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中国女性地位的变化PPT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20/3/28
17
新中国成立后
妇女的政治地位明显提高 新中国废除了一切歧视、压迫 妇女的法律,并赋予了女子同男子平等的法律地位,妇女真正成 为国家的主人。
妇女获得了经济独立权 新中国的法律规定,妇女与男子 有平等的劳动就业的权利、同工同酬的权利。建国后,广大妇女 纷纷走出家门,参与共和国建设。
2020/3/28
6
隋唐时期
这一时期,社会舆论和官方立法对妇女再婚的 问题显得非常宽容。具有北方民族血统的唐代皇 室,自身对妇女的再婚曾经毫不在意。男子不以 娶再婚妇女为耻。众所周知武则天原为太宗才人, 是正式的嫔妃,结果被高宗立为皇后;杨贵妃本 是唐玄宗子寿王妃,却改嫁玄宗。这些在后人看 来属于乱伦的行为,却在唐代皇室中公开地存在。 至于朝廷大员、知名人物,娶再嫁之妇更是司空 见惯。
2020/3/28
7
2020/3/28
8
宋元时代
宋初,仍乘唐代遗风,社会上妇女再嫁之风 流行。南宋以后,程朱理学之风渐趋严厉,皇 室亲王和一般的官宦人家之女,再婚的状况也 逐渐减少。《宋史》、《元史》列女传中的节 妇、烈女的记载大为增多。《列女传》成了地 地道道的“烈女传”。宋代,女子缠足就逐渐 从宫廷推广到了民间,宋朝末年,社会上还兴
西汉武帝之后,儒学思想逐渐成为中国官方的 正统思想和社会主流的道德和行为规范。两汉时 的发挥了先秦典籍中关于男尊女卑三纲五常思想 的表述,对妇女再嫁问题给出了道德上进一步否 定的评价。
2020/3/28
4
2020/3/28
5
魏晋南北朝时期
三国时期,由于连年战乱,人口锐减。为了生 息繁衍,统治者对婚姻的要求沿袭了汉代法律的 宽松规定。而玄学兴起,儒学处在相对低潮的发 展阶段:在家庭法领域,妇女的地位略有提高, 东晋时甚至出现了以女休夫的情形。妇女再婚, 也较为普遍,刘宋朝的公主普遍和驸马不和,纷 纷被皇帝准许离婚再嫁。
民国时期
民国初年,妇女们服饰方面最先焕发出解放意 识。女性解放直接表现为具体的服饰形式变革。 婚俗的变化也是这一时期社会变化的重要内容 之一,女性追求自由恋爱; “新旧并存,中西共 用"是这一时期婚姻习俗演变的主要特点。
天足会是反缠足组织,以民间社团的形式出现, 在全国形成网络,成为清末在中国倡行放足运动 的主要力量,正是他们的艰苦工作最终将放足运 动推向整个社会。
其地位的下降是随着周朝或者儒教的出现而形 成的。周朝时期,已婚妇女地位卑下,婚姻关系 能否维系取决于丈夫的好恶:丈夫愿意维系,她 是丈夫的附庸;丈夫不愿维系,就要被丈夫扫地 出门。
2020/3/28
3
秦汉时期
秦国自商鞅变法之后,贯彻法家思想,讲求国 家利益至上,礼法道德传统相对受到忽视。秦代 家庭立法中,妇女在某些方面可以和丈夫拥有平 齐地位,如妇女可杀死通奸丈夫,丈夫殴妻与妻 殴夫同等处罚等等。
2020/3/28
18
现代女性地位
经济方面:女性就业层次提高,职业结构趋于合理, 就业自主性增强
起了一股“以大足为耻”的风气。
元代盛行兄死嫂改嫁于弟的习俗。蒙古族风
俗中还有其他的收继制度,像侄儿收养婶母、
兄收养弟媳等等。 2020/3/28
9
2020/3/28
10
明清时期
明清时代对于妇女的生活婚姻自由的压制达到了前所未有的 残酷程度。《大明律》将关于妇女再婚问题的两条规定“居丧嫁 娶”与“妇女守节而强嫁”浓缩到一条之中,不过处罚力度变轻, 妇女可以享有更宽松的选择。明代,女子缠足的风气更盛,都认 为这是时髦,坊曲中的妓女无不以小脚为媚男子之具。
2020/3/28
11
2020/3/28
12
2020/3/28
13
2020/3/28
14
中国古代妇女地位低下原因
历史根源:在社会生产中的从属地位
社会根源:古代的宗法制和分封制剥夺了女性 的政治权和独立的经济地位
思想根源:封建礼教严重束缚和Baidu Nhomakorabea锢着女性的 思想和行为
制度根源:封建国家以法的形式将女性从属的 社会地位加以定格
中国女性历史地位
2020/3/28
1
中国女性地位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一是妇女相对受到男子的尊敬,即原始社会早

的妇女地位;
二是男子至高无上,女子无权,即传统社会的 妇 女地位;
三是男女平等,即现在和未来社会妇女的地位
2020/3/28
2
先秦时代
原始的中国社会制度是母系氏族制。妇女管理 氏族内部事务并受到尊敬。在这个时期普遍平等 大氛围下,妇女地位相对最高。女性是支配者和 管理者。
《大清律》规定:“其夫丧服满,果愿守志,而女之祖父母、 父母,及夫家之祖父母、父母强嫁之者,杖八十。期亲加一等。 大功以下又加一等。” 清代这一新规定是由于当时民间鄙夷妇 女再嫁之风。清初,禁止女子缠足,满族统治者认为这是一种陋 俗。到康熙七年(1668年),对女子缠足开禁,于是缠足又风靡全 国,不仅汉族女子缠足,不少满族妇女也纷纷学样。女子缠足以 后,她的三寸金莲绝不可让除了丈夫以外的陌生男子看见。穿着 和满清时衣服,比较传统。
2020/3/28
15
纵观历朝历代,我们发现中国古代妇女地位的变化发 展过程,妇女的一生是何其悲哀。从母系社会中崇高的 地位到周朝后在儒教和父系社会的逐渐强大的基础上, 逐渐丧失了原由的地位。在秦朝商鞅变法时期,因为法 家思想主流影响,妇女的地位有所抬头。在汉朝儒家思 想的控制下,妇女服从于三纲五常的社会道德,渐渐的 成为男权社会的装饰物。魏晋风潮之后,封建王朝的鼎 盛唐朝的开放和相对自由的环境下,妇女地位又相对有 所提高。在程朱理学的压迫下,妇女的地位随着封建制 度的衰弱和集权的加强,在宋元明清四朝时,完全沦为 封建礼教的压迫物。在我国浩荡的两千年封建王朝时期, 2020我/3/28国妇女地位可见一斑。 16
妇女受教育水平不断提高
新中国建立后,宪法赋予了
妇女同男子平等受教育的权利。政府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群众
进行扫盲,全国各地纷纷建立夜间学校、民办学校、识字班等等。
妇女的婚姻家庭地位明显提高 《婚姻法》明确规定: “废除包办强迫、男尊女卑、漠视女子利益的封建主义婚姻制度。 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保证妇女和子女 合法利益的新民主主义婚姻制度”。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