单位在经营销售过程中不存在存储,经营委托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单位进行运输。
2.2经营单位存在或可能发生的事故风险种类、发生的可能性以及重程度及影响围
I级运输事件(I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I级运输事件:
(1)事件发生在城镇居民区、人口密集区等社会关注区域,或城镇主干道等重要区域,并已经造成人员伤亡,或承运的危险化学品已泄漏并可能引发燃烧或爆炸。
(2)事件发生地毗邻江河、湖泊、饮用水源等地,或在风景名胜、自然保护、生态功能保护等环境敏感区,对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
(3)在非环境敏感区油品泄漏量超过100吨,造成重大污染的事故。
(4)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库及沿海水域大面积污染,或县级以上
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
(5)事件可能造成死亡10人及以上,或重伤和死亡共20人及以上,或急性中毒50人及以上。
(6)直接经济损失可能在1000万元以上的运输事件。
U级运输事件(U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II级运输事件:
(1)事件发生地距离江河、湖泊、水源或风景名胜、自然保护等环境敏感区边缘,对边环境造成或可能造成较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